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文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5.23•【字号】豫教考院〔2024〕116号•【施行日期】2024.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教考院〔2024〕116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建设,规范监考员管理,提高考务管理质量,现将《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5月23日河南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教育考试监考队伍建设,规范监考员管理,提高考务管理质量,保障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考生和监考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监考员的选聘监考工作是教师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参与教育考试监考工作是每位在职教师应尽的义务。
所有学校都有承担教育考试组织和监考员选聘的责任,每位在职教师都应服从学校的监考安排。
监考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教师资格的学校在职人员或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在职人员;(二)身体健康,作风正派,纪律性强,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三)责任心强,认真负责,细心周到;(四)熟悉并能掌握当次考试的工作程序及设施设备的使用,能够认真执行相关工作要求;(五)具有组织和管理考场的能力;(六)视频监考员应同时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七)无近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当次考试。
2021年河南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通知
【导语】⽆忧考从河南省招⽣办公室了解到,2021年河南⾼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和技能拔尖⼈才免试⼊学⼯作通知已经发布,为⽅便考⽣了解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教育⼤会精神,全⾯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动计划(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试招⽣制度改⾰实施⽅案》(豫政〔2016〕52号)要求,进⼀步巩固分类考试招⽣作为⾼等职业院校招⽣主渠道地位,着⼒构建⼈才成长的“⽴交桥”,近⽇,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安排部署2021年继续开展⾼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以下简称“⾼职单招”)和技能拔尖⼈才免试⼊学⼯作。
⼀、⾼职单招 (⼀)招⽣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校招⽣统⼀考试报名的考⽣。
2.已通过河南省2021年普通⾼校对⼝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试报名的考⽣。
(⼆)招⽣院校 2021年省教育厅批准100所⾼校开展⾼职单招⼯作(名单另附),其他⾼校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职单招⼯作。
(三)招⽣专业 各⾼校须在本校已备案的专科专业范围内⾃主确定2021年⾼职单招专业,所确定专业均须符合教育部2021年新修订的《普通⾼等学校⾼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录》,具体要求另⾏通知。
对于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领域紧缺、就业率⾼的专业,⾼校应优先安排。
拟安排⾼职单招的专业务必于2021年3⽉22⽇前通过“河南省⾼等教育分校分专业上申报系统(/)”报省教育厅审核。
医学、教育、公安、司法等国控专业以及医学美容技术(原“医疗美容技术”)、呼吸治疗技术专业不得安排⾼职单招。
(四)招⽣计划 1.⾼校按照“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成为⾼职院校招⽣主渠道”的要求,在本校2021年专科招⽣总计划内⾃主安排本年度⾼职单招计划和分专业招⽣计划,未完成的计划,⾼校可调⾄2021年全国普通⾼等学校招⽣统⼀考试(以下简称“⾼考”)时执⾏。
2.分专业招⽣计划由⾼校根据专业培养能⼒⾃主确定,在招⽣章程中提前向社会公布。
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
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3.报名办法: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招普〔2019〕42号)文件要求办理。
二、考生电子档案4.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及有关考试的诚信记录(主要指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过程中违规的简要事实、处理结果,以及录取后不入学的事实)等内容。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考生报名登记表、体检表、报考学校(专业)志愿表等纸介质材料相对应部分的内容一致。
5.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完善信息采集、确认、比对校验等办法,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考生相关信息的完整、准确、安全,确保考生电子档案与纸介质表(卡)或相应信息数据库内容一致。
6.省招办按教育部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23•【字号】教办职成〔2024〕234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234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备案的通知》(教办职成〔2024〕114号)要求,现将2024年河南省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履行管理职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加强对辖区内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压实招生学校主体责任,规范招生行为。
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让合作企业组织招生工作,不得委托个人和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服务代理,严禁合作企业以分校区名义进行违规招生。
未取得招生资质的学校不得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招生。
本科、高职中专部严禁开展一年制招生。
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承认学历,不享受国家资助和免学费等政策,违规招生行为将记入档案。
在招生、资助管理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连续三次计入省教育厅招生和学生管理警示台帐的学校,按照违规严重程度,对学校招生、注册学籍采取限制或暂停处理。
二、科学执行招生计划。
具有招生资质的学校要结合学校自身办学能力、师资配备、场地设施等实际情况,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备案通过招收一年制的学校,每个专业招生原则上不超过100人。
各地、各学校要加大对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学生资格的核查力度,特别是对跨省招收一年制、非全日制学生要严格控制,经过批准可以实施跨省招生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组织招生,未经省教育厅备案,不按有关规定招收、管理学生的,停止学校招收一年制和非全日制学生的资格。
2023河南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3河南艺术类录取规则随着艺术教育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考生选择报考艺术类专业。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了解2023年河南艺术类录取规则,本文将详细介绍相关政策和要求。
一、河南艺术类录取规则概述根据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招生规定》,艺术类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和招生章程进行。
艺术类招生分为本科、专科两个层次,涵盖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影视等类别。
二、艺术类考生报考条件及要求1.报考条件:具有河南省户籍,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2.报名要求:考生需按照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并参加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
部分高校还要求考生参加校考,具体要求请关注各高校招生简章。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方式及分数线1.录取方式: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计划的1:1.5比例划定分数线;第二阶段为高校按照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分数线: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分数线由河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专科批次录取分数线由各高校自行划定。
四、艺术类考生录取优惠政策1.特长生优惠:对于在艺术类专业领域具有突出特长,并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考生,高校可适当降低文化课分数线录取。
2.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优惠:针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高校可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单列指标,单独划定分数线,优先录取。
五、录取过程中注意事项1.考生务必关注高校招生政策和招生简章,了解各专业录取条件、分数线、报名时间等信息。
2.考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报名材料齐全、真实。
3.考生要提前准备好各类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艺术类考试合格证等。
4.考生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或高校招生办公室。
总之,2023年河南艺术类录取规则为广大考生提供了公平、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
2023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进行时间
2023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进行时间2023年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进行时间2023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简称NIT)将于11月11日至13日进行。
计算机应用水平证书含金量计算机应用水平证书一共是分为四级的,最高的等级为第四级,最容易考的等级为第一级。
计算机应用水平一级证书表明持有人具有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和初步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需掌握文字、电子表格和演示文稿等办公自动化软件(MS Office、WPS Office)的使用及因特网应用的基本技能,具备从事机关、企事业单位文秘和办公信息计算机化工作的能力。
计算机应用水平二级证书表明持有人具有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能够使用计算机高级语言编写程序,持有计算机应用水平证书可以从事计算机程序的编制、初级计算机教学培训以及企业中与信息化有关的业务和营销服务工作。
计算机应用水平三级证书表明持有人初步掌握与信息技术有关岗位的基本技能,能够参与软硬件系统的开发、运维、管理和服务工作。
计算机应用水平四级证书表明持有人掌握从事信息技术工作的专业技能,并有系统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
计算机应用水平值得考吗计算机应用水平证书可以作为你当前阶段的一个学习认证,还是很有必要去参加的。
全国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是面向社会,用于考查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与技能的全国性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体系。
计算机应用水平以应用能力为主,划分等级,分别考核,为人员择业、人才流动提供其计算机应用知识与能力水平的证明。
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你参加了计算机应用水平证书考试并且通过了就能对你未来职业有很大的帮助。
因为目前在计算机行业的招聘中。
我们可以发现大厂HR更加看重的是你的项目经历和你的工程交付能力,计算机应用水平证书意味着你能够为公司创造出更高的效益以及减少他们培养人才的相关成本成为了他们最先考虑到的事情。
计算机专业可以不考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但还是建议考计算机应用水平三级或四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简称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简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08•【字号】豫政办函[2009]53号•【施行日期】2009.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简称的通知(豫政办函〔2009〕53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及调整情况,我们对河南省机构简称做了修订。
为方便使用,现将修订的《河南省机构简称》印发给你们。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十一月八日河南省机构简称一、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二、省政府组成部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省科技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民委)河南省公安厅(省公安厅)河南省国家安全厅(省安全厅)河南省监察厅(省监察厅)河南省民政厅(省民政厅)河南省司法厅(省司法厅)河南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省环保厅)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水利厅(省水利厅)河南省农业厅(省农业厅)河南省林业厅(省林业厅)河南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河南省文化厅(省文化厅)河南省卫生厅(省卫生厅)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口计生委)河南省审计厅(省审计厅)河南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省政府外侨办)三、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四、省政府直属机构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局)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河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广电局)河南省新闻出版局(省新闻出版局)河南省体育局(省体育局)河南省统计局(省统计局)河南省旅游局(省旅游局)河南省粮食局(省粮食局)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安全监管局)河南省委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事管局)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省人防办)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扶贫办)河南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省政府金融办)河南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研究室)五、省政府部门管理机构河南省能源规划建设局(省能源局)河南省监狱管理局(省监狱局)河南省公务员局(省公务员局)河南省外国专家局(省外专局)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河南省文物局(省文物局)河南省畜牧局(省畜牧局)河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国防科工局)六、省政府派出机构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省驻京办)七、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河南省科学院(省科学院)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省农科院)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省社科院)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地矿局)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省供销社)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省有色地矿局)八、省政府部门领导事业单位河南省接待办公室(省接待办)河南省地方史志办公室(省史志办)河南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招标局)(省成套局)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省招生办)河南省知识产权局(省知识产权局)河南省盐务管理局(省盐务局)河南省煤田地质局(省煤田地质局)河南省测绘局(省测绘局)河南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农机局)说明:河南省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8.16•【字号】教办职成〔2023〕290号•【施行日期】202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23〕290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现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学校中专部)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中职招生工作中等职业教育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要求:“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教育资源,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各地、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切实做好2023年中职招生工作,推动河南职业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为现代化河南建设培养扎实可靠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持续规范中职招生行为各市县要严格执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政策,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各类违规招生机构的打击力度,维护中职招生秩序;要加强所辖中职学校分校设置管理,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撤销分校备案,并不再受理相关学校新增分校申请。
在严格执行招生入学条件和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支持声誉良好、管理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不含高职中专部,下同)面向“两后生”、社会青年、在岗职工等群体开展非全日制或一年制等类型招生。
河南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规则
河南地方专项计划录取规则一、背景介绍河南地方专项计划是针对河南省本地考生的一项特殊录取政策。
由于河南省教育资源相对不足,为了公平地保障本省考生的权益,特别制定了一套独立的录取规则。
二、录取原则河南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原则是基于平等、公平的基础上,保证河南本省考生的合理录取机会。
同时,尊重高校招生自主权,确保高校的招生质量。
2.1 平等原则每个省份的考生都应该在高考录取中享有平等的机会。
河南地方专项计划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录取评估,不对考生进行任何身份、地域的歧视。
2.2 公平原则保证每个考生在录取过程中都能够公平地得到待遇,不因其背景、家庭条件等因素而对其进行歧视。
河南地方专项计划要求高校在录取中充分考虑考生的个人特长和整体素质,公平公正地选拔优秀的考生。
2.3 合理原则河南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标准要合理地体现河南省的实际情况和高等教育发展需求,保证合适的考生能够被录取。
三、录取规则3.1 录取指标比例根据河南省的实际情况和高校招生指标分配,河南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指标分配比例一般为每个高校的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通常不超过总招生计划的10%。
3.2 高校自主权高校在河南地方专项计划录取中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求,确定具体的录取标准和考核方式。
3.3 录取条件河南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需要满足以下条件:3.3.1 河南省户籍考生必须具有河南省的户籍,符合河南地方专项计划的地域限定。
3.3.2 高考成绩考生需要参加普通高考并取得一定的分数线,具体分数线按照河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和高校要求确定。
3.3.3 特殊要求部分高校可能会对特殊学科或特长领域提出特殊要求,考生需要符合相应要求。
3.4 录取程序河南地方专项计划的录取程序大致如下:3.4.1 报名考生按照招生办公室的要求进行报名,提交必要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3.4.2 考核高校会根据招生标准和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和考核,包括面试、文化课成绩等。
2010-2011《招生考试之友〉的通知
关于征订2011-2012学年度《招生考试之友》和高招参考资料的通知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之友》由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主管主办,是我省唯一为考生提供信息服务的专刊。
该刊以宣传招生考试政策、推进招生考试改革、交流招生考试经验、探讨教学疑点难点、传递招生考试信息、促进素质教育发展、全心全意为广大读者服务为办刊宗旨。
为最大限度的帮助考生解决学习中的难题,为考生填报志愿提供有效的指导,我们还编辑了多种使用性强的资料供考生订阅。
现将相关征订事宜通知如下:一、普通高招系列栏目《招生考试之友》普通高招系列计划出版18期,文科、理科分开征订。
其中常刊7期(不分文科理科),《专业目录》11期(分文科理科征订,价格相同),每期定价4.00元,每套定价80元,不破订。
2011年出版2期(11月25日、12月25日),2012年出版16期,其中常刊5期(1月25日、3月10日、4月10日、4月25日、5月10日),6月初出版《专业目录》11期。
二、普通中招系列栏目《招生考试之友》普通中招系列栏目是集中招政策性、考试指导性、知识新颖性、教学针对性于一体的一个系列栏目。
2011-2012学年度计划出版6期,其中常刊4期,每期定价4.00元,共计16.00元。
中招专业目录2期(省属中专及五年制招生计划),凡征订常刊者免费赠送。
出版日期分别为2011年12月10日、2012年1月10日、2012年3月25日、2012年5月25日,中招前后出版《专业目录》。
征订对象:以2011-2012学年初中高年级在校生为主。
三、高考模拟试题集根据广大考生和部分中学教师的要求,在2011年赠阅高考模拟试题集的基础上,报刊社召集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郑州九中等多位特级教师联合编辑了2011-2012年度高考模拟试题集。
其中有不少教师都是河南省高中教学学科带头人和国家级骨干教师,对指导考生高考有丰富经验。
该书结合历年高考趋势,根据最新的高考大纲导向和要求编写,较好的体现了新课标的理念,是比较清楚、权威、准确表达新课标要求的高考各科试题集。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电话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电话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河南省在各级各类教育机构招生工作的权威机构。
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帮助下,学生和家长可以获取到相关教育政策和招生政策的最新信息,并获得一站式的招生服务。
如果您有关于河南省教育招生方面的问题,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1.电话联系想要联系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通过电话联系。
招生办公室设有专门的咨询热线,工作人员会耐心解答您的问题。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电话为XXXXXX(请注意,这里的电话号码只是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拨打正确的电话号码),您可以随时拨打该电话号码咨询您关心的问题。
2.电子邮件联系如果您有较为复杂或者详细的问题,或者希望提供相关材料或文件,您也可以选择通过电子邮件与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联系。
将您的问题或者资料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招生办公室的官方邮箱,工作人员会尽快与您联系并回复您的邮件。
请确保您将邮件发送至正确的邮箱地址,以确保您的信息能够顺利送达。
3.在线咨询除了电话和电子邮件联系,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还提供在线咨询的服务。
您可以通过招生办公室官方网站上的在线咨询系统或者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留言功能与招生办公室进行实时的在线交流。
这种方式方便快捷,可以及时获得解答,同时也能方便记录对话内容,便于双方的核对。
无论您选择哪种联系方式,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都会竭诚为您提供帮助。
在咨询的过程中,请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和问题描述,以便工作人员更好地理解您的情况并给予专业的解答。
另外,为了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解和延误,请确保您提供的联系方式是正确和可靠的。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保护。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您了解和解决河南省教育招生相关问题的重要窗口,无论您是考生,还是家长,亦或是教育工作者,招生办公室都会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
在您遇到问题或者困惑时,不妨拨打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电话,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服务平台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服务平台一、引言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服务平台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学校和家长,在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一个在线平台。
该平台旨在提供全方位、高效率、便捷的服务,帮助考生了解招生政策、报名信息、考试安排等相关内容,解决考生报名和录取过程中的疑问和困惑。
二、平台功能1. 招生政策查询该平台提供了一系列的招生政策查询功能,包括高考政策、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职业教育招生政策等。
考生可以通过输入关键词或选择相应的分类,快速获取到相关政策和规定,从而更好地了解高考和招生入学的要求。
2. 报名信息查询考生可以通过该平台查询到当前年度的各类报名信息,包括高考报名、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职业教育招生报名等。
平台提供了在线填报报名信息的功能,考生只需按照提示步骤填写个人资料和志愿选择,即可完成报名过程。
3. 考试安排查询平台提供了全年度的考试安排查询功能,包括高考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信息等。
考生可以通过输入个人报名号或选择考试科目,快速查询到自己所需的考试安排信息,方便了解考试时间和考场地点。
4. 成绩查询平台提供了高考成绩查询功能,考生可以通过输入个人考号和密码,查询到自己的高考成绩。
成绩查询结果准确、及时,考生可以及时了解自己的考试成绩,为后续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提供参考依据。
5. 志愿填报平台提供了在线志愿填报功能,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成绩和兴趣填报志愿顺序。
平台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匹配的录取方案和分数线预测,帮助考生更好地进行志愿选择,并实时提供志愿填报的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
6. 录取查询平台提供了录取查询功能,考生可以通过输入个人考号和密码,查询到自己是否被录取,并了解到录取学校、专业和录取层次等相关信息。
录取查询结果准确、及时,方便考生了解录取结果,为后续的学校报到和入学手续办理提供指导。
7. 常见问题解答平台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的功能,包括报名流程、志愿填报、成绩查询等方面的问题。
河南单招招生章程
河南单招招生章程河南省单独招生高考章程一、总则为了加强高考招生的公平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足高中学生多样化人才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招生计划根据高中学生的学科特长和背景,每所高校在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单独招生计划,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招生对象1.高中阶段在校学生,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特长或某一特定学科突出者。
2.在校高中学生应届毕业生,其中考试成绩优异,取得各类比赛或项目的省市级以上表彰及科技创新项目奖励者。
3.其他满足条件的高中学生,如有补充计划的可参加专项考试。
四、考试科目接受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母校组织的语文和数学统一的考试,并选择1至2门相关的实测学科,文化课满分为160分,作品评价及面试部分满分为40分。
五、评价方法除了母校组织的语文和数学统一考试成绩的使用外,其他成绩采取等比例加权处理,最终评定成绩排名。
六、招生录取1.按照各招生单位的单独招生计划及评审结果进行录取。
2.遵循德育为先、综合素质评价的原则进行选拔。
3.其他招生录取的方式由招生单位自主制定并公布。
七、录取程序1.根据招生计划,进行预审、初审、复审、面试等程序。
2.选拔对象所在的中学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应向招生单位出具有关考试成绩和学业情况等相关资料。
3.招生单位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八、资格审核被拟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九、其他1.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招生单位制定的招生章程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归省招生办公室。
3.本章程中未尽事项,由省招生办公室解释。
河南高考地方农村专项要求和流程
河南高考地方农村专项要求和流程一、考试政策河南省高考地方农村专项招生政策是省级统一组织、县级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农村专项考生分别按规定参加高考。
参加高考的地方农村专项考生须同时参加文化统一高考的全省统一考试。
高考总分100分,地方农村专项招生分20分,取消提前批次(插班生集中志愿)招生。
高等学校招收的地方农村专项生,在人数上不得低于学校招生总人数的两到五成。
二、招生对象参加河南省地方农村专项招生的考生,应符合《关于做好2018年河南省高考地方农村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专〔2018〕1号)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1.在县级行政区的农村户口、城市户籍非农业人口随迁子女、城市户口非农村人口随迁子女,从初中毕业后连续三年以上在县级行政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接受过学历教育的普通高中阶段学校中新课程改革以来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或者家庭户口在县级行政区内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以及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新课程改革以来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毕业的考生;2.具备与地方极少数民族考生同等政策待遇的民族成份的考生。
三、考生资格地方农村专项考生有以下基本资格:1.坚持全日制为主,同时可兼顾其他形式的就学方式,并有切实可行的改进办法;2.家庭经济困难,在县级行政区内计生办公室认定的农村低保户、特困人员家庭、农村五保户家庭;3.有成绩并取得一定学业水平;4.无法承担学习和生活费用,无法继续完成学业,且能提供相关证明。
四、报名流程1.考生须按照《河南省2017年高考报名须知》的有关规定及时参加报名;2.县招办根据县内地方农村专项招生计划,组织考生报名工作;3.考生须参加县内地方农村专项招生统一报名,按照考生报名申请指南提供的报名条件进行报名;4.报名时需提供县内地方农村专项招生有关政策的文件、材料、学籍证明、家庭经济情况等证明材料;5.通过审核后,由县招生办向县教育局提交报名名单;6.县教育局按照学籍电脑一对一《明细表》采集信息,申报上级招生办报名表。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普通和成人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是省教育厅领导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下面是的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欢送大家查询!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学司[xx]7号《关于做好xx年局部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我校xx届具有保送生资格学生的认定方法如下。
(一)必须是郑州外国语学校xx届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身体安康,综合素质好。
(三)在河南省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科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必须有6科到达A等,其余学科不低于B等。
凡符合根本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根据高中三年的学习成绩名次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即其中高一期末成绩名次进入教育部规定保送名额范围的占20分,高二期末成绩名次进入教育部规定保送名额范围的占20分,郑州外国语学校高三保送生推荐摸底考试成绩名次进入教育部规定保送名额范围的.占60分(凡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中进入国家冬令营,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全年级优秀的学生,其高三成绩按60分计)。
假设资格认定排序的末位出现并列,那么按照以下顺序依次确定:1、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班干部;2、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班干部;3、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全优;4、学科顺序,依次按照高三保送生推荐摸底考试的英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
在郑州市教育局纪委和根底教育处的全程监视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周密、严格的原那么进行以下工作。
(一)成立xx届保送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生家长监视委员会。
(二)认真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登分等工作。
(三)公示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承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视。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备案。
(五)参加高校组织的考查审核。
(六)向省招办上报保送生录取。
经省招办批准后,凡被高等院校确定录取的学生,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进入高校学习。
河南省2020年高考报名收费标准(附报名注意事项)
河南省2020年高考报名收费标准(附报名注意事项)一般来说,高考报名是有缴费环节的,每个省市缴费是有明文规定的,每一科需要缴纳多少都是有条例约束的,大家在报名的时候可以了解一下,缴费是在网报的重要步骤。
小编整理了河南省2020年高考报名收费标准!河南省2020年高考报名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官方公告)继续执行河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豫价费字〔2000〕145号)、河南省财政厅(豫财预外字〔2000〕21号)、河南省教育委员会(豫教财字〔2000〕59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08〕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即报名考试费每生75元。
除上述费用外,其中报考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体育术科考试费50元,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每个艺术专业类别的专业省统考考务费100元。
考生报名考试费由县(市、区)招办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缴省招办。
其中: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试费统一先按每个考生一个类别缴纳(100元/人),统一网上支付;如考生报考2个或2个以上类别,待考试类别信息汇总后,需补缴的余款由县区招办代收后通过管理系统网上支付交省招办。
各地要严格按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多收费、乱收费或搭车收费。
体检收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河南省2020年高考报名注意事项1.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同时符合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一报考,不得兼报(对口招生报名文件另发)。
同时具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的,必须注销其中一个学籍,方可报名。
2.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包括美术类、音乐类(分声乐和器乐,考生任选其一)、编导制作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演类和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和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考生须选择其中至少一类报考。
音乐、美术、书法、编导制作类之间不得兼报;在报名考试时,这四类中任意一类均可与其余艺术类兼报,其余艺术类之间也可兼报,但报志愿时只能选报一类。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的通知》(豫招普[2019]40号)对艺术类招生考试办法进行了调整和改进,各地在安排工作和宣传时要严格依据文件规定进行。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
佚名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1995(000)012
【摘要】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机构编制方案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发[1994]16号),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省教委领导。
一、主要职责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是省政府负责普通和成人教育招生工作的办...
【总页数】2页(P29-30)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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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T证书可免考计算机课程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文件
豫招自〔2001〕17号
关于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问题的通知
各省辖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全国考办《关于高教自考中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考委办[2000]68号)和《关于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考委办[2001]8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计算机应用基础和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两门课程的免考问题作如下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级别证书者,以及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计算机基础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二、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河南省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招生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参加制订我省中等及以上教育招生考试的有关政策编制讨论生培育机构、一般高校、成人高校招生专业名目和省部属中专招生来源计划负责讨论生、一般高校(含专升本及职业中专毕业生升入一般专科)、成人高校和省部属一般中专、成人中专招生考试和新生录用工作负责高等教育、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当学历文凭考试及全国其它考试工作,负责一般高中会考考务工作承当电大注册视听生考试等学历达标考试和计算机、英语等级考试及各类专业证书考试的命题、考试、评卷工作负责高校远程网上录用的管理和实施一般高校招生考试科目改革工作等[1]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部门设置综合处科技信息处一般高等教育招生处成人教育招生处一般中专招生处和高中会考处自学考试处综合处综合处协调省招办的重要事务工作;把握招生考试的状况及工作动态;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支配;承当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联络、财务、后勤、保卫、保密、档案、信访、人事、劳开工资、计划生育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科技信息处负责各类招生考试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各类招生考试信息的采集、管理、分析、运用工作;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理论讨论和调查分析;承当网上招生录用的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和计算机阅卷工作。
一般高等教育招生处负责一般高等教育的本、专科招生和一般高校、科研单位讨论生招生工作;编制有关招生专业名目;实施高考科目改革;组织有关招生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及录用工作。
本科补录院校名单:。
成人教育招生处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成人中等专业教育的招生和省部署成人中专的招生管理工作,指导市属成人中专的招生工作;组织有关招生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和录用工作。
中专招生和高中会考负责一般中专的招生工作和一般高中会考考务工作;编制省部署一般中专的招生来源计划;负责省部属一般中专招生的报名、考试、录用管理工作,指导市属一般中专的招生工作;参加制订高中阶段招生和高中会考的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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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文件
豫招成[2005]23号———————————————————————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郑州铁路局招生办公室,各(成人)高等学校:
成人高校自1986年实行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以来,全省招生战线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与经济进步为己任,在为成人高校选拔合格新生、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以及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为了进一步做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激发成人高校招生战线全体同志的工作热情,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推荐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教学司[2005]28号)精神,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荐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先进集体的推荐范围为省、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郑州铁路局招生办公室,(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全国先进个人的推荐范围为在上述单位或机构专职从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在编人员。
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由省推荐委员会分别在各单位推荐的全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选拔。
二、推荐条件
1、先进集体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成人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立足于为广大在职从业人员和地方经济服务,招生考试行为规范,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2)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人员编制、经费、设备、基本建设等满足工作需要。
(3)考试环境综合治理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4)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报送各类统计信息数据准确、及时,高质量地完成招生各环节的具体工作。
(5)积极开展招生管理改革研究,努力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成绩突出。
2、先进个人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成人高校招生的政策、规定,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成绩突出。
(2)与时俱进,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加改革实践和科研
活动,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能力,为本地区、本部门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3)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工作中无个人责任事故;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团结同志。
(4)从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时间一般应满3年。
三、推荐办法
1、推荐机构
省招办成立推荐委员会,由省招办有关处室及成人高校、省辖市招办代表组成。
推荐委员会下设推荐办公室(设在省招办成招处)。
省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省辖市招办及高等学校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的材料进行评审。
各省辖市招办、高等学校要成立推荐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市、本单位的推荐工作。
2、推荐比例
各省辖市招办可推荐1-2个市、县(市、区)招办为先进集体;推荐先进个人的总人数不超过本市成人高校招生机构在编招生工作人员的5%。
各高等学校均可申报先进集体,并推荐先进个人1人。
3、推荐程序
(1)先进集体:省辖市招办负责本市先进集体的推荐和材料上报工作,高等学校的申报材料直接报省推荐办公室。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须填写《参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
表》(附件一)一式十份。
(2)先进个人:省辖市、县(市、区)推荐的先进个人由省辖市招办根据推荐比例进行推荐并向省推荐办公室上报先进个人推荐材料;高校招生机构推荐的先进个人材料,直接报省推荐办公室。
被推荐的先进个人须填写《参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二)一式十份。
各省辖市招办、高校招生机构在上报先进材料的同时,要认真填写《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机构状况调查表》(附件三)和《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人员状况调查表》(附件四)一式二份。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等上报材料于11月30日前报省推荐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
省推荐办公室根据上报的推荐材料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提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名单,报省推荐委员会批准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学生司推荐。
四、有关要求
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高等学校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制定推荐细则,严格推荐程序,实行公示制度,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各地还要注意将表彰工作与纪念成人高招统考20周年的其它活动有机结合,总结成人招生改革发展经验,弘扬正气,鼓舞士气,增进团结,为成人招生改革和发展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而努力奋斗。
附件:
一.参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二.参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三.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机构状况调查表
四.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人员状况调查表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参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参评单位名称:(盖章)负责人:
注:此表中“本单位”可为省辖市、县(市、区)招办,也可为(成人)高等学校。
附件二:
参评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附件三:
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机构状况调查表
省辖市招办或(成人)高等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字):填表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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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河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机构人员状况调查表
省辖市招办或(成人)高等学校(盖章)负责人(签字):填表人: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