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四部委《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部委《关于规范民间借贷⾏为维护经济⾦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民间借贷⾏为维护经济⾦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2018年4⽉16⽇中国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民银⾏各银监局;各省、⾃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局(市场监管部门)、新疆⽣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中国⼈民银⾏上海总部,各分⾏、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各副省级城市中⼼⽀⾏;各政策性银⾏、⼤型银⾏、股份制银⾏,邮储银⾏,外资银⾏,⾦融资产管理公司:为规范民间借贷⾏为,维护经济⾦融秩序,防范⾦融风险,切实保障⼈民群众合法权益,打击⾦融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银⾏业监督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中华⼈民共和国刑法》及《⾮法⾦融机构和⾮法⾦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切实提⾼认识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以暴⼒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各有关⽅⾯要充分认识规范民间借贷⾏为的必要性和暴⼒催收的社会危害性,从贯彻落实全⾯依法治国基本⽅略、维护经济⾦融秩序、保持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度出发,认真抓好相关⼯作。
⼆、把握⼯作原则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多⽅施策、疏堵结合的原则,进⼀步规范民间借贷⾏为,引导民间资⾦健康有序流动,对相关⾮法⾏为进⾏严厉打击,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经济⾦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三、明确信贷规则严格执⾏《中华⼈民共和国银⾏业监督管理法》《中华⼈民共和国商业银⾏法》及《⾮法⾦融机构和⾮法⾦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规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不得设⽴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常业务活动。
四、规范民间借贷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愿互助、诚实信⽤的原则。
民间借贷中,出借⼈的资⾦必须是其合法收⼊的⾃有资⾦,禁⽌吸收或变相吸收他⼈资⾦⽤于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为了更好的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相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具体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全文详情。
为了更好的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相关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具体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全文详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法[2011]3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整体形势良好,但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
为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民间借贷客观上拓宽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实践中民间借贷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使得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难度增加。
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高度重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将其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重要工作内容,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切入点,通过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2023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是()。
A: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B: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C: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D: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正确答案:ABCD2.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时,应该对()采取保护措施。
A:证人B:控告人、被害人C:举报人D:鉴定人正确答案:ABCD3.公检法三部门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应当遵循的法律条文有O等。
A:《刑法》、《刑事诉讼法》B:《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C:《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D:《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正确答案:ABCD4.公安部规定的涉黑涉恶典型案件的类型包括()。
A:非法拘禁B:强迫交易C:寻衅滋事D:开设赌场正确答案:ABCD5.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常见伴生行为(案件)包括()。
A:开设赌场B:强迫卖淫、贩卖毒品C:抢劫、抢夺D: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正确答案:ABCD6.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恶势力的典型案件包括()。
A:非法拘禁B:敲诈勒索、寻衅滋事C:故意毁坏财物D:故意伤害正确答案:ABCDA:摸线索B:打犯罪C:挖保护伞D:治源头、强组织正确答案:ABCD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四个重点突出是指()。
A:突出重点打击B:突出重点地区C:突出重点行业D:突出重点领域正确答案:ABCD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中的一降两升,具体指的是()。
A: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B: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C: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上升D:涉黑涉恶举报数量下降正确答案:ABC10.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本原则有()。
A: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C: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D: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正确答案:ABCD11.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是(),直接责任人是()。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但同时也存在诸多问题,如违规经营、非法集资、高息放贷等。
为了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们决定开展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1.清理整治一批违法违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
2.建立健全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监管长效机制。
3.提高民间借贷市场透明度,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三、工作重点1.严格市场准入。
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实行审批制度,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不得开展业务。
2.加强业务监管。
对民间借贷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利率水平、资金来源等进行监管,严防非法集资、高息放贷等违规行为。
3.规范经营行为。
要求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权益。
4.加大处罚力度。
对违法违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追究刑事责任。
四、具体措施1.开展全面排查。
各级监管部门要对本地区民间借贷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监管档案。
2.加强协同监管。
加强与金融、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3.建立举报制度。
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4.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民间借贷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
5.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
对民间借贷市场进行实时监测,发现风险及时预警,提前介入。
6.建立退出机制。
对不符合条件的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引导其退出市场。
五、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2023年1月-2023年3月):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2.第二阶段(2023年4月-2023年6月):加强协同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3.第三阶段(2023年7月-2023年9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若干措施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06•【字号】内政发〔2017〕78号•【施行日期】2017.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市场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若干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7〕78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引导民间借贷健康有序发展,提升金融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我区农村牧区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农村牧区民间借贷和高利贷问题的认识(一)正确引导、依法规范农村牧区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相互之间资金融通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近年来,我区民间借贷在释放民间资本、调剂资金余缺、帮助群众应急解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借贷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正规金融的有益补充。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充分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正确引导、依法规范,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农牧民的生产生活。
(二)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农村牧区高利贷。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以牟取暴利、索取高额利息为主要目的。
高利贷问题在我区部分偏远农村牧区比较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牧民的生产生活、扰乱了金融秩序、增加了社会安全隐患、阻碍了脱贫攻坚整体进程。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法治化、市场化、群众化为导向,坚持疏堵结合、分步实施、综合施策、属地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采取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工作。
二、增强农村牧区金融供给和服务能力(一)进一步完善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金融机构及农村新型金融组织、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相互补充、合力支持农牧业生产的作用。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
民间借贷最新规定最近,中国政府对民间借贷颁布了一系列新规定,旨在规范和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
这些新规定对于民间借贷市场的发展和健康运作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新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根据新规定,民间借贷是一种正当的经济活动,但借贷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并在合同中明确合同条款、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内容。
这一规定有助于消除市场中存在的“地下钱庄”等非法借贷行为,减少借贷双方的风险。
其次,新规定对于借贷利率进行了限制和规范。
根据新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得超过24%,借款人要求付费的费用也不得超过借款额的1%。
这一规定有助于减少高息借贷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利益。
同时,新规定还鼓励借款人自主选择借贷利率和还款方式,增强了借款人的自主权和选择权。
第三,新规定加强了民间借贷信息的登记和披露。
根据新规定,借贷双方应当在借贷合同中明确借贷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信息,并将这些信息登记在相关机构。
这一规定有助于提高借贷市场的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增加借贷双方的信任和合作。
此外,新规定还对借贷纠纷的处理机制进行了明确和完善。
根据新规定,借贷双方在遇到纠纷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借贷双方的权益,提高借贷市场的公正性和法治化水平。
总的来说,最新的民间借贷规定对于促进借贷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规范了借贷利率和信息披露,完善了借贷纠纷处理机制。
相信通过这些新规定的落实,中国的民间借贷市场将更加规范和稳定,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更好的服务。
民间借贷新规定
民间借贷新规定民间借贷新规定是指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台的针对民间借贷行为的新的法律法规或政策。
针对民间借贷的新规定,往往是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借贷双方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等目的而制定的,其实施对于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制定民间借贷新规定时,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要考虑平衡借贷双方的权益。
一方面,要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高利息、暴力催债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要保护出借人的利益,避免借款人恶意逃废债。
其次,需要考虑维护金融稳定。
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的同时,也要关注金融风险的防控。
对于高风险借贷行为,应加强监管,防止出现金融风险连锁反应,保障金融体系的稳定。
第三,要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可获得性。
应该鼓励金融机构参与民间借贷市场,提供更多的借贷产品和服务,满足市民的融资需求。
同时,可以支持创新金融科技,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利用性。
在民间借贷新规定中,应明确以下方面内容:1. 借贷活动的准入条件。
要规定借贷人的资质要求,如互联网借贷要求平台具有风险防控和信息披露的能力,防范非法集资等行为。
2. 利率和费用的限制。
明确借贷利率的上限,防止高利息贷款的发生。
规定相关费用的合理范围,防止乱收费现象。
3. 借贷合同的规范。
要求明确合同内容,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加强合同的履行和执行。
4. 监管机构的责任和权力。
明确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加强对民间借贷市场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 处理借贷纠纷的程序。
明确纠纷处理的程序和渠道,加强纠纷解决机构的建设,提高借贷纠纷的处理效率。
总之,民间借贷新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借贷双方权益、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定合理的规定,加强监管,可以维护金融稳定,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可获得性,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最高院最新批复:小贷、担保等七类机构不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年利率可达24%
最⾼院最新批复:⼩贷、担保等七类机构不适⽤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年利率可达24%⽇前,最⾼法院发布了《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范围问题的批复》(法释[2020]27号)(以下简称“新批复”),明确了⼩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融组织,因⾦融业务引起的纠纷不适⽤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贷、保理等公司是否适⽤《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民间借贷,最⾼法先后四次颁布规定,分别是1991年8⽉13⽇、2015年9⽉1⽇、2020年8⽉20⽇及2021年1⽉1⽇⽣效的四个版本。
2020年8⽉20⽇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最⾼法将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定为四倍LPR。
这对经地⽅⾦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的⼩贷、融资担保、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公司产⽣了重⼤影响,按照当前⾏业风险及4倍LPR利率的最⾼上限,许多⼩贷公司将⽆法⽣存。
实务中,对经地⽅⾦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的⼩贷、保理等公司是否属于⾦融机构,争议很⼤。
最⾼法做出的(2019)最⾼法民申2218号《民事裁定书》明确认定⼩贷公司适⽤《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因此,在最⾼法本次批复前,各地法院及仲裁机构均将⼩贷等公司的借贷定性为民间借贷,适⽤《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针对上述问题,⼴东省⼈民法院向最⾼⼈民法院请⽰,最⾼法于2020年11⽉9⽇经审委会会议通过《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范围问题的批复》,批复规定:“由地⽅⾦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融组织,属于经⾦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的⾦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该《批复》于2021年1⽉1⽇起施⾏。
最⾼法的批复,终于让争议尘埃落定。
⼆、何为“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法律界对《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规定》约定俗成的简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多元化融资需求,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完善。
与此同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也呈现爆炸式增长,给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近年来,社会上不断出现披着民间借贷外衣,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为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工作的评价、教育、指引功能,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
“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设局者具备知识型犯罪特征,善于通过虚增债权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失联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证据链条闭环,并借助民事诉讼程序实现非法目的。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银行流水等款项交付凭证进行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的真实情况。
有违法犯罪等合理怀疑,代理人对案件事实无法说明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
要适当加大调查取证力度,查明事实真相。
银行有存款可以贷款吗【关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放贷行为的办理意见】
银行有存款可以贷款吗【关于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违法放贷行为的办理意见】我办经常收到关于非正规贷款机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者违法发放贷款的举报件,该类机构实际从事的是经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才可经营的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发放贷款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违法放贷行为,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xx〕10号),明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规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对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将非法发放民间贷款活动的相关材料移送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第四十四条规定“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
另,《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民间融资当事人和担保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典当行、寄售行等机构,不得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不得违法发放贷款”;同时,《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高院集中下发6个涉民间借贷司法建议
本报北京12月6日讯
对于因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或者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上述违法犯罪活动的借贷
关系,依法不予保护。
对于与民间借贷相关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及其他暴力性犯罪,要依法从严惩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注意区分性质不同的违法犯罪行为,真正做到罚当其罪。
“对预扣利息情形的处理,依照合同法第二百条的规定,对于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情形,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这位负责人说。
对于逾期利息的处理,通知的基本精神是:在当事人约定的借期内利息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以借期内的利率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依法予以支持。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自逾期还款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
“然而,民间借贷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交易隐蔽、风险不易监控等特点,容易引发高利贷、中小企业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以及非法集资、暴力催收导致人身伤害等违法犯罪问题,对金融秩序乃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也增加了法院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的难度。”这位负责人说,利息问题是民间借贷中非常重要的问题,各级法院要依法保护合法借贷利息,遏制高利贷化倾向。
最高院集中下发6个涉民间借贷司法建议 坚决打击公务员高利放贷(2011-12-13 10:39:01)转载▼标签: 法律杂谈
大明所曹律师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本网北京12月6日讯 记者袁定波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了解到,为了积极应对当前民间借贷有关问题,最高法制定《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并向有关国家机关和主管部门发出:规范公务员参与民间借贷活动、加强民间借贷规范监管维护经济社会稳定、规范和有条件放开企业间借贷、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规范国有资产转让行为、规范特殊交易登记制度6个司法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0)【发文字号】法释〔2020〕6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0.08.19【实施日期】2020.08.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已于2020年8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法释〔2020〕6号)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决定,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二、将第二条修改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将第三条修改为:“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四、将第五条修改为:“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10.19•【文号】国发〔2015〕59号•【施行日期】2015.10.19•【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地方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但是,当前非法集资形势严峻,案件高发频发,涉案领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样翻新,部分地区案件集中暴露,并有扩散蔓延趋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长期以来,我国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发展,资金需求旺盛,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比较突出,民间投资渠道狭窄的现实困难和非法集资高额回报的巨大诱惑交织共存。
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各类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集中暴露,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
一些案件由于参与群众多、财产损失大,频繁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导致极端过激事件发生,影响社会稳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从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大防范和处置力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开正门、堵邪路,逐步建立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四部门发文规范民间借贷”等6则
“四部门发文规范民间借贷”等6则作者:暂无来源:《共产党员·下半月》 2018年第6期四部门发文规范民间借贷日前,银保监会、央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及“暴力催收”贷款。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但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通知》规定,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七分茶、三叩首”是什么意思老话说的“七分茶”是指斟茶斟酒不可斟满,斟茶以七分为宜。
太多或太少都会被认为不识礼数。
因为斟太少,是不敬;斟太满,杯满水烫不易端杯饮用。
用茶壶斟茶时,应该以右手握壶把,左手扶壶盖。
在客人面前斟茶时,应该遵循先长后幼,先客后主的服务顺序。
斟完一轮茶后,茶壶应该放在餐台上,壶嘴不可对着客人。
所谓“三叩首”,指的是茶间三种叩指:一、晚辈向长辈。
五指并拢成拳,拳心向下,五个手指一路敲击桌面,相当于甘拜下风膜拜礼,一般敲三下便可。
二、同辈之间。
食指中指并拢,敲击桌面,相当于双手抱拳作揖。
敲三下以示尊敬。
三、长辈向晚辈。
食指或中指敲击桌面,相当于点下头便可。
如非常欣赏晚辈,可敲三下。
(摘自中国新闻网)小行星何时再“光临”地球目前已确定的近地天体有13500多颗,同时,每年仍有1500颗近地天体被识别出来。
1908年,一颗小行星撞击西伯利亚地区,随后发生了相当于1000枚原子弹的剧烈爆炸,数百平方公里森林被毁灭,这就是著名的“通古斯大爆炸”。
2002年,一颗直径约10m的小行星坠入地中海,造成与中型核武器爆炸能量相当的爆炸。
2013年初,一颗直径大约18m的小行星在俄罗斯上空爆炸,造成超过4000座建筑受损。
“七分茶、三叩首”是什么意思
56| 2018.06下博采 |陈 红 ch-567四部门发文规范民间借贷日前,银保监会、央行、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及“暴力催收”贷款。
近年来,民间借贷发展迅速,但以暴力催收为主要表现特征的非法活动愈演愈烈,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
《通知》规定,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
(摘自新华网)小行星何时再“光临”地球目前已确定的近地天体有13500多颗,同时,每年仍有1500颗近地天体被识别出来。
1908年,一颗小行星撞击西伯利亚地区,随后发生了相当于1000枚原子弹的剧烈爆炸,数百平方公里森林被毁灭,这就是著名的“通古斯大爆炸”。
2002年,一颗直径约10m的小行星坠入地中海,造成与中型核武器爆炸能量相当的爆炸。
2013年初,一颗直径大约18m的小行星在俄罗斯上空爆炸,造成超过4000座建筑受损。
2015年,欧洲航天局表示,地球附近约有500颗小行星对地球构成潜在威胁,这些小行星将在100年内以数十万分之一的概率造访地球。
2016年,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专门设立新的办公室应对小行星威胁,根据该部门最新观测结果,2135年一颗名为“不死鸟”的小行星将有两千七百分之一的概率与地球相撞,其释放的能量相当于8万枚广岛原子弹。
而离我们时间上较近的“阿波菲斯”小行星将于2029年和地球擦肩而过,并于2036年与地球再次交会,这次与地球相撞概率高达三十七分之一!(摘自《科技日报》)政策法规百科知识“七分茶、三叩首”是什么意思老话说的“七分茶”是指斟茶斟酒不可斟满,斟茶以七分为宜。
太多或太少都会被认为不识礼数。
夏寿凤与刘文军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夏寿凤与刘文军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江苏省淮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08【案件字号】(2020)苏08民终13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月娥岳玥朱佩【审理法官】朱月娥岳玥朱佩【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夏寿凤;刘文军【当事人】夏寿凤刘文军【当事人-个人】夏寿凤刘文军【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夏寿凤【被告】刘文军【本院观点】夏寿凤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权责关键词】自行和解申请撤回上诉【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夏寿凤以双方自行和解为由于2020年5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夏寿凤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准许上诉人夏寿凤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书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2900元,减半收取1450元,由夏寿凤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02 19:43:43【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原告与被告李海天、刘爱云、太原海天云煤焦有限公司之间多有经济来往,三方于2012年11月10日结算后签订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约定借款本金为1078万元,借款利息为月利息3%。
被告山西海天天宇科技有限公司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写明“截止2012年11月10日至2012年12月10日利息已结清。
”同时被告李海天、刘爱云、太原海天云煤焦有限公司又与原告姚太平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将天宇办公楼第一层、第二层进行抵押。
民间借贷的稽查案例
民间借贷的稽查案例民间借贷是社会中常见的资金流动方式,然而由于其特殊性,也存在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相关部门需要进行稽查和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借贷行为。
本文将以一个民间借贷的稽查案例为例,探讨相关问题。
案例描述:甲某在互联网上发布借贷信息,声称提供低利率、快捷服务的民间借贷。
乙某经过一番了解后,决定向甲某借款。
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乙某借款10万元,年利率10%。
然而,在借款期满后,甲某却以种种理由拒绝偿还本金和利息。
稽查过程:一、勘查证据执法人员首先对借款合同进行勘查,确保其合法合规。
在此案例中,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利率以及双方签字都是有效的证据。
二、询问当事人执法人员约见甲、乙两方当事人,了解双方在借贷过程中的情况。
甲某声称自己遇到了资金问题,无法按约还款,但乙某坚持认为合同应受到履行。
三、调查取证执法人员开展对甲某的调查,了解其借贷行为的真实情况。
通过查阅相关银行流水和通话记录,发现甲某曾多次向他人借贷,并存在隐瞒信息的情况。
四、取证认定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执法人员认定甲某存在借贷欺诈行为,涉嫌非法借贷和故意拖欠债务。
五、制定整改方案执法人员根据调查结果,与相关部门协商制定整改方案。
在此案例中,甲某被要求追缴借款本金和利息,并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
案例启示:1. 强化合同审查: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
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2. 注意隐私保护:借贷双方在进行沟通和交流时,应注意个人隐私保护。
尽量避免透露个人的敏感信息,以防止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3. 增强规范意识:当事人在借贷过程中应增强规范意识,不贪图高额利息而忽略风险。
对于平台发起的借贷,要选择正规、可信的平台,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4. 加强监管和稽查: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的监管和稽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违规的借贷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国考申论热点整理民间借贷有了新规范四条监管红线.doc
2019国考申论热点整理:民间借贷有了新规范四条监管红线_申论热点2019国考申论热点整理:民间借贷有了新规范四条监管红线来源:2018-05-0710:26近日,银、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
《》要求,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为日常业务活动,并划定了四条监管红线。
申论热点独家模拟预测题及详细解析【模拟预测题】【未来是怎样规范开展民间借贷的?请根据《》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严厉打击催收《》提出,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发放民间;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扰等非法手段催收;严厉打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再高利转贷。
对于上述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或涉嫌犯罪的行为,机关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非放民间活动的相关材料移送XX.催收可谓屡见不鲜,此前备受关注的于欢案中就有催收的身影。
该案背后的吴学占犯罪团伙于今年4月12日至14日受审,庭审中公诉人提到,该团伙以、威胁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犯罪活动、违法活动。
以黑护商,为催非法侵入苏银霞住宅,非法拘禁苏银霞、于欢。
此前有专家指出,由于高出国家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往往和花样繁多的债行为关联在一起,滋生**种非法催收手段.催生的行为中,可能涉嫌犯罪的包括非法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借款人低价以房抵债或以物抵债的交易罪等。
校园贷成重点规范对象近年来,校园贷贷等民间借贷问题频发。
此前有报道,有在校学生用照,当违约不还款或面对高额利息无法还款时,放贷人便以公开照为由迫,甚至由此酿成惨剧。
针对这些问题,《》称将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放,发放无指定用途,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行为。
在此之前,校园贷等问题就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比如2017年4月,XX发布《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指出要重点做好校园贷现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禁止向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市规范涉企民间借贷打击非法讨债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市规范涉企民间借贷打击非法讨债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襄阳市人民政府(原襄樊市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9.17•【字号】襄政办函〔2019〕55号•【施行日期】2019.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市规范涉企民间借贷打击非法讨债行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襄政办函〔2019〕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关于全市规范涉企民间借贷打击非法讨债行为的指导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9月17日关于全市规范涉企民间借贷打击非法讨债行为的指导意见为规范涉企民间借贷,打击非法讨债行为,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强化属地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履行打击非法讨债主体责任,对合法民间借贷纠纷要予以引导、化解,对非法讨债行为要依法予以打击。
要明确本辖区内解决涉企民间借贷纠纷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能职责,并对涉企民间借贷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列出帮扶清单,逐一制定“一企一策"解决办法,妥善解决。
二、建立民间借贷纠纷解决协调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涉企民间借贷纠纷议事协调规则,为辖区内的企业提供政府帮扶和化解债务危机的制度保障。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民间借贷协调申请,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应依据债权(务)人申请,组织召开由辖区政府相关部门、债权人、债务人、法律顾问等参与的专题协调会,依据法律、政策和实际情况协调确定偿债方案。
支持、引导、督促债权债务双方按照偿债方案约定的方式、期限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防止因纠纷反复引发矛盾,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如债权债务双方通过协调不能形成一致意见,要依法引导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部 委 :提 高 纳 税 便 利程 度
同 家发 改 委 、工 信部 、财政 部 、中国 人 民银 行 近 日联 合 发 布 《关 于 做 好 2018年 降 成 本 重点 工 作 的 通知 》,提 出尽 快 推 出分行 业 扩大 小规 模 纳税 人 自行 开 具 增 值 税 专用 发 票 试 点 范嗣 等 具 体 改革 措 施 ;研 究推 出 改进 税收 优 惠备 案方 式 、简并 优化 申报表 、建 立 信用积 分制 度等 具体 改 革措 施 。实 施 “互联 网 +税 务 ”行 动 计划 .推行 全 同 统 一规 范 的 电 子税 务 局 ,加 快 实 现 电子与 实体 服务 同质化 。
四部 门联 合 发 文规 范 民 间借 贷行 为
傈 晦会 、公 安挪 、冈 家市 场 监 管总 局 、中 国人 民 银行 等 四部 门 近 [j联 合发 布 《哭 下 范 民 间借 货 行为 维 护 经 济 金融秩 序 有 关
通 》.明 确 打 击 以下 非 法 金融 活 动 :利用 非 法 吸收 公 众 存 款 、变十l{吸收 公众 存 款等 非法 集资 资 金发 放 民间贷 款 ;以故 意 伤害 、 非法 拘 禁 、侮 辱 、恐卟 、威 胁 、骚 扰 等 非法 手 段催 收 贷 款 ;套取 金 融 机 构 货 资 金 ,再 高 利 转 货 :而 向 在 校 学 生 非 法 发 放 债 款 .发 放 无 指 定 刚 途 债款 .喊 以提 供 服务 、销 售 商 品为 名 ,实 际收 取 高额 利 息 (费用 ) 变 发放 贷款 行 为 通 耍求 ,严 禁银 行业 金 融机 构从 业人 员 作为 主 要 战 员战 宴际 控制 人 ,开展 有组 织的 民间借贷 。
《意 见 》提 出 了 推 行 终 身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制 度 的 一 系列 政 策 措 施 一 是 构建 终 身职 业技 能培 训 体系 完 善终 身职 业技 能 培训 政策 和 组 旌 体 系 ;罔绕 就 业 创业 重 点群 体 ,广 泛 开展 就 业技 能 培 训 ;充 分发 挥 企业 主体 作刖 .令 面加 强 企业 职工 岗位 技 能提 升培 训 ;适应 产 业 转 升 级需 耍 ,着 力加 强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训 ;大 力 推 进创 业 创 新 培 训 : 化 工 匠精 神捌 职 业素 质培 育 二 是深化 职 业技 能培 训体 制 机制 改 建 立 职 、】I,技 能 培 训 市 场 化 社 会 化 发 展 机 制 、技 能 人 才 多 元 评 价 机 制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质量 砰估 监 管 qt¥0、技 能 提 升 多 渠道 激 励 机 制 二。足提 升 业技 能 墙 洲壤础 能 力 。加 强职 业 技能 培 训服务 能 力建 砹 、耳}!\ll£技能 墙 训教 资 源建 设和 以业 技能 培训 基础 平 台建 设 。
一 周 :-h isWee!,
t 1毡0t ’j
困务院 :努力培养造就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
围 务院 日前印发 《关 于推行 终 身职 业技 能培 训制 度 的意 见 》,提 出耍 建 立 并推 行 糖 盖城 乡 全体 劳 动 者 、贯 穿劳 动 者学 习工作 终 身 、 适应 就业 创 业和 人才 成长 需 要以 及经 济社 会发 展 需求 的终 身职 业技 能培 训制 度 ,宴现 培 训 对 象 普惠 化 、培 训资 源 市场 化 、培 训 载体 多 元 化 、培 训 方式 多样 化 、培 训 管理规 范 化 .力争 2020年 后基 本满 足劳 动 者聃 训需 要 ,努 力培 养 造就 规 模宏 大 的 高技 能 人 才 队伍 和数 以亿 计 的高 素质 劳动 者 。
严 禁借 高铁车 站周边 开发 名 义搞城 市扩张
围家 发 改委 联合 自然 资源 部 、任 建 部 以 及中 【=}=-l 铁 路 总 公 司 近 日 印 发 意 见 ,强 调 严 禁 借 岛铁 车 站 刷 边 开 发 建 设 名义 亩 目搞城 市 扩 张 人 城 市 初 期应 m 占开 发 新 建 高铁 车 站 周 边 2公 里 以 内 区域 ,可 适 控 制 预 留远期 发 展空 间 ,避免 摊 子钠 僻过 大 、粗放 低 效 发 展 中小 城市 不 过 高倾 估 高铁 带动 作 用 .避免 照搬照 抄大 城市 开发 经验 .硬 造特 色 、 曰造 城
@ 一一一
央行 :互联网机构不得提供黄金账户服务
中 围人 民银 行 金融 市场 司 近 日发 布 《互联 网黄 金业 务辛盱行管 理办 法 (征求 意见 稿 )》,明确 委托 互联 网 机 构代 理 销 售 其 开发 黄 金 产 品 的 金融 机 构 ,应 备 上海 黄金 交 易所 银行 问 黄 金询价 市 场做 市商 资格 (含 尝 试 做 市 商 )。互 联 网 机 构对 其 代 朋 销售 金 融 机 构 的 黄 金产 品 ,不 得 提 供 黄 金清 算 、结 、交 削 等 务 ,不得 提 供黄 金产 品 的转 l 服 务 ,不 得将 代 理的 产 品转 给 其他机 构进 行二 缴或 多级 代删
住 建 部就 楼 市调 控 约谈 1 2城政 府 负 责人
近 日 .住 建部 有 天 负 责 人就 尉 地 r 市场 州摔 题 约 谈 了成 都 、太 两 市 政 府 负 责 川 .插 出 加 快 制定 住 房发 展规 划 ,大 力发 中小 凿通住 房 ;』J【j 强 资 金管 控 ,有 效 降 低 会 融 仟 ;j盟制 机 炒 作 {=Jl{ 了 解 ,“ 一 ” 住 房城 乡 发 部还 约 淡 了西 安 、两 口 、=:业 、长 春 、哈 尔演 、昆 刚 、大连 、 l5l{、徐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