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市级示范社区活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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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4•【字号】六政办[2007]40号•【施行日期】2007.04.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07]4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六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意见》已经2007年4月2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六安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意见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城市卫生资源配置,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分工合理、协作密切的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皖政〔2006〕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深化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和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坚持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坚持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把社区卫生服务发展与社区发展相结合,与社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辅以改扩建和新建,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

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整体规划,积极推进。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六政办[2009]39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六政办[2009]39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六政办〔2009〕39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力量,拟定工作方案,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市政府审定。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市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实施类:序号文件名称起草单位拟发布或送审时间关于2009年全市工业经济工作的意见(六发[2009]1号)市经济委员会已发布2关于2009年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六发[2009]2号)市招商局已发布3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六发[2009]3号)市农业委员会已发布4关于加大有效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六发[2009]9号)市政府办公室已发布5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工作意见(六发[2009]10号)市商务局已发布六安市公益性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六政[2009]4号)市民政局已发布7关于进一步加强六安城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六政[2009]15号)市房产局已发布8六安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2009]18号)市老龄委已发布9六安市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实施办法(六办发[2009]4号)市招商局已发布10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的通知(六办发[2009]10号)市财政局已发布六安市殡葬服务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09]4号)市民政局已发布12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的通知(六政办[2009]5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13关于当前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六政办[2009]8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发布14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09]22号)市房产局已发布15六安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暂行办法(六政办[2009]28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发布六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市综合治理委员会待发布17六安市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待发布18关于促进全市商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市商务局待发布19六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待发布20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意见人行六安中心支行待发布21六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市人事局待发布22六安市本级2009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市房产局待发布23六安市商贸流通“双百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市商务局已起草24六安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起草25六安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已起草26六安市建成区廉租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市房产局27六安市关于建立涉访特困救助资金的意见市信访局2009.0528六安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市经济委员会20090529六安市节能奖励办法2009.0630关于开展全民节能行动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实施意见2009.0731六安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09.1032六安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市民政局33六安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2009.0634六安市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市审计局2009.0535六安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规定(修订)2009.0636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若干规定(修订)2009.0837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局2009.0538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2009.0539市本级预算管理补充规定2009.0640六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市人事局2009.0841六安市安置房土地证、房产证办理实施规定市国土资源局2009.0642关于重新确定六安市城区划拨用地价格标准的通知2009.0643六安市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实施细则市建设委员会2009.0744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及大树保护管理暂行规定2009.0545六安市城市污水排放管理办法2009.0646六安市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泊位使用权拍卖管理暂行办法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09.0547六安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09.0648六安市主要污染物减排考核奖惩办法市环保局2009.0649六安市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市林业局2009.0950六安市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市科技局2009.0651六安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2009.1052六安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暂行办法市安监局2009.0853六安市驻外联络处管理暂行办法市招商局2009.0654六安市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拨付及管理办法市总工会2009.0655六安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市工商局2009.07论证类:序号文件名称起草单位1关于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市审计局2关于推动我市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市文化局——结束——。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8•【字号】六政办[2012]111号•【施行日期】2012.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六安市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2〕111号)金安区、裕安区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皖政秘〔2010〕229号),进一步强化城乡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六安市区城乡规划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意见》(六政〔2012〕58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规划调控作用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和科学指导市区内城乡规划的编制,按法定程序报批,统一组织实施。

各类相关专业规划必须服从城乡规划的统一要求,体现城乡规划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市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市政工程、综合管线、地下空间开发、户外广告设置等所有建设行为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确保城乡建设严格按规划实施。

二、全面理顺规划管理体制六安市区(金安区、裕安区、开发区、市示范园区)范围实行市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发证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体制。

依据收放有度、协调一致、科学高效的原则进行规划管理,将市区划分为三个区域:(一)中心城区范围:即《六安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120平方公里。

边界为北至沪蓉(陕)高速,南至宁西铁路,东至三元河,西至商景高速。

管理模式: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设项目,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审查工作,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7•【字号】六政办[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12〕36号)舒城、寿县、霍邱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做好我市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的试点工作,市发改委根据国家、省发改委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起草了《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意见》。

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六安市实施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指导意见为加快推进舒城县杭埠镇、寿县炎刘镇、霍邱县姚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2085号)和《关于公布第三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名单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1〕507号)以及省发展改革委皖发改体改函〔2012〕299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示范先行、试点突破、全面发展的基本思路,以缩小城乡差距为目标,以改善民生为根本,以统筹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为抓手,以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为重点,注重基础立镇、产业强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重点示范、突出特色,均衡配置公共资源,努力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促进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城乡融合发展,不断扩大经济总量,增强财政实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试点镇发展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城镇政策优势,通过3-5年的努力,杭埠镇、炎刘镇、姚李镇初步建成工业经济集中区、现代农业实验区、人口转移集聚区、要素利用集约区和体制机制创新区,收入分配制度、就业制度、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框架基本形成,发展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城乡就业比较充分,城乡社会事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差距大幅度缩小,城乡统一的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城乡基本实现充分就业,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基本达到。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0.29•【字号】六政办[2012]108号•【施行日期】2012.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的通知(六政办〔2012〕10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六发〔201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村庄布点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12年10月29日六安市村庄布点规划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皖政〔2012〕97号)、《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皖政办秘〔2012〕148号)、《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试行)》(建村〔2012〕191号),突出村庄布点规划在美好乡村建设中的引领作用,结合六安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推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为方略,以全面转型、跨越发展、富民强市为主线,以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农田整治为突破口,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点、突出特色,着眼长远性,注重操作性,确保美好乡村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目标任务(一)村庄布点规划于2013年3月底完成审批和备案,充分体现布点科学易实施,一村一品秀特色的规划理念。

(二)自然村总量减少,到2016年全市自然村总量减少比例:皖中片区(寿县、霍邱县、舒城县、叶集试验区、金安区、裕安区)25%,皖西片区(金寨县、霍山县)15%;到2020年减少比例:皖中片区48%,皖西片区38%。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启动工作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启动工作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启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3.20•【字号】六办发[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启动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20日六办发[2006]7号)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为扎实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六发[2006]1号)的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示范村镇,落实建设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率先启动50个重点镇建设的要求,各县区要尽快明确和上报省、市级示范村镇,同时确定相应的县级示范村镇。

省级示范村镇由县区确定,市里审批,报省备案;市级示范村镇由县区确定,报市备案。

100个省、市级示范村建设规划工作要在5月底前完成;全市村庄布点规划工作要在今年底前完成。

各县区要将省、市级示范村镇名单及基本情况于3月29日前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省、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已相继成立。

各县区要抓紧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由县区政府分管农村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农委主任为办公室副主任,并从农业、建设、财政、发展计划等部门抽调专人集中办公。

各示范村镇也要抓紧建立相应组织。

三、及时上报情况,加强信息沟通。

各县区要把实施新农村建设示范工程作为当前工作的主抓手,明确责任目标,精心部署实施。

各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动态及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区域科目题库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区域科目题库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区域科目题库第一部分: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和标准(包含省出租汽车政策、规章等、市级出租汽车相关规章、政策等)单选题:15题1.《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B)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不得擅自暂停、终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A.市行政辖区内 B.许可的营运区域 C.中国境内2.《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B)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

A.可有偿转让B. 不得擅自转让C.可公开拍卖3.根据《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具体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C)年。

A.5 B.6 C.8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出租车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应(C)。

A.责令整改后继续经营 B.责令对经营权进行拍卖或转让 C.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5.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应(A)。

A.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

B.取得公安机关颁发的驾驶证,承包给符合条件的驾驶员从事运营活动。

C.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视情自主经营或转让给有经营意向的人员从事运营活动。

6、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使用期限为(C)年。

A、3年B、6年C、8年7、六安城区出租车目前的起步价为( B)。

A.5元/公里 B.6元/2.5公里 C.5元/2公里8、六安市城区现行出租汽车起租价格从( C )开始调整的。

A.2010年1月1日B.2011年10月1日C.2016年4月6日9、六安市城区出租车单向里程超过15公里后,车公里运费加收(B)A.30% B50% C、70%10、六安市城区出租车营运时间在23:00—5:00,起步价按(C)收取。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府办公厅工作意见和建议情况的报告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府办公厅工作意见和建议情况的报告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府办公厅工作意见和建议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13•【字号】六政办秘[2006]7号•【施行日期】2006.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省政府办公厅工作意见和建议情况的报告(六政办秘[2006]7号)省政府办公厅:接到皖政办传[2006]02号函后,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秘书长阚家平同志高度重视,要求认真做好意见征求工作。

市政府副秘书长李景煜同志牵头,就征求意见召开了市直有关部门和市政府办公室部分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

现就征求到的意见综合汇报如下:大家普遍反映,近年来,省政府办公厅在加强和改进办公厅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方面作了大量实实在在的工作。

注重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对基层办文、办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注重改进服务态度,为基层服务,热情周到,尽心尽责;注重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基层和群众的实际困难;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人员到基层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

同时,办公厅在规范管理、创新工作方式等方面也都做了大量工作。

对省政府办公厅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强对市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的指导。

与省政府办公厅比较,市县办公室在政务、事务服务,特别是业务方面存在很大差距。

建议省政府办公厅通过到基层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市政府办公室定期跟班学习、每年开展几期专题业务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指导,不断提高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水平和层次。

从事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担子既重也很忙,需要时间“充电”,开阔眼界。

省政府办公厅可利用自身优势,牵头组织外出考察学习,让基层办公室同志忙里“偷闲”。

二、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

省政府办公厅在通过上述指导加强联系沟通的同时,建议采取召开分片会议、研讨会、组织办公室之间学习观摩等形式,为各市办公室之间的联系沟通提供平台。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的通知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六安市委员会,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12.15•【字号】六办发〔2014〕24号•【施行日期】2014.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的通知六办发〔2014〕24号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工委和管委,市直各单位:《六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2月15日六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为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中央、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一)公务接待应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确保安全、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三)本细则所称国内公务接待,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四)因招商引资、外事活动等工作需要,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因公来访人员,可参照本细则,实行单独管理。

(五)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是市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实施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牵头的规定范围内的接待任务,并对全市公务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县(区)应明确本级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加强对本级公务接待的管理。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室)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6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室)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6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室)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室)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6号)本办各科室、机关党委:鉴于人事变动,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室)负责同志工作分工通知如下:唐云洲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室)工作,分管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府应急办,联系驻办纪检组、监察室。

李景煜同志负责市政府发展研究室工作,分管综合文字工作。

时军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室行政、财务、接待、老干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以及美好乡村建设、扶贫、结对共建联系点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分管行财科、秘书三室。

王有正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室)调研、信息工作,分管调研一科、调研二科、信息科。

荣维聪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政工、人事、干部职工教育、机关效能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协管市政府督办室,分管人事教育科、秘书二室。

刘文生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党务、文明创建、创先争优、双拥、普法、维稳、文电、保密等工作,协管市政府应急办(总值班室),分管机关党委、文电科(保密办)、秘书四室。

倪玉华同志负责市砂石管理处工作。

陶胜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发展研究室)文电把关工作,协管综合文字工作,分管秘书一室。

朱公宪同志协助联系市政府驻沪办工作。

刘桂华同志协助分管市长联系市供销、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档案、地方志等方面工作,参与市政府有关督查工作。

苏呈荣同志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关工委工作,协管市政府办公室行政后勤和老干部服务等工作,参与市政府有关督查工作。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行政调解示范单位的通知-六政秘[2014]52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行政调解示范单位的通知-六政秘[2014]52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行政调解示范单位的通知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行政调解示范单位的通知(六政秘〔2014〕5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有关单位:为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101号)、《六安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法组〔2012〕5号)和《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行政调解示范活动考评验收的通知》(六法组〔2013〕4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确定市审计局等17个单位为“六安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确定市公安局等10个单位为“六安市行政调解示范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示范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示范单位要充分认识作为“六安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六安市行政调解示范单位”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制度,强化落实力度,努力开拓创新,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示范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各示范单位要总结典型经验,注意收集和整理相关经验材料,及时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依法行政工作进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政府网站等载体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良好氛围。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3.06•【字号】六政办[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2〕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试验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六安市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六安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激活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形成全民关注创业、积极创业的浓厚氛围,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创新,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和谐,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自2011年起,通过两年的努力,把我市建成创业环境优良、创业能人辈出、创业服务配套、社会充分就业的省级创业型城市。

力争年新增个体工商户3000户以上,非公有制企业600家以上;创业培训7000人以上;城镇新增就业3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二、创建工作重点鼓励全民创业,扶持一批中小企业。

完善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撑体系,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产业孵化、融资担保、创业辅导、市场开拓、人才培训以及资金、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扩大就业、承接产业、服务社会方面的活力作用,促进各类经济竞相发展。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0•【字号】六政办[2011]39号•【施行日期】201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1〕39号)本办各科室、机关党委:现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1〕23号)精神,做好文明创建包保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包保片区为金安区东市街道,包保路段为皖西路的五里墩至东城路段、皋城路的长安路至正阳路段、长安路的解放路至梅山路段和新河东路全段。

牵头包片、包路段的责任为督促、检查和指导责任片区落实管理任务,协调处理城市管理方面的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包保的各成员部门、单位开展争创“市容环境示范街”和“环境改善示范社区”活动。

二、工作步骤(一)部署启动(2011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市政府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动员会议精神,学习《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

到东市街道召开对接会,并现场调研,研究部署文明创建包保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和东市街道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

(二)集中整治(2011年4月25日至8月20日)按照要求,牵头责任领导每周带领工作人员对照包保内容和标准开展一次明查、一次暗访、一次点评。

明查活动通知街道负责同志参加,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提出改进意见。

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也及时反馈给街道。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22•【字号】六政办[2011]23号•【施行日期】2011.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2011〕2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六安市中心城区文明创建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同城共管的浓厚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六安中心城区“八街、一乡、一区”范围内,建立领导机关包片、市直单位包路段、区直单位包社区和业主单位门前三包的文明创建包保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立体城市管理格局。

根据六安中心城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

一、包保内容和标准(一)市政设施管理1、城市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和人行道平整、完好、畅通,道缘石、无障碍设施完好,无坑洼、裂缝、隆起、溢水等。

2、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完好。

道路下水道等排水、排污管道应当保持畅通,无窨井盖损坏、丢失现象。

3、街道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现象。

4、路灯、供电、邮政、通讯、人防等市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保持整洁、完好,无零乱、废弃杆线,无乱涂写、乱张贴等违章现象。

(二)市容市貌管理1、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整洁美观,外立面无明显污迹、残损、脱落、严重变色等,无乱张贴涂写、乱吊挂堆放等现象。

2、主次干道两侧无出店经营现象,摊群点规范有序,不得占道清洗车辆,取缔露天废品收购点。

3、无违章占道摊点、店外设摊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现象。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目标考核有关指标考核评分暂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目标考核有关指标考核评分暂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目标考核有关指标考核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六政办秘[2014]177号【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12.18【实施日期】2014.12.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目标考核有关指标考核评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政办秘〔2014〕17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2014年,市政府将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件办理、人民网省市长留言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政策落实四个方面内容纳入了市政府目标考核。

根据市政府目标考核有关文件要求,为规范以上四个方面内容的考核评分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件办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人民网省市长留言办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办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和《政策落实情况考核评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如遇有问题,可直接向市政府督办室反馈。

2014年12月18日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件办理考核评分暂行办法根据市政府目标考核工作和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件办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县区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有关单位。

二、评价主体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二、三、四室和督办室。

三、评分方法1、时限:按年度对考核对象办理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件总体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2、内容:督办室、秘书一室和秘书二、三、四室分别对考核对象办理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秘书室所对应服务的)批示交办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评分。

3、方法:⑴按照反馈是否及时、落实是否有力和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等要素进行总体评价,按百分制评分。

⑵秘书一、二、三、四室分别将评分于每年市政府目标考核结果汇总前提供给督办室。

⑶督办室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示交办件办理各占50%的比例计算合成得出被考核单位得分。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函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函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7.08•【字号】六政办秘[2006]55号•【施行日期】2006.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二届二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函(六政办秘[2006]55号)杨晓丽委员: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信息化管理,提升城市品质的建议”提案很好,现答复如下:一、您提出的以产权人为基本单位、以产权和户籍管理为基础,建立社区业主档案,为治安管理、计生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房管、工商、税务部门提供税费征收依据等建议,我们认为是很好的建议,符合全市社区建设发展方向。

我市社区建设有4年时间了,社区建设逐步得到加强,在解决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地方办事和有章理事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今后的社区建设中,我们将采纳您的建议,逐步建立社区业主档案。

二、对于您提出的以产权为依据,建立社区业主医保、民政救助和低保等建议,也是基本符合城市发展趋势要求的,但现阶段,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医保、救助和低保管理有专门规定,有的要求以户口所在地为基础,有的要求以工作单位为基础进行管理,有的因城乡户口的差异而实行不同的标准。

这些规定需要逐步修改和完善。

在新的规定未出台前,现有的管理制度还将继续沿用。

三、您提出的加强社区管理人员计算机的培训工作,对社区实行全方位的智能化计算机管理等建议,我们认为是开拓性的意见,非常好。

对社区实行全方位的智能化计算机管理,也是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目前在社区建设管理方面想要达到的模式。

但鉴于市财力有限,目前对社区建设的投入主要是解决社区用房、办公和服务经费及专职工作人员的报酬。

现在社区虽然配置了微机,但距全方位的智能化管理还有很大差距。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社区基础建设,争取早日实现社区全方位的智能化计算机管理,以增强社区组织的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城市品位。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7〕25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7〕25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六政办〔2017〕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60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61号)和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2017年,老年人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覆盖所有县区,其中高龄津贴惠及所有80周岁以上老年人,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面不低于30%(其中失能失智老年人覆盖面不低于60%)。

居家养老服务覆盖主城区,各县和叶集区要开展居家养老工作试点,每个县区不少于一个街道和一个乡镇。

(二)到2020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低于每百户15平方米,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0%。

90%以上城市社区有养老服务设施,新增社区养老床位1000张以上;60%以上农村社区建有农村幸福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以上,60%城市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社区有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为65%以上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所有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绿色通道。

全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力争使紧急救援(应急救助)、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基本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产业化目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意见-六政办秘〔2015〕145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意见-六政办秘〔2015〕145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意见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六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的意见六政办秘〔2015〕145号金安区、裕安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城市用水资源可持续发展,立足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推进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实现城市节约用水效益最大化。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13〕121号)文件精神,结合下一阶段节水创建工作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目标任务2016年六安市城市用水节水系列指标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并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

二、方法步骤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一)总结发动阶段(2015年10月底前)有关部门和单位总结前期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工作的相关经验和做法,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文件精神,并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创建工作的紧迫感;做好我市下一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指标的补差补缺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浓厚氛围,激发市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创建活动奠定群众基础。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2015年下半年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及《六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按照任务分工,在认真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制定出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创建工作计划,把每项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任务的进度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和目标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六政办[2006]31号【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发布日期】2006.05.31【实施日期】2006.05.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的通知(六政办[2006]31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你们以该计划为指导,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力量,拟订工作方案,确保按期、保质完成起草任务,如期提请市政府审定。

二○○六年五月三十一日市政府200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计划一、起草类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已发)2、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已发)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已发)4、六安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已发)5、六安市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已发)6、六安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定(已发)7、六安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已发)8、六安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暂行办法(已发)9、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部门关于我省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试行意见的通知(已发)10、淠河总干渠第三期综合治理及房屋船舶拆迁拆解安置方案(已发)11、六安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发)12、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已审议,待发)1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已审议,待发)14、六安市档案管理模式改革实施意见(已审议,待发)15、2006年度六安市招商引资考核认定实。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0.20•【字号】六政〔2017〕62号•【施行日期】2017.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的通知六政〔2017〕6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6〕34号)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现将《六安市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级公共服务清单主要内容。

市级公共服务清单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服务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服务对象和服务指南。

市级公共服务清单的具体内容详见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部门网站。

二、严格施行公共服务清单。

市级公共服务清单是政府向社会作出的公开承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主动作为,把严格施行公共服务清单作为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

坚持“政府端菜”和“群众点菜”双向发力,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需求。

坚持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公共服务清单管理。

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促进部门公共服务相互衔接、数据共享,着力推动公共服务清单落地见效。

市级公共服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废止和部门职能变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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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市级示范社区活动的意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六政办[2012]10号
【发布部门】六安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3.08
【实施日期】2012.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创建市级示范社区活动的意见
(六政办〔201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管委,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社区建设步伐,保障创建市级示范社区活动顺利开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皖办发〔2011〕11号)、《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与服务的实施意见》(六发〔2011〕15号)和《关于加强中心城区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六办发[2011]23号)精神,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的,坚持科
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抓达标、搞示范、出精品为着力点,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的和谐社区。

二、总体目标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将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市级示范社区创建活动。

力争经过3年努力,到2014年底,使全市8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市级示范社区标准。

三年具体目标为:
第一年(2012年):六安中心城区力争9个社区到达市级示范社区标准(金安区4个;裕安区4个;开发区1个),其它县区力争20%以上的社区达到市级示范社区标准。

第二年(2013年):全面推广示范社区建设经验, 40%以上的社区成为市级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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