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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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考核方案
为了更有效发挥骨干教师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引领作用,利于骨干教师业务素质的巩固和提升,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制定本管理考核方案。
一、活动领导机构
组长:Z
副组长:X
成员:C V B N M
二、时间和具体要求
1.考核的对象:全县省、市、县骨干教师及其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2.本次骨干教师考核时间:2020年9月5日
3.考核要求:
(1)按照X教体文广办发〔2020〕258号文件精神,“十三五”期间第一批县级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要将每月手写的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教学反思或读书心得,纳入骨干教师考核资料进行检查。
(2)本学期已调到新学校的教师在原学校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1)教学成绩;
(2)各级公开课、示范课;
(3)业务讲座、报告;
(4)赛课、教学技能比赛;
(5)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薄弱教师;
(6)听课、评课每学期不少于30课时;
(7)参加科研课题研究;
(8)科研课题成果获奖情况;
(9)满意度测评。
四、等次确定
(1)城区组评为优秀等次的骨干教师,考核分必须达到85分及以上,农村组评为优秀等次的骨干教师考核分必须达到75分及以上。
(2)省骨干优秀率控制在60%以内,市骨干优秀率控制在50%以内,县骨干优秀率控制在40%以内。
(3)上级下调。上一级管理层级的骨干教师在同级中未评上优秀的,可以在同一任教层次、同一任教地域的次一级管理层级的骨干教师中继续参评,并占下一层指标。
(4)空缺处理。若某一组别的骨干教师,因考核分达不到评优要求,出现优秀等次人员空缺,则在全县未评为优秀等次且考核分符合评优条件的骨干教师中,根据考核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优秀等次人员。
(5)骨干教师必须全面履行职责,凡《高县骨干教师学年业务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中的考核指标,有一项得0分(《高县骨干教师学年业务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第4点除外)的人员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五、报送材料
1.骨干教师工作总结一份(电子文档);
2.骨干教师年度业务考核申报表(电子文档+纸质);
3.骨干教师教育教学业绩审查表(电子文档+纸质);
4.听课、评课笔记,每期不少于30课时;
5.考核内容9个项目自评得分的相关佐证资料,按考核表分类上交原件。
6.文档格式要求:
标题:小二黑,加粗
副标题:宋四号,加粗
正文:宋小四,1.5倍行距
备注:凡是没有按要求上交资料的老师,一律降等处理。
附3:
省、市、县级优秀骨干教师考核申报表
(2019—2020学年度)
备注:1.教师本人填写申报表自评,并按照以上8项内容提交原始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查、评分后上报(原始证明材料一并上报,审定后退回),县教体局组织进行审定。
2.本表一式2份,学校存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1份,报送县教体局考核小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