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结构图
民事诉讼法结构图
主管管辖级别管辖恒
定(中院)
地域管辖权异管
辖议,争议
证
据
先予执行(情形)
当事人(参加人)起诉一审
当事人能力(其他组织)特殊
情形
基本原则:调解、处分、
辩论、同等
基本制度:合议、回避、
公开、两审
财产保全(诉前,诉中,二审
证据分类,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证
人证言)
证明对象、举证责任
举证期间,证据交换
一法‘院收集、鉴定审
前公'
开质证
证明力
执行
/审判程序启动
(一审,二审,再审,撤)
简易程序
调解(一审,二审
审判
程序
诉讼:
(程序
执行根据执行管
辖执行开始执行
措施执行异议执
行担保执行承受
执行和解—适回协
议执行中与生效终
结代位申请执行
二审审理
再审
阻碍情形(延期、中止、终结)
k裁决(一审、二审、再审)
特别(管辖、救济)
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认
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
无主案件
I三大非
讼程序
督促程序一一支付令异议
公示催告程序一一权利申报、除权判决及救济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略)。
2021年法考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过程图三诉流程图
民诉流程图
一、诉讼程序
二、执行程序
刑诉流程图
一、刑诉总流程图
二、一审流程图
三、二审流程图
四、死刑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程序
五、再审流程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流程图
行政复议流程图
行政诉讼流程图
行政诉讼:一审程序
百日通关方案民事诉讼法体系结构图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2013年民事诉讼法1知识点结构图调解原则:贯穿审判程序始终辩论原则基本原则处分原则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适用范围:一般案件都适用基本原则和制度合议制度例外: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督促程序适用范围和对象回避的法定原因回避制度回避的决定权回避的法律后果基本制度公开审判的内容公开审判一律不公开公开审判的例外可以不公开两审终审:两审终审的例外诉讼标的诉的要素诉的理由确认之诉诉的分类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诉与诉权反诉的特征反诉与反驳区别反诉提起反诉的条件反诉的审理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2不影响诉讼1民事诉讼法的属性有三个方面:从其在法律体系上的地位来分析,它居于基本法的地位;第二,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分析,它属于独立的部门法;第三,从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内容来分析,它属于程序法。
2关注新增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与其他纠纷解决机构的关系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仲裁-----有效仲裁排斥诉讼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法院主管管辖恒定原则诉讼标的额的变化,包含的情形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化法院辖区的变化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专门法院管辖海事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重大的涉外案件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基层法院一般原则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例外规定没有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处理协议管辖主管合同纠纷的管辖两类特殊合同保险合同和管辖运输合同履行地问题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侵权地的确定管辖地域管辖侵权纠纷的管辖产品质量纠纷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案件名誉权案件票据纠纷监护案件其他类型案件的管辖诉前财产保全劳动争议案件涉外案件的管辖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继承遗产共同、选择管辖移送管辖裁定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移转管辖权异议的条件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当事人适格当事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构成要件必要共同诉讼必要共同情形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构成要件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参加诉讼条件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必诉原告区别当事人的种类第三人参加诉讼条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必诉被告区别诉讼代表人的条件诉讼代表人的性质和权限当事人与代理人诉讼代表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和地位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可以作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范围诉讼代理人不可作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委托代理权的产生和消灭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证人资格证人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分书证与物证的差异书证书证与视听资料的差异物证民事证据种类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民事证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民事证据的分类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本证和反证证据保全的条件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程序证明对象范围证明对象免予证明的事实自认证据制度证明责任分配证明责任证明责任倒置举证责任的后果举证时限的确定3举证时限的变更举证时限举证时限的延长举证时限效力民事证明新的证据新证据的判断新证据的提出时间证据交换证据交换的规定依职权调查取证法院调查取证依申请收集证据质证:质证的对象方式认证:各类证据证明力法院调解原则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的适用范围法院调解程序法院调解的特点法院调解调解书的调解效力3举证期限可以双方当事人人协商一致经法院认可,也可以由法院指定,但法院指定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完整版)民事诉讼法讲义
第六讲 证明
一、证明的结构与过程 1、证明的认识论结构 运用证据的三段论式逻辑推理 法官主观认识作用的特殊重要性 2、证明的程序过程 证据的收集、提出 质证与对证据的审查 证据评价基础上的事实认定
二、证据的收集、提出和审查
1、证据收集的主体:权能、责任和负担在 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分配 2、审判方式改革的起点和结果
四、代表人诉讼
1、代表人诉讼的种类 第53条:当事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第54条:当事人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
讼 2、第54条的立法初衷与运用中的问题
保护弱势群体的需要与“集团诉讼”现象 司法实务中程序运用的困难及原因 3、第55条的公益诉讼与机关、组织作为代 表的当事人适格问题
五、第三人的诉讼提起与参加
2、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与教育 3、司法解释及实务/案例的重要意义 4、民事诉讼法的修改
2007年部分修订与2012年全面修改
三、常见教学体例与本课特有结构
1、民诉法教学的几种体例 法规的“总则·分则”结构 大陆法系德日系统的民诉理论体系
2、民事诉讼解决纠纷的要素与过程 审判主体、诉讼主体、对象与材料 讲授本课的基本结构与特点
3、有关回避的程序 决定的主体、复议程序
第四讲 诉讼主体
一、诉讼主体与诉讼复杂程度 1、 “单一原告v.单一被告”的基本形 态 2、复数原告与复数被告:共同诉讼 3、多数当事人的诉讼:代表人诉讼 4、“三方结构”的诉讼复杂形态: 第三人提起或参加诉讼
二、诉讼主体的性质与分类
1、当事人及其分类: 自然人、法人及组织 法人及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管辖权异议与上诉
四、审判组织
1、根据程序种类构成的审判主体: 独任制、合议庭
2、人民陪审制度 实质上的“参审”性质 近年来的发展与相关讨论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 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 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
主管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前置
主体论
管辖
当事人
管辖问题
选择仲裁不得诉讼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裁定管辖 管辖权异议
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 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
不予受理和
不符合起诉
条件的处理:
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
主管:诉讼与仲裁
应当受理的 一事不再理 例外
特殊情形
撤诉
离婚、收养 婚34
案件的特殊 民诉111
规定 意见151
诉讼时效:应当受理
申请撤诉的条件 时间
视为撤诉的情形 适用范围不同
诉讼中止与 适用效果不同 延期审理 恢复审理上不同
法定情形不同
内涵
注意
主体
裁定
诉讼程序
程序论 算
一审程序 裁决
特殊情形 诉讼终结:所有情形中均因为当事 人的死亡,区分财产案件&身份 案件
简易程序
法院调解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通力根1保过据护管生高线产中敷工资设艺料技高试术中卷0资不配料仅置试可技卷以术要解是求决指,吊机对顶组电层在气配进设置行备不继进规电行范保空高护载中高与资中带料资负试料荷卷试下问卷高题总中2体2资,配料而置试且时卷可,调保需控障要试各在验类最;管大对路限设习度备题内进到来行位确调。保整在机使管组其路高在敷中正设资常过料工程试况1卷中下安,与全要过,加度并强工且看作尽护下可1都关能可于地以管缩正路小常高故工中障作资高;料中对试资于卷料继连试电接卷保管破护口坏进处范行理围整高,核中或对资者定料对值试某,卷些审弯异核扁常与度高校固中对定资图盒料纸位试,置卷编.工保写况护复进层杂行防设自腐备动跨与处接装理地置,线高尤弯中其曲资要半料避径试免标卷错高调误等试高,方中要案资求,料技编试术写5、卷交重电保底要气护。设设装管备备置线4高、调动敷中电试作设资气高,技料课中并3术试、件资且中卷管中料拒包试路调试绝含验敷试卷动线方设技作槽案技术,、以术来管及避架系免等统不多启必项动要方高式案中,;资为对料解整试决套卷高启突中动然语过停文程机电中。气高因课中此件资,中料电管试力壁卷高薄电中、气资接设料口备试不进卷严行保等调护问试装题工置,作调合并试理且技利进术用行,管过要线关求敷运电设行力技高保术中护。资装线料置缆试做敷卷到设技准原术确则指灵:导活在。。分对对线于于盒调差处试动,过保当程护不中装同高置电中高压资中回料资路试料交卷试叉技卷时术调,问试应题技采,术用作是金为指属调发隔试电板人机进员一行,变隔需压开要器处在组理事在;前发同掌生一握内线图部槽纸故内资障,料时强、,电设需回备要路制进须造行同厂外时家部切出电断具源习高高题中中电资资源料料,试试线卷卷缆试切敷验除设报从完告而毕与采,相用要关高进技中行术资检资料查料试和,卷检并主测且要处了保理解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民法框架图(可编辑修改word版)
民法知识点结构图民事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非法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准法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事实行为事件民事权利、行为能力自然人宣告失踪、死亡监护、住所法人主体国家非法人组织物行为客体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人身利益权利支配权民事权利抗辩权请求权形成权内容分类民事义务给付债法上的义务群附随义务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间接代理不真正义务代理权的取得、行使、终止代理代理权代理权之滥用代理制度中的连带责任狭义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定义表见代理要件适用范围适用对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要件与效果诉讼时效的起算法定事由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期间法律后果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诉讼时效的延长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类型法定货币物权法定之含义内容法定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优先效力违反物权法定之后果物权与物权物权与债权物权法总论公示公信原则公示的方式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公示要件主义公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特殊规则公示要件主义所有权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特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件主义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运用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加特殊规则质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11 动产质押是公示要件主义,权利质押有两种,有价证券出质的: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非经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设立。
自物权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善意取得先占原始取得时效取得添附继受取得业主的专有权与共有权业主的管理权及相应义务与地役权的区别不动产相邻关系类型共有物管理行使有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分割请求权按份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共有物管理共有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分割请求权物权共同共有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双方权利、义务地役权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从属性地役权不得单独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抵押财产效力范围他物权抵押权的效力抵押人的权利义务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的权利最高额抵押担保物权与其他担保方式的并存于竞合动产质权的取得担保物权动产质权人权利质权动产质权的效力出质人权利动产质权的特殊规则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留置权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的消灭差异债权 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占有的种类 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有权占有和物权占有 使用收益权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返还责任善意占有 损坏赔偿占有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使用收益权恶意占有 返还责任损害赔偿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保护请求权 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 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债的分类连带之债之债和按份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债权原理债权 债权的效力债权与物权的关系买卖不破租赁的物权化预告登记制度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债务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 给予义务和行为义务 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体系管理他人事物无因管理必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构成要件无法律上的之义务管理事务需不违反本人明示的或者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正当的无因管理不当的无因管理法律效果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一方受有财产利益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另一方受有财产损害一方受益与另一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法律上原因目的的自始欠缺给付不当得利目的不达目的消灭侵害他人权利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类型依内容支出费用非给付不当得利求偿债发生的原因受益人行为受损人行为依发生原因第三人行为法律规定返还客体自然事件法律效果返还方法返还范围侵权责任概述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侵权之债不承担和减轻承担的情形多数人侵权特殊侵权合同的订立及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之债合同履行障碍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数人侵权的基本类型多数人侵权受害人在诉讼时对部分共同侵权人免责的效力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监护人责任转承责任用人单位责任特殊侵权行为个人之间用工关系的雇主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高度危险责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物件致人损害中的无过错责任物保(参照担保物权)特征保证合同订立方式一般保证连带保证保证方式共同保证最高额保证担保方式保证保证人范围按份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可以做保证人的人(人保)不可以做保证人的人保证人合同欺诈时保证人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主债权转让的情形主债权变更对保证的影响主债务转让的情形主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形保证期间特征定金种类保证期间的性质、种类保证期间的起算、经过及其效果定金的惩罚性及其适用构成要件生效期间要约法律效力内容效力存续期间撤回和撤销构成要件承诺合同的成立及缔约过失责任承诺的形式和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特征合同未成立型缔约过失责任类型合同无效性合同被撤销型效力未定合同不被追认型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合同形式的类型合同的形式违反合同形式的法律后果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解释格式条款制定者的提示说明义务合同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处理语义解释体系解释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目的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部分无效2合同无效情形全部无效:(合同法)第52 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合同的撤销权效力未定合同的类型合同效力待定情形效力未定合同的生效——追认2 部分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合同标的的某项条款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完整版)民事诉讼法重点讲义
被告
三、若干相关的概念和问题
1、证据价值(可靠性和证明力)判断 2、解明度与证明度 3、经验则和逻辑法则 4、证明标准问题:
“客观真实”还是“法律真实”? “证明”与“疏明”
四、举证责任的概念及其分配
1、举证责任的含义和功能 含义:行为和结果、主观和客观 功能:“真伪不明”的解决及程序进行的
驱动装置 2、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
管辖权异议与上诉
四、审判组织
1、根据程序种类构成的审判主体: 独任制、合议庭
2、人民陪审制度 实质上的“参审”性质 近年来的发展与相关讨论
3、有关审判委员会职能的争论 作为审判主体的审委会及其改革
五、回避制度
1、回避的概念 申请回避与主动回避 适用回避的主体范围
2、回避的要件 法定的要件与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
“法律要件分类说” 根据权利发生、妨碍、消灭和阻却等事 实区分的举证责任分配 3、举证责任的倒置与减轻
第七讲 保全、强制措施、诉讼费用
一、保全制度 1、概念与种类: 财产保全与有关行为的保全 诉前与诉讼过程中的保全 2、要件、程序和保全措施 3、有关保全制度的问题及论点 功能、担保的提供与程序保障
二、民事审判的受理范围和界限
1、民事审判的对象与受理范围 2、我国受理范围的历史变迁 3、“告状难”或“立案难”现象 4、社会结构的影响和法院的位置 5、将来的展望
三、管辖制度
1、管辖的概念与意义 2、分类:级别与地域、一般与特殊、 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等 3、管辖的变动:共同管辖与选择、移 送、指定、管辖权移转等 4、有关管辖的争议处理程序:
1、“三方诉讼”结构: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诉讼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分类 有完全独立请求权与有部分独立请求权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超级版)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选择仲裁不得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管辖问题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主体论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证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反证直接证据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类证据分类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传来证据概念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论免证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生效文书确认证明对象三种形式自认撤回三点注意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证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举证期限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一审程序“新的证据”概念二审程序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证据交换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效力:出庭(证人)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原则上都要质证质证例外(证据规定47、48):需要保密的证据不得公开质证证据论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年龄智力不相当,证人无因不出庭;证人有利害;视听有疑点;复件无核对认证明显优势证据:《证据规定》第73条不利证据的认定:《证据规定》第75条证明力大小排序:《证据规定》第77条原告:有利害关系被告与诉讼请求明确具体起诉条件主管与管辖要求“正确”不予受理程序启动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处理:驳回起诉一审程序主管:诉讼与仲裁不予受理和内涵应当受理的一事不再理例外特殊情形注意离婚、收养婚34案件的特殊民诉111规定意见151诉讼时效:应当受理主体申请撤诉的条件时间撤诉裁定诉讼程序特殊情形视为撤诉的情形适用范围不同诉讼中止与适用效果不同延期审理恢复审理上不同程序论法定情形不同特殊情形诉讼终结:所有情形中均因为当事人的死亡,区分财产案件&身份案件错误与笔误:补救方式不同一审程序裁决缺席:原则上针对被告,但有可能针对原告(原告申请撤诉,法院不予准许)不得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简1举证期限:简22不能简略诉讼程序审理程序简易审理的事项;简易方式通知的效果简易程序不可逆;普通程序审限从立程序论的转换案算判决宣告与送达、送达之日的计算范围适用时机主持法院调解进行必须告知回避权利保密灵活性结果合法性生效方式:调解书不适用留置、公告送达效力不影响生效:条件:时间、管辖、人、对象、行为启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对谁不服谁就是被上诉人;注意共同诉讼审理范围:有限审查;例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审理方式二审程序原则上开庭审理:例外(不涉及事实问题)新请求(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另行起诉调解老请求(漏事漏人):发回重申诉讼程序裁判:二审可以调和解,裁定案件用裁定;法律错误应改判,事实改判又重审;程序错误应重审;当离未离应重审;不应受理直接驳;应当受理要指令。
关于对民事诉讼三角形结构的质疑与思考
关于对民事诉讼三角形结构的质疑与思考结构是指组成整体的各部分的搭配和安排,本文所研究的民事诉讼结构是指民事诉讼中各主体——原告、被告、法院、检察院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所构成的整体安排。
有不少学者喜欢使用“构造”一词来阐述这一概念,但这是生搬硬套日文汉语词的结果,不见得是个好的选择。
在中文中,构造是个多义词,虽然也有结构的意思,但更常用的是用于其他义项,多指捏造、凭空想象创造等,含有贬义的用法。
如《后汉书·徐璎传》:“张忠怨璎,与诸阉官构造无端,璎遂以罪徵。
”也有中性的指以人工、人力来制造、建造的义项。
故本文使用民事诉讼结构一词,或许更为简明,但在直接引用他人作品观点时,则各尊其原文用词,含义相同。
民事诉讼结构是民事诉讼的基本框架,以国家公权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力(利)配置及其相互关系为基本要素。
在民事诉讼中起作用的国家公权机关在西方大多数国家仅指法院,而在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则还包括检察机关。
民事诉讼结构的研究有许多角度和基础,本文的研究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基本立场:首先,任何一种诉讼结构的设计都服从和服务于诉讼目的。
在我国的研究中,立法上固然没有放弃社会秩序维护论,而学术上则以主张诉讼目的多元论为主流观点,纠纷解决说则是少数学者的主张。
但是,随着近年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对矛盾纠纷的化解越来越被赋予更多的重视,其在社会秩序的稳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得到了新的阐释,因此,反映在民事诉讼的实践中调解等矛盾纠纷化解的方式也被更加强调,实际上即是诉讼目的的纠纷解决论处于优先的地位。
立法、学术和实践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背离,其中又多以实践处于改革发展的最前沿。
纠纷解决说迅速地兴盛起来,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影响着学术研究的观点。
其次,诉讼结构的设计必然反映诉讼价值的取向,在这方面我国民诉法学界和司法实践界是具有共识的,那就是公正和效率两大价值的统一,如果要区分主次的话,则基本上都同意公正优先、兼顾效率。
再次,本文在哲学方法上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客观、全面、运动的观点,反对片面地、静止地看待问题。
民法学结构图.docx
民法知识点结构图民事法律行为行为民事行为准法律行为非法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法律事实事实行为事件自然人民事权利、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监护、住所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国家非法人组织物行为客体智力成果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人身利益权利支配权民事权利抗辩权请求权形成权内容分类民事义务给付债法上的义务群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直接代理代理的类型间接代理代理权的取得、行使、终止代理代理权代理权之滥用代理制度中的连带责任狭义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定义表见代理要件适用对象适用范围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要件与效果诉讼时效的起算法定事由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中止发生期间法律后果事由诉讼时效的中断效力诉讼时效的延长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物的分类原物与孳息类型法定货币物权法定之含义内容法定物权法定原则违反物权法定之后果物权与物权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与债权公示的方式动产交付物权法总论公示公信原则不动产登记公示要件主义公示的效力登记对抗主义特殊规则公示要件主义所有权机动车、船舶、航空器特殊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要件主义公示公信原则的具体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对抗主义运用地役权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不动产抵押登记要件主义担保物权动产抵押权登记对抗主义动产浮动抵押登记对抗加特殊规则质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11动产质押是公示要件主义,权利质押有两种,有价证券出质的:交付权利凭证或者办理出质登记后质权设立,非经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以基金份额、股权、知识产权、应收帐款出质的:自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设立。
原始取得善意取得先占时效取得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添附继受取得业主的专有权与共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自物权不动产相邻关系业主的管理权及相应义务与地役权的区别类型共有物管理行使有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物权按份共有共有共同共有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分割请求权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共有物管理共有人的内部关系处分共有物及重大修缮分割请求权优先购买权共有人的外部关系:债权、债务承担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双方权利、义务地役权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从属性他物权抵押权地役权不得单独成为其他权利的标的抵押财产效力范围抵押权的效力抵押人的权利义务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人的权利最高额抵押担保物权与其他担保方式的并存于竞合动产质权的取得担保物权质权动产质权的效力动产质权人权利出质人权利留置权动产质权的特殊规则留置权的构成要件留置权的善意取得留置权人的权利留置权的消灭占有自主占有和他主占有占有的种类直接占有和间接占有有权占有和物权占有善意占有和恶意占有无权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善意占有恶意占有使用收益权返还责任损坏赔偿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使用收益权返还责任损害赔偿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占有保护请求权占有物返还请求权占有妨害排除请求权占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债的分类连带之债之债和按份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可分之债和不可分之债债权的效力债权原理债权差异债权与物权的关系买卖不破租赁债权的物权化预告登记制度给付义务、附随义务、不真正义务债务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给予义务和行为义务完全义务和不完全义务管理他人事务的体系无因管理构成要件管理他人事物必须有“为他人管理事务”的意思无法律上的之义务管理事务需不违反本人明示的或者可推知的意思表示法律效果正当的无因管理不当的无因管理误信管理不法管理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一方受有财产利益另一方受有财产损害一方受益与另一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无法律上原因债发生的原因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类型法律效果给付不当得利非给付不当得利返还客体返还方法返还范围目的的自始欠缺目的不达目的消灭依内容依发生原因侵害他人权利支出费用求偿受益人行为受损人行为第三人行为法律规定自然事件侵权责任概述侵权责任的规则原则侵权之债不承担和减轻承担的情形多数人侵权特殊侵权合同的订立及缔约过失责任合同之债合同履行障碍合同解除违约责任数人侵权的基本类型多数人侵权受害人在诉讼时对部分共同侵权人免责的效力物件致人损害责任侵权责任法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幼儿园、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情形监护人责任特殊侵权行为转承责任用人单位责任个人之间用工关系的雇主责任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责任适用无过错原则高度危险责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物件致人损害中的无过错责任物保(参照担保物权)特征保证合同订立方式一般保证连带保证按份共同保证保证方式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最高额保证可以做保证人的人担保方式保证保证人范围(人保)保证人不可以做保证人的人合同欺诈时保证人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主债权变更对保证的影响主债权转让的情形主债务转让的情形主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形保证期间的性质、种类保证期间保证期间的起算、经过及其效果定金特征种类定金的惩罚性及其适用构成要件生效期间要约法律效力内容效力存续期间撤回和撤销构成要件承诺合同的成立及缔约过失责任承诺的形式和撤回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特征合同未成立型缔约过失责任类型合同无效性合同被撤销型效力未定合同不被追认型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的区别合同形式的类型合同的形式违反合同形式的法律后果合同的一般条款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解释格式条款制定者的提示说明义务合同的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情形合同条款的解释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处理语义解释体系解释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目的解释习惯解释诚信解释部分无效2合同无效情形全部无效:(合同法)第52 条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合同的效力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情形合同的撤销权效力未定合同的类型合同效力待定情形效力未定合同的生效——追认2部分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形:(1)合同标的的某项条款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被法院认定为无效。
一图看懂民事诉讼法学习解读专题ppt课件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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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的修订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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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设置动画
决涉外民商事纠纷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必要进行相应完善。Flash动画的魅力是从所周知的。在PowerPoint中可以插入Flash,步骤是:从[视图][工具栏]中打开[控件工具箱]→点击[其它控件] →找到[Shockwave Flash Object]项点击→在页面上[画一个框 ]→右击 此框 →选[属性] →点击自定义 后的[…] →在出现的对话框中填入[影片URL] →确定→调整Flash的大小和位置→OK。 九 设置动画
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
民事诉讼法学知识体系结构图诉讼标的VS 诉讼标的物VS 诉讼标的额VS 诉讼请求诉诉的分类: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形成之诉)反诉:构成要件;法院对反诉的处理常考:同等原则与对等原则,处分原则,检察监督原则,支持起诉原则其他:诉讼权利平等原则,辩论原则,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基本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两审终审,公开审判当事人资格;适格当事人;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变更;原告与被告的确认第三人:有独三VS 无独三;第三人撤销之诉(《民诉》第56条)诉讼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VS 必要必要共同诉讼参加人诉讼代表人:人数确定与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诉讼代表人的确定方式与权限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主管:民事诉讼VS 劳动仲裁;民事诉讼VS 民商事仲裁主管级别管辖: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与管辖一般: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管辖特殊: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应诉管辖,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运输案件,公司诉讼裁定管辖:移送管辖VS 管辖权转移,指定管辖管辖权异议:级别&地域;第三人无权提;裁定可上诉;VS 应诉管辖概述:证明对象;证明标准;证明责任(侵权案件8种特殊规定,合同案件,劳动争议)证据的法定种类:8类,注意证人制度和鉴定人制度证据的理论分类:本证VS 反证,直接证据VS 间接证据,原始证据VS 传来证据证明程序:法院主动收集VS 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举证期限,证据交换,质证,认定(证明力大小)保全:诉前保全VS 诉讼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诉讼保先予执行:适用案件范围;适用条件;障制度强制措施: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传,拘留期间与送达:直接~,留置~,委托~,邮寄~,转交~,电子~,公告~调解制度:调解VS 和解;调解适用范围(不适用情形);立案~,庭前~,审理中~;调解书及其效力起诉阶段:起诉条件(法院依职权);起诉状内容受理阶段:一事不再理;离婚的特殊规定;诉讼时效规则受理后的处理→庭前准备→开庭审理→裁判撤诉与缺席判决申请撤诉,视为撤诉,不准许撤诉,二审撤回上诉对原告、对被告、对无独三的缺席判决延期审理VS 诉讼中止VS 诉讼终结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特点(程序和裁判文书简化,但庭审笔录不能简化)小额程序:适用案件与不适用案件;适用法院上诉案件范围:判决(特别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除外),4种裁定;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审理范围;审理方式调解与和解:调解不成及时判决;调解不成发回重审;调解不成告知另诉裁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改判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调解不成发回重审;撤销原判驳回起诉;撤销原判移送有管辖权法院再审范围:判决(特别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除外),3种裁定,调解书法院启动:本院提交审委会;上级提审或指令再审再审启动程序当事人申请:不得申请再审的内容;申请事由;法院受理后的处理检察院启动:不能抗诉的案件;启动事由;启动方式(抗诉&检察建议)审判程序:另组合议庭;适用程序同原审;调解与裁判特点:一审终审,不适用再审,独任制(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基层法院管辖适用案件:选民资格~,宣告公民失踪、死亡~,认定行为能力~,认定财产无主~,确认调解协议~,实现担保物权~督促程序:适用条件;债务人异议;裁定终结督促程序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适用范围;申请方式;停止支付与公告;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除权判决破产程序(民诉不考)执行根据;执行管辖;执行启动;执行回转;执行承担;代位执行;参与分配;执行措施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法院15日内审查→裁定;对裁定不服→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执行程序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15日内审查→裁定;对裁定不服申请再审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执行和解;不予执行、执行中止与执行终结;执行担保涉外案件:司法豁免;期间与送达;司法协助(主要是国际私法考查)仲裁范围(3类事项排除);仲裁协议;仲裁保全;仲裁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制度仲裁方式(开庭但不公开);仲裁中的和解、调解与裁决(少数服从多数→首仲)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不执行仲裁裁决基本原则当事人地域管辖证据总论特别程序执行异议分论对裁定的救济:复议,不能上诉普通程序诉讼程序二审。
(完整word版)民法结构图--思维导图
知识结构示意图民法的起源民法的本质民法的概念和特征;我国的民事立法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导论平等原则自愿原则民法的调整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财产法律关系和人身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和债权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主体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事件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行为——有意合法行为行为事实行为——无意表意行为不合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人的概念和分类民事权利能力法人民事主体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责任能力设立的原则法人的设立成立的条件法人制度人格的变更法人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变更组织形态的变更宗旨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型联营联营合同型联营合伙型联营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行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双方民事法律行为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和双务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时间性民事法律行为要式民事法律行为和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明示形式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默示形式行为人合格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行为内容合法行为形式合法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意思决定不自由:欺诈、胁迫第三人影响,可撤消意思表示不真实有意思的不一致单方不一致双方:通谋无意识:误解错误知识结构示意图: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适用范围代理的适用和种类委托代理代理的种类法定代理指定代理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产生代理代理权及其行使代理权的行使转委托隐名代理无权代理的表现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效力表见代理代理关系的终止委托代理的终止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的终止时效的概念和种类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诉讼时效概述诉讼时效的效力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区别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诉讼时效的意义普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种类特殊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诉讼时效的延长期间的概念期间期间的种类期间的计算取得时效(占有时效):自主占有,行使所有权时效有权利不行使无权利表象消灭时效(诉讼时效):胜诉权消灭,实体权利保留法定期间知识结构示意图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法定主义完全物权与定限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物权的类型体系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物权物权的种类主物权与从物权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我国的物权类型请求返还原物请求排除妨害物权方法与债权方法请求防止妨害物权的民法保护请求恢复原状请求赔偿损失自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物权物权分类示意图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定限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永佃权地上权地役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典权(国有土地使用权)(相邻权)知识结构示意图:所有权的概念和特点占有权使用权所有权的积极权能收益权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处分权所有权的消极权能所有权所有权的限制先占添附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所有权的继受取得动产所有权因付而移转不动产所有权的移转必须登记所有权的消灭合法非所有人占有善意占有占有非法所有人合法占有恶意占有所有权取得方式综合示意图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原始取得取得时效他人之物:自主、善意、公开、和平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取得方式发现埋藏物现实交付动产交付继受取得移转简易交付不动产登记抵押权担保物权质押权留置权(法定担保物权):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行纪合同:债的概念合同之债与非合同之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债的种类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合同单方法律行为债权概述债的发生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债的变更债的内容变更债的主体变更履行解除抵销债的消灭提存免除混同知识结构示意图:合同的概念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合同的种类为自己利益订立的合同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采用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要约承诺合同的订立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总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合同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所订立的合同合同的效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越权订立的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所订立的合同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履行的内容合同的履行双务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代位权和撤消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约定担保与法定担保合同担保的种类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合同的担保保证定金保证约定担保抵押质押定金法定担保:留置人的担保:保证;物的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特殊的担保:定金人身权的特征(记)人身权人身利益;客体债权行为;物权物知识产权智力成果人身权的种类★人格权自然属性身份权社会属性扶养平辈间(夫妻、兄弟)扶养上对下赡养下对上近亲属:三代以内,(上下各三代);直系亲属:生育关系;旁系亲属:有同源血缘关系;、发表权署名权著作人身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判断)使用权著作财产权许可使用权,注意赠送作品不包含本权的让与获得报酬权★。
百日通关方案民事诉讼法体系结构图
2013年民事诉讼法1知识点结构图调解原则:贯穿审判程序始终辩论原则基本原则处分原则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支持起诉原则适用范围:一般案件都适用基本原则和制度合议制度例外: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督促程序适用范围和对象回避的法定原因回避制度回避的决定权回避的法律后果基本制度公开审判的内容公开审判一律不公开公开审判的例外可以不公开两审终审:两审终审的例外诉讼标的诉的要素诉的理由确认之诉诉的分类给付之诉变更之诉诉与诉权反诉的特征反诉与反驳区别反诉提起反诉的条件反诉的审理程序意义上的诉权诉权实体意义上的诉权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2不影响诉讼与其他纠纷解决机构的关系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前置仲裁-----有效仲裁排斥诉讼包括级别管辖恒定和地域管辖恒定法院主管管辖恒定原则诉讼标的额的变化,包含的情形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的变化1民事诉讼法的属性有三个方面:从其在法律体系上的地位来分析,它居于基本法的地位;第二,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分析,它属于独立的部门法;第三,从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内容来分析,它属于程序法。
2关注新增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法院辖区的变化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专门法院管辖海事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重大的涉外案件级别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基层法院一般原则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案件的管辖例外规定没有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处理协议管辖主管合同纠纷的管辖两类特殊合同保险合同和管辖运输合同履行地问题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纠纷的管辖侵权地的确定管辖地域管辖侵权纠纷的管辖产品质量纠纷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案件名誉权案件票据纠纷监护案件其他类型案件的管辖诉前财产保全劳动争议案件涉外案件的管辖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港口作业纠纷继承遗产共同、选择管辖移送管辖裁定管辖指定管辖管辖权移转管辖权异议的条件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处理当事人适格当事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构成要件必要共同诉讼必要共同情形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构成要件普通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的区别参加诉讼条件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必诉原告区别当事人的种类第三人参加诉讼条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与必诉被告区别诉讼代表人的条件诉讼代表人的性质和权限当事人与代理人诉讼代表人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代表人诉讼的特殊程序法定诉讼代理人的确定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和地位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和消灭可以作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范围诉讼代理人不可作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委托代理权的产生和消灭与法定代理人的区别证人资格证人证人与鉴定人的区分书证与物证的差异书证书证与视听资料的差异物证民事证据种类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民事证据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民事证据的分类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本证和反证证据保全的条件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的程序证明对象范围证明对象免予证明的事实自认证据制度证明责任分配证明责任证明责任倒置举证责任的后果举证时限的确定3举证时限的变更举证时限举证时限的延长举证时限效力民事证明新的证据新证据的判断新证据的提出时间证据交换证据交换的规定依职权调查取证法院调查取证依申请收集证据质证:质证的对象方式认证:各类证据证明力法院调解原则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的适用范围法院调解程序法院调解的特点法院调解调解书的调解效力调解协议调解书调解协议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情形调解程序适用条件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保全的裁定期限起诉期限适用条件财产保全诉中财产保全的适用管辖对申请的裁定期限财产保全的范围、担保数额财产保全的解除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适用案件范围追索劳动报酬的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于执行的诉讼保障措施先于执行适用案件条件程序要求当事人赔偿主体财产保全和先于执行措施的救济人民法院复议与审判监督程序3举证期限可以双方当事人人协商一致经法院认可,也可以由法院指定,但法院指定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
民事诉讼法知识体系框架图基本原则:平等、调解、辩论、处分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制度:合议、回避、两审终审、公开审判人民调解不影响起诉主管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前置选择仲裁不得诉讼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管辖问题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主体论原告与被告: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特殊情形下的当事人确定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当事人普通共同诉讼诉讼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本证依照证据与证明责任之间的关系分类反证直接证据依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分类证据分类间接证据原始证据依据证据的来源分类传来证据概念举证责任合同纠纷举证责任分配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绝对免证:自然规律和定理证据论免证相对免证:众所周知/推定/生效文书确认证明对象三种形式自认撤回三点注意适用与确定(必须;协商与指定)举证延长:可两次延长,本院决定举证期限效力:增加/变更诉求/反诉-举证期限内一审程序“新的证据”概念二审程序适用与确定(非必须;协商与指定)证据交换视为公开质证(认可的证据)效力:出庭(证人)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依职权;依申请条件:时间、管辖、人、对象、行为启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定:对谁不服谁就是被上诉人;注意共同诉讼审理范围:有限审查;例外(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审理审理方式二审程序原则上开庭审理:例外(不涉及事实问题)新请求(增加独立诉讼请求、提起反诉):另行起诉调解老请求(漏事漏人):发回重申诉讼程序裁判:二审可以调和解,裁定案件用裁定;法律错误应改判,事实改判又重审;程序错误应重审;当离未离应重审;不应受理直接驳;应当受理要指令。
主体人民法院条件实质条件:民诉179、182当事人时间条件:民诉184、意见204启动申请与审查:上一级人民法;院;合议庭审查案外人申请再审主体:最高、上级检察院条件:程序:同级程序论再审程序审理法院:法院启动,自行再审、上级提审、指令再审;申请再审,中级以上;审理检察院抗诉,接受法院执行根据:民诉201条执行管辖: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适用条件委托执行:受托法院应当执行紧急问题的处理条件:法律文书生效;主体;期限2年;给付内容;义务未履行;管辖法院申请移送执行:范围步骤不予执行的法定情形:执行中止执行终结迟延履行利息执行论执行措施侵犯名誉权案件:公告、登报;费用国家执行威慑机制:限制出境、征信系统、媒体不得执行的财产:生活必须品、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著作、存款准备金备付金对执行行为的异议:情形、主体、法院、形式、处理、复议执行异议条件: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执行标的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书面程序审查期限:15日保全措施裁定:中止、驳回;不服起诉条件:时间、主体、方式;一般书面执行和解效力:不具强制执行力;不具撤销原执行文书效力;不具中止或终结执行效力恢复执行:条件、对象、期间、已履行完毕的不予恢复适用条件:被执行人或第三人提供;申请人同意;法院准许执行担保效力:暂缓执行,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措施:恢复强制执行;直接执行担保财产被执行人为公民的承担:继承人(未放弃)执行承担被执行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时:承受被执行任为其他组织时的执行承担:两种情形:执行根据被撤销执行回转条件:完毕、撤销、新的法律文书方式:依申请;依职权执行论条件:被执行人、申请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参与分配时间: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清偿前清偿原则:按照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清偿条件:被执行人不能清偿,但对第三人享有债权代位申请执行通知:15日内履行;15日内异议第三人异议:15日内提出;一般书面;不审查;有效异议,不得执行;部分异议,承认的部分可以执行对第三人的措施:第三人不异议,不履行的,强制履行;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的,承担清偿责任;第三人无财产供执行,不得再代位执行练习题:1. (08-3-86)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以乙公司违约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属于变更之诉B.甲公司以乙公司的履行不符合约定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属于给付之诉C.甲向法院起诉乙,要求返还借款1000元,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停止施工或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正确答案:AB2.(2008-3-38)甲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乙返还借款本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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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分类,证据种类(书证、物证、证人证言) 证明对象(自认) 级别管辖 地域 证据的收集(当事人、法院、证据保全) 管辖权异议 (中院) 证据 管辖 举证期间,证据交换 举证责任(分担原则、倒置、合同、劳动争议) 质证(公开原则) 1 执行根据 认证(证明力的确认规则) 2 执行管辖 3 执行开始 4 委托执行 先予执行(申请、裁定条件) 5 执行措施 6 执行行为异议 管辖 起诉 一审 二审 再审 执行 7 执行异议(条件、处理) 8 申请提级执行(条件、处理) 财产保全(诉前,诉中,特殊措施) 9 执行担保 10 执行承担 审判程序启动的条件 11 执行和解 (一审,二审,再审,撤) 12 执行回转 简易程序 调解(一审,二审) 13 执行中止、终结 14 代位申请执行 诉讼 程序 审理 二审审理 再审 特殊情形(撤诉、缺席、延期、中止、终结)
主管
管辖 恒定
当事人(参与人)
当事人能力 当事人适格 当事人变更
特殊 情形
共同 诉讼
第 三 人
代 理 人
Hale Waihona Puke 裁决(一审、二审、再审) 审判程序 特别 程序 选民资格案件 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督促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两大非 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