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管理制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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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规范和管理制度

监理规范和管理制度

监理规范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规范监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类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派驻专业能力较强的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配备专业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恪尽职守,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监理管理制度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监理任务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监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监理进度管理、监理文件管理、监理人员管理等。

第七条监理进度管理1.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报告监理进度,及时解决工程中出现的问题。

3.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评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4.监理单位应当定期组织现场会议,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第八条监理文件管理1.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理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监理文件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监理文件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验收记录、质量检测报告、施工日志等。

3.监理文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存档,并定期进行检查、整理。

第九条监理人员管理1.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技能。

2.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

3.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单位的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要求,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第十条监理质量管理1.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工作进行质量控制,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对监理文件和监理报告进行核查和审定。

3.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监理工作的质量评估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大全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大全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单位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工程建设领域的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监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单位是依法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法定专业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承担建设工程监理任务的机构。

第三条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保证监理活动公正、公平、公开,维护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履行监理职责,帮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合规经营,接受监督检查,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监理单位管理机构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合理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监理单位的管理机构应当包括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分管部门等。

第九条董事会是监理单位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监理单位的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

第十条监事会是监理单位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和总经理的决策执行。

第十一条总经理是监理单位的执行负责人,负责监理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分管部门是监理单位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管理机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遵守职业操守,履行职责。

第三章监理单位管理制度第十四条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包括组织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内容。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单位管理制度手册,明确各项管理制度内容和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内部管理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管理体系。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合规经营,明确财务管理责任和流程,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优化组织结构,提升员工素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单位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篇)

监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施工工程的安全和有效进行,保护工人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机构管理及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监理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四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并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监理机构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方案,并定期评估和监测工作进展。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与义务,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

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控制,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依法行使监理职责,及时报告和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积极参与工程安全会议,协调解决安全问题。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做好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资料和课程体系,完善培训制度。

第四章安全防范第十三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技术防护设施,保障监理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并检查和维护其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安全监督第十六条监理机构应当积极参与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指导施工单位处理安全问题。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监督计划,并按照计划逐项监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六章安全考核第十八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第十九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为监理人员提供优良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待遇,激励其积极开展安全工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监理机构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监理工作的安全管理。

监理大纲监理管理制度

监理大纲监理管理制度

监理大纲监理管理制度一、监理管理制度1.1 监理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范围1.1.1 监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监理活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到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和经济效益。

1.1.2 监理管理制度适用于项目监理全过程,包括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

1.2 监理管理机构1.2.1 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专业监理资质,由具备监理资格的专业监理机构承担监理工作。

1.2.2 监理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监理部门,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1.3 监理管理人员1.3.1 监理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和经验,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监理工作。

1.3.2 监理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规范和道德准则,严格执行监理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道德规范。

1.4 监理管理制度的内容1.4.1 监理管理制度包括监理管理体系、监理过程管理、监理合同管理、监理文件管理、监理问题处理和监理考核等内容。

1.4.2 监理管理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做到科学规范、有效实施。

二、监理管理体系2.1 监理管理体系的建立2.1.1 监理管理体系包括监理组织结构、工作流程、责权分工和信息共享等内容,由监理管理机构制定并不断完善。

2.1.2 监理管理体系应当与项目需求和监理实施情况相适应,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2 监理管理体系的运行2.2.1 监理管理体系应当规范运行,保证监理活动的合理有序。

2.2.2 监理管理体系应当与项目管理体系相衔接,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三、监理过程管理3.1 施工前期准备3.1.1 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参与项目的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设计审查、标准制定和技术方案优化等工作。

3.1.2 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3.2 施工阶段监理3.2.1 监理管理机构应当全程参与施工过程,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上班管理制度

监理上班管理制度

监理上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监理工作的管理,提高监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监理人员,严格执行,认真遵守。

第二章工作时间1. 监理人员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午休时间为12:00-13:30。

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2.监理人员需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事先得到批准。

3.加班情况需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并得到批准。

严禁擅自加班。

第三章工作内容1.监理人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工程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2.监理人员需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法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保证监理过程的公正公平。

3.监理人员需及时记录和报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作要求1.监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监理规程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监理制度。

2.监理人员需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领导的管理和指挥,不得擅自决定工程建设相关事宜。

3.监理人员需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沟通和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4.监理人员需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和客户信息。

第五章工作考核1.监理人员工作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定期考核一般为每月一次,不定期考核由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

2.监理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日常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等方面。

考核结果将作为晋升调整和奖惩的依据。

3.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不合格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奖惩制度1.对于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2.对于工作不合格或违反管理制度的监理人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批评教育、降职、停职、开除等。

3.奖惩制度执行由监理单位领导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公平公正。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及措施

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前言为确保监理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提高监理质量,规范监理行为,保障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及措施。

二、监理公司管理制度1. 组织机构监理公司设立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部、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

2. 职责分工(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全面领导监理工作,对监理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负责。

(2)监理部负责具体实施监理工作,包括编制监理规划、审查施工方案、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进度等。

(3)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等工作。

3. 监理人员管理(1)监理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实际工作经验。

(2)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制度。

(3)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

4. 监理项目管理制度(1)监理项目开工前,监理部应编制监理规划,明确监理范围、内容、方法、措施等。

(2)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划要求,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3)监理人员应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监理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质量控制制度(1)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标准进行质量控制。

(2)监理人员应加强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

(3)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整改,对不合格工程坚决予以返工。

6. 安全管理制度(1)监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作业。

(2)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3)监理人员应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协助处理安全事故。

三、监理公司措施1. 加强监理人员培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2. 完善监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监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

4. 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提高监理手段和水平。

5. 加强与业主、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协作,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工程监理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提高施工质量,保障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第一条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是:1. 制定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

2. 组织并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和巡视。

3. 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程人员的安全意识。

4. 监督和指导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5. 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6. 协助施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及措施。

第三章监理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第一条工程监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义务时,理应享有以下安全保障措施:1.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安全设备。

2. 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工程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3. 在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

4. 在现场施工人员之间设置专门的通道,保证通行安全。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一条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特点和安全风险,合理划分安全区域,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程序第一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工程监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二条工程监理人员应立即组织施救人员进行抢救,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对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对安全事故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六章安全记录和奖惩第一条工程监理人员应建立健全安全记录制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监理人员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监理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时间安排1. 监理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

2. 监理人员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具体工作安排由监理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3. 监理人员应保证每天的工作效率,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4. 监理人员加班应事先向监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勤管理1. 监理人员应按时参加考勤,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2. 监理人员请假应提前向监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请假期间,监理人员应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3. 监理人员考勤采用打卡制度,每日打卡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4. 监理部定期对监理人员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四、工作时间调整1. 因项目需要,监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但需提前通知监理人员。

2. 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调整期间,应确保工作质量不受影响。

3. 监理人员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监理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五、加班管理1. 监理人员加班应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迫加班。

2. 监理人员加班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加班。

3. 监理人员加班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检查1. 监理部对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监理人员遵守本制度。

2. 监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监理部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扣发奖金等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监理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为准。

新监理质量管理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新监理质量管理制度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一、检验批的质量验收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合格。

检验批应由施工单位自验合格后报现场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质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对主控项目全部检验,一般项目据具体情况确定。

2.资料检查:完整、真实。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基础上,填写检验批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审核合格并与现场吻合后予以签认。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

分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分项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写相应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路基涉及地基处理、路堑、开挖、沉降观测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进行验收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

1.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收到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监理公司五个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五个管理制度

监理公司五个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是建筑工地的重中之重。

该制度要求监理公司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
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同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一旦
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质量是工程成功的关键。

监理公司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质量控制流程,从材料进场、施工
过程到工程验收各个环节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

通过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评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规标准。

3. 进度管理制度
工程进度直接影响到整个项目的工期和成本。

监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进度管理计划,包括
工程进度表、关键节点控制和进度跟踪机制。

通过定期的进度会议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
问题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确保工程按计划推进。

4. 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成本控制是保证项目经济效益的重要环节。

监理公司需要建立成本预算、核算和控制的体系,对工程量、材料使用、人工费用等进行严格监控。

通过成本分析和评估,及时调整预算,避免不必要的浪费,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顺利完成。

5. 信息与文档管理制度
有效的信息和文档管理对于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监理公司应建立一套标准化的
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和传递等。

确保所有文档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便于项目决策和后期维护。

监理部管理制度细则最新

监理部管理制度细则最新

监理部管理制度细则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部的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监理部所有工作人员,并严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条监理部管理制度细则的遵循目的在于规范和提高监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专业化。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监理部下设监理部长、副部长、工程师、技术员等职务。

第五条监理部长为公司聘用,全面负责监理部的日常工作,对内承担整个监理团队的管理和领导工作,对外负责与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六条监理部内设工程监理、材料检测、质量检验等工作岗位,根据项目需要设置监理分组。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监理部负责对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规范、标准和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监理部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抽查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改善意见。

第九条监理部负责对材料、构件、工艺进行抽样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监理部在项目启动前,制定项目监理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

第十一条监理部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人员、施工设备等进行审查核实。

第十二条监理部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五章工作规范第十三条监理部工作人员不得与施工单位有私人利益纠葛,不得收受礼金和好处,确保工作的公正和客观。

第十四条监理部工作人员严守工作纪律,值班不得离岗,做到勤勉尽职。

第十五条监理部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和协助解决。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监理部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由部门领导进行定期考核,并根据工作绩效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监理部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专业培训和考核,保持工作热情和专业水平。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监理部需要制定监理部内部管理规定,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操作步骤。

第十九条监理部在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和规定时,需向公司领导汇报和报备。

第二十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就是监理部管理制度细则,希望大家认真遵守并执行。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监理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工程管理行为,提高监理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以及相关监理单位,监理工程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监理工程管理应当以安全第一、质量为重点、遵守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维护监理工程利益。

第四条监理工程管理应当做到公平、公正、透明,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违背道德准则。

第五条监理工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技术能力,严格遵守职业规范,不得违规从事与监理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二章监理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第六条监理工程管理委员会是监理工程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监理工程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监督和指导监理工作的开展。

第七条监理工程管理委员会设立监理工程部,负责具体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八条监理工程部设立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岗位,具体负责监理工程的实施和监督。

第九条监理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业绩考核制度,对监理工程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监理工程管理的工作程序第十条监理工程管理的工作程序包括工程前期准备、工程实施监理、工程验收以及后期管理四个阶段。

第十一条工程前期准备包括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进行工程初步勘察、编制监理方案等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实施监理包括监督工程施工过程、解决工程纠纷、开展工程检测等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包括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编制工程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等工作。

第十四条后期管理包括对工程质量进行跟踪监督、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协助解决工程纠纷等工作。

第四章监理工程管理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五条监理工程人员应当全面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维护监理工程的利益。

第十六条监理工程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理人的义务,保守监理工程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监理工程的技术资料和商业信息。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理部的工作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监理部职责第二条监理部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第三条监理部的具体职责包括:1. 监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2. 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及时制定和推动整改措施;3. 提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4.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的合格性进行评估;5. 组织开展巡视、检查和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6. 提出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方面的改进意见。

第四条监理部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监理部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整改要求和建议。

第六条监理部有义务保守工程项目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与项目工程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监理部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检测。

第三章监理部的组织管理第八条监理部由监理经理负责领导,下设若干个监理小组,每个监理小组由一名监理工程师带领。

第九条监理经理是监理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理部的整体工作,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条监理经理的权利和义务:1. 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理小组的工作;2. 对监理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 审核和签署监理报告、整改报告等文件;4. 制定监理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向公司领导汇报;5. 参与工程的评估和验收工作;6. 指导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小组的技术骨干,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1. 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2. 制定监理报告和整改报告,并提交监理经理审核;3. 解答工程技术、质量等方面的问题;4. 参与工程的评估和验收工作;5.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泄露工程项目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工程监理主要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主要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主要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工程监理行为,确保工程项目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约定的要求顺利实施。

2. 工程监理应坚持公正、独立、客观的原则,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及其相关工作。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监理单位应设立项目监理部,明确监理部的组织结构和人员职责。

2. 项目监理部应配备足够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确保各专业领域均有专人负责。

3.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包括材料验收、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

三、监理工作程序1. 监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事前审查、事中控制、事后验收等环节实施管理。

2. 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施工前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文件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3. 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巡查现场,及时发现并指出问题,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4. 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四、质量控制1.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质量检查计划,并进行严格执行。

2.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监理工程师应实施旁站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3. 发现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改正,并进行复查确认。

五、进度管理1.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并提出调整建议。

2.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计划施工,对于进度滞后的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3. 如遇特殊情况影响工程进度,监理工程师应协调相关方,及时调整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六、成本控制1.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成本控制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合理使用材料和设备,避免浪费和不必要的开支。

3. 对于变更订单和额外费用,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核,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监理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监理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监理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依法保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责任第二条监理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公司的领导层对安全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防范事故、安全生产、安全培训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六条监理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监理公司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监理公司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等重要内容。

第九条监理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监理公司设立安全检查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一条监理公司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监理公司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监理公司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监理公司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整改问题,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监理公司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监理公司开设安全培训课程,指导员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监理公司建立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监理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加强员工的安全知识学习。

第六章安全防范与保护第十九条监理公司建立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二十条监理公司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加强门禁管理、物品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理公司建立消防安全制度,保证消防设备正常运转,组织定期演练。

监理部门管理制度

监理部门管理制度

监理部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监理部门是指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理的部门。

第三条监理部门管理制度适用于监理部门内部管理,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监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和督促监理人员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公共利益。

第五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改善监理工作。

第六条监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理,并根据监理范围和工作任务,组织编制并实施监理计划,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监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管理,保障监理人员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做到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八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理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组织第九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人员编制。

第十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确保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一条监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能,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化和科学化。

第十二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监理工作文件和资料,确保监理工作的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三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监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监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考核制度,对监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监理人员队伍。

第三章职责第十五条监理部门应当依法承担监理委托单位委托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新的工程监理制度

新的工程监理制度

新的工程监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规范监理行为,保障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要求,制定本工程监理制度。

二、监理单位的选择1. 项目业主应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确保监理单位具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2. 项目业主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选定监理单位,并签订监理合同。

三、监理单位的责任1. 监理单位应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和监理经验,保证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2. 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要求,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问题。

3. 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要求,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控制措施、工程施工方案等进行审核。

4. 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报告工程施工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并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

5. 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进行监控和评估,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规范执行。

6.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出具监理结论,评价工程质量和合格性,并对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四、监理工作的程序1. 施工前期监理:监理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前对土地、环境、规划、设计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条件和设计方案符合要求。

2. 施工中期监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定期向业主报告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

3. 施工后期监理: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竣工验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质量问题提出监理结论,并在验收合格后出具监理报告。

五、监理工作的要求1. 严格遵守监理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2.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理检查和评估工作,接受监理结果和监督管理。

3. 做好监理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

4. 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监理水平和服务水准。

六、监理工作的监督1. 监理单位应接受业主和监理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监理工作的督查和评估。

全面监理管理制度

全面监理管理制度

全面监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面监理管理工作,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保障项目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面监理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监理人员,包括全职和兼职监理人员。

第三条全面监理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监理职责、监理流程、监理标准、监理报告、监理奖惩等内容。

第四条全面监理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是公司监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公司全面监理管理制度的修订由监理部门提出,经公司领导审核通过后实施。

第六条公司全面监理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由监理部门负责,确保所有监理人员充分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第二章监理职责第七条监理人员的基本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和监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配合工程主管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施工中的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等。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当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与施工单位有任何利益相关。

第九条监理人员在履行监理职责时,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规、违约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或相关主管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向监理部门提交监理报告,对施工情况、质量安全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进行评估。

第三章监理流程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和监理计划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完成。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在验收前对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当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监理计划,并严格执行。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巡查和检验,对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材料进行抽检,确保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置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和风险,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章监理标准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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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监理单位是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的主体,在工程建设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智力服务和监督协调作用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投资目标的有效途径,为此,特制定本办法以便规范管理,更好的发挥监理机构的作用。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及配套工程。

三、甲方部门职责项目部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工程管理部为间接责任人,负责对项目部此类工程管理内容的督导。

四、内容要点一4.1 监理单位的选择选择依据:依据项目所在区域、规模、特点、目标及我方项目部管理队伍的人员配置现状等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组织公司其它职能部门一起对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实地考察,详实掌握每个投标方的业绩,人员素质结构、在监理项目的实施状况、诚信度、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评价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记录,并着重考察总监是否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过硬的业务水平、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强烈的责任感等素质。

应明确总监任职条件和相关专业工程师的任职要求,确保人员素质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将此载入监理合同。

甲方及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

明确监理单位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工作监督,如:岗位监督、旁站监督、检验监督、监理周(月)报、现场例会等。

签订的监理合同必须明确监理单位应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和建设单位的委托内容开展日常监理工作。

4.2 施工阶段的监理管理首次现场工地会议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执行。

除完成《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所明确的内容外,还应针对本项目的实际,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并在首次会议上宣布、分发,经三方签认后组织实施。

编制各项监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交底:如项目总目标、会议制度、检查验收制度、材料检验与紧急放行制度、关键工序与特殊工序监理要求、工作联系单的签发、技术文件的审批时限、工程资料整理要求、值班制度等。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总监任命书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同时总监应将参与本项目监理的各专业工程师名单、简历、分工情况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部。

其间,若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并经工程部同意。

开工前,监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将本项目《监理规划》,相关专业《监理细则》报于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

现场项目部和工程管理部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予以审核。

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将本项目的监理控制流程报于项目部,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应监督实施。

开工前,总监应认真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应组织图纸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好会审记录,会审记录必须经总工办审核后才能下发各相关单位。

监理单位应于每月28日前向项目部上报监理月报和监理计划,工程管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对其认真审核,若有修改要求应随即返回修正,并根据修正后的监理计划,加强对监理单位日常监督。

监理单位应按项目部的要求,执行工程监理周报制度。

项目部应及时结合实际对相关报表予以处置,并在每月的月底对监理的工作给予评价,主要评价其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公证性及科学性。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施工方案应及时审批签复,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整改措施。

监理单位应及时对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进场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验收,并签证有关书面报验单。

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各种变更审核并签署合理意见。

监理单位应认真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完成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与实际偏差较大的应签署处理意见。

监理单位对涉及工程质量、技术、造价等方面要使用规范规定的通用表式,各类签证均应报于项目部。

五、内容要点二5.1 对监理的考核与评价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和监理工作的特点,需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核,并将其作为以后优先合作对象或提前予以解除合同的依据。

5.1.1监理组织成立是否及时,是否能满足工程监理的需要,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是否及时到位。

5.1.2监理例会是否正常召开,监理单位能否及时解决问题,解决效果是否彻底。

5.1.3监理人员是否坚守工作岗位,人员变动应书面报于工程管理部进行认可。

能否保持稳定和整体队伍素质的稳定,其内部能否保持工作上的协调和统一。

5.1.4《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上报的及时性,其内容的全面性、针对性,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经济性。

5.1.5总监是否认真组织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核,并应参加图纸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好会审记录。

5.1.6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送达的专项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合理性。

5.1.7监理单位对完成项目质量确认的准确性,合理性,及时性。

5.1.8监理单位管理制度的及时性,完整性,针对性,其贯彻执行情况。

5.1.9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目标实施的控制情况。

监理单位对重要部位、关键工艺,特殊工序是否实施全过程旁站监理。

监理单位在处理协调现场质量、安全、合同等事宜方面的效果。

监理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及时性、真实性,竣工备案资料的审查情况。

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中的公正性、自律性、科学性、守法性。

工程进行中和结束后,监理单位的日常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包括人员配置、例会组织、技术问题处理、日常协调效果、工程检验、旁站实施、相关报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合同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项目部予以综合评价,作为经理考核依据。

六、奖罚制度奖罚是为促进监理工作更有利于目标实现而采取的必要手段,旨在通过适度的经济、媒体杠杆等来完善对监理的监督管理。

6.1奖励制度6.1.1工程实施中,积极负责,最大限度地以项目管理为中心,科学、公正、独立地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中的监督管理作用,使项目实现了预期目标的,经项目部确认,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可予以奖励。

6.1.2对项目具体施工方案审查严谨,能及时修正方案中技术、经济不合理的因素,能为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提出有效的实施意见的,经项目部确认,工程管理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可予以奖励。

6.1.3对于能精心监督管理,对工程各分部分项监理到位,能督导施工单位形成工程资料及时性,齐全,能公正地维护建设方的利益,能顺利实现或超越质量、安全目标。

在建设期间能积极与相关方配合协调,并受到好评的,由项目部建议对其予以奖励或通过宣传媒体予以表扬。

6.2处罚制度对监理的处罚由项目部执行。

处罚分建议性处罚、经济性处罚、解除合同处理。

6.2.1建议处罚:向总监建议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向监理单位建议更换不胜任的总监,向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不公正、不守法的监理单位。

6.2.2经济处罚: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规范》的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人员和技术装备,现场监理部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专人专岗,不许兼任。

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须征得甲方同意,否则罚款200元/次;如现场检验工具不符和要求,除要求监理单位立即配备外,并处以500元罚款。

监理单位在开工前1周向甲方上报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的《监理规划》和经总监审批的《监理细则》,经甲方总工审批后作为现场监理管理的直接依据。

如没有按时上报,或编制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不符合本项目特点、不具备指导本项目施工管理的要求、违反相关法律、规范,经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不积极修改的处以2000元/次罚款,现场管理过程中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的规定进行管理、违反监理规范的处以100-5000元/次罚款,如造成损失则对监理单位进行索赔。

监理单位应积极对施工质量通病进行预控,对于没有编制质量通病控制方案或执行预控措施不到位,造成工程质量失控的处以500—10000元/次的罚款,如造成损失则对监理单位进行索赔。

现场施工放线和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进行复核;各检验批和进场材料监理单位必须按规范验收。

监理工程师未现场复核、验收就签署验收资料,同意下步工序施工的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同时撤换直接责任人。

因监理单位没有认真负责,造成土建检验批工程完成后不合格,安装工程关键部位或系统无法一次调试而必须修改的,处以1000-5000元/次罚款。

不履行职责,对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行业强制性条文规定,对不合格项随意签证评为合格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处以500-10000元/次罚款;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的处以5000-10000元/次罚款;不认真履行合同和监理规范规定造成现场管理混乱给工期造成延误或必然延误的处以1000-10000元/次罚款;派不具有监理能力的人员监理的处以500-3000元/次罚款;不认真审查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造成工程成本不合理支出的处以500-10000元/次罚款;不对关键部位、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理造成质量、安全隐患的处以500-10000元/次罚款;现场旁站不到位处以500-5000元/次罚款,并对旁站监理工程师处以500-1000元罚款,发现两次以上更换监理工程师和总监。

不能与建设单位正常配合工作的,对建设单位的决定已接受而搁置不理的,且对其它工作造成影响的处以500-5000元/次罚款。

相关资料、联系单不能及时处理并造成工程无法正常评定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处以500-3000元/次罚款。

因监理单位监督不力,造成土建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等重要分部有不合格项目但可修复的,处以500-10000元/次罚款。

因监理单位监督不力,对工程造成永久性严重质量缺陷的,处以1万元的罚款。

监理单位监督不力,造成较大质量、安全事故,对以后使用产生安全威胁的,由工程管理部上报公司做出处理决定,直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2.3解除合同处理工程开工后,监理单位仍未组织监理人员入场的,由项目部提出解除监理合同的建议,合同管理部门实施解除合同操作。

监理实施中,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损害建设单位利益致使成本提高、工程质量下降、建设目标不能保证予以解除监理合同。

监理实施中,监理单位无能力胜任或监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进度失控的解除监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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