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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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析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

浅析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对策2019-10-10摘要: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柱和命脉,国有企业中的职务犯罪不仅影响到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更影响到党和政府在⼈民群众的影响和威信。

本⽂试图从剖析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着⼿,提出预防对策,以期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积极的作⽤。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特点;成因;预防对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的深⼊,国有企业在经历了上世纪九⼗年代的发展低潮后,⼜再次进⼊了⾼速发展阶段,国有企业在国民⽣产总值中所占的⽐例也⽇益加重,但由于价值取向的⽇趋多元化,勤劳节约、⽆私奉献、⼤局为先的传统价值观念受到⼀定的冲击,国有公司、企业中⼯作⼈员贪污、受贿、挪⽤公款等职务犯罪现象时有发⽣,不仅极⼤地损害了国家、企业和⼴⼤职⼯的根本利益,也严重影响了党在⼈民群众⼼⽬中的形象和企业职⼯的战⽃⼒、影响⼒。

为此,检察机关在加⼤⼒度、严查国有公司、企业职务犯罪的同时,要提⾼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作,从⽽让国有公司、企业的⼲部职⼯在思想上不想犯罪,制度上不能犯罪,法律上不敢犯罪,促进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良好的企业⽂化和社会氛围。

本⽂从剖析笔者所在检察院近年来查处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着⼿,探析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当前国有企业职务犯案件的主要特点(⼀)犯罪均发⽣在物资采购、销售等易发环节,呈现出⼀定的犯罪权⼒基础性近三年查处的国有公司、企业职务犯罪案件中,企业⼀把⼿或中层领导涉案的较少,基层⼯作⼈员利⽤经⼿管理国有企业财物的权⼒,在财会、供销采购、基建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实施犯罪的案件⽇趋增多,甚⾄出现了电⼒企业抄表⼯利⽤负责抄表、核对电表度数的职责收受他⼈贿赂等边缘⼯作⼈员职务犯罪现象,表明国有企业只要有经⼿管理公共财物的权⼒,就可能出现违法违纪甚⾄犯罪,呈现出⼀定的犯罪权⼒基础化趋势。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第一篇: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文章标题: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呈现出无限生机和活力,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国企在改制重组、租赁等过程中,国企领导干部中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仍然比较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

一、当前国企中犯罪案件的特点和表现形式1、涉案多为企业中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具有职权性。

根据2014年以来查处这类案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人员均在领导岗位或关键岗位,掌握着人财物,具有职权性。

尤其是企业“一把手”职务犯罪居多,一直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主体。

2、共同作案数量增多,具有纠合性。

在共同作案中,有的是企业领导抱成一团,犯罪成员之间关系密切,在犯罪之前都已形成一个利益团体,他们消除障碍、排斥异己,然后共同实施犯罪。

3、犯罪手段复杂,呈现多样化、智能性。

从所查办的经济案件的调查情况看,犯罪分子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呈现多样化。

有的是贪污或几人将小金库私分,使国家资产流失。

有的采取用假发票套取现金的方式侵吞公款,这类案件占一定比例。

有的领导干部借采购、扩建虚增发生费用,造假达到贪污的目的。

有的国企销售部门人员将索要货款不交公挪于私用;有的借承包之机,把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资金用于建私房等或借于他人,个人收取利息从中牟利,致使企业资金难以追回,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近几年,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电脑的广泛应用,财务人员利用微机犯罪案件也时有出现,这种智能型的犯罪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4、犯罪性质多为贪污、挪用公款罪,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

过去经济案件几十万元大案很少见,现在犯罪数额在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大案也屡见不鲜,而且犯罪数额与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往往成正比。

5、受贿犯罪依然存在,但更加隐蔽。

贿赂行为在某些行业、某些部门、某些手握重权的人身上依然存在,只是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为狡猾,不易被人发现,不易被调查取证。

当前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当前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当前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当前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当前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国有企事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事业改革和发展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近年来在国有企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事业的发展,挫伤了职工改革积极性,而且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

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对我县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的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惩了一批隐藏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贪污腐化的犯罪分子。

仅20xx年我院查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案件就有6起,立案6件6人,起诉6人,涉及电力、劳动服务公司、国有林场、计生服务所、农村经管站等行业。

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查处,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了我县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县国有企事业单位纵深向市场化迈进起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当前国有企事业职务犯罪特点1、犯罪性质集中,犯罪手段恶劣。

20xx年我院立案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全部集中在挪用公款和贪污案件;犯罪分子为满足自己膨胀的私欲,穷尽手段,如原大田县均溪镇计生办主任蔡永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和收入不入帐的手段,侵吞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二女计生外逃对象举报奖等计20165元,明目张胆,严重影响我县计生工作的形象。

2、犯罪数量及重特大案件明显上升,涉嫌金额越来越大。

20xx年我院立案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案件达到6件,较20xx年案件数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涉案金额也有新的突破。

如原县梅林林场会计林玉杉挪用公款108万,这是我院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再如原大田县梅山经管站站长兼出纳刘景锻贪污公款数额达31万元,也是我院建院以来查处的最大的贪污案件。

3、作案时间长、次数多、隐蔽性强。

前述的原均溪镇计生办主任蔡永维作案时间从20xx年起至20xx年,作案时间达两年之久,犯罪行为一直没被发现,在此期间案犯甚至还获得同事及领导较高的评价。

浅谈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与防范

浅谈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与防范

浅谈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与防范引言在当代社会,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管理机制,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问题也愈发凸显。

本文将围绕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一、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定义与类型1.1 定义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是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担任或利用其职务之便,触犯国家法律规定,以谋取私利或者损害企业和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2 类型国有企业职务犯罪主要分为经济犯罪和职务侵占两大类。

其中,经济犯罪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职务侵占主要指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2.1 腐败问题严重由于国有企业在资源配置、投资决策等方面具有较大权力,一些管理人员往往会滥用职权以谋取个人私利。

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作。

2.2 资产流失问题突出国有企业职务犯罪导致资产流失的情况也不容忽视。

一些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挪用公款、侵吞公共财产等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和国家的利益。

2.3 内部监管体系薄弱在一些国有企业中,内部监管体系薄弱,内部控制不完善。

这为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缺乏有效的机制对管理人员的权力行使进行监督,易导致职权滥用和腐败问题的滋生。

三、防范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措施要解决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问题,必须采取一系列的防范措施。

以下是几种可能有效的措施:3.1 加强监管与法律法规建设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一环。

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机制。

3.2 提高内部控制机制国有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

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能够降低职务犯罪的发生概率,及时发现和制止职务犯罪行为。

3.3 强化人员选拔和培养机制选择合适的人才并进行规范化培训是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环节。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析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及防治对策职务犯罪是指利用担任职务的权力和地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务职责,以获得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犯罪行为。

职务犯罪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治对策。

首先,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之一是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现行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进行规制不严、制度设计不完善,或是制定者在考量不周全、无法预见各种情况时,职务犯罪容易出现漏洞。

因此,应该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完善,为职务犯罪提供更加严谨的法律基础。

其次,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还包括经济利益驱动和腐败现象存在。

一些担任职务的人员利用其职权,通过索贿受贿、贪污侵占等非法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同时,腐败现象也为职务犯罪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一些公职人员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正的现象,这为他们进行职务犯罪提供了机会。

此外,职务犯罪的产生也与职务人员的素质和道德观念有关。

一些职务人员道德底线低,缺乏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对法律法规不重视,容易贪图利益,产生职务犯罪行为。

因此,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是防止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举措。

为了有效防治职务犯罪,我们应采取一系列对策。

首先,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

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规,对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严格规制,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威慑。

同时,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职务犯罪的监督和查处,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加强职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

通过广泛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职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

此外,要加强对职务人员的考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职务人员,确保他们正确履行职责。

另外,加大对腐败现象的打击力度,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政府应当采取更加严格的反腐措施,并加强对公共资源和职务权力的监督。

同时,要建立更加透明、公正的运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减少腐败现象,为职务犯罪的发生提供更少的机会。

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建议

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建议

遇到刑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建议去年,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导地方检察院一举查处了一起职务犯罪窝案、串案。

该案中嫌疑人的犯罪特点、原因等具有一般性和全局性意义,对此作一分析,期望能起到警示作用。

一、犯罪特点:1、犯罪嫌疑人年纪轻、学历高。

在查处的这批案件中,年龄最大的37岁,最小的34岁,呈低龄化趋势。

这些嫌疑人的学历除一人系大专学历外,其余人的学历均是全日制本科以上。

年纪轻、学历高是本案的显著特点,在近年来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犯罪嫌疑人都是业务骨干,处在重要的工作岗位上。

该窝案串案的嫌疑人在单位中都担任一定职务,或主管某项重要工作,既有所、处、局负责人,也有一般工作人员,均系所在单位、部门的业务骨干。

3、受贿数额巨大。

近几年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涉案数在十万元以下的居多,而该案中,除一人犯罪数额在十万元以下外,其他人的涉案数额都在十万元以上,其中三人涉案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

4、受贿方式多样化,一次性受贿数额越来越大。

以前受贿人受贿的对象以现金和购物卡居多,而现在发展到信用卡、银行借记卡、房产、股份等多种方式,受贿数额也从一次几百元、几千元上升到一次上万元甚至是十万元。

这也是近年来受贿案的一种趋势,理应引起高度重视。

5、结伙犯罪。

在以往的受贿案件中,行贿和受贿行为多是暗中进行,行贿方与受贿方单线联系。

但在该窝案、串案中,由于嫌疑人在同一系统工作,在同一事项的决策过程中,互有联系,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因而互相关照,结伙犯罪。

6、多头行贿,多头受贿。

在审批同一事项过程中,要经过多个环节。

为疏通每个环节,行贿人多头行贿,不同的受贿人因同一事项多头受贿。

如一行贿人为了一件事先后向三人一次行贿共计20万元。

二、犯罪原因:(一)主观原因1、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

本窝案、串案中的涉案嫌疑人都受过高等教育,具有较高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水平,在各自的岗位上都能独当一面,可以称得上是业务上的好手,但他们都有一个共性的问题,那就是不注重学习,特别是不注重政治学习,不注重自己世界观的改造,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个人工作、生活上的一些挫折,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关键时刻把握不住自己,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

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及预防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企业职务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给企业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职务犯罪是指企业工作人员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权从事非法活动,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内外勾结、财务造假等行为。

为了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预防职务犯罪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以及相应的预防措施。

一、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原因1. 贪婪和物质诱惑:一些企业工作人员由于经济困难或者贪图享受,利用职务之便争取个人利益。

这种个人主义和贪婪的心态使得一些员工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

2. 制度和监管不健全:企业在管理制度和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监督机制不完善,容易造成企业内部员工的犯罪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

3. 环境和文化因素:企业内部文化和环境的影响也是导致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企业存在以权谋私、以利益至上的文化氛围,员工在这样的环境中更容易产生违法犯罪的念头。

二、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预防措施1. 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企业应加强内部监督力度,建立严格的审计、考核和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职务犯罪行为。

同时,加强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背景调查,减少潜在犯罪分子的进入。

2. 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资和福利待遇,增加员工的荣誉感和归属感,以减少经济问题引起的职务犯罪。

同时,对犯罪行为进行严厉的制度约束和惩罚,形成威慑力,减少犯罪的发生。

3. 提供持续的职业道德教育: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传承企业价值观,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提高员工的道德水平和责任感。

4. 加强合作与监督:企业应与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监督对企业职务犯罪行为的预防。

同时,企业应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进行调查和取证,对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

5. 建立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职务犯罪风险,建立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与预防对策.doc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与预防对策.doc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成因与预防对策-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近年来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挫伤了职工改革积极性,而且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

为了寻求从源头上治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有效对策,遏制和减少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发生,今年,我们对全省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解剖分析,并到我省几类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

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发案的基本情况1998年至此2000年,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国有企业中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2291 件,2379人,占检察机关查办的整个职务犯罪案件的46%左右,涉案金额约3.2亿元。

从案件分类来看,贪污1252人,贿赂381人,挪用公款712人,私分国有资产27人,隐瞒境外存款1人,巨额产财来源不明2人;县处级以上要案175人,5万元以上大案672件。

从年度分布来看,1998年为675件713人,1999年为655件680人,2000年为961件986人。

从发案的行业分布来看,多集中在粮食、电力、烟草、金融证券、机械制造、工程建筑等行业。

二、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一是贪污、挪用犯罪比例较高,分别约占53 %,30 %;涉案金额较大,50万元以上的重特大案件271件,占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总数的12%左右;共同作案和窝案较多。

典型的案例有:自贡市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江仲生、总经理马一中、党委书记何允明、副总经理程兆峰四名厅级干部共同贪污904万元案;乐山嘉粮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眉山分公司经理沈志祥等人挪用公款2000万元炒股案;泸洲卷烟厂包括原厂长、副厂长在内的四人,在一年之中先后因贪污被判刑等等。

二是一些重点行业中的国有大中型企业职务犯罪严重。

在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办的案件中,国有大中型企业占了近一半,而且多集中在“三类企业”即亏损企业、垄断行业、热门行业的企业。

试论当前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预防对策

试论当前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与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是社会存在腐败现象中最突出的表现形式,是党和国家的一大毒瘤,是人民的公害,它严重侵害党和政府的健康肌体,毒化了社会的廉洁风气,破坏党群关系,阻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进程,不惩治和预防犯罪,就会葬送我们国家和祖国大业。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也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的执政地位就有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这体现了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和深远意义。

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检察机关,在高度重视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要切实把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来抓,做到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把职务犯罪的发案率降到最低程度。

本文就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规律,对如何预防职务犯罪作一些探索。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1)传统性的家庭贫困。

在岗的国家公职人员,当手中掌握的权力用到工作的时候,由于缺乏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一夜想成暴发户,就在自己岗位上产生了不应有的错位,最终成了经济犯罪罪人。

在我国众多的思想家、政治家都指出,贫困与社会混乱和行为越轨有直接的关系。

从古至今,侵财类犯罪即经济犯罪,都是社会上第一大类犯罪,贫困和财产型犯罪有密切关系。

随着改革开放,国家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也为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那么,作为经济犯罪原因之一的贫困问题将得到克服;(2)封建特权思想和过分膨胀的私欲根源。

有些国家公职人员在特权思想的影响下,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国家人民赋予的权力,大幅度扭曲和变更权力的性质。

他们自己认为“有权就是真理”、“有权就有一切”因此高高在上,为所欲为。

这些人为了吃喝玩乐,为了满足个人膨胀的私欲,不惜损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各种职务犯罪活动。

(3)市场经济价值观诱发拜金主义思想。

改革开放发展社会经济,不仅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且在更深层次上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

人们逐渐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价值观念。

但是在人们思想观念转变的同时,有极少数的国家公职人员产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拜金主义的思想。

浅谈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与防范

浅谈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与防范

浅谈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与防范【摘要】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严重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从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原因分析、防范措施、监督和制约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通过分析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根源和特点,指出了其防范措施的重要性。

进一步探讨了监督机制和法律责任对于防范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性。

文章旨在引起社会对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问题的高度重视,提出应对之策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切实维护国有企业的良好形象和合法权益,为企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关键词】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现状、原因分析、防范措施、监督和制约、法律责任、引言、结论。

1. 引言1.1 引言国有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中重要的一部分,国有企业职务犯罪问题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职务犯罪不仅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利益,也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了解和防范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本文将就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原因分析、防范措施、监督和制约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了解,可以更好地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规范化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反思,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廉洁、公平、透明的经济环境,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稳定。

2. 正文2.1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现状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是在国有企业中发生的种类繁多、数量较大的犯罪现象。

主要表现在贪污、挪用、受贿、渎职等多种形式的违法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利益,也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利益。

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普遍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职务犯罪主体不断年轻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加入国有企业,并成为职务犯罪的主体。

二是职务犯罪手段不断复杂化。

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手段逃避监管,进行贪污受贿等行为,使得侦查难度加大。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预防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那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什么职务犯罪的预防怎么做下面就由告诉大家吧!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一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原因1从立法方面看,一是在处罚职务犯罪类的刑法规定中,有的部分过于抽象、笼统,容易在主体及一些法理认识方面产生分歧,从而影响对职务犯罪的认定和打击。

二是在确定相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性和职责范围方面规定不明,或者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予以确定,造成“职”的范围缺乏理论依据,难究其责。

三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履行的监督规章,虽然在近几年有了一些发展,但尚需进一步完善。

2在民主建设方面,由于历史和现实中的种种原因,我国的民主化建设进程遭遇着较多的困难,无视民主、压制民主、甚至破坏民主的现象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观念淡薄,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一言堂”,听不进一点不同的意见,目无法纪,利用职权任意行事,如此作为,难免会产生一些危害经济与法制建设、损害人民公众利益的结果,滋生专权型职务犯罪,一些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个人权力欲恶性膨胀,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骄横跋扈,失去监督和制约,必然要导致腐败。

3在执法方面,一是某些检察人员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由于受办案人素质、犯罪人各有特异的身份、地位等因素的影响,不能完全保证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罪必究,从而使一些人怀有侥幸心理,涉足犯罪。

二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在少数情况下,会出现以罚代刑现象,特别是对一些领导干部,有时为了顾及政府形象、社会影响等,以党纪政纪处理代替刑事责任,且形成比照处理的惯例,削弱了惩治犯罪的特殊预防作用。

三是某些司法制度不够健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等,导致法律、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和执行,减弱了法律、制度的约束力,予职务犯罪以滋生的土壤。

4从监督制约机制方面看,上级部门的监管不力也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由于一些地方片面强调发展经济,经济的好坏成为衡量领导政绩的首要因素。

国有企业存在哪些问题_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有企业存在哪些问题_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有企业存在哪些问题_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呈现出无限生机和活力,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国企在改制重组、租赁等过程中,国企领导干部中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仍然比较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

一、当前国企中犯罪案件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1、涉案多为企业中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具有职权性。

根据2000年以来查处这类案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人员均在领导岗位或关键岗位,掌握着人财物,具有职权性。

尤其是企业“一把手”职务犯罪居多,一直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主体。

2、共同作案数量增多,具有纠合性。

在共同作案中,有的是企业领导抱成一团,犯罪成员之间关系密切,在犯罪之前都已形成一个利益团体,他们消除障碍、排斥异己,然后共同实施犯罪。

3、犯罪手段复杂,呈现多样化、智能性。

从所查办的经济案件的调查情况看,犯罪分子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呈现多样化。

有的是贪污或几人将小金库私分,使国家资产流失。

有的采取用假发票套取现金的方式侵吞公款,这类案件占一定比例。

有的领导干部借采购、扩建虚增发生费用,造假达到贪污的目的。

有的国企销售部门人员将索要货款不交公挪于私用;有的借承包之机,把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资金用于建私房等或借于他人,个人收取利息从中牟利,致使企业资金难以追回,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近几年,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电脑的广泛应用,财务人员利用微机犯罪案件也时有出现,这种智能型的犯罪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4、犯罪性质多为贪污、挪用公款罪,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

过去经济案件几十万元大案很少见,现在犯罪数额在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大案也屡见不鲜,而且犯罪数额与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往往成正比。

5、受贿犯罪依然存在,但更加隐蔽。

贿赂行为在某些行业、某些部门、某些手握重权的人身上依然存在,只是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为狡猾,不易被人发现,不易被调查取证。

浅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

浅谈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渎职行为是当前腐败现象的集中体现它严重地危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党和政府的威信受到严重损害危及政权的稳固同其作斗争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历史任务。

本文以对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及防治对策,提出粗浅意见。

一、职务犯罪的社会原因(一)政治原因1、权力过分集中,监督机制失衡。

作为权力之所有者的人民,与作为权力之行使者的国家公务人员之间出现了相对分离、造成了权力过于集中但又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制衡机制的状况。

另外,加之新旧体制交替时期的各种弊端,市场经济负效应的影响等消极因素,很容易使某些素质不高的国家公务人员或者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或者滥用其职权、或者不尽其职责,实施职务犯罪。

2、严重的官僚主义。

国家机关臃肿庞大,权力过分集中,必然造成严重的官僚主义,从而导致职务犯罪的日益增多。

例如,玩忽职守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渎职型的职务犯罪,便是国家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所直接导致的恶果;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贪利型的职务犯罪,也正是行为人钻了领导干部严重官僚主义的空子,在其“委派”、“信任”、“重用”的掩护下所实施的行为。

(二)经济原因1、多种经济成分并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体制,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共同发展的体制,其中的消极因素成为了产生职务犯罪的温床,例如,某些有钱无权的私有者为了获取暴利,往往“以钱开道”,用重金贿赂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司法、物资等部门的国家公务人员使某些意志薄弱者经受不住金钱的诱惑,从而导致索贿、受贿等贪利型的职务犯罪。

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资料的多种所有制形式,决定了社会财富的多种分配方式,即以按劳分配为主,辅之以按资分配、按股分红、风险收入和其他非劳动收入,人们的经济收入差距由此迅速拉开,一部分人确实先富裕了起来。

这些,易使某些国家公务人员的心理失衡,进而在一定条件下去实施其贪利型的职务犯罪。

国企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企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 企 职 务 犯 罪 的 原 因பைடு நூலகம்
及 预 防 对 策
政企分离也为自主权提供了切实的保 证, 但是防止经营权滥用的监督制约机 制却没能有效地建立和落实。 在具体案 件中我们可以看到, 监督不力主要包括 以下几方面: 一是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 况缺乏监督; 二是上下级之间的监督缺 位, 现行用人体制中下级对上级领导的 行为即便不满也不敢直言, 而这些都是 造成国企职务犯罪频发的主要原因。 三 是财务人员没有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没 有切实起到 “把关” 的作用。第二, 企业 不健全, 管理混乱, 内部管理体制落后、 是造成国企职务犯罪频发的另一关键 原因。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 许 多国有企业的现有管理制度较为陈旧, 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全面建立, 管理水平 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的发展, 因而在管理 □ 张 煜 婷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 检察机 关立案侦察的职务犯罪案件中, 国有企 业的职务犯罪案件逐步凸显出来, 且所 占比例较大,呈一种趋势化状态存在, 已经成为横亘在国企改革之路上的一 大障碍, 对国企职务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对策, 是我们每一个司法工作人员必须 思考的问题。 一、 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 第一, 所发案件中, 贪污罪、 挪用公 款罪、 贿赂罪等以得利为目的的犯罪案 件较多,且涉案人员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是企业的 财务管理人员;三是企业的供销人员。 第二, 违规违纪经营现象的出现和企业 内部存在的漏洞, 是造成职务犯罪频发 的祸根。一些企业为了谋取小集体利 益, 解决一些不便报销的费用, 例如, 招 待费、 职工奖金、 福利等, 在企业内部私 设 “小金库” 的行为较为突出。第三, 乘 企业改组、 联合、 兼并及转换经营机制 之机, 挪用、 私分、 侵吞国有资产。一些 企业管理者借国有、集体企业转制、 改 制之机, 通过压低资产评估、 企业破产 权损等手段, 将国有资产据为己有。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犯罪的特点、原因探析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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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l 对 ^ 策 建 烃以 议



周树平 中原油田钻 井一公 司
中图分类号 :F 2 7 0 文献 标识 :A 文章编号 :1 6 7 4 — 1 1 4 5( 2 0 1 5) O 1 — 1 2 8 一 O 1
都 担任一 定职务 ,或 主管某项 重要 工作 ,既 有部 门负责人 ,也 有一 般工作人员 ,均系所在单 位、部 门的业 务骨干 。 ( 三) 受 贿方式 多 ,受贿 数额 大。 以前 受贿人 受贿 的对象 以现金和购物卡居多 , 而现在发展到信用卡 、 银 行借记卡 、 房产 、 股份 等多种方 式 ,受 贿数额 也从一 次几百 元 、几千 元上 升到一
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和个 ^ 工作 、生活上 的一些挫折 ,迷失 了正 确的政治方 向, 在关键时刻 把握不住 自己, 最终走 匕 了犯 罪的道路。
国有企 业改革 进程 中 ,必须建 立一 系列制度 来规 范工作 人员 的
行为 ,从 体制 上改变权 力 高度集 中的局 面 ,以有 效地 防止滥 用
权力和 以权谋私 。 ( 四) 用人 为贤 。毛 泽东 同志说 ,政 策和 策略确 定 以后 , 干部 是决定 因素 。国有企 业要坚 持党管 干部 的原则 ,不断加 强 国有 企业领 导人员 选拔 任用制 度改革 ,不断创 新用人 机制 ,确 保把 那些思 想好 、业务精 、作风正 、遵纪 守法 的人选拔 到领 导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的动 机 是 复 杂 的 ,绝 大 多 数是 为 了执 政 为 民 ,全 心 全 意为 人 民服 务 ,但 也 有 少 数 领 导干 部 心怀 鬼 胎 ,有 的 为 了 当官 发 财 ,有 的为 了 收 回 自 己 在 政 治 前 途 上 的 投 资 等 等 。 这 些 领 导 干 部 有 了不 良 的 动 机 , 一旦 条 件 成 熟就 会 伸 手 去捞 ,腐 败 、 堕落 。二 是 侥 幸 的心 理 。 笔者 在 办 案 实 践 中发 现 很 多职 务 犯 罪 的 领 导干 部 都 存在 侥 幸 心 理 , 少 数 领 导 干 部 盲 目 “自 信 ” , 总 是 抱 着 自 己 的 犯 罪 行 为 不 会 被 发 现 的 心理 ,甚 至在 同单 位相 关 人 员被 查 处 的 同时 仍 大 肆敛 财 、 贪 污腐 败 。 目前确 实 存 在 贪污 腐 败 问题 发 现难 、查 处 少 、 处 罚 轻 的 现 象 , 被 查 出 的 某 些 触 目惊 心 的 大 案 要 案 , 实 际 上 已 经 存 在 多 年 , 却 迟迟 未 能 发现 ,结 果 愈 演 愈 烈 ,造 成 了严重 危 害 。有 些 部 门长 期 存 在 团 伙 性 腐 败 活 动 , 涉 案 人 数 很 多 也 迟 迟 未 能 发
现 。 这 势 必 影 响 案 件 的 查 处 效 果 , 以致 一些 案 件 没 有 被 及 时 查 处 ,反 而 强 化 了犯 罪 分 子 的侥 幸 心 理 , 诱使 潜 在 的 领 导干 部 蠢 蠢 欲 动 。三 是 失 落 、失 衡 的 心理 。一 些 领 导干 部 因 种 种 原 因 ,对 政

共 权 力 的大 量 存 在 , 能够 有 效 地 实施 社 会 管 理 , 推动 社 会 发 展 、 实 现 行 政 职 能 , 但 也 为 滋 生 腐 败 提 供 了 条 件 。 在 现 行 体 制 下 , 公 共 权 力 往 往 集 中 于 少 数 领 导 干 部 手 中 , 实 际 办 事 的 人 员 没 有 决 定

预防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

预防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

预防国企人员职务犯罪的对策和措施国企职务犯罪产生原因的多样性,决定了预防国企职务犯罪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管理和法律等多个方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

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决策参谋作用。

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同时,健全企业党委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内容、程序、机制,使党委会代表企业职工根本利益的职能能够在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得以实现。

另外,大力加强企业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加强对企业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首先,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都要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杜绝“家长制”、“一言堂”。

其次,建立和完善权力制衡机制。

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分设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实行任期制、党委成员交叉任职机制、回避制度等,确保各司其职、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

第三,建立健全企业纪委组织协调工作机制。

由企业纪委牵头,整合监察、审计、财务、监事会、职代会和各部门等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自觉接受监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首先,建立廉洁从业工作机制。

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从业情况纳入企业领导人员考核体系,严格责任追究和纪律处分。

其次,严格执行审计和财务检查制度。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国有企业的巡视工作,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对企业经营业绩进行年度审计,重点检查资金资本的运作、市场营销、进出口贸易管理等,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顿。

第三,严格执行评估和清算国有资产制度。

在改组、改制、破产、兼并、转让以及产权出售、租赁承包的各个环节,由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清算部门对原有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债务进行全面评估清算,避免不法人员借机侵占国有资产。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职务犯罪的产生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1. 职务犯罪的概念职务犯罪指的是在从事工作或担任职务期间,员工利用其职务的职权或资源进行非法行为,以获取个人利益或给他人带来损失的行为。

这些犯罪行为可能包括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侵占国有财产等。

2. 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2.1 利益驱动职务犯罪往往源自个人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

许多职务犯罪行为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比如通过滥用职权获得财务利益、接受贿赂等。

由于部分员工在工资待遇、职位晋升等方面的不满,他们容易受到潜在收益的诱惑而从事职务犯罪。

2.2 职权不规范职务犯罪也与职权不规范有关。

一些组织在管理体制上存在不足,职权划分不明确、职责交叉等问题,给员工提供了从事职务犯罪的机会。

缺乏对职权行使的监督和管理,有助于职务犯罪的发生。

2.3 监管不足监管不足也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因素之一。

监管机构在执法力度和监管效果方面存在不足,容易导致职务犯罪者逃脱惩罚。

一些员工对于监管机构的能力和决心存在误判,从而敢于冒险从事职务犯罪。

2.4 道德缺失道德缺失是职务犯罪产生的潜在原因之一。

一些员工在面对利益诱惑时,缺乏正确的道德底线和职业操守,容易被个人私利所驱使而从事职务犯罪行为。

缺乏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会增加职务犯罪的发生风险。

3.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为了防止职务犯罪的发生,以下是一些预防对策:3.1 健全内部控制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明确职权和责任,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准则。

同时,加强对内部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审核,确保职权行使的规范和合法性。

3.2 强化监管机构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督能力和执行力度,提高对职务犯罪行为的查处率,对职务犯罪行为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监管机构还应加强与企业和组织的合作,形成联合执法和监管的合力,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3.3 提高职业道德加强对员工的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员工正确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

简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分析及预防对策(作者:___________单位: ___________邮码: ___________)【论文摘要】职务犯罪是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是当前腐败现象最严重最突出的表现。

本文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以期有效遏制职务犯罪。

【论文关键词】职务犯罪;原因;对策职务犯罪是引发当前社会矛盾和社会风险以及影响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和毒化社会风气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反腐斗争重点打击、惩治和预防的对象。

及时分析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是有效遏制职务犯罪的重要前提。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一)权力的原因权力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讲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前置性条件。

公共权力的大量存在,能够有效地实施社会管理,推动社会发展、实现行政职能,但也为滋生腐败提供了条件。

在现行体制下,公共权力往往集中于少数领导干部手中,实际办事的人员没有决定权,在一些重大事项的决策上缺乏民主和监督,这就为少数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提供了可能。

另外,权力缺少有效的监督,在办案实践中,有一些机关部门,虽有权力监督机制,但对监督的实际效果过问很少,导致往往无法有效地进行权力监督。

实际表明,权力在没有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会产生利益,其实质就是数额巨大的物质利益和政治利益,有着很强的诱惑力,这些利益和诱惑正是职务犯罪产生的动力源泉。

(二)制度的原因我国现行体制下,行政管制和市场机制并存,体制及管理上存在的漏洞,使权力运行失去必要的透明度及应有的监督制约。

各种制度之间的相互冲突,也形成了制度体系的混乱,大大减弱了制度对腐败活动的监控能力。

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不具备科学性。

有些制度设置的时候就不科学,一开始就是在局部利益的驱动下建立起来的,基于这种制度基础之上产生的权力必然具有腐败的属性。

因为这个制度并非是用来为社会服务的,而是为了实现少数人的利益。

二是制度制约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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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事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搞好国有企事业改革和发展这既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

近年来在国有企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阻碍了企事业的发展,挫伤了职工改革积极性,而且激化了干群矛盾,影响了社会稳定。

大田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大对我县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的案件的查办力度,严惩了一批隐藏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贪污腐化的犯罪分子。

仅20xx年我院查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案件就有6起,立案6件6人,起诉6人,涉及电力、劳动服务公司、国有林场、计生服务所、农村经管站等行业。

通过对这些案件的查处,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了我县市场经济秩序,为我县国有企事业单位纵深向市场化迈进起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当前国有企事业职务犯罪特点1、犯罪性质集中,犯罪手段恶劣。

20xx年我院立案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全部集中在挪用公款和贪污案件;犯罪分子为满足自己膨胀的私欲,穷尽手段,如原大田县均溪镇计生办主任蔡永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和收入不入帐的手段,侵吞所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二女计生外逃对象举报奖等计20165元,明目张胆,严重影响我县计生工作的形象。

2、犯罪数量及重特大案件明显上升,涉嫌金额越来越大。

20xx年我院立案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案件达到6件,较20xx年案件数有较大幅度增长,同时涉案金额也有新的突破。

如原县梅林林场会计林玉杉挪用公款108万,这是我院建院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再如原大田县梅山经管站站长兼出纳刘景锻贪污公款数额达31万元,也是我院建院以来查处的最大的贪污案件。

3、作案时间长、次数多、隐蔽性强。

前述的原均溪镇计生办主任蔡永维作案时间从20xx年起至20xx年,作案时间达两年之久,犯罪行为一直没被发现,在此期间案犯甚至还获得同事及领导较高的评价。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的原因1、受社会不正之风影响,思想观念蜕变。

我县近几年加快对全县经济结构进行调整,国有企事业改革步伐加大,事业单位从行政单位分离出来,进行市场化运作,新旧体制转轨过程中制度漏洞还存在,有的企事业制度不健全的问题十分严重,同时法制不够健全,对市场经济和权力还缺乏全面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容易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

正义与邪恶的相争是第一道防线,人一旦实破了这条看不见的防线,让邪恶占了上风,思想观念就会蜕变,欲望金钱,享乐人生的观念就会产生,法律和各种制度于他就会形同虚设,逐渐走上犯罪的道路。

2、权力私欲化。

在企业从计划经济走向市场经济的状况下,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由于如前所述的制约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原因,权力没有了约束性,为那些私欲膨胀的人提供了非法牟利的机会,有些企业管理者乘国家对企业放权让利之机将扩大的权力变成了自己的私欲化领地,专横跋扈,为所欲为。

权力过分集中,权力的暗箱操作,权力的异化和失控,导致以权谋私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这是当前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原因。

3、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

企事业单位领导负责制的实行,有助于领导者发挥聪明才智,有助于提高决策的效率,但是由于有的在制度管理、监督机制、财务管理上没有形成健全制度,加上缺乏必要的管理机制和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律教育,为犯罪分子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提供了便利条件。

国企虽设有纪检、工会、职代会等组织,但其监督基本流于形式,监督职能未能发挥。

有些国企一把手党政职务一肩挑,缺少必要的有效制约机制。

权力一旦失去了制约与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4、法律意识差。

一些国企负责人法制观念淡薄,对法律的威严认识不足,更有甚者,藐视法律。

明知“伸手必被捉“,但自认为手段隐蔽,查不出来,即使查出来,好处已得,于是,无所顾忌,胆大妄为。

另有一些企业负责人侥幸冒险,认为即使被发现查处,也可以拒不认帐,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从而导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等。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1、加强对国有企事业负责人的法律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针对国有企事业负责人法律知识缺乏的特点。

首先,应对国企负责人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作为考核政绩,任职聘用的硬性条件。

尤其是加强刑法的学习,通过学习刑法中规定的有关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的规定,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事业负责人廉洁守法意识,做到依法管理。

其次,要
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结合办案,送法到企,以案释法,用发生在企业的犯罪案件教育企业负责人学法、守法。

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教育学习,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廉洁奉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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