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消费税法
03章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
第三章消费税法习题答案与解析【例题1】下列关于消费税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B.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C.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D税负具有可转嫁性【答案】ABCD【解析】我国消费税的特点是: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平均税负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税负具有转嫁性。
【例题2】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答案】ABC【例题3】下列行为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
A.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投资B.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集体福利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D.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已代收代缴消费税)直接销售的【答案】ABC【解析】选项AB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缴纳消费税;选项C在出厂环节计算缴纳消费税;选项D 直接销售时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例题4】下列环节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的有( )。
A.卷烟的批发环节B.金银首饰的生产和零售环节C.化妆品的生产和零售环节D.某商场销售粮食白酒【答案】A【解析】金银首饰(含铂金首饰)的生产环节不征消费税,只是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化妆品的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商场销售粮食白酒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5】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0.53万元,其中包括以旧换新首饰的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在以旧换新业务中,旧首饰作价的含税金额为3.51万元,乙商场实际收取的含税金额为2.34万元。
计算:乙商场零售金银首饰应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不考虑进项税)。
【答案】应纳消费税=(10.53-5.85)÷1.17×5%+2.34÷1.17×5%=0.3(万元)应纳增值税=(10.53-5.85)÷1.17×17%+2.34÷1.17×17%=1.02(万元)【例题6】既有自产卷烟,同时又委托联营企业加工与自产卷烟牌号、规格相同卷烟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卷烟回购企业),从联营企业购进后再直接销售的卷烟,其不再征收消费税的条件有()。
注册会计师-税法-强化练习题-第三章消费税法
注册会计师-税法-强化练习题-第三章消费税法[单选题]1.下列关于消费税税目——烟的说法,正确的是()。
A.卷烟无论在生产销售环节还是批发环节,均采用复合计税方法计征消费税B.卷烟、雪茄烟(江南博哥)、烟丝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后,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C.从事卷烟批发的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征收消费税D.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应各自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选项B,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雪茄烟、烟丝仅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选项C,从事卷烟批发的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选项D,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掌握“消费税税目:烟、酒”知识点。
[单选题]2.下列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是()。
A.卡丁车B.烟叶C.高尔夫车D.高档美容化妆品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选项A、B、C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消费税。
掌握“消费税税目(综合)”知识点。
[单选题]3.下列征收消费税的是()。
A.零售环节销售的镀金首饰B.高档护肤类化妆品C.高尔夫车D.售价9900元的手表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高尔夫车、卡丁车、沙滩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不含增值税的售价在10000元以上的高档手表征收消费税,售价9900元的手表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掌握“消费税税目(综合)”知识点。
[单选题]4.某汽车厂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1月下设一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该厂将一批汽车移送门市部销售,计价176万元。
门市部零售取得销售收入187.22万元。
则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是()万元。
A.151.72B.160.02C.165.68D.177.2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企业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零售价计征消费税,因此该企业消费税的计税销售额=187.22÷(1+13%)=165.68(万元)。
消费税法律制度
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的定义消费税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它是由购买者在消费时支付,然后由政府征收的一种税收。
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调节经济发展,鼓励人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不必要的消费。
消费税法律制度概述消费税法是指规定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使用等一系列法律条款的总称。
消费税律制度包括了关于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申报、纳税计算方式和税收返还的规定等。
目前,世界各国对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各不相同,但是大多数国家都将消费税列为了最重要的税种之一。
消费税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作用消费税法律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税务法规,具有以下作用:1.调节经济发展。
消费税能够调节国家的消费水平和贸易平衡问题,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作用。
2.保护环境。
通过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产品征收更高的消费税,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同时推动经济绿色化发展。
3.鼓励人们节约资源。
通过对一些能源减排、环保材料生产等行为给予减税或纳税优惠政策,鼓励人们更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应用消费税律制度在每个国家都有其具体的应用,下面以中国税法为例来讲解。
中国消费税在2003年开始实施,目前主要的征税对象是烟草、酒类、汽车和燃油等。
其中,烟草和酒类的税率较高,汽车和燃油的税率相对较低。
与此同时,中国消费税律制度在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申报、纳税计算方式和税收返还等方面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未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不断加速,未来的消费税法律制度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未来,消费税律制度将更偏向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不断加强对能源、资源的税收管理,推广节能减排、减少废弃物的行为和消费模式。
此外,未来消费税律制度也将面临国际化的挑战,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间征税的协调将更加重要。
在国际协调方面,消费税律制度也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结论消费税法律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规定,它对国家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学习纪要
第三章消费税法Part1 消费税基础内容概览☐纳税环节包括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零售。
☐计税依据包括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
☐属于价内税。
☐属于中央税。
☐一般为单一环节纳税。
只有卷烟(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超豪华小汽车(生产、进口、委托加工,零售)这两类应税消费品在双环节纳税。
☐零售环节(单一环节)纳税:金银铂钻。
Part2 税目(15项,下设子目)☐ 卷烟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批发环节,均复合计税。
☐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复合计税。
☐ 蒸馏酒、食用酒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数≤38度→其他酒 蒸馏酒、食用酒为酒基,具有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且酒精度数>38度→白酒 ☐ 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数≤20度→其他酒 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数>20度→白酒 ☐ 果啤,属于啤酒。
☐ 葡萄酒,属于其他酒。
☐ 调味酒,如料酒,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 饮食业、商业、娱乐业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甲类啤酒(250元/吨)☐ 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高档化妆品 ☐ 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高档化妆品☐ 金银铂钻、金基银基合金、金基银基镶嵌、钻石饰品、钻石镶嵌→零售环节纳税、单一环节纳税☐ ☐用原油或其他原材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按照润滑油征消费税☐润滑脂→应征消费税☐变压器油、导热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 同时符合①②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 ① ≥70%的动物油和植物油☐ VOC ②生产的符合标准的纯生物柴油☐同时符合①②③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①“利用”或“综合经营”字样②≥90%的废矿物油,产成品必须包含润滑油基础油且每吨废矿物油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0.65吨③利用废矿物油生产的产品与利用其他原料生产的产品应分别核算☐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征收消费税☐电池的征税范围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其他电池。
人民大2024曹越《税法(第5版)》PPT第3章 消费税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
个人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零售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 品、铂金首饰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金银首饰、钻石、钻石 饰品、铂金首饰时不征收消费税,纳税人 在零售时纳税
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 人
纳税人(卷烟批发商)销售给纳税人以外 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纳税 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二)税率设计的原则 (1)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 (2)正确引导消费方向,有效抑制超前消费倾向,调节 供求关系。 (3)适应消费者的货币支付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第二节 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 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 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二)销售额的确定 1.销售额的基本内容 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消费税,但不包括增值税。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以及价外费用 ) ÷(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特别提示1】: 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是随 着应税白酒的销售而向购货方收取的,属于应税白酒销售价款的 组成部分,因此,不论企业采取何种方式以何种名义收取价款, 均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 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
(十)高档手表 本税目的征税范围包括不含增值税售价每只在10000元( 含)以上的手表。
(十一)游艇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艇身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 含),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 ,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未经 打磨、倒角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本税目征税范围。 (十三)实木地板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 板、实木复合地板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面为榫、槽的 实木装饰板,以及未经涂饰的素板。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中国税制中的两种主要税种,它们的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律制度,包括其法律依据、税率、征税范围、纳税人义务和税收管理等方面。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增值税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和细则,以及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增值税的税率包括17%、13%、9%和6%,其中17%适用于一般纳税人,13%适用于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部分行业,9%适用于小微企业,6%适用于部分生活必需品。
3.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应税服务的交易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价款等。
同时,增值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免税、减免税、简易征收等政策,比如,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等非营利企业可享受免税待遇。
4.纳税人义务中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更为重大。
纳税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类资料、票据等,如实反映纳税情况。
同时,纳税人应将增值税打入国库,并遵守国家税法、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
5.税收管理中国的增值税税收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规范纳税人的申报、缴款、清算、退税等纳税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加强对逃税、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保障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消费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消费税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的消费税税率依照不同的消费品种类有所区别,比如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等各有不同的税率。
同时,消费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减免税、豁免税等政策,以鼓励节约资源和环保等行为。
3.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珠宝首饰、高档手表等消费品。
3 消费税法
成品油税率(单位税额)
1. 汽油 无铅 1元/升(1吨=1388升) 含铅1.40元/升
2. 柴油
3. 石脑油
0.8元/升(1吨=1176升)
1元/升(1吨=1385升)
4. 溶剂油
5. 润滑油
1元/升(1吨=1282升)
1元/升(1吨=1126升)
6. 燃料油
7. 航空煤油
0.8元/升(1吨=1015升)
收消费税。
◆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 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以纳税人同 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某白酒厂1月份用粮食白酒10吨抵偿某农场谷物款5万元, 该粮食白酒每吨本月售价为4800-5200元之间浮动,以 平均价格5000元/吨。粮食白酒每吨成本为3000元。
自
从价计税 = 成本 ×(1 + 成本利润率) × 消费税率
产 自 用
1 – 消费税率
复合计税 = 成本 + 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 消费税率
1 – 消费税率 + 自产自用数量 × 定额税率
其它方面:非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 构构、劳务、馈赠、赞助、投资、广告、样品、福利、 奖励等方面
= 1,388,000 + 1,881,600 = 3,269,600元
复合计税方法
某酒厂2008年12月份生产一种新的粮食白酒,每吨售价为 38500元,该厂销售0.2吨。白酒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 税率为20%。计算该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
从量税=0.2×2,000×0.5=200元 从价税=0.2×38,500×20% = 1,540(元) 应纳消费税=从量税 + 从价税 = 200+1,540=1,74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消费税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台的一部关于消费税管理情况的法律。
消费税是政府为向消费者收取货物及服务收入的一种收入,它可以作为新的政府财政收入,也可以作为政府调节消费行为的重要政策工具。
通过消费税的征收,可以促进经济增长,完善税制体系,改善国家财政状况,调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平衡,提升社会团结力量。
二、消费税法的内容1、消费税法包括消费税的征收、认定和税务管理机构的设置、税务稽查机关的设置、消费税的使用和税款的退还、有关行政处罚等。
2、消费税法规定了消费税的认定标准、计征方式以及计算公式,并针对消费税的征收,对货物的销售经营者和提供优惠政策者加以规定,以保证征税公平、公正和合理,防止消费税出现滥用现象。
3、消费税法规定,消费税应由国家管理部门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实施征收,但政府可以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化对消费税的实施有一定的灵活性。
另外,消费税法还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将消费税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等,起到改善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作用。
三、消费税法的作用1、消费税法能够有效促进消费。
通过消费税法,可以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灵活调整消费税税率,对购买、使用、消费等行为推行鼓励优惠政策,促进消费,提高中国居民消费水平,改善社会经济状况,避免消费抛锚现象的发生。
2、消费税法能够有效增加政府收入。
消费税是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税法能够更好地调节消费行为,使政府收入增加,拓宽政府财政收入来源,为政府支出提供保障,增强国家经济发展力度,促进国家稳定发展。
3、消费税法有利于提升社会团结力量。
消费税还可以用于国家社会保险和基本公共服务,从而为社会提供更加均衡的发展机会,加强社会团结力量,消除社会不公正现象,加强国家财政实力,确保稳定发展,提高社会公平感。
四、消费税法的实施在消费税法的实施过程中,国家税务管理机构应当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消费税法,严格按照定价、征收、缴纳和使用等程序进行消费税征收,进行精确稽查,严格执行各项税制落实机制,加强消费税的实施,及时发现税收违法行为,做好消费税的管理,最大程度保证消费税的正常征缴,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消费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消费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消费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消费税是指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按消费流转额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卷烟除外);是价内税;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税负具有转嫁性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所在地在境内。
)二、征税范围环节:第一环节——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最终环节——零售环节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一)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销售环节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直接销售视同销售: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什么是委托加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
委托加工后收回。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问题: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销售的,是否缴纳消费税?)(三)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代征(四)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环节:在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时征收税率:5%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注会笔记-税法-22年-第3章 消费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的特点:①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②一般 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③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④计税方法具有灵活性 (二)征税环节生产 大多数在此环节缴税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委托加工 受托方代扣代缴 进口 海关代征零售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零售环节征收,其他环节不征 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移送使用 移送用于加工非应税消费品 批发 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二、税目与税率税目分类 损害健康 烟、酒污染环境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高消费 高档化妆品、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游艇税率比例税率 大部分消费品定额税率 黄酒、啤酒、成品油 比例+定额 卷烟、白酒兼营:分别核算,未分的或成套的,从高具体税目与税率 (注:除特别说明外,划分标准所注价格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税目子税目其他标准税率征收环节烟 卷烟甲类:调拨价70元/条以上 56% + 0.003元/支 生产、进口、委托加工乙类:调拨价70元/条以下 36% + 0.003元/支(加征) 11% + 0.005 元/支 批发环节雪茄烟 36% 生产烟丝 30% 生产备注:0.003元/支~0.6 元/条, 150 元/箱(200支=1条,250条=1箱)0.005 元/支~1 元/条, 250 元/箱★烟叶不征消费税、批发商之间不缴消费税32税目子税目其他标准税率征收环节酒 白酒 包括其他配制酒20% + 0.5元/500克(1元/千克,1000元/吨0.1万元/吨)生产 啤酒甲类:每吨出厂价≥3000元 250元/吨 生产乙类:每吨出厂价<3000元 220元/吨 生产★包括果啤,★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默认按甲类)★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
税法 消费税
例:某鞭炮企业8月受托为某单位加工一批鞭炮,委 托单位提供的原材料金额为30万元,收取委托单位 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4万元,鞭炮企业当地无加工鞭 炮的同类产品市场价格。计算鞭炮企业应代收代缴 的消费税。已知鞭炮的适用税率15% 。 解:(1)组成计税价格=(30+4)÷(1-15%) =40(万元) (2)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0×15%=6(万元)
例:某外贸公司,2004 年3 月从国外进口一批应税
消费品,已知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关税完税价格为90 万
(二)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数量是指纳税人生产、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的数量。具体规定为: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 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 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 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 品进口的数量。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粮食白酒、薯 类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例: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8月份销售 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计算 白酒企业8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已知:白酒适用比例税 率20%,定额税率每500克0.5元 解:应纳税额=50×2000×0.00005+150×20%=35(万元)
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 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 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l-消费税 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 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十利润十自产自用数量× 定额税率)÷(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总结
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总结一、消费税的概念及作用消费税是指国家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生产和消费行为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通过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来征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是税法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具有调节经济、保障民生等多种作用。
通过征收消费税,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同时也可以限制消费行为,促进节约和环保。
二、消费税的种类消费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几种类型。
1. 营业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的营业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它是对商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一种税收。
2. 增值税:增值税是一种按照企业的增值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环节征税。
3. 消费税:消费税是一种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量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环节征税。
三、消费税的征税方式消费税的征税方式主要有比例税和定额税两种。
1. 比例税:比例税是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或者增值额的一定比例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和增值环节征税。
2. 定额税:定额税是按照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量的一定定额来征税的税收制度,主要用于对商品和劳务的使用和消费环节征税。
四、消费税的征税对象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商品和劳务。
商品包括所有生产出来的物品,劳务包括服务、劳务等。
五、消费税的征税标准消费税的征税标准主要包括税率、起征点、征税基数等几个方面。
1. 税率:税率是消费税的征税比例,是对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增值额或者使用量进行征税的基数。
2. 起征点:起征点是指在税法规定的税率下,超过一定额度的交易额或增值额才需要进行征税。
3. 征税基数:征税基数是指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额、增值额或者使用量,是用来计算征税额的基础。
六、消费税的税收管理消费税的税收管理主要包括征收、征管、缴纳、监管等几个方面。
1. 征收:征收是指税务机关对企业和个人的商品和劳务交易、生产和消费行为进行监管和征税。
2. 征管:征管是指税务机关对企业和个人的征税行为进行管理和监督。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三章 消费税法》
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基础练习第三章消费税法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木制一次性筷子和非超豪华小汽车只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销售一次性木筷的商店、销售小汽车的贸易公司不属于生产销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环节,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受托方是扣缴义务人,并非是纳税义务人,所以应选择A、B、D。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综合)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选项B,日化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移送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属于将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高档化妆品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选项C,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缴纳消费税,但销售高尔夫车需要缴纳增值税;选项D,金银镶嵌首饰在批发环节不缴纳消费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啤酒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选项B,符合相关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选项C,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生产环节征税范围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选项A,实木地板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企业将外购的实木地板用于装修办公室不征收消费税;选项B,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选项C,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镀金首饰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零售环节不缴纳消费税;高尔夫车、卡丁车、沙滩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售价9900元的手表,不属于高档手表,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正确答案:BC答案解析:选项BC,卡丁车和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D,出国人员免税商店免征的是进口环节的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零售环节不免税,所以出国人员销售金银首饰需要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ppt课件
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出厂环节、委 托加工收回环节和进口环节一次课 征(单一环节征收).
特殊规定,我国对金银首饰、铂金首饰、 钻石及钻石饰品改为在零售环节课 征,对卷烟批发环节也课征一道消 费税
计税依据具有单一性,只有从 计税依据具有多样性:从价定率计税、从
价定率计税
量定额计税、复合计税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
▪ 1994年税制改革时,在取消原有产品税、特别消费税的基础 上,将原有产品税中的部分项目及特别消费税中的部分项目 进行了调整和变革,建立了现行消费税。
▪ 2006年,针对消费税实施中的一些问题,我国对消费税的应 税品目进行有增有减的调整的同时,对原有的税率也进行了 有高有低的调整。共有14个消费税税目,将汽油、柴油合并 为成品油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将高档护肤护 发品划归“化妆品”税目。
黄酒
1吨=962升
石脑油 1吨=1385升 润滑油 1吨=1126升 航空煤油 1吨=1246升
22
税率的特殊规定
从高适用税率的两种情况 ▪ 一是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
费品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 ▪ 二是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不同税率
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
定财政意义的消费品,如汽车轮胎 。
消费税法
第三节 消费税税目和税率
一、消费税税目
•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2014年12 月调整后,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 、化妆品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 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一般 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 节缴纳。
税法 第 3章 消费税法
二、消费税税率 根据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 况。基于用量大、计量单位规范、同类产品价格差异不 大的考虑,我国消费税法对黄酒、啤酒和成品油实行定 额税率;而对于大多数消费品则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 率;对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则实行复合税率。 (1) 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 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生产环 节(含进口)的税率为56%,加0.003元/支。 (2) 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 税)以下的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为36%, 加0.003元/支。
消费税法
三、复合计税方法的计税依据 1.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生产销售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 额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 自产自用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 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 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同时,为防止白酒行业利用关联交易实现避 税的目的,法律规定了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 企业的白酒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单位 最终零售价的70%。如果低于这一比例,税务机关 将进行核定征收。
第五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确定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相应的适用税 率后,就可以计算纳税人的应纳消费税税额。根 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 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 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现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3-5) 现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 (3-6)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7)
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办法征收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其组成计税
价格公式中应含从量征收的消费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 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 饰品。 (五)批发卷烟环节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自2009年5 月1日起,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自 2015年5月10日起,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 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
一、消费税含义 我国现行消费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
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 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征收方法具有多样性 (四)税率税额的差别性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 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 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 纳税义务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起运 地或所在地在中国境内。
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五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批发。
(一)生产应税消费税
四、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从价定率计税、从量定额计税以及复合计税这3种计
税方法是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的基本方法,在实际的计算 中,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
第三 章消费税法
第三章消费税法消费税只是对在我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价内税。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不:1.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局部。
2.增值税是多环节征收,消费税是单一环节征收。
一般是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而金银首饰、钻石和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
3.增值税是从价征收,消费税是从价、从量兼用。
4.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
5.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消费税能够在税前扣除,增值税不能扣除。
6.消费税是中心税,增值税是共享税。
联系:1.两者根基上对商品征收,均属于流转税。
2.在消费税从价征收的情况下,其计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的销售额是一致的,均为不包含增值税额但包括消费税额的销售额。
如:烟丝厂销售一批烟丝时,要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收进为100万元,那么计算消费税时,应税销售额也是100万元,这笔100万元的销售额中不含增值税,但包括了消费税。
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100万元的销售额中就包括有30万元的消费税。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托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具体:1.自产自销业务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销售业务的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2.自产自用业务凡从事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并自我使用〔非生产自用〕业务的,以生产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3.托付加工业务凡从事托付加工业务〔托付他人一辈子产〕应税消费品业务的,以托付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请特别注重,关于托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托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受托方既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又是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
4.进口业务凡从境外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报关单位或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5.零售业务凡从事金银首饰〔自1995年1月1日起〕、钻石及其饰品〔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经营业务的,以零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
生产、进口和批发上述消费品的,不征收消费税。
CPA税法学习笔记——3.消费税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自产销售、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进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零售:超豪华小汽车、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批发卷烟◆消费税征税范围(一)生产应税消费品1.生产2.视为生产:外购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外购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
(二)进口、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三)零售应税消费品;批发卷烟税目和税率◆消费税税目(一)烟:1.卷烟(生产进口、批发双重增税,复合征税)生产进口:甲类56%+支(条,150/箱)乙类36%+支(条,150/箱)批发环节:11%+支(1/条,250/箱)2.雪茄烟:生产进口环节36%3.烟丝:生产进口环节30%(二)酒:生产(进口)环节1.白酒(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复合计税)20%+500克(1/千克;1000/吨)2.黄酒:240/吨3.啤酒(含果啤)乙类220/吨甲类250/吨4.其他酒(10%,葡萄酒,健字38°以下,配制酒低于20°)注意:调味料酒不征消费税(三)高档化妆品:生产(进口)环节单价(不含增值税)超过:10元/毫升(克)或者15元/片不含: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等(四)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零售环节: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镶嵌的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税率5%包括:带料加工、翻新改制、以旧换新;不含修理、清洗2.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其他非金银贵重首饰及珠宝,税率10%(五)鞭炮、焰火不含:体育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六)成品油生产(进口)环节1汽油;2柴油;3.石脑油;4.溶剂油;5.润滑油(脂);6.航空煤油(暂缓);7.燃料油。
不含:变压器油、导热类油(七)小汽车:生产(进口)环节1.乘用车;2.中轻型商用客车;3.超豪华小汽车(不含税130万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零售环节加征10%包含:9座内乘用车、10-23座中轻型商用客车不含: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八)摩托车:气缸容量≥250ml的(九)高尔夫球及球具:含球杆、球、包、杆头(身、把)(十)高档手表:仅针对单价(不含税)≥10000元(十一)游艇:符合长度、材质、用途的机动艇(十二)木质一次性筷子(十三)实木地板:实木、指接、装饰、素板(十四)电池: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等不含:无汞原电池、氢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铅蓄电池:开始安装4%征税(十五)涂料:其中VOC低于420克/升(含)免征◆消费税税率比例税率:绝大部分定额税率:黄酒(吨)、啤酒(吨)、成品油(升)复合计税:生产进口白酒;生产进口、批发卷烟●从高计征的情况:兼营不区分;成套消费品消费税计税依据一、从价定率计征:销售额(包括价外费用)1.价外费用: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补贴、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手续费、包装费、优质费、品牌使用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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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首饰,不得扣除已纳税款。
(2)扣税方法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 期末库存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例4 :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
四、纳税环节
3.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的,委托方收回后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款可以扣除。
四、纳税环节
4.进口环节
海关代征。
5.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 具体包括: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 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于销售时纳税。
例:
A汽车制造厂将购来的汽车零部件提供给B
汽车改装厂加工组装成气缸排量1.6L的小汽
车,委托合同上注明汽车零部件成本为3万
元。加工费1.5万元,其中包括B厂代垫的价
值0.2万元的辅助材料费。加工完毕。A汽车 厂收回小汽车,B厂没有同型号的小汽车。 计算B向A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纳税额。
解答:
组成计税价格 = (3 + 1.5)/(1-5%)=4.74万元
性质) 对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销售环 节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概 念 注 释1:征税范围
· 具有选择性。我国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同
时,又对14种特定消费品再征一道消费税,目前 世界各国的消费税都是有选择地对某些消费品征 税,而不是对全部消费品征税。 · 主要选择高档消费品、奢侈品、被认为危害健康 危害环境及社会文明的消费品(如烟、木质一次 性筷子、鞭炮等),体现税收“寓禁于征”理念。
应纳税额 = 销售数量 × 固定税额
啤酒、黄酒按“吨”计税、成品油按“升”计税 销售数量的确定:
销售时: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收回数量;
进口: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
2、从量计征
例:出厂价为4000元/吨的1瓶1斤装啤酒, 2元/瓶,则消费税 250/2000=0.125元
消费税占价格的6.25%。
啤酒税率:每吨3000元以下,220元/吨;每 吨3000元以上下,250元/吨
3、复合计税
卷烟:
调拨价格≥70元/条,56%;调拨价格<70元/条,36%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56% /36% + 若干支× 0 .003
白酒:
应纳税额 = 销售额×20% + 若干斤/每500ml × 0.5
(3) 从价从量混合征收: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税率 + 进口征税数量 ×单位税额
五、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
注意掌握与增值税不同的地方
1、出口退税率规定:
(1)退还的消费税按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 率计算。 (2) 企业应分开核算和申报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 口应税消费品,凡划分不清的,一律从低适用税 率计算退税。
产)环节、进口或零售环节征收; 增值税是在生产、流通的多环节征收的。
也可简单地说,消费税是只征一次,而增值税可能 要征多次。
概 念 注 释4:性质
同增值税一样属于流转税,计税依据是商
品的价格,但增值税是价外税,而消费税
是价内税。
二、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 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 的,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2、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1)出口免税并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
直接出口,以及外贸企业受其他外贸企业
委托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
2、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政策:
(2)出口免税(不退税):
有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或生
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应税消
费品。 (3)出口不免税不退税:一般的商贸企业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概念:
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
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
托方,然后再接受委托业务、受托方以委托方名
义购进原材料都属于受托方自制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处理
(1)委托方应缴纳的消费税,由受托方
2、税率种类
(1)比例税率:
3%~56%,税率差异性较大,以价格计税。
(2)定额税率: 啤酒、黄酒、成品油
按数量计税,与价格无关。社会用量大的普通 消费品,计量标准规范,以数量计税较为可行 和简单。
(3)复合税率: 卷烟、白酒 同时以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计税
2、税率种类
消费税的平均税率较高,且不同征税项目的税负
对从境内商业企业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一律不得扣除。
此外,对以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金银镶嵌首 饰(零售环节纳税),不得扣除已纳税款。
(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应纳税额的计算
自产自用: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 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 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2、扣税方法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 税率
=(期初库存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应税 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应税消费品买价)× 税率
3. 扣税环节:
允许扣除的已纳税款消费品仅限于从工业企业购
进或进口获得的。
(五)进口的税务处理
1、纳税义务人: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
的单位和个人。
2、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 × 消费税率 =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1-消费税率)
×消费税率
2、应纳税额的计算
(2)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 = 进口征税数量 ×单位税额
应代代缴的消费税额 = 4.74 * 5% = 0.24 万元
(2)受托方按加工费缴纳增值税。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已纳税款的扣除
委托人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可能: 直接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 连续生产某些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允许扣除
(1)扣税范围:
同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允许扣除范围
税务处理:不纳税
例:某卷烟厂生产某年2月份共生产烟丝20
吨,其中5吨用于销售,另外15吨用于继续
生产卷烟。则直接销售的5吨烟丝要纳消费 税;而另15吨不须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
其他方面包括:
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如以酒精生产醋酸)和在建工程;
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
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基本计税方法
1、从价计征 2、从量计征
3、复合计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消费税税率
销售角度 销售额 = 买价+ 价外费用
生产角度 销售额 = 成本 + 利润+ 消费税
举例:一件工厂单价为500元的化妆品,其
中的消费税为500*30%=150元
2、从量计征
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受托方
为个体经营者的除外(即此时由委托
方收回产品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缴税)。
(2)计税原则:
按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没有同类消费品价格的,按组成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 + 加工费)/ (1- 消费税率) 材料成本: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加工费:指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 代垫的辅助材料实际成本。
烟(1箱250标准条),则按照复合计税办法,
卷烟应纳消费税为 200,000*56% +10*250*10*20*0.003 – 30000 = (112000 +1500)- 30000 = 80500元
注:200,000/(10*250 )=80元/条,故税率 选择56%
1、扣税范围:
丝厂加工一批烟丝,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
上注明的成本是60000元,烟丝加工完毕,卷烟
厂提货时支付的加工费为3700元,并支付了烟丝
加工厂按烟丝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的消费税。卷烟
厂将这批加工好的烟丝全部用于生产卷烟并予以 销售。向购货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销售数量为100箱,价税合计数为1053000元。 要求:计算销售卷烟的应纳消费税。
解答:
(1)委托加工烟丝收回时,受托加工企业代收代 缴消费税为:
(60000+3700)÷(1-30%)×30% = 27300元
(2)卷烟销售时应计消费税
1053000÷(1+17%)= 900,000元
900000 ÷100 ÷250 = 36元/标准条
所以,卷烟适用税率为36%;
900000×36% + 100×50000×0.003 – 27300 = 311700元
差异较大,对需要限制或控制消费的消费品,
税负通常较重。
3. 消 费 税 税 目、税 率 表
消费税率表.doc
四、纳税环节
1. 生产环节: 2. 移送环节
主要纳税环节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 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它方面的,于移送 使用时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