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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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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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一个物业管理小区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五条小区300户及以上的可采用代表大会制,代表以单体楼或单元为单位,每位代表须经所代表的业主过半数的面积及人数同意,代表所代表的全部面积及人数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业主大会成立程序

第六条成立首次业主大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的提议有如下情形: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业主代表组成筹备组,筹备组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作为召集人提议召开业主大会。

(三)20%以上的业主提议,向全体业主发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的倡议,第七条大会筹备工作。筹备组按照《物业管理首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作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制定选票、核实业主情况,并将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第八条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筹备组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公告。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所在街道办事处,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局。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__ _年___月___日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1

第三条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接受本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

(二)业主委员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______。

(三)业主委员会地址: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

(四)物业管理区域范围: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召开和议事程序,保障业主的权益和利益,提高业主自治的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业主行使业主权益、决定业主事务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业主共同治理和管理房屋及相应共用部位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业主大会依法制定与房屋及共用部位使用、管理有关的内部管

理规约和经费预算等重要事项。

第二章业主大会的召集

第四条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人员)召集并提前30天

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业主。

第五条业主大会通知应当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议事事项、参

会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业主大会可以在书面通知中征求业主提出的议题,并在议事日

程中安排相应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业主大会通知应当在小区内的显眼位置和业主共用部位公示一周,确保所有业主都能了解会议信息。

第三章业主大会的参加

第八条业主大会的参加人员包括所有产权属于业主的自然人或法人。

第九条业主大会的代表应当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统计,并在业主大会前

提前3天公示。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议程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的议程包括主席台报告、主要议题讨论和决策、其它事项等。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的主席台报告应当包括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情况、经费使用和收入情况、物业维修和服务情况等。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的主要议题应当包括小区的公共设施改建、环境卫生整治、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等重要事项。

第五章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的主席主持,如有特殊情况,由业主大会选举临时主席。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的辩论和决议应当遵守法定程序,并保证所有与会业主行使发言权、表决权。

业委会大会议事规则(模板)

业委会大会议事规则(模板)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服务区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名称******业主大会。

第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基本情况

物业服务区域名称:**** 。

物业服务区域地址:**** 。

物业类型:住宅物业。

建筑物总面积:25144.44㎡。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范围: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物业管理用房坐落位置:** 。

物业管理用房面积:69.39㎡。

物业经营用房坐落位置:** 。

物业经营用房面积:74.4㎡。

共有住宅业主** 户,商铺**户。

第四条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后,对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五条业主大会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服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决定物业服务区域内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共有和共同管理重大事项。

一个物业服务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第六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为维护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议事活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商、住混合

占地面积:**

第一章业主大会

一、本业主大会由本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

二、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本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自治与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武都区物业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区物管力、)的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保障物业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建整洁、优美、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三、本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本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四、本业主大会设立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开展日常工作。

第二章议事内容

一、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报酬,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

(五)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六)审议、批准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制定本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八)决定本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九)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需要解决的其他事项。.

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内容:

(一)负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并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6篇)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一):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和《xx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的全称为:**业主大会;

物业类型:住宅区;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第三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依法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利。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觉理解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用心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七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制定和修改;

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制定物业服务资料、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八条:业主身份的认定,一般以房屋产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准。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能够认定为业主。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以下为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

1. 会议主席带领议事,确保会议秩序和公正性。

2. 会议时间、地点及议程应提前通知业主,并向所有业主

公开。

3. 业主可以在事先提出议题,但需要提前通知业委会。

4. 会议开始前,应进行报到登记,确保出席业主的身份。

5. 提案应由出席业主提出,可写成建议书或口头提出。

6. 业主作发言时,应尊重他人,讲话内容务必与议题相关。

7. 议事内容必须围绕议程展开,不得擅自引入非议程内的

议题。

8. 会议期间,业主可以互相提问,但必须尊重对方的观点和发言。

9. 会议记录员应及时记录会议主要内容,以备后续参考。

10. 会议决议时,应通过民主投票或一致同意方式进行,确保多数人意见被采纳。

11. 会议结束后,应制定会议纪要,对会议内容进行整理和总结,并及时通知业主。

12. 会议纪要公示一段时间后,正式生效。

以上规则仅供参考,具体的规则可根据业主大会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修改和完善。

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一、会议目的

二、会议主题

三、召开形式

1.定期召开

2.应急召开

当有紧急事务需要业主共同决策时,业主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业主大会。

四、召开程序

1.通知

业主委员会应提前至少7天通知所有业主参加业主大会,并告知会议

时间、地点和议程。

2.议程

年度业主大会的议程应包括报告、财务审计、选举、重要决策等内容。其他定期或应急召开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议程。

3.权利

所有业主均有权提议将议程中未列出但与小区利益相关的问题添加到

议程中。

4.决策程序

业主大会的决策应遵循多数原则,即投票通过所提议事项的代表人数超过总参会业主人数的半数以上,则决策生效。

五、会议秩序

1.主持人

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一名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

2.纪律

会议期间,参会业主应保持文明礼貌,互相尊重,遵守会议纪律。任何参会业主都有权保持其发言权和表达观点的自由,但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

3.发言

会议期间,参会业主可以提出其他议题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发言时间应由主持人控制,确保公平公正。

4.记录

会议应由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在会议结束后向所有业主公示。

六、选举

1.选举主体

业主大会有权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主持人由选举产生。

2.选举程序

选举过程应公开透明,通过投票方式进行。参选人数按得票数从高到

低确定是否当选。

七、会议记录

1.会议记录表

会议记录表应详细记录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议程、发

言内容、决策结果等要素。

2.会议记录保管

会议记录应由业主委员会保管并定期公示在小区公告栏上。

八、会议决策的执行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一、序言

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小区成为城市中越来越多人的居住首选。而小区业主大会,作为小区内业主对小区管理和发展进行讨论和决策的重要平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为了确保小区业主大会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为小区居民服务,特制定以下会议事规则。

二、会议召开与组织

1. 小区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应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各业主,并将通知张贴于小区公告栏和微信群等宣传平台。

2.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前选定,会议主持人的角色应由小区物业公司或业委会担任。

3. 为了确保会议能够有序进行,会议前应有会务组组织会场搭建、资料准备、投票设备调试等工作。

三、会议议程

1. 会议议程将提前通知所有业主,并应于会议开始前20分钟

在会场上公示。

2. 会议议程的内容应包括审议上次会议纪要、报告工作进展、讨论批准相关事项等。

3. 业主大会不得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修改议程。

四、发言顺序

1. 会议发言按照先来先发言的原则,遵守主持人的指挥和管理。

2. 业主发言应尽量简练明了,不得以非事实为依据,应当尊重他人意见,不得发表攻击性言论。

3. 发言时应有问题或建议,并注明具体的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

五、会议纪要

1. 会议纪要是保留会议决策和讨论的重要记录,应由专人负责书写,并于会议结束后两天内进行公示。

2. 会议纪要的内容应包括会议的基本信息、与会人员名单、议程内容、决策依据、会议结果等。

3. 纪要的公示形式应包括小区公示栏、微信群、物业公司网站等,确保业主可以方便查阅。

六、决策方式

1. 小区业主大会的决策方式主要采用表决制,对于重大事项应进行无记名投票。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第五章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第六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七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

第八章效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

第二条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按业主拥有房屋的套数行使,业主每拥有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____平方米(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平均数1倍的业主,其拥有二票投票表决权,若超过前述平均数2倍的业主,其拥有三票投票表决权,房屋面积若超出3倍以上的,按此方法依次类推,若房屋面积虽然超过前述平均数,但实际面积不是平均数的倍数,则超过部分的投票表决权忽略不计。

第三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将小区内每一位业主的姓名、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登记造册,同时要提前3天将每一位业主在今后所有的业主大会会议中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书面通知每一位业主。

每一位业主收到秘书的书面通知后,对所持有的投票数持有异议,应在15日以内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逾期申请或未申请复议,均视为其同意秘书所登记的其所拥有的投票数。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

任期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方式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以后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业主大会是业主居民参与小区管理与决策的重要场所,为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和决策的公平合理,有必要制定一些议事规则。以下是一份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参考内容。

一、会议召开

1.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召集,召集时间至少提前15

个工作日通知所有业主,通知方式可以通过物业公告栏或小区内部信函传递等渠道。

2.会议的召集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程以及其他必要

的参会信息。

3.如果业主无法出席会议,可以将委托权委托给其他业主代表,但需要提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委托人与代表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会议组织与主持

1.业主大会的组织工作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2.会议应指定一位主持人,可以是物业管理公司的代表,也可

以由业主自愿担任。

3.主持人负责主持会议的进行,维持会场秩序,按照会议议程

顺序进行各项事务。

三、会议议程制定

1.会议议程由物业管理公司提前制定,并于通知中公布。议程

应包括企业报告、业务提案、重要决定等事项。

2.业主可在会议开始前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增补议程的要求,

但需符合法律法规,并提前告知其他业主。

四、发言与表决

1.会议期间,每位与会业主有权利按照规定时间在发言环节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提出建议,并应尊重其他业主的发言权。

2.发言应遵守文明礼貌,不得侮辱他人、扰乱会场秩序或发布虚假信息。

3.在决策环节,主持人根据议程逐项进行表决,一般采取简单多数原则,即超过一半的出席业主同意即可通过。

五、会议记录和公示

1.会议应记录其内容要点,以备后续查阅和公示。

2.记录应包括与会人员名单、议程内容、发言摘要、表决结果等基本要素。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xx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自年月日首次全体业主代表大会召开之日起成立。

业主大会名称:xx小区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xx小区会所

第三条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武德路、警校;西:移动公司宿舍、天发花园

南:金陵达公司;北:江津西路

(物业项目座落位置:荆州市荆州区武德路99号)

占地面积:49623.62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55083.76平方米;其中:住宅51884.76平方米308套;非住宅(指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工业用房、其他类型物业)3199平方米。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五条业主大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审议决定物业管理企业选聘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选举、更换和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

(五)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六)审议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七)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和收益方案;

(八)审议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某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某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某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某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业主大会的管理,保障业主权益,提高

小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小区内各类业主大会的召开和管理。

第三条业主大会是小区内业主之间进行讨论、协商和决策的

最高机构。

第四条业主大会的具体事项包括选举小区业委会、制定小区

规章制度、审查报表财务等。

第五条任何小区业主都可以根据本规则的要求提出召开业主

大会的申请。

第二章业主大会的召开

第六条业主大会的召开由业委会或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第七条业主大会的召开应提前至少十五天通知全体业主,并

附上议题、时间、地点等具体信息。

第八条业主大会的召开地点应方便业主参加,并具备相应的

场地设施。

第九条业主大会的召开时间应在全体业主都能方便参加的时间段内进行,并尽量避免重要节假日。

第三章业主大会的议程

第十条业主大会的议程由业委会或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申请人提议确定,包括必选事项和选题事项。

第十一条必选事项包括选举小区业委会、审查报表财务等。

第十二条选题事项应经过全体业主的共同讨论和决定,可以根据业主的需求和意见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开会前,应准备好相应的议程材料,并提供给全体业主。

第四章业主大会的参会人员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的参会人员包括全体业主、业委会成员、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代表等。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的参会人员应遵守议事规则,互相尊重,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干扰会议正常进行。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的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在会议期间保持专心听取、讨论和表达意见等。

第五章业主大会的决议方式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范本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业主公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议事程序,保证业主的合法权益,制定本

规定。

第二条业主大会是由小区内所有业主和产权人参与的决策机构,是小

区内居民自治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业主大会的组织、议事及决策应遵循民主、公平、公正、科学

的原则。

第四条业主大会是小区内居民履行共同责任和义务的重要场所,相关

人员应认真对待。

第五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共分为:议事准备、会议召集、会议程序、

表决程序、议事记录等五个部分。

第二章议事准备

第六条业主大会开会前15天由业主委员会向所有业主和产权人发送

会议通知和议事材料。

第七条会议通知应明确开会的时间、地点、议程,内容应真实、详尽、准确,业主和产权人接到通知后如有意见需提前告知。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提前组织并公示业主大会参会名单。

第九条业主大会发言人应提前确定,并向所有与会人员说明会议的议

事规则和程序。

第三章会议召集

第十条业主大会的会议召集人为业主委员会主任,如果主任因故无法履职,应由副主任代行召集职责。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的开会时间应选在所有与会人员都能够方便参与的时段。

第十二条会议召集前应有充分准备,确保会议的有效进行。

第十三条会议召集人应提前到场,组织会议签到及相关事务的安排。

第四章会议程序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依次进行。

第十五条开会时应确认与会人员是否满足法定人数,达到法定人数方可开始会议。

第十六条开会时应由会议发言人宣读会议通知及议事材料,并介绍会议议程。

第十七条与会人员有发言权,但需提前申请,并得到会议主席团的同意。

第十八条与会人员发言时需遵守会议纪律,讲述事实,理性表达个人意见。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前言】

【一、议事主体】

1.小区业主大会议事主体为所有合法登记的小区业主,每个业主有一票表决权。

2.如果业主不能亲自出席,可以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业主委托书。

【二、会议召开】

1.业主大会应该定期召开,日期和地点提前通知所有业主。

2.业主大会的会议议程由业主委员会提出,应提前公示,并征求业主的意见。

3.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达到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出席人数,并获得三分之二以上的赞同票数。

【三、会议程序】

1.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主持,应当聘请专业的主持人进行引导。

2.会议应按照议程进行,议程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必须在会议开始前进行公示。

3.业主可以提议增加、修改或删除议程事项,并在提案后进行表决。

4.在会上进行表决时,应当进行公开计票,记录表决结果。

5.关于重大事项的议案,应当提前向业主公示,并在会上进行详细的

解释和讨论。

【四、表决方式】

1.业主大会的表决可以采取手举、无记名投票、有记名投票等方式。

2.对于重大事项的表决,建议采用有记名投票方式,以保证决策的公

正和透明。

【五、议事记录与公示】

1.业主大会应当有专职或兼职的记录员,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议

情况,并及时整理和公示。

2.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议题,与会业主和代理人名单,表决结果等内容。

【六、议事纪律】

1.在会议期间,所有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发表侮辱性或

歧视性言论,避免干扰和破坏会议秩序。

2.发言应当有序轮流进行,每位发言人有限定时间。

3.对于议题发表意见时,应当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并避免个人攻击和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篇.doc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篇.doc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三篇

第1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本物业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引》、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于年月日由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委员一人、候补委员一人。每届任期为年,可连任。

第三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履行相应的义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委托的职责,落实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业主大会按照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设立,每个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一个业主大会。

如果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少,且所有业主都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则业主应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五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接受本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1)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业主委员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业主委员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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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第六条所属社区居委会负责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组织,负责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

会的日常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

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物业类型:

(四)物业管理面积:

占地面积:

第二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协调解决。

第九条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第十条依法登记取得或者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

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业主的投票权数由专有部分面积和业主人数确定。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业主推荐或者自荐。筹备组应当核查参选人的资格,根据物业规模、物权份额、委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等因素,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第十二条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

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第十三条业主大会决定以下事项: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四)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五)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六)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

(九)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以及所得收益的分配与使用;

(十)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管理规约应当对下列主要事项作出规定:

(一)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

(二)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三)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与收益分配;

(四)业主共同利益的维护;

(五)业主共同管理权的行使;

(六)业主应尽的义务;

(七)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召开一次,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且占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交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公告期7天,凡需投票表决的,表决意见应由业主本人签名。

第十七条业主投票权数,可以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专有部分面积和建筑物总面积:

(一)专有部分面积按照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二)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已竣

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不得计入总面积。

第十八条业主投票权数,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业主人数和总人数:

(一)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但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二)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第十九条约定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是否)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

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投票权。

第二十条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未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是否)可以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第二十一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作出书面记录并存档。

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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