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乳制品审查细则-word范文模板 (24页)
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1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 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它辅料, 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 加工制作的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产品生产许可的检验。
乳制品包括液体乳( 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 ; 乳粉(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 ; 其它乳制品( 炼乳、奶油、干酪等) 。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 液体乳、乳粉、其它乳制品。
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0501。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食品品种类别、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 即乳制品[液体乳( 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 、乳粉(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 、其它乳制品( 炼乳、奶油、干酪等) ]。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明细。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 不是完整的生产条件, 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经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2误的部分)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 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一) 管理制度审查。
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 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主要原料及产品管理制度审核内容:( 1) 生乳及原料乳粉进货查验逐批检测记录制度; ( 2) 不合格原辅材料拒收、报废、返厂等处理办法规定; ( 3) 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判定规定, 并有相关处理办法; ( 4) 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特殊原因中断生产时生产产品的处理办法, 保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按不合格产品处理; ( 5) 出厂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应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 GB12693) 中的相关内容, 有实施召回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附件2-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一)乳制品发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巴氏杀菌乳: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与脱脂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以牛乳(或羊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制成的产品。
包括灭菌纯牛(羊)乳与灭菌调味乳。
酸牛乳:以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包括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
乳粉:以牛乳或羊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强化乳粉)。
炼乳:以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
奶油:以牛乳稀奶油为原料,经发酵或不发酵,加工制成的固态产品。
干酪:以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添加发酵剂、凝乳、成型、发酵等过程而制得的产品。
(二)申证单元的划分申证单元分为三个:一是液体乳类: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二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三是油脂类;包括炼乳、奶油、干酪三种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液体乳类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b、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c、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2、灭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冷藏→预热→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冷却→无菌贮存→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储存。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附件2-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一)乳制品发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巴氏杀菌乳: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与脱脂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以牛乳(或羊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制成的产品。
包括灭菌纯牛(羊)乳与灭菌调味乳。
酸牛乳:以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包括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
乳粉:以牛乳或羊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强化乳粉)。
炼乳:以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
奶油:以牛乳稀奶油为原料,经发酵或不发酵,加工制成的固态产品。
干酪:以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添加发酵剂、凝乳、成型、发酵等过程而制得的产品。
(二)申证单元的划分申证单元分为三个:一是液体乳类: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二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三是油脂类;包括炼乳、奶油、干酪三种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液体乳类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b、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c、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乳制品检验(精品范文).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实训一、乳制品的检验一、乳制品发证范围的确定及申证单元的划分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其他乳制品(包括炼乳、奶油、干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乳制品申证单元名称和产品品种。
如其他乳制品类发证时应标注到产品品种,如:炼乳、奶油、干酪。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下面以巴氏杀菌乳为例,巴氏杀菌乳分为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脱脂巴氏杀菌乳。
二、巴氏杀菌乳生产加工工艺及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生产加工工艺巴氏杀菌乳通常是指将乳加热到75℃~80℃温度下,进行10s~15s的杀菌,杀死致病微生物,巴氏杀菌属非无菌灌装,保质期短,不宜在常温下贮存、分销。
巴氏杀菌乳生产工艺流程:这是全脂巴氏杀菌乳的生产,如果生产全脂乳、脱脂乳和各种不同含脂率的标准化乳,那么过程就较复杂。
但其主要过程如上所述。
⑴原料乳的验收和预处理巴氏杀菌乳的质量很大部分取决于原料乳的质量,因此必须加强对原料乳的质量控制,其预处理主要包括过滤、净化、冷却、标准化等工序。
⑵预热、均质牛乳通过预热至60℃左右,将该气体排出。
经均质后可使脂肪球直径变小(小于2µm),使产品组织状态均匀,口感好,不产生脂肪上浮现象。
⑶巴氏杀菌低温长时间杀菌法:60℃~65℃,保持30min;70℃~72℃,保持15 min~20 min。
高温短时间杀菌法:采用72℃~75℃,16s~40s,或80℃~85℃,10s~15s的方法进行加热。
⑷冷却牛乳经杀菌后应立即冷却至5℃左右,以抑制乳中残留细菌的繁殖,增加产品的保存期。
⑸灌装灌装的目的主要是便于分送销售、便于饮用。
此外还能防止污染,保持杀菌乳的良好滋味和气味,防止吸收外界异味,减少维生素等成分的损失。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引言乳制品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营养食品,其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规范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安全,制定了严格的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二、企业基本要求(一)生产场所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厂区环境应整洁卫生,无异味、无污染源。
厂房和车间的布局应合理,有与生产相适应的原辅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等。
生产车间应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合理布局,防止交叉污染。
(二)设备设施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
生产设备应易于清洗、消毒和维护,且运行良好。
检验设备应能满足产品标准中规定的检验项目要求,并定期进行校准和检定。
(三)人员要求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
生产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掌握乳制品生产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能,且身体健康,符合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
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检验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三、生产过程控制(一)原辅料采购企业应建立原辅料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核。
采购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有合格的检验报告。
原辅料的储存应符合要求,防止变质和受到污染。
(二)生产工艺企业应按照产品标准和生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如杀菌温度、时间,发酵条件等。
生产过程中应做好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三)包装和标识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无毒、无害、无污染。
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四、质量管理(一)质量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质量职责。
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原辅料验收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产品检验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等。
(二)检验检测企业应设立检验室,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该细则主要包括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生产设施和设备要求、生产工艺和控制要求、原料和辅助材料要求、产品标识和包装要求、质量管理和检验要求等方面。
首先,乳制品生产企业需要具备合法的注册资本和企业法人证书,并拥有专门从事乳制品生产的场地和设施。
生产场地需要符合卫生标准,并有合适的交通条件和收集处理废水、废物的设施。
其次,生产设施和设备要求包括对生产设备的数量、类型、材质、结构和功能等的规定。
如生产车间需要明确的布局,配备适当的通风和排气系统。
生产设备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按照规定进行清洁消毒。
原料和辅助材料的要求包括对原料的质量要求、存储和使用的规定。
乳制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原料管理制度,并定期对原料进行抽样检验。
同时,对于使用的辅助材料也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产品标识和包装要求主要包括对乳制品产品包装的要求和标识的规定。
每个乳制品包装上需要有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包装材料需要符合食品卫生标准要求,并有相应的检验报告。
质量管理和检验要求包括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和对乳制品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和监控的要求。
乳制品生产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原料、产品和卫生等方面进行管理。
同时,对乳制品产品需要进行抽样检验,并与相关标准进行对比。
总之,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24版)是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审查的标准,旨在确保生产乳制品的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企业在申请乳制品生产许可前,应仔细阅读并实施该细则,确保自身符合相关要求,达到申请许可的标准。
以上为答案翻译,如要阅读源文,请自行百度。
乳制品审查细则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具备规定的条件为基础,申请使用牛乳(羊乳)及(或)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乳制品的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首批批量合格产品的检验。
产品包括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制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乳制品等)。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制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乳制品等)]。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使用本细则规定的部分条件,对另一个企业(法人代表相同)生产乳制品产品进行包装等,其生产条件不作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代表不同)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国家、地方等文件、标准对于本细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场所审查乳制品的生产场所除应满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GB12693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相关规定。
2、车间设置应包括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生产车间包括收乳车间、原料预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车间等。
辅助车间包括检验室、原料仓库、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为生产服务所设置的必需场所。
3、生产车间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有序而整齐地布局。
同时,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相互污染。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9版)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9版)0501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9版)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9版)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的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产品生产许可的检验。
乳制品包括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等)。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0501。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食品品种类别、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等)]。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明细。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不是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部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
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主要原料及产品管理制度审核内容:(1)生乳及原料乳粉进货查验逐批检测记录制度;(2)不合格原辅材料拒收、报废、返厂等处理办法规定;(3)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判定规定,并有相关处理办法;(4)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特殊原因中断生产时生产产品的处置办法,保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按不合格产品处置;(5)出厂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应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12693)中的相关内容,有实施召回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
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
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中国是乳制品生产和消费大国,乳制品产业已经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重要的战略产业之一。
为了保障乳制品生产的安全和质量,中国政府要求所有涉及乳制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许可证。
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是审核乳制品企业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重要依据。
一、许可条件的适用范围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适用于以下情况:一、从事乳制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企业;二、从事乳制品产品进出口的企业。
所有乳制品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申请许可证,并将其用于规定的业务范围,超出范围使用许可可能会导致相关企业的投资损失和商业信誉受损等不良后果。
二、许可条件的基本要求1、拥有资格证书所有从事乳制品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的企业必须拥有同等资格证书,不得对证书作出虚假申报或者隐瞒行为。
证书包括企业资质和生产资质两个方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合法获得。
未持有证书的乳制品企业,不得从事资质要求的生产和销售活动。
2、生产设备符合要求乳制品生产等相关企业的生产工艺要求较高,生产设备的安全和合规性尤为重要。
企业必须检验生产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设置相应的防护措施和检测设备,确保生产过程中健康、安全和卫生。
3、原材料符合要求乳制品原料的质量关系到制成的产品质量,决定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企业必须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检和检疫,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不能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来生产乳制品产品。
4、生产环境符合要求乳制品企业生产必须在符合要求的生产环境中进行,包括生产场所、储存条件、生产工艺等各个环节。
企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来规范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健康、安全和卫生。
5、符合产品标准乳制品生产企业必须遵循国家标准和规定的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三、许可条件的具体要求1、生产企业:(1)乳制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加工设备设施、原料采购营业执照、配有技术人员、劳动用品齐全、操作规章等;(2)乳制品加工企业的许可证、菌群水平、检验报告、手续等。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参考Word)
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一、适用范围本审查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牛乳或羊乳及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使用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所要求的条件,加工制作的乳制品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产品生产许可的检验。
乳制品包括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等)。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其食品品种类别编号为0501。
生产许可证产品名称须注明食品品种类别、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部分脱脂乳粉、调制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等)]。
生产许可证附页注明获得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明细。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不是完整的生产条件,不予生产许可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部分)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
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完整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主要原料及产品管理制度审核内容:(1)生乳及原料乳粉进货查验逐批检测记录制度;(2)不合格原辅材料拒收、报废、返厂等处理办法规定;(3)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判定规定,并有相关处理办法;(4)设备故障、停电停水等特殊原因中断生产时生产产品的处置办法,保障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按不合格产品处置;(5)出厂不合格产品的召回制度应包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12693)中的相关内容,有实施召回电子信息系统的管理规定。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附件2-2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一)乳制品发证范围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巴氏杀菌乳:以牛乳或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巴氏杀菌乳、部分脱脂巴氏杀菌乳与脱脂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以牛乳(或羊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超高温瞬时灭菌、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制成的产品。
包括灭菌纯牛(羊)乳与灭菌调味乳。
酸牛乳:以牛乳或复原乳为原料,脱脂、部分脱脂或不脱脂,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发酵制成的产品。
包括纯酸牛乳、调味酸牛乳、果料酸牛乳。
乳粉:以牛乳或羊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经加工制成的粉状产品。
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强化乳粉)。
炼乳:以牛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白砂糖,经浓缩制成的粘稠状液体产品。
包括全脂无糖炼乳和全脂加糖炼乳。
奶油:以牛乳稀奶油为原料,经发酵或不发酵,加工制成的固态产品。
干酪:以牛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添加发酵剂、凝乳、成型、发酵等过程而制得的产品。
(二)申证单元的划分申证单元分为三个:一是液体乳类: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二是乳粉类:包括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和配方乳粉;三是油脂类;包括炼乳、奶油、干酪三种产品。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一)液体乳类1、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
(2)容易或者可能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a、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b、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c、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3)关键控制点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2、灭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冷藏→预热→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冷却→无菌贮存→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储存。
乳制品审查细则范文
乳制品审查细则范文一、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
2.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生产。
3.监管部门应依法履行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职责,确保乳制品质量安全。
二、生产环境和设备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和维护符合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
2.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保证设备和容器的清洁和无污染。
3.生产车间应定期进行卫生消毒,确保生产环境的清洁。
三、原料收购和检验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与合法合规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2.收购的原料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3.原料样品应留存并进行定期检验,以便追溯和责任追究。
四、生产工艺和操作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和执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
2.生产人员应受过相关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
3.生产中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抽样,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五、产品检验和监测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检验体系,包括原料检验、中间产品检验和最终产品检验。
2.检验项目应包括感官检查、理化指标检测和微生物指标检测等。
3.监管部门应定期对企业产品进行抽检和监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产品标准制定。
七、不合格产品的处理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不合格产品处置制度。
2.不合格产品应及时进行隔离、封存和销毁,同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监督和处置,确保不合格产品不流入市场。
八、投诉和召回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
2.对于投诉问题,生产企业应及时调查处理,并给予消费者满意的答复。
3.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生产企业应及时主动采取召回等措施,避免继续影响市场和消费者。
九、追溯体系建设1.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确保能够准确追溯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流向。
2.追溯体系应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生产质量信息等关键环节的信息管理和记录。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炼乳、奶油、干酪。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 个: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 乳粉(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 其他乳制品( 炼乳、奶油、干酪) 。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 液体乳( 巴氏杀菌乳、灭菌乳、酸牛乳)、乳粉( 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 、其他乳制品(炼乳、奶油、干酪)] 。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其他乳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 液体乳。
1( 巴氏杀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巴氏杀菌?冷却?灌装?冷藏(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标准化、巴氏杀菌、灌装、冷藏、设备的清洗。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变质; 生产过程中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 产品贮藏温度不适宜导致变质。
2( 灭菌乳(1)基本生产流程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预热? 均质?超高温瞬时灭菌( 或杀菌)?冷却?无菌灌装( 或保持灭菌)? 成品储存(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预处理、标准化、超高温瞬时灭菌(或杀菌) 、无菌灌装(或保持灭菌) 、设备的清洗。
(3)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原料乳品质不良,造成产品不良风味和口感; 超高温灭菌或无菌灌装过程中微生物污染,导致产品坏包;杀菌剂或清洗剂残留导致产品异味; 灭菌温度和时间不适宜,导致产品稠厚感,并且色泽异常。
3( 酸牛乳(1)基本生产流程凝固型: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灌装?发酵?冷却?冷藏搅拌型: 原料乳验收?净乳?冷藏?标准化? 均质?杀菌?冷却?接入发酵菌种?发酵?添加辅料?冷却?灌装?冷藏(2)关键控制环节原料验收、标准化、发酵剂的制备、发酵、灌装、设备的清洗。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申请和审查流程,保证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申请和审查环节。
第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申请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前,应依法取得乳品生产许可前的技术与设施验收合格证书。
第四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申请材料的准备第六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在申请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时,应向相关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乳制品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复印件;(四)乳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及设施清单和购置发票复印件;(五)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六)乳制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情况和相关证明文件;(七)其他相关申请材料。
第七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如实填写各项信息。
第八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提供该乳制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原辅料及包装材料的安全性评估报告。
第九条相关部门在接受申请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进行现场核查。
第三章审查程序第十条相关部门应按照乳制品生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60天内,对符合条件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发放乳制品生产许可证。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应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在获得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后及时参加培训,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培训。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已发放乳制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生产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五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抽样检验,检查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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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依据 01")"%2! 、 31!,"%! 、 01")’, 、 31 4 5!,")+6!++) 等。
乳制品 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 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乳制品包括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 酸牛乳、 乳粉、 炼乳、 奶油、 干酪。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 为 ! 个: 液体乳( 包括巴氏杀菌乳、 灭菌乳、 酸牛乳) ; 乳粉 ( 包括全脂乳粉、 脱脂乳粉、 全脂加糖乳粉、 调味乳粉) ; 其他 乳制品( 包括炼乳、 奶油、 硬质干酪) 。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乳制品及 申证单元名称和产品品种。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 年, 其产品类别编号为 "#"$ 。 尚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其他乳制品,待条件成熟时, 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相适应的生产车间、 原 料和成品仓库。成品库中贮存巴氏杀菌乳和酸牛乳的库房 应必备冷库制冷设备, 以保证产品的贮存要求。 乳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 还必 须具备下列生产设备。 (二) 必备的生产设备 液体乳 $、 ( 巴氏杀菌乳必备的生产设备 $) 储奶罐; 净乳设备; 均质设备; 巴氏杀菌设备; $) %) !) &) 灌装设备; 制冷设备; 清洗设备; 保温运输工具。 #) ’) () )) ( 灭菌乳必备的生产设备 %) 储奶罐; 制冷设备; 净乳设备; 均质设备; 超 *) %) !) &) #) 高温灭菌设备; 无菌灌装设备; 清洗设备( 注: 保持灭菌 ’) () 也称二次灭菌乳: 上述第 # 、 灌装设备 ’ 、 高温保持 ’ 改为 # 、 灭菌设备, 其他项不变) 。
乳制品审核细则
1.范围1.1总则本指导书通过典型审核活动的概述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活动的策划与实施提供了指南,其适用程度取决于特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范围和复杂程度,以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结论的预期用途。
本指导书是根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HACCP-EC-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结合该行业的特点,在专业方面提供审核指南,作为专业技术支持,这些意见不是认证准则的补充和取代,审核时,应以认证准则为依据。
国家对鲜奶的制造、酸奶的制造、奶粉的制造已经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必须取得QS后方可生产销售。
对奶酪及其他奶制品实施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进度情况应予以关注。
如果属于保健食品则需要通过GMP认证。
1.2适用范围本指导书适用于液体乳及乳制品的制造行业包括出口产品,对应于的专业代码为C1440。
分为四个小类专业,其中鲜奶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酸奶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奶粉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其它奶酪。
其它奶制品制造专业代码为C1441。
由于液体奶及奶制品的加工工艺基本类似,因此将四个小类专业编制为一个作业指导书。
乳制品(dairy product):以牛乳、羊乳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各种制品,包括乳粉、消毒乳、灭菌乳、发酵乳、炼乳、干酪、再制乳、奶油、花色乳等乳制品。
本专业不包括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而属于C1534专业。
鲜奶制造专业包括巴氏灭菌奶、UHT灭菌奶等.杀菌乳:以生鲜牛(羊)乳为原料,经脱脂或部分脱脂或不脱脂后再巴氏杀菌制成的液体产品。
酸奶制造专业包括搅拌型酸奶和凝固型酸奶等。
酸奶是指以牛乳或复原乳为主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使用含有保加利亚乳杆菌、嗜热链球菌的菌种发酵制成的产品。
奶粉制造专业包括婴儿奶粉、全脂奶粉、脱脂奶粉、营养型奶粉等其他奶制品专业包括炼乳、干酪、奶油等2.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下列标准和规范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构成本文件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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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审查细则
篇一: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X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X版)
[摘要]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适用于具备规定的条件为基础,申请使用牛乳(羊乳)及(或)其加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
质和其他辅料加工而成的乳制品的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首批批量合格产品的检验。
一、适用范围
本审查细则适用于具备规定的条件为基础,申请使用牛乳(羊乳)及(或)其加
工制品为主要原料,加入或不加入适量的维生素、矿物质和其他辅料加工而成
的乳制品的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首批批量合格产品的检验。
产品包括液体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制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
品(炼乳、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乳制品等)。
乳制品的申证单元为3个:液体乳、乳粉、其他乳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和产品品种,即乳制品[液体乳(巴氏杀菌乳、调制乳、灭菌乳、发酵乳)、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
全脂加糖乳粉、调制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初乳粉)、其他乳制品(炼乳、
奶油、干酪、固态成型乳制品等)]。
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501。
使用本细则规定的部分条件,对另一个企业(法人代表相同)生产乳制品产品
进行包装等,其生产条件不作为一个新的企业(法人代表不同)的生产条件进
行审查。
本细则中引用的国家、地方等文件、标准对于本细则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
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标准,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一)场所审查
乳制品的生产场所除应满足《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厂房选址和设计、内部建筑结构、辅助生产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GB12693 《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相关规定。
2、车间设置应包括生产车间和辅助车间,生产车间包括收乳车间、原料预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半成品贮存及成品包装车间等。
辅助车间包括检验室、原料仓库、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等为生产服务所设置的必需场所。
3、生产车间设置应按生产流程需要,有序而整齐地布局。
同时,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生产操作区域清洁度的要求进行隔离,防止相互污染。
4、车间内应区分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裸露的乳粉原料应保持在清洁作业区。
清洁作业区内的空气应采用有效的杀菌方式进行杀菌。
5、贮存巴氏杀菌乳、酸乳和需冷藏的调制乳的成品库房应必备冷库及相应的制冷设备,以满足产品的贮存要求。
6、生产乳粉及牛初乳粉的生产企业,清洁作业区必须达到30万级以上净化车间的要求(尘埃允许数不作要求),应提交本年度内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内部采用符合生产卫生要求的材料做隔断,地面采用环氧树脂或其他符合生产卫生要求的材料制作,确保生产环境达到恒温恒湿及空气的净化。
干法生产企业还应具备独立的空调系统(不得使用家用空调替代)和空气净化系统。
(二)设备审查
1、生产设备的要求
A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与《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设计能力相适应的生产设备。
B所有接触乳制品产品的原料、过程产品、半成品的容器和工器具必须为不锈钢或其他无毒害的惰性材料制作,清洁作业区内不得使用竹、木质工具。
C盛装废异物的容器不得与盛装产品与原料的容器混用,应有明显标志。
D直接接触生产原材料的易损设备,如玻璃温度计,必须有安全护套。
F吹入干燥塔的空气必须达到供风设施要求,排出的气体应净化处理。
G设备台帐、说明书、履历、档案应保管齐全。
H设备维护保养完好,其性能与精度符合生产规程要求。
设备维修计划,维修记录齐全。
2、必备的生产设备
(1)液体乳
A 巴氏杀菌乳必备的生产设备
储奶罐;净乳设备;均质设备;巴氏杀菌设备;灌装设备;制冷设备;清洗设备;保温运输工具。
B 调制乳必备的生产设备
储奶罐;净乳设备;均质设备;高温杀菌设备;灌装设备;制冷设备;清洗设备;保温运输工具。
C 灭菌乳必备的生产设备
储奶罐;制冷设备;净乳设备;均质设备;超高温灭菌设备;无菌灌装设备;清洗设备。
通过保持灭菌方式生产的产品,也称二次灭菌乳,其必备的生产设备为:储奶罐;制冷设备;净乳设备;均质设备;高温保持灭菌设备;灌装设备;清洗设备。
D 发酵乳必备的生产设备
储奶罐;净乳设备;均质设备;发酵罐(发酵室);制冷设备;杀菌设备;灌装设备;清洗设备;保温运输工具。
(2)乳粉
A 湿法工艺生产必备的生产设备
储奶设备;净乳设备;制冷设备;配料设备(不包括全脂乳粉);浓缩设备;杀菌设备;喷雾干燥设备;全自动包装设备;清洗设备。
生产特殊配方乳粉的企业:浓缩设备(双效或多效真空浓缩蒸发器)要求单机蒸发能力2400kg/h以上;立式喷雾干燥设备要求单塔水分蒸发能力500kg/h以上;高压均质机要求加工能力5000kg/h以上。
B 干法工艺生产必备的生产设备
原料的计量设备;隧道杀菌设备、预混设备、混合设备;半成品和成品的计量设备;内包装物的杀菌设备或设施;带有自动计量、校正系统的封闭式全自动包装机。
全脂奶粉、脱脂奶粉、全脂加糖奶粉不得采用干法工艺生产。
C 牛初乳粉必备的生产设备
制冷设备;离心脱脂设备;浓缩设备;杀菌设备;低温干燥设备;包装设备;
清洗设备。
(3)其他乳制品
A 炼乳必备的生产设备
储奶罐;净乳设备;杀菌设备;浓缩设备;灌装设备;清洗设备。
企业如果使用乳粉作为生产原料,生产设备可以不要求储奶罐和净乳设备。
B 奶油必备的生产设备
采用1法生产所需设备:储奶罐;净乳设备;制冷设备;脂肪分离设备;杀菌
设备;压炼设备;包装设备;清洗设备。
采用2法生产所需设备:储奶罐;净乳设备;制冷设备;脂肪分离设备;杀菌
设备;真空干燥设备;包装设备;清洗设备。
生产稀奶油不需要压炼设备。
如果使用稀奶油生产无水奶油,则生产设备中不需要储奶罐和净乳设备。
C 干酪必备的生产设备
采用1法生产所需设备:储奶罐;净乳设备;制冷设备;杀菌设备;搅拌设备;凝乳设备;压榨设备;清洗设备。
采用2法生产所需设备:配料设备;净乳设备;均质设备;杀菌设备;凝乳结
束后的均质设备。
生产再制干酪不需要储奶罐;净乳设备;凝乳设备;压榨设备。
应必备包装
(灌装)设备。
D 固态成型乳制品必备的生产设备
配料设备;成形设备;包装设备。
3、检验设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