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市场监管力度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辽宁严打涉农资领域违法犯罪 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专题报道Topic今年以来,为全力维护辽宁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辽宁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护农护粮“惊雷”行动暨集中打击涉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果。
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21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涉案总价值3500余万元。
据了解,“惊雷”行动暨集中打击涉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主要聚焦种子、农药、化肥等春耕急需必备的物资,非法占用农用地,以及农机具、地膜等农业生产资料,依法严厉打击套牌生产、侵权假冒、非法添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涉农资违法犯罪行为。
重点突出以“打大、打精、打深、打透”为主线,以捣毁一批生产销售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为目标,严厉打击涉农资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有效震慑作用,切实维护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资领域安全水平。
为确保“惊雷”行动取得实效,辽宁省公安厅成立了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统筹协调,组织定期会商研判,开展情报收集和案件侦办工作,充分发挥食药侦部门打击涉农资领域违法犯罪主力军作用。
此外,多警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密切协作、合成作战,着力形成运转高效、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同时,辽宁各地公安机关坚持快破大案、多破小案,大小案件齐头并进、齐侦共破的原则,结合涉农资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特点,强化串并案侦查,加强组织协调、统一指挥和集中行动,突出及时立案、快侦快办和深挖彻查,大要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强化破案攻坚力度。
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涉及种子、农药、化肥和农机具、地膜等套牌生产、侵权假冒、非法添加、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涉农违法犯罪行为。
辽宁省公安机关还加强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粮食等部门协作配合,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切实畅通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检验检测等制度,力求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线索互转互递、案件互移互送、执法互补互助的良性运转。
同时,坚持打击破案和规范执法、惩治犯罪和保障权益并重,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开展案件侦办工作,做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和打击到位。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范文
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加强市场监管的通知范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地震灾区市场秩序的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努力维护地震灾区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切实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灾区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通知》提出十条措施: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要以食品、农产品、建材、成品油、农资等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认真查处借灾区重建之名进行强制交易、强制服务、滥收费用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灾区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要针对灾区食品安全的不同阶段、区域和特点,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防范的重点,加大对抗震救灾物资捐赠点和灾民集中安置点的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开展创建抗震救灾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推行食品安全承诺等自律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引导群众科学消费。
要紧紧围绕灾民生活必需品如口罩、电筒等品种,特别是灾民基本生活需要的米、面、油、饮用水、方便食品等品种,坚持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快速检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商品质量监测,尤其做好利用快速检测车、检测箱进行的食品质量快速检测,及时公布检测信息,引导灾区群众消费。
加大市场疫情防控力度,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频度,全面落实市场开办单位责任制,防止染疫、病死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从严从重打击销售染疫、病死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及其制品的行为,切实防止疫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要强化流通环节农资质量监测,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发布农资消费提示警示;集中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大宣传力度,深入灾区向农民宣传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在灾区设立“红盾护农”流动投诉站,方便农民就近申诉举报,及时调解农资消费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灾区稳定。
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的政策措施
07
农民权益维护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农民权益维护组织体系
设立专门的农民权益维护机构
在各级政府中设立专门的农民权益维护机构,负责处理涉及农民权益的纠纷和投诉,为农 民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强化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作用,提高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 权益。
社会保障
将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纳入社会保障 体系,提供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 服务,确保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
03
农业生产资料保障
种子、农药、化肥等供应
优质种子供应
建立完善的种子繁育和供应体系 ,确保农民获得优质、高产、抗 病的种子。
农药和化肥供应
保障农药和化肥的稳定供应,加 强市场监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 的流通。
价格稳定措施
通过政府储备、价格调节等手段 ,保持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 生产资料的价格稳定。
农业机械化推广
农机购置补贴
对农民购置农业机械给予财政补贴, 降低农机购置成本。
农机研发和技术创新
支持农机企业加强研发和技术创新, 提高农机的性能和质量。
农机作业服务
鼓励发展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为农民 提供便捷、高效的农机作业服务。
加强法律援助和救济
加大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力度,为经济困难的农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和代理服务,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
THANKS
欠薪惩戒机制
建立健全欠薪惩戒机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处罚,并追 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工资保证金制度
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企业在开工前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
新农村改革的农民权益保护
新农村改革的农民权益保护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中国农村面貌日新月异。
为了推动农村跨越式发展,我国实施了新农村改革。
然而,随着改革的进行,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保护农民权益是新农村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农民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
一、土地使用权保护首先,新农村改革的核心是土地制度改革。
土地是中国农民的命根子,土地使用权的保护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
在新农村改革中,要加强土地使用权的保护,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犯。
政府应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推动农村土地转让运营机制,鼓励农民将闲置土地流转出去,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要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确保征收过程公平公正,让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二、农民工权益保护农民工是新农村改革中的重要群体,他们追逐城市梦想,为城市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农民工身份特殊,其权益常常受到侵害。
为了保护农民工权益,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等不正当行为。
此外,还应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技能水平,增加其就业机会和收入水平。
三、农民教育问题农村教育资源相对匮乏,这是保护农民权益中一项重要的议题。
要保护农民的教育权益,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提高农村教师的待遇和培训水平。
此外,还应积极推动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的对接,提供更多的就学机会,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
四、医疗保障问题农村医疗资源匮乏,农民的医疗保障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医疗事业的投入,提高农村医疗设施和人才的水平。
建立健全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农民可以享受到合理的医疗保障待遇。
此外,要推动农村医疗服务与城市医疗服务的对接,提高农民就医的便利程度。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是保护农民权益的重要内容之一。
政府应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农产品产地环境的监测,确保农产品的无公害和安全性。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信誉度,增加农民的收益。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5篇
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5篇篇1一、引言在过去的一年中,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本次行动旨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健康发展。
通过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在本次行动中,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加强案件查处等方式,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势头。
2. 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本次行动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建立维权机制等方式,切实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同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还积极引导农民正确使用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的科学素养和法律意识。
3. 促进农业健康发展通过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措施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农业的健康发展。
不仅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还保障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
同时,本次行动还推动了农业行业的转型升级,促进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1. 执法力度仍需加强尽管本次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执法力度不够、执法手段单一等问题。
部分地区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执法设备落后等问题制约了执法工作的开展。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完善执法手段。
2. 宣传教育仍需加强虽然本次行动提高了农民的维权意识和科学素养,但仍然存在宣传教育不够深入、不够广泛等问题。
部分农民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仍然较弱。
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3. 部门协作仍需加强本次行动涉及多个部门和地区,需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部门之间协作不畅、信息不畅等问题。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
农业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汇报
农业执法案件查处情况汇报近年来,农业执法案件查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标准,有效打击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农业市场秩序,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查处情况。
截至目前,我们共查处了XX起农业执法案件,其中涉及农药残留、非法兽药使用、种子质量不合格等多个方面。
在这些案件中,我们坚决依法查处,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查处方式。
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行为,我们采取了多种查处方式。
对于农药残留超标的案件,我们加大了抽检力度,对涉嫌违法的产品进行严格检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予以查处。
对于非法兽药使用的案件,我们加强了监管力度,加大了对兽药销售渠道的检查频次,确保市场上的兽药符合规定。
对于种子质量不合格的案件,我们建立了严格的种子质量监管制度,对种子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确保种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三、问题分析。
在开展农业执法案件查处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农民对农业法律法规不够了解,存在一定的违法意识。
二是部分农产品市场监管不力,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滋生。
三是部分农业生产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形成一定的阻碍。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制度,严格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加强对农业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对违法企业进行严厉处罚。
五、结语。
农业执法案件查处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农业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我们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努力维护农业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农业执法工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农业市场环境。
关爱农民工权益保护措施
关爱农民工权益保护措施在当今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农民工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然而,由于多种原因,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时有发生,这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符合公平正义的原则。
为了确保农民工享受到应有的权益保护,各方应采取一系列的安全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一、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改善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首要任务。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就业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用工单位的信用评价与管理,实施严格的用工证明库制度,确保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职业培训机会。
二、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维权机制,对于维护农民工权益至关重要。
政府应加强与农民工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设立专门的维权热线和举报平台,方便农民工及时举报违法行为。
同时,应设立农民工维权援助中心,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专业服务,以帮助他们积极维护自身权益。
三、完善农民工社保制度农民工拥有基本的社会保障是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保障措施。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同时,应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保信息共享系统,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防止滥用和挪用。
四、提高农民工劳动教育水平农民工劳动教育水平的提高是增强他们自身权益保护能力的关键。
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劳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权益意识。
通过普及劳动法律法规知识、推广劳动保护政策等方式,提高农民工对自身权益保护的了解和应对能力。
五、加强用工单位责任落实用工单位对于农民工权益的保护责任不可忽视。
政府应加大对用工单位的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完善用工单位信用管理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惩处,形成对用工单位的有效监督机制。
同时,鼓励用工单位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制,增加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落实企业责任,保障农民工权益。
六、加强农民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对于树立农民工权益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2024年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2024年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总结:2024年,我负责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
通过加强监督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宣传教育,促进农资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农民提供安全可靠的农资产品。
一、加强监督执法力度在2024年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我注重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加大对农资市场的巡查检查频率,加强对农资销售企业的质量抽检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宣传行为,维护了农资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提高工作效能在2024年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我注重提高工作效能,通过优化监督管理流程和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我完善了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实现了对农资销售企业和产品信息的全面归档和管理,提高了监督执法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我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协作,建立了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了合力,提高了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整体效能。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2024年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我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农资安全的意识和认识。
我通过组织农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开展农民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农民传递农资安全知识,引导农民理性选择农资产品,提高农民使用农资的安全意识,降低农资使用风险。
同时,我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利用新闻媒体、社交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氛围。
工作思路:2024年农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监督执法力度、提高工作效能和强化宣传教育。
为此,我将采取以下工作思路:一、加强监督执法力度1. 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对农资监管人员的培训和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2. 督促企业自我管理:加强对农资销售企业的监督督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3.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农资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虚假宣传行为。
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的建议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农资市场在农业生产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农资市场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农资价格波动等,这些问题影响了农业生产的稳定和农民的利益。
为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管理,提高农资质量,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提出以下建议:一、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体系1.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管制度,明确执法检查重点,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
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加大对农资市场的检查力度和频次,进一步提高和增强农资经营户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
2.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确保执法力度和效果。
3.建立健全农资市场信用体系,对违规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并记录不良信用行为,限制其在市场内的经营活动。
二、加大农资质量检测力度1.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继续将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产地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确保上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2.加强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对种子、化肥、农药等农用物资进行定期抽检,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力度。
3.推广农资质量追溯制度,从源头把控农资产品质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三、优化农资市场供应结构1.加强农资经营企业与农户之间的供需对接,引导农资经营企业根据农户需求合理安排农资调运供应。
2.加大对新型农资产品的推广力度,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资利用效率。
3.加强对农资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提高农资供应服务质量。
四、加强农资市场宣传和培训1.加强农资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2.组织开展农资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的能力,减少农业生产风险。
3.发挥媒体作用,加强农资市场的舆论监督,曝光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行为,营造良好的农资市场环境。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相信我国农资市场管理将得到有效加强,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市场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为农民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安全的农资消费环境。
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的有效办法与措施
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的有效办法与措施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农产品市场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有效的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成为当务之急。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的有效办法与措施。
一、完善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法规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的基础。
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订,提高对农产品市场监管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加大监管力度加大监管力度是保障农产品市场质量的重要手段。
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过程的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手段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手段是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途径。
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的抽检和检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测,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推动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是提高市场监管效果的重要举措。
应当加强对农产品生产和流通环节的监管,推动建立起完善的农产品追溯体系,实现农产品生产过程可追溯、质量可控、责任可追究。
五、加强农民素质培养加强农民素质培养是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的重要基础。
应当通过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素质和意识,促进农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农产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自我监管意识。
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监管效果的重要途径。
应当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研究和推广,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
七、加强信息共享与公开加强信息共享与公开是提高市场监管水平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该加强与监管部门、农业企业以及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共享,及时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让消费者掌握相关信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八、加强行业合作加强行业合作是加强市场监管的有效手段。
政府应该鼓励和支持农业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行业协会的建设,共同制定行业规范、提高自律能力,形成联合治理和共同监管的局面。
农村工作中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的对策研究
农村工作中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的对策研究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工作在我国乃至全球都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而农产品市场监管随之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关系到人们的饮食健康和农民的收益。
本文将对农村工作中加强农产品市场监管的对策进行研究。
一、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农产品市场监管的基础是一个健全的监管机制。
政府应当加强市场监管系统的建设,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管措施,确保全面、有力地监管农产品市场。
同时,建立起一个全面的信息反馈机制,以便更及时地了解市场变化和风险。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控对农产品的质量进行监控是农产品市场监管的重要环节。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检测中心,加强对农产品的采样、检测和核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人们的需求。
三、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农产品追溯体系是农产品市场监管的关键环节之一。
通过建立农产品追溯系统,政府和消费者可以追踪到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农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四、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对于农产品市场监管至关重要。
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分析,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供应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保护农民的利益和市场的稳定。
五、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主体的培训与教育农产品市场主体的素质和意识是农产品市场监管的重要基础。
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主体的培训与教育,提高其对农产品市场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诚信意识和责任感。
六、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是农产品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
政府可以制定和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主体的资质审核和监督,确保市场主体的合法经营。
七、建立农产品市场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农产品市场投诉处理机制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至关重要。
政府应当加强农产品市场投诉处理的组织和协调,及时处理投诉,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主体的监督。
八、加强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是了解市场供求情况和保护农民权益的重要手段。
尽职尽责做好市场监管工作尽心尽力维护和谐市场秩序.
2007-2出实效。
要继续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严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 强化工商所日常巡查 , 推进商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改革 , 不断健全市场商品质量准入体系 , 进一步改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制度 , 稳步推进商品质量分类监管 , 切实加强违法商品退市制度建设。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 严厉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行为。
要坚持防打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 突出农村食品市场和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 , 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 , 集中执法力量 , 强化案件查办工作 ,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经销不合格商品、虚假宣传、商标侵权、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 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三、坚持依法行政 ,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依法履行职责 , 提高监管工作水平。
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为重点 , 提高行政效率 , 实行政务公开 , 坚持依法行政 , 严格办案程序 , 严肃执法纪律 , 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加强与行业协会的合作 , 积极促进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 , 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要进一步推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行业协会的合作机制 , 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 , 引导会员企业建立受理消费者投诉制度、消费纠纷的调解制度 , 依法履行商品进货检查验收、商品质量管理、修理更换退货等义务 , 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调解消费纠纷。
(三拓宽消费维权渠道 , 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的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与消费者协会的协调与合作 , 坚持工作互动、信息互通 , 充分发挥 12315信息化网络和消协基层组织的优势 , 在农村和城市社区建立完善“ 一会两站” 机构 , 共同受理和妥善处理解决消费纠纷 , 形成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合力。
通过群众性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和聘请消费维权特邀监督员、义务监督员等多种形式 , 积极拓宽社会和群众参与消费维权的渠道 , 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群众投诉、举报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 积极推动形成社会和谐的社会氛围。
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制度
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制度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增长,农产品市场的规模不断扩大,市场价格波动也变得越来越频繁。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产品流通,国家制定并实施了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制度。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监管对象、监管机构和监管措施等方面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制度进行阐述。
一、制度背景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实施,旨在解决市场供需矛盾、防范市场垄断和保护农民权益等问题。
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大,市场行为不规范,容易导致市场秩序混乱,给农民利益带来损害。
因此,国家需要建立相应的监管制度,来规范市场价格,保护农民收益。
二、监管对象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对象包括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环节中的各个市场主体。
其中,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主要针对农民、农业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等;农产品加工环节的监管主要针对加工企业和合作社等;农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监管主要针对批发商、零售商和农产品电商等。
三、监管机构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机构是制定和实施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组织和力量。
在我国,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机构主要包括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
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市场价格行为,收集和发布市场价格信息,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
四、监管措施为了有效实施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
首先是建立市场价格监测体系,通过收集、整理和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为监管决策提供依据。
其次是加强市场执法监管,对价格虚高、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市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打击,维护市场秩序。
此外,监管机构还会制定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引导市场价格合理,保护农民权益,促进农产品流通。
五、经验与启示在农产品市场价格监管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得到了一些经验和启示。
首先,价格监管制度要与市场需求相适应,要不断完善和调整,以确保有效果。
其次,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权益。
农村农产品销售纠纷如何应对农产品销售中的纠纷问题
农村农产品销售纠纷如何应对农产品销售中的纠纷问题在农村地区,农产品销售是农民们日常生活的主要收入来源。
然而,由于信息不对称、市场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农产品销售过程中常常发生各种各样的纠纷。
这些纠纷不仅对农民的经济利益产生严重影响,也对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构成威胁。
因此,农村农产品销售纠纷的应对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课题。
一、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农产品市场准入是农产品流通的重要环节。
为了防止质量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从而避免纠纷的发生,政府应指定相关部门对农产品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认证,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机制。
这样能够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的质量,降低纠纷的产生率。
二、加强信息宣传和教育培训农村地区广大农民对市场的认识度相对较低,对农产品销售的知识和经验缺乏了解。
因此,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向农民普及相关知识,提高他们的市场意识和法律意识。
同时,还可以组织专业培训师向农民传授经营技能和维权意识,使农民在农产品销售中能够更加理性和自信,从而主动预防和应对纠纷。
三、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交易纠纷处理机制针对农产品销售纠纷,建立健全相应的纠纷处理机制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建立农产品交易纠纷调解机构,为农民提供纠纷调解和仲裁服务。
同时,还可以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主体的监管,加大对不良商家和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四、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农产品交易中,双方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导致纠纷的发生。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农产品的质量和价值进行评估,为双方提供客观公正的判断依据。
这样能够有效地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纠纷,提高农产品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五、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农产品市场的规范经营是预防和应对农产品销售纠纷的关键。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确保他们遵守市场规则,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不合规行为发生。
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和举报机制,提高农民维权的渠道和效率,为他们解决问题提供有力支持。
化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化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市化肥市场一直存在着一些乱象,如假冒伪劣产品泛滥、价格不规范、销售渠道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为了规范化肥市场,保障农民的生产需求,我市开展了化肥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首先,我们加强了市场监管力度。
通过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的生产和销售行为,取缔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同时,加强了对化肥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保障了农民的生产需求。
其次,我们加强了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整治宣传活动,向广
大农民普及化肥使用知识,提高了他们的识别能力,防范了假冒伪劣产品的购买和使用。
同时,我们还加强了对化肥销售渠道的管理,规范了价格和销售行为,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通过与农业、商务等部门的合作,建立
了化肥市场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为化肥市场的规范化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我市化肥市场的秩序得到了有效整治,假冒伪劣产品
得到了遏制,农民的生产需求得到了保障。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化肥市场的整治工作任重道远,需要我们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不断完善化肥市场监管体系,为我市农业生产提供更好的保障。
希望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化肥市场能够更加规范,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于2023年农村演出市场监管工作的总结
2023年农村演出市场监管工作总结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文化娱乐需求的增加,农村演出市场也日益活跃。
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机制相对滞后,农村演出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为加强对农村演出市场的监管,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农民裙众的合法权益,我局围绕农村演出市场监管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就2023年农村演出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总结,以供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1. 完善监管机制今年以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加强了对农村演出市场的监测和研判,建立了健全的监管机制。
制定了相关的监管规章制度,明确了责任主体和职责分工,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任务,确保了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2. 提高监管水平我局加大了对农村演出市场的巡查力度,建立了健全的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了监督检查工作。
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地维护了市场秩序和用户权益。
3. 加强宣传教育我局以多种形式开展了农村演出市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了农民裙众的法律意识和文化娱乐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了一些不良事件的发生。
二、取得成效1. 市场秩序有序经过一年的监管工作,农村演出市场的秩序得到了有效地规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市场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
2. 用户权益得到保障通过加强监督执法,及时整改和处理了一些违法经营行为,用户权益得到了有力的保护。
3. 文化娱乐安全得到保障加强了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地预防了一些文化娱乐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农民裙众的文化娱乐需求得到了更好地满足。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 监管力量不足在农村地区,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难以有效监管,要进一步加大监管力量的投入。
2. 宣传教育工作不到位一些农民裙众对于法律法规和文化娱乐安全意识的掌握仍然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3. 监督检查不彻底一些地方对于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了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持续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2024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总结1今年上半年,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实施部门职能,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并且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农资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等活动。
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大宣传力度。
按照市农资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印发的《农资打假工作方案》和《农资打假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
通过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在村口和农资经营集中区域张贴宣传标语,在农村中心集镇设置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等方式,广泛宣传农资经营法律法规、假冒伪劣农资辨识知识、维权办法等。
印发《国家禁用和限用农药名录》,《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管理制度》等宣传资料3320份,出动宣传车辆30台(次),并及时汇总信息上报。
在全区营造了较为浓厚的打假护农氛围。
二、市场排查。
我区严格按照全市农资打假工作部署,重点对种子、农药等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经销门店进行检查,对全区20个农资市场进行了80次农资市场检查,共排查154家农资经营商户,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边排查边整改,对存在未种子备案和未审定品种门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共32份,避免群众经济损失共5万元;调解农资质量纠纷3起,已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挽回群众经济损失0.9万元;协助外地市调查农资案件1起。
截至7月15日,全区共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限制性农药除外)》178家;审核上报省农业厅《农药经营许可证》5家。
重点检查农资经营门店是否执行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农药经营门店(非限制性)是否存在销售限制性高中毒农药,对于存在限制性农药情况,责令下架停止销售。
上半年全区农药使用量近130吨,高毒农药占比5%,环比下降1%,切实落实了农业投入品减量计划。
三、下半年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重点做好小麦季种子市场打假工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为规范农资市场管理秩序,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做出贡献。
农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农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农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
1.建立健全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对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进行分类管理,严格审核准入资质,杜绝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
2.加强对农资经营主体的监管,建立健全农资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二、规范农资经营行为。
1.加强对农资经营主体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规范经营行为,杜绝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2.建立农资产品追溯体系,加强对农资产品质量的监控和管理,保障农民安全使用。
三、加强农资宣传教育。
1.开展农资使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对农资使用的科学性和安全性认识,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
2.加强农资产品信息公开,提供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和安全注意事项,引导农民正确选择和使用农资产品。
四、加强农资市场监测。
1.建立健全农资市场监测体系,定期对农资市场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
2.加强对农资价格的监测和调控,保障农资产品价格合理稳定,防止价格虚高对农民造成损失。
五、加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督导。
1.建立健全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和效果。
六、强化法律法规宣传。
1.加强对农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农资经营主体和农民的法律意识,依法经营,依法使用农资产品。
2.加强对农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宣传。
1.加强对农资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整治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资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开展农资专项整治成果展示活动,展示整治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提高农资市场管理水平和社会公众的满意度。
八、加强农资专项整治工作评估。
1.建立健全农资专项整治工作评估体系,对整治工作的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农村农资监管员的工作总结
农村农资监管员的工作总结作为农村农资监管员,我深知自己肩负着维护农村农业生产秩序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责任。
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和我的团队一直致力于加强对农村农资市场的监管,努力保障农民的利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这里,我想对我们的工作进行一个总结,并分享一些经验和感悟。
首先,我们不断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
我们定期组织对农资经销商和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农资经营许可证制度,确保农资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同时,我们加强对农药、化肥等农资产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们积极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
我们组织农民参加各种农业技术培训班,提高他们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推广绿色、环保的农业生产方式,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量,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
我们与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分享市场信息,共同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了监管合力,有效遏制了农资市场的混乱局面。
在工作中,我们也遇到了不少困难和挑战。
农村地域广阔,人员分散,监管难度较大。
同时,一些不法商家利用农村监管薄弱的地方,进行非法经营活动,给我们的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然而,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以法律法规为准,不断加强自身的监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农民创造一个安全、放心的农资市场环境。
总的来说,作为农村农资监管员,我们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意识到了自身的不足之处。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为农村农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2篇)
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总结——保障农业生产质量与农民权益的重要举措一、引言2024年,我国在农业领域继续推动农资打假工作,以保障农业生产质量与农民权益。
本文将对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旨在总结经验,提供参考,为之后的农资打假工作提供指导。
二、打假工作进展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在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广泛参与下取得了积极成效。
各级政府加大了农资监管力度,建立了健全的监管体系;农资打假组织进一步加强,打假力量更加充足;农民对农资品质量的关注度增加,积极参与到打假行动中。
三、有效措施1.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在2024年,各级政府加大了农资监管力度,建立了健全的监管体系。
通过加强对农资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农资市场的正常运行和农民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利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了农资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农资全程可追溯。
2. 加强打假组织建设2024年,农资打假组织进一步加强。
政府加大了对打假组织的支持力度,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并加强了对打假组织的培训和指导。
农资打假组织在招募和培训打假志愿者方面取得了进展,增强了打假力量的充足性。
3. 加大宣传力度为了提高农民的农资辨别能力和法律意识,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宣传措施。
在农村地区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农民普及农资知识和农资打假相关信息。
此外,还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了宣传的覆盖范围。
4. 加大打假力度2024年,打假力度进一步加大。
政府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的巡查和监管,对违法、假冒伪劣农资进行了严厉打击。
同时,打假组织进一步增加了对农资市场的监测频率和深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假冒伪劣农资,保护了农民合法权益。
四、成效评估2024年,农资打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方面,农资市场的红黄牌警示机制得到了有效运行,严重违法行为受到了惩罚,推动了农资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另一方面,农民对农资品质量的关注度提高,购买假冒伪劣农资的风险降低,实实在在地保障了农业生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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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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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人口占76%,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市。
今年来,我市工商系统认真履行职能,以实施信用监管为主要载体,积极探索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新路子,在农资打假护农、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证农业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执法力度
我局紧紧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和重大案件,依法管理好种子、农药、化肥等重点农资商品市场,集中力量查处九种违法违章行为深入开展护农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农资市场秩序。
截止八月底,全市系统共检查各类农资市场、经营网点932家,规范农资市场和经营网点45家,立案25起,涉案金额100多万元,罚没款13.6万元其中5万元以上案件1起,查封涉嫌不合格化肥2000多吨,查处不合格化肥720吨、冒用他人登记号农药45箱、不符合包装规范种子140公斤,受理举报案件10起。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追根溯源,及时予以追回,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达21.64万元。
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确定工商所为农资执法的主力军。
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工商所作为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省、市、县级工商局登记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监管,并建立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台帐,全市工商系统查处的农资案件70%是由基层工商所查处的。
二是开展化肥质量监督抽查。
春耕期间,##市农资市场化肥质量问题突出,该局将化肥质量抽验作为今年农资检测的重点,积极配合省局开展农资抽验活动,在第一时间将省中心检验所的检验报告中8种不合格化肥及生产厂家的名单、处罚依据和处罚幅度下发给县(市、区)工商局,组织力量查处,并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消费警示
引导农民使用质量合格的化肥。
三是尽心尽力为农民减少损失。
通过建立农资进销台帐备案制度,及时将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农资通知购买农户,督促销售商召回问题农资,今年来共召回问题农资121吨;通过实行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与农户签订农资质量承诺书,明确赔偿标准,进一步加大农资维权力度,上半年沙县工商局根据农资质量承诺书的规定,责成农资经营单位做出赔偿,184户农户挽回损失8.8万元。
四是建立案情联系制。
加强农资案件查处信息资源的共享,各工商所和检查大队(支队)在辖区内如发现可疑农资,必须在##红盾在线网发出预警公告,通报其他办案单位;对已明确的不合格农资,查清流向,与当地工商部门联络,通报案情;对已结案的案件,在全市办案系统范围内公布案情和处罚结果,交流办案经验,积累办案资料。
二、实施关口前移,建立准入制度
1、切实把好农资经营主体准入关。
一是以实施准入制度为重点,
实现与行政许可工作的有效衔接。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严格核准经营范围,把好市场准入关,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农资生产、经营者做到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二是对国家允许经营农药、化肥等农资的农业“三站”和基层供销社的农资经营主体进行规范。
三是对缺乏有效管理和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挂靠、承包、代理、分销等形式从事农资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清理。
严禁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营业执照。
对未放开前置审批的品种,不能搞挂靠经营。
对国家允许个人承包经营却挂靠经营的,督促办理变更登记。
四是建立农资主体电子“经济户口”档案。
利用企业年检换照和档案清查等手段,建立健全专门的农资市场生产、经营主体电子"经济户口"档案资料。
目前我市共有农资经营主体2177户,其中内资企业826户,外资企业14户,私营企业148户,个体工商户1189户,经营化肥971户、种子535户、农药698户、农机具94户、农膜400户、经营饲料671户。
2、建立健全农资商品市场准入制度。
一是督促所有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户建立健全完善“两账两票一卡”制度。
即进、销货有详细的经营台帐,进、销货有正规发票备查,为购买农资的农民开具产品质量“信誉卡”。
二是推广农资经营销售合同备案管理制度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