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调度分析处理制度
关于瓦斯超限处理规定
关于瓦斯超限处理规定为了落实“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观念,保证瓦斯超限时能够迅速处理,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防止瓦斯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XX集团公司对瓦斯高标准管理的要求,特制定瓦斯超限处理及处罚规定如下。
1、适用范围适用集团公司所属煤矿生产过程中或因无计划停风造成的瓦斯超限的处理。
2、瓦斯超限处理机构各矿成立以矿技术负责人(分管通风的副矿长)为组长的瓦斯超限处理领导组,并明确领导组成员及瓦斯超限处理、追查职责。
3、瓦斯超限的处理原则发现矿井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见瓦斯超限浓度规定表)人员,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再按照规定程序汇报。
现场安全员必须监督现场停电撤人的执行情况。
无现场作业人员的,按规定程序立即汇报,由矿调度值班领导决定停电撤人事项。
4、瓦斯超限汇报程序(1)瓦检员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通风调度、队值班汇报。
(2)安全员监督检查地点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后向矿安全调度汇报。
(3)矿通风调度、矿安全调度接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将掌握的瓦斯超限情况向矿调度汇报,并同时各自向通风、安监部门的负责人汇报。
(4)佩带便携式瓦检仪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地点、浓度、超限范围向矿调度汇报。
(5)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
(6)矿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向分管通风的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矿长、当天值班矿领导和通风科负责人详细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⑺矿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立即向公司调度汇报瓦斯超限情况,并落实停电、撤人及处理情况。
(8)公司调度接到瓦斯超限汇报或由通风安全监控系统发现瓦斯超限时,值班调度员要立即落实情况,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及现场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并向当班值班领导、通风、监控、安监部门负责人汇报。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管理是煤矿的重要工作之一,要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有利于责任的落实和提升防范事故能力。
井下作业场所一旦发现瓦斯超限,现场任何人必须做到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而后汇报生产调度室。
为落实瓦斯管理责任,制定如下规定。
1.采掘工作面及井下其它地点出现瓦斯超限或局部瓦斯积聚时,瓦斯检查员应及时汇报矿通风调度值班员。
2.监测调度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情况应立即汇报生产调度值班员和通防科。
3.生产调度室值班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停产撤人程序,并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领导。
4.通风部门值班领导、生产调度值班领导根据瓦斯超限情况组织处理,并分别汇报矿总工程师、矿长。
5.汇报、记录内容规定
接受汇报和向上汇报瓦斯超限,必须填写瓦斯超限记录,并保存备查。
瓦斯检查员汇报内容包括:瓦斯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汇报人姓名等。
生产调度室、通风调度室值班员接受瓦斯检查员、监测值班员汇报记录:瓦斯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汇报人姓名;向上汇报及领导安排记录:汇报时间、接受汇报人、
瓦斯超限情况、瓦斯治理措施、谁制定的措施、谁下达措施执行命令、谁在现场指挥、瓦斯治理结果、谁下达恢复供电和复产命令等。
监测值班员记录包括:超限传感器编号、超限地点、超限时间、超限浓度、断电时间、复电时间、超限时长等。
6.瓦斯超限逐级汇报程序:
瓦斯超限时,瓦斯检查员(或专职爆破工)电话汇报通风调度值班员,通风调度值班员应及时汇报通风部门值班领导、矿调度室,生产调度值班员应汇报生产调度值班领导。
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范本
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范本一、引言本调度制度旨在确保瓦斯异常的及时汇报,以保障矿井安全生产。
瓦斯异常是矿井中存在的一种危险情况,及时发现和汇报异常情况对于采取紧急措施和保障矿工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阐述瓦斯异常的及时汇报调度制度,包括汇报范围、汇报流程、汇报记录、责任追究等内容,以供矿井企业参考和借鉴。
二、汇报范围在矿井生产活动中,任何瓦斯异常情况都必须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或责任人。
瓦斯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瓦斯浓度超过安全标准;2. 瓦斯涌出量异常增加;3. 瓦斯爆炸风险升级;4. 瓦斯温度异常;5. 瓦斯压力异常;6. 瓦斯含量异常。
三、汇报流程1. 矿工在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后立即采取自救措施,确保自身安全;2. 矿工应迅速向所在班组负责人报告瓦斯异常情况,并向班组负责人提供详细的情况描述;3. 班组负责人收到汇报后,立即向矿井监控室和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口头汇报,并将瓦斯异常情况书面通报;4. 监控室和安全生产部门收到汇报后,应及时调度矿井专业人员赶赴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5. 监控室和安全生产部门应将汇报情况及时通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汇总;6. 矿井专业人员在现场勘查、处理瓦斯异常情况后,应向监控室和安全生产部门及时汇报处理结果;7. 安全生产部门对瓦斯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矿井班组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四、汇报记录1. 矿井班组负责人在接到瓦斯异常情况的口头汇报后,应立即书面记录汇报内容、时间和报告人,并加盖班组负责人签字确认;2. 监控室和安全生产部门收到瓦斯异常情况的通报后,应书面记录通报内容、时间和接收人,并加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3. 矿井专业人员在现场处理完瓦斯异常情况后,应书面记录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并加盖负责人签字确认;4. 安全生产部门将瓦斯异常情况的处理结果汇总后,应书面记录并加盖负责人签字确认;5. 所有瓦斯异常汇报记录应按时间序号排列并归档,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
煤矿瓦斯超限处置制度
煤矿瓦斯超限处置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对瓦斯超限的处理及操作程序,控制瓦斯超限,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瓦斯事故,结合煤矿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矿级领导和部门瓦斯超限治理的职责(-)矿长职责对瓦斯超限负总责,负责瓦斯超限治理工作的人、财、物的总平衡。
(二)矿总工和副矿长职责总工程师负责瓦斯超限技术防范措施制定和执行;生产副矿长负责瓦斯超限治理措施的执行;机电副矿长负责供电系统的稳定、可靠及瓦斯泵、抽风机的正常运行;安全副矿长负责对瓦斯超限治理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生产各部门瓦斯超限防范职责L通风科:对矿井通风系统、采区分区通风、各用风地点风量配备、主要通风设施维护和防突措施编制负设计、施工负技术和管理责任;2.抽采科:对矿井抽采设计、抽采系统布置、抽采不出现“空白带”、瓦斯抽采达标、抽采钻孔施工时使用防瓦斯超限装置等负技术和管理负责任。
3.生产科:安排、组织生产必须充分考虑瓦斯治理需要,为瓦斯治理工作创造条件,对抽采巷道、钻场设计满足抽采技术规定要求、采煤工作面引排系统畅通负技术和管理责任。
4.自动化办公室:按规定安装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和按期进行调校,及时处理各类监测故障,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对监测故障造成的瓦斯误超限负技术和管理责任。
5.机运科:对矿井供电系统稳定、可靠及瓦斯泵、抽风机的正常运行,对矿井无计划停电停风、局扇自动切换、运输过程中损坏通风设施等负技术和管理责任。
6.安监科:监督瓦斯超限治理各种措施严格执行,发现瓦斯超限后及时组织追查、分析、处理,对瓦斯超限考核及瓦斯超限防范技术措施落实负监督责任。
7.地测科:为矿井采掘生产提供地质预报;物探发现异常督促安排执行钻探、钎探措施;对较大影响的断层构造、裂隙、岩溶等地质因素可能造成的瓦斯异常涌出及时预报。
8.调度室:监控井下瓦斯情况,发生超限及时按规定汇报并传达领导指令,对矿制定的瓦斯超限治理措施及时下达到执行部门和执行情况信息反馈负管理责任。
瓦斯超限报警报告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报警报告处理制度一、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就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拿出防范措施,根据责任划分结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瓦斯超限根据情况,由安监科牵头,根据职能科室职责划分由各单位组织分析,现场管理问题由安监科负责,机电故障由机电科负责,生产调度问题由调度室负责。
三、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旦瓦斯传感器显示瓦斯超限报警点1.0%≤CH4<1.5%。
井下安全员如果在场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监控室,调度室、监控室做好处理记录。
超限浓度≥1.5%时,要立即撤出作业地点的所有人员,并按上述程序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接汇报后要汇报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监控室汇报安监科长做好记录。
五、井下瓦斯超限瓦斯传感器显示根据1.0≤CH4<1.5%,安全员不在现场监控室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科,调度室接通知后立即通知井下安全员、班组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处理完毕后安全员把处理情况汇报调度室、安监科,做好记录。
超限浓度达1.5%以下时,监控室发现后除汇报调度室、安全科外还要汇报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必要时领导通知有关人员下井处理。
六、一翼回风或总回瓦斯超限≥0.75%时,监控室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科、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室通知辖区内的安全员或有关部门人员下井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处理完毕后由安全员汇报调度室、监控室备案。
七、被串联通风的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0.5%时,监控室发现后立即汇报给调度室、安监科、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由调度室通知辖区内安全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由安全员向调度室、监控室汇报,调度室、监控室做好记录。
八、出现上述情况,有关部门及责任人无及时汇报或无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追究部门有关人员责任。
九、瓦斯超限2分钟以下时,安全员必须把超限原因及处理情况汇报监控室,监控室做好记录,是由于人为造成的由安全员组织分析,拿出分析报告,安监科备案存档,非人为造成的由监控室做好记录在监控报表上注明。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为加强瓦斯超限事故的统一管理、规范报告程序、及时处理问题、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制定本制度。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瓦斯超限事故的报告、处理、整改等工作,包括矿山、煤矿、油气工程等各类工矿企业。
第三节瓦斯超限汇报制度1、瓦斯超限报告的要求在发现瓦斯超限情况时,相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瓦斯浓度和含量、影响范围等情况,并配合主管部门现场检查。
2、瓦斯超限的处理一旦发生瓦斯超限情况,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保障生产安全。
具体处理步骤为:(1)立即停止相关工作,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2)对污染区域进行封闭和隔离,防止瓦斯泄漏扩散。
(3)联系专业人员和相关部门前往现场进行处理。
(4)对导致瓦斯超限的原因进行调查,制定整改措施。
3、瓦斯超限事故的整改责任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对已有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改计划执行。
在整改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设施完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瓦斯超限事故的追溯和评估责任单位要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追溯分析,总结教训,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同时,要进行事故的评估,对事故处理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完善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第四节保密条款责任单位在报告瓦斯超限事故时,要注意保护事故的隐私性,确保信息的安全。
对于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一切信息、文件,均要进行保密处理,禁止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五节监督检查为确保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的有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督促。
第六节处罚规定对于违反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的责任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措施。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严肃追责,确保相关责任人员受到惩罚。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二零一七年五月七日目录第一章、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 (1)第二章、瓦斯超限和防突预警分析处置制度 (7)第三章、瓦斯超限零目标管理制度 (11)第四章、瓦斯超限停电撤人制度 (14)第五章、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 (15)第六章、矿井及各作业地点停风、无风、微风情况下的撤人制度.. 16 第七章、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17)第八章、瓦斯超限的安全技术措施 (20)《金沙县沙土镇汇鑫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会审意见会审组织人员:会审地点:会审人员:金沙县沙土镇汇鑫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制度第一章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规定一、总则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岗位责任制第一条、成立以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处理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安全矿长、通防副总成员: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防科、安检科及各队队长。
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者,分管领导。
副组长是瓦斯超限事故处理的直接责任者。
第二条、通防科是瓦斯管理的业务部门,通风队、防突队及施工单位都是瓦斯超限事故的责任部门,安检科是瓦斯管理的监督检查部门。
三、瓦斯超限的预防第三条、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
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第四条、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采掘工作做到“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的理念,对于采掘工作面必须由矿统一组织验收,瓦斯抽放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生产。
第五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
第六条、生产技术科根据收集整理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
煤矿瓦斯超限处理办法
煤矿瓦斯超限处理办法煤矿瓦斯超限处理办法根据国办发[2011]26号、晋政办发[2011]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的若干规定》和集团公司鑫安技发[2011]23号的文件精神,为提高山西柳林鑫飞贺昌煤业有限公司的瓦斯管理标准,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超限可以避免的理念”,最大限度的降低瓦斯超限次数,规范本矿的瓦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瓦斯超限分析追查1、凡发生瓦斯浓度在2%以下,由本矿技术副矿长、通风副矿长、通风科(队)主持分析追查。
2、凡发生瓦斯浓度在2%以上,由本矿矿长、技术副矿长、通风副矿长主持分析追查。
3、凡发生瓦斯浓度在3%以上,由本矿矿长、技术副矿长、通风副矿长配合集团公司技术副总、安全副总、安技部主持分析追查。
4、井下所有地点瓦斯浓度超限必须汇报、登记、查询、分析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追查。
5、监控中心建立瓦斯浓度超限登记和记录台账。
二、瓦斯超限浓度的认定1、井下现场用便携式或光学瓦斯鉴定器,在规定地点测得瓦斯浓度超限和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2的空间内瓦斯浓度≥2%时。
2、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位置安设、设定报警浓度、传感器显示值超过报警值的(测试传感器的除外)。
3、传感器报警后突然中断传输或删除该测点,不能正常上传的。
4、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认定为瓦斯超限进行处理。
⑴专职人员对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使用和维护不善造成系统运行不正常的。
⑵传感器设置数量不足,安设位置不当,调校不及时超限后不能断电并发出声光报警的。
⑶监控值班人员脱岗的,填写报表弄虚作假的。
⑷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前瓦斯浓度达到0.5%。
⑸打瓦斯抽放钻孔期间,施工点回风侧5m内瓦斯浓度超限的。
三、㈠瓦斯浓度超限原因分析的主要范围1、掘进队组无计划停风停电造成瓦斯超限。
2、回采工作面各检查点的瓦斯超限。
3、采煤机、掘进机割煤时瓦斯频繁超限。
4、供电原因造成主扇停运、局扇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
瓦斯超限分析管理规定
瓦斯超限分析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我矿现场瓦斯管理,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是事故就要分析追究”的理念,严格瓦斯超限追查处理分析,查找管理、技术上的漏洞,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有效控制和减少瓦斯超限次数,杜绝瓦斯事故,特制定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制度:一、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1、瓦斯超限事故由通风科科长负责,对瓦斯超限事故进行分析整理.2、调度员负责通知所有参加分析的队组及相关人员.3、监测值班人员负责将瓦斯超限记录填写完整、准确,将相关资料准备好.4、监测机房要执行三班作业,按时交接班,每班1人,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和空岗,当班监测到瓦斯超限时,监测机房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调度员,调度员汇报当日值班领导,同时通知当班相关人员,班后分析.5、通风科接到瓦斯超限情况汇报,必须及时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查隐患.二、瓦斯超限分析处理参加人员由总工程师主持分析,总工程师不在时由当班值班长主持分析,参加人员有通风科长、安全科长、调度室主任、机电科长、施工队组干部及现场相关人员.分析处理记录由通风科负责.三、瓦斯超限汇报处理程序1、瓦斯浓度出现异常,呈上升趋势达到%预警时由监控人员汇报值班领导,值班领导立即赶到监控室了解情况并做出安排,尽量在超限前控制住上升的趋势.2、瓦斯浓度超限报警达到1%时,监控人员的汇报顺序为:通风值班人员、矿调度室.矿调度室接到超限通知后,立即通知通风科、安全科下井查明瓦斯超限的情况和原因,并按矿井瓦斯管理制度中瓦斯排放要求立即进行瓦斯排放.四、瓦斯超限分析会召开程序1、瓦斯超限分析会由当班值班人员提前通知分析会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2、分析时由通风科先汇报瓦斯超限基本情况,然后由矿总工程师或当班值班领导主持会议,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处理.3、分析处理完毕后,由通风科于第二日向各部门和施工单位下发分析处理通报.五、责任追究考核制度:1、凡井下发生无计划停风,每次考核责任单位500元,因无计划停风或损坏风筒造成工作面瓦斯超限的由通风科组织有关单位、人员进行分析.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并考核责任人500元.2、凡发生瓦斯超限,监测机房值班人员由于不负责任,没有监测到,或监测到而没有通知调度室值班调度员的,每发生一次,考核负责人100元.3、凡调度员接到监测机房值班人员瓦斯超限通知,记录不清,或无记录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没有及时通知当班跟班队长、班长、瓦检员、放炮员以及相关人员和有关部门人员班后进行瓦斯超限分析的,出现一次考核人负责人100元.4、凡是值班人员接到调度员告知瓦斯超限时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或班后不组织分析的、对值班人员考核负责人100元.5、凡是接到瓦斯超限分析通知的人员,无故不参加事故分析的,考核负责人100元.6、瓦检员、放炮员由于自身原因,如风筒距迎头远,不接风筒的;违章一次起爆的;炮后不进迎头检查,风筒被埋压风量达不到迎头的造成瓦斯超限的,考核负责人1000元.7、因无计划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每发生一次,对责任单位考核2000元,对责任人考核负责人500元.8、因队组电工调试风机切换造成瓦斯超限的,每发生一次,考核负责人200元.9、对监测设备维护、检修不及时,瓦斯监测探头不能按时标校的,造成瓦斯监测探头或系统故障发生多次或大面积故障断电的,对责任队组考核2000元,考核负责人200元.10、瓦检员、放炮员玩忽职守,对无计划停风隐瞒不报的,由安全科进行分析,考核负责人200元.矿井无人区、采空区、闭墙、火区发生瓦斯超限事故及异常情况,瓦检员不能及时查明原因和准确汇报通风调度和值班矿长的,考核负责人200元.11、在因检修或有计划停风停电时排放瓦斯中,不能严格按照排放瓦斯有关规定进行排放的,发生排放瓦斯时超过排放瓦斯规定限度的,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瓦斯管理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为了金岭煤业瓦斯管理,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AQ安全监控系统规范及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执行;充分发挥预警分析和处置制度的机制,更好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1、瓦斯涌出异常时,现场带班领导、瓦检员、安全员、班组长立即撤出人员,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调度室值班领导立即下令切断相关区域电源,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查明原因,并采区相应措施处理.2、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总工程师或通风副总工程师主持、通风科长、防突科长、安全科长、安全区长、监控队长.3、瓦斯超限、监控主光缆、主干线中断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长或矿总工程师主持、防突矿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科长、防突科长、安全科长、安全区长、监控队长、现场瓦斯检查员、生产区队长、当班安全员.4、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输线中断挤压露芯线或挤压短路等动态追查分析具体参加人员:矿值班领导主持、通风科长、安全科长、监控队长、安全区长、生产区队长、当班安全员、班组长.5、瓦斯管理的预警分析按要求每天下午16:30进行一次全矿井范围内的瓦斯异常分析.6、原则意义上瓦斯浓度大于等于%重点区域时进行分析.7、未参与人员要具体注明原因带班、出差、开会.附汇报程序制度一、瓦斯预警、报警汇报程序1%CH4至%CH4不含%浓度瓦斯预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汇报实情及原因.2%CH4以上瓦斯报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汇报实情及原因.3串联风瓦斯浓度%CH4含%CH4以上、总回风瓦斯浓度%CH4含%CH4以上、采区回风浓度%CH4含%CH4以上瓦斯报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防突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上述瓦斯浓度变化异常时每隔5分钟向矿井调度室及矿调度汇报二、一氧化碳传感器超限汇报程序1一氧化碳传感器浓度超24PPm含24PPm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因放炮生成烟雾,经过CO探头引起预警、报警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安排现场测定后,打电通知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风机汇报程序1局扇停双级汇报程序井下局扇停双级时,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主局扇停,备用局扇未自动切换汇报程序主局扇停,备用局扇未自动切换时,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全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总工程师,安排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三、监控设备故障汇报程序1、一般故障汇报程序1探头异常断线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调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分站异常直流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排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3异常通讯中断汇报程序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安排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及原因.2、大面积通讯故障汇报程序1因监控主机、传输接口、主通讯光缆或其他因素,造成监控系统全部通讯中断的.2因采区主通光缆、监测分站、供电系统等因素发生故障,造成该采区监测监控系统通讯中断的.3因系统本身故障,造成与监控系统相连接的重要机电设备停电的.上述故障发生后,矿井调度室值班员立即汇报值班领导、监控队长、安全区长、通风科长、通风副总工程师、防突矿长、总工程师,安排监控工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处理故障.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为认真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依力煤矿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矿井安全生产,实现矿井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望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对矿井水害进行综合防治,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二、奋斗目标1.杜绝因矿井水害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2.杜绝突水淹没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及以上的水害事故.3.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各项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安全生产.三、组织机构根据依力煤矿水害防治专题会议的精神,矿成立水害防治领导和工作小组.水害防治领导小组:以矿长和总工程师为组长、副组长,各级安全、生产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组长:孙玉普矿长副组长:鲁显刚总工程师成员:刘世义、苗立斌、张国凡、安良程、许海龙、高刚、白国君等.水害防治工作小组设在设在生产技术科,由孙玉普任组长,所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成员,其工作职责为担负矿井水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水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四、基本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防治水工作法规、规定、指令.2.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各种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安全生产需要.3.抓好水害水患的分析排查和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水害水患,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明确责任,定期落实.4.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做好各种水文补勘和防治水工程.5.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进度.五、岗位职责矿井防治水工作直接影响到职工人身和生产安全,而且内容庞大、覆盖面广,必须矿长亲自抓,总工程师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分工责任如下:1.矿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总责.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2.副矿长对所分管业务中有关矿井防治水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3.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贯彻上级的有关规程、条例、等,负责组织编制和修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负责组织矿井水害隐患的排查,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4.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审批和实施.5.安监科长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6.技术科长负责防治水井巷工程及防治水系统设计.7.地质测量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中水文地质分析、水情水患预测预报和探放水工程设计及防治水措施的技术业务管理.8.机电组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所需的机电设备配置、管理、维护和监督检查工作.9.调度室负责防治水工作信息处理和调度指挥.10.通风科负责职责范围内防治水施工组织、监督、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11.机电队负责矿井主要排水系统的安装、管理、维护工作.12.各施工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13.矿每一名员工有自保互保和发现水患及时报告的责任.六、职能部门和基层联队的业务工作内容一、地质测量组地质测量组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责任部门,在矿长、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的具体业务.1.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2.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化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并提出防治水措施.3.负责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4.煤层近强含水层水害威胁区域开采时,负责开展“三带”发育高度的探测工作.开采浅部受地表水威胁的煤层,必须有充分的水文地质资料和“三带”观测资料,负责编制专项报告,确定安全合理的开采上限,按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的规定上报批准后,方可开采.5.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收集、掌握井下、野外水文地质资料,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要齐全、准确,图纸资料要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害情分析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报送有关领导、生产安全部门及上级部门.6.参与审查每一作业地点的作业规程,查清工作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确定需要实施的防排水工程和探放水措施.7.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并参与探放水施工的有关管理工作.8.受水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负责编制专门的工作面水文地质说明书,对各类水害因素依据补勘或探查资料作出明确的分析.9.负责编制年度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措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负责做好矿井防治水仪器、仪表的检测标定工作.10.负责及时启封处理达不到现行封闭质量标准要求的钻孔.11.负责开展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研究,推广应用水文地质物探、涌水量预计、水患监测和突水预报等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防治水工作技术水平.12.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处理措施.二、工程技术组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泄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7.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8.负责安排对井下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9.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三、调度室⒈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⒉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3.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四、安全监察处1.负责做好水害防治的监察工作,要把矿井防治水工作列为重要的安全监察内容,对各专业部门和区队所承担的矿井防治水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破坏矿井防治水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理.2.负责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中矿井防治水内容及探放水设计进行审查,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通风组1.参与对采掘设计、作业规程及探、疏放水设计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有关通风路线及避灾路线等内容进行审查.2.负责探、疏放水工程的管理工作,负责防治水施工安全措施的审查.3.负责探、疏放水过程中的气体监测工作,发现气体超限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指挥现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并安全撤离.4.负责密闭涌水口的检查,发现出水口堵塞、闭内积水时,及时疏通处理.六、机电组1.参与对采掘设计和作业规程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排放水设备等内容进行审查.2.负责对矿井排放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的管理工作,确保排放水设备正常运转.3.负责对临时水仓的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设备.七、供应组1..负责矿井防治水设备、仪器、配件、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2.负责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物资.八、救护组负责矿井水灾事故的救护工作.九、采掘队1.对于正常施工的采掘工作面等作业地点,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必须掌握作业地点的水文地质情况、水害因素,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水措施,切实做好防治水工作.2.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⒊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不消除水害隐患,不得从事采掘活动.对有水害威胁的工作地点,按探放水设计要求停掘、停采,并负责探、疏放水部分工程的现场施工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进行施工,并详细记录施工情况、出水情况等,经有关部门审查确认消除水害隐患后,方可继续施工.⒋负责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中的矿井防治水有关内容,确定避水灾路线等,并认真贯彻到每个作业人员.5.负责施工地点排水管路、排水泵及配电设备的安装、维护、回撤工作.6.杜绝生产用水的“长流水”和“跑、冒、滴、漏”现象.7.下山掘进巷道的供水管必须有应急控水阀门,以便管路出现开裂、断裂时及时关闭.大于15°下山巷道每隔150m安装一组,小于15°的下山巷道每隔300m安装一组.8.预计最大涌水量大于20m2/h,长度大于200m的下山必须安装固定排水管路,固定排水管路距离迎头的距离不得大于50m,固定管路至迎头备有与固定管路管径一致的软管.工作面必须备有与工作水泵排水能力一致的备用水泵,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必须大于预计最大涌水量的倍,排水设备挂牌管理,明确管理维护责任.9.长期淋水、涌水积水的低洼点必须施工排水硐室,安装排水设备,不得在巷道内施工永久排水坑,排水硐室水坑必须设置明显警戒标志,防止行人坠入.巷道顶、帮淋水、涌水点必须采取防水措施,采用统一的集水、导水设施,将涌水倒入水沟.10.设计有排水沟的巷道,必须及时开挖临时水沟,永久水沟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新开工工程对排水系统可能造成影响的必须预先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工程结束后恢复原样.11.负责施工下山范围内探测孔涌水的排除工作排水硐室、迎头.12.队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十、通风、瓦斯防治区域1.负责编制防水施工安全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2.负责防水密闭的砌筑和维护,砌筑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要求.3.负责钻场的防治水工作,钻机排水必须排入水沟或排水硐室迎头.4.瓦斯抽放管路的放水器排水必须倒入水沟.5.负责施工钻孔的涌水必须排入水沟硐室.七、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下井人员进行矿井防治水知识和矿有关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培训学习,熟悉矿井防治水基本知识,掌握水害事故的基本处理方法和避灾路线.八、本责任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矿井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搞好矿井防治水工作,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遏止和杜绝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和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要求,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技术管理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二条组织机构1、成立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办公室2、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科.主任:地质测量科科长成员: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全科、通防科等相关单位的技术负责人组成.第三条矿井防治水工作技术办公室1、贯彻落实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矿井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等精神.2、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决策和处理.3、负责技术指导矿井重大水灾事故的抢险、指挥、协调.第四条地质测量科职责1、履行矿井防治水办公室职责,负责全矿的防治水技术业务管理、2监督、考核工作.每年初编制下发年度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修编完善矿井防治水管理办法等有关防治水规章制度.2、负责日常水文地质标准化工作,负责水文地质预报工作,提供矿井防治水相关技术资料.3、编制重大水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参与灾害预防和事故处理计划中水害事故部分的修订工作,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协助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相关技术指导.4、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设计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实施.严格按照探放水设计督促施工队组施工,并根据队组提供的钻探资料进行分析总结.。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三篇)
瓦斯超限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瓦斯超限事故是指瓦斯矿井或其他生产场所中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事故。
为了防止瓦斯超限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处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事故分级追查和处理制度。
一、事故分级追查制度(一)事故分类标准根据瓦斯超限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和三级事故。
1. 一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但未达到爆炸极限,对人员和设备未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影响范围较小。
2. 二级事故:瓦斯浓度超过规定限值,达到爆炸极限,或者瓦斯爆炸导致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影响范围较大。
3. 三级事故:瓦斯爆炸严重导致多人死亡、大面积毁坏和破坏,事故影响范围广泛。
(二)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流程1. 一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尽快报告相关部门;b.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生命安全;c. 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立即实施;d. 组织事故现场的排查和处置工作;e. 撤离事故现场,对涉事人员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f. 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措施,形成事故报告。
2. 二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立即通知有关部门;b. 疏散涉事人员,并进行伤情评估和医疗救治;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散蔓延;d. 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e. 组织事故现场的调查和处置工作;f. 根据事故事实,追究责任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3. 三级事故处理流程:a. 确认事故发生,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b. 疏散所有人员,并进行紧急救援工作;c. 隔离事故现场,防止进一步扩大事故范围;d.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e. 根据调查结果,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f. 总结经验教训,形成事故处理报告。
二、事故处理制度(一)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瓦斯超限事故处理中涉及的责任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主要分为三个层次:1. 事故责任人员:主要是指事故发生单位的管理人员,如矿长、井长等,对他们进行责任追究,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
撤人的制度
瓦斯超限停止工作、超限处理和从作业场所撤人的制度
一、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即定为瓦斯超限。
二、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四、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五、当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0%时,附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六、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0%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七、撤离工作面的人员必须到新风大巷。
八、瓦斯超限地点应支丁、设立警标。
九、通知矿调度室,并通知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
十、在救护队未来之前,把风机、电缆、风筒运到工作地点(进风流区,回风巷不低于10米处)。
十一、救护人员、安全矿长入井排放瓦斯,严禁一风吹,并保证上回风流中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1%。
十二、瓦斯降到1%以下时,加强检查力度,保证作业地点有足够新鲜风流。
十三、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制订有效预防措施及矿井年度灾害预防措施和处理计划。
瓦斯调度管理制度
瓦斯调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范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加强瓦斯调度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瓦斯调度工作,涉及煤矿瓦斯调度的相关人员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煤矿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瓦斯调度管理计划,并进行定期评估、调整,保证瓦斯调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煤矿应当配备专业的瓦斯调度人员,制定详细的瓦斯调度工作流程,确保瓦斯调度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完善的瓦斯监测系统,确保对矿井瓦斯浓度、瓦斯出口压力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处理瓦斯异常情况。
第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瓦斯调度工作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员工对瓦斯调度工作的重视和主动性。
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瓦斯调度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瓦斯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八条煤矿应当定期对瓦斯调度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瓦斯调度管理工作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瓦斯调度管理第九条煤矿应当建立瓦斯调度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员,并确保其独立、专业地开展瓦斯调度工作。
第十条煤矿瓦斯调度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准确、及时、全面的原则,根据矿井瓦斯情况和生产安全要求,制定合理的调度方案。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建立瓦斯调度汇报制度,及时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瓦斯情况及调度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和决策科学。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瓦斯调度档案,记录瓦斯调度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形成完整的瓦斯调度文件,作为瓦斯调度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瓦斯调度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定期对矿井瓦斯数据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提高瓦斯调度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建立瓦斯调度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矿井瓦斯情况和调度管理成果,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三章瓦斯调度流程第十五条煤矿应当规范化瓦斯调度流程,确保各个环节的衔接和协调,提高瓦斯调度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
瓦斯超限处理措施一、瓦斯排放分级管理⑴开掘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分钟,停风区内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由瓦检员汇报通风调度,值班长指定人员,按照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
⑵停风时间在30分钟至8小时之间,或虽未超过30分钟,但巷道内瓦斯浓度大于2%不超过3% 时,必须制定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排放时通风科长、通风区(队长)亲临现场,指挥排放,安全科长现场监督检查。
⑶停风时间超过8小时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通风科必须制定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排放时矿总工程师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排放,安全处长现场监督检查。
⑷排放瓦斯浓度超过3%的巷道内瓦斯、排放封闭区、情况不明的巷道内瓦斯、排放与已采区、老空区和火区相联通的巷道内的瓦斯时,由矿制定排放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
排放工作由救护队进行,矿上协助;排放时矿总工程师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安全处长现场监督检查。
三、安全措施1、瓦斯排放顺序为:按照由近及远得顺序进行排放2、瓦斯超限情况下(1)在工作面巷口排出的瓦斯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报警点调整到瓦斯浓度为1.5%。
(2)在工作面巷口切断风筒,利用错位法控制排风量逐节进行排放,确保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
(3)停电人由各队组当班机电工负责切断各自工作面的电器设备电源,警戒人由各队组当班小队长负责设置警戒,瓦斯排放由本区瓦检员进行排放。
排放瓦斯流经巷道内的电器设备,机电科长必须指定专人在所属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设置警示牌,并派人看管。
(4)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当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动局扇,进行排放。
(5)排放时,要求逐步增加另一端风筒出口风量至最大,增加风量时,必须保证混合风流处的瓦斯浓度始终不大于1%,二氧化碳浓度不大于1.5%,待风量增加到最大时,经10分钟后方可延长下一节风筒向内排放,依此循环前进,直至工作面迎头。
(6)排放完后,经检查证实,独头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稳定30分钟,瓦斯浓度无变化后方可恢复工作面正常通风。
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
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瓦斯超限是指煤矿或其他工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瓦斯抽放系统或煤矿通风系统无法有效控制矿井内瓦斯超标浓度,导致瓦斯爆炸的危险。
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以及减少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被制定出来。
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包括瓦斯超限的应急处理和事后的分析。
应急处理是指在瓦斯超限事件发生时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应对。
分析是指对瓦斯超限事件进行细致的调查与分析,找出造成瓦斯超限的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以预防再次发生。
在瓦斯超限应急处理方面,首先要做的是采取及时而有效的紧急措施,以防止瓦斯爆炸的发生。
这包括采取紧急停产措施,将工人安全撤离瓦斯超限区域,并关闭煤矿或工矿企业的生产设备。
同时,应立即启动瓦斯抽放系统、煤矿通风系统以及其他相应的安全设施,以尽快将矿井内的瓦斯浓度降至安全水平。
此外,瓦斯超限应急处理还应配备相应的应急设备和器材。
这包括瓦斯检测仪器、呼吸器、救生绳索等。
这些设备和器材应放置在容易取得的地方,并要求工人熟悉其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在瓦斯超限事件发生时,工人可以迅速使用这些设备和器材,以提高应急处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对于瓦斯超限的分析,需要进行详尽而全面的调查。
首先要找出造成瓦斯超限的具体原因。
这可能包括设备故障、通风系统不正常运作、工人操作不当等。
调查人员应深入矿井、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同时还需收集并分析相关的数据和记录。
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可以了解瓦斯超限事件的具体情况,以及造成事件的根本原因。
根据分析结果,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和纠正。
这可能包括更换设备、加强通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增加工人的安全培训等。
同样重要的是,在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中,要设立相应的汇报和追责机制。
这样,上级管理层可以及时了解瓦斯超限事件的情况,追究责任,以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总之,瓦斯超限应急及分析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确保煤矿或其他工矿企业中的工人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及时的应急处理和详尽的事后分析,可以提高瓦斯超限事件应对的效率和准确性,减少瓦斯爆炸事故的发生,并为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提供参考。
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范文
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范文一、引言瓦斯是矿井安全的头号杀手,对矿工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在矿井工作中,瓦斯异常的及时汇报是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环节,对于避免瓦斯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我们制定了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以规范矿工的工作行为,增强瓦斯异常汇报的效率,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二、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的目的1. 规范矿工的工作行为,促使其主动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2. 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使其能够正确处理瓦斯异常问题;3. 配合矿井调度人员做好瓦斯异常处理工作,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三、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的内容1. 瓦斯检查员的职责和权限1.1 瓦斯检查员要严格遵守瓦斯检查制度,全面负责矿井巡检工作;1.2 瓦斯检查员要对矿井内瓦斯浓度进行频繁检查,发现瓦斯异常情况立即上报;1.3 瓦斯检查员有权配合调度员对瓦斯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包括矿井人员疏散和紧急维修等。
2. 矿工的责任和义务2.1 矿工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自觉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并立即上报;2.2 矿工要接受相关瓦斯安全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2.3 矿工要积极配合瓦斯检查员的工作,按时进行瓦斯浓度检测。
2.4 矿工有权利要求矿井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装备。
3. 瓦斯异常的汇报和处理流程3.1 矿工发现瓦斯异常情况后,立即停止工作,迅速将情况上报给瓦斯检查员;3.2 瓦斯检查员接到报告后,迅速前往现场进行核实,进行瓦斯浓度检测;3.3 如果瓦斯浓度超过安全范围,瓦斯检查员应立即向调度员汇报,并发出警报。
3.4 调度员收到瓦斯检查员的汇报后,应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员和矿工疏散,并组织封闭瓦斯源;3.5 矿工在接到疏散指令后,应按照指引撤离现场并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等待进一步指示;3.6 调度员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瓦斯源的紧急修复,并调度工作人员进行瓦斯浓度排空工作;3.7 在瓦斯浓度降到安全范围后,调度员会通知相关人员恢复工作,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一、背景介绍瓦斯是一种常见的燃料,广泛应用于工业、民用等领域。
然而,瓦斯的使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当瓦斯超过安全限制时,会导致爆炸、火灾等严重后果。
为了保障瓦斯使用安全,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制定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成为必要之举。
二、目的与意义1.确保瓦斯使用的安全性:通过对瓦斯超限情况的及时汇报和处理,能够提前预警,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2.改善瓦斯使用管理:通过制定汇报处理制度,能够更好地监管和管理瓦斯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提升瓦斯使用管理水平。
3.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对瓦斯超限情况进行汇报和处理,能够帮助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事故报告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三、沟通与汇报机制2.汇报频率与时间节点:一旦瓦斯超过限制,作业人员应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将超限情况记录在超限登记表中,同时按照事故报告要求的时间节点进行报告。
3.汇报内容:瓦斯超限汇报内容应包括事发时间、事发地点、超限原因、超限范围、已采取的紧急措施、可能的影响以及其他补充说明等。
四、瓦斯超限的处理流程1.接到瓦斯超限汇报后,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第一时间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调查,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
3.进行原因分析,查明瓦斯超限的具体原因。
4.根据需要,进行相关设备的修复或更换以消除瓦斯超限隐患。
5.针对超限情况,及时对作业人员进行处罚或追责,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6.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以便进一步调查、处理和提出改进建议。
7.根据超限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五、监督与评估机制1.内部监督:相关部门应建立监督机制,对瓦斯超限汇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2.外部评估:每年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瓦斯超限汇报处理情况进行评估,为相关部门提供改进意见和建议,帮助提升瓦斯使用管理水平。
六、宣传导向机制1.建立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贯,确保每位员工都了解该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
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1. 引言瓦斯是煤矿等行业中常见的有害气体之一,如果瓦斯浓度超过安全限值,将对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制定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的要点和流程。
2. 制度目的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瓦斯超限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控制瓦斯浓度,并避免发生瓦斯事故。
通过制度的实施,可提高瓦斯超限情况的上报率,促进工作人员对瓦斯超限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3. 制度适用范围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瓦斯的工作岗位及工作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煤矿、石油化工等行业。
4. 制度要点4.1 瓦斯浓度超限的界定标准瓦斯浓度超限是指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安全限值。
安全限值一般由国家相关部门确定,并根据不同工作场所和岗位的特点进行调整。
在瓦斯超限汇报处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瓦斯浓度超限的具体数值。
4.2 瓦斯超限的汇报要求工作人员在发现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按照规定的汇报渠道进行汇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
汇报内容应包括瓦斯浓度超限的具体数值、所在位置和发现时间等信息,并可附加其他相关情况的说明。
4.3 瓦斯超限的紧急处置措施在瓦斯浓度超过安全限值后,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以降低瓦斯爆炸的风险。
紧急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启动瓦斯抽采系统、通风换气、保持工作面湿度等。
各岗位的人员应熟悉紧急处置措施并能够迅速执行。
4.4 瓦斯超限的处理流程瓦斯超限的处理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4.4.1 上报工作人员发现瓦斯浓度超限后,按照规定的汇报要求进行上报。
上报可通过手机、对讲机等通信设备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系统进行。
4.4.2 确认收到瓦斯超限的汇报后,上级主管部门应及时确认汇报内容,包括瓦斯浓度数值、位置和时间等信息的准确性,并核实是否处于超限状态。
4.4.3 处置确认瓦斯超限后,应立即启动紧急处置措施,降低瓦斯浓度。
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应跟踪处理进展情况,确保紧急处置措施的有效执行。
2024瓦斯超限事故处置方案
2024瓦斯超限事故处置方案____年瓦斯超限事故处置方案一、背景与目的____年,全球石油市场异常波动,导致国内瓦斯产业的急剧扩张,随之而来的是对瓦斯超限事故处置的迫切需求。
本方案旨在针对可能发生的____年瓦斯超限事故,制定全面有效的处置方案,确保事故得到及时、快速、安全地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组织与协作机制1.组织机构在瓦斯超限事故发生时,将成立瓦斯超限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由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专家组成,负责瓦斯超限事故的统一指挥、组织调度和决策。
2.协作机制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专家将建立联动协作机制,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协同作战等方式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瓦斯超限事故。
三、瓦斯超限事故应急处置流程1.事发初期当接到瓦斯超限事故报警后,应尽快启动应急响应。
相关部门将迅速派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初步调查和评估。
同时,通知事故现场周边区域居民撤离,并启动事故周边区域封控措施。
2.现场处置(1)排除火源和防止扩散:迅速确定可能存在的火源,采取措施排除火源,并加强对附近区域的巡查,确保事故不蔓延扩散。
(2)紧急抢险与处置:进行紧急抢险工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护装备,使用专业设备进行瓦斯超限事故处置。
(3)通风控制:加强现场通风控制,争取尽快将瓦斯释放到安全浓度以下。
(4)事故影响区域扩展预测:根据现场情况和专家判断,预测事故影响区域的扩展范围,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居民做好安全防护和应急疏散准备。
3.人员伤亡救治与疏散(1)伤员救治:抢救现场伤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2)人员疏散:根据事故影响区域扩展预测结果,有序疏散事故地区的群众,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救援。
4.事后处理与善后工作(1)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环境保护与恢复:进行事故现场的环境损害评估,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环境保护和恢复。
(3)社会心理援助: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受影响的人员进行心理援助,提供咨询和安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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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超限调度分析处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瓦斯超限事故,从严控制和查处瓦斯超限,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瓦斯超限预警机制,是通过对井下作业环境中瓦斯浓度达到超限临界值之前进行超前报警,现场及时处置,达到防止瓦斯超限的目的,减少超限次数。
第三条:所有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机电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实行瓦斯超限预警。
实施预警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瓦斯超限。
第四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当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置。
瓦斯检查员未按照瓦斯检查制度规定的时间、路线、地点、次数和方法检查瓦斯罚款100元/次;检查地点的瓦斯浓度达到预警值时,瓦斯检查员未按规定进行处置,罚款100元/次。
第五条:瓦斯超限预警浓度规定:
(一)回采面上隅角瓦斯预警浓度设0.8%;
(二)采面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6%;
(三)矿井总回风巷瓦斯预警浓度设0.6%;
(四)机电硐室的进风侧瓦斯预警浓度设0.2%。
第六条:瓦斯检查员发现检查地点的瓦斯达到预警值时,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就近通知带班领导、安全员和预警区域的人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