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附件一: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草案)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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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2009年4月1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第55号省长令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管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公路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筹集建设、养护、管理资金,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系,扶持和促进农村公路发展。

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工作。

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的建设、养护工作,并组织协调村民委员会配合做好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村民委员会在当地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通过一事一议规范程序,组织村民支持配合本行政村区域内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农村公路工作,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公路管理机构依法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县交通主管部门没有设立公路管理机构的,可以委托设区的市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依法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建设、水利、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农村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不得干涉正常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农村公路管理站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管理站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管理站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一、总则1.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确保公路畅通、安全、舒适,制定本考核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农村公路管理站的养护管理工作。

3. 考核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期进行,确保养护管理质量。

二、考核内容1. 养护计划:考核管理站是否制定年度养护计划,并按计划执行。

2. 养护质量:检查路面平整度、路肩整洁、边沟畅通等养护质量指标。

3. 安全管理:评估管理站在公路安全设施维护、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方面的表现。

4. 资金使用:审查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合规性。

5. 环境保护:考核养护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养护工作符合环保要求。

6. 公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公众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满意程度。

三、考核方式1. 自查自评:管理站定期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形成自评报告。

2. 定期检查:上级主管部门定期对管理站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

3. 第三方评估:聘请专业机构进行独立的第三方评估。

四、考核标准1. 养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占总分的20%。

2. 养护质量各项指标,占总分的30%。

3. 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占总分的20%。

4. 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率,占总分的15%。

5. 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占总分的10%。

6. 公众满意度,占总分的5%。

五、考核结果的应用1. 考核结果作为管理站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2. 对于考核优秀的管理站,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考核不达标的管理站,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核。

六、附则1. 本办法由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3. 本办法每五年修订一次,以适应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发展需要。

七、考核结果的公示1. 考核结果应在管理站公告栏及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 公示内容包括考核得分、排名、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八、考核结果的申诉1. 管理站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公路养护绩效考核办法

公路养护绩效考核办法

公路养护绩效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和重点公路养护绩效考核旨在衡量公路养护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并为公路养护工作提供指导和改进方向。

考核的重点主要包括:路面质量维护、设备设施管理、养护经费使用情况、工作安全保障等方面。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1. 路面质量维护:考核路面平整度、侧坡稳定性、标线清晰度等。

平整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测量,达到标准规定的等级为达标,未达到的为不达标。

侧坡稳定性按照各个地区的地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稳定的为达标,不稳定的为不达标。

标线清晰度以视觉评估为主,评估结果为清晰的为达标,模糊的为不达标。

2. 设备设施管理:考核养护单位对养护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包括设备清洁度、检修维护情况、设备使用效率等。

设备清洁度评估结果为整洁的为达标,脏乱的为不达标。

检修维护情况主要评估设备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评估结果为按时维护的为达标,延误维护的为不达标。

设备使用效率主要评估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果,评估结果为高效利用的为达标,低效利用的为不达标。

3. 养护经费使用情况:考核养护单位对养护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资金的使用是否合理、经济效益如何等。

资金使用是否合理评估结果为合理的为达标,不合理的为不达标。

经济效益主要评估养护单位使用经费后所取得的效果,评估结果为经济效益良好的为达标,效益不佳的为不达标。

4. 工作安全保障:考核养护单位对工作安全的保障情况,包括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等。

人员安全培训评估结果为培训到位的为达标,培训不到位的为不达标。

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评估结果为齐全的为达标,不齐全的为不达标。

三、考核方法和流程1. 考核方法: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定量考核主要采用测量、评分等方法,定性考核主要采用视觉评估、文档审查等方法。

2. 考核流程:首先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然后开展考核工作。

考核人员根据实地考察、测量和文档审查等方式,对养护单位进行评估,并给出评估结果。

最后,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背景概述农村公路在农村交通运输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保障了农村居民的出行需求,支撑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然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存在一些问题,如道路质量不稳定、养护不及时等,影响了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和交通安全。

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提高道路质量和交通安全水平,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水平,确保农村公路的稳定运营和交通安全。

2. 原则:科学合理、公正公平、激励约束、分类考核。

三、考核内容和形式1. 考核内容:包括农村公路的建设、养护、维修、安全管理等方面。

2. 考核形式:采取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a. 定期考核: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定期考核,由专业考核团队对各农村公路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考核指标的达标情况、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和工作效果的评价等。

b. 不定期检查:不定期组织检查,通过现场实地考察、材料核查等方式对农村公路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养护工作的实施情况符合规定。

四、考核指标和权重1. 考核指标: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要求,制定相关考核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平整度、路面标线完整性、路基排水情况、交通设施完善程度等。

2. 权重分配:根据各指标的重要性和可影响程度,对考核指标进行权重分配,确保考核结果准确反映农村公路的实际情况。

五、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情况,按照设定的评分标准对农村公路进行评分,评分结果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绩效考核依据。

2. 奖惩措施:对考核成绩良好的农村公路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表彰通报、奖金等;对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农村公路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等措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六、工作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充分调动财政资金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

2. 人员配备:合理配置专业人员,确保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顺利实施,并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方案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方案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方案清晨的阳光洒在田野上,金色的光辉照耀着这片充满希望的土地。

农村公路,承载着农民的出行、农产品的流通,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纽带。

而公路的养护管理,则是保障公路畅通、延长公路使用寿命的关键环节。

作为一名有10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深感责任重大,我将用意识流的方式,为大家呈现一份关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的方案。

一、考评目标1.公路路面平整,无明显坑槽、龟裂、车辙等现象;2.公路沿线设施完好,标志、标线清晰可见;3.公路排水畅通,无积水现象;4.公路养护人员专业技能熟练,工作态度认真。

二、考评内容1.养护管理组织机构(1)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具备养护管理职能;(2)养护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养护管理责任是否明确,责任到人。

2.养护管理计划(1)养护计划是否科学合理,能否满足实际需求;(2)养护计划执行是否到位,养护措施是否有效;(3)养护计划调整是否及时,能否适应气候变化等实际情况。

3.养护管理质量(1)路面状况,包括平整度、坑槽、龟裂等;(2)沿线设施,包括标志、标线、排水等;(3)养护人员工作质量,包括专业技能、工作态度等。

4.养护管理资金(1)养护资金来源是否稳定,能否满足养护需求;(2)养护资金使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浪费现象;(3)养护资金监管是否到位,确保资金安全。

三、考评方法1.实地考察组织考评小组,对农村公路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路养护管理的实际情况。

考察内容包括路面状况、沿线设施、养护人员工作等。

2.查阅资料查阅养护管理组织机构、养护管理计划、养护管理资金等相关资料,了解养护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设情况。

3.问卷调查针对公路沿线居民、养护人员等群体,开展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公路养护管理的满意度。

4.数据分析收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相关数据,如养护资金投入、养护工程量等,进行数据分析,评估养护管理工作的效果。

四、考评结果处理1.考评结果公示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管护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公路管护工作,有效维护农村公路的路产路权,保障其完好、安全、畅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法》、省人民政府第55号令《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县公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连接县城与乡镇、连接乡镇与乡镇、连接乡镇与村、连接村与村以及连接村内居民点之间的,并由县交通运输局认定的县乡公路、乡镇公路、乡镇村公路、村村公路和村内公路。本办法所指的县乡公路为县道(以下称为县道),乡道乡镇公路(以下称为乡道),乡镇到村公路、村村公路和村内公路为村道(以下称为村道)。
第三十六条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公路管护目标责任状,实行百分制考核。
第三十七条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需要,按照“县乡自筹,省市补助,多元筹资”的原则,筹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省补养路费县道每年每公里13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200元。县交通运输局从“五小”车辆养路费中统筹40%作为公路养护基金,用于县乡公路维修费用支出。县政府将县道、乡道大中修工程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养护资金的拨付与养护管理考核结果挂钩,并按考核失分比率同步下浮。各乡镇政府将村道大中修工程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每年不少于5万元。同时,各乡镇从“一事一议”的20元中,拿出5元用于农村公路专项资金。资金的使用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每月正常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每月少于1次扣2分。
第二十六条正常有人实施公路巡查和路面保洁,发现路面脏污或有抛洒物,一处扣0.5分。
第二十七条公路及公路用地内(包括集镇段)无堆积物、垃圾、摆摊设点、打谷晒场,出现在公路路面有一处扣2分、出现在公路用地有一处扣1分。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维护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精神,依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或《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江苏省乡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等国家、省相关农村公路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及其设施。

农村公路检查考核范围为由省交通厅认定的列养里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和养护管理综合考核,考核形式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类。

养护质量考核通过不定期的养护质量抽查病害评定(千分制扣分)和定期的养护质量检查路况评定(好路率),掌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动态;养护管理综合考核通过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机构的建设、养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和养护管理工作的成效等综合检查,掌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全面情况。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按照“明确职责、分级考核、以县为主、强化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执行。

做到有路必养、养必到位,促使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章考核机构职责页脚内容1第七条县级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考核工作,具体监督和考核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分解县道养护质量指标至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乡村道养护质量指标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养护计划的编制工作和实施管理,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申领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按规定核拨给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县道养护资金和乡(镇)人民政府乡村道养护补助资金。

第八条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在县交通局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对乡、村道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

县道养护管理的主要工作是:1、编制县道养护建议计划(包括大中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江苏省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考核办法

江苏省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考核办法

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维护农村公路的使用功能,延长农村公路的使用寿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精神,依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公路桥梁养护工作制度》、《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和《江苏省乡村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等国家、省相关农村公路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标准所称“农村公路”包括县道、乡道、村道,农村公路检查考核范围为由省交通厅认定的管养里程。

第三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考核和管理综合考核,考核形式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两类。

养护质量考核通过不定期的养护质量抽查病害评定(千分制扣分)和定期的养护质量检查路况评定(好路率),掌握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动态;管理综合考核通过定期对农村公路管养机构的建设、路政管理、养护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成效等综合检查,掌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全面情况。

第四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按照“明确职责、分级考核、以县为主、强化管理、奖优罚劣”的原则执行,做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养必到位,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促使农村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章考核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考核工作,下达管理目标和养护质量指标,制定考核办法,组织和指导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检查考核。

第六条市公路管理处负责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考核工作,下达管理目标,分解省下达的养护质量指标至县(市、区),制定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并组织检查考核。

第七条县级交通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考核工作,具体监督和考核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下达各级公路管理目标,分解县道养护质量指标至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乡村道养护质量指标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养护计划的编制工作和实施管理,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并定期组织检查考核,申领省、市农村公路管养补助资金,积极配合县政府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酬措工作,按规定核拨给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的保护工作。

农村公路管理站考核办法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站考核办法方案

农村公路管理站考核办法方案一、前言农村公路是农村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提高农村公路的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公正、有效的考核办法,以激励和引导各级农村公路管理站提高绩效,推动农村公路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考核目标1.提高农村公路管理站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农村公路的规范管理和设施维护;2.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工作,促进农村公路的质量提升和交通安全保障;3.提高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效率,提升对农村公路运营的监督和评估;4.加强对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能力提升。

三、考核指标1.农村公路管理站设施建设指标(1)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情况:包括办公场所的建设、交通工具的配备等;(2)农村公路设施维护情况:包括对农村公路交通标志、路灯、道路护栏等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2.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指标(1)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包括新建农村公路和改造农村公路工程的计划、进度和质量;(2)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情况:包括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路况排查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处理。

3.农村公路运行与维护指标(1)农村公路通行状况:包括农村公路畅通率、交通拥堵情况等;(2)农村公路维护情况:包括农村公路的路面修补、水患处理、道路清理等。

4.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绩效指标(1)农村公路管理站人员培训情况:包括组织和参加各类培训的情况;(2)农村公路管理站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包括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

四、考核方法1.定期考核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考核,对农村公路管理站的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形成综合评价结果。

2.不定期考核不定期组织对农村公路管理站进行不定期考核,根据需要对特定指标进行强调考核,以检查和监督工作的完成情况。

3.考核方式采用专业人员深入农村公路管理站进行实地调查和检查,同时可结合群众意见反馈、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与奖惩1.考评结果反馈对农村公路管理站的考评结果应及时向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人反馈,并将考评结果作为管理站绩效考核和岗位晋升评定的重要依据。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方案2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方案2

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笔记本上,我的思绪随着键盘的敲击声开始飘散。

十年了,写方案已经成了我的习惯,今天,就让我来为大家梳理一下“4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方案”吧。

一、考评背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是为了确保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和美观,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

近年来,我国农村公路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但养护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

因此,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评目标1.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确保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2.提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质量,提高农村公路使用寿命。

3.增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

4.优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推动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三、考评内容1.养护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检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人员配备是否合理,工作职责是否明确。

2.养护管理制度:检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养护计划、养护标准、养护资金管理等方面。

3.养护工程实施:检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实施情况,包括养护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

4.养护管理效果:检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效果,包括路况、桥梁、涵洞、绿化等方面。

5.养护管理信息化:检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养护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数据采集与传输等方面。

四、考评方法1.实地检查:组织考评组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查看养护工程实施情况,了解养护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制度执行等方面。

2.资料审查:收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相关资料,对养护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工程实施等方面进行审查。

3.问卷调查:发放问卷调查表,了解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的满意度、工作建议等方面。

4.数据分析:整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数据,对养护管理效果进行统计分析。

五、考评流程1.制定考评方案:明确考评目标、内容、方法、流程等。

2.组织考评组: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检查考评组,明确考评组成员职责。

02附件一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草案

02附件一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办法草案

江苏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调动各地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工作。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并纳入全国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应当遵循分级考核、以县为主、科学评价、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实行省、市、县三级考核制。

省、市级考核对象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主要考核县级交通运输局,兼顾承担县道管养的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承担乡村公路养护的乡级人民政府等。

县级考核对象为县级公路管理机构、乡级人民政府等。

第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目标是:(一)落实管养责任,增强责任意识;(二)稳定筹资渠道,强化资金监管;(三)加强工程管理,提升路况水平;(四)规范路政管理,提高安全保障;(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路况水平。

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内容分为技术状况评定和综合检查,按考核时间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七条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制定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下达养护质量目标至设区市,指导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二)负责以县道为主的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组织全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综合检查;(三)向县级人民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通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

第八条设区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制定本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分解省下达的养护质量目标至辖区县(市、区),指导本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二)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完成全市县道技术状况的检测评定及所辖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综合检查;(三)负责本市乡道和村道技术状况的抽检工作,负责检查本市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四)将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通报辖区内县级人民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根据《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省境内从事农村公路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农村公路质量,是指有关农村公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和部、省有关文件以及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对建设农村公路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以改善和发展农村交通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宗旨,以提高工程质量为龙头,正确处理好质量与进度、投资的关系,通过加强质量教育,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推动全省农村公路质量管理工作跃上新台阶。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的质量目标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所有农村公路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优良率达到85%以上。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应实行建设单位全面负责,设计单位负责设计质量,施工单位负责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监理质量,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工程质量监督的质量管理体制。

第七条农村公路建设要严格执行《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层层分解落实质量管理责任,实行质量公示,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人。

县、乡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负领导责任,公路建设管理机构负技术责任,交通质量监督部门负监督责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直接责任。

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建立“政府监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检评单元质量控制,以抓好工序质量保证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促进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一、农村公路养护的基本要求1、经常保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

2、吸收和采用新方法,不断改善生产手段,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

3、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及其构造物、附属设施的抗灾害能力,减少灾害损失。

4、农村公路的养护生产应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努力降低生产成本。

二、养护人员工作职责要求养护人员须按农村公路养护规范技术要求操作确保所养路段路面平整、横坡度适顺、路肩整洁、边坡畅通、构造物、沿线设施完好,并要求如下:1、养护人员必须保持全天上路。

2、应及时清理、清扫路面上的散落物。

3、应随时剪除路肩高草、回填路肩填土。

4、应及时清理排水系统堵塞物,雨季前对全线的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1或站人,注意来往的行人及车辆安全。

4、台风、暴雨、冰冻、雷雨季节应经常巡视公路,遇有道路损毁、中断及毁坏迹象,要立即设置警告标志,并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部门。

5、文明养护,在养路作业中不设障、不阻车,注意避让来往车辆,确保车辆的安全通告和自身安全。

成段、成片整修路基、路面时,工地两端要设立“施工路段,车辆慢行”标志。

6、在山岭陡坡地段,如果用手拉送料时,要有二人同时操作。

上坡前拉后推,下坡前顶后拉慢行。

7、冬季清除水沟、柴草时,严禁野外用火。

8、在清扫路面时,要面对车辆正向行驶方向相对作业四、资金使用制度1、养护资金主要用于养护人员工资支出、机具购置、管理支出等。

2、设立养护资金应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五、检查制度1农村公路管理所每月组织管理人员对所辖农村公路进行检查并评分,并负责所辖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检查及考核。

2、组织有关人员分半年度对全乡农村公路大检查各一次。

3、随时接受县交通局等单位的检查和指导。

内容仅供参考。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奖惩办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奖惩办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奖惩办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奖惩办法一、考核对象各村,各养护工。

二、考核范围纳入我办农村公路专项养护资金补助的村村通水泥路,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验收合格的农村公路(不含县主干道、工业集中区道路、其他道路)。

三、考核内容(一)硬件质量1.路面天天保持清洁,保洁率达85%以上。

2.公路两边的路基范围内无种植农作物、无乱堆乱放、无乱搭乱建,路肩、边坡培修到位率达85%以上。

3.维护好沿路设施,无交通安全隐患,安全畅通率达90%。

4.绿化修剪、疏通边沟涵洞、维护会车带等工作。

5.配合水泥路面病害处治,路面改善及大中修工程。

6.养护工应接受街道办及交通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经常上路,并将每日工作情况登记在册。

7.公路遭受自然灾害,养护工应及时抢修道路,对于影响行车安全的路段及路基一处塌方超过20立方米,应及时向镇政府通报并设置危险标志,确保行车安全。

8.养护工发现路政案件应及时制止并向镇政府汇报。

9.街道办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10.公路养护要达到以下标准:(1)保持路面清洁平整,坚实,路拱适度,行车顺适;(2)保持路基边坡稳定,水沟涵洞畅通;(3)保持标志完好无损,构造物完好,路面无障碍物;(4)保持现有行道树完好无损。

(二)软件质量1.成立养护管理机构,人员分工明确,人员在岗在位,制定有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2.养护管理配套资金到位,做到专款专用,制定有专项资金管理监督办法;3.配备有专、兼职且能胜任工作的管理人员;4.根据自身实际和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有专门的管护单位和机具;5.建立专门档案,由专人保管,各种档案资料要完整齐全。

四、质量等级评定(一)等级划分验收养护质量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全面达到本办法以上检查考核内容与要求;2.合格——无行车安全隐患,路面基本无坑槽,路况较差但进行了必要的修补;3.不合格——桥涵存在安全隐患,路面坑槽等病害较多,且未采取措施进行修补。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

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检查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根据《高台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等规定,结合本乡镇农村公路实际,特制定考核法。

第二条全村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工作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全村农村公路的管理养护按照“全面养护、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保障畅通”的原则,采取家庭承包、个人承包和社组承包等多种承包形式并存的养护形式,努力做到农村公路养护正常化、规范化。

第四条村委会负责全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村养护小组具体负责村道的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第五条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通过治理超载车辆补交补偿费形式或通过一事一议按户按人口地亩统筹等多种形式筹资,养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挤占。

第六条根据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下达的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计划,落实养护生产指标。

第二章考核内容及标准第七条本办法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村道的日常养护、路产路权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具体包括日常管理、建筑红线管理、路面养护、路基养护、桥涵养护和公路备砂等六个方- 1 -面。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八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本村村道的养护人员或养护作业组。

第九条农村公路进行季度检查、半年考核和年终总评方式进行。

第十条评分标准:总分100分,半年考评占总分值的40%,年终总评占总分值的50%,平时抽查占总分值的10%。

第四章奖罚措施第十一条按照农村公路养护检查评分标准,年度考核评分在90(含90分)以上的个人或养护作业组,给予奖励;年度考核评分在70分(合格)一下的个人或养护作业组,扣减下年度养护经费。

第十二条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扣减相应的经费或取消养护资格。

(一)对养护路段路况较差、管理混乱,严格影响车辆通行的。

(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农村公路失养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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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5.17•【字号】苏政办发[2007]58号•【施行日期】2007.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农村公路(经省交通主管部门认定的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全省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

近年来,在各地和省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农村公路得到快速发展,有效改善了农村的发展环境、农业的生产环境和农民的生活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为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5〕49号)精神,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总体目标到2008年,基本建立符合江苏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正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建立机构精干、职责明确、运转协调、监管有力的管理养护组织体系,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稳定的养护资金渠道,保证农村公路路况完好、路产完整、路权得到有效保护,培育竞争有序、保障有力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全面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二、建立以县为主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统一领导、以县为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

省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村公路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行业政策、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编制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做好县道、乡道调整方案核定工作,编制下达农村公路养护计划,监督检查养护计划执行情况和管理养护质量,与省财政部门共同筹集和落实省级养护补助资金,监管农村公路养护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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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调动各地做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村公路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农村公路管理办法》、《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07〕5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工作。

本办法所称农村公路,是指经省交通运输厅认定并纳入全国公路养护统计年报的县道、乡道和村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应当遵循分级考核、以县为主、科学评价、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四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实行省、市、县三级考核制。

省、市级考核对象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主要考核县级交通运输局,兼顾承担县道管养的县级公路管理机构、承担乡村公路养护的乡级人民政府等。

县级考核对象为县级公路管理机构、乡级人民政府等。

第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目标是:(一)落实管养责任,增强责任意识;(二)稳定筹资渠道,强化资金监管;(三)加强工程管理,提升路况水平;(四)规范路政管理,提高安全保障;(五)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路况水平。

第六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内容分为技术状况评定和综合检查,按考核时间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

第二章机构职责第七条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负责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制定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下达养护质量目标至设区市,指导全省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二)负责以县道为主的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组织全年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综合检查;(三)向县级人民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通报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

第八条设区市公路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制定本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分解省下达的养护质量目标至辖区县(市、区),指导本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二)配合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完成全市县道技术状况的检测评定及所辖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综合检查;(三)负责本市乡道和村道技术状况的抽检工作,负责检查本市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四)将全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情况通报辖区内县级人民政府和省、市有关部门。

第九条县级交通运输局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工作,其具体职责是:(一)制定本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分解县道养护质量目标至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分解乡村道养护质量目标至乡镇人民政府;(二)配合设区市公路管理机构完成所辖乡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检查;(三)负责本县(市、区)乡道和村道养护质量的检查考核,上报农村公路养护技术状况报表;(四)监督和考核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乡级人民政府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五)负责编制养护计划、申领并拨付省补养护资金至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乡级人民政府,协助配合县级人民政府筹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监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将县级农村公路考核结果通报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条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在县级交通运输局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县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对乡道和村道养护管理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检查,具体职责是:(一)负责县道养护资金的申领;(二)编制县道养护建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养护工程的招投标和发包工作,对养护质量进行检查验收;(三)负责县道小修保养年度、月度作业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四)负责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

第十一条乡级人民政府及其公路管理机构承担本区域的乡道、村道养护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一)编制乡道、村道养护建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二)负责筹措乡道、村道养护管理资金,申领上级部门拨付的乡道、村道养护补助资金;(三)执行乡村公路养护巡查制,监督考核养护承包人,组织乡道、村道养护技术状况的评定工作;(四)负责对乡道、村道小修保养完成工程量的审核,向承包人支付养护承包经费;(五)组织做好村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并协助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做好乡道的路产路权保护工作。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十二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养护质量、责任落实、基础管理、资金管理、工程管理、路政管理和安全管理七个大项指标和24个小项指标(见附件1)。

第十三条养护质量是考核农村公路路况水平与公路环境、路貌的综合性指标,分三个小项指标:(一)养护目标。

考核各县(市、区)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实际年目标值,每年省养护目标值按县道、乡道和村道分别分解到设区市,设区市分解到辖区内县,县(市、区)将县道优良路率分解至每条县道,乡村道优良路率分解至每个乡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目标以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 进行评定,以“优良路率”完成情况为养护目标(见附件2);(二)路况水平。

考核农村公路路基、路面、桥涵、沿线设施等基础设施;以核实“优良路率”和减少差级路为目标;(三)路容路貌。

按“畅、安、舒、美”的总体要求考核公路环境。

第十四条责任落实是考核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责任落实情况的指标,分三个小项指标:(一)政府责任。

考核县级政府是否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正常行政管理范围,检查县级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情况;(二)组织机构。

考核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职责划分情况,包括办公条件;(三)检查考核。

检查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包括考核频率、奖惩措施、考核结果的通报等。

第十五条基础管理是考核农村公路基础性管理工作指标,包括制定发展规划和组织技术培训,分四个小项指标:(一)发展规划。

围绕农村公路的养护科学决策、推进预防性养护、养护机械化、养护技术进步、养护技术人员培训等重点工作进行编制;(二)内业管理。

主要对养护、路政内业资料整理、存档、保管和统计报表上报工作进行考核;(三)数据管理。

对公路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存储和及时更新情况进行考核;(四)技术培训,主要对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交流活动,组织技术培训次数,以及养护人员培训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资金管理是考核地方政府养护资金筹措、投入、分配和管理方面的指标,包括三个小项指标:(一)资金筹集。

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情况,按设区市规定的筹集标准考核;(二)资金分配。

考虑资金分配的科学性,对养护工程资金分配办法、年度养护工程计划编制方法和采取相应的养护方案进行考核;(三)资金监管。

对养护资金设立专用帐户、养护资金使用范畴、使用监管等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是考核养护日常巡查、小修保养和大中修等作业实施过程及质量控制管理的指标,包括三个小项指标:(一)日常巡查指标,坚持养护巡查制度,对日常巡查频率、巡查内容、巡查记录和巡查考评等进行考核;(二)小修保养指标,对其计划合理、作业规范、处置及时、实施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三)大中修管理指标,主要对实施大中修里程比例、贯彻省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管理办法和大中修工程实施过程的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路政管理是考核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公路用地等保护情况,维护农村公路秩序水平的指标,包括四个小项指标::(一)执法管理指标,对执法主体、路政许可、案件处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考核,并提出结案率和处罚案件比例要求;(二)队伍建设指标,对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持证上岗、执法人员行为进行考核;(三)治超管理指标,对治超办法制定、治超需求统计和实行治超情况进行考核;(四)路域管理指标,对路产保护、路政巡查及涉路工程监管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安全管理是考核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的指标,包括四个小项指标:(一)生防工程指标,即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指标。

根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要求和省有关专项规定,对江苏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和维护情况进行考核;(二)桥梁安全指标,对桥梁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检查和危桥监管措施情况进行考核;(三)安全生产指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责任、安全作业、安全检查、安全事故防范进行考核;(四)应急管理指标,主要对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应急保障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省、设区市、县三级考核指标的划分规定(见附表3)。

第四章考核方式第二十一条省级考核方式:(一)路况水平检测,其检测对象为全部三级及以上县道和不低于管养里程5%的乡道和村道(或镇村公交线路),采取定期考核方式,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考核。

每次检测设区市域内一半的县(市、区),检测分两组同步进行。

(二)养护管理综合检查,其检查对象为全部县(市、区),采用随机抽取确定考核对象,每年年终进行考核,省级年终养护管理检查与市级结合同步进行(见附件4)。

第二十二条市级考核方式:(一)路况水平检测,其检测对象为不低于管养里程80%的乡道和50%的村道,采用半年度考核,每年检测2次。

(二)养护管理综合检查,检查对象为市域内所有县(市、区),采用定期考核的方式,分半年度和年终检查两次。

半年度考核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自行组织;年终考核与省级考核一并进行,由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组织。

第二十三条县级考核方式:(一)路况水平检测,其检测对象为所辖区内全部农村公路,每年县道至少检测2遍,乡、村道至少检测1遍。

采用定期考核方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所辖乡镇养护质量复核实行季度考核。

每季度抽查比例为县道50%以上,乡道30%以上,村道25%以上。

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乡镇公路管理机构对路段养护承包者实行月度考核,考核养护承包者上路作业情况和养护质量,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养护管理综合检查,其检查对象为县级公路管理机构和所辖乡镇人民政府,实行季度考核或半年度考核,由县级交通运输局组织。

第二十四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按检查方式分为人工检查和自动化检查。

管理考核指标以人工检查为主,路况水平考核指标以机械自动化检查为主。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综合检查方法按内容分为查阅资料、勘看现场和查看人员三种。

查阅资料是指检查或抽查出台的相关文件、过程记录、档案资料等,勘看现场是指检查公路基础设施的养护工程实际情况、路政管理情况,查看人员是指检查养护人员的作业水平、相关制度规范的执行情况等(见附件5)。

第二十五条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采用定分值变权重的缺陷扣减的打分方法(见附件6)。

第五章考核结果应用第二十六条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经省财政厅同意)在拨付农村公路省补养护资金时,应当统筹考虑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等因素,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计划下达时,拨付省补养护资金的80%;(二)年终根据路况检查结果,拨付省补养护资金的20%;其中路况水平达到年初省下达的农村公路养护质量目标,全额拨付;未达到的,按路况水平MQI指标每降低1分扣省补养护资金2%的标准扣减拨付;在限期时间内完成整改并达要求,扣减资金再给予拨付。

(三)根据省级以县道为主的农村公路路况水平检查结果排名,分别以苏南、苏中、苏北三片区排名,取每片区前5名县(市、区)表彰,每县(市、区)“以奖代补”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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