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法比较图(学生专用)向高甲经典
向高甲民诉刑诉经典对照
对比2:基本原则
民诉
刑诉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平等原则、对等原则、同等原则、调解原则、处分 原则、辩论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法律监督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二、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四、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五、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六、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1.(2011-3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卷三民诉题】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是? 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对其提出检察建 议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重新仲裁 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一审未生效裁判有错,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出二审抗诉 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调解书损害了公共利益,有权提出再审抗诉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1.(2011-35)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卷二刑诉】( 2011-2-64,多)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 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 B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 C 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 助的义务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 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
史上最全指南针 三大诉讼法比较 图表(简化增补更新版)
Ps.受理与立案的区别:1.概念上:A.受理是指法院对诉讼主体提交的材料经过初步审查属于职责范围且手续基本齐全的予以接受的一道程序;B.立案是指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符合受案范围,需要作为案件审理(或调查),对相关材料进行编号\报批的一道法律手续. 也就是说,法院受理了不一定会立案。
C.刑事诉讼中侦查机关(含公、检)对案件只能用立案,一般不用受理。
2.结果上:A.立案后可能完全没有任何消息,因为侦查可能没有结果。
B.受理后法院必须作出书面答复,是否立案审理。
三大诉讼的一、二审审限一审规定:民诉(普通程序)6个月;行诉3个月;刑诉(至迟)1个半月。
口诀:一半。
6个月的一半是3个月,3个月的一半当然是1个半月。
二审规定:民诉3个月;行诉2个月;刑诉(应当)1个月口诀:321。
连起来就是321。
二、三大诉讼申请执行期限:民诉:申请执行期间确定为2年:行诉: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约为半年)。
刑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中涉及财产内容需要执行的,由原审人民法院执行。
附带民事判决中财产的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口诀:一半。
(2年、1年、半年)三、刑诉中“复议复核”连用的仅两处,皆为检察院向公安局说“不”1.提请逮捕时: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2.移动送起诉时: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司法考试图书资料-厚大法考刑诉法基础先修讲义-向高甲
【小试牛刀】在袁某涉嫌故意杀害范某的案件中,下列哪些人员属于诉讼参与人?(2017-2-66,多) A.侦查阶段为袁某提供少数民族语言翻译的翻译人员
B.公安机关负责死因鉴定的法医
C.就证据收集合法性出庭说明情况的侦查人员 D.法庭调查阶段就范某死因鉴定意见出庭发表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1.权利遭受侵犯
辩护人的诉讼地位
辩护制度具体内容
辩护人的职责
辩护人的权利★★★
辩护人的义务
拒绝辩护★★
刑事代理的含义和种类★
刑事代理
诉讼代理人的范围、责任和权利
【核心考点】辩护人的范围
1.律师;
积极范围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绝对禁止
1.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处于缓刑、假释考验期间的人;(刑罚执行中)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自由受限)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能力受限)
《刑事诉讼法》第 37 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 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无需许可 辩护律师无需许可,有权同在押的或者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证件要求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有权要求会 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阅卷时间
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应当到人民检察院 阅卷;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辩护人应当到人民法院阅卷。 【考点提示】侦查阶段无阅卷权。
阅卷方法
查阅、复印、拍照、扫描等。
律师
阅卷范围
三大诉讼法比较图表(民诉,行诉,刑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在收到决定后 5 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不是向上级)
回避的 复议
回避效 果
被决定回避的人员,可以在恢复庭审前申请复议一次。 对于不属于法定情形,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应当在 3 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除需要采取紧急措施
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其他法院的可以)
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
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法官、检察官离任两年后
离任后不得在原单位担任 配偶、子女不得在本单位担任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或其 所在单位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
代表人诉讼中的代表人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
专题三 诉 讼 参 与 人
诉 人讼
参 与
当事人 法定代理 人
近 亲 属
可 以 做 的 人
行政诉讼法
①法定诉讼代理人 ②委托诉讼代理人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当事人
①法定代理人 ②诉讼代理人(原告)
勘验人
辩护人(被告)
鉴定人、证人、翻译人员
原告、被告、共同诉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 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原则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涉外诉讼中适用我国诉讼法的原则
司法协助原则和同等、对等原则
处分原则
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原
则
辩论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
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支持起诉原则
法定情形不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
三大诉讼法比较当事人1、原告、2被告、3、共同诉讼人(当事人一方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标的相同,诉讼主张一致,同一人民法院管辖并且法院决定进行合并审理)(1)必要共同诉讼人:诉讼标的同一,是一个案件,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如A、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共同违法而被一个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分别予以处罚B、法人或组织因违法被处罚,该法人或组织的负责人同时被一个处罚决定处罚。
C、两个以上共同受害人,对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表示不服而诉诸法院,这些起诉的共同受害人就成为共同原告人。
D、两个以上机关以一个共同行政决定形式,处理或处罚了一个或若干个当事人(2)普通共同诉讼人:是几个案件,无当然的不可分割关系,目的是简化诉讼程序4、集团诉讼:是指人数众多的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且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利益关系人的诉讼(原告方人数众多,原告实行诉讼代表制,裁判及于所有当事人,选定或法院指定代表人,1-5人)5、第三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证人型第三人)1、原告、2、被告、3、共同诉讼人(1)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2)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法院主为可以合同审理并且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4、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以共同诉讼为基本条件,吸收诉讼代理制度,代表人数2-5人)5、第三人:(特征一是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二是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三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地位就是原告)(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没有向原告或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是辅助诉讼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
如代位权中的债务人、撤销权中的受益人或受让人、转让合同权利后的债权人、转认合同义务后的原债务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原出让方等)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公诉人不是)权利:1、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2、申请回避权3、控告权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向证人发问和质证、辨认物证和其他证据,并就证据发表意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和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勘验或者鉴定,互相辩论等5、申诉权: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辩护与代理1、不能提任辩护人的人(1)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招待完毕的人(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3)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5)本院的人民陪审员(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7)外国人或无国籍的人(4)(5)(6)(7)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的近亲属或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
向高甲2010年刑诉讲义(学生用)_6_16
四、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1)各民族公民,无论是当事人,还是辩护人、证人、鉴定人,都有权使用本民族的语言 进行陈述、辩论,有权使用本民族文字书写有关诉讼文书; (2)公、检、法机关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杂居的地区,要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侦查、起 诉和审判,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公告、布告和其他文件; (3)如果诉讼参与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公、检、法机关有义务为其指定或者聘 请翻译人员进行翻译。
向高甲-----------2010 年刑事诉讼法讲义 (讲义中如有任何错误请批评指正:xianggaojia@)
第一讲 刑事诉讼法概述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征(从概念解读 4 个特征) 我国刑事诉讼是指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②在当 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④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 活动。 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有以下几种: (1)宪法。 (2)刑事诉讼法典。 (3)有关的法律。 (4)有关的法律解释。 (5)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6)有关的国际条约。 三、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1、刑法是实体法,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2、程序法是为实现实体法而存在的,程序法本身又具有独立的品格。 3、刑法与刑事诉讼法都以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秩序、限制国家公权为目的。刑 法是从静态上对国家惩罚权的限制;刑事诉讼法是从动态上对国家刑罚权进行程序上的限 制。 四、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略) 五、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论述题素材) 一、惩罚犯罪 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程序,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 与保障人权 上,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以打击犯罪,是对国家刑罚权的 赋予; 保障人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保障诉讼参与人特别是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权利免受非法侵害,是对国家刑罚权的规制。 二、程序公正 实体公正是结果的公正,指司法裁判应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依据,且适用 与实体公正 法律正确。 程序公正是过程的公正,指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的参与,程序得 到遵守,程序违法得到救济。 三、公正与诉 坚持诉讼效率要求做到:一是严格控制审前行为的期间,要求被告人要不 讼效率 被拖延地带到审判官面前;二是对羁押的期间进行严格限定;三是庭审中 奉行不间断审理原则;四是广泛建立简易程序加速刑事案件的处理。
向高甲口诀
1. 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①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②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③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④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掉的;⑥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 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证人出庭的条件:①对证人证言有异议;②该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③法院认为有必要。
3. 有病太远在国外证人出庭的例外:①身患重病或行动不便;②远离开庭地点且交通极为不便的;③身处国外短期无法回国的;④有其他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出庭的。
4. 有异议、有必要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①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②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
5. 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检察自侦案件的范围:①贪污贿赂案件(仅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
②渎职案件(刑法第九章渎职罪)。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七种:a.非法拘禁案;b.非法搜查案;c.破坏选举案;d.暴力取证案;e.虐待被监管人案;f.报复陷害案;g.刑讯逼供案)。
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的。
6. 亲告、轻微、公转自法院自诉案件:①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诽、暴、虐、侵;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⑴故意伤害案(轻伤);⑵重婚案;⑶遗弃案;⑷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⑸妨害通信自由案;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⑺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⑻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对被告人可以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③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检察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3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全)3————————————————————————————————作者:————————————————————————————————日期:三大诉讼法比较 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 1、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经复议改变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3、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冲突解决:最先收到起诉状法院(1)被告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22-23)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4-35条) ( 离婚管辖的特别规定; 特殊地域管辖9种;专属管辖:不动产,港口,被继承人死亡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时的冲突解决:最先立案法院(1)犯罪地法院(即犯罪行为发生地)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包括户籍所在地、居所地)管辖为辅;(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为辅;(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被告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学习工作地 冲突解决:最先受理法院 管辖异议 接到应诉通知10日内 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管辖权向下转移 能。
上级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判 能。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下级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有上级法院审理。
不能。
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法院管辖。
注: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审理。
向高甲---民诉基础课讲义(学生版)
重点法条:1.《民事诉讼法》2007年10月28日修订2.《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3.《关于民事诉讼若干问题规定》4.《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规定》5.《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6.《仲裁法》7.《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讲民事诉讼基本理论一、民事纠纷及其解决方式民事纠纷----是指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具体来说,法院所发出的诉讼行为一定要指向当事人或证人等参与诉讼的其他主体。
如:法院主持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的行为;法院向证人送达传票的行为。
如果法院行为的对象是自己,那就不是诉讼行为,如下级法院请示上级法院进行业务指导、庭长向院长汇报案件,这些行为都是法院的内部行为。
当事人、证人等参与人发出的诉讼行为一般也必须(注:理由同上)指向法院,如被告向法院提交答辩状;证人到庭向法院提供证言。
但是如果当事人与委托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就是普通民事行为。
1.诉-----中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A﹒张兰提出的离婚请求 B﹒张兰要求分得的两间房屋 C﹒张兰要求分得的5 000元钱 D﹒张兰请求法院解除的其与陈钢之间的婚姻关系3.诉的种类A ﹒甲起诉请求乙停止损害其名誉B ﹒丙起诉丁请求撤销二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C ﹒男方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之子判归前妻抚养D ﹒王某起诉李某,请求解除收养关系4.反诉诉提出后,法院会将其与本诉合并审理。
符合质量,要求甲赔偿损失,本案起诉的种类有:A ﹒确认之诉B ﹒给付之诉C ﹒变更之诉D ﹒反诉(一)合议制度1.概念A 简易程序中,适用独任审理。
BC 公示催告程序中,在公告审理阶段适用独任制,在除权判决阶段,则由合议庭审理;D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也应当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E.在督促程序中,可适用独任审理4.审判长的担任和决议审判长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担任,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担任。
(刑诉修改)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
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3、具体地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例外:行政处罚显失公允,可以判决变更)4、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5、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原则6、当事人有权辩论原则7、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8、人民检察院实际法律监督原则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2、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3、法院调解自愿与合法的原则4、辩论原则5、处分原则6、检察监督原则(①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②监督生效判决、裁定)7、支持起诉原则(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1、侦察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2、严格遵守法律秩序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4、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5、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6、各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8、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9、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10、具体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经特赦免除刑事处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1、追究外国人刑事责任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原则基本制度1、合议制度:只能实际合议制;由审判员组成或者审判员与陪审员组成,3人以上的单数;2、回避制度:同民事3、两审终审制度:同民事1、合议制度(例外:简易程序;特别程序,但选民资格案件或重大、疑难案件应适用合议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在特定情况下也适用独任制)2、回避制度(含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执行人员等;适用所有程序;审判人员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由审判长决定)3、两审终审制度(判决15日内,裁定10日内上诉;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不得上诉的裁定、调解书等一审终审)1、审判组织:分独任制、合议制和审判委员会三种(1)独任制:由审判员1人独任,限于基层人民法院简易程序(2)合议制:基层和中级法院第一审3人,高级和最高院3-7人,中级以上审判上诉,抗诉案3-5人(限审判员),死刑复核和死缓3人;(3)审判委员会:拟判死刑的;疑难、复杂、重大或者新型案件,合议庭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合议庭在适用法律方面有重大意见分歧的;合议庭认为需要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案件;或者本院审判委员会确定的应当由其讨论决定的案件2、回避制度(含侦察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回避分别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长和院长决定,包括其他人员)3、审级制度(最高法院审理一审案件一经作出即生效;判处死刑案件,必须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必须经最高院核准才能生效)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行政法规定的受理行政案件: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强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案件;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纠纷受案范围行政许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抚恤金案件;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权、财产权案件(行政裁决案件;行政确认案件;行政检查案件;行政合同案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版
2.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进亲属,经被告人同意(用书状或者口头/第180条)
3.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当事人
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申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提出申诉
4.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指:被告为县级以上政府;重大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重大涉外、涉香、澳、台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专利纠纷案件、重大涉香、澳、台案件)。
4.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即中院)管辖
1.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
按申请撤诉处理
1.原告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2.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原告应交而未交诉讼费的
1.自诉案件原告经两次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
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证据
1.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而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据材料;
3.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材料。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4.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1、2、3、4
1.维持原判;
2.应当改判;
01向高甲讲刑诉口诀
向高甲教材口诀二〇一八年六月1. P3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形式相符,内容相通2. P11 刑事诉讼主体:3大4小,2种人(其他参与人:法诉辩、证翻鉴犯贱)3. P18 二审可以发回的是一审出现了事实证据问题(如果二审可以自己查清事实证据,就可以改判。
如果二审发现一审的事实证据没问题,只是法律的适用和量刑出现问题,就应当改判)。
二审应当发回的是出现了程序问题。
二审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情形4+1种。
又见P244,多琢磨小试牛刀1,2。
4. P21 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检察院监督:先要求(7天)说理,后通知立案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决定,被害人有三种救济手段:复议复核(公安)、申诉(检察院)、自诉(法院)。
注意是被害人和控告人。
如果是报案人或者举报人,就没有这三项权利。
报案人、举报人是局外人,没有受伤害,不需要救济。
5. P27 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诉法15条):显著轻(违法了法律认为不构成犯罪,盗1块钱,故伤造成轻微伤,这里是绝对不会起诉,不同于犯罪情节轻微后“酌定不起诉”的情况)过时效(5、10、15、20)特赦、告诉(侮、诽、暴、虐、侵)、和死掉(一了百了)证据不足不属于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属于证据不能,哪天找到了证据,还是要搞死你的。
另外还要区别法定不起诉和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法定不起诉包括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刑诉法第15条),也包括没有发生犯罪,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就是没有发生犯罪。
但是防卫过当和避险过当,犯罪了,如果考虑到情节轻微,就是要酌定不起诉了。
6.P38 有申请回避权的诉讼参与人:当法诉辩,近亲属不可。
7. P46 证人不需要回避,杀人犯的老婆都可以为杀人犯作证,只是证言效力低。
证人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并且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
所以,小孩都可以作证。
盲人可以就是否听到声音作证。
关键是能不能辨别是非,能不能正确表达。
8. P47哪些案件对于作证人员会有特殊保护:危恐黑毒;哪些人员被保护:作证人员(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他们近亲属谁来保护:公检法怎么保护:信息音容接住他9. P48 证人应出庭作证: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且的关系,三者都符合),证人不出庭作证,可以强制到庭,但被告人的上下左除外。
三大诉讼法对比表记忆版
基本制度刑诉民诉行政诉讼公开审判制度绝对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区分:未成年不属于中院管辖,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相对不公开:商业秘密绝对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相对不公开:商业秘密、离婚案件绝对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相对不公开:商业秘密【区分】行政公开行政公开只有国家秘密不公开。
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可以公开。
陪审员一审可以有陪审员(包括重审、再审按照一审),二审不可以(刑诉简易程序可以有陪审员、特别程序可以有)一审“普通争诉”可以有陪审员(包括重审、再审按照一审)。
二审不可以简易程序不可以、特别程序不可以独任庭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第一审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一名审判员独任审判。
【发回重审、再审不可以】【注意】三年以下可以独任,可以合议庭三年以上必须合议庭(1)简易程序中,适用审判员独任审理。
(2)在特别程序中,一般适用审判员独任。
【注意】选民资格、重大疑难、担保财产超基层管辖范围必须是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3)公示催告程序,公告审理阶段适用独任。
(4)督促程序。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三大诉讼法对比表记忆版调解、和解刑诉民诉行政诉讼调解仅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和自诉案件中可以调解【注意】公诉案件不能调解,公诉转自诉案件不能调解(可以和解)。
【注意】附带民诉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也可能出现调解,调解也具有法律终结力。
【注意】附带民事诉讼的民事赔偿部分的调解、和解协议可以分期履行。
但刑诉的和解程序,达成的民事赔偿协议不可以分期履行,需要立即履行。
详见2015卷二75题。
民事诉讼中的一审、二审、再审一、不可以调解的:1.特别程序案件、2.督促程序案件、3.公示催告案件、4.破产还债程序5.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关系案件,6执行阶段二、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1、离婚案件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6类案件: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5向高甲诉讼法ppt
真题再现
• (2013-3083多).甲区A公司将位于丙市价值5000万元 的写字楼转让给乙区的B公司。后双方发生争议,经丁区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B公司在1个月内支付购房 款。双方又对该协议申请法院作出了司法确认裁定。关于 本案及司法确认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应由丙市中级法院管辖 • B.可由乙区法院管辖 • C.应由一名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司法确认申请 • D.本案的调解协议和司法确认裁定,均具有既判力
【真题再现】
• (2013-3-49单)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对其提出检察建议 • 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 要求重新仲裁 • 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 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 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疑罪从无在什么阶段体现?
从无
审查起诉阶段、一审审判阶段
• 疑罪
发回
二审审判、死刑复核阶段
【条文解读】
• 第8条 • 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 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 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 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 ,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相关考点】定罪标准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 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 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 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 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 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1)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 (2)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 (3)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 疑。
《向高甲诉讼法》课件
向高甲诉讼法具有较为完善的程序规 定,注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强 调法官的中立性和独立性,同时注重 提高司法效率和减少诉讼成本。
立法背景与目的
立法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提高,民事纠纷数量不断增加,为 了解决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向高甲诉讼法。
目的
向高甲诉讼法的目的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 效率和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救济权
当事人如果对裁决结果不 满,应有权获得相应的救 济途径,包括上诉、申诉 等。
03 《向高甲诉讼法 》的主要制度
诉讼管辖制度
级别管辖
移送管辖
明确各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 权限范围,确保各级法院职能分工合 理。
在特定情况下,法院可以将已受理的 案件移送至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
地域管辖
确定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 件的分工和权限,以方便当事人诉讼 。
《向高甲诉讼法》ppt课件
目录
• 《向高甲诉讼法》概述 • 《向高甲诉讼法》的核心原则 • 《向高甲诉讼法》的主要制度 • 《向高甲诉讼法》的实践应用与案例分析 • 《向高甲诉讼法》的未来发展与完善建议
01 《向高甲诉讼法 》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向高甲诉讼法是一部关于民事诉讼的 法律,旨在规范民事诉讼程序,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
总结词
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主要介绍了《向高甲诉讼法》在民事诉讼中的应用,涉及房产纠纷、合同 纠纷等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例,探讨了民事诉讼的程序和法律适用。
案例二:刑事诉讼案例
总结词
涉及犯罪行为的诉讼
详细描述
5向高甲诉讼法-PPT文档资料
【相关考点】《刑诉法》54条
•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 述,属于非法言词证据。经依法确认的非法言词证据,应 当予以排除,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讯逼供 供述
暴力、威胁
证人证言、被中,被告人屠某、沈某和证人朱某提出在 侦查期间遭到非法取证,要求确认其审前供述或证言不具 备证据能力。下列哪些情形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排除上述 证据?(2019-2-68) • A.将屠某“大”字型吊铐在窗户的铁栏杆上,双脚离地 • B.对沈某进行引诱,说“讲了就可以回去” • C.对沈某进行威胁,说“不讲就把你老婆一起抓进来” • D.对朱某进行威胁,说“不配合我们的工作就把你关进来 ”
疑罪从无在什么阶段体现?
从无
审查起诉阶段、一审审判阶段
• 疑罪
发回
二审审判、死刑复核阶段
【条文解读】
• 第8条 • 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冻、饿、晒、烤、疲劳审讯等非法方法 收集的被告人供述,应当排除。 • 除情况紧急必须现场讯问以外,在规定的办案场所外讯问 取得的供述,未依法对讯问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取得的供述 ,以及不能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供述,应当排除。
【相关考点】司法独立
• 1.谁要独立? • 2.独立于谁? • 3.怎样独立?
【条文解读】
• 第6条 • 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 被告人无罪,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 • 定罪证据确实、充分,但影响量刑的证据存疑的,应当在 量刑时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处理。 • 死刑案件,认定对被告人适用死刑的事实证据不足的,不 得判处死刑。
【真题再现】
• (2019-3-49单)关于检察监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 A.甲县检察院认为乙县法院的生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对其提出检察建议 • B.丙市检察院就合同纠纷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检察建议, 要求重新仲裁 • C.丁县检察院认为丁县法院某法官在制作除权判决时收 受贿赂,向该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 D.戊县检察院认为戊县法院认定某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 力人的判决存在程序错误,报请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三大诉讼法比较表格
三大诉讼法比较诉讼参与人(诉讼参加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含法定、指定和委托代理人,其中委托代理人包括律师、社会团体(行政法特别)、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和翻译人员注: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律师、人民团体、监护人、亲友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证人、鉴定人、勘验、翻译人员当事人1、原告、2被告、3、共同诉讼人(当事人一方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讼标的相同,诉讼主张一致,同一人民法院管辖并且法院决定进行合并审理)(1)必要共同诉讼人:诉讼标的同一,是一个案件,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如A、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共同违法而被一个行政机关在一个处罚决定书中分别予以处罚B、法人或组织因违法被处罚,该法人或组织的负责人同时被一个处罚决定处罚。
C、两个以上共同受害人,对行政机关的同一行政行为表示不服而诉诸法院,这些起诉的共同受害人就成为共同原告人。
D、两个以上机关以一个共同行政决定形式,处理或处罚了一个或若干个当事人(2)普通共同诉讼人:是几个案件,无当然的不可分割关系,目的是简化诉讼程序4、集团诉讼:是指人数众多的原告推选诉讼代表人参加且法院的判决及于全体利益关系人的诉讼(原告方人数众多,原告实行诉讼代表制,裁判及于所有当事人,选定或法院指定代表人,1-5人)5、第三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证人型第三人)1、原告、2、被告、3、共同诉讼人(1)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在裁判中对诉讼标的合一确定的共同诉讼(2)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法院主为可以合同审理并且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4、诉讼代表人:是指为了便于诉讼,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其利益实施诉讼行为的人(以共同诉讼为基本条件,吸收诉讼代理制度,代表人数2-5人)5、第三人:(特征一是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诉讼中,二是在诉讼中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三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地位就是原告)(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没有向原告或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而是辅助诉讼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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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知识点归类对比记忆作者:向高甲一、基本原则和制度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特有原则和制度(1)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2)举证责任。
(l)调解原则;(2)处分原则;(3)支持起诉原则;(4)辩论原则;(5)财产保全;(6)先予执行;(7)诉讼费用。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依法行使职权;(2)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3)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5)辩护制度。
(6)强制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强制措施,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
D.该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了民事诉讼的平等原则(二)调解原则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但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案件可以适用调解。
(1)调解在民事诉讼中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都可以进行调解。
(可以选择)(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
(应当)(3)下列简单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2)对刑诉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可调解;(3)对公诉、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5、合伙协议纠纷;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案件)自诉,不适用调解。
【注意】几种不能调解的情形1.非诉程序。
2.执行程序。
3.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的确认案件。
(三)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审判组织(1)不适用独任制;(2)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3人以上的合议庭。
(1)简易程序独任制;(2)特别程序独任制,但选民案、重大疑难案除外;(3)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数目为单数;(4)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1)简易程序:由一人独任。
(2)普通程序:由审判员3人或审判员、陪审员3人组成合议庭。
(3)上诉(或抗诉):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
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
”真题链接:(2003-2-54)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请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
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乙在开庭前曾请丙出去吃过饭。
关于本案的回避,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乙提出回避申请,应当经过甲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2006-2-24.)王某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立案侦查后,发现负责该案的侦查人员刘某与自己是邻居,两家曾发生过纠纷,遂申请刘某回避。
对于刘某的回避应当由谁决定?A.公安局局长B.检察院检察长C.法院院长D.检察委员会(2002-2-18)王某是某公安机关的法医,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聘请王某组任该案鉴定人。
本案的被告人提出王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申请回避。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谁有权对王某是否回避作出决定?A.王某所在公安机关的负贵人B.该人民法院院长C.本案的合议庭D.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五)公开审判制度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1)必须不公开审理的情况: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2)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情况: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1)必须不公开的:①有关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②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2)不公开审理的情况:①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②经当事人申请确属商业秘密的,应当不公开。
(2008-2-67.)甲杀人案,犯罪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第一审法院为防止被害人家属和旁听群众在法庭上过于激愤影响顺利审判,决定作为特例不公开审理。
经审理,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死刑立即执行,甲上诉。
对于本案,第二审法院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组成合议庭B.把案件作为第一审案件审理C.审理后改判D.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6-2-37)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
法庭应如何确定审理的形式?A.应当公开审理B.应当不公开审理C.可以不公开审理D.可以公开审理(2003-3-79)下列有关民事诉讼中实行公开审判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案件的审理、合议庭的评议、判决的宣告应当公开B.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宣判要公开C.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D.离婚案件只能不公开审理(2007-3-35).关于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判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审判过程及结果应当向群众、社会公开B.公开审判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和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的制度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D.离婚案件,属于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法院决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二、管辖(一)级别管辖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基层法院除中级、高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的行政案件。
除中级、高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特殊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外的民事案件。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1)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1)重大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指:①以下性质的所有案件恒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仲裁协议的效力、撤销仲裁裁决、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②仅有部分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才可以管辖的案件:专利案件、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③不是所有的该类案件都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部分该类案件可以,包括:著作权、商标权、期货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
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009-2-35)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二)地域管辖(2006-2-66).甲非法拘禁乙于某市A区,后又用汽车经该市B区、C区,将乙转移到D区继续拘禁。
对于甲所涉非法拘禁案,下列哪些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由最初作出具体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就被告。
【注意】经常居住地优于住所地。
(1)住所地:即公民的户口所在地;(2)经常居住地,即至起诉时连续居住已满1年,住院就医除外。
犯罪地为主,居住地为辅。
特殊规定(1)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可以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诉讼的,由被告所在地或原告所在地一般地域管辖例外(1)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①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②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③对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④对正在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⑤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⑥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⑦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特殊规定:(1)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由被告人抓获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犯罪,最初停泊地法院管辖。
(3)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上的犯罪,由该航空器最初将落地法院管辖。
(4)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馆内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他的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原户籍地法院管辖。
管辖。
原告所在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7)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地包括原告户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国公民犯罪应受处罚的,由该籍所在地、经常法院管辖;外国人入境的中级人民法院管居住地和被限⑧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辖。
制人身自由地。
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8)漏罪: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漏罪的,由原审法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院管辖;如果犯罪地适宜,由超过1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的犯罪地法院管辖。
(9)新罪:正在服刑的罪犯在人民法院管辖。
服刑期间犯罪的,由服刑地法院管辖;如果是在犯罪地抓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管辖;如果是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服刑地法院管辖。
A. A区法院B.B区法院C.C区法院D.D区法院(2008-2-21)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
“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
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
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A.甲市法院B.乙市法院C.丙市法院D.丁市法院(2003-2-77)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A.天津市张某对旅居美国的李某提起离婚之诉B.北京市汪某对被宣告失踪人王某提起离婚之诉C.吉林市孙某对被劳动教养的陈某提起侵权之诉D.长春市武某对被监禁的杨某提起的侵权之诉(三)管辖权转移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