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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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转让石棉县先锋乡尖子岗采矿厂采矿权的公告
石国资让(2010)字第 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务院令242号《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县政府安排,受石棉县先锋藏族
乡人民政府委托,石棉县国资公司于2010年11月 10日(星期三)下午15:00时在石棉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公开转让石棉县先锋乡尖子岗采矿厂采矿权,
现将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简介:
注:以上对资源数据描述只能作为参考。
二、转让形式:
以整体现有现状转让;报名竞买人未达到三家的,转让取消;本次转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进行,不达底价不得成交,价高者得,自由竞价;
三、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单位购买需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并交复印件和法人身份确认资料一份(加盖单位印章),法人不能到场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个人购买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9日止,以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于2010年11月10日下午14:00时到转让地点换取收据,并按规定提交身份证、营业热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办理手续,取得竞买资格。
五、公告之日至2010年11月9日是转让标的展示及报名时间。欢迎有意竞买的企业和个人到石棉县国资公司咨询、索取转让文件。前往矿山实地踏勘的,请与石棉县先锋藏族乡政府联系(电话:8871608),自行前往矿山考察。
六、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转让文件,该转让公告解释权归石棉县先锋藏族乡人民政府。
报名咨询地点:石棉县国资公司咨询电话:(0835)8856090 联系人:罗先生
石棉县先锋藏族乡咨询电话:(0835)8871608 联系人:陈先生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