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监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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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4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检验装备水平,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需要,结合当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现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局制定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 5年)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化妆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年十月十一日附件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装备基本标准(2011-2015年)一、编制目的为加强和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保健食品检验机构建设工作,满足依法开展保健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需要,制定本基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基本标准适用于省级、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健食品检验机构(下称省市级检验机构)设施、设备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健食品监督检验、快速检测设备的建设工作,是指导省市级检验机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健食品监督检验及快速检测设备建设的基本标准,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设施、设备建设工作,参照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设施、设备建设标准执行。

三、省市级检验机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要求省市级检验机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围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坚持科学、合理、实用、节约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确定检验机构设施、设备建设的规模,体现标准化、智能化、人性化等特点。

保健食品审评规定

保健食品审评规定

保健食品审评规定一、引言保健食品是一类以维持和促进人体健康为目的,在特定情况下补充人体所需营养素或具有调节机体功能的食品。

考虑到保健食品的特殊属性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为了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国纷纷引入了保健食品审评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保健食品审评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审评机构保健食品审评是由专门的审评机构负责的,该机构通常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相关行业组织设立。

审评机构必须具备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评价和审核。

审评机构应该对保健食品的成分、功效、安全性等进行全面的评估,并向相关部门提供专业的建议。

三、审评要求1.成分评估:审评机构要对保健食品的成分进行评估,包括成分的来源、含量以及稳定性等。

成分评估应基于现有的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确保成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功效评估:保健食品的功效是其推广和销售的关键。

审评机构要对保健食品的声称功效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实际,并具备科学的依据。

功效评估可以通过实验研究、临床试验等方式进行,以验证保健食品的效果。

3.安全性评估: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是最重要的考量因素之一。

审评机构要对保健食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包括成分的毒性、副作用等。

安全性评估需要综合考虑食品的使用剂量、使用人群以及长期使用的风险等因素。

4.标签和宣传材料审核:标签和宣传材料是保健食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

审评机构要对保健食品的标签和宣传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内容真实、准确、科学。

5.生产工艺评估:生产工艺直接关系到保健食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审评机构要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工艺进行评估,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的卫生、安全和质量管理要求。

四、审评流程保健食品审评通常包括申请、评估、审批和监管等阶段。

1.申请阶段:申请人需向审评机构提交保健食品的相关资料,包括成分、功效、安全性等信息。

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的实验研究和临床试验报告。

2.评估阶段:审评机构对申请资料进行评估,依据规定的要求进行成分评估、功效评估、安全性评估等。

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75种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检测

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75种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检测

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中75种非法添加化学药
物的检测
【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2017年第138号
【发布日期】2017-11-17
【生效日期】
【效力】2017-11-17
【备注】
按照《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工作规定》有关规定,《保健食品中75种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检测》《畜肉中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普鲁卡因和利多卡因的测定》《食用油脂中脂肪酸的综合检测法》3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已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保健食品中75种非法添加化学药物的检测(BJS201710)
2.畜肉中阿托品、山莨菪碱、东莨菪碱、普鲁卡因和利多卡因的测定(BJS201711)
3.食用油脂中脂肪酸的综合检测法(BJS201712)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7年11月17日
附件
2017年第138号公告附件1.doc 2017年第138号公告附件2.docx 2017年第138号公告附件3.doc。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ISO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 组织

大、中型企业首先选择GB/T19009— ISO9001《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 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来建 立质量体系,用于证实本企业的设计和 生产合格产品的过程控制能力;中、小 型企业多选择GB/T19002—ISO 9002 《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 量保证模式》来建立质量体系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规定Fra bibliotek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 标志:
保健食品定义: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 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 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 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 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即:在产品的宣传上,也不能出现有效 率、成功率、等相关的词语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 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第十条 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 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 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 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 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 备查。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 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第五条 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 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 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 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 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 案。 第六条 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 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 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 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的保健食 品生产厂商。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报产品的安全性和 声称的功能负责。 第十二条 申请人申请保健食品注 册之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开展研制工作。123
沙家浜饭店 记
1.反复朗读并背诵课文,培养文言语感。
会员免费下载 2.结合注释疏通文义,了解文本内容,掌握文本写作思路。 3.把握文章的艺术特色,理解虚词在文中的作用。 4.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理解作者的政治理想。一、导入新课范仲淹因参与改革被贬,于庆历六年写下《岳阳楼记》,寄托自己“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理想。实际上,这次改革,受到贬谪的除了范仲淹和滕子京之外,还有范仲淹改革的另一位支持者——北宋大文学家、史学家欧阳修。他于庆历五年被贬谪到滁州,也就是今天的安徽省滁州市。也是在此期间,欧阳修在滁州留下 了不逊于《岳阳楼记》的千古名篇——《醉翁亭记》。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这篇课文吧!【教学提示】结合前文教学,有利于学生把握本文写作背景,进而加深学生对作品含义的理解。二、教学新课目标导学一:认识作者,了解作品背景作者简介:欧阳修(1007—1072),字永叔,自号醉翁,晚年又号“六一居士”。吉州永丰(今属江西)人,因吉州原属庐陵郡,因此他又以“庐陵欧阳修”自居。谥
合注释,翻译训练1.学生结合课下注释和工具书自行疏通文义,并画出不解之处。【教学提示】节奏划分与明确文意相辅相成,若能以节奏划分引导学生明确文意最好;若学生理解有限,亦可在解读文意后把握节奏划分。2.以四人小组为单位,组内互助解疑,并尝试用“直译”与“意译”两种方法译读文章。3.教师选择疑难句或值得翻译的句子,请学生用两种翻译方法进行翻译。翻译示例:若夫
环滁/皆山也。其/西南诸峰,林壑/尤美,望之/蔚然而深秀者,琅琊也。山行/六七里,渐闻/水声潺潺,而泻出于/两峰之间者,酿泉也。峰回/路转,有亭/翼然临于泉上者,醉翁亭也。作亭者/谁?山之僧/曰/智仙也。名之者/谁?太守/自谓也。太守与客来饮/于此,饮少/辄醉,而/年又最高,故/自号曰/醉翁也。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山水之乐,得之心/而寓之酒也。节奏划分思考“山行/ 六七里”为什么不能划分为“山/行六七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
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6.11.28
•【文号】食药监食监三〔2016〕151号
•【施行日期】2016.11.2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总局关于印发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三〔2016〕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现予印发,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11月28日附件: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点

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点

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点
第25页
六、成品贮运
6.1 是否建立和执行与产品相适应仓储、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与统计; 6.2 是否依据保健食品特点和卫生需要选择适宜贮存和运输条件; 6.3 是否存在保健食品与有毒、有害或有异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6.4 贮存、运输和装卸保健食品容器、工器具和设备是否安全、无害, 是否保 持清洁; 6.5 非常温下保留保健食品, 贮运时成品温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有统计 ; 6.6 每批产品是否都有销售统计, 统计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可追溯。
国家局《关于公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要求公告》 (第67号) 2.4 采购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是否符合对应食品安全标准,是否与注册或立案内容 一致;
对应审阅保健食品注册(立案)提交材料: A.产品研发汇报;
保健食品监督检查B要.点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辅料起源及使用依据; 第6页
保健食品标志:
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点
第21页
五、产品标签、说明书
标识示例:
****牌硫酸软骨素胶囊
本品是以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硫酸软骨素、碳酸钙、维生素D3.硬脂酸镁为 主要原料制成保健食品,经动物功效试验证实,含有增加骨密度保健功效。
【主要原辅料】氨基葡萄糖盐酸盐、硫酸软骨素、碳酸钙、维生素D3.硬脂 酸镁。
A.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起源及使用依据;
B.生产工艺简图、详细说明及相关研究资料。
3.2 是否改变生产工艺连续性要求,是否在不一样生产环境下分段生产;
3.3 生产时空气净化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并符合要求;
3.4 空气净化系统是否定时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统计是否完整;
保健食品监督检查要点

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汇总(时间版)

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汇总(时间版)

保健食品监管法律法规汇总(时间排序)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卫生部1993年3月15日发布)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作出了规定。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9号公布,2009年6月1日废止)第22条、23条和45条对保健食品审批和监管作出了明确规定,首次确立了保健食品的法律地位。

1996年《保健食品管理办法》(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审批、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监督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卫监发[1996]第38号)对保健食品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作出了具体规定保健食品标识规定(卫法监发[1996]第38号)对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标识内容、标识方式、标识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1997年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16740-1997)对保健食品的定义、产品分类、基本原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签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1998年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人员、设计与设施、原料、生产过程、成品储存与运输以及品质和卫生管理方面的基本技术要求作出了具体规定。

2000年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推荐摄入量(中国营养学会,2000年10月发布)对不同人群营养素的平均需要量、推荐摄入量、适宜摄入量、可耐受最高摄入量作出了具体规定标准化工作导则(GB/)对企业标准的编写和结构作出了具体规定2002年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制定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并对原料的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关于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标注卫生许可证文号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法监发[2002]319号)对标签上卫生许可证文号的标注作出了具体规定2003年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审查方法与评价准则(卫法监发[2003]77号)对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和评价准则作出了具体规定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版)对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毒理评价和功效成分检测等程序和方法作出了具体规定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与检验方法规范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规范保健食品功效成份及卫生指标检验规范2005年《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05年4月30日SFDA 局长令第19号颁布,7月1日实施)对保健食品的申请与审批、原料与辅料、标签与说明书、试验与检验、再注册、复审、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试谈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检测及判定依据

试谈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检测及判定依据

试谈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检测及判定依据作者:路亚静来源:《西部论丛》2019年第21期摘要: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行为屡禁不止,不利于食品安全的保证,也威胁着人们的身体健康。

基于此,本文从检测依据与检测方法两方面入手,分析了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检测。

同时,简述了国家标准GB 2760-2014、国食药监稽[2011]223号这两种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判定依据。

关键词: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物;成分检测;判定依据引言国民生活水平的提升促使人们对食品营养与保健作用更为关注,推动了保健食品行业的迅速发展。

同时,“大健康”理念的兴起加大了保健食品企业的市场竞争激烈程度。

此时,部分企业为了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在保健食品中添加非法成分,不利于食用安全的保证,需要展开重点检测判定及监管。

一、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物的检测分析(一)檢测依据在我国发布的《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中,将保健食品划分为27类。

当前,市场中保健食品添加非法成分较高的类型主要有减肥保健食品、调节血糖功能产品、抗疲劳功能产品、调节免疫功能产品、优化睡眠功能产品、调节血脂功能产品。

其中,减肥功能产品的常见非法添加物有西布曲明、芬氟拉明等,检测依据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检验项目批准件2006004;调节血糖功能产品的常见非法添加物有格列齐特、瑞格列奈、盐酸二甲双胍等,检测依据为批准件2009029;抗疲劳功能产品的常见非法添加物有那红地那非、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等等,检测依据为批准件2008016和2009030;调节免疫力功能产品的常见非法添加物与抗疲劳功能产品相同,因此检测依据也具有一致性;调节免疫力功能产品的常见非法添加物为氯氮卓、艾司唑仑、巴比妥、苯巴比妥等等,检测依据为批准件2009024;调节血脂功能产品的常见非法添加物为盐酸可乐定、卡托普利、利血平等等,检测依据为批准件2009032。

同时,在2016年,为了解决食品检测中的缺失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陆续发布了多种非法添加物的补充检查方法[1]。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项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项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共分为十项,具体如下:一、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具备生产保健食品的资质。

2. 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选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

3.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生产记录,详细记录生产过程、原料使用、生产批次等信息。

4. 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生产企业应进行产品质量自检,确保出厂的保健食品符合国家标准。

二、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6.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许可证,具备经营保健食品的资质。

7. 经营企业应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查验。

8. 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销售记录,详细记录销售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

9. 经营企业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保健食品。

三、保健食品标签管理制度10. 保健食品标签应真实、清晰、完整,标明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主要成分、功效成分、食用方法等信息。

11.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宣传疗效。

1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确保标签信息的准确性,不得篡改、隐瞒。

四、保健食品广告管理制度13. 保健食品广告应真实、合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14.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宣传疗效。

15. 保健食品广告应明确标明“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

五、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16.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消费者的不良反应进行收集、记录和分析。

17. 发现不良反应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8. 生产企业应定期对不良反应进行汇总,评估产品安全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整改。

六、保健食品召回制度19.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召回制度,确保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能够及时召回。

20. 召回的保健食品应进行明确标识,不得再次销售。

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管理规定一、介绍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是负责对保健食品进行审评和监管的机构。

为了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以及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组织机构2.1 主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是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的决策和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实施保健食品审评的政策和规划。

2.2 技术部门技术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进行技术审评,包括成分分析、质量评价和安全性评估等。

2.3 监督部门监督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保健食品进行处罚和处理。

2.4 宣传部门宣传部门负责向公众宣传保健食品审评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高公众对保健食品的认识和意识。

三、保健食品审评的流程1.提交申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将申请资料提交给保健食品审评中心。

–申请资料包括产品的详细信息、成分表、生产工艺等。

2.技术审评–技术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认申请资料是否齐全和符合要求。

–进行对成分分析、质量评价和安全性评估等工作。

–出具技术审评报告,对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进行评估。

3.决策审定–主任办公室根据技术审评报告和相关政策,对保健食品进行决策审定。

–根据审定结果,决定是否批准保健食品上市。

4.监督管理–监督部门对已上市的保健食品进行监督管理,包括生产环境的检查、质量抽检等。

–对违反规定的保健食品进行处罚和处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四、相关责任和义务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资料,配合技术审评和监督工作。

–严格遵守保健食品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保健食品审评中心–保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保健食品进行审评和决策。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评效率和质量。

–定期公布审评结果、监督管理情况等。

3.监督部门–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其按照要求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

–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罚和处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违规处罚1.对于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企业,将取消其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2.对于生产和销售违规保健食品的企业,将依法处罚并撤销其相关资质。

保健食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保健食品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有关“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有关“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如下:
1.非法添加药物或其他成分:一些保健食品生产商为了提高产品的效果,非法添加一些
药物或其他成分,如激素、抗生素等,这些成分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潜在危害。

2.虚假宣传:一些保健食品生产商为了销售产品,夸大产品的功效和作用,甚至做出一
些虚假的宣传,如声称产品可以治愈某些疾病等。

3.产品质量问题:由于生产工艺、原料质量、储存条件等原因,一些保健食品的质量可
能存在一定问题,如微生物超标、重金属超标等。

针对以上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加强监管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力度,对非法添加药物或其
他成分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加强保健食品的质量抽检和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规范宣传: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对保健食品的宣传进行规范和管
理,禁止虚假宣传和夸大宣传,同时鼓励企业进行科学、客观的宣传。

3.提高产品质量:企业应该加强生产工艺的控制和原料质量的把关,确保产品的质量和
安全。

同时,加强产品的储存和运输管理,防止产品变质和损坏。

4.加强消费者教育:政府和社会应该加强保健食品的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
识和识别能力,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和使用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1001

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1001
4、关于实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5]281号) 对注册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有关问题作出了具
体规定
(四)规范及相关文件
5、《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 (卫监发[1996]第38号) 对保健食品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
标、微生物指标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6、原辅料管理相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及试验检验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7]1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受理和现场核查工作的 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237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验有关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许函[2009]131号)
(四)规范及相关文件
用食品添加剂
非法添加药品 虚假宣传 假冒伪劣
假、劣药 虚假宣传
(四)与保健食品易混淆的概念
1
2
3
指在加工过程中,改变 食品的营养成分,或改 变营养成分的含量,制 成能适应不同特殊人群 营养需要的食品(如: 儿童食品、老年人食品 、孕产妇食品、病人食 品、运动员食品、航天 食品以及其他特殊营养 工程化食品。
《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2]51号)
制定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和《保健食品禁 用物品名单》,并对原料的使用作出了具体规定 。
(四)规范及相关文件
7、现场核查相关规定
《保健食品样品试制和试验现场核查规定(试行)》(国食 药监注[2005]261号)
方式、标识要求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申请、受
理、审查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保健食品备案范围及备案要求

保健食品备案范围及备案要求

保健食品备案范围及备案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是指适用于特定人群,具有保健功能或者调节机能的食品。

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是我国食品监管部门对保健食品进行登记备案,以确保其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下面是关于保健食品备案范围及备案要求的详细介绍:一、保健食品备案范围:1.保健食品备案适用于我国市场销售的各类保健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的新产品、改进产品、新增品种的产品等;2.对于已有销售记录的保健食品,应当自2024年12月1日起2年内完成备案;3.对于在2024年12月1日以前上市的保健食品,需于2024年12月1日前完成备案。

二、保健食品备案要求:1.品名及功能:保健食品备案时应准确描述其品名,并明确其主要功能或者调节机能;2.成分及含量:保健食品备案需提供产品的主要成分,并注明含量;3.功能机理:保健食品备案时需提供与功能相应的科学合理的功能机理;4.功能标准:保健食品备案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其功能指标或者限制性指标;5.适宜人群:保健食品备案需明确适宜的人群,并排除不适宜人群;6.用法用量:保健食品备案时需明确提供适宜的用法用量;7.不良反应:保健食品备案时需提供相关不良反应的数据和结果,包括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类型、轻重程度等;8.相关依据:保健食品备案需提供相关的科学依据和数据资料,包括研究报告、实验数据等;9.产品质量控制:保健食品备案时需提供生产工艺及质量控制要求等相关信息;11.其他要求:保健食品备案需满足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保健食品备案流程:1.提交备案申请: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经销商需准备备案材料,并提交至食品监管部门;3.实地核查:食品监管部门派员对申请单位的生产场所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现场核查;4.技术评估:食品监管部门对备案产品的科学性、安全性等进行评估;5.备案结果通知:食品监管部门对备案申请结果进行通知,包括通过备案、不通过备案等情况;6.备案公示:食品监管部门将通过备案的保健食品进行公示,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备案信息。

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政策效果评估考核试卷

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政策效果评估考核试卷
A. 14位
B. 15位
C. 16位
D. 17位
7.以下哪项不属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定质量责任?()
A.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B.建立生产质量管理体系
C.从事保健食品研发
D.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
8.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多久?()
A. 3年
B. 5年
C. 10年
D.永久有效
9.以下哪项是保健食品非法添加的常见物质?()
20.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政策在应对国际市场挑战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A.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
B.提升我国保健食品的国际竞争力
C.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
D.限制进口保健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三、填空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请将正确答案填到题目空白处)
1.我国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管理是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其中,保健食品的注册号格式为“国食健注G+4位年号+4位顺序号”,备案号格式为“_______+4位年号+4位顺序号”。
答:科学合理
9.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政策在促进产业发展方面,鼓励企业进行“_______”,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答:技术创新
10.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政策在加强国际合作方面,积极参与国际“_______”的制定,提升我国保健食品的国际影响力。
答:食品标准
四、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题1分,共10分,正确的请在答题括号中画√,错误的画×)
13.以下哪些部门参与了保健食品的监管工作?()
A.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B.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C.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D.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14.保健食品行业监管政策在规范市场秩序方面主要针对哪些问题?()

保健食品市场准入与监管政策考核试卷

保健食品市场准入与监管政策考核试卷
保健食品市场准入与监管政策考核试卷
考生姓名:__________答题日期:__________得分:__________判卷人:__________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以下哪个部门负责我国保健食品的市场准入监管?()
A.提交产品配方
B.提交生产工艺
C.提交原料来源
D.提交环评报告
18.以下哪个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工作?()
A.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B.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C.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D.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19.关于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以下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所有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注册
B.所有保健食品都必须进行备案
2.保健食品的注册和备案是完全自愿的,企业可以选择不做。()
3.保健食品的广告中可以使用“国家级”、“最优秀”等绝对化词语。()
4.保健食品的功能性成分是指对人体具有保健作用的化学成分。()
5.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不需要遵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6.只有经过注册的保健食品才能在市场上销售。()
7.保健食品的标签上可以不标注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定期进行市场检查
C.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D.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督
12.保健食品的功能性成分通常包括以下哪些?()
A.维生素
B.矿物质
C.蛋白质
D.功能性多糖
13.以下哪些情况可能导致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被拒绝?()
A.提交的资料不完整
B.产品安全性评价不符合要求
C.功能性试验结果不明确
D.生产工艺不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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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第六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声称 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具体办法由 国务院另行制定。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 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 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 本办法 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 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 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 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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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种假冒行为均是在生产环节被发现,可依 据“食品安全法”第84条的无证生产行为进行处罚。 如假冒的保健食品在流通环节被查获,有两种处理意 见 1、国家局文件通知已明确生产经营中使用假冒保健 食品批准文号的行为,可按照《特别规定》第三条予 以处罚。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没收违法所得 及产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并处5万元罚款; 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并处10万元罚款; 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 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 可证照;构成非法经营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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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的概念
《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一条 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 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 当依法履职,承担责任。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 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 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 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 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第九十九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 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 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印制的格式及位置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分上下两行,上行为“卫 食健字()第 号(国食健字G四位数年份四 位数编号)”,下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卫 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由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的保健食品标志及批准文号应并排或上下列 标于“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
病为目的 2.不对人体 产生急、慢 性危害 3.可以长期 服用 4.口服、胃 肠吸收
人群食用 2.具有一定 的保健功能 3.对食用量 有规定 4.除一般食 品形状外还 可以是片剂 胶囊等形状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相同之处
保健食品和一般食品都能提供人体生存必需 的基本营养物质(食品的第一功能) 都具有特定的色、香、味、形(食品的第二 功能) 保健食品因其含有一定量的功效成分、能调 节人体机能,故具有特定的功能(食品的第 三功能)
对假冒品种处罚法律法规适用的问题,基本 原则是能够适用法律的就不要去采用法规或 更低层级的处罚依据;凡是能够适用“食品 安全法”的,就不要再考虑其它法律规定。 适用特别规定处罚金额都在五万以上,如何 保证案件的圆满结案,是执法人员面临的最 大难题。
(三)非法添加药物成分 目前,需要重点关注、非法添加行为相对突 出的几类保健食品是:调节血糖类、改善睡 眠类、减肥类、抗疲劳类、辅助降血压类、 辅助降血脂类等。对于保健食品添加药品的 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 待。
无证生产和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应依据《食 品安全法》第84条的规定进行处罚。除依法 没收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品 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 外,还应并处罚款。违法生产经营的保健食 品货值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0000 以下罚款;货值10000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 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二)关于假冒品种的处罚
假冒品种问题,包括几种情况: 一是假冒其它企业的合法保健食品品种,即 盗用持证企业的合法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此 类违法行为包括盗用国家批准的合法进口保 健食品进口注册文号; 二是杜撰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在国家监管部 门的数据库中无法查到。此种违法行为包括 杜撰保健食品的进口注册文号; 三是盗用合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 四是杜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名称。 以上四种行为的处罚,应根据案发于不同环 节适用不同的处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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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一)关于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处罚 所谓无证生产经营保健食品行为的认定,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无证生产行为,既包括未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而 生产保健食品的行为,也应包括未取得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的保健食品生产行政许可而生产保健食品的行为。 2、在查处无证生产违法行为时,必须注意好卫生部门与药监部 门许可两者关系的问题。“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目前存在卫生 部和国家药监局两种格式的,均属有效批件,相互之间不存在 交叉与重复。两个部门的有效批件文号均可以在其基础数据库 里查悉。如在数据库里无法查到,基本可以认定系假冒。 3、无证经营行为理论上指未取得县级以上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而 经营保健食品的行为。工商部门已经对保健食品的流通许可问 题作出了相关规定,即按照“食品安全法”的原则精神先由县 以上药监部门进行前置许可,鉴于处于法律法规过渡期,对此 尚不可给予处罚。
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通称“营养 素补充剂”)。
维生素:A、D、E、K、B1、B2、pp、B6、B12、叶酸、泛 酸、胆碱、生物素、C、胡萝卜素 矿物质:钙、镁、钾、铁、锌、硒、铬、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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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的27种功能范围
1、增强免疫力
2、改善睡眠 3、缓解体力疲劳 4、提高缺氧耐受力 5、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3、减肥 14、辅助降血糖 15、改善生长发育 16、抗氧化 17、改善营养性贫血 24、促进泌乳 25、通便 26、辅助降血压 27、辅助降血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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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处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行 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的通知
食药监办稽函[2011]161号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查处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行为法律适用 问题的请示》(闵食药监法〔2011〕147号)收悉。经研究,现 通知如下: 2011年1月2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发给国务院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司《关于〈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 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适用问题的复函》(国法秘教 函〔2011〕39号)明确指出:在《食品安全法》公布实施后,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 下称《特别规定》)仍为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依照《立法法》 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据此, 《特别规定》与《食品安全法》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的, 适用《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法》没有规定或者规 定不明确而《特别规定》有明确规定的,执行《特别规定》的 规定。生产经营中使用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行为,可按照 《特别规定》第三条予以处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 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 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 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 健 食 品
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一般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功能应在公布的27
种功能范围内; 不在公布范围内的功能也允许申请注册,但 申请人必须自行进行动物试验和人体试食试验, 并向确定的检验机构提供功能研发报告。待检验 机构对其功能学检验与评价方法及其试验结果进 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后,方可向SFDA提交注 册申请。
进口保健食品
▲批准文号为“卫进食健字(四位数年份)第***号” (1999年以前) 例如:卫进食健字(1999)第007号 ▲批准文号为“卫食健进字(四位数年份)第****号” (1999年以后) 例如:卫食健进字(2000)第0024号 ▲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j四位数年份四位数编号” (2003年以后) 例如:国食健字J20040012
6、增加骨密度
7、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18、辅助改善记忆 8、缓解视疲劳 19、调节肠道菌群 20、促进排铅 21、促进消化 22、清咽 23、对胃粘膜有辅助保护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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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祛痤疮
10、祛黄褐斑 11、改善皮肤水份
12、改善皮肤油份
二、保健食品市场面临的突出问题
主要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问题: 1、保健食品批准证号标识混乱。 2、说明书标识混乱。 3、生产企业标识混乱。 4、保健功能宣传混乱。 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早在1999年和2003年卫生部就分 别取消了“抑制肿瘤”、“延缓衰老”功能项目的受 理,也从未批准过“改善性功能”的保健食品。 二是利用“广告效应”擅自夸大、虚假宣传的现象非 常普遍。 三是许多普通食品被冠以保健食品功能、适宜人群等 内容进行宣传。 5、索证工作不完善。 6、保健食品产品质量问题。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试行)》43个文书
《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 (送审稿)》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保健食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食药监许函[2011]209号)
保健食品相关知识 及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李居平
主要内容
一、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体系 二、保健食品市场面临的突出问题 三、保健食品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四、保健食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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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健食品法律法规体系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
保健食品与药品、普通食品的区别 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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