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2003年运河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和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和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22•【字号】杭政办函[2003]101号•【施行日期】2003.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和开展督查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10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今年市十届三次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我市新一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要目标。
为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强化政府决策的权威,市政府决定,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给各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
现作如下通知:一、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益和质量,全面增强综合实力1、大力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加快形成以“城市、平原、山区”三个圈层为重点的都市农业格局。
一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效益农业,把设施农业、创汇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作为都市农业发展的主攻方向。
扶持一批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龙头市场和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二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加快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促进生产要素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是全力搞好招商引资,发展订单农业,加快产业梯度转移步伐,进一步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
四是以科技为依托,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引进推广国内外新技术、新品种,加快农产品升级换代。
五是抓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年建设20万亩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
健全检测认证体系,推行市场准入制度,扩大绿色通道,完善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投诉体系,确保蔬菜、肉制品和其他“菜篮子”商品质量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六是做大做强花卉苗木等一批具有竞争优势和发展前途的产业。
七是加快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下乡进村入户”工程,全面完成区、县(市)级和乡镇信息服务中心(站)及全市30%的村信息服务点的建设,形成以杭州市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中心为龙头,以“杭州龙网”和各级“农技110”为载体,完善连接农户的信息和服务网络。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2.30•【字号】杭政办函[2007]367号•【施行日期】2007.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法制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6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7〕2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38号)精神,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47号)要求,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目前已不适用的244个文件予以废止,即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七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废止文件目录一、杭政文件1.《关于批准杭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及收费的规定的通知》(杭政〔1985〕218号)2.《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杭政〔1996〕4号)3.《关于加快发展杭州连锁商业的通知》(杭政〔1996〕7号)4.《关于积极实施农科教结合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通知》(杭政〔1996〕8号)5.《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部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范围及审批程序的规定的通知》(杭政〔1996〕11号)6.《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政〔1996〕20号)7.《批转市劳动局、市乡镇企业局关于乡镇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杭政〔1996〕21号)8.《批转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1996〕23号)9.《批转市计委关于杭州市社会发展规划〔1996-2010年〕的通知》(杭政〔1996〕25号)10.《关于实施杭州市市区商品交易市场开发审批办法的通知》(杭政〔1997〕4号)11.《关于印发杭州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1997〕5号)12.《批转市再就业工程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杭州市纺织化纤工业公司、丝绸〔控股〕集团公司再就业工程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1997〕6号)13.《关于进一步实施再就业工程的通知》(杭政〔1997〕7号)14.《批转市财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杭州市职工教育统筹经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1997〕12号)15.《批转市土管局关于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1997〕14号)16.《关于建立杭州市城区街道(乡镇)城市综合管理监察队和配备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的通知》(杭政〔1997〕15号)17.《批转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九五”规划的通知》(杭政〔1998〕1号)18.《关于鼓励发展外贸出口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1998〕2号)19.《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1998〕10号)20.《关于我市城市重点市政道路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拆迁安置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1998〕11号)21.《批转市环保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在杭州市全面实施总量排污收费意见的通知》(杭政〔1998〕12号)22.《关于市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劳动参加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政〔1998〕13号)23.《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通知》(杭政〔1998〕15号)24.《关于进一步完善生猪定点屠宰和流通管理的通知》(杭政〔1998〕17号)25.《关于印发杭州市旅游业发展规划〔1998-2010年〕的通知》(杭政〔1998〕18号)26.《关于坚决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的通知》(杭政〔1998〕21号)27.《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杭政〔1998〕22号)28.《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1999〕2号)29.《关于杭州市造地改田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1999〕4号)30.《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的通知》(杭政〔1999〕11号)31.《关于印发杭州市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1999〕12号)32.《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在杭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1999〕13号)33.《关于我市国有中小企业改制中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1999〕17号)34.《关于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通知》(杭政〔1999〕18号)35.《关于杭州市区企业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参加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杭政〔1999〕21号)36.《关于市区乡镇工业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和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2000〕7号)37.《关于印发〈拆除违法建筑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2000〕15号)38.《关于印发杭州市投资项目集中办理中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杭政〔2000〕18号)39.《关于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2001〕3号)40.《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杭政〔2001〕9号)41.《关于加快杭州市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杭政〔2001〕10号)4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乡镇三产企业补办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2002〕5号)4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杭政〔2002〕7号)4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2003〕6号)4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杭政〔2004〕13号)二、杭政发文件46.《转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单位关于贯彻南京战区和省人防工作深化改革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发〔1995〕1号)47.《关于实行杭州市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杭政发〔1996〕140号)48.《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限期治理老污染问题意见的紧急通知》(杭政发〔1996〕148号)49.《关于改善市区大众化早点供应工作有关扶持措施的通知》(杭政发〔1997〕80号)50.《关于实施滨江区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杭政发〔1997〕82号)51.《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质量的通知》(杭政发〔1997〕130号)52.《关于进一步鼓励发展外贸出口补充规定的通知》(杭政发〔1998〕178号)53.《关于切实加强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的通知》(杭政发〔1999〕79号)54.《关于调整和完善市区生猪屠宰与流通管理体制的通知》(杭政发〔1999〕209号)55.《印发关于拆迁住宅房屋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费用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杭政发〔2000〕31号)56.《关于加快杭州市畜牧业发展的通知》(杭政发〔2000〕97号)57.《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通知》(杭政发〔2000〕109号)58.《关于下达矿山及矿产品加工企业关停转迁计划和有关政策的通知》(杭政发〔2000〕233号)59.《关于加强国有资产转让收益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发〔2001〕49号)60.《批转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市级资产营运机构重组调整中资产交接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发〔2001〕217号)三、杭政函文件61.《印发关于拆迁集体所有土地住宅房屋搬家补贴费和临时过渡费标准规定的通知》(杭政函〔2002〕88号)62.《关于防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蔓延的决定》(杭政函〔2003〕49号)6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决定》(杭政函〔2003〕51号)64.《关于印发杭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隔离控制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03〕52号)65.《关于印发杭州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制度的通知》(杭政函〔2003〕53号)66.《关于对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发生地区返杭人员来杭人员实行健康检测的通告》(杭政函〔2003〕65号)67.《关于调整完善非典型肺炎防治有关措施的通知》(杭政函〔2003〕82号)68.《关于抗击非典影响保障工业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3〕99号)69.《关于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常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函〔2003〕108号)70.《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杭政函〔2003〕140号)71.《关于贯彻落实扶持家禽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杭政函〔2004〕52号)72.《批转市建委关于杭州市一纵三横道路综合整治工程考核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05〕136号)73.《关于贯彻落实扶持家禽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34号)7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6〕14号)四、杭政办文件75.《关于进一步落实人民防空工作有关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2〕17号)76.《转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等单位关于贯彻南京战区和省人防工作深化改革若干问题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5〕1号)77.《转发市林业水利局关于深化改革大力推进林业产业化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2号)78.《转发市宗教事务处关于开放佛道教寺观建造露天佛像审批权限和程序建议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6〕6号)79.《关于印发杭州市老龄事业九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1996〕10号)8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杭州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6〕12号)81.《关于加强我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的通知》(杭政办〔1996〕22号)82.《转发市卫生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费医疗管理请示的通知》(杭政办〔1996〕23号)83.《转发市防火委关于〈杭州市十大火险隐患单位确定、整改和验收管理程序〉的通知》(杭政办〔1996〕24号)84.《转发市建筑业管理局关于杭州市建筑市场综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1996〕25号)85.《关于紧急调用部分安居工程房源解决受灾危困户的通知》(杭政办〔1996〕28号)86.《转发市城乡建委等单位关于全市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1996〕29号)87.《转发关于加快解决我市教职工住房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30号)88.《转发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区交通噪声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1996〕39号)89.《转发杭州市“跨世纪科技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1996〕40号)90.《关于转发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担保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42号)91.《关于印发杭州市教育事业“九五”计划和2010年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杭政办〔1996〕43号)92.《转发市工纠队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工人纠察队第十八期轮换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6〕46号)93.《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杭政办〔1996〕50号)94.《转发市城乡建委、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在工程建设中重申加强对地下管道设计施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办〔1996〕51号)95.《转发市土管局关于市区专业市场用地情况调查信处理意见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7〕7号)96.《转发市乡镇企业局、市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企业质量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7〕17号)97.《转发市社险委关于免征地方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请示的通知》(杭政办〔1997〕18号)98.《转发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关于加强杭州市自营企业进出口业务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7〕20号)99.《关于加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通知》(杭政办〔1997〕21号)100.《转发市商品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关于严格控制市区新建商品交易市场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7〕23号)101.《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全面实行环境保护排污许可证制度请示的通知》(杭政办〔1997〕24号)102.《转发市工纠队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工人纠察队第十九期轮换工作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7〕29号)103.《转发市外来人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外来人口清查整治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7〕30号)104.《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7〕31号)105.《关于进一步明确扶持农贸市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杭政办〔1997〕33号)106.《转发市老龄委关于充实完善对杭州市区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施优待服务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7〕54号)107.《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农技队伍建设的通知》(杭政办〔1998〕2号)108.《关于转发杭州市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1998〕5号)109.《转发市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对猪肉流通的监控确保市区屠宰管理新机制正常运行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7号)110.《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再就业服务中心的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12号)111.《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15号)112.《关于进一步完善居民区设置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21号)113.《转发市市容环卫局关于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茁壮风纪督察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8〕26号)114.《转发杭州市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与综合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1998〕29号)115.《转发市公安局〈杭州市蓝本户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1998〕31号)116.《转发市劳动局关于提高杭州市失业保险基金收缴比例请示的通知》(杭政办〔1998〕35号)117.《关于认真贯彻消防法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37号)118.《关于转发杭州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8〕40号)119.《转发市民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将民政部门管理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移交原单位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41号)120.《关于对部分农产品运输实行“绿色通道”等优扶政策的通知》(杭政办〔1998〕45号)121.《转发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幼儿教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4号)122.《关于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实施改组改制中的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杭政办〔1999〕5号)123.《关于转发进一步规范我市有形建筑市场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14号)124.《关于引进外地优秀人才和吸引外地投资者来杭入户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1999〕15号)125.《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乡镇)城市综合管理监察队和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1999〕17号)126.《关于转发杭州市区豆制品市场整治和管理实施方案及有关购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18号)127.《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杭政办〔1999〕20号)128.《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企业经营者期权激励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27号)129.《转发市计委等部门关于杭州市无障碍环境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33号)130.《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杭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34号)131.《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纠正医药购销活动中不正之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35号)132.《关于印发杭州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1999-2010年)等十二个农业现代化子规划的通知》(杭政办〔1999〕36号)133.《转发市城乡建委、建筑业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39号)134.《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1999〕46号)135.《关于贯彻杭政〔1999〕17号文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3号)136.《转发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杭州市市区农村私人建房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4号)137.《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当前我市农田种植业结构调整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6号)138.《关于对市属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组中有关收费实行减免的通知》(杭政办〔2000〕19号)139.《转发市农业局、林水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加强种子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22号)140.《关于市区乡镇改制工业企业“两证”办理补充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24号)141.《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杭州市“十五”期间种子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9号)142.《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十五”规划的通知》(杭政办〔2001〕13号)14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局关于萧山区余杭区城乡规划工作职权暂行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02〕7号)144.《关于加快区县(市)工业园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2〕18号)14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纠纷裁决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2〕25号)14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规范杭州市区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27号)14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关于切实做好市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37号)14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杭州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2〕38号)14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2〕44号)15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杭州市区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奖惩制度的意见》(杭政办〔2002〕46号)15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加强杭州市信息安全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49号)15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安全食用农产品发展的意见》(杭政办〔2002〕50号)15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杭州市社会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4号)15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在杭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专业学校录取杭州地区生源新生取消办理户口迁移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3〕8号)15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中小企业信用评价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5号)15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等四单位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来杭创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试行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3〕16号)15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市政市容局关于城市公共客运线路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8号)15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我市软件出口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3〕19号)15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做好我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3〕24号)16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筑业劳务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28号)16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32号)16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民资外资兴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04〕7号)16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12号)五、杭政办发文件164.《转发〈浙江省贯彻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6号)165.《转发市市容环卫局关于深入开展洁美杯竞赛评比活动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46号)166.《关于加强拆迁工地环境卫生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52号)167.《转发市卫生局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加强灾后防病工作紧急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92号)168.《转发市体委关于杭州市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102号)169.《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乡镇农技员“农转非”问题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117号)170.《转发市林水局关于开展高标准平原绿化建设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180号)171.《转发市统计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统计法制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质量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5号)172.《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制订乡镇民办消防站建设标准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7号)173.《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吸取祥符水厂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20号)174.《转发市农经委、市监察局关于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33号)175.《关于转发市经委等单位关于街道(乡镇)城市综合管理监察队和居委会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工资等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46号)176.《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发展和完善杭州市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48号)177.《转发市农经委关于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62号)178.《转发市市政公用局关于杭州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补充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22号)179.《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实行用人单位劳动力需求预测和空岗报告制度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38号)180.《转发市劳动局关于做好企业下岗职工劳动合同变更或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签订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48号)181.《转发市市容环卫局关于继续开展“洁美杯”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65号)182.《转发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技术监督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含铅汽油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01号)183.《转发市房管局关于在市区开展“最佳住宅小区”和“最差住宅小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15号)184.《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在市区开展“最佳形象建筑”和“最差形象建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17号)185.《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对市区道路综合整治中临街建筑底层开店问题处理意见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44号)186.《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投标试行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49号)187.《转发市市政公用局关于加强杭州市城区道路开挖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78号)188.《转发市劳动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市区社会保险覆盖面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83号)189.《关于认真做好公民身份号码编制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216号)190.《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7号)191.《关于落实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座谈会有关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79号)192.《转发市水产局关于杭州市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00号)193.《转发市林水局关于运河上塘河、和睦港排水调度运行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37号)194.《转发市城乡建委、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区道路整治工作以奖代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83号)195.《转发市林水局、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区河道清淤以奖代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89号)196.《转发市房管局关于香港、澳门组织和个人购买市区商品房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09号)197.《转发市房管局关于杭州市区“最佳住宅小区”和“最差住宅小区”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15号)198.《转发市房管局关于外地单位和个人购买杭州市区单位自管房、个人私房准予办理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20号)199.《关于绿化指标补充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21号)200.《转发市财政局、园文局关于杭州市区绿化造林工作以奖代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49号)201.《关于切实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5号)202.《转发市药品监督局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关于切实加强计划生育药具和“特种”保健用品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00号)203.《转发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幼儿教育工作补充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26号)204.《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99号)205.《转发市爱卫会关于开展“卫生最佳村”和“卫生最差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18号)206.《转发市统计局、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关于统计执法大检查情况通报和进一步加强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40号)207.《转发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45号)六、杭政办函文件208.《转发市市政市容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1〕245号)209.《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切实抓好当前春季生产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38号)210.《关于加快杭州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255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请示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请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27•【字号】杭政办函[2004]268号•【施行日期】2004.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6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部位: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的请示》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00四年九月二十七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的请示市人民政府:今年入夏以来,受持续高温干旱、上游下泻流量偏小及沿江各类污染源等因素的影响,我市钱塘江、苕溪两大流域水污染形势十分严峻,水质呈持续恶化态势。
自6月18日钱塘江三江口萧山闻堰水厂取水口发生死鱼事件以来,富春江富阳灵桥至三江口又发生大范围死鱼现象。
7月23日开始富春江段又出现藻类,并逐渐蔓延至整个钱塘江流域。
我市正面临有史以来最为严重的全范围的水污染危机。
面对这一严峻的水环境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全力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
为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控制重点污染企业对我市水环境质量的影响,根据8月4日省政府召开的控制钱塘江流域蓝藻暴发专题会议精神及省环保局《关于加强钱塘江流域环境监管控制藻类污染的紧急通知》(浙环函〔2004〕160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治理工作请示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和省环保局浙环函〔2004〕160号文件要求,对严重影响我市水环境质量的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等9家单位分别采取以下措施:1、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杭州四堡污水处理厂、杭州西湖味精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由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决定,要求企业于2005年3月31日前实现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23•【字号】杭政办函[2009]370号•【施行日期】2009.11.23•【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7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确保我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
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组长:杨戌标副组长:陆瑞芬(市政府)陈祥荣(市城管办、市城管执法局)成员:余新平(市委宣传部)张广祥(市法制办)史玉芳(市文明办)吴水根(市监察局)郑健波(市人事局)骆寅(市财政局)宋肖锋(市城管办)邵根松(市城管执法局)王荣富(市建委)周志平(市旅委)何明俊(市规划局)周钢(市环保局)徐银法(市林水局)朱玉龙(市交通局)陈国元(市公安局)高毅雄(市电力局)冯世联(市工商局)严伟明(市民政局)郑翰献(市运河综保委)施永林(市钱江新城管委会)章维明(市城建投资集团)管光尧(上城区政府)何伟(下城区政府)王国强(江干区政府)张利群(西湖区政府)楼杏元(拱墅区政府)高小辉[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孔祥华(余杭区政府)朱云夫(萧山区政府)孙剑甫[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程锋(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办),陈祥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宋肖锋、邵根松、王荣富、周志平、周钢、徐银法、朱玉龙、高小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京杭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和开发研究结题报告
京杭大运河杭州段保护和开发研究结题报告引言京杭大运河是世界是开凿最早、跨越距离最长的人工运河,与万里长城、印度佛家大佛塔、埃及金字塔并称为世界宏伟的四大古代建筑,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的成果和结晶。
随着现代化文明的推进,大运河原有的功能已经下降,但作为一种文化遗产、一种精神财富,其价值是显而易见的。
杭州是文明中外的旅游城市,是京杭大运河的起讫点。
随着近年杭州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京杭运河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西湖让其闻名中外后,杭州市政府又开始着手打造古运河这一品牌,让其成为杭州的另一个标志。
为此杭州已将运河整治工程列为“十大工程之一”,并提出“延续历史文脉,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品味,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竞争力”的目标。
杭州市委、市政府于去年提出了“打造运河工程”的发展战略。
在京杭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大背景下,运河的保护和开发显得犹为重要。
不合理的开发和保护会对运河造成破坏。
我们的研究通过对目前运河保护和开发的社会效益的分析,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运河的保护和开发提出我们合理的见解和建议。
这一方面能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参考,另一方面也能提高公众对京杭运河的关注度和支持度。
研究目的通过对京杭运河杭州段的调查研究和分析,考察京杭运河杭州段保护和开发的社会效益,探索在运河保护和开发中的不合理行为及其原因,并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对运河保护和开发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以此引起广大民众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可作为政府相关作为的参考并得到其重视。
研究的意义对历史的意义京杭大运河是中华民族创造的一项伟大工程,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血与汗的结晶,是祖先留给我们的珍贵物质和精神财富,是活着的、流动的重要人类遗产。
在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大运河为我国经济发展、国家统一、社会进步和文化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京杭大运河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孕育了一座座璀璨明珠般的名城古镇,积淀了深厚悠久的文化底蕴,凝聚了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诸多领域的庞大信息。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0.25•【字号】杭政办函[2009]344号•【施行日期】2009.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44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城管办拟订的《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杭州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实施办法为加强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根据《杭州市城市河道保护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4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河道长效管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8〕156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四化”(洁化、绿化、亮化、序化)长效管理为主要内容,按照“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人水和谐”的管理理念,依法管理绕城公路以内的城市河道,努力实现城市河道“流畅、水清、岸绿、景美、宜居、繁荣”的目标,把杭州打造成亲水型的“宜居城市”。
二、工作目标围绕“四化”、“一安全”(防洪排涝、饮用水源、交通航运、旅游开发、设施维护安全)的管理内容,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养护、高强度投入、高效能管理的要求,落实“三有”(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人管事)保障措施,建立科学、高效、统一的城市河道管理体系,实现“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的目标。
力争到2012年,绕城公路以内三分之一城市河道水质达到IV类要求;到2020年,绕城公路以内城市河道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的要求。
三、管理原则(一)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城市河道长效管理工作由市城市河道长效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考核;由市、区两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行政管理。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3]2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3〕24号)市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你部《关于要求组织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审的请示》(杭钱新指[2003]9号)收悉。
经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现批复如下:一、钱江新城核心区规划用地范围和规模:钱江新城核心区用地4.02平方公里,东靠钱塘江,南至清江路,西临秋涛路,北至规划庆春东路,其中可开发用地159公顷,总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
二、钱江新城核心区用地性质:钱江新城核心区作为市市级中心,是以行政办公、商务贸易、金融会展、文化娱乐、商业功能为主,居住和旅游服务功能为辅的行政商务中心区。
三、钱江新城核心区用地功能布局:1、原则同意以市民中心为核心,在新安江路和灵江路之间形成新城主轴线,向西湖方向延伸连接城市轴线,向钱塘江边通过高架城市阳台适当伸向江面,与江南区块形成意连。
2、在主轴线两侧呈团块状布置金融、贸易、办公建筑,商业街区结合轨道交通枢纽布置。
3、沿钱塘江边结合城市阳台设置宾馆、酒店式公寓和商业写字楼。
4、会展中心及配套设施布置在庆春东路、钱江路、新塘路和灵江路所围合的区域内,并保证交通可达性。
5、钱江新城核心区边缘的清江路、庆春东路沿线以及富春江路、新塘河东南侧可布置少量居住用地,其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可结合外围周边地块统一考虑。
四、钱江新城核心区道路交通规划:1、原则同意钱江新城核心区道路交通规划。
秋涛路、清江路为快速路;庆春东路、钱江路、新塘路、新安江路、灵江路为主干路;富春江路、之江路、曹娥江路、奉化江路为次干路。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06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264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2〕10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根据《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国发〔2011〕2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通知》(浙政发〔2011〕7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主要内容已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冲突或者已被替代,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文件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264个以市政府名义,以及经市政府同意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即日起停止执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二年四月一日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一、杭政文件1.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内部持股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1998〕23号)2.关于印发杭州市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9-2010年)的通知(杭政〔1999〕15号)3.关于加快女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20号)4.关于加快我市中心镇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杭政〔2001〕22号)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6号)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6〕8号)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2006〕9号)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杭政〔2006〕12号)二、杭政发文件9.批转市规划局关于开展市区农居点布点规划工作报告的通知(杭政发〔1996〕39号)10.关于同意解决之江区块征地“农转非”遗留问题给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批复(杭政发〔1996〕158号)11.关于同意杭州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1996-2010年)给市城乡建委、市市容环卫局的批复(杭政发〔1996〕198号)12.关于对西湖区政府要求确认三墩工业区有关事项的批复(杭政发〔1997〕215号)13.关于同意委托滨江区行使土地管理有关审批权限的批复(杭政发〔1998〕97号)14.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发〔1998〕118号)15.关于同意委托滨江区行使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有关权限的批复(杭政发〔1998〕121号)16.关于蔬菜基地建设基金收缴、管理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杭政发〔1998〕156号)17.关于杭州市拱墅区人民防空预案的批复(杭政发〔1998〕236号)18.关于杭州市滨江区人民防空预案的批复(杭政发〔1998〕239号)19.关于蓝本户口管理问题给拱墅区政府的批复(杭政发〔1999〕106号)20.关于一九九九年度菜地建设计划给滨江区政府的批复(杭政发〔1999〕138号)21.关于西兴镇2000年度市级蔬菜基地建设计划的批复(杭政发〔2000〕129号)22.关于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江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发〔2001〕61号)23.关于萧山、余杭撤市设区后外来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杭政发〔2001〕68号)24.关于授权滨江区行使部分土地管理权限补充意见的批复(杭政发〔2001〕96号)25.关于加快市属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若干意见(杭政发〔2001〕167号)26.关于《富阳市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发〔2001〕255号)27.关于《临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批复(杭政发〔2001〕276号)三、杭政函文件28.关于滨江区中兴大道(暂定名)居住区块、泰安路区块、中兴大道(暂定名)区块城市设计的批复(杭政函〔2002〕9号)29.关于《淳安县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5号)30.关于《临安市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31号)31.关于《杭州市余杭区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32号)32.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34号)33.关于修编萧山区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48号)34.关于临安市太湖源镇等20个乡(镇)重新修编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02号)35.关于《桐庐县矿产资源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45号)36.关于萧山区进化镇等10个镇修编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2〕165号)37.关于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3〕24号)3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持续改进的承诺意见(杭政函〔2004〕91号)39.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微电子产业发展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4〕95号)40.关于专项经济适用住房分配问题的批复(杭政函〔2004〕164号)41.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杭政函〔2005〕39号)42.关于印发《杭州市金融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函〔2005〕62号)43.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服务与软件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5〕63号)44.关于印发《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5〕65号)45.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通知(杭政函〔2005〕76号)46.关于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总体计划的批复(杭政函〔2005〕96号)47.关于杭州市轨道交通线网控制性规划(优化)的批复(杭政函〔2005〕97号)48.关于印发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5〕116号)49.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批复(杭政函〔2005〕124号)50.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农业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05〕206号)51.关于加快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05〕211号)52.关于印发杭州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2006-2010)的通知(杭政函〔2005〕216号)5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杭政函〔2006〕23号)5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市政公用行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6〕39号)5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城市建设和管理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批复(杭政函〔2006〕58号)5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十一五”时期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批复(杭政函〔2006〕90号)5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6〕100号)5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函〔2006〕101号)5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发展规划(2006-2010)的批复(杭政函〔2006〕111号)6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6〕112号)6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140号)6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6〕150号)6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间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通知(杭政函〔2007〕8号)6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工伤保险的通知(杭政函〔2007〕48号)6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7〕159号)6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杭州市十一五绿色照明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7〕189号)6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杭政函〔2008〕93号)6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区文化设施三年实施规划(2008-2010年)的批复(杭政函〔2008〕225号)6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第六阶段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09〕49号)7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杭政函〔2009〕272号)7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市本级2010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批复(杭政函〔2010〕77号)7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抓好2010年粮食生产的通知(杭政函〔2010〕135号)7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杭政函〔2010〕171号)7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杭州电网有序用电C级预案的批复(杭政函〔2010〕185号)7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杭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进行初审的函(杭政函〔2010〕250号)四、杭政办文件76.转发市规划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关于杭州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中对擅自搭建房屋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88〕17号)77.转发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开征土地增值税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1号)78.转发市东海明珠工程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建设东海明珠工程实施意见报告的通知(杭政办〔1996〕7号)79.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农村物价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6〕53号)80.转发市人事局关于1996-2010年杭州市人才资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1997〕9号)81.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1998〕11号)82.关于贯彻《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9号)83.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规范各类企业注册登记手续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19号)84.关于转发1999年杭州市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21号)85.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23号)86.转发市人事局关于杭州市新世纪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3号)87.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引进人才优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暂行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01〕11号)88.关于印发《杭州市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18号)89.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前期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1〕22号)9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收集杭州市直属各单位现行文件资料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6号)9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统计局关于文化信息现代生物技术和医药产业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杭政办〔2002〕10号)9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停车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2〕43号)9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杭政办〔2002〕52号)9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餐厨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1号)9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7号)9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意见(杭政办〔2003〕36号)9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畜牧业的意见(杭政办〔2004〕5号)9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04〕6号)9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贷款建设的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05〕6号)10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31号)10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带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42号)10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7〕16号)10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杭州市新农村小康健身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7〕37号)10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适度发展新型重化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7〕38号)五、杭政办发文件105.转发市档案局关于做好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宣传工作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108号)106.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扶贫帮困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7号)107.转发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毒性肝炎防治工作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65号)108.转发市农村经济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改善农业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91号)109.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酸雨综合防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82号)110.转发市规划局关于农居点详细规划编制申报程序和编制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233号)111.转发市财政局、监察局关于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72号)112.转发市财政局、土管局、房管局关于对行政划拨土地房产交易行为征收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76号)113.关于明确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前置审批事项给市工商局的复函(杭政办发〔2001〕44号)114.转发市档案局、市政府办公信息处理中心关于推广应用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系统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86号)115.转发市国资局等三部门关于规范改制企业土地开发费下浮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29号)116.关于实施杭州市“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43号)117.转发市财政局、物价局关于审核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和标准贯彻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75号)118.转发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清理和拆除市区屋顶违章绿化及鸽舍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08号)六、杭政办函文件119.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17号)120.关于进一步整治非法涂写招贴广告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59号)121.关于推进网上政务公开和网上审批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191号)122.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263号)123.转发市公安局关于杭州市调整市区过境交通及东部道路货运交通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32号)124.关于印发杭州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67号)125.关于杭州市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和限制使用粘土墙材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108号)126.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121号)127.关于杭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杭政办函〔2003〕254号)128.转发市卫生局等单位关于杭州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93号)129.关于印发杭州市实施引水入城工程加快城区河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09号)130.转发市统计局关于做好城乡居民生活状况及城镇住户基本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的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45号)131.关于学习推广萧山区有序用电管理经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90号)132.转发市农民素质培训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关于加强全市在二三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34号)133.关于认真组织实施《杭州市海洋经济发展总体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48号)134.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发展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58号)135.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62号)136.关于印发《杭州市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69号)137.转发市统计局关于规范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79号)138.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最佳人居环境奖和杭州市人居奖申报及评选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4号)139.转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非住宅闲置房屋供需信息系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63号)140.转发市建委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88号)141.转发市环保局关于钱塘江流域抛弃死猪威胁饮用水源安全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174号)142.转发市信息办关于加快杭州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10号)143.关于对土地出让金收缴使用情况和在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18号)144.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建筑节能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68号)145.关于加快发展城区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杭政办函〔2005〕322号)14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17号)14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26号)14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29号)14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林水局关于“十一五”期间山塘水库除险保安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35号)15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新世纪“131”优秀中青年人才培养计划(2001-2005)实施情况总结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44号)15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2006年度国土资源目标考核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51号)15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70号)15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71号)15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4号)15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96号)15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区河道配水指挥部办公室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区河道长效管理以奖代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05号)15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社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23号)15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运河(含部分支流)沿线地区畜禽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27号)15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37号)16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规划纲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41号)16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国内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46号)16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06〕257号)16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水稻单产提升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81号)16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半山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88号)16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腐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18号)16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杭州市区新车执行“国Ⅲ”排放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57号)16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撤村建居地区支小路建设整治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98号)16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权属登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35号)16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十一五”消防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43号)17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61号)17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杭州市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62号)17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三电”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杭政办函〔2007〕273号)17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01号)17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教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19号)17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业标准化行动计划(2008-201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34号)17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36号)17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半山地区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39号)17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关于杭州市动物防疫规范化乡镇(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351号)17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2006年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9号)18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关于《杭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1号)18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旅游纪念品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3号)18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关于杭州市体育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号)18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十一五”社会事业发展重大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58号)18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卫生局关于杭州市卫生强市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76号)18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市区困难群众预发2008年第二季度价格补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08号)18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粮食千亩畈高产示范活动(2008-2010年)的意见(杭政办函〔2008〕120号)18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办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村能源生态建设“双十万”工程实施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36号)18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46号)18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产业带项目发展导向意见(2008-2011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52号)19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建投资集团关于杭州市主城区供热方式调整居民热用户经济补贴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80号)19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96号)19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环境污染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41号)19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职业资格相关活动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57号)19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外经贸局关于杭州市中小出口企业电子商务财政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59号)19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等部门关于2008-2010年杭州市工业锅炉节能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260号)19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业产业状元镇(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1号)19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我市对口援建四川广元灾区过渡安置房(活动板房)建设任务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07号)19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10号)19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项目(2008-2010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2号)20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市经委关于杭州市电子商务进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3号)20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区地下管线盖板专项整治及加装安全防护网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44号)20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部门关于2008-2010年杭州市水煤浆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57号)20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0)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378号)20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08年度在杭银行机构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开展评价激励的意见(杭政办函〔2008〕412号)20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关于2007年萧山、余杭区和五县(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报告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417号)20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停淘汰粘土砖瓦窑和部分页岩烧结砖轮窑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36号)20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杭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97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11•【字号】杭政办函[2010]344号•【施行日期】2010.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4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76号)精神,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21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目前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代替的186个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894个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即日起停止执行。
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二○一○年十二月十一日附件1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杭政文件1.《批转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对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失业保险请示的通知》(杭政〔1996〕15号)2.《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1997〕16号)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杭政〔1998〕19号)4.《关于大力培育和开拓农村市场的通知》(杭政〔1999〕6号)5.《关于印发〈杭州市控股(集团)公司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1999〕7号)6.《关于印发〈杭州市市区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及税费标准〉的通知》(杭政〔2000〕3号)7.《批转市计生委关于杭州市贯彻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2000〕5号)8.《关于促进杭州市假日旅游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杭政〔2000〕6号)9.《关于印发〈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杭政〔2000〕10号)10.《关于印发〈杭州市法定图则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2000〕11号)11.《关于印发〈杭州市科技创新特别贡献奖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2000〕12号)1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杭政〔2002〕6号)1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销售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杭政〔2003〕3号)1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若干意见》(杭政〔2004〕4号)1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杭政〔2004〕9号)1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2006〕2号)1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实施意见》(杭政〔2007〕2号)二、杭政发文件18.《关于同意实施〈杭州市财政周转金管理试行办法〉的批复》(杭政发〔1996〕8号)19.《关于桐庐镇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发〔1996〕45号)20.《关于对收费公园景区征收旅游附加费的通知》(杭政发〔1996〕47号)21.《关于黄龙洞体育中心东北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发〔1996〕51号)22.《关于杭州市湖滨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给规划局的批复》(杭政发〔1996〕118号)23.《关于同意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发〔1996〕199号)24.《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标准的通知》(杭政发〔1997〕87号)25.《关于同意修编萧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给萧山市人民政府的批复》(杭政发〔1997〕102号)26.《关于复兴地区控制性规划调整给规划局的批复》(杭政发〔1998〕145号)27.《关于〈萧山市城市总体规划〉技术鉴定意见的复函》(杭政发〔1998〕151号)28.《关于杭州市区村镇农居布点规划给规划局的批复》(杭政发〔1998〕152号)29.《关于同意杭州市机电产品维修管理目录(第一批)的批复》(杭政发〔1998〕233号)30.《关于萧山市人民防空预案的批复》(杭政发〔1998〕235号)31.《关于杭州市下城区人民防空预案的批复》(杭政发〔1998〕237号)32.《关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防空预案的批复》(杭政发〔1998〕238号)33.《关于同意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规划的批复》(杭政发〔1999〕28号)34.《关于同意杭州市城市供水专业规划给市市政公用局的批复》(杭政发〔1999〕87号)35.《关于同意滨江分区规划给规划局的批复》(杭政发〔1999〕92号)36.《关于杭州市区实行肉牛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通知》(杭政发〔1999〕98号)37.《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问题给市农业局的批复》(杭政发〔1999〕154号)38.《关于要求实施无规定动物疫区病区建设项目的函》(杭政发〔1999〕160号)39.《关于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问题给市园文局的批复》(杭政发〔1999〕166号)40.《关于杭州市城市雕塑规划给市园文局的批复》(杭政发〔1999〕212号)41.《关于落实居委会办公用房给西湖区政府的批复》(杭政发〔2000〕98号)42.《关于加强湖滨一公园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杭政发〔2000〕133号)43.《批转市市政公用局关于杭州市城市道路固定障碍物清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发〔2000〕137号)44.《关于〈余杭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批复》(杭政发〔2001〕284号)45.《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批复》(杭政发〔2001〕286号)三、杭政函文件46.《关于〈富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批复》(杭政函〔2002〕3号)47.《关于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布局规划给规划局的批复》(杭政函〔2002〕36号)48.《关于杭州有线电视网络向宾馆饭店和涉外住宅区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批复》(杭政函〔2002〕39号)49.《关于杭州市区放开小型客车上牌给市公安局的批复》(杭政函〔2002〕51号)50.《关于〈桐庐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批复》(杭政函〔2002〕118号)51.《杭州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的批复》(杭政函〔2002〕148号)52.《关于〈淳安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批复》(杭政函〔2002〕166号)53.《关于江东工业区市本级20平方公里选址意见的通知》(杭政函〔2002〕169号)54.《关于印发〈杭州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函〔2003〕123号)55.《关于杭州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调整给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的批复》(杭政函〔2003〕143号)56.《批转市物价局等单位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函〔2003〕146号)57.《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杭政函〔2003〕158号)58.《关于实施杭州市液化石油气供应布局规划给市城管办的批复》(杭政函〔2003〕165号)5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杭州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函》(杭政函〔2003〕168号)60.《关于浙江金恒德国际汽车物流广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3〕169号)61.《关于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杭州市项目实施情况的复函》(杭政函〔2004〕7号)62.《关于〈富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批复》(杭政函〔2004〕26号)63.《关于印发杭州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函〔2004〕98号)64.《关于杭州市农副产品交易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4〕104号)65.《关于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4〕105号)66.《关于杭州市发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函〔2005〕61号)67.《关于杭州市区高中学校布局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5〕223号)6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2005-2020年)的批复》(杭政函〔2006〕4号)6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居住区发展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6〕15号)70.《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改制为法人独资有限公司的批复》(杭政函〔2006〕51号)71.《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6〕131号)72.《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萧山区企业退休人员门诊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批复》(杭政函〔2006〕153号)7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东站综合交通枢纽地区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07〕112号)7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7〕171号)75.《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08〕200号)7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08〕278号)四、杭政办文件77.《转发市教委关于实施杭州市职工教育暂行规定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1号)78.《关于加强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32号)79.《转发市教委、计委、经委、城乡建委、劳动局关于加强市区教育设施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8〕33号)80.《转发市土管局关于当前市区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22号)81.《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委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24号)82.《关于转发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和高新技术新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1999〕28号)83.《转发市卫生局关于杭州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1999〕38号)84.《转发市城乡建委关于加强杭州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1999〕40号)85.《转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5号)86.《关于鼓励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从事非正规组织就业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0〕17号)87.《关于公布第一批市区街道(镇)和少数民族村结队帮扶名单的通知》(杭政办〔2000〕85号)88.《关于杭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的意见》(杭政办〔2001〕2号)89.《关于对外商投资项目引荐者实行奖励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1〕7号)90.《转发市外经贸局关于对外商投资项目引荐者实行奖励若干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1〕23号)9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展非正规组织就业和促进就业弱势人员再就业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2〕12号)9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等部门关于杭州市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2〕28号)9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名牌产品培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2〕47号)9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绿化养护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3号)9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14号)9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20号)9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杭州市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杭政办〔2003〕29号)9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3〕34号)9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医疗困难互助救济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4〕21号)10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住宅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05〕1号)10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杭州市退休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5〕5号)10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的意见》(杭政办〔2005〕7号)10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网上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实时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5〕17号)10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8号)105.《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杭州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办〔2006〕41号)106.《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在职人员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43号)107.《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49号)10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50号)10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6〕57号)1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2007〕7号)11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2009〕10号)五、杭政办发文件112.《关于开展先进乡镇评比活动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28号)113.《关于继续开展早稻高产竞赛活动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34号)114.《关于市区住宅小区归口管理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37号)115.《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在全市农村推行乡(镇)村两级医疗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72号)116.《关于印发〈杭州市地震应急反应预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82号)117.《转发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乡(镇)卫生院建设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1996〕156号)118.《转发市总工会等单位关于改善和提高劳动模范待遇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24号)119.《关于下一步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意见给规划局的复函》(杭政办发〔1997〕35号)120.《关于开展杭州市先进街道示范居民委员会评比活动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41号)121.《关于调整部分区、县(市)钱塘江渔业资源开发资金投入比例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163号)122.《关于转发杭州市处置管道煤气泄漏爆炸事故预案(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168号)123.《转发市侨办市房管局关于解决华侨私房换约续租问题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1997〕189号)124.《关于印发〈杭州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96号)125.《关于明确小东山弄5号办公用房产权归属问题给市供销社的复函》(杭政办发〔1998〕110号)126.《转发市土管局、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之江区块土地出让有关问题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15号)127.《关于杭州市区1998年度非经营性小型货车上牌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16)128.《关于印发〈杭州市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注册登记若干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26号)129.《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开立有关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44号)130.《关于印发杭州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25号)131.《关于在市区开展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发〔1998〕188号)132.《转发市农业丰收奖评审委员会关于杭州市农业丰收奖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07号)133.《关于评比村民自治示范单位的通知》(杭政办发〔1999〕164号)134.《转发市城乡建委、市墙体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市区新建建筑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68号)135.《关于对在杭获奖房地产企业实行奖励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74号)136.《转发市市政公用局、市环保局关于城区主要河道配水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181号)137.《关于调整住户调查记帐户记帐补贴列支渠道的复函》(杭政办发〔2000〕218号)138.《转发市市容环卫局关于杭州市城市生活分类收集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发〔2000〕226号)139.《关于评比村民自治模范单位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7号)140.《关于整治非法涂写招贴广告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9号)141.《关于停止征收屠宰税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05号)142.《转发市财政局等三部门关于市级机关机构改革中资产处置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32号)143.《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全面实施单季稻“双百工程”提高我市粮食生产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145号)144.《关于停止执行杭政〔1998〕19号有关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10号)145.《转发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杭州市市区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19号)146.《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用设施附带广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30号)147.《关于在我市实行企业(个体)注册网上前置并联审批的通知》(杭政办发〔2001〕255号)六、杭政办函文件148.《转发市审计局关于实行杭州市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责任书办法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78号)149.《转发市地名办关于杭州市地名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杭政办函〔2002〕221号)150.《关于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36号)151.《转发市市政市容局关于对故意拖延清除非法涂写招贴广告的责任部门单位和业主进行处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59号)152.《转发市市政市容局关于开展创建门前三包达标示范路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80号)153.《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26号)154.《关于在杭州市区开展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清查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43号)155.《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84号)156.《转发市城管办关于西湖隧道突发应急事件处置预案(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312号)157.《关于印发〈杭州市抗咸应急系统调度管理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313号)158.《关于清理整顿城区开发区(科技经济园区)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328号)159.《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应对市场格异常上涨工作预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32号)160.《转发市计委、市外经贸局关于贯彻实施内地与香港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16号)161.《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146号)162.《关于印发杭州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00号)163.《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征地房屋拆迁搬家补贴费等三项费用标准规定〉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50号)164.《转发市财政局市质监局关于杭州市名牌产品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78号)165.《转发市房改办关于杭州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297号)166.《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熟食卤味整顿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4〕335号)167.《关于印发杭州市城区抗雪防冻预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6号)168.《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区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管理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76号)169.《转发市质监局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92号)170.《转发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93号)171.《转发市经委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重点培育成长型中小企业技改资助和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131号)172.《关于公布杭州市首批市级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名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07号)173.《关于对〈杭州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若干规定〉第三十条进行解释的函》(杭政办函〔2005〕220号)174.《关于外商及外地来杭投资项目引荐者奖励有关条款的补充通知》(杭政办函〔2005〕248号)175.《关于印发〈杭州市评选奖励成绩突出科技工作者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60号)176.《关于印发〈杭州市土地开发整理补助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265号)177.《关于制止违法卡促进银行卡健康发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315号)178.《转发市贸易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杭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5〕342号)179.《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0号)18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卫生强乡镇(街道)评估标准及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03号)181.《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切实做好杭州市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158号)18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等部门关于杭州市老城区垃圾处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273号)18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标准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189号)18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报〈杭州市应对突发事件征用物资、场所办法〉的函》(杭政办函〔2008〕258号)附件2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杭政文件1.《关于下达一九九六年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杭政〔1996〕2号)2.《关于印发〈杭州市一九九六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杭政〔1996〕3号)3.《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建设规划1996-2000年的通知》(杭政〔1996〕16号)4.《关于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通知》(杭政〔1996〕17 号)5.《关于建立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工作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杭政〔1996〕22号)6.《关于印发〈杭州市一九九七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杭政〔1997〕3号)7.《关于下达一九九七年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杭政〔1997〕8号)8.《批转市农经委、市水产局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渔业生产体制报告的通知》(杭政〔1997〕11号)9.《关于印发〈杭州市1998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杭政〔1998〕5号)10.《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1998〕6号)11.《关于下达一九九八年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杭政〔1998〕8号)12.《关于在杭州市实行企业注册登记前置并联审批的通知》(杭政〔2000〕2号)13.《关于加强行政效能监察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2000〕16号)14.《关于印发〈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杭政〔2001〕4号)15.《关于印发〈杭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杭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杭政〔2001〕16号)1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的意见》(杭政〔2002〕14号)1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降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对我市部分行业影响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2003〕5号)18.《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2003)18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杭政〔2003〕11号)19.《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杭政〔2004〕3号)二、杭政发文件20.《关于同意一九九六年杭州电网超计划用电序位表的批复》(杭政发〔1996〕58号)21.《关于严格执行省政府扩大杭州市行政区划有关问题紧急通知的通知》(杭政发〔1996〕77号)22.《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预算外资金清理检查工作的通知》(杭政发〔1996〕91号)23.《关于切实抓好灾后生产夺取农业丰收的紧急通知》(杭政发〔1996〕110号)24.《关于同意举办’96国际友好西湖马拉松赛给市外办的批复》(杭政发〔1996〕126号)25.《关于给杭州市一九九五年度劳动模范晋升工资的通知》(杭政发〔1996〕135号)26.《批转市财政局关于杭州市本级“九五”期间培育和支持重点财源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政发〔1996〕138号)27.《关于同意对1995年度杭州市科技进步奖及“星火”奖进行表彰的批复》(杭政发〔1996〕139号)28.《关于认真做好勘界工作的通知》(杭政发〔1996〕156号)29.《关于开展1996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杭政发〔1996〕175号)30.《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的通告》(杭政发〔1996〕184号)31.《关于同意杭州市城市节约用水“九五”及2010年规划给市市政公用局的批复》(杭政发〔1996〕185号)32.《关于同意临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杭政发〔1996〕199号)33.《关于我市开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的通知》(杭政发〔1996〕200号)34.《关于公布杭州市“九五”期间第一批限期治理污染企业的通知》(杭政发〔1996〕207号)35.《关于一九九七年菜地建设项目给江干区政府的批复》(杭政发〔1997〕11号)36.《关于一九九七年度市本级重点水利工程计划和经费安排给市治太办、财政局的批复》(杭政发〔1997〕13号)37.《关于一九九七年度“治太”骨干及配套水利工程和经费安排给市治太办、财政局的批复》(杭政发〔1997〕14号)38.《关于一九九七年度杭州市区粮食定购任务给市粮食局的批复》(杭政发〔1997〕38号)39.《关于切实贯彻中发〔1997〕11号文件开展非农建设用地清查工作的通知》(杭政发〔1997〕84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5.11•【字号】杭政办〔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23〕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能级、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我市城市更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目标,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更好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城市内涵式发展,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在杭州生动实践,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城市范例。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民生优先。
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把改善民生作为实施城市更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基础设施保障,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提升城市品质,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助力发展,共富示范。
坚持将城市更新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完善城市空间和功能,以产促城、以城兴产,提升城市机能活力,引领区域协调发展,以城市更新促进共同富裕。
3.规划引领,统筹推进。
全面评估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精准、高效、系统补齐城市规划、建设、治理等方面的短板。
4.传承历史,活化利用。
坚持审慎更新的理念,强化城市空间格局、肌理、风貌的传承和保护,探索建筑活化利用路径,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市更新协调发展。
5.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强化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充分调动公众和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更新模式。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杭州市环保局《关于调整重污染项目环境管理审批权限请示》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杭州市环保局《关于调整重污染项目环境管理审批权限请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10.17•【字号】杭政办函[2003]260号•【施行日期】2003.10.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杭州市环保局《关于调整重污染项目环境管理审批权限请示》的通知(杭政办函[2003]26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环保局《关于调整重污染项目环境管理审批权限的请示》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十月十七日关于调整重污染项目环境管理审批权限的请示市人民政府:近年来,为了促进地域经济发展,各级政府都把招商引资作为重要工作来抓。
从总体上看,各地政府比较注意把好引进项目环境质量关,但也有些县(市)、乡镇在无环境容量的条件下,仍引进规模小、能源消耗高、污染较为严重、技术含量较低、单位面积产出率低的传统工业项目,如电镀、印染、化工、造纸等。
这些项目与当地产业规划、布局和环境要求明显相悖,造成了当地的环境污染,并对下游饮用水源的安全构成威胁。
据调查,现运河各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几乎为零,钱塘江各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不到50%,并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
为严格按照区域规划、产业导向、环境质量和清洁生产要求,有效抑制新污染产生,提高杭州区域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满足生态市建设的要求,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5号)第五条关于“对化工、印染、酿造、化学制浆、农药、电镀以及其它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应由市(地)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定。
经我局研究,建议市政府调整重污染项目环境管理审批权限。
凡在杭州市区域内从事医药、化工、印染(含染料)、酿造(含酒精、味精)、造纸、农药、电镀、制(鞣)革(含兰湿皮)、有色金属冶炼、垃圾填埋、垃圾焚烧、大型污水处理厂(含城镇)、矿山开采、水利火电以及其它严重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报市环保局审查(除省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外),未经审查同意,不得擅自建设。
关于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进一步加快钱江新城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钱江新城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2006〕6号2006年5月1日)自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钱江新城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2003〕20号)下发以来,钱江新城建设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进入了建设的关键期、功能的成型期和产业的集聚期。
为进一步加快钱江新城的建设和发展,尽快形成杭州城市新中心和中央商务区,实现杭州城市空间形态布局和发展重心从“西湖时代”向“钱塘江时代”的根本转移,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加快钱江新城建设和发展的目标任务1、进一步增强加快钱江新城建设和发展的战略意识。
钱江新城建设是杭州调整城市形态布局、构筑网络化大都市的先导性工程,是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和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基本要求,也是强化区域中心城市功能、更好地服务全省发展和参与长三角合作竞争的迫切需要。
加快钱江新城建设和发展,构建城市新地标,有利于推动城市向东向南沿江、跨江扩展,从“西湖时代”迈向“钱塘江时代”,形成以西湖为背景的“精致和谐”的历史文化名城与以钱塘江为背景的“大气开放”的现代化新城区交相辉映的城市新形象,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群众生活品质提升的和谐统一。
加快钱江新城建设和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向钱江新城集聚,有利于构筑与杭州大都市相适应的“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两轮驱动”的经济发展格局,实现城市发展活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持续提升。
加快钱江新城的建设和发展,提升区域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有利于杭州增创发展新优势,更好地服务全省,发展省会经济,在全省继续起好龙头、领跑、示范、带头作用。
加快钱江新城的建设和发展,培育中央商务区所特有的要素集散和产业创新功能,有利于杭州有效集聚各类经济发展核心要素,在长三角城市群合作竞争、互动发展中赢得主动,进一步巩固长江三角洲南翼中心城市的地位,实现高端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市建委关于2003年杭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市建委关于2003年杭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4.17•【字号】杭政函[2003]46号•【施行日期】2003.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市建委关于2003年杭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意见的通知(杭政函[2003]4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市建委《关于2003年杭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现予批转,请遵照实施。
二00三年四月十七日关于2003年杭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的意见2000年以来,我市把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作为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我市连续3年被公安部、建设部评为畅通工程优秀管理等次(二等管理水平)。
2003年是我市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畅通工程工作,意义重大。
为实施我市“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建设部关于畅通工程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省公安厅、省建设厅《关于浙江省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意见》(浙公通字(2003)20号),现就2003年杭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抓住当前实施城市道路、城市生态和城市形象三大工程建设的有利时机,充分发挥公安和城市建设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建管并举,以管为主,标本兼治。
围绕“争创一等管理水平”的工作目标,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中心,以建设城市智能化交通为方向,逐步实现城市交通管理工作由数量扩张向规模与质量并重的转变。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7.03.21•【字号】杭政办函〔2007〕60号•【施行日期】2007.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6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附件:1.关于实施杭州市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的若干规定2.绕城公路以内291条市区河道整治等级表3.2007年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计划一览表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一日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实施方案(市建委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二日)为有序推进杭州市区河道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工程(以下简称市区河道综保工程),努力提升市区水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市建设,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水环境治理作为建设生态市、发展循环经济和打造“生活品质之城”的重中之重,全面树立“以河(道)带整治、带保护、带开发、带管理、带改造、带建设,加快城市更新”的生态治理观,从分散领导、多头管理向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转变,从按条、分段整治向按水系、分片区整治转变,正确处理统一领导与分级建设、财政投入与多元筹资、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生态改善与综合整治等关系,将市区河道综保工程打造成又一项“民心工程”,努力把杭州建设成为亲水型“宜居城市”。
二、整治目标和原则(一)整治目标。
通过实施市区河道综保工程,使市区河道水质得到根本好转,基本实现“水循环正常、水安全保证、水文化丰富、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的整治目标。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一号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一号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正文:----------------------------------------------------------------------------------------------------------------------------------------------------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一号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2003年12月30日)实施以建设“信息港、新药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高教园区、临平工业区、江东工业区”为重点的“一号工程”,是市委、市政府为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环杭州湾产业带核心区块,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大举措;是科教兴市、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步骤。
为进一步加快“一号工程”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对“信息港”、“新药港”建设的领导由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一号工程”的组织实施。
“一号工程”各子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市市级机关目标考核管理办公室纳入各牵头单位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
各牵头单位每年定期向相关领导小组汇报实施情况。
建立杭州市“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及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管委会、政府,萧山区政府、余杭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参加。
“信息港”、“新药港”(以下简称“两港”)建设中的重大事项分别由杭州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新药港”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协调。
分别设立“两港”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对“两港”建设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重要政策措施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论证,提出咨询意见。
咨询委员会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界的相关专家组成。
二、加大对“两港”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杭州市区通信、软件、集成电路、微电子、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新型化学药物、新型医疗器械企业(以下简称“两港”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发展。
杭州运河改造最新规划方案
杭州运河改造最新规划方案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的道路交通压力愈发加剧。
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杭州多地开展了交通规划和改造工作。
作为杭州市内最重要的航运渠道之一,杭州运河是舟运和货运的重要通道,也是杭州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1年,杭州市委、市政府针对杭州运河交通问题开展了一系列整治和规划工作,提出了最新的改造方案。
规划目标杭州运河改造的主要目标是提升杭州市城市交通的整体水平,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压力,打造高效优质的城市交通体系。
具体的规划目标包括:•提升运河运输能力,提高运输效率•实现运河与其他交通方式的更好衔接,促进城市交通互联互通•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加强对运河名胜文化的保护与利用规划内容根据最新规划方案,杭州运河改造工程将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预计完成时间为五年。
第一阶段(2021-2023年)第一阶段主要是建设和改善运河岸线区域,包括:•运河岸线绿化,提高运河沿线的生态环境•小桥、石拱桥等景观设施的改造和补全•建设控制系统,优化运河船舶的通过和通行第二阶段(2023-2025年)第二阶段主要是提高运河运输能力,包括:•运河通行水深加深,使更多的船只可以通行•新建一些港口和码头,优化运河物流的链路•完善运河船舶调度系统,提高运输效率第三阶段(2025-2026年)第三阶段主要是运河与城市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和规划,包括:•在运河沿线增设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方式•增加自行车道和步行道,提高人们在沿岸的自行车和步行出行环境•与城市建设规划进行整合,将运河相关的设施和建筑融入城市规划当中。
改造效果经过三个阶段的改造,杭州运河将会有如下的改变和提升:•运输效率:预计年通过能力约1600吨,肯定会大大提高运输效率和质量。
•安全保障:加强控制系统,提高运河航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环境首善:大力进行绿化和景观改造,运河沿岸将会成为市民休闲娱乐和生态环境优美的场所。
•旅游发展:运河沿岸具有丰富的文化和历史价值,开发和整合对杭州旅游业的发展将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2.30•【字号】杭政办函[2010]364号•【施行日期】201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区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6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区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杭州市区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形象,决定在主城区集中开展建筑物屋顶综合整治专项工作。
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为目标,按照城市“洁化、序化、绿化、美化、亮化”的要求,通过对建筑物屋顶实施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第五立面”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景观,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形象。
二、实施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以下简称五城区)范围内建筑物屋顶美化绿化的改造整治及相关管理活动。
三、工作原则(一)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原则。
在屋顶整治过程中,要发挥各级政府的主导作用,并大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明确产权人的责任与义务,努力形成政府、社会、市民良性互动的局面。
(二)坚持安全第一、适用为主原则。
对既有建筑物实施屋顶整治管理,坚持安全第一,确保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安全。
同时,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注重适用性,避免铺张浪费。
(三)坚持突出重点、成片整治原则。
重点围绕城市高架桥周边、运河两岸、主次干道周边、商业文化中心附近、重要城市景观节点开展成片整治,集中力量提升主城区重要窗口门户地区建筑物的屋顶景观,打造一批标志性的屋顶景观节点工程和视觉中心。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级非常设机构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级非常设机构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3]141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7.26【实施日期】2013.07.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市级非常设机构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14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部分市级非常设机构及其负责人作适当调整。
市级非常设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则,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及时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协调,推动工作开展;要根据职责分工和成员变动情况,及时发文对成员单位和办公室人员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报市政府。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7月26日附件部分市级非常设机构调整情况一、调整以下市级非常设机构负责人(办公室)1.杭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常务理事会名誉会长:黄坤明会长:王金财副会长:杨戌标、许勤华、翁卫军、张仲灿、施彩华、谢国建、解崇明、杜士根 2.杭州市汽车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徐文光、谢双成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3.杭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鸿铭第一副主任:徐文光副主任:李强煜、王辉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4.杭州市区市场整合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常务副组长:张建庭副组长:张文戈、刘庆龙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5.杭州市政府与在杭国家级科研院所战略合作委员会主任:张鸿铭第一副主任:徐文光副主任:陈新华、李强煜、楼健人、杨亚军、崔晓文办公室设在市科委6.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褚健、戚哮虎、徐文光、袁野、谢双成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7.杭州市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徐文光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8.杭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战略合作推进委员会主任:张鸿铭副主任:徐文光、张海潮办公室杭州市方设在市经信委,中国石化集团方设在发展计划部 9.杭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徐文光、谢双成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10.杭州市迎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徐文光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11.杭州市建设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徐文光办公室设在市科委12.杭州市粮食安全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张建庭、戚哮虎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13.杭州市大企业推进委员会主任:张鸿铭副主任:杨戌标、张建庭、戚哮虎、徐文光、袁野、陈红英、陈新华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14.中国美术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创意)园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徐文光、王立华、宋建明办公室设在西湖区政府15.杭州市钱江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袁野办公室设在市钱江新城管委会16.钱江新城与钱江世纪城建设联席会议组长:张鸿铭副组长:袁野、俞东来办公室设在市钱江新城管委会、萧山区政府17.杭州市快速路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张建庭、袁野办公室设在市建委18.杭州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徐文光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19.杭州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袁野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20.中国杭州电子信息博览会组委会主任:张鸿铭、郭台强副主任:徐文光、谢双成、裘小玲、邓国强、孙成海、郑富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21.杭州市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张建庭、戚哮虎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22.杭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徐文光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23.杭州市建设国家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徐文光办公室设在市科委24.杭州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协调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张建庭、徐文光、袁野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25.杭州电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徐文光、袁野办公室设在市建委26.杭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办公室设在市法制办27.杭州市发展海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徐文光、谢双成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28.杭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张鸿铭副主任:杨戌标、袁野、朱金坤、董建平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29.杭州市半山和北大桥地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徐文光、许明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30.杭州市污染物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徐文光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31.杭州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徐文光办公室设在市科委(市知识产权局)32.杭州市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33.杭州市人居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袁野办公室设在市建委34.杭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张建庭办公室设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园文局) 35.杭州都市经济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谢双成办公室设在市经合办36.杭州市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徐文光、邱飞章、张耕办公室设在杭州高新(滨江)开发区管委会、政府 37.杭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38.杭州市扩权强县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39.杭州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鸿铭副组长:杨戌标、张建庭、戚哮虎、徐文光、袁野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40.杭州市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组长:张鸿铭副组长:张建庭办公室设在市贸易局(市粮食局)41.省级单位在杭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袁野、谢双成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42.杭州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常务副组长:戚哮虎、谢双成副组长:张如勇、丁狄刚、陈玮、赵国钦、郭建伟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43.杭州市医药卫生和医疗保险救助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谢双成、陈红英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44.杭州市楼宇(总部)经济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常务副组长:袁野、谢双成副组长:丁狄刚、陈玮、朱云夫办公室设在市服务业促进局45.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第一副组长:谢双成副组长:丁狄刚、陈玮、陈国妹、陈春雷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46.杭州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徐文光、谢双成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47.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杨戌标副主任:徐文光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48.杭州市空港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谢双成、李玲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49.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谢双成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50.杭州市市民卡(社保卡)扩大发卡及应用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徐文光、谢双成、陈红英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51.杭州市重点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袁野办公室设在市建委52.杭州市实施“居者有其屋”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袁野办公室设在市建委53.杭州市望江地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袁野办公室设在上城区政府54.紫之隧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袁野办公室设在市建委55.杭州市九峰垃圾焚烧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徐立毅、袁野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56.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组委会主任:杨戌标副主任:谢双成、陈红英办公室设在市人力社保局57.杭州市外国人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丁狄刚、谢国建、边卫跃58.钱江金融城建设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常务副组长:袁野副组长:赵敏、丁狄刚、郑翰献、朱云夫、张锦铭办公室设在钱江新城管委会59.杭州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主任:杨戌标副主任:潘方敏、顾中、王战军、刘文军、许保水办公室设在杭州警备区司令部60.杭州市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丁狄刚、杨军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61.杭州市应对市场价格异常上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戌标副组长:丁狄刚、杨军、郭初民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62.杭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主任:杨戌标副主任:丁狄刚、郭建伟、周志明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63.杭州市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15•【字号】杭政办函[2010]321号•【施行日期】2010.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市建委关于杭州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2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市城管办、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杭州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实施意见(试行)(市城管办、市建委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为进一步规范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行为,建立健全移交接管机制,确保市政工程建设与管理顺利衔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市政设施及其附属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接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2004〕14号)规定,特制定本意见。
一、适用范围本意见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各区)范围内,政府出资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移交接管工作。
二、工作原则(一)先验收后移交。
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满足安全达标要求、功能齐全的,即可移交接管。
(二)管理提前介入。
竣工验收前,接管单位应提前介入市政工程建设,指导建设单位做好移交准备工作。
(三)先接收后整改。
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移交、接管工作的相关要求,限期完成建设遗留问题的整改。
三、移交接管内容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包括市政设施(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隧道,城市地下管廊,城市雨污水收集、输送和处理系统,城市河道和调配水、排灌泵站等设施,以及上述设施附属排水泵站、管理用房等设施)和市政附属设施(市容环卫设施、城市家具、沿街的城市景观照明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等内容。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的批复-杭政函[2010]37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的批复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的批复(杭政函〔2010〕37号)市规划局:你局《关于要求批复〈杭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的请示》(杭规〔2009〕18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图则》(以下简称《规划图则》)。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对《规划图则》中的有关内容予以明确:1.原则同意对历史建筑的保护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利用服从保护”的原则。
2.从保护历史建筑的整体性考虑,同意《规划图则》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在保护范围内除必须建设的附属设施外,不得进行任何工程建设。
在建设控制地带内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建筑限高原则上不得超过3层。
3.按照保护优先的原则,处理好保护与周边开发建设的关系:当历史建筑与道路红线、绿线等规划控制线发生矛盾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规划控制线与保护紫线的关系,进行科学调整。
4.依照《杭州市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对第四批52处历史建筑进行积极保护。
二、本批复作为下一步实施第四批历史建筑保护的依据。
如需调整,必须征得规划部门同意并报市政府批准。
三、本规划经批准并加盖杭州市规划设计成果检验章后生效。
二○一○年二月四日——结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2003年运河综合整治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03]171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6.25
【实施日期】2003.06.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2003年运河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3〕17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建委拟定的《2003年运河综合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2003年运河综合整治方案
(市建委二OO三年五月三十日)
根据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加快运河综合整治的决议》的精神及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市政府执行加快运河综合整治决议情况的审议意见,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力争在五年内完成运河综合整治工作的目标,2003年运河综合整治工作应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环境整治等工作,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