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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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
可分为偶发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
典型案例剖析
案例一
某企业负责人违章指挥,强令员 工冒险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造成多人伤亡。该负责人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
某操作人员违章作业,未按照操作 规程进行操作,导致设备损坏和人 员伤亡。该操作人员被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案例三
某企业员工违反劳动纪律,在工作 时间擅自离岗,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发生。该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行业规定
参照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对违反行业规定的行为进行处 罚。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
根据企业内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 的行为进行处罚。
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
明确裁量标准
合理裁量
制定详细的裁量标准,确保自由裁量权的 行使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预测性。
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综合考虑“三 违”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 ,作出合理的处罚决定。
阐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危害 ,如导致事故、影响生产效率等。
处罚办法必要性
说明制定“三违”处罚办法的必要性,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安全 生产水平。
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
01
明确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
时工、实习生等。
适用对象
02
规定哪些行为属于“三违”行为,如未经许可擅自操作设备、
书面警告
对多次违反规章制度或情节较重 的员工,给予书面警告,并要求 其签收,以示重视。
通报批评
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不良 影响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以 儆效尤。
经济处罚措施
扣发奖金
对违规员工扣发一定比例的奖金,以示惩罚 。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本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2. 违规处罚的原则2.1.因果关系原则对于有安全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2.公正原则所有处罚将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处理,不得有任何权力滥用、人身攻击或虚假陷害的行为。

2.3.适用原则对于相同的违规行为,将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理,确保处罚的公平性。

3. 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3.1.施工现场人员未按照安全作业流程进行操作的违规行为3.1.1.轻微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和规范操作等方式进行处理。

3.1.2.一般违规行为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要求整改违规行为。

3.1.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停工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2.施工现场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违规行为3.2.1.轻微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将采取警告、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并要求整改。

3.2.2.一般违规行为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要求整改。

3.2.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停工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3.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但未整改的违规行为3.3.1.轻微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3.3.2.一般违规行为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将给予强制整改,并处以罚款等处罚。

3.3.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停工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不完善的违规行为3.4.1.轻微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3.4.2.一般违规行为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将给予强制整改,并处以罚款等处罚。

3.4.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停工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一、安全管理1、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机械设备进场后5日内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

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施工队伍进行处罚500元.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每出现一人对施工队伍处罚200元/人次。

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安装、拆除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的。

对施工队伍处罚2000/次。

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

对施工队伍处罚1000元/次。

5、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6、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

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7、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的,对施工队伍罚款100元8、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施工队伍罚款500元/人次9、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

给予施工队伍200—1000元罚款.10、招用年龄超过60岁或特殊工种限定规定的,罚500/人次二、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管理1、机具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破损、残缺已起不到保护作用,每一台(套)处罚200元,其中大型设备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一处罚500元.2、运输车辆、机动车信号系统严重失灵的每车/次处罚200元,制动系统失灵的每车/次处罚500元。

3、使用超过拆旧年限的设备、车辆,未经检测合格或没有办理使用手续的每台(套、辆)处罚300元.4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上面带人或在驾驶室内乘人的每人/次处罚50元.5、钻机未悬挂操作规程的处罚100元.6、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设备的处罚500元/次。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明细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明细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明细
说明:1.警告指口头或书面警告;
2.整改是指由安全管理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隐患单位必须按“三定”原则整改即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如未达到整改要求将视情况给予加倍处罚;
3.受处罚单位(责任人)的罚款以现金形式,在限定期内按要求在财务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加倍处罚,超过三天,按照处罚额三倍处罚并移交合同在当月计价中扣除;
4.在施工过程中,工人如出现以上违规、违章现象,管理组相关管理责任人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处罚。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有效的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引导员工自发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行为,从源头遏制事故发生,制定本处罚办法。

第二章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定义及种类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虽未造成后果,但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和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负面社会影响的行为”。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种类分为四类,分别为:“A、B、C、D”,分类原则按照违章的性质和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划分。

1.A类划分原则(以下情形之一):违章指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或作业组指挥人员);作业人员漠视他人生命安全,违章操作;如发生事故,可能导致3人及以上重伤或1人及以上死亡事件;可能造成公司十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

2.B类划分原则(以下情形之一):作业人员自我安全意识不强,明知故犯,违章操作;如发生事故,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事件;可能造成公司五万元及以上、十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 1 -3.C类划分原则(以下情形之一):作业人员自我安全意识不强,胆大冒险,违章操作;如发生事故,可能导致1人重伤或1人及以上轻伤事件;可能造成公司五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

4.D类划分原则(以下情形之一):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或违反操作规程的。

第三章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第四条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A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扣除主要责任人当月20%岗位奖金,部门相关管理人员10%。

第六条B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扣除主要责任人当月10%岗位奖金,部门相关管理人员5%。

第七条C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扣除主要责任人当月5%岗位奖金,部门相关管理人员3%。

第八条D类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扣除主要责任人当月2%岗位奖金。

第九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导致既定后果的,按照海螺创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处理、处罚。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5篇)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5篇)

“三违”处罚办法规章制度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三违”行为的辩识“三违”行为是指在生产作业和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违章、盲从性违章、无知性违章、习惯性违章、管理性违章以及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规定组织生产;(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工序是否执行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四)生产岗位、施工作业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2、各部门要持续开展反对部分管理人员中容易出现的重生产、重效益、忽视安全的不良倾向,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使他们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遵章守纪的带头人。

3、针对部分员工“违章不一定出事故”的侥幸心理,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分析其危害性,启发员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章守纪。

4、各部门要广泛开展群众性的自查自纠活动,有针对性的利用队站、班组安全活动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技术练兵、事故案例讨论等教育活动,对不安全行为乃至成为习惯的主观因素进行认真分析,制定纠正措施,认真加以纠正。

5、安全部门重点组织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

处人事劳资部门组织劳动纪律检查,查处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6、党群宣传部门和商情信息科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违章违纪的危害性,形成“三违”行为人人喊打的舆论氛围,促使员工养成自我约束、自我防范、规范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7、工会、共青团、女工组织在开展的“安康杯”、“五标”素质工程、“女工身边无事故”等活动中,把反“三违”作为主题和主要内容,组织开展活动。

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

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

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1、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100元/人,未正确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50元/人;2、在无防护处的高处作业前未用两块以上竹跳搭设临时操作平台或用窄木方搭设操作平台的罚款300元/处;3、高处临边作业时未栓安全带,或安全带未高挂低用的罚款300元/人;4、因工作需要撤移安全防护设施,工完后不及时恢复的罚款300元/处;5、爆破作业后,未通风完毕,少于5分钟即进入隧道内进行施工的罚款500元处;6、爆破作业后,未佩戴防尘面罩、头灯即进入隧道的罚款500元项/处;7、爆破作业后,未等排险工作完毕即进入围岩区的,罚款200元/月;8、违反规定在爆破前未对相应工器具进行收集及保护,爆破后造成机具及相关生产资料损坏的罚款200元/处;9、用砖垛或其它不稳固的物料作支架搭设操作平台,隧道内架间距超过2米以上或未在脚手架上铺两块以上网片或用木方搭设脚手板的罚款200元/处;10、在搭设临时隧道内架,未设置100元/处;11、高处作业时向下抛扔废料、向外倒物料及建筑垃圾的罚款300元/次;12、行车吊物时超高堆码超重吊运,吊物堆码不整齐,捆扎不牢靠的罚款200元/项次;13、在高处焊接作业时未采取严密的隔离防护措施的罚款300元/次;14、在立体交叉作业前未进行专门安全技术交底,层间未设置牢固的隔离,防护措施,作业下未设安全警戒线,作业期间未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的罚款500元项/次;15、私拉乱接电源线的;或将电源线直接勾挂刀闸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用电的罚款300元/处;16、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熔丝的罚款300元处;17、一个刀闸或插座上搭接二个以上电动机具或灯具用电的罚款300元/处;18、移动式电动机具、灯具未使用软橡胶电缆,用胶线花线拖地使用或用钢管、钢模、木方等材料及手推车辆碾压的罚款300元/处;19、直接引至电动机械、电动工具和照明灯具电气回路的电源引线上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300元/处;20、固定式电动机具未安装重复接地保护的罚款300元/处;21、电缆线头、插头、插座刀闸绝缘包扎不当或绝缘防护损坏、电线裸露未及时绝缘包扎和更换绝缘防护的的罚款300元/处;22、现场电源未按三相五线制设置并设色标,配电箱内电源线未按动力和照明分开设置和架空线路不符合规程、规范要求,将电源线直接捆绑在钢管、钢筋、塔吊标准结,墙钉上未设绝缘子或垫木的罚款300元/处;23、配电箱、柜内未按一机、一闸、一漏保布设,开关和熔断器倒接电源线路未标明负荷及用电设备名称、进出电源线不符合规范要求,箱外未设安全警示标志和关门上锁的罚款200元/处;24、在已运行线路上停电检修,断开电源后未挂警示牌的的罚款200元/处;25、在配电箱1米内堆放材料、杂物或5米内从事焊接作业的罚款100元;26、使用氧气、乙炔时未保持至少8M以上安全距离,搬运中将氧气、乙炔混运或用塔机吊运、用带油污物接触氧气瓶,将乙炔倒地使用,乙炔瓶上未安防回火装置的罚款200元/项;27、无有效操作证从事电工、焊工、升降机、塔机操作和塔吊指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的罚款300元/人;28、塔机超负荷吊运,升降机超负荷载物的罚款300元人/次;29、电器机械设备作业人员下班前未断电源的罚款300元/处;30、氧气、乙炔作业人员下班前未将气瓶分别搬入专用库房存放的,和氧气、乙炔在露天作业时未采取遮盖防护在阳光下暴晒,以及在存放使用氧气乙炔的场所吸烟、乱扔烟头的罚款300元/项;31、绑扎无外架防护的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未用竹跳搭设牢固的临时操作平台,张挂安全立网和正确栓好安全带操作的罚款300元/人;32、未定期清扫外架底部垃圾和水平网上杂物的罚款200元/处;33、宿舍未每天派专人打扫干净,将生活用品、工器具定点分类、整齐摆放的罚款50元人/次;34、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或未经允许的大功率灯具取暖的的罚款200元/处;35、在悬崖陡坎下和高处作业前未清除陡坎上的易滑易落物品就从事施工作业的罚款300元/处;36、隧道内未采取安全通风措施作业的罚款500元/处;37、竖井隧道口,未设标准化硬隔离或设置不到位的罚款300元/处;38、电动机机器设备的外露转物部份未安防护罩的罚款200元/处;39、隧道内照明线路或施工用电缆未架空至标准高度的罚款300元/处;40、坐在没有安全防护的高处临边休息的罚款100元/处;41、使用爬梯上下作业时,未栓安全带或为配备自动防坠器的罚款300元/人;42、不听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指令的的罚款300元人/次;43、食堂卫生检查不合格的罚款300元/次;44、隧道内作业班组未做到每班下班前工完料尽场地清的一处罚款100元,二处罚款200元,三处罚款300元;45、钢模班将各段的钢管、钢模、模板、木材拆除后横七竖八摆放在临边不足一公尺或斜跨在隧道内架上的罚款300元/处;46、行车上下过程中,下方有人员进出未及时制止的罚款300元/次;47、钢筋制作加工现场每天未将成型钢筋分类整齐堆放,捡尽废料、料头送废料堆,打扫干净场地卫生现场有杂物、烟头、纸削的罚款100元/处;48、隧道内焊工作业工序完成后,未对相应的电缆及机械进行收拣的罚款100元/处,如发现相关生产资料浸泡积水中,罚款300元/处;49、酗酒进入施工现场作业的,除罚款的300元/人外,应坚决停止工作;50、升降机操作人员与设备负责人在操作前没有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又没有详细的设备检查、维护、运行记录的罚款300元/次;51、隧道竖井口上方通道处堆放大量物资堵塞人员进出的罚款100元/处;52、在打扫卫生,出渣时未用水浇湿造成粉尘扩散罚款200元,由此受到有关部门罚款处理的由责任单位承担责任;53、未用封闭车辆运送渣土或未冲洗出现场的车辆,造成带泥上路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罚款200元项/次;54、临时用电安装完毕后未组织验收合格又没有记录就投入使用,电工班未派专人每月、每周定期对用电线路及设施检查、维护,又没有记录和未搞好电气原材料配件、合格证,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收集存档的罚款300元/项次;55、现场设备管理员(电工班长)未建立机具设备台帐,未对各机具设备验收合格后就投入使用,未对各种机具设备进行每月每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又没有记录以及未在电动机具设备处挂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操作的罚款200元/次;56、现场同类安全隐患违章行为连续三次重复发生,罚现场安全员100元/项次。

“三违”行为处罚办法

“三违”行为处罚办法

风城油田作业区员工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新疆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作业区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办法》,为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惩戒力度,有效遏制习惯性违章行为,预防各类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着力体现“违章作为事故”对待的观念,力求从源头上遏制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本办法定义的“三违”是指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而未造成事故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作业区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第二章“三违”行为分类、分级第五条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影响程度、生产场所(区域)等因素,将“三违”行为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两种。

严重违章行为:可能危及操作者和他人生命安全或者造成作业区财产重大损失、或可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一般违章行为:可能导致操作者受到一定伤害或给作业区造成一定财产损失的行为。

第六条严重违章行为:一、违章操作行为1、水套炉、湿蒸汽发生器、换热器、低压锅炉等燃气(油)装置,未遵循操作规程点火或者操作;2、进入阀池、容器内等有限空间场所作业时,违反“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3、在高处(2米以上)作业,未采用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4、在作业区重要防火、防爆场所,在未采取措施情况下擅自进入、施工作业等;5、不按规定储存、放置汽油、轻质油等易燃易爆液体;6、给储运车辆装卸原油等易燃品,不按规定作业;7、开关井口、工艺管线上的带压闸门等,未站在侧面的;8、需要泄压而没有泄压就拆卸、调整管道、容器上的附件等行为;9、违反电气规程进行电气作业;10、违反公司《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驾驶车辆;11、不办理作业票就进行动火、电气、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12、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而从事锅炉、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

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1、在禁止携带非施工作业火种的场所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2、在不允许吸烟、使用手机的场所吸烟、使用手机等;3、进入油气处理站、井场等油区生产场所,不按规定着装;4、酒后上岗、睡岗、脱离岗位;5、在已确认的有毒有害场所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个体防护用品;6、在油田生产监控机(计算机)上从事与监控无关的活动;7、不按规定巡检,填报不实数据或擅自更改数据。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一、施工违章处罚制度1.违章定义根据施工安全法规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列举违约行为,并对其进行解释说明,以保证对违约行为的识别和认定。

2.处罚措施(1)罚款:对于违反施工安全规定的行为,由项目管理部门根据违约行为的性质、严重程度,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违约单位进行罚款。

(2)停工整改:对于严重违约行为,项目管理部门可以要求违约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否则将继续追加相应罚款。

(3)蔑视整改:对于拒不整改的违约行为,项目管理部门可以采取措施限制其参与项目,并计入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可能造成对企业信誉和市场竞争力的损害。

3.处罚程序遵循“事先告知、听证、处罚决定、执行”四个环节的程序,确保对违约行为的处罚合法合规。

4.违章产生费用的使用所罚款项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宣传、安全设施改善、安全培训等,确保项目施工安全的持续改善。

5.处罚结果的公示将违约单位的处罚结果公示在项目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并在项目现场醒目位置张贴通告,以起到震慑其他单位的作用。

二、施工违章奖励制度1.奖励标准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对优秀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荣誉称号、奖金和奖状等。

2.奖励途径(1)日常施工过程中积极参与安全教育和培训,独立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的单位;(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控制施工质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的单位;(3)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到位的单位;(4)在项目安全工作中起到先进典型作用,对其他施工单位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3.奖励措施(1)给予荣誉称号:如“安全示范单位”、“优秀施工单位”等,由项目管理部门颁发,并在相应场所予以张贴宣传。

(2)发放奖金:根据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给予一定额度的奖金,可以用于项目工作的继续推进。

(3)颁发奖状:由项目管理部门颁发,给予单位表彰的荣誉。

通过施工违章处罚奖励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施工行为,增强施工单位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文施工现场安全违规是严重危害工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维护工人的权益,我国针对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制定了相应的处罚细则。

本文将介绍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的范文,重点以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为主要内容。

一、安全教育处罚细则1.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处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2. 违规行为: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后未通过考核。

处罚:对个人进行警告处罚,并要求其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

3.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处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二、施工组织管理处罚细则1.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制定施工组织方案。

处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制定施工组织方案。

2. 违规行为:施工组织方案不符合施工实际、存在安全风险。

处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修改并重新提交施工组织方案。

3.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定期召开施工组织会议。

处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召开施工组织会议。

三、安全技术措施处罚细则1.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围护、隔离设置。

处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进行围护、隔离设置。

2.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装备。

处罚:对个人进行警告处罚,并要求其立即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3.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

处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识。

四、施工设备管理处罚细则1.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进行施工设备的验收和登记。

处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进行设备验收和登记。

2.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进行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

处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要求其立即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

3. 违规行为:未按规定进行施工设备的报废处理。

处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并要求其限期进行设备报废处理。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是用来规范和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法规和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1. 违规操作:如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设备、未经培训操作机械设备等,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等处罚。

2. 人员安全保护不到位:包括未佩戴安全帽、未穿戴安全鞋、未使用安全绳等,一般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如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等。

3. 环境卫生问题:如施工现场垃圾未及时清理、污水排放不规范等,一般会要求及时整改,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等。

4. 过度工时:施工现场工人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一般会要求停工整改,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等。

5. 施工计划不合理:如施工计划安排不合理导致安全隐患,一般会要求停工整改,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或停工整改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细则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当地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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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

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

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背景在建设工程领域中,作业性违章是指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要求等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或者因此引起的其他损失和事故。

作业性违章虽然是常见的现象,但却给工程建设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安全风险。

为了加强作业性违章的规范管理,对作业性违章行为进行处罚,推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国家制定了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

作业性违章定义根据《建设工程经济管理规定》的规定,作业性违章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和制造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下列问题之一:1.未执行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统一标准;2.基础不安全、土方作业不力、高处作业无保护、电气设施安全隐患等违章作业;3.使用过时的、不合格的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4.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有缺陷或整改不及时;5.施工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等行为。

处罚机制作业性违章不仅会危害工程建设的安全与质量,还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和生产效益。

因此,国家制定了作业性违章处罚机制,对作业性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以严格维护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和规范。

罚款处罚作业性违章行为造成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的,施工单位、制造单位或者相关人员先进行责任认定,然后根据具体违章行为情节和负面影响,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罚款决定。

行政处罚作业性违章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因此,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作业性违章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形式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作业、责令改正和吊销许可证等。

刑事处罚作业性违章行为严重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质量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具有犯罪嫌疑。

因此,对于作业性违章行为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改善预防作业性违章的发生主要是由于施工单位和制造单位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规程进行操作,或者管理不到位。

作业现场违章作业处罚规定

作业现场违章作业处罚规定

作业现场三违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坚决纠正“三违”现象,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防止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公司所有人员“三违”行为的经济处罚,包括正式职工和临时用工。

第二章“三违”认定第四条违章指挥(一)强令职工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安全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冒险作业的;(二)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三)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四)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违法使用的;(六)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防护用品或者以货币、其他物品代替的;(七)由于生产安排不合理,给施工作业埋下隐患或对后续作业构成威胁的;(八)未按规定对重要危险因素采取控制措施或未对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的;(九)生产区域、生活区域、储存区域未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的;(十)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违章指挥行为。

第五条违章作业(一)水上作业未按规定穿救生衣的;(二)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安全帽的;(三)高空作业未按规定配系安全带的;(四)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检修作业的;(五)在油库等重点防火区域抽烟或携带火种的;(六)随意操作不属于自己操作的设备的;(七)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八)不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九)无证驾驶、疲劳开车、开带病车、开超载车或超速开车的;(十)高处作业未疏散下面人员的;(十一)不遵守安全用电规定,随意拉线、接电或检修的;(十二)不遵守现场动火(动焊)规定,随意动火(动焊)的;(十三)不遵守环保规定,随意倾倒各种垃圾或废物的;(十四)贪图省事,不走安全通道的;(十五)在起吊物下方逗留的;(十六)其他违章作业行为。

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

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

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作业性违章是指发生在施工现场的因未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技术标准或者安全生产要求等引起的安全环保问题,通常需要进行处罚。

处罚对象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是作业性违章的主要责任对象。

处罚类型作业性违章处罚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警告对于轻微违建行为或初次违规的企业或个人,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警告是口头或书面形式发出,目的是提醒其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不再犯同类问题。

罚款针对较为严重、影响较大的违章行为,可对相关责任方实行罚款处罚。

罚款的数值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来进行评定,并且应当由相关机构进行维护并实施相应的制度。

停工整改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违章事件造成的严重后果,可以对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员进行停工整改处罚。

停工整改的时间应当根据违规事件造成的后果来确定,同时也应当进行长期的监管和维护,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稳定性。

组织处理如果违规行为或违章事件涉及到的范围较广,责任人员较为复杂,则相关单位可以采用组织处理的方式进行处罚。

例如在施工现场成立专门的违规处置小组,并采取轮值制度等方式,让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维护,从而促进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性。

法律追究对于涉嫌犯罪的违章事件,应当采取法律追究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追究通常包括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刑事追究和行政处罚等措施,以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环保和标准规范的有序实施。

总结作业性违章是建筑工程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对于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并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惩罚。

有效处罚和监管不仅能够保证施工环境和质量的有序实施,同时也能够促进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性的提升。

火工生产作业现场违章行为处罚办法

火工生产作业现场违章行为处罚办法

火工生产作业现场违章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火工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火工生产作业现场的一切人员,包括企业员工、承包商、参观人员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火工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火工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对违章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火工生产作业现场违章行为处罚制度,对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违章行为分类及处罚第六条违章行为分为一般违章、严重违章和重大违章三类。

第七条一般违章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对一般违章行为,企业应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

第八条严重违章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对严重违章行为,企业应给予罚款或暂停工作,并责令立即改正。

第九条重大违章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对重大违章行为,企业应给予开除公职、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第十条对违章行为人的处罚,应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一条对违章行为人的处罚,应由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对违章行为人的处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现违章行为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报告;(二)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应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违章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三)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对违章行为人进行处罚;(四)对违章行为人的处罚结果,应书面通知违章行为人,并抄送相关部门。

第十三条违章行为人如对处罚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5日内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提出申诉。

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应在收到申诉后15日内作出答复。

八大作业违章处罚标准

八大作业违章处罚标准
① 作业人员严禁正对危险有害物质(能量)可能突出的方向,作好个 人防护。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 30m 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 使用防爆灯具;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①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作业负责人统一 指挥; ②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 ①将门窗打开,加强自然通风; ②采用局部强制通风。 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应到现 场,作好应急准备。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抽堵盲板作业证》。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证》。
处罚标准 20 元/次 20 元/次 20 元/次 20 元/次
20 元/次
20 元/次
20 元/次 20 元/次 20 元/次 50 元/次 20 元/次 20 元/次
四、断路作业
序号 1 2 3
危害辨识
安全措施
标识不明,信息沟通不畅,影响交通,引发 作业前,施工单位在断路路口设置交通档杆、断路标识,为来往
处罚标准 20 元/次 50 元/次 20 元/次
20 元/次
50 元/次
序号
危害辨识
1 违章作业
2 配电盘、配电箱短路
3 防止设施损坏
4 防止火灾爆炸 5 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七、临时用电作业
安全措施 ①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断电票》。 ②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 2.5 米,道路不低于 5 米。 ③所有临时用电线路,不得采用裸线。 ④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①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①临时用电设施应有漏电保护器。 ②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应符合要求。 所使用的临时电气设备和线路须达到相应的防爆要求。 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断电票》。

[“三违”范围及处罚管理办法] 三违处罚

[“三违”范围及处罚管理办法] 三违处罚

[“三违”范围及处罚管理办法] 三违处罚“三违〞范围及处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强化作业过程操纵,明确管理标准,规范管理行为,界定惩办尺度,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增添从业人员遵章守纪和标准化作业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条本方法遵循的原则是:统一标准,明确范围;以过定处,屡错重处。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铁路运输公司全部从业人员。

第二章范围界定第四条违章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违背GJ、省有关法律法规、省地方铁路局、上级单位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的行为。

第五条违纪是指从业人员在劳动过程中违背企业规定的工作、生产、作业纪律的行为。

第六条违章指挥是指负责人支配或指挥职工违背GJ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的行为。

第七条“三违〞分类为:严峻“三违〞、一般“三违〞。

第三章分析处理权限第八条“三违〞行为的分析处理权限〔一〕对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检查人员有当场停止其工作的权力。

〔二〕对发生“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做如下处理:1、分公司领导及机关各部门发觉的一般“三违〞,车站〔车间〕组织分析,将分析状况报安全监督管理部,由分公司进行处理。

严峻“三违〞及带有共性和特别性的“三违〞由安全监督管理部组织分析处理。

2、各车站、车间自行检查发觉的一般“三违〞,由各车站、车间组织分析处理,分析处理状况报安全监督管理部备案。

并做好“三违〞人员分析处理记录工作,照实填记好整改帮扶档案,以备公司检查分析和统计。

第四章处罚第九条“三违〞行为的惩处标准〔一〕发生严峻“三违〞行为的惩处标准给予直接责任人惩处500元;给予次要责任人惩处300元;〔二〕发生一般“三违〞行为的惩处标准给予直接责任人一次性经济惩处100元第十条对三个月内发生两次严峻“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在对其进行经济惩处的基础上,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对三个月内发生三次严峻“三违〞行为的从业人员,给予行政留用查看或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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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性违章处罚办法
1、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100元/人,未正确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50元/人;
2、在无防护处的高处作业前未用两块以上竹跳搭设临时操作平台或用窄木方搭设操作平台的罚款300元/处;
3、高处临边作业时未栓安全带,或安全带未高挂低用的罚款300元/人;
4、因工作需要撤移安全防护设施,工完后不及时恢复的罚款300元/处;
5、爆破作业后,未通风完毕,少于5分钟即进入隧道内进行施工的罚款500元处;
6、爆破作业后,未佩戴防尘面罩、头灯即进入隧道的罚款500元项/处;
7、爆破作业后,未等排险工作完毕即进入围岩区的,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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