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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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要求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要求

附件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内容及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抽查汇总表表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抽查表表二:分户验收户型示意及抽查定位图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户型: 制图时间:制图说明:1、绘制所有户型的平面示意简图,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在此图基础上进行;在图纸上注明并形成分户验收实施方案;2、形成分户验收户型示意及检查定位图,即在平面示意简图上,按一定的顺序明确标注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件5-1~5-8)中涉及的房间编号(客厅、卧室、书房、餐厅、厨卫等)、门窗编号、防水部位编号(屋面、沿沟、露台、阳台、厨房、外墙等),确保验收记录表中检查记录明确、真实,并有可追溯性;3、质量监督机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分户验收户型示意及检查定位图”与“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汇总表”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单位已进行的分户验收随机抽查,质量监督机构需保存已抽查的房(户)相关分户验收的检查资料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分户验收全套资料,以备核查。

表三: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抽查记录表(一)楼板结构层厚度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房(户)号:抽查时间:注:1、当单块板检测厚度偏差超过-8mm或+20mm时,必须进行处理,应有处理记录。

表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抽查记录表(二)(室内层高尺寸抽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房(户)号: 检查时间:注:1、室内应做到半成品、成品保护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无交叉污染,做到窗明地净;2、园弧、多边形等异形平面的开间尺寸视具体可测量部位另作示意图。

表五: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抽查记录表(二)(开间净尺寸抽查记录表)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房(户)号: 检查时间:注:1、室内应做到半成品、成品保护良好,外观完好无破损,无交叉污染,做到窗明地净;2、园弧、多边形等异形平面的开间尺寸视具体可测量部位另作示意图。

表六: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抽查记录表(三)(楼地面、墙面、顶棚抽查表)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注:1、对检查发现的裂缝、空鼓等问题应及时进行相应处理;2、涉及结构层的裂缝,应绘制形状图,并将相关处理材料作为本检查表附页。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一、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1、验收内容:1)、地面空鼓、裂缝、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

全数检查。

2)、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

全数检查。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2)、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门窗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外窗台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

全数检查。

2)、外窗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3)推拉窗防脱落装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

全数检查。

4)安全玻璃认证标志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外窗台净高不低于,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3)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4)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

三、栏杆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栏杆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

全数检查。

2)竖杆间距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

全数检查。

3)防攀登措施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4)护栏玻璃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2)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

3)栏杆应防止攀登。

4)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一、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1、验收内容:1)、地面空鼓、裂缝、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

全数检查。

2)、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

全数检查。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2)、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门窗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外窗台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

全数检查。

2)、外窗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3)推拉窗防脱落装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

全数检查。

4)安全玻璃认证标志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3)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4)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

三、栏杆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栏杆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

全数检查。

2)竖杆间距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

全数检查。

3)防攀登措施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4)护栏玻璃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2)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3)栏杆应防止攀登。

4)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10年7月1日实施)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室内地面…………………………………………………………………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4.2板块楼地面面层………………………………………………………...4.3木、竹楼地面面层……………………………………………………..4.4室内楼梯………………………………………………………………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5.1室内墙面……………………………………………………………….5.2室内顶棚抹灰………………………………………………………….6空间尺寸………………………………………………………………….7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工程……………………7.1 门窗工程……………………………………………………………7.2 护栏和扶手工程……………………………………………………..7.3 玻璃安装工程………………………………………………………...7.4 橱柜工程……………………………………………………………..8防水工程…………………………………………………………………8.1外墙…………………………………………………………………8.2外窗………………………………………………………………8.3楼地面……………………………………………………………….8.4屋面………………………………………………………………….9给排水工程……………………………………………9.1给水管道安装工程……………………………………………….9.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10室内采暖系统安装………………………………………………..11电气工程………………………………………………………….12智能建筑…………………………………………………………13通风与空调工程…………………………………………………..14公共部位及其他…………………………………………………..14.1楼梯………………………………………………………………14.2地下室…………………………………………………………..14.3其他……………………………………………………………….15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附录8………………………………………………………………..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一、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验收内容:∙∙)、地面空鼓、裂缝、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

全数检查。

∙)、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

全数检查。

∙)、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 点。

全数检查。

∙、验收标准:∙)、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 ♍❍且每自然间不多于 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

∙)、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门窗安装质量、验收内容:∙✆、外窗台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 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

全数检查。

∙✆、外窗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推拉窗防脱落装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

全数检查。

)∙安全玻璃认证标志∙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验收标准:∙)外窗台净高不低于 ❍,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

∙三、∙栏杆安装质量、验收内容:∙)∙栏杆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 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

全数检查。

∙)∙竖杆间距∙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 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

全数检查。

∙)∙防攀登措施∙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护栏玻璃∙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

全数检查。

∙、验收标准:∙)临空高度在 ❍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临空高度在 ❍及 ❍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 ❍。

)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 ❍。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1. 前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竣工时,业主依据《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范》(GB156-2008)、《建筑工程质量通则》(GB50300-2015)和《住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0-2013)等国家标准,对于建筑工程验收标准进行分户验收的程序,以确定住宅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进行详细介绍。

2. 分户验收程序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程序如下: ### 2.1 业主向开发商提出验收申请业主在符合预验收条件的情况下,向房屋开发商提出验收申请。

开发商需要派遣相关人员组织验收方案。

根据实际情况,若业主不在现场或拒绝验收,开发商应与所在区县房屋建设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并告知业主验收后续处理方式。

2.2 现场验收•验收单位或双方协商到验收后,现场指定日期进行验收;•指定专人对房屋装修质量、水、电、气等相关设备进行逐户检查,记录各户存在的问题;•验收过程中应掌握一定的技术标准,商讨不同细节方案,以达到公正、合理的验收结果。

2.3 问题整改验收人员按照验收情况记录,编写《住宅分户质量验收表》,并提出必须整改的项与合格项。

开发商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再次邀请验收,确保合格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2.4 验收合格验收结果“符合于验收标准或规范”的建筑项目可以转入下一个阶段。

否则,需要整改后重新验收。

3. 验收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3.1 质量标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首先考虑的是质量问题。

验收基本要点如下: * 结构工程验收; * 房屋内墙验收; * 人防验收及供排水验收; * 建筑内外附件设施验收; * 消防验收3.2 安全标准住宅工程的验收标准还包括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两个方面的安全问题。

主要包括: * 装修验收; * 电力安装验收; * 供水、排水及燃气安装验收; * 门窗验收; * 电梯验收等。

4. 结语以上就是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验收,以保障人们生活环境的安全和健康。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一、墙面、地面与顶棚面层质量1、验收内容:1)、地面空鼓、裂缝、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与观察。

全数检查。

2)、墙面与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与观察。

全数检查。

3)、有排水要求得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得标高差。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与起砂。

(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2)、墙面与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

3)、有排水要求得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得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门窗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外窗台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

全数检查。

2)、外窗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3)推拉窗防脱落装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

全数检查。

4)安全玻璃认证标志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3)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4)应使用安全玻璃得,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

三、栏杆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栏杆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

全数检查。

2)竖杆间距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

全数检查。

3)防攀登措施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4)护栏玻璃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2)防护栏杆得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3)栏杆应防止攀登。

4)护栏玻璃得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得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分户验收规程
开间、净进深和净高度尺寸。
1、自然间----六面体的房间
2、净开间、进深---长度和宽度
术语
2. 0. 7 积水 siltation of water 自然排水后残留水最深超过5mm的水体。
5mm以下的积水易风干,不致引起长期积 水
基本规定-验收条件
3. 0. 1 分户验收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 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分户验收程序
1、 分户验收前做准备工作。 2、 现场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能经得起住户的复查。 3、汇总表交质监站
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仅一 份,用于张贴。
5、出现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及观感的问题, 仍属质量合格的范畴。
分户验收程序
15. 0. 3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 单位应将包含验收的时间、地点及 验收组名单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通知书》,连同《住宅工程质量分 户验收汇总表》报送该工程的质量 监督机构。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江苏省地方标准
1、标准属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强制性标准,标准代号为 DGJ32/J103-2010
--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的区别 2、强制性条文:7.2.1、8.0.4、11.0.6 --强制性标准与强制性条文的区别 3、原江苏省建设厅颁发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
2 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 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目录 室内地面
续不合格的处理
3 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 缺陷时,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 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根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第5.0.6条的规定进行 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存入分户验收资 料。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一、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1、验收内容:1)、地面空鼓、裂缝、起砂;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

全数检查。

2)、墙面和顶棚空鼓、裂缝、脱层、爆灰;检查方法及数量:小锤轻击和观察。

全数检查。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

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地面空鼓面积不应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不得出现裂缝和起砂。

(裂缝应按有关技术要求、规定进行整改处理)2)、墙面和顶棚无渗漏、空鼓、脱层、裂缝、爆灰。

3)、有排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门窗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外窗台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一处不少于2点(每一窗台记录最低点)。

全数检查。

2)、外窗渗漏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3)推拉窗防脱落装置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手扳检查。

全数检查。

4)安全玻璃认证标志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外窗台净高不低于0.90m,不得有负偏差,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2)外窗及周边无渗漏。

3)推拉窗必须有防脱落装置。

4)应使用安全玻璃的,不得使用普通玻璃,玻璃上有安全认证标志。

三、栏杆安装质量1、验收内容:1)栏杆高度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小值)。

全数检查。

2)竖杆间距检查方法及数量:钢尺检查,每片栏杆不少于3处(每片栏杆记录最大值)。

全数检查。

3)防攀登措施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

全数检查。

4)护栏玻璃检查方法及数量:观察,尺量检查。

全数检查。

2、验收标准:1)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

2)防护栏杆的栏杆垂直净间距不应大于0.11m。

3)栏杆应防止攀登。

4)护栏玻璃的使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承受水平荷载的无框架护栏玻璃必须使用钢化玻璃或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应小于12mm。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for Unit Quality ofHousing Engineering目录1 总则 (2)2 术语 (2)3 基本规定 (3)4 室内地面 (5)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 (5)4.2 板块楼地面面层 (5)4.3 木、竹楼地面面层 (6)4.4 室内楼梯 (6)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7)5.1 室内墙面 (7)5.2室内顶棚抹灰 (8)6 空间尺寸 (9)7 门窗、护栏和扶手、隔断、玻璃安装工程 (10)7.1 门窗工程 (10)7.2 护栏和扶手工程 (11)7.3 玻璃安装工程 (11)7.4 橱柜工程 (12)8 防水工程 (12)9 安装工程 (14)9.1 给水管道系统安装工程 (14)9.2 排水管道安装工程 (15)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6)10 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6)11 电气工程 (17)12 智能建筑 (20)13 通风与空调工程 (21)14 其他 (21)15 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22)附录A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24)表A.0.1 室内地面、室内楼梯、室内墙面、室内顶棚抹灰、门窗验收记录表 (24)表 A.0.2 室内空间尺寸、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防水工程验收记录表 (25)表A.0.3 给排水工程、室内采暖系统、电气工程、智能建筑、 (30)通风与空调工程验收记录表 (30)表A.0.4 其他部位验收记录表 (32)附录B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33)附录C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 (35)附录D 外门窗(墙)淋水试验方法 (36)本规程用词说明 (38)条文说明 (39)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工程和商住楼工程中住宅部分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x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x

第五条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分户验收前根据分户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二)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三)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详附表),并加盖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第六条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每户住宅的检查部位和项目认真进行检查,对不合格项目,由监理单位签发不合格项返修通知,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返修,返修后重新组织验收。

经过返修或者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第七条质量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参加,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第八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要制作工程铭牌,并镶嵌在建筑外墙显著部位.工程铭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名称、竣工日期;(二)建设(代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名称;第九条住宅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应当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以下事项:(一)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二)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修负责人姓名、电话以及办公地点;(三)物业公司名称、电话;(四)工程质量保修程序和处理时限;(五)建设(代建)单位工程质量保修监督电话。

第十条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移交给业主。

第十一条本规定第九条所列事项及分户验收结论应当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在住宅单元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 3个月。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对分户验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监督检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结论是否明确以及质量分户验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应抽查一定比例的户数,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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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一、内墙面、顶棚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各抹灰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检查方法:空鼓用小锤在可击范围内轻击,间隔400~500㎜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注:自然间内,面积不大于400㎝的空鼓少于1处,可不作为空鼓缺陷。

二、墙面应平整,颜色基本均匀,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5㎜)、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5㎜)阴阳角方正(允许偏差5㎜),不应有爆灰、起砂和裂缝。

检查数量:实测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目侧距墙面0.8~1.0处观察检查。

三、室内净开间:净开间进深允许偏差±10㎜,检查工具用激光测距仪。

检查数量:自然间全数检查。

内心强大比什么都重要,你要照顾好自己,承认自己的平凡,但是努力向好的方向发展,可以平静面对生活,安然的听从自己内心的感受,不受其他影响,你可以迷茫,请不要虚度。

l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范、标准第一条为了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住宅工程的质量与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在按照国家现行验收规范、标准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的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形成分户验收记录。

第三条住宅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代建)应当先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质量分户验收。

质量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建设(代建)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必须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有关规定,严格住宅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四条质量分户验收应当依据国家、本地区有关标准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一)楼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二)门窗安装质量;(三)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四)防水工程质量(应进行屋面淋、蓄水试验,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五)节能工程质量;(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应进行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卫生器具满水试验,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排水干道通球试验);(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应进行照明全负荷试验,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避雷接地电阻测试,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八)其它有关规定、标准、合同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第五条质量分户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分户验收前根据分户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二)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规定及分户验收内容进行检查、验收;(三)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四)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详附表),并加盖建设(代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公章。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1.0.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住宅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其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 推算值根据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构件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2.0.3 偏差: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2.0.4 极差:同一自然间内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5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

2.0.6 空间尺寸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净进深和净高度。

2.0.7 屋面积水:屋面自然排水后积水深度超过5mm的。

3 基本规定3.0.1 分户验收的条件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2 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组织制定分户验收方案,进行技术交底;2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并经计量检定合格;3 做好屋面、厕浴间、外窗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4在室内标识好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区域和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并且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应附图。

5确定检查单元。

6 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1.0.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住宅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其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 推算值根据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构件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2.0.3 偏差: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2.0.4 极差:同一自然间内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5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

2.0.6 空间尺寸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净进深和净高度。

2.0.7 屋面积水:屋面自然排水后积水深度超过5mm的。

3 基本规定3.0.1 分户验收的条件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2 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组织制定分户验收方案,进行技术交底;2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并经计量检定合格;3 做好屋面、厕浴间、外窗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4在室内标识好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区域和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并且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应附图。

5确定检查单元。

6 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10年7月1日实施)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室内地面…………………………………………………………………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4.2板块楼地面面层………………………………………………………...4.3木、竹楼地面面层……………………………………………………..4.4室内楼梯………………………………………………………………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5.1室内墙面……………………………………………………………….5.2室内顶棚抹灰………………………………………………………….6空间尺寸………………………………………………………………….7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工程……………………7.1 门窗工程……………………………………………………………7.2 护栏和扶手工程……………………………………………………..7.3 玻璃安装工程………………………………………………………...7.4 橱柜工程……………………………………………………………..8防水工程…………………………………………………………………8.1外墙…………………………………………………………………8.2外窗………………………………………………………………8.3楼地面……………………………………………………………….8.4屋面………………………………………………………………….9给排水工程……………………………………………9.1给水管道安装工程……………………………………………….9.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10室内采暖系统安装………………………………………………..11电气工程………………………………………………………….12智能建筑…………………………………………………………13通风与空调工程…………………………………………………..14公共部位及其他…………………………………………………..14.1楼梯………………………………………………………………14.2地下室…………………………………………………………..14.3其他……………………………………………………………….15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附录8………………………………………………………………..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DGJ32、J103-2010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2010年7月1日实施)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室内地面…………………………………………………………………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4.2板块楼地面面层………………………………………………………...4.3木、竹楼地面面层……………………………………………………..4.4室内楼梯………………………………………………………………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5.1室内墙面……………………………………………………………….5.2室内顶棚抹灰………………………………………………………….6空间尺寸………………………………………………………………….7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工程……………………7.1 门窗工程……………………………………………………………7.2 护栏和扶手工程……………………………………………………..7.3 玻璃安装工程………………………………………………………...7.4 橱柜工程……………………………………………………………..8防水工程…………………………………………………………………8.1外墙…………………………………………………………………8.2外窗………………………………………………………………8.3楼地面……………………………………………………………….8.4屋面………………………………………………………………….9给排水工程……………………………………………9.1给水管道安装工程……………………………………………….9.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10室内采暖系统安装………………………………………………..11电气工程………………………………………………………….12智能建筑…………………………………………………………13通风与空调工程…………………………………………………..14公共部位及其他…………………………………………………..14.1楼梯………………………………………………………………14.2地下室…………………………………………………………..14.3其他……………………………………………………………….15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附录8………………………………………………………………..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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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字体大小:大- 中- 小tiand发表于10-07-01 13:33 阅读(1500) 评论(0)分类: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室内地面…………………………………………………………………4.1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4.2板块楼地面面层………………………………………………………...4.3木、竹楼地面面层……………………………………………………..4.4室内楼梯………………………………………………………………5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5.1室内墙面……………………………………………………………….5.2室内顶棚抹灰…………………………………………………………. 6空间尺寸………………………………………………………………….7 门窗、护栏和扶手、玻璃安装、橱柜工程工程……………………7.1 门窗工程……………………………………………………………7.2 护栏和扶手工程……………………………………………………..7.3 玻璃安装工程………………………………………………………...7.4 橱柜工程…………………………………………………………….. 8防水工程…………………………………………………………………8.1外墙…………………………………………………………………8.2外窗………………………………………………………………8.3楼地面……………………………………………………………….8.4屋面………………………………………………………………….9给排水工程……………………………………………9.1给水管道安装工程……………………………………………….9.2排水管道安装工程………………………………………………..9.3卫生器具安装工程………………………………………………. 10室内采暖系统安装……………………………………………….. 11电气工程…………………………………………………………. 12智能建筑…………………………………………………………13通风与空调工程………………………………………………….. 14公共部位及其他…………………………………………………..14.1楼梯………………………………………………………………14.2地下室………………………………………………………….. 14.3其他………………………………………………………………. 15分户验收的组织及程序…………………………………………….附录1………………………………………………………………..附录2………………………………………………………………附录3………………………………………………………………..附录4………………………………………………………………..附录5………………………………………………………………..附录6………………………………………………………………..附录7………………………………………………………………..附录8………………………………………………………………..1 总则1.0.1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证住宅工程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的质量分户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1.0.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及监督管理工作,除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住宅工程完工后、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其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验收。

2.0.2 推算值根据设计文件,由建筑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构件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

2.0.3 偏差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

2.0.4 极差同一自然间内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

2.0.5 分户验收检查单元分户验收过程中划分的最小检查单位。

2.0.6 空间尺寸住宅工程室内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自然间内部净空尺寸,主要包括净开间、净进深和净高度。

2.0.7 屋面积水屋面自然排水后积水深度超过5mm的。

3 基本规定3.0.1 分户验收的条件:1 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2 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3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4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5 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0.2 分户验收前的准备工作:1建设单位负责成立分户验收小组,组织制定分户验收方案,进行技术交底;2 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并经计量检定合格;3 做好屋面、厕浴间、外窗等有防水要求部位的蓄水(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4在室内标识好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区域和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并且暗埋的各类管线走向应附图。

5确定检查单元。

6 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

3.0.3 分户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建设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应为项目负责人、工程建设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应具备建造师、质量检查员、施工员等执业资格;监理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应为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3.0.4 精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分初装修交接验收和精装修分户验收两步进行。

应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制定精装修住宅工程的专项验收方案。

3.0.5 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检查项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2 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8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最大偏差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5倍。

3 分户验收记录完整。

3.0.6 分户验收时应形成下列资料:1 初装修住宅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1至附录4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2精装修住宅验收过程中应按附录2至附录5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3 分户验收结束后应按附录6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分户验收资料应单独整理、组卷,随施工技术资料一并归档。

3.0.7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报监理单位(建设)审核后,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

2 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

3 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5.0.6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存入分户验收资料。

4 室内地面4.1 普通水泥楼地面(混凝土、水泥砂浆楼地面)4.1.1 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1 验收内容:水泥楼地面面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面层与基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沿自然间进深和开间两个方向每间隔400~500 mm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注: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 检查数量:对所有布点全数检查。

4.1.2观感质量1 验收内容: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水泥楼地面工程面层应平整,不应有裂缝、脱皮、起砂等缺陷,阴阳角应方正顺直。

3 检验方法:俯视地坪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逐间检查。

4.2 板块楼地面面层4.2.1 板块楼地面面层与基层粘贴质量1 验收内容:板块面层粘贴质量。

2 质量要求:板块面层与基层上下层应结合牢固、无空鼓。

3 检验方法:用小锤轻击检查。

4 检查数量:对每一自然间板块地坪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敲击,板块阳角处应全数检查。

注:单块板块局部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材面积的20%,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超过总数的5%可不计。

4.2.2 观感质量1 验收内容:板块楼地面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板块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均匀、顺直,板块无裂缝、掉角、缺棱等缺陷。

3 检验方法:俯视地坪检查板块面层观感质量缺陷。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3 木、竹楼地面面层4.3.1 木、竹楼地面面层铺设1 验收内容:木、竹面层铺设、粘贴、响声等质量。

2 质量要求:木、竹面层铺设应牢固,粘结无空鼓,脚踩无响声。

3 检验方法:观察、脚踩或用小锤轻击检查。

4 检查数量:对每一自然间木、竹地面按梅花形布点进行检查。

4.3.2观感质量1 验收内容:木、竹楼地面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木、竹面层表面应洁净、平整,无明显色差,接缝严密、均匀,面层无损伤、划痕等缺陷。

3 检验方法:检查木、竹面层观感质量缺陷,俯视面层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注:同房间每处划痕最长不超过100㎜,所有划痕累计长度不超过300mm。

4.4 室内楼梯4.4.1 楼梯尺寸1 验收内容:楼梯踏步尺寸。

2 质量要求:室内楼梯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相邻踏步高差、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10mm。

3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4.4.2 室内楼梯面层的施工质量按材质不同分别对应本章的质量验收要求进行验收。

5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5.1 室内墙面5.1.1 室内墙面抹灰面层5.1.1.1 室内墙面面层粘结质量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不应有脱层、空鼓等缺陷。

3 检验方法:空鼓用小锤在可击范围内轻击,间隔400~500mm均匀布点,逐点敲击。

注:空鼓面积不大于400cm2,且每自然间(标准间)不多于2处可不计。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5.1.1.2 室内墙面观感质量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室内墙面应平整,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立面垂直度、表面平整度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中表4.2.11的相关要求,阴阳角应顺直。

不应有爆灰、起砂和裂缝。

3 检验方法:距墙1.5m处观察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2 室内墙面涂饰面层5.1.2.1 涂饰面层粘结质量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涂饰面层与基层粘结质量。

2 质量要求:涂饰面层应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等缺陷。

3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5.1.2.2 室内墙面涂饰面层观感质量。

1 验收内容:室内墙面涂饰面层观感质量。

2 质量要求:室内墙面涂饰面层不应有爆灰、裂缝、起皮,同一面墙无明显色差;表面无划痕、损伤、污染,阴阳角应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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