施工准备与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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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准备与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1总则
1.1工程项目依据工程中标通知书及工程施工合同,完成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办理工程开工的各项审批手续。
1.2工程开工必须经业主和监理部门审批的工程开工报告。工程项目、单位工程都必须提交工程开工报告,单项工程也可以单独提交工程开工报告申请开工。停工后又复工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1.3本办法适应于所有工程项目。
2施工准备
2.1总体要求
工程项目中标后,在公司相关部门协助下,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共同完成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准备、技术准备、资源准备等。
2.2组织准备
2.2.1项目部的领导班子成员按公司相关规定组建,其它成员由项目领导班子提出建议名单,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决定。
2.2.2项目领导班子与公司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对责任成本目标进行分解到作业队。
2.2.3选定项目机构办公地址并发布联系电话等。
2.2.4项目机构成立后,由项目部联系当地政府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获取外来的法律法规,制定管理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识别并建立有效文件清单。与设备管理部门订立各种施工配合协议,
2.2.5在项目经理主持下,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实施规划大纲,拟定施工队伍、组织施工调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报公司相关部门核备。
2.2.6在公司企业策划部的指导下,项目部综合部进行企业形象宣传策划,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项目部综合部在开工前,组织布置“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2.3技术准备:在公司工程部、科技部和安质部的协助下,由项目总工程师
组织项目工程师、测量工程师、作业队技术和作业队测量人员实施。
2.3.1施工测量、定测。
2.3.2获取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2.3.3制定安全技术标准和工艺标准(技术应准备的资料应列出)。编制创优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用料计划。
2.3.4审查技术文件并将会审意见书面反馈设计、建设单位。
2.3.5根据设计技术标准,配齐相应的规范、定型图、工艺标准,公布有效文件清单。
2.3.6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并建立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
2.3.7风险控制策划。
2.3.8搞好成本的预测。
2.4资源准备
2.4.1人力
1)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项目部按公司规定确定项目部、作业队管理人员分工、权力和义务,制订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
2)在项目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项目部工程部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和人力资源部优化配置劳动力,按规定选定劳务分包队伍和项目队。
3)由项目部综合部组织,由各部门配合,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按规定持证上岗。
2.4.2财务
1)项目部财务部选择好开户银行,报公司财务部核备,在公司财务的协助下备足施工准备所需资金。
2)项目部财务部进行工商、税务联系,做好税费的调查,并将调查情况向公司财务部进行书面汇报。
2.4.3物资
1)项目部物资部对工程施工材料和半成品进行详细地询价和比选,并将询价和比选的情况向公司物资部进行书面汇报。
2)项目部物资部根据材料计划,编制采购计划和供应计划,确定材料供应方式报公司物资部和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在公司物资部的指导下,按公司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组织项目材料及制品的订货、采购、运输和储备。
2.4.4机械仪器仪表
1)项目部机备部和综合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进度安排制定机械、仪器仪表计划、进出现场时间表和作业地点使用的类型、台数,报公司机备中心和科技开发部批复后实施。
2)公司机备中心和科技部根据项目的需求计划,确定施工机械的和仪器仪表需求的配备方案。
3)公司机备中心和科技部确保投入现场施工机械、仪器仪表状况良好;机械和仪器、仪表的“年审”、“年检”情况与项目周期相匹配。
3开工报告
3.1开工时间
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时间。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单项工程建筑物的开工,是指工程正式破土,或建筑物的基础工程动工,也算为开工。在此以前的准备工作,临时工程都不算开工。
3.2开工的必备条件
工程正式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经检查合格后,方能申请开工。工程开工应做好上文所述的施工准备工作及具备下列条件:
3.2.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3.2.2施工测量和复测结束、技术交底已经完成;
3.2.3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数量能满足施工需要;
3.2.4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经编制并通过审批,施工方案、施工方法,工艺已经确定。
3.2.5土建工程的施工已完成或达到站后开工的条件;
3.2.6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3.2.7项目部与项目队的责任成本分解协议、与外部劳务分包队伍的劳务分包合同已签订;
3.2.8项目队和劳务队伍的准备工作就绪后,由项目队和劳务队伍向项目
部提出开工的书面申请。
3.2.9除上述条件以外的,其他应满足开工的必备条件。
3.3开工报告的报送时间和审批工程开工报告的报送时间和审批,按业主的规定或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开工报告审批手续。无相应规定的,按以下要求办理。
3.3.1以集团公司名义承揽,并成立了集团公司项目部或指挥部的,由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向集团公司项目部或指挥申报。由公司独立承担的,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向业主申报。各项目单位工程的开工由项目部向公司工程管理部。
3.3.2开工报告的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上报和批复,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以集团公司名义承揽,并成立了集团公司项目部或指挥部的工程的开工报告报送审批程序如下:
2)以公司独立承揽工程的开工报告,报送审批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