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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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量化考核制度(试行)为了更好的促进学生会的工作,实现对各分会、系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提高各分会、系会成员的素质和学生会工作效率,促进各分会、系会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考核制度,各分会、系会必须遵守执行。

第一条各分会、系会考核实行“百分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各项考核总分100分,在此基础上加减分。

第二条每月考核一次,秘书处每月月底将本月考核结果在例会上公布,每学年末进行总结,考核结果由秘书处制表,主席团审

核。该考核将作为学年末“优秀学生会”等评选的重要参考。第三条对该月考核结果有歧义的分会或系会可以在考核成绩公布一周之内向秘书处提出申请,并由主席团调查后给予最后的

决定。

第四条每周主席团例会,迟到每人每次扣2分,旷会每人每次扣4分,请假应当以假条为准,否则按旷会处分,迟到15分钟

亦按旷会处分。

第五条各系干部例会,主席迟到扣2分,其他干部迟到每人每次扣1分,旷会每人每次扣3分,请假应当以请假条为准,否则

按旷会处分,迟到15分钟亦按旷会处分。

第六条总会、分会系会临时会议,迟到每人每次扣1分,旷会每人每次扣2分。

第七条三次旷会直接开除。

第八条各分会、系会主席无故找人代开会议者每人每次扣2分,代开会议人必须是分会或系会主席团成员,若由他人代开扣5

分。

第九条分派到各系、各分会的任务,若有不到者或到场情况不好的,按情况扣1—5分,提前到者加1分,积极完成任务者按情

况加1—3分。

第十条各系举办活动,全院型活动每次加4分,系内活动每次加2分。

第十一条各分会、系会承办总会的活动,举办成功加5分,按活动情况而追加3-5分。

第十二条各系举办活动未按时交资料,以秘书处制定时限为准,每次扣1分,未经分会,直接交与总会者扣2分。

第十三条各分会、系会未按时交秘书处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每次扣2分,所交资料不达标者扣0.5分。

第十四条各系派人到总会、分会办公室帮忙工作者,每人每次加

0.5分,上限依情况而定。

第十五条总会、分会活动不参加者,每次扣5分、表现积极者,按情况加1—5分。

第十六条不积极配合其他系活动者,每次扣4分。

第十七条在活动、节目、纪念日时,未出版面的每次扣2分,版面最优者每次加0.5分(版面以内容创新、健康、整体效果

整洁干净为评定标准)。

第十八条各分会、系会成员有损害学生会形象的行为者每次扣10分,主动检举他人,经查实情况属实者每次加10分。

第十九条如有异常情况发生,经主席团商定后给予决定。

山西工商(职业)学院

学生会主席团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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