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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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管理制度

1 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的审批制度

1.1 监理规划审批

1.1.1监理班子进场后,先熟悉现场和有关的工程资料,为《监理规划》的编制作好准备工作。

1.1.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和相关工程文件、合同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主持编写《监理规划》。

1.1.3 《监理规划》应明确监理工作目标和内容,确定具体的工作制度、方法、和措施。

1.1.4 《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由公司总工办根据工程特点和公司的目标要求仔细审阅把关。

1.1.5总工办审查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1.1.6 审批后的《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建设单位。

1.1.7 项目总监依据审批后的《监理规划》,实施监理。

1.2 实施细则审批

1.2.1 各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前,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1.2.2实施细则的编制应依据已批准的监理规划、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以及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1.2.3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符合工程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1.2.4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完成,经总监审核批准后实施。

2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2.1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证》。

2.2 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以及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施工单

位须做好开工准备工作,这些工作包括:现场定位测量,图纸会审完毕,现场安全和环保措施具备,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材料设备检验合格等工作。

2.3施工单位准备工作做好后,填写《开工报审表》,报总监审批。总监对施工单位提报的资料和现场准备情况,以及施工单位的质量、技术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审查后,并与业主取得一致意见,批准开工申请签署开工令。

3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制度

3.1单位工程和重要分部工程开工前,施工方必须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3.2施工组设计(方案)经施工方内部审批后,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总监审批。

3.3总监根据工程特点和现场情况以及有关规范和文件,结合《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可行性进行仔细审阅。

3.4总监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确认后,和业主协商一致后批准实施。

3.5大型工程、结构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总监审查后,应报公司总工办审核,再由总监审批。

4 第一次工地会议制度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4.1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分工。

4.2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宣布对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

4.3介绍工程开工准备情况。

4.4介绍施工准备情况。

4.5和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4.6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

4.7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参加工地例会的主要人员,召开工地例会周期、地点及主要议题。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5 监理日志制度

5.1监理日志是一项重要的信息归档资料。每个监理项目根据工程规模和专业分类情况,都必须填写综合监理日志和各专业监理日志。

5.2监理日志除按常规填写日期、气候、工程进展概况,质量控制等内容外,主要填写监理工程师所开展的监理活动,注明时间、地点、工程部位、涉及人员、发现(讨论)问题,发表意见(口头、文字、编号),处理结果及备注等。

5.3监理日志应尽可能将重要会议,来往重要人物及指示等记录下来。

5.4综合性监理日志由总监或其代表填写并签字,专业监理日志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填写并签字。

5.5每天的监理日志,要经总监(或总监代表)于下班前阅示。

6 材料检验认可制度

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因素,把好材料质量是质量控制一项重要工作。

6.1 材料进场前,供料方应提供样品和技术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批准进场。

6.2材料进场后,使用单位应提供质量证明书和应有的测试报告,填写材料报审单,报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批准使用。

6.3对有疑问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抽查。

6.4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并限期清退出场。

7 工序交接检验制度

7.1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7.2隐蔽或检验批工程的上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验收规范进行自检自评,合格后,填写工程报验单,并附有关技术资料,提前报监理工程师检验。

7.3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报验内容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合格后签署意见,同意隐蔽或进入下道工序。

7.4重点部位或有疑问的地方,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7.5不合格的一律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8 技术、质量签证制度

凡是技术、质量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以及代表监理项目向外发出的行文、函件,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一人签署,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对有关技术、质量方面的原始凭证和中间控制过程的部分资料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有效。

9 工程变更签审制度

9.1由业主方发出的工程量增减等工程经济方面的通知,须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交承包单位实施。

9.2 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文件应通过总监审核并报业主确认后签发。

9.3由业主或承包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须经总监审核后,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并由总监报业主确认后签发。9.4凡工程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变更,工程计量、工程量增减等涉及工程经济方面的签证,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对原始凭证以及有关检验、核对等中间控制过程的资料签证,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业主确认后签认。

10 工程款支付签审制度

工程款的支付直接影响着进度计划和投资目标的实现,因此应严格签审制度。

10.1施工单位应根据已审核的投资和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工程进度分阶段向监理项目部申请工程款支付。

10.2投资监理工程师对其支付申请中的工程计量等严格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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