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课程选修管理制度
课程选修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变化,许多高校纷纷设置了选修课程,以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和综合素质培养。
为了规范选修课程的管理,提高课程效果和教学质量,本文就课程选修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和总结。
二、课程选修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课程选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所有学生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选择自己喜欢和感兴趣的选修课程,不得有任何歧视性或偏袒性的操作。
2. 多样性原则学校应设立多样化的选修课程,涵盖不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以满足学生的多样性需求和兴趣爱好。
这些选修课程可以是学科专业课程的延伸,也可以是跨学科的开放性课程。
3. 教学质量原则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应该得到保障,教师应经过专业培训和评估,具备相关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
同时,学校也应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对选修课程进行评估和监督。
三、课程选修管理程序1. 选课阶段为了方便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选修课程,学校应提供详细的选课指南和教学计划,包括选课规则、课程介绍和学分要求等信息。
学生可以在规定的选课时间内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
2. 选课审核学校有义务对选修课程进行审核,确保学生选课符合规定和要求。
选课审核可以包括对学生的学业成绩、学分要求和先修课程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保学生的选课合理和有效。
3. 课程开设学校根据学生的选课情况和需求,确定选修课程的开设情况。
开设课程时应考虑到师资力量、场地设施等资源的配备,确保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4. 教学管理选修课程的教学管理应包括教师培训和评估、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教材选用等方面。
学校可以通过定期教学观摩、教学评估和学生反馈等方式对选修课程进行监控和改进。
5. 成绩录入学校应及时记录和录入学生的选修课程成绩,确保成绩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成绩记录可以与正式课程的成绩一起计算综合学分和绩点。
四、课程选修管理的效果和影响良好的课程选修管理制度可以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和影响:1. 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通过选修课程,学生可以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提升综合素质和个人能力。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公共选修课程(以下简称公选课)是根据全院学生需求而开设的选修课程,是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施全面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专业课教学的必要补充。
旨在促进专业交叉渗透,扩大学生的知识领域,优化学生知识与能力结构,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为进一步发挥公选课的教育功能,加强学院公选课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公选课的教学质量,使公选课的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有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公选课的设置教务处在保证公选课基本规范的前提下,从开课师资、开课标准、教学研究、课程建设等宏观管理上不断完善学院的公选课课程库建设与管理,确保公选课开设的合理性、针对性,从源头上保证我院公选课的质量与数量。
各二级学院(中心)从微观上要重视公选课开设与建设管理,对开课教师的资格和水平严格把关,使学院的公选课工作稳定有序发展。
1.公选课的特性:公选课设置要求体现一个“活”字,以“实用、精炼”为其特点,要充分体现文理渗透、理工结合、专业拓展的要求,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的高等化与职业化特性。
2.公选课的类别:学院公选课类别以职业岗位群或行业为主进行设置,主要划分为农林牧渔、装备制造、资源环境与安全、电子信息、财经商贸、食品药品与粮食、旅游、公共管理与服务、教育与体育、文化艺术、公安与司法等类别。
各二级学院(中心)根据学院统一计划和师资力量进行公选课的申报。
3.公选课的课程来源:学院公选课课程有三大类型组成:(1)校内教师开设并入选公选课资源库的课程;(2)与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开设的校际特色共享课程;(3)依托社会力量开发的网络教学平台开设的网络资源课程。
4.公选课的学时学分:原则上每门公选课定为30学时,2学分(均包括课程考核)。
特殊情况的课程,最低不超过1学分,最高不超过3学分。
选课学生不满30人的课程不予开班,公选课均在一个学期内完成,不得跨学期选修。
校本选修课程管理与实施办法
校本选修课程管理与实施办法选修课程的开设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学习的灵活性与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与培养。
同时也是加强课程建设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改变目前学校同质化的现状,促进学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为了加强选修课程建设与管理,提高选修课开设及考核的规范化水平,形成学校课程特色和课程文化。
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课条件1.全体任课老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在自己的专业方面或有所研究的兴趣、特长方面开设选修课程。
学校鼓励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选修课程开设。
2.选修课程开发需要具备详细的教学目标、授课计划和授课讲义。
3.选修课的学生数一般不少于10人。
最多不得不超过30人。
二、申请开课程序1.由教师本人填写“选修课程开课申请表”,向教务处提出开课申请。
2.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申请人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3.教务处将初审意见上报学校课程审定委员会,由课程审定委员会成员讨论最后审定。
三、选课办法1.每学期开学初,由教务处公布本学期选修课程的开课情况,包括任课教师、课程简介、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2.学生根据公布的开课情况,上机进行自主选修课程。
初始阶段,每生每学期限选一门。
以后逐步扩大到每生选修课程不超过总课程的30%。
3.学生上机选课汇总、调整后,学生完成选课工作。
4.选课完成后,教务处打印选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班级及任课教师,按时开课。
四、选修课程的管理1.选修课程的申报、审核、选课、课程安排、上课地点及考核等由校本课程管理办公室和教务处共同负责管理和协调。
2.选修课程原则上在一个学期授完,授课时间每门课程一般不得少于12学时。
3.选修课程开出后,任课教师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的教学管理规定,如出现教学事故或有教学违纪现象,停止其下一次申报全校公共任意选修课的资格,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XX职业学院选修课程管理规定
XX职业学院选修课程管理规定选修课程是面向全院高职学生开设的以拓宽学生知识面、优化学生知识结构、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核心的课程,是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选修课程的建设与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选修课程的类别学院选修课程共分为两类:(一)公共选修课。
全院各专业学生均可选修的课程。
(二)专业选修课。
对学生选课有专业限制的课程。
二、选修课程的开设原则(一)开设的选修课程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素质;有利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鼓励开设交叉专业课程、通用技能类课程,鼓励开设拓宽专业知识面、反映专业最新发展成就、介绍专业前沿知识的课程。
(三)各专业系部均应面向全院开设公共选修课程。
(四)选修课程原则上在大专各年级均开设,选修课程一般不低于24学时。
(五)选修课程的选课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0人以上,不足规定人数的选修课程将停开。
三、学院教师选修课程开设的审批程序(一)拟开设选修课程的教师应填报《XX职业学院选修课程开课申报表》,经所在部门批准,于每学期第十六周提交教学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开设。
(二)申报新开设的选修课程,授课教师需提交课程教案、授课计划等教学文件。
(三)经学生网上选课后,由教务处下达选修课程课表,师生根据此安排上课。
四、选修课程选课管理(一)教务处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或第二周公布本学期选修课程开设计划,并下发选课通知,学生可根据自己兴趣进行选课。
(二)线上选修课原则上即选即开,学生在选课时段内可以试听并进行选课调整。
(三)线下选修课第一次、第二次课为试听,学生可以在此时间段内根据情况退选或补选其他课程。
(四)选修课程名单于课程开课第三周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
五、选修课程管理(一)选修课程实行学分制管理。
(二)学生在校期间应按照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规定修满选修课学分,否则无法取得毕业资质。
(三)选修课程的考试形式原则上为考察,成绩评定方式为日常成绩与结课考察综合确定。
学校选修课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选修课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选修课的定义与范围1. 选修课是指在学校课程体系内,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发展需要,在规定范围内自由选择学习的课程。
2. 选修课范围包括:学科拓展课程、实践技能课程、人文素养课程、艺术欣赏课程、体育健康课程等。
三、选修课的管理机构1. 学校成立选修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选修课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选修课的实施。
2. 学院(系)成立选修课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系)选修课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3. 教师担任选修课主讲,负责课程内容的讲授和教学组织。
四、选修课的开设与审批1. 选修课的开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课程内容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课程设置合理,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实用性。
(3)课程设置满足学生兴趣和需求,具有一定的多样性。
2. 教师申请开设选修课,需提交课程大纲、教学计划、教学资源等相关材料,经学院(系)审核通过后,报学校选修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 学校每年对选修课进行评估,对优秀课程进行表彰和推广。
五、选修课的教学与考核1. 教师应按照课程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
2. 选修课考核方式包括平时成绩、期中考核和期末考核,具体考核方式由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制定。
3. 学生应积极参与选修课学习,认真完成作业和考核任务。
六、选修课的管理与监督1. 学校对选修课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
2. 学院(系)对选修课进行日常管理,包括课程安排、教师选聘、教学质量监控等。
3. 学生对选修课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学校、学院(系)或教师进行反映。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选修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冲突,以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为准。
3.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昭通学院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修订)(昭学院通〔2020〕55号)
昭通学院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修订)昭学院通〔2020〕55号为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指导学生正确选课,完成修读计划,维护学校教学秩序,规范选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选课原则第一条学校实行以弹性学制和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
在修业年限内,学生可自主安排学习进程,按学期选课修读,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业。
第二条学生选修课程数量及顺序必须以培养方案为依据。
课程间存在先修后续关系的,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
同一学期同时开设必修与选修的课程,应先选必修课,后选选修课。
第三条因专业撤销、停招、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复学或重修学生无后续课程完成学业时,学院应对学生的课程替代申请提出处理意见和具体方案,经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完成教务管理系统中课程替代操作并通知学生选课。
第四条学生修读课程不合格的,应重新修读;修读课程合格但是不满意成绩的,可重新修读。
学生根据学校每学期的重修计划,缴纳相应费用,并在教务管理系统上选重修课程后,方可进行修读。
必修课考核不及格,须重新修读;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重新修读该门课程或改修其他课程。
第五条学生应在每学期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课程预选、正选、重修选课、补选、退选等操作。
课程一经选定,一律不予更改。
第二章选课办法第六条选课前准备学生在正式进行选课操作前,应做好以下准备:(一)熟悉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学生在选课前应熟悉本年级、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并掌握下列内容:1.本专业课程总学分数,各类必修课学分数、各类选修课程至少应选修的学分数;2.本人已修学分数、尚需修读的课程学分数及各类课程学分数;3.各类课程计划开课时间。
(二)确定本人修业年限。
学生应均衡学业负担,避免盲目多选课。
(三)学生在进行网络选课前,应认真阅读教务管理系统选课操作说明及学期选课通知,掌握网络选课的操作方法,并严格按照选课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
第七条课程开设条件网络选课原则上在开课的上学期末进行。
在第一轮选课结束后,人数少于30人的原则上不开班,学生可在第二轮选课补选其他有余量的课程。
光明高级中学选课走班管理制度
光明高级中学选课走班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推进计划,自2020年秋季起,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全面进入新课程实验。
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2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2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21]6号)精神,构建具有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高级中学特色的课程选修体系,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自主、安全、有序、高效走班选课,从而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进一步加强选课走班教学管理,规范选课走班教学中教与学的行为,保证选课走班教学有序、高效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班级管理第一条学生根据学校提供的选课组合,自主填报选课志愿,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并结合师资与场地条件,组建所开设课程的教学班。
第二条选课教学班管理实行导师负责制。
课程导师是教学班的核心,是选课教学班中教学、纪律、财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课程导师由教学班任课教师担任,任课教师担任几个班的选课教学,就相应担任几个班级的课程导师。
第三条教学班实行走班小组制管理。
选课导师应在课程第一讲前,以原行政班为单位,将学生划分为几个走班学习小组,固定学生座位,确定教学班教学座位表,每次教学中学生座位不允许随意调换。
第四条建立健全教学班班级组织机构。
选课导师应在开课前,确定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走班组长等学生干部,并明确相关职责:班长——协助课程导师做好教学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协助导师考勤,对迟到、旷课、请假同学进行登记,每次课后交选课导师;督促本班同学按照规定的座次坐好,提前做好课前准备。
副班长——主要负责班级的卫生、教室公物的维护;下课后组织同学迅速离开教室;督促值日生清理教室;检查教室内公物损失状况,并及时作好登记和报告;对于使用走班教室的教学班,课后负责关闭电源、关锁窗门。
学习委员——主要负责作业的收齐和学习信息的上传下达;具体负责督促各行政班走班组长在每次课后次日下午上课前收齐本教学班同学的作业,完成《选课程作业登记表》登记后与作业一起交课程导师在每次上课前到课程导师办公室把作业领回分发给学生,同时领回《选课程作业登记表》便于下次作业收交情况的登记。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管理办法一、目标与意义校选课(又称为公共选修课)的设立旨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通过拓宽学生的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以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同时,它旨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增强学习能力,培养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
为提升校选课质量,构建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课程体系,特制定本规定。
二、开课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二年级和三年级的在校学生。
三、管理机构校选课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由教务处统一负责。
四、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1. 校选课需符合学院的教育培养目标,课程应涵盖人文社会科学、经济管理、自然科学与技术、艺术体育等领域的文化素质修养课程,以助于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
学院鼓励教师开设新的校选课,丰富课程体系。
2. 每门校选课暂定为1-2学分,每学分对应____学时。
学院鼓励开设短学时课程。
3. 开课教师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特殊课程可适当放宽)。
教师需填写《德化陶瓷职业技术学院校选课开课申请表》(附件1),经系(部)或处室同意后,提交教务处审核。
审核通过的课程将纳入校选课课程体系进行管理。
4. 开设课程需有教学大纲、相应教材、讲义或讲稿(由开课者编写)。
5. 各系(部)或处室需为教师开设校选课提供必要的支持条件。
五、校选课相关规定1. 学分要求: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各专业学生需修满4学分的校选课。
2. 选修时间从第三学期开始,原则上应在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修读。
3. 学生应合理安排选修课程数量(建议每学期选一门,最多不超过两门)。
4. 学院鼓励学生跨学科选课,以完善知识结构。
5. 若某课程被列为“校选课”,则仅对其他专业学生开放。
6. 学生在同一时间只能选听一门课程。
校选课通常安排在周五下午,特殊情况可安排在晚上。
7. 若选修人数不足____人,一般不安排开课。
六、选课程序1. 每学期结束前____周,教务处根据教师申请和学院实际需求确定下学期的校选课及任课教师,并公布课程简介和教师信息(附件2)。
学校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拓宽学生知识面和就业渠道,实现因材施教,学院决定开设选修课,选修课(任选课)分为公共选修课与专业选修课,其管理办法如下:一、公共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是面向全校学生开设的以人文素质与公共职业技能素质为核心的课程,是高职高专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满足学生兴趣需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拓宽学生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公共选修课的管理,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的原则和要求1.开设公共选修课的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文化艺术素养,更好的改善学生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增强学生学习的灵活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的发展,并有利于学生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适应性。
同时也是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措施。
2.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必须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具有时代特征;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文化艺术欣赏能力;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课程内容要有知识性、应用性和实用性。
鼓励开设“学科交叉”课程和“通识”性质课程。
3.公共选修课的类别大致可分为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管理类、经济类、法律类、艺术类和综合类。
4.公共选修课应具有系统的教学内容,课程开设和教师配备稳定,能够连续多年开设。
由一系列高水平讲座构成的系列讲座也可以作为公共选修课程建设和设置。
5.每门公共选修课的学时数一般控制在30学时左右,并在一个学期内开完。
6.新设公共选修课由系、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要包括课程开设论证、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等内容,并确定相应的教材,无教材的要指定2-3种参考书。
新设公共选修课程申请报告提交学院课程建设委员会论证通过后,经主管院长审批,教务处负责组织开设。
(二)课程开设的程序和管理1.要挖掘潜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积极面对全院开设公共选修课。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范文
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拓宽学生知识面,全面加强公共选修课建设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课程设置原则(一)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
(二)有利于加强学生人文素质、创新创业能力和基础知识。
(三)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四)引进的优质网络课程及学校在线课程。
第三条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一)公共选修课是指由学校统一管理和组织开设的,针对全校各专业学生的文化素质教育选修课程。
其目的在于提高大学生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更好地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学习灵活性与主动性,促进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与培养。
同时也是加强课程建设和专业建设的重要措施。
(二)公共选修课应具有系统的教学内容,合理的课程设置和稳定的教师,能够连续多年开设。
(三)公共选修课开课前应进行论证,并调研其他院校相关课程开课情况;每门课申报要撰写好课程简介和教学大纲,确定相应教材,无教材的要指定参考书。
(四)公共选修课建设是基本教学任务之一。
各学院要予以足够重视和支持,挖掘潜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开课。
第四条开课程序(一)拟开课教师先提出开课申请并填写《公共选修课课程开设申请表》,交课程所属学院。
(二)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并具备所申请开设课程相关教育背景和学科知识,具有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
对部分课程,如申请开课者对拟开设课程有一定研究,学术上有一定造诣,能弥补学校公选课开课空白,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非专任教师也可申请开设。
每位教师每学期申请开设课程一般不超过2门,原则上每周只安排1个授课单元。
学校鼓励聘请校外著名专家学者来校开设公共选修课程或参与课程讲授。
(三)开课申请表由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组织试讲同意开课后,通知教师做好开课准备。
课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停课或更改课程名称及讲授内容。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选修课的教学与管理,保证学分制顺利实施,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修课分类学院选修课分为任选课、限选课。
任选课是指为了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培养学生的兴趣和爱好,发展学生的个性,教务处组织开设、供全院各专业学生选修的课程。
限选课是指在专业必修课的基础上,提供学生选择学习的若干专业小方向课程或专业拓展的几组课程。
二、选修课设置原则1.有利于拓宽、更新学生的知识结构和专项技能培养,发展学生的个性、兴趣和一技之长。
2.课程应具有明显的时代性、先进性和科学性,根据专业特点,能反映本专业最新成果、最新工艺,具有符合高职要求的知识和技术含量。
3.可开设符合本地实际和社会发展需求,反映地方特色、民情风俗、历史渊源的人文课程。
三、任选课的开课L任选课的分类为了实现专业交叉与文理渗透,便于文科专业与理工科专业的学生选修,学院任选课分为人文科学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和艺术类共五大类。
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28节课,共计2个学分。
2.任选课的修读学期各专业在第2~5学期选读,且必须在规定的学习期内修满规定的学分。
3.任选课的开课条件(1)任选课的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且对所开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
(2)每门任选课都要制定课程标准。
新增任选课由任课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院任选课申请表》,同时提供教师简介、课程简介、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经系部审核同意、教务处核准后,方可供学生选修。
(3)为保证教学质量,每位教师学期内开设选修课程不得超过2门。
选修课教学质量综合评价低的教师,取消开课资格。
(4)未经申报的选修课、或虽申报未被批准的选修课、或选课人数低于30人(艺术类课程选课人数低于20人)的选修课,不得开课。
任选课的教学班人数一般以70人为宜。
4.任选课的开课时间任选课的开课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四9-10节(个别需用室外教学场地的课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周一至周三7-8节),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安排全院性的任选课上课。
学生选修(社团)课管理制度
学生选修(社团)课管理制度为加强选修(社团)课的教学与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有个性的中国好人”培养目标的实现,努力打造“传统文化,个性空间”办学特色,根据学校章程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设置1.选修(社团)课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发展学生个性特长的课程。
该课程由团委管理,与学生社团活动相融合。
2.选修课分为文体、艺术、科技、特色班等类别,一般以学期为周期,面向小学和七、八年级学生开设;特色班课程可以行政班为单位连续2学年开设。
3.选修课最低开班人数原则上要求20人以上,上限为35人;个别需限制上课人数的特殊课程,须在开课申请中注明,报团委审核。
4.批准开设的选修课列入学期教学计划,每学期上课至少14周,每周安排2学时。
二、选课办法1.除九年级以外的学生每人每学期必须参加一门选修课学习。
2.选修课实行两轮选课,具体程序如下:(1)每学期第2-3周,各班组织学生根据团委公布的课程进行第一轮选课;(2)每学期第3-4周,选修课任课教师选拔并确定学生名单并报团委;(3)团委组织落选学生进行第2轮选课;(4)两轮选课结束后,任课教师上报学生名单到团委,无特殊情况,学期中间学生不得自行调换选修课。
三、课程考核1.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期末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该门课程的期末成绩为不合格:(1)未经批准,缺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学时数三分之—fc■9(2)因病假、事假缺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学时数二分之一;(3)未按时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或任务达三分之一;(4)严重违反选修课课堂纪律达三次的。
2.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成绩发送给班主任,并打印学生成绩报团委。
3.20**级及以后的初中生在校期间要完成4个学期的选修课学习,选修课成绩与毕业综合素质评价挂钩,办法如下:(1)选修课期末考核合格以上成绩未达到3次的,综合素质评价不能评为A等;(2)选修课期末考核合格以上成绩为O次或1次的,综合素质评价只能评为C等;(3)2016级初中生,20**—20**学年度(八年级两个学期)选修课至少要有1次期末考核合格以上,否则综合素质评价不能评为A等。
选修课程管理制度
选修课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设立选修课程,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等法规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选修课程是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学习任务的前提下,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自愿选择的课程,选修课程不计入学生学业考核。
第三条选修课程学时应当符合学校的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学校应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教学设施和教学条件,保证选修课程的开展。
第四条选修课程设置应当充分考虑学生的兴趣和需求,突出专业特长和特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校应当组织选修课程教师对选修课程进行相应的教学研讨和培训,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选课第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选修课程开课计划和教学安排。
第七条学生在每学期初根据学校规定的选课时间和程序进行选修课程的选择。
第八条学生选课以个人自愿为原则,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自主选择,不得强迫学生选择特定的选修课程。
第九条学生选择的选修课程必须符合学生的学业规划,不得影响学生的必修课程学习和教学秩序。
第十条学生选课后如需调整选修课程,需经过教务处或者班主任的同意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调整。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对选修课程进行适当的考核评价,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选修课程,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组织选修课程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指导等方面的教育,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选修课程档案,对学生的选修课程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及时掌握学生的学习状况。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对选修课程教学的督导和检查,提高选修课程教学的质量。
第十五条对于选修课程教师的任课安排、教学质量等情况,学校应当进行定期评估,对教师进行表扬或者监督,提高选修课程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选修课程场所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流程,确保学生在选修课程学习中的安全。
学生选修课管理办法
学生选修课管理1、学生以网上选课的方式选择自己每学期要修读的选修课程2、选课分三个阶段进行,一选、二选在每学期17-19教学周之间进行,学生在选课期间应及时关注选课信息,尤其是一选结束,应及时查看课表,调整选课。
三选在每学期开学第2周进行,学生在新的一学期开始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学习情况重新安排调整选课,可以退选或补选(若有空位)个别课程。
3、在学校专业培养方案中,明确规定了各专业毕业时应获得的选修课学分与具体要求,护理专业的要求详细如下:护理学专业选修课要求共修满314学时,18学分,其中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应修满4学分,考虑到专业发展的需要,建议选修《护理教育学》、《护理管理学》、《中医饮食护理》、《临终关怀》、《症状护理学》,要求护理类选修课应修满3学分。
护理(涉外方向)选修课选修课要求共修满368学时,21学分,其中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应修满4学分,考虑到专业发展的需要,建议选修《伦理与健康》(双语)、《护理教育学》、《护理管理学》、《中医饮食护理》、《临终关怀》、《症状护理学》、《护理科研》,要求护理类选修课应修满4.5学分。
4、每学期选课的最大学分为8学分,学生应在网上选课页面详细阅读选修课课程简介,了解是否有选修课程的要求,慎重选课5、学生应对自己选课与修读学分高度负责。
学生选课后应认真上课与参加考核,选课后不参加考试记为“缺考、0分”考核不及格将如实记录,将计入不及格课程的学分累计,并如实计入学习档案。
6、我校辅修课程是以选修课的方式开设,不进行辅修学习资格的审核,依照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学完(某专业规定的)全部辅修课程,考核合格,可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结业证书;如未能坚持修读完毕,将记为选修课学分7、学校综合教务管理网站将公布我校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学生应详细阅读辅修科目、学分、开课学期等相关信息,并应在保证本专业课程的基础上,再考虑辅修课程学习。
建议学习困难的学生不参加辅修。
学生选修课程管理方案
学生选修课程管理方案随着教育的发展,学生的培养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学科知识,而是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选修课程作为学生课程体系的一部分,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生选修课程,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学生选修课程管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各个方面展开回答,提出一些具体的管理方案,以期为学生选修课程的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1.确定课程内容和范围学生选修课程的内容和范围应根据学生的兴趣、专业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来确定。
可以根据学生的兴趣调查和需求分析结果,确定一些热点和有特色的选修课程,让学生参与课程设计和选择,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制定选课政策和规则为了保证选修课程的公平和合理性,需要制定明确的选课政策和规则。
包括选课时间、选课方式、选课人数限制等。
同时,要加强对选课过程的监管和管理,确保选课是公平、公正、公开的。
3.提供选课咨询和指导服务为了帮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选修课程,学校可以设立选课咨询和指导中心,为学生提供选课咨询和指导服务。
通过对学生的兴趣和特长进行评估,帮助学生了解选修课程的内容、要求和前景,为他们做出正确的选择提供帮助。
4.开展选课信息宣传为了让学生了解选修课程的情况,应当积极开展选课信息宣传工作。
可以通过学校官网、学校公众号、课程介绍会等方式,向学生传达选修课程的信息,引导他们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进行选择。
5.建立学生选课档案学生选修课程的记录和档案是学校进行管理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选修课程的档案系统,对学生的选课情况、成绩和绩效进行记录和归档,为学生后续的发展和评估提供依据。
6.加强选课结果的评估和反馈选修课程的评估和反馈是改进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
学校可以通过课程评估问卷、学生反馈等方式,了解学生对选修课程的满意度和建议,针对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7.优化师资队伍为了保证选修课程的教学质量,学校应加强对选修课程教师的培训和评估。
小学选修课规章制度内容
小学选修课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学选修课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选修课范围小学选修课范围包括文学、艺术、体育、科技、生活技能等方面的课程。
第三章:选修课设置1.小学选修课由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和学生需求设置,其中包括必修选修课和自主选修课。
2.必修选修课是学生必须选择的课程,具有一定的学分和学时要求,学生必须按照要求完成学习和考核。
3.自主选修课是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和学业压力选择是否参加。
第四章:选修课教学1.选修课教学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大纲进行,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2.教师应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学习能力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发展。
3.选修课教学应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五章:选修课考核1.选修课考核包括日常考核和期末考核两部分。
2.日常考核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期末考核包括笔试、实验等形式。
3.考核成绩应及时反馩学生及家长,学校应组织教师对学生的考核成绩进行分析和研究,促进学生的进步。
第六章:选修课管理1.学校应根据选修课的特点进行专门的管理,包括教师组织、学生管理等。
2.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确保选修课的教学质量。
3.学生应按照选修课的要求认真学习,遵守学校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章:选修课评价选修课的评价应包括学生、家长、教师的评价,学校应组织专门的评价小组对选修课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八章:附则1.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对于违反规章制度者,学校应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3.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教务部门所有。
2020年度高中学校课程改革方案
2020年度高中学校课程改革方案1. 方案背景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已经逐渐成为全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我校决定进行2020年度高中学校课程改革。
2. 改革目标1. 优化课程结构,注重学科交叉与融合,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 强化实践性教学,培养学生动手操作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注重个性化教育,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和发展需求。
4.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 改革内容3.1 课程设置1. 增设选修课程,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发展方向选择课程。
2. 强化通识教育,增加跨学科课程,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
3. 强化实践性课程,如实验、实习、社会实践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2 教学方法1. 推广探究式教学,引导学生主动探究,培养创新能力。
2. 运用信息技术辅助教学,提高教学效果。
3. 强化小组合作学习,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
3.3 评价体系1.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2. 实施多元化评价,引入过程性评价,减少单一的考试成绩导向。
3. 强化自主评价,鼓励学生自我反思,提高自我学习能力。
3.4 教师发展1. 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课程开发能力。
2. 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推动教育教学改革。
3. 加强教师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
4. 实施步骤1. 调查分析:了解学校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确定改革方向。
2. 制定方案:根据改革目标,制定具体的课程改革方案。
3. 宣传培训: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改革理念的宣传和培训。
4. 实施推进:按照方案要求,逐步推进课程改革。
5. 监控评估:对改革过程和效果进行监控评估,及时调整优化。
5. 预期效果1. 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提高,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培养。
2. 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得到提升,课程开发能力得到锻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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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学生选课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规范、有序的校内选课指导机制,帮助和指导学生形成科学而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是新课程实施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
为稳步推进课程改革,有效引导我校学生进行课程选择,切实促进学生全面基础上的个性发展,特制定符合我校校情和学情的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选课指导工作以《XX 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X 教基〔XX 〕)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实验)》为指导,努力实现创新实效,以促进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推进学校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和学习模式,满足本校学生个性发展需求。
二、目的意义1、选课指导有助力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
新课程结构丰富多样、灵活复杂,学生在选课过程可能有主观盲目和随意性的倾向。
高中学生虽已具备一定的课程选择能力,但因缺乏对新课程的了解、对自我认识不足、心理的不成熟等因素,可能会出现选课不科学、学分分配悬殊、课程学习时间的选择不合理等多方面的问题。
选课指导可以帮助学生更为理性和更具计划性地进行课程选择。
2、选课指导有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有效的选课指导就是鼓励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符合个性特点的合理课程修习计划,为学生个体的品性发展和职业定向构筑合理的知识、能力和素养,为学生将来做人做事和学习奠定基础。
3、选课指导有助于学校建立规范有序的教学制度。
选课指导的组织实施,涉及面广,参与人多,经历时长,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
健全学生选课组织协调管理机构,编制适合学校实际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督促广大教师履行选课指导职责,调动学生家长参与选课指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分担责任,高效地完成学生选课指导工作,有助于学校建立教学管理新秩序及其相应的运行机制。
三、选课指导原则1、学生为主原则。
指导学生选课的人员应该充分体现学生得出主体地位,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不包办代替,不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学生。
2、因材施教原则。
指导学生选课的人员根据学生不同的个性特点、兴趣爱好、学业成绩、特长与潜能等做出有针对性的指导。
3、科学性原则。
指导学生选课的人员应对国家和地方所规定的课程方案以及所指导的学科有足够的理解和把握,在充分了解学生的基础上,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学术课程与职业课程的关系、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学校开课与学生选课的关系、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与学生个性特长的关系。
4、责任分担原则。
学校的每一名教师都有为学生选课提供指导和咨询的责任和义务。
四、组织实施(一)成立选课指导小组。
在课程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成立学生选课指导小组,主要由校级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科负责人组成。
(二)编制《XX 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手册》。
以文本或电子版形式提供相关人员。
五、选修课管理组织机构(一)深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XX职责:1、在全体教师中宣传培训新课程理念。
做好顶层设计,并督促方案的切实落实、实施。
2、建立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课程中心组长:XX副组长:XX(常务)组员:XX职责:1.贯彻落实深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意见。
2.具体拟定学校课程改革各项制度的细则。
3.协调学校课程改革各机构的工作。
(三)课程评审委员会组长:XX副组长:XX (常务)组员:XX职责:1.审议决定校内外开发的选修课程;2.指导教师选修课程的开发,评定优秀选修课程和精品选修课程。
3.按照学校课程方案,对每学期教师上报的选修课进行审核,并确定开设课程。
4.根据学校考评机制,对全部选修课程进行成果评定,审核奖励范围。
(四)学分认定委员会组长:XX副组长:XX (常务)组员:XX职责:1.制订《XX 学校学分制实施管理办法》。
2.指导和监督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工作。
3.对学生申请学分和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签署认定意见。
4.对学生提出的学分认定结论异议进行复议。
5.对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不规范、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人员教育和处理。
(五)学生选课指导中心组长:XX 副组长:XX (常务)组员:X 年级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职能:1.课程介绍编写和学生选课指导管理。
2.组织学科教师制订模块教学计划,选择或编写配套练习。
3.组织和监督考查及有关学分认定、评价和学科的电子档案录入。
六、选修课开设每学年最后一个月为选修课征集、审批、开设的准备月。
由教导处统一向全校老师征集选修课课程。
选修课作为每个老师的教学工作,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一)选修课开设流程1.课程申报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爱好和学校开设课程的需要,申报开设的课程,按要求填写《XX 中学校选修课课程纲要》,上交视为申报。
2.课程审核课程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课程的宏观设置思路及教学设施条件对申报课程进行审核,确定备选课程。
3.学生选课教务科研处对通过审核的课程进行汇总,学生选课指导小组编写《XX 学校学生选课指导手册》,通过选课指导中心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第一轮选课。
在此基础上,确定最后开设的选修课课程,并对没有成功选课的学生进行第二轮选课。
4.课程开设教务科研处统一将学生选课情况汇总,形成各课程学生名单,并安排上课地点及协调走班教学中课程出现的问题。
5.课程评价教务科研处统筹对课程开设教师的工作态度、常规工作和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管理和监控。
教师自我过程评价和学生对课程的满意度调查作为课程评价的一部分。
(二)选修课开设审核标准1.符合学校办学特色和培养目标。
2.符合学校课程规划体系的要求。
3.充分体现学校选修课程多元化特色。
4.充分体现学生对课程的个性化需求。
5.体现学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一门知识或技能、培养特长与兴趣、学会探究的课程教学目标。
6.充分体现教师特长与教学风格。
7.符合选修课场地等硬件的客观要求。
七、选修课管理为规范选修课教学,确保选修课在实施过程中的顺利有效,学校建立选修课程的教学监控、评价和保障机制。
(一)教学管理细则1.学校教务科研处统筹,组织人员对选修课教学进行定期教学培训、常规检查、学生调查、和质量监管。
教务科研处统一安排选修课教学开始、结束和考试等事宜。
2.各年级对教学秩序、教师工作纪律、学生出勤和学习风气进行管理和检查。
每次选修课教学时间后,年级分管选修课工作的人员对以上方面内容进行统计总结,并将有关情况或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向教务科研处及时反馈,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拿出处理意见。
3.各教研组、备课组在学年工作计划、学期教学计划、教学工作总结、以及教研组备课组活动及记录中,都要求体现选修课相关的内容。
4.各教研组在教务科研处的统一安排下,定期进行选修课教学常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教师考评内容。
5.学校每学期组织选修课课堂展示、学生过程学习资料展示、和学生最满意的课程评比活动。
评比结果通过校园网等媒介形式或学校年度表彰大会上进行宣传和奖励。
(二)选修课评价每位教师都有开发和开设选修课的责任和义务。
学校将选修课评价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占总分值的10%,共10 分。
具体见下表。
考核内容考核项目具体要求权重教师自评处室考评课程开设前期工作积极开设选修课,按期上交课程纲要等,所有工作符合学校课程设置要求。
2 课堂重视并落实学生课堂实践时间与活动。
积极在课堂开展课堂改革尝试。
2 教案一课一案(电子或纸质)。
2 实施效果每学期面向全体学生进行的选修课满意度调查,前30%的教师3 分,最后10%的教师1分。
3 课后工作课后及时登录选修课系统对学生课堂出勤和表现及时反馈。
学期末按期客观地完成学分登记工作。
2加分项课程被引进到校外实施;在市级选修课评比中获奖;指导学生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参加各种比赛,在市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奖。
3说明:1.每学期伊始,每位教师都将上报自己打算开设的选修课,按期上报的教师获得2 分,未按时上报的教师获得1 分,未上报的教师获得0 分。
2.根据学校的选修课程结构的需要,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对上报的课程进行审核,并确定各年级开设的选修课。
课程未被审核通过的教师,课堂教学(3 分)和教学常规(2 分)两栏为0 分。
课程获得审核通过的教师,严格按照以上教学管理细则和评价内容进行评价。
课堂教学评价等级分别为3、2、1、0 分;教学常规评价等级分别为2、1、0 分。
3.每学期学校将组织网上选修课满意度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学生满意度( 3分)的评价等级分别为3、2、1、0 分。
满意度前30%的教师为3分,后10%的教师为1 分,其余教师2 分。
4.进入选课程序后,未被学生选择的课程的任教教师,课堂教学(3 分)、教学常规(2分)、学生满意度(3分)三栏为0 分。
(三)选修课归档教务科研处要建设选修课程数据库,数据库将留存所有选修课程的实施记录,包括课程信息、课程评价、教师评价与学生成绩记录。
在校园网上开辟选修课程专栏,上传所有已开设选修课程的资源,让没有选修某门课程但是同样感兴趣的学生,也可以同时分享,从而更大程度地提高优质教育资源的效率,更好地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
重视和加强与其他普高、职高、社会机构和大学课程资源的交流,适当引进校外课程,整体地提高选修课程的层次。
八、选修课保障(一)制度保障以各项选修课制度来保障选修课教学的顺利进行。
制定或修订与选修课程实施、管理相适应的各项教育管理制度,以制度促管理,使课改工作有章可循。
(二)组织保障成立学校深化课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部署各部门工作,改变学校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学校,教务处、政教处、教研组和备课组的作用,保障选修课程有序地开展。
(三)人员保障重视师资培训,学校制定切实可靠的培训计划,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四)经济保障(1)开设选修课教学的教师纳入学校课时工资体系。
按《XX 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发放课时补贴。
(2)校内选修课程的开发费用按学分支付,每完成1 学分(18课时)的教学内容,学校支付费用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3)校外选修课程不支付开发费用,经聘请签订合作开设选修课协议,开设课程每课时费用根据协议支付;校外个人资源课程开设,每2 课时支付费用人民币伍佰至壹仟伍佰元不等(¥500-¥1500)。
符合教学管理细则、课堂和教学常规要求的教师方可获得相应报酬。
并根据教学要求达成结果和每学期学生满意度调查结果,确定校外选修课程是否继续开设。
(4)精品课程开发:经过学校课程开发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并确认为校内的精品课程,每门学校支付费用人民币叁佰元整(¥300),获得XX 区精品课程认定的课程,每门学校在校内支付费用的基础上,追加支付费用人民币叁百元整(¥300),获得XX 市精品课程认定的课程,每门学校在校内支付费用的基础上,追加支付费用人民币陆百元整(¥600),获得XX 省精品课程认定的课程,每门学校在校内支付费用的基础上,追加支付费用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