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新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要求规范全文(11页)
新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要求规范全文(11页)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建筑内部装修设计的防火管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以及既有建筑内部装修的改造设计。
(1)安全第一,确保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及构造的防火性能;(2)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建筑内部空间的功能、美观与消防安全;(3)科学选材,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装修材料;(4)规范施工,确保装修过程中的消防安全。
1.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要求应与建筑主体结构、消防设施、疏散设施等相协调,形成完整的消防安全体系。
二、装修材料分类与要求2.1 材料分类A级:不燃材料,适用于所有建筑内部装修部位;B1级:难燃材料,适用于大部分建筑内部装修部位;B2级:可燃材料,适用于部分建筑内部装修部位;B3级:易燃材料,原则上不得用于建筑内部装修。
2.2 材料要求2.2.1 装修材料应具有相应的防火性能,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消防部门认定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
(1)无毒性、无放射性污染;(3)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节能、资源利用等政策。
三、装修设计基本要求3.1 装修设计前,应详细了解建筑物的结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情况,确保装修设计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2 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内部空间的使用功能,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避免火灾蔓延。
3.3 装修设计应保证疏散通道畅通,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疏散通道宽度、疏散门设置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4 装修设计应充分考虑建筑内部空间的采光、通风、照明等要求,提高火灾时的逃生几率。
四、特殊场所装修设计要求4.1 儿童活动场所4.2 医院病房医院病房的内部装修应采用A级材料,确保病人安全。
装修设计应考虑病人心理需求,营造舒适、温馨的环境。
4.3 高层建筑五、施工与验收5.1 装修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措施。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阻燃制品
二、基本规定
2.0.7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 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 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 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 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 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 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公共场所阻燃制品管理
2007年4月10日,部局下发了 《关于印发<阻燃制品标识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公消 [2007]122号),全面推行实施阻燃 制品管理工作。
三、分部装修工程
2、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4.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 B1级木质材料; 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4.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4 m2,检验燃烧性 能; 2 表面进行加工后的B1级木质材料。每种取4m2,检验燃 烧性能。
二、实施见证取样检验的程序
(一)进场验收 防火装修材料、阻燃剂和防火涂料进入施工现场时,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认真核查材料的防火性能型式 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 求,并按规范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样及抽样
按规定凡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 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见证随机取样。 同时填写《海南省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单》(见附件 3),并在样品上加贴见证取样检验封条(见附件8),监理单 位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见证人员均应签字确认。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为了保护公共安全和财产安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严格遵守防火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1.设计前期准备在进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前,应该进行详细的规划和预算,制定明确的工程进度和质量管理计划。
对于需要进行防火设计的项目,还必须进行全面的火灾危险性评估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防火措施。
2.储存材料储存材料的场所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要求,避免材料堆积过高或者存放过量,必要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火灾危险性较高的物质应当尽可能划分到安全的库存区域内。
3.安装电气设备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火要求,设备布置必须安全可靠,设备使用地点要根据要求分类设置,杜绝设备温度过高或者超负荷工作等情况。
电气设备中涉及的绝缘材料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防火隔离设施要在必要的部位设置。
4.使用建筑材料使用建筑材料时必须考虑其防火性能,如在地板、天花板、墙壁等处应选择符合要求的材料,避免使用易燃材料。
同时,材料应当制定相应的施工标准,避免出现瑕疵或者损坏。
5.防火隔板防火隔板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防火隔板在竣工验收前必须经过专业的检测。
隔板的材料应当采用难燃材料或者专业隔板材料,防火隔板应当针对不同的区域设置不同的隔板厚度,保证隔板的防火效果。
6.防火门防火门的设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防火门必须安装在墙体或者隔板上,且必须能够自动闭合。
防火门的材料应当采用难燃材料或者专业防火门材料,且应当经过专业检测。
7.消防设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也必须考虑消防要求,安装相应的消防设备。
例如,灭火器、灭火喷头、烟雾探测器等消防设备的设置必须符合相应要求,配置的位置也必须合理。
8.隐蔽工程在进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时,要考虑隐蔽工程的防火要求,如管道、电缆、线路等设施都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管道布置应当符合建筑设计要求,且保证管道和墙面的间隔距离足够安全。
9.消防通道消防通道必须得到合理的设置,在设计施工中必须考虑该通道的可靠度和通行的安全性,特别注意其防火和防烟的效果,且必须设置有求助装置。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装修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火灾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材料的要求,保持空气流动质量,满足正常出入口,安全防护部件,各项设施装备操作安全的要求。
第二,装修材料使用必须符合环保检测的要求,无毒无害,可以达到防火、耐火的要求,墙面和地面装饰必须粘贴防火耐火证明标准的瓷砖,木材装潢必须符合防火A级标准,门窗必须满足A级标准。
第三,大型装修工程中使用的涂料类材料应用时,安装必须经过专业的质量把关,涂料材料的粘结力、透气性、耐焊接性、耐热性、耐水性和涂料不褪色等指标要全部达到安全标准。
第四,防火保温材料类,必须使用专业的节能材料,保温材料应用必须有专业工程设计,专业施工工程师验收监督。
第五,建筑内部安装防火设备,包括火灾报警器、灭火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管道、消防泵等。
总之,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必须根据国家规定,实施严格的防火设施,经过专业的质量把关,以保证安全,防止火灾发生。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GB50354-2005
实用标准文档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 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四月十五日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部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我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审查会审查。
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陈景辉季广其朱春玲沈纹刘激扬卢国建邵韦平宋晓勇王春华邓建华沈奕辉周敏莉刘康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4 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4)5 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6)6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8)7 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9)8 工程质量验收 (11)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2)附录B 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13)附录C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14)附录D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15)本规范用词说明 (16)附:条文说明 (16)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有关规定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有关规定一、建筑内部防火施工的基本规定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的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2、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
3、装修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规范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4、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5、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检查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应按规范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6、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规范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7、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8、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规范要求。
9、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10、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二、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
2、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燃烧性能、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行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对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进行见证取样检验:B1、B2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4、抽样检验的材料: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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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 B 1、B2级纺织织物;
2
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3.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1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 2m2检验燃烧性能;
2 施工过程中受湿浸、 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 每 种取 2m2检验燃烧性能。
I 主控项目 3.0.5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隐蔽层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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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一般项目 3.0.8 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 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 现
场处理的纺织织物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9 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应无明显异常。 检验方法:观察。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记录。 3.0.6 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
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 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 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7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多层纺织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
3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
纤维织物。
3.0.2 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 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
报告;
3
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
收记录。
.
4.0.6 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精编版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五年四月十五日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根据《建筑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16-2014)的
要求,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应满足以下要求:
1、建筑内部装修材料应符合防火性能要求;
2、将采取绝热、隔热和隔声措施作为室内装修的必要条件;
3、对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要求表面形状如实,缝隙和接缝封
闭紧密;
4、对使用的纸浆板和室内墙体材料应采取涂料进行防潮处理;
5、使用的涂料应有正常的附着力、耐久性和防水性能;
6、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装饰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不受湿润和腐
蚀等损坏;
7、确保建筑内部消防系统和其他管线设施被安装正确;
8、必须采取措施有效防止建筑内部装潢材料长时间受潮;
9、检查建筑内部装潢施工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建筑物室内装
潢技术标准》GB/T50558-2010的要求;
10、验收时检查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气体存在,如
有则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本章节规定了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3.0.1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施工现场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3.0.2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3.0.3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同时,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3.0.4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的防火验收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验收时,应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同时,防火验收记录应按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填写。
4.0.7 在进行木质材料的阻燃处理时,其含水率不应超过12%。
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
4.0.8 在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使用量、适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在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
4.0.9 在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涂刷或浸渍。
涂刷或浸渍后的木材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为检查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0 在木质材料表面粘贴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
检验方法为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1 在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匀涂刷,且不应少于2次。
建设部公告第32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32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5.04.15
•【文号】建设部公告第328号
•【施行日期】2005.08.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建设部公告
(第328号)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4、2.0.5、2.0.6、2.0.7、
2.0.8、
3.0.4、
4.0.4、
5.0.4、
6.0.4、
7.0.4、
8.0.2、8.0.6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四月十五日。
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讲
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可分为塑料、橡胶及像塑 材料。 2、高分子合成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 样检验报告; (3)现场对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 录。 3、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1) B1、B2级高分子合成材料; (2)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4、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3检验燃烧 性能。
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简称工程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 记录: (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审核文件、申请报告、设计图纸、装 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要求、设计变更通知单日、施工单位的资质证 明等; (2)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所用装修材料的清单、数量、合格证及 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 (3)装修施工过程的施工记录; (4)隐蔽工程施工防火验收记录和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 (5)装修施工过程中所用防火装修材料的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6)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抽样检验报告,包括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 中及完工后的抽样检验报告; (7)装修施工过程中现场进行涂刷、喷涂等阻燃处理的抽样检验 报告。
(1)装饰织物系指窗帘、帷幕、床罩、家具包布等; (2)其它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 帘盒、暖气罩等。 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表 2.0.2 的规定:
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由专业检测机 构检测确定。B3级装修材料可不进行检测。 4、安装在钢龙骨上的纸面石膏板,可做为 A级 装修材料使用。 5、当胶合板表面涂覆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时, 可做为 B1 级装修材料使用。 注:饰面型防火涂料的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防火涂料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及分级标准》的有 关规定。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前言《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部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我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审查会审查。
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陈景辉季广其朱春玲沈纹刘激扬卢国建邵韦平宋晓勇王春华邓建华沈奕辉周敏莉刘康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3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4 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4)5 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6)6 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8)7 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9)8 工程质量验收 (11)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2)附录B 装修材料进场验收记录 (13)附录C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14)附录D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验收记录 (15)本规范用词说明 (16)附:条文说明 (16)1 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2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
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1。
0.3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1.0.4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关标准的规定。
2 基本规定(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2。
0。
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姚烧性能或耐火极限、2。
0.1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
2.0.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2.0.2 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 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2。
0。
3 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然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
0。
4 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姚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 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2。
0。
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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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自 2005年 8月 1日起实施)1总则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2.0.1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 (简称装修施工 )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 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A 的要求填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写有关记录。
2.0.3 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 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
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附录 B 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 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
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C 的要求。
2.0.8 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 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3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3.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
3.0.2 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2 3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 B1、B2级纺织织物;2 现场对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3.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2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 2m检验燃烧性能;12 2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 2m检验燃烧性能。
Ⅰ主控项目3.0.5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记录。
3.0.6 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
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7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多层纺织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隐蔽层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一般项目3.0.8 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纺织织物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0.9 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外观、颜色、手感等应无明显异常。
检验方法:观察。
4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4.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木质材料可分为天然木材和人造板材。
4.0.2 木质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2 3 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木质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现场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 B 21级木质材料;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4.0.4 下列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1 2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每种取 4m2检验燃烧性能;2表面进行加工后的 B 1 级木质材料,每种取 4m检验燃烧性能。
I主控项目4.0.5 木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施工记录。
4.0.6 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前,表面不得涂刷油漆。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7 木质材料在进行阻燃处理时,木质材料含水率不应大于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12%。
4.0.8 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
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9 木质材料涂刷或浸渍阻燃剂时,应对木质材料所有表面都进行涂刷或浸渍,涂刷或浸渍后的木材阻燃剂的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0 木质材料表面粘贴装饰表面或阻燃饰面时,应先对木质材料进行阻燃处理。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0.11 木质材料表面进行防火涂料处理时,应对木质材料的所有表面进行均匀涂刷,且不应少于 2次,第二次涂刷应在第一次涂层表面干后进行;涂刷防火涂料用量2不应少于 500g/m。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4.0.1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木质材料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13 木质材料在涂刷防火涂料前应清理表面,且表面不应有水、灰尘或油污。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0.14 阻燃处理后的木质材料表面应无明显返潮及颜色异常变化。
检验方法:观察。
5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5.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可分为塑料、橡胶及橡塑材料。
5.0.2 高分子合成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2 3 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现场对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 B 21 2、B级高分子合成材料;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30.1m检验燃烧性能。
5.0.4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泡沫塑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I主控项目5.0.5 高分子合成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5.0.6 B、B级高分子合成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1 2检验方法:观察。
5.0.7 对具有贯穿孑 L 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
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
必须使泡沫塑料被阻燃剂浸透,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抽样检验报告。
5.0.8 顶棚内采用泡沫塑料时,应涂刷防火涂料。
防火涂料宜选用耐火极限大于2 30min 的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或一级饰面型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 500g/m。
涂刷应均匀,且涂刷不应少于 2次。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5.0.9 塑料电工套管的施工应满足以下要求:1 B2 B 3级塑料电工套管不得明敷;21级塑料电工套管明敷时,应明敷在 A级材料表面;塑料电工套管穿过 B级以下 (含 B级) 的装修材料时,应采用 A级材料或防火1 1封堵密封件严密封堵。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Ⅱ一般项目5.0.10 对具有贯穿孔的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时,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避免其他工种施工。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5.0.11 泡沫塑料经阻燃处理后,不应降低其使用功能,表面不应出现明显的盐析、返潮和变硬等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5.0.12 泡沫塑料进行阻燃处理过程中,应保持施工区段的洁净;现场处理的泡沫塑料不应受污染。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6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6.0.1 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复合材料,可包括不同种类材料按不同方式组合而成的材料组合体。
6.0.2 复合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2 3 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复合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现场对复合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 B 2l 2、B级复合材料;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24m检验燃烧性能。
6.0.4 现场阻燃处理后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每种取主控项目6.0.5 复合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6.0.6 复合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饰面层内的芯材不得暴露。
检验方法:观察。
6.0.7 采用复合保温材料制作的通风管道,复合保温材料的芯材不得暴露。
当复合保温材料芯材的燃烧性能不能达到 Bl级时,应在复合材料表面包覆玻璃纤维布等不燃性材料,并应在其表面涂刷饰面型防火涂料。
防火涂料湿涂覆比值应大于‘,且至少涂刷 2次。
500g/m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7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7.0.1 其他材料可包括防火封堵材料和涉及电气设备、灯具、防火门窗、钢结构装修的材料。
7.0.2 其他材料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2 3 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材料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现场对材料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0.3 下列材料进场应进行见证取样检验:1 B 、B级材料;1 22 现场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及防火涂料。
7.0.4 现场阻燃处理后 的复合材料应进行抽样检验。
主控项目7.0.5 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进场验收记录。
7.0.6 防火门 的表面加装贴面材料或其他装修时,不得减小门框和门 的规格尺寸, 不得降低防火门 的耐火性能,所用贴面材料 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B 级。
17.0.7 建筑隔墙或隔板、楼板 的孔洞需要封堵时,应采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
采用 防火堵料封堵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竖井时,应根据孔洞、缝隙及管道井和电缆 竖井所在位置 的墙板或楼板 的耐火极限要求选用防火堵料。
检验方法:观察并检查施工记录。
7.0.8 用于其他部位 的防火堵料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选用,其施工方式应与检验时 的方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