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2010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9年度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09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科平函[2010]3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0.01.19
【实施日期】2010.01.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9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冀科平函〔2010〕3号)
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为掌握我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年来的运行状况,请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积极配合,做好2009年度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今年开始,实行年度统计数据网上填报,重点实验室填写《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统计报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填写《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计报表》,不再报送纸质文件。
二、填报单位范围
在我省境内已经验收纳入管理序列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科
技厅投资建设尚未验收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填报内容
2009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期间,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人员、资产、科研项目、科技成果、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开放交流等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关于举办2010年科技活动周的
正定县科学技术局中共正定县委宣传部 文件 正定县科学技术协会正科[2011]3号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 知各有关单位:根据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要求,2011年科技活动周将于5月15日—21日举行。
现将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转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科协《关于转发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2011年科技活动周方案并填报2011年科技活动周重点活动项目表(按通知附表填报)。
务于2011年4月5日前将本单位活动项目表报科技局448房间(政府主楼4楼西侧),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同时,各单位要根据方案和活动项目安排,在活动周期间自行开展科普活动,并于2011年6月1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有关声像资料报科技局448房间。
联系电话:88025254传 真: 88022848电子信箱:caojinmei123@正定县科学技术局中共正定县委宣传部正定县科学技术协会2011年3月23日 附: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转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科协《关于转发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主题词:2011 科技活动周 通知正定县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1年3月23日印(共印30份)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文件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协会石科[2011]23号关于转发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科协《关于转发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科技局、宣传部、科协,市直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科协联合转发了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科技活动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重点活动,确保2011年科技活动周举办成功。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河北省自主创新重大项目的通知-冀科计函[2010]8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河北省自主创新重大项目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河北省自主创新重大项目的通知(冀科计函〔2010〕8号)各设区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大作用,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河北省科技厅启动2010年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方式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通过省科技厅业务处分头组织谋划,各市科技局集中推荐,省科技厅业务处初筛后,再通过网络评审、预算评估、综合评审等步骤择优确定。
二、推荐原则1、突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重点,体现各地产业发展战略方向,关注地方一把手工程,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升级。
2、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开展重大核心技术攻关和新产品开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端化。
3、围绕科技惠民,发展现代农业,加强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生态环保技术开发和集成示范。
4、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鼓励产学研结合,集成省市县科技资源,促进自主创新平台和优势创新团队建设。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条件和重大市场开发前景的重大技术集成研究及产业化项目。
三、推荐要求1、项目承担单位要具有较强的研发基础、创新团队及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且能够提供配套资金或其他配套条件。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科研资信,以前承担的省级科技项目已完成验收。
3、各市原则上对中直、省直单位项目也要纳入本地推荐范围。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冀科资函〔2021〕3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1年2月2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冀科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
一、验收范围省级科技计划中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及其他按照科技计划规定在“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项目平台”)管理的各类项目。
二、验收时限(一)提前验收:在项目执行期内,已全面完成任务书约定的各项指标,可申请提前验收。
(二)按期验收:在任务书规定执行期结束后3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在执行期结束后6个月内完成验收程序(完成验收程序是指省科技厅完成最终的验收证书审核)。
(三)逾期验收或不验收:在执行期结束后6个月内,未完成验收证书审核的,将记入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按照科研诚信管理规定进行惩戒。
三、验收程序及验收形式(一)在线提交项目科技报告(部分指定的专项需要提交科技报告,专项类型见附件1,科技报告撰写规范见附件2)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申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项目平台,在线呈交科技报告,由河北省科技情报研究院进行形式审核。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11.12•【字号】冀科计[2008]22号•【施行日期】2008.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冀科计〔2008〕22号)各设区市、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我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工作,推动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河北步伐,省科技厅制定了《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现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步伐,推进我省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有关精神,参照《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若干意见》和《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改革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促进自主创新为基点,以服务服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科技资源效率和科技计划管理水平为核心内容,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务实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改革的基本原则:一是面向需求的原则,围绕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优化资源配置,解决重大问题;二是集中财力的原则,集中财力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引导集成全社会科技资源,着力突破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瓶颈;三是规范管理的原则,完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规范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提高科技计划管理效率和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明确权责的原则,明确项目决策、过程管理、咨询服务和评估验收等各类管理主体的权利与责任,强化责任制,加强监督。
改革的目标: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协同联动、集成推进的科技资源统筹机制,建立竞争择优、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的项目决策机制,建立权责明确、科学规范的项目监管机制,逐步建立公正、公开、规范、高效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
冀教人〔2010〕37号
冀教人…2010‟37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厅直属大中专院校,各直属事业单位:为做好我厅2010年职称工作,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印发<2010(冀职改办字[2010]100号)要求,年度全省职称工作意见>的通知》现就2010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1、2010年厅直属大中专院校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工作,要继续紧密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坚持“严格申报、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
对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要从严控制申报数量,有计划、有节奏,逐年逐步到位。
对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达到规定岗位设置比例的,要严格控制并按照2009年单位制定的申报计划申报。
对待聘人员已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原则上暂停申报。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拔尖人才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确需超比例申报的,要从严控制,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材料报我厅职改办审核批准后申报。
2、具有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学校,只能在批准授予的评审学科范围内评审本校的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不得违规进行评审,对超出评审权限以外评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3、按照省职改办通知要求,现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政工人员,要按照省委宣传部、省人保厅《关于我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2009]67号)规定执行。
申报条件、程序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4、厅直属医学院校附属医疗机构的医生,晋升职称仍按照省卫生厅、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医生晋升职称前到农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制度的通知》(冀卫人字[2008]15号)执行。
5、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免试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6、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会计师的申报,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要求和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未设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单位不得申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9.02.27•【字号】冀财规〔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冀财规〔2019〕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财政局、科技局,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为规范和加强河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冀科资〔2018〕3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会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2月27日河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规范和加强河北省技术创新引导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冀科资〔2018〕3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项资金,主要通过发挥财政性资金杠杆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产学研用合作体制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资本化、产业化。
围绕我省科技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目标导向、优化程序、公开透明、规范运作”的原则。
河北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公布日期】2009.04.15•【字号】冀科政[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关于印发《2009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冀科政〔2009〕4号)各设区市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各扩权县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根据国家《关于举办2009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9]114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组织实施工作,按照2009年河北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意见,现将《2009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组织实施方案》印发你们。
请各地、各部门、各团体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抓紧进行工作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专题及重点活动的有效开展,确保本届科技活动周的顺利举办。
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省科协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2009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组织实施方案一、科技活动周主题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二、举办时间2009年5月16日(星期六)-22日(星期五)三、指导思想2009年河北省科技活动周组织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部署,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当前中心任务,着重突出“推进自主创新、促进和谐发展”这一主线,加大部门协作力度,集成资源和优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使科技活动周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公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开展服务,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发展创新文化,提高全民的科学文化素质;集中宣传我省科技事业发展的最新成就,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科技发展、支持科技工作、参与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科技管理工作评价考核有关安排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科技管理工作评价考核有关安排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冀科办[2010]17号【发布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10.11.16【实施日期】2010.11.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度科技管理工作评价考核有关安排的通知(冀科办[2010]17号)各设区市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为提高科技管理系统科技管理工作水平,推动管理创新和工作创新,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支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创新型河北建设,决定对2010年度科技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考核内容对各设区市科技局科技管理工作的考核,主要依据《2010年河北省设区市科技局科技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考核指标》(附件1)进行。
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包括:科技管理机关自身建设、科技创新环境建设、科技管理改革与发展、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等四方面内容,着重评价考核各市科技局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创新工作方法以及工作实绩、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活跃程度等情况。
评选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市、县(市、区)科技局和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二、考评方法和程序(一)各设区市科技局评价考核根据年度科技管理工作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各市科技局组织报送考核材料,省科技厅组织考评。
1、材料审核及定量指标考评。
由科技厅办公室对各市科技局上报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各单项定量指标考核材料分送相关处室评审。
2、定性指标考评。
由厅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评审组,对定性指标进行评审。
3、综合评审。
根据定量和定性指标的评分值,汇总计算各单项指标和综合评价得分,进行评价得分排序。
4、表彰奖励。
根据各市科技管理工作综合考评得分结果,推荐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市科技局及专项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市科技局。
推荐结果报厅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通报表彰奖励。
科技管理工作先进市、先进县(市、区)科技局及各市、县科技局科技管理工作先进个人一同表彰。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0.03.25•【字号】冀科政函[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重点工作要点》的通知(冀科政函〔2010〕16号)各设区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做好全省2010年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经省科普工作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将《2010年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重点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2010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重点工作要点2010年省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营造自主创新良好环境、加强全省科普能力建设为核心,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10-2021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1年)》相关要求和重点目标任务,推动建立将科学知识、科技成果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的新机制,鼓励创作出一批适合不同需要的优秀科普作品,扶持一批高素质的专兼职科普人才队伍,构建起有效运行的科普工作组织网络,建设一批功能健全的科普基础设施和科普教育基地,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科普工作,促进科普事业发展。
工作中,按照“科普活动重点下移、科普原创抓精品”的原则,抓好六大中心工作。
即:抓好国家部署的科普重大活动(科技活动周10周年纪念活动);加大科普工作宣传力度;着力推动市县级科普工作开展和科普活动品牌建设;加强科普基地建设,开展科普基地认定工作;推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向社会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继续做好“科普展教资源开发原创与共享”科普专项工作,推进我省科技资源科普化进程。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河北省技术转移研讨会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河北省技术转移研讨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0.03.23•【字号】冀科成市函[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河北省技术转移研讨会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10〕5号)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中科院《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学习领会国家促进技术市场体系建设和技术转移的方针政策,使各有关单位和机构全面了解国家技术市场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技术转移工作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与趋势、技术转移成功经验与模式,推动我省技术转移机构健康发展,定于4月16-18日在秦皇岛市召开河北省技术转移研讨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1、请科技部火炬中心领导做报告,学习了解国内外技术转移战略、模式、政策及发展现状。
2、邀请外省市技术转移机构负责人介绍对技术转移工作的理解和机构建设的经验。
3、我省三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分别介绍自身建设情况及做法。
二、参会人员各设区市科技局主管技术市场工作的副局长和成果市场处处(科)长,部分省属高校科研处及技术转移工作负责人,省内各技术转移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人等。
会议邀请省教育厅科技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三、会议安排1、主办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承办单位:燕山大学2、会议时间:4月16日报到(周五),17日、18日开会。
3、报到地点:秦皇岛市燕山大学宾馆。
会议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标间200元左右)。
四、联系方式参会人员请于4月10日前把报名回执寄燕山大学通讯地址:燕山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438号邮编:066004电话:************8057035传真:************8057035Email:***********.cn联系人:张典范李晓靓省科技厅成果市场处联系人:赵克勤黄国庆电话:************* 85819220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0上半年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统计公报的通知-冀科成转函[2010]1号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0上半年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统计公报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10上半年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统计公报的通知(冀科成转函〔2010〕1号)各设区市科技局、扩权县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便于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了解我省2010年上半年科学技术成果完成和登记情况,提高科技成果利用效率,加强科技成果统计和管理,现将《2010年上半年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统计公报》予以发布。
附件:2010年上半年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统计公报二○一○年七月七日附件:2010年上半年河北省科学技术成果统计公报一、科学技术成果总体概况近年来,我省科技成果登记数量稳步增长,2006-2009年连续四年居全国首位。
2010年上半年我省共登记科技成果1344项,比2009年同期减少30项。
大专院校和医疗机构依然是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机构。
成果类型多是应用技术,主要分布在医疗卫生、制造业、农林牧渔业。
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的成果达到19.72%。
二、科学技术成果类别构成全省科技成果主要以应用技术研究为主,2010 年上半年登记应用技术类成果1194项,占总数的88.84%,比去年同期提高2.52%。
软科学、基础理论类成果相对较少,分别为99项、51项。
三、科学技术成果研究水平情况国内领先水平的成果756项,占总数的56.25%;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172项,占总数的12.79%;国际领先水平的成果20项,占总数的1.49%;国际先进水平的成果245项,占总数的18.23%。
四、科学技术成果计划来源构成2010年上半年省级科技计划包括省自然基金在内共登记科技成果307项,占总数的22.84%。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2011年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专家评审会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2011年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专家评审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0.10.26•【字号】冀科计函[2010]34号•【施行日期】2010.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2011年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专家评审会的通知(冀科计函〔2010〕34号)有关市、扩权县(市)科技局: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大作用,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省科技厅启动了2011年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工作。
目前项目的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定于2010年10月31日在石家庄召开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专家评审会。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0年10月31日9:00开始,会期一天。
每个项目汇报时间安排见《河北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专家评审日程安排》(附件1),项目答辩人按照时间安排提前30分钟报到。
二、会议地点中茂海悦3楼6号会议室(石家庄市育才街163号)。
三、汇报及答辩要求1、每个项目按照《河北省自主创新重大成果转化项目建议书编写提纲》(附件2)准备多媒体PPT和《项目建议书》纸质材料。
2、会场备有投影仪,各项目单位以多媒体PPT形式汇报。
汇报及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答辩5分钟。
3、各项目汇报人应为项目负责人,如项目负责人不能到会,可由主要参与人员代为汇报。
汇报答辩人员不超过2人。
4、《项目建议书》用于评审专家会上查阅,一式20份,A4纸左侧订书钉简装。
5、汇报答辩人员食宿自行解决,会议不做统一安排。
6、项目承担单位务必于10月28日17:00前将汇报材料PPT和《项目建议书》(含纸件和电子版)送至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
请你们抓紧时间通知项目(包括开发区项目)单位,组织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准备汇报材料,务必准时参加会议。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1.02.14•【字号】冀科平函[2011]4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冀科平函〔2011〕4号)各有关部门、单位,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全面掌握2010年度我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状况,经研究,开展2010年度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填报单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含在建),已经验收纳入管理序列的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二、填报内容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期间,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人员、资产、科研项目、科技成果、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开放交流等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
三、填报方式年度统计数据实行网上填报,重点实验室填写《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年度统计报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填写《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统计报表》,不再报送纸质文件。
四、工作流程(一)数据填报流程1、登录填报系统重点实验室登录河北省重点实验室信息网(http:// ),在右上角的“实验室管理平台入口”处输入用户名和口令,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网站后台管理系统”。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登录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网(http://),在右上角“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平台入口”处输入用户名和口令,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网站后台管理系统”。
如需修改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在登录后点击“用户管理”进行修改。
用户名和密码如果丢失或忘记,请与技术支撑单位联系。
2、基础信息维护和更新点击“基础信息管理”按钮,对本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信息进行维护和更新。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厅厅市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厅厅市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9.10.13•【字号】冀科计[2009]40号•【施行日期】2009.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科技厅厅市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科计〔2009〕40号)各市科技局:为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技术升级,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步伐,我厅将与各市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厅市会商合作科技专项工作(简称“厅市会商工作”)。
厅市会商工作旨在围绕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宏伟目标,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有效集成省、市科技及相关资源,共同推动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为有效、有序、持续推进厅市合作,我厅制定了《河北省科技厅厅市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河北省科技厅厅市会商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技术升级,加快创新型河北建设步伐,省科技厅与各市人民政府积极开展厅市会商合作科技专项工作(简称“厅市会商工作”)。
为有效、有序、持续推进厅市会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厅市会商工作旨在围绕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宏伟目标,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有效集成省、市科技及相关资源,共同推动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厅市会商工作以省、市发展目标、支持方向、重点任务相一致为基本前提,以重大科技工作和重大科技项目为工作载体,以双方高层领导直接协商、决策为对话平台,以市组织落实会商工作任务为主要力量,实现厅市两个层面思路对接、工作互动、统一部署、共同推动的新机制。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0.03.15•【字号】冀科成市函[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201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10〕3号)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扩权县科技局,省政府有关部门:为做好201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推荐2010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参评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推荐范围2010年省科学技术奖重点推荐范围包括:工业、农业、社会发展和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中的自主创新科研成果;产学研联合创新成果;实施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完成重要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创新,显著提升我省相关产业的技术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
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项目,按项目所属专业领域向国防科技工业、公安、安全部门归口推荐。
二、推荐条件及有关规定(一)推荐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按照《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规定,只推荐个人。
主要条件是: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要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突出建树的;或者在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科学技术产业化中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出重大贡献并产生广泛影响的个人。
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候选人。
对2008年度以前评出“省长特别奖”、“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集体项目、个人项目的首席人员(第一获奖人),视同《奖励办法》规定的“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奖人,不再受理申报。
(二)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应提供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专著)(至少应有5篇),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在二年以上(截止到2008年2月28日前),但最长不超过10年,发表相关的论文较多时,可提供权威的检索、查新材料作为附件。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全省科技系统科技调研活动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全省科技系统科技调研活动的通知【法规类别】科学研究与科技项目【发文字号】冀科办函[2010]6号【发布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10.03.01【实施日期】2010.03.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0年全省科技系统科技调研活动的通知(冀科办函〔2010〕6号)各设区市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和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主动融入经济主战场,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支撑引领作用,决定2010年继续在全省科技系统开展科技调研活动。
现将2010年科技系统调研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研选题要求:各单位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及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本单位、本地区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调研活动。
选题要有针对性,体现本省、本市的特点,注重加强宏观科技管理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的研究,特别是我省重点支柱行业、特色产业科技创新方面的研究。
二、各课题牵头单位负责组建课题组,落实课题设计和组织调研工作。
调研报告要符合研究报告的基本要求:一是有情况、有分析、有观点、有对策建议;二是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内容要充实、数据要翔实准确、文字上要精练、逻辑上要规范;四是调研报告篇幅控制在8000字左右,最多不超过10000字,2010年10月底前提交调研报告。
三、各市科技局,厅机关各处室和省知识产权局、国家半干旱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省科技情报研究院、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省科技管理信息中心、河北科技风险投资公司、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省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等厅属单位要尽快提出调研题目,于2010年3月31日前将《河北省科技系统调研课题申报书》(一式两份)报调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科技调研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下达调研任务。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的通知》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的通知》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的通知》的通知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现将科技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科普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11〕8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做好2010年度全省科普统计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科普统计自2009年始,每年进行统计工作,形成了全国科普统计年度工作制度。
我省科普统计由省、市、县三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本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省直部门和各设区科技局要将科普统计工作纳入当年工作任务,确定工作人员,落实保障条件,确保科普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收到通知后,按照《2010年河北省科普统计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加强领导,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调查工作,确保2010年度科普统计任务的按时完成。
扩权县的科普统计工作,由所在设区市负责。
二、做好统计培训工作。
请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县(市、区)科技局结合2009年度的统计情况做好2010年度科普统计的培训工作。
省科技厅2011年4月中旬组织对省直部门和各设区市科普统计人员的培训,各设区市科技局组织对包括所属县(市、区)在内的本辖区科普统计人员的培训。
三、按要求及时报送统计资料。
各级科普统计报表要在2011年5月20日前,由负责统计人员报送省科技厅。
省直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的统计报表及电子版资料,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省科技厅。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10年3月2日
河北科技工作(6)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10年3月2日本期内容:●秦皇岛市积极打造创新型城市秦皇岛市积极打造创新型城市2010年3月1日,秦皇岛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建设创新型城市动员暨科技工作会议”,在全市吹响了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号角,拉开了建设创新型城市帷幕。
会上,该市部署了未来五年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点任务。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以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低碳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加快关键技术的研发、引进与消化吸收,加强产业链的集成创新,占领产业制高点。
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积极培育数据产业、太阳能光伏封装设备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和海水淡化设备产业等高新技术区域特色产业基地,打造具有秦皇岛地域代表性的优势产业集群。
力争到2015年,培育产值过亿元的企业15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达到2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13%以上。
加快支柱产业技术升级。
组织绘制装备制造、金属压延、粮油食品、玻璃建材等传统产业的技术路线图,确定产业技术研发的方向和重点,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创新,增强产业竞争力。
实施一批带动性强、支撑产业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攻关和技术改造工程,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利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与自动控制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鼓励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组织实施一批环境治理与生态环境建设科技示范工程,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力争到2015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0%以上;万元GDP能耗降到1吨标煤以下;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控制在1.85万吨和5.67万吨以内。
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
依托港口、公路、铁路运输枢纽优势,以港口物流为龙头,陆路物流为支撑,鼓励企业在仓储运输、装卸搬运、分拣包装等各环节采用先进适用的物流技术和装备,推进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在现代物流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该市现代物流业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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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2010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冀科办函[2010]2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0.01.13
【实施日期】2010.0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召开2010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的通知
(冀科办函〔2010〕2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科研院所、高校、科技园区、企业:
2010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定于2010年1月20日(星期三)在石家庄市青园街亚太大酒店召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全省科技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科技工作任务。
会上,颁发2009年度河北省山区创业奖、2009年度科技工作先进奖;举行重大技术创
新项目承担单位、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授牌仪式。
二、参会人员
各设区市科技局长、办公室主任、计划科(处)长;各扩权县(市)科技局长;省直有关部门科技处处长;部分高校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同志;部分省属和中央驻冀科研院所负责同志;省级以上科技园区负责同志;部分大中型企业分管负责同志;省科技厅机关处长、厅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山区创业奖获奖单位代表和参加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承担单位、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授牌仪式的人员。
会议邀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主管科技工作的副市长参加会议(由各市科技局负责通知)。
三、会议日程安排
会议一天。
1月20日上午:召开全体会议。
(1)举行颁奖、授牌仪式;(2)贾红星厅长做工作报告;(3)龙庄伟副省长做重要讲话。
1月20日下午:(1)召开设区市主管副市长座谈会,龙庄伟副省长听取各市2010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的汇报;(2)其他会议代表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做好2010年科技工作进行分组座谈讨论。
四、有关事项
1、请各设区科技局、省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