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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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时间上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发生法律约 束力的期间,即从开始生效到终止效力的时间范围。 一般来讲,程序法的效力从立法机关在法律中确定的生效 的期日开始生效,到有关机关明令废止时失效。
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历史上有两部民事诉讼法 第一部民事诉讼法:生效日期是1982年10月1日,失效日 期是1991年4月9日。 第二部民事诉讼法,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其生效日期是1991 年4月9日。
三、执行程序
四、涉外民事诉讼程 序的特别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编是关 于执行程序的规定,共有 4章、30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是关 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 别规定,共有6章、34条。
第三节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
《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 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 案件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 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 合法权益,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社 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 顺利进行。”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的结构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在结构上共由四编、29章、270条 组成。 四编: 第一编 第二编 第三编 第四编
总则, 审判程序, 执行程序, 涉外民事诉讼的特别规定。
一、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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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民事诉讼法》总则中共有11章、107条。 基本内容包括: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审判组织、诉 讼管辖、诉讼参加人、诉讼证据、诉讼调解、财产保存、 先予执行、期间、送达、诉讼费用、对妨碍民事诉讼秩序 的强制措施等。
概括起来,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如下几项任务:
一、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二、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案件
三、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 为,保护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第四节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
一、对人的效力
二、对事的效力 三、时间上的效力
四、空间上的效力
一、对人的效力
关于溯及力问题:新法生效后旧法是否继续有效——新法 有无朔及继往的效力?
四、空间上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在多大的领 域内发生效力。 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民事诉讼,一律适用我国民事 诉讼法。包括领土、领海、领空以及领土的延伸部分。
第二章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 性质、结构、任务和效力
第一节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是指民事诉讼 法的社会本质属性,不同的社会有不同 性质的民事诉讼法。 我的民事诉讼法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在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之上 二、以社会主义的宪法为根据 三、确立社会主义的诉讼原则和诉讼 制度
民事诉讼法上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诉讼法对哪些人 具有拘束力。 《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 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遵守本法。”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
1. 2.
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在中国的 外国企业和组织;
3.
申请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 国企业和组织。
二、对事的效力
民事诉讼法上对事的效力,是指哪些案件适用民事诉 讼法的规定进行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此外,根 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编中的有关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 也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
二、 审 判 程 序
《民事诉讼法》第二编是关于审判程序的规定,共有8章、 99条。 1,程序上,从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判决,整个诉讼过 程都在普通程序中作了规定;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上诉程序、再审程序 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 程序。 (特点:一种审判程序审理一种案件。) 2,制度上,除了对决定程序设立的诉讼制度作了规定之 外,还对在诉讼过程中可能需要适用的有关制度,如延期 审理、诉讼中止、诉讼终结等制度作了规定。
几类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
(一)因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等实体法律调整的平等民事 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所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件。 (二)因经济法、劳动法等实体法调整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 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审理的经济 案件和劳动案件。 (三)按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 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案件、宣告公民失踪、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等; (四)按督促程序审理的债权债务纠纷案件; (五)按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宣告有关证卷无效和有关事项 无效的案件; (六)按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