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基金知识宣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知识宣传

1、什么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的资金。

2、维修资金所有权属于谁?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缴存的维修资金存入监管专户后,由银行发放户名格式为“楼盘-幢号-房号”的专用存折给房屋所属业主。

3、维修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其中,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物业管理费与维修资金有什么不同?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为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所支付的费用,其构成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薪金,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以及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费用等,不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费用。

5、业主如何了解维修资金的情况?

业主可以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折》,到银行查询维修资金的缴存、使用、结息等情况,但不可自行提取资金;也可以登陆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查询,登陆账号为《东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折》的维修资金账号,密码为维修资金账号的后六位。

6、什么时候需要续交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使用后,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的余额不足首期交存数额30%的,应当续交至首期标准。维修资金的续交主体为业主。

7、是否允许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代收维修资金?

为了确保维修资金的安全,不允许建设单位代收维修资金,而物业管理公司在按照规定向市房管局提出申请,经批复同意后,与业主签订代收协议的情况下,方可逐月随物业管理费按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代收,当达到缴存标准时立即停止收取。

8、缴存主体为业主但尚未售出的住宅或非住宅,维修费用由谁支付?

由建设单位按照尚未售出的住宅或非住宅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

9、建设单位自用物业需要缴存维修资金吗?

建设单位自用物业,在向市交易所提交自用物业申请前,必须足额缴存维修资金。

10、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使用办法: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

➢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

➢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对口部门审核同意,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专户管理银行划转资金至维修单位。

11、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紧急使用条件:

➢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

1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滚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业主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13、四项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1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与专户管理银行核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目,并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情况。

➢专户管理银行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及业主委员会发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业主可查询专户管

理银行。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宣

2012/6/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