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三)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2013年版
标准条款及其名称重点词可调托撑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设置立杆接长建筑施连墙件间距工扣件剪刀撑间距式钢管横向斜撑脚手架架体拆掉安全技架体拆掉术规范扣件质量︵JGJ安全生产常用有关规范、标准强迫性条则条文内容可调托撑受压承载力设计值不该小于40KN,支托板厚不该小于 5 ㎜。
主节点处一定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禁止拆掉。
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一定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伸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该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该小于500mm。
单排、双排与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纳搭接处,其余各层各步接头一定采纳对接扣件连结。
张口型脚手架的两头一定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该大于建筑物的层高,而且不该大于 4m。
高度在 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一定在外侧两头、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出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张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头均一定设置横向斜撑。
单、双排脚手架拆掉作业一定由上而下逐层进行,禁止上下同时作业;连墙件一定随脚手架逐层拆掉,禁止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掉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掉高差大于 2 步时,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卸料时各构配件禁止投掷至地面。
扣件进入施工现场应检查产品合格证,并应进行抽样复试,技术性能应切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 GB15831的规定。
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优选,有裂痕、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禁止使用。
130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装与拆掉人员一定是经查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架子工应持证上岗。
持证上岗︱2011︶钢管打孔架体荷载架体荷载安全使用安全使用钢管上禁止打孔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切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
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沙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禁止悬挂起重设备,禁止拆掉或挪动架体上安全防备设备。
满堂支撑架顶部的实质荷载不得超出设计规定。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
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引言建设工程是指建筑物、构筑物、土木工程、交通工程等在一个特定地点进行的工程活动。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各国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条文,以规范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过程。
本文将概述一些建设工程中常见的强制性条文。
设计阶段1. 设计资质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设计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以保证设计质量和安全性。
设计资质的要求可以包括以下方面:•设计单位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设计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设计单位需要有一定的设计项目经验。
2.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需要按照强制性条文的要求编制设计文件,以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工作。
设计文件的编制要求包括以下内容:•设计方案的编制,包括建筑方案、结构方案、给排水方案等;•施工图纸的编制,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设备选型和布置图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技术规范的编制。
施工阶段1. 施工许可要求在施工阶段,施工单位需要获得相应的施工许可证,才能进行施工活动。
施工许可要求可以包括以下方面:•施工单位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执照;•施工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管理计划;•施工单位需要提供相关的施工保证金。
2. 施工质量控制要求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施工单位需要按照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以下内容:•施工单位需要制定质量控制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材料的质量检验和试验;•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施工质量的抽查和监督检验。
验收阶段1. 验收标准和程序要求验收阶段是判断建设工程是否合格的重要环节。
根据强制性条文的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建设工程需要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建设工程需要经过初验、竣工验收和终验等程序;•建设工程需要进行各项试验和检测,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2. 验收结果的处理要求验收结果的处理是最终判断建设工程是否合格的重要环节。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5.1.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
卫生间地面和局部墙面应有防水构造。
5.1.5外窗窗台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低于0.9m时,应有防护设施。
室内楼梯栏杆水平段长度大于0.5m,栏杆扶手距楼面、地面的净高不应低于1.05m。
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之上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10m。
阳台栏杆应有防护设施。
防护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5.1.6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局部净高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使用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
5.2.2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1.05m;七层及七层之上不应低于1.10m。
栏杆应防止攀登,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0.11m。
5.4.1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
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采取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措施。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P.9。
(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0.45m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10.3窗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窗扇的开启形式应方便使用,安全和易于维修、清洗;2、当采用外开窗时应加强牢固窗扇的措施;3、开向公共走道的窗扇,其底面高度不应低于2m;4、临空的窗台低于0.8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护高度由楼地面起计算不应低于0.80m;5、防火墙上必须开设窗洞时,应按防火规范设置;6、天窗应采用防破碎伤人的透光材料;7、天窗应有防冷凝水产生或引泄冷凝水的措施;8、天窗应便于开启、关闭、固定、防渗水,且方便清洗。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筑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 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或 已淘汰的材料。
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和行 业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 质和资格,严禁无证施工。
建筑设备与系统
STEP 02
STEP 01
建筑设备与系统应符合国 家现行标准,并应满足建 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要 求。
STEP 03
门检查并责令整改,最终消除了安全隐患。
案例三:某公共建筑项目
总结词
严重违反强制性条文
VS
详细描述
某公共建筑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严重 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例 如,在建筑结构方面,存在未按要求使用 合格材料、偷工减料等问题,导致建筑物 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相关部门对该项目 进行了严厉处罚,并责令停工整改。
跨国合作项目
积极参与跨国合作项目, 共同制定国际工程建设标 准,推动全球工程建设行 业的进步。
人才培养与交流
加强国际工程建设标准领 域的人才培养和交流,提 高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整 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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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02
强制性条文内容
建筑结构设计
结构设计必须满足安全、耐久、 适用和经济的原则,并应符合 现行国家和行业的标准、规范 和规程。
结构设计应考虑地震、风荷载 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并采取相 应的抗震、抗风等措施。
结构设计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 功能和荷载分布,合理选择结 构形式和布置。
建筑材料与施工
Part
03
强制性条文的执行与监督
执行机构与职责
执行机构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强 制性条文的执行,包括制定实施细则、 监督检查和处罚等。
职责
202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部分
202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
工程部分
导言
这份文档是关于202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内容的说明。
这些条文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各个方面,包括设计、材料、工艺、工程质量等,以确保建筑项目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同时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 结构设计应当确保建筑的安全、经济、美观和适用性;
- 设备与管道布置合理、便于维修与保养;
- 空气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 防水、防潮、防火等设计要求得到充分考虑。
施工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应当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以下要求:
- 施工前应当进行详细的设计方案论证和风险评估;
- 施工中应当合理选择材料与工艺并实施相应的施工措施;
- 工程验收前应当进行质量检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管理要求
建筑工程管理应当规范、合规、透明,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
-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项目管理;
-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
- 工程质量问题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处理,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建筑安全使用期限。
结论
2023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部分规范了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旨在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和工程施工的安全可持续性。
建议建筑工程从业者充分了解并遵守这些条文要求。
常用建筑施工用标准规范规程
—
规范合用于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工程构造、设备及管道旳焊接目视检验工作
37
公路
JTG B01-2023
公路工程技术原则
其他
JTG 001-97
本原则合用于新建和改建公路
38
JTGF 80/1-2023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估原则
其他
—
—
39
地标
构造
DBJ01-1-92
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评估原则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规范
其他
16
GB 50204-2023
GB 50204-2023(2源自23版) 混凝土构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纸质、其他
GB 50204-92
17
国家
主体构造
GB 14902-2023
预拌混凝土
其他
—
18
GB 50119-202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纸质
—
19
GB 146-90
土工试验措施原则
纸质
—
—
14
装饰
GB 50224-95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验收原则
纸质、其他
GB 50224-2023
分为块材、沥青类、水玻璃类、硫磺类、树脂类、氯丁胶乳水泥砂浆类、涂料类及耐酸陶防腐蚀材料
15
国标
环境保护
GB//T 50121-2023
建筑隔声评价原则
其他
—
16
GB50189-2023
一般混凝土
力学性能试验措施原则
纸质、其他
GBJ81-85
—
7
GB/T 50107-2023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估原则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大全
《工程质量验收》类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大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
本文内容是小编收录的《工程质量验收》类规范、规程等强制性条文。
内容仅供参考,强条内容以正式版本为准。
整理收集不易,如果对大家有帮助请将本规范大全分享给身边行业朋友。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 B50207-20123.0.6 屋面工程所用的防水、保温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产品质量应由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3.0.12 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雨后观察或淋水、蓄水试验,不得有渗漏和积水现象。
5.1.7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表观密度或干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2.7 瓦片必须铺置牢固。
在大风及地震设防地区或屋面坡度大干100%时,应按设计要求采取固定加强措施。
注:1.工作压力P对蒸汽锅炉指锅筒工作压力,对热水锅炉之锅炉额定出水压力; 2.铸铁锅炉水压试验同热水锅炉;点击>>工程资料免费下载 3.非承压锅炉水压试验为0.2MPa,试验期间压力应保持不变13.4.1 锅炉和省煤器安全阀的定压和调整应符合表13.4.1的规定。
锅炉上装有两个安全阀时,其中的一个按表中较高值定压,另一个按较低值定压。
装有一个安全阀时,应按较低值定压。
13.4.4 锅炉的高低水位报警器和超温、超压报警器及联锁保护装置必须按设计要求安装齐全和有效。
13.5.3 锅炉在烘炉、煮炉合格后,应进行48h的带负荷连续试运行,同时应进行安全阀的热状态定压检验和调整。
13.6.1 热交换器应以最大工作压力的1.5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0.4MPa。
建筑工程强制性条文
工作 标准
基本 试验 标准
现场 检测 标准
5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特点
1、新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仅规定合格标准, 取消了优良指标
修订后的标准规范强调参与建设工程活动各方, 对质量的判定和认同,使得大家站在同一水准和同一 尺度。质量指标只有一个,无论是谁都可以根据这个 标准来鉴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结果也只有一个,要 么通过验收,要么通不过验收。验收规范不仅是施工 单位必须达到的施工质量指标,也是建设单位(监理 单位)验收工程质量必须遵守的规定,同时也是质量 监督机构解决施工质量纠纷时仲裁的依据。
1
(5).《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 代替GB50205--95、GB50221--95;
(6).《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代替GBJ206--83; (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代替 GB50207--94; (8).《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代 替GBJ208--83; (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2002 代替GB50209--95; (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 2002 代替GBJ210--83;
7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特点
4、新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加强了施工过程 中间的检测
增加了一些测试项目,验收用数据说话,对原有 的质量评定情况、质量控制和观感检查进行了充实, 增加了见证检验资料的审查(获取检测数据需要有第 三方人员监督)、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抽查,这样 避免了数据弄虚作假。
8
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理
13
违反强制性标准的处罚
3、第七十七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 理单位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 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 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 4、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 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汇编《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3 基本规定3。
0。
3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5。
0.4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0.7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6.0。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6.0。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0.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4 地基4.1.5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顶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
建筑施工常用标准规范规程大全(修订)
其他
5.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9版)
其他
6.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9版)
其他
应用情况简介
1 / 74
二、常用建筑施工用标准(土建类)
序号 类别
标准号
名称
保存 载体
1.
GB 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纸质、 其他
2.
GB/T 50375-200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
纸质、其他 GB 50204-92
18.
GB 14902-2003 预拌混凝土
其他
—
19.
GB 50119-2003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纸质
—
20.
GB 146-90
粉煤灰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
其他
—
21.
GB 50496-2009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
其他
—
22.
GB50003-2011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适用范围为新、老砌体结构工程的砌体强度及砂浆强度的检测
10.
GB 50145-2007 土的分类标准
其他
—
—
11.
GB 50252-2010
工业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 标准
其他
—
12.
JGJ/T222-2011 建筑工程可持续性评价标准
—
13.
GB/T50123-1999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纸质
—
—
DBJ 01-53-2001
聚合物改性沥青复合胎防水卷材 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纸质
—
为限制使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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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非强条,实用性强)石材幕墙的物理性能和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该幕墙工程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平面位移性能 等检测报告(开放式幕墙不做四项物理性能检测),非透明幕墙节能设计计算书。 8.2.6 (非强条,实用性强)石材幕墙金属挂件与石材间粘接固定材料应选用干 挂石材用环氧胶粘剂,不应使用不饱和聚酯类胶粘剂或云石胶。检查方法:核查 干挂石材用环氧胶粘剂复验报告。 8.2.7 (非强条,实用性强)石材幕墙所使用的密封材料应符合《建筑幕墙》 GB/T 21086 的规定,对面材的污染程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标准规范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石材耐污染性能检测报告。 8.2.10 (非强条,实用性强)石材幕墙四周、墙角、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 连接节点、各种变形缝,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与主体结构之间应用螺栓连接, 横梁两端与立柱之间不宜同时焊连接。 8.2.11 (非强条,实用性强)石材幕墙背栓与板材连接的抗拉、抗剪承载力应 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核查背栓与板材连接的抗拉、抗剪承载力检测报告。
第 3 页 共 14 页
应能够承受幕墙传递的作用。 5.6.1 硅酮结构密封胶应根据不同的受力情况进行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在 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 其强度设计值 f1 , f1 应取为 0.2N/mm2;在永久荷载作用下,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拉 应力或剪应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强度设计值 f2 , f2 应取为 0.01N/mm2。
十五、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程 DGJ32/J 124—2011
3.1.4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 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 应符合设计要求。 3.1.6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 须符合设计要求。 3.1.7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 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4.1.2 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 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6776 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胶 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4.1.4 除全玻幕墙外,不应在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 5.1.6 采用浮头式连接件的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 6mm,采用沉头式连接件的 幕墙玻璃厚度不应小于 8mm,安装连接件的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其单片厚度 也应符合上述要求。 5.1.7 玻璃之间的空隙宽度不应小于 10mm,且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嵌缝。 6.1.3 全玻幕墙玻璃肋的截面厚度不应小于 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100mm。 6.2.7 玻璃注胶胶缝要求:采用胶缝传力的全玻幕墙,其胶缝必须采用硅酮结 构密封胶。 8.2.1 (非强条,实用性强)石材幕墙采用的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和组件以及 表面处理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核查材料、 五金配件、构件和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材料的 复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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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报告。 7. 2.1 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代号、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编号、出厂 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水泥的强度、安定性和凝 结时间进行检验,检验结果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等的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 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代号、同一强度等 级、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 袋装不超过 200t 为一批,散装不超过 500t 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 次。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7.4.1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验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 在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检查数量: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 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 100 盘且不超过 100m3 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 作班拌制不足 100 时,每 200m3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 一组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10.2.3 (非强条,实用性强)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 下列文件和记录: 1 设计变更文件; 2 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3 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 4 混凝土、灌浆料的性能检验报告; 5 钢筋接 头的试验报告; 6 预制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安装验收记录; 7 预应力筋用锚 具、连接器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8 预应力筋安装、张拉的检验记 录; 9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及预应力孔道灌浆记录; 1 0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 1 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1 2 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 1 3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1 4 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1 5 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 6 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十七、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DGJ32J07-2009
3.2.3 铝合金门窗主型材的壁厚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除压条、扣板等需要弹
第 5 页 共 14 页
性装配的型材外,门用主型材主要受力部位基材截面最小实测壁厚不应小于 2.0mm , 窗 用 主 型 材 主 要 受 力 部 位 基 材 截 面 最 小 实 测 壁 厚 不 应 小 于 不 应 小 于 1.4mm。 4.10.4 (非强条,实用性强,质监站必查)高层建筑不得使用外平开窗(包括 滑撑外平开窗)选用上悬窗时,开启角度不大于 30 度。 4.10.5 铝合金推拉门、推拉窗的扇应有防止从室外侧拆卸的装置。推拉窗用 于外墙时,应设置防止窗扇向室外脱落的装置。 6.2.10 外门窗在砌体上安装时,严禁使用射钉。 8.1.2 外窗应按地区类别对下列性能进行复试,复试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三)
(未作标注的均为强制性条文)
十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2015
4.1.2 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 应满足承载力、 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 屈服强度、抗 拉强度、伸长率、弯曲性能和重量偏差检验,检验 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 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5.2.3 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 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 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 或 HRBF500E,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拉强度 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 于 1.25; 2 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 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 于 1.30; 3 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 9%。 检查数 量: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抽样检验报告。 5.5.1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检查 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1.3 (非强条,实用性强)本条规定了预应力张拉设备的校验和标定要求。张 拉设 备(千斤顶、油栗及压力表等)应配套标定,以确定压力表读数与千斤顶 输出力之间的关系曲线。这种关系曲线对应于特定的一套张拉设备,故配套标定 后应配套使用。当使用过程中出现反常现象或张拉设备检修后,应重新标定。 6.2.1 预应力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 件作抗拉强度、 伸长率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标准的 规定。 检查数量:按进场的批次 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条文说明:预应力筋是预应力分项工程中最重要的原材料,进场时应根 据进场 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检验批,进行抽样检验。由于各厂家提供的预 应力筋产品合格证内容与格式不尽相同,为 统一及明确有关内容,要求厂家除 了提供产品合格证外,还应提 供反映预应力筋主要性能的出厂检验报告,两者
十四、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 133-2013
3.1.3 硅酮结构密封胶和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建筑密封胶 作为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 3.6.8 幕墙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和硅酮结构密封胶,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 进行与其相接触的有机材料的相容性试验以及与其相粘接材料的剥离粘接性试 验;对硅酮结构密封胶,尚应进行邵氏硬度、标准条件下拉伸粘接性能试验。 5.5.1 建筑幕墙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支承幕墙的主体结构、结构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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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合并提供。抽样检验可仅作预应力筋抗拉强度与伸长率试验;松弛率试验 由 于时间较长,成本较高,同时目前产品质量比较稳定,一般不需 要进行该 项检验,当工程确有需要时,可进行检验。 6.2.8 (非强条,实用性强)预应力成孔管道进场时,应进行管道外观质量检查、 径向刚度和抗渗漏性能检验,其检验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管道外观应 清洁,内外表面应无锈蚀、油污、附着 物、孔洞;金属波纹管不应有不规则褶 皱,咬口应无开裂、脱扣 ;钢管焊缝应连续;2 塑料波纹管的外观应光滑、色 泽均勻,内外壁不应有气 泡、裂口、硬块、油污、附着物、孔洞及影响使用的 划伤; 3 径向刚度和抗渗漏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 料波纹管》JT/T529 或 《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 纹管》JG225 的规定。 检查数 量:外观应全数检查;径向刚度和抗渗漏性能的检查数量应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 的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6.3.1 预应力筋安装时,其品种、规格、级别和数量必须符合 设计要求。 检 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6.4.2 对后张法预应力结构构件,钢绞线出现断裂或滑脱的数量不应超过同 一截面钢绞线总根数的 3%,且每根断裂的钢绞线断丝不得超过一丝;对多跨双 向连续板,其同一截面应按每跨计算。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检查张拉记录。 6.5.2 (非强条,实用性强)灌浆用水泥浆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3h 自由 泌水率宜为 0 ,且不应大于 1%,泌水应在 24h 内全部被水泥浆吸收;2、水泥浆 中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水泥重量的 0.06%;3、当采用普通灌浆工艺时,24h 自由 膨胀率不应大于 6%; 当采用真空灌浆工艺时,24h 自由膨胀率不应大于 3%。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 检查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水泥浆性能试验报告。 6.5.3 (非强条,实用性强)现场留置的灌浆用水泥浆试件的抗压强度不应低于 30mpa。 试件抗压强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组应留取 6 个边长为 70.7mm 的立方体试件,并应标准养护 28d ;2、试件抗压强度应取 6 个试件的平均值; 当一组试件中抗压强度最大值或最小值与平均值相差超过 20%时,应取中间 4 个 试件强度的平均值。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留置一组。 检验方法:检查试件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