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毕业论文の工作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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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附件1:琼州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壹章总则第壹条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实现培养目标,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实践教学环节,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是衡量高等学校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为了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进壹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目的及要求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目的于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以及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获取新知识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治学方法和刻苦钻研、勇于探索的精神。

于撰写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使学生于以下几方面得到提高:1、调查研究、方案论证、分析比较、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2、设计、计算、绘图和标准化正确选择的能力;3、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撰写论文能力。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总体上考查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术水平。

学生应做到以下基本要求: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具有壹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2、运用所学知识积极探索、创新、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3、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学术性,要对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领域内某壹问题进行专门、系统的研究,且表述其研究成果;4、毕业论文(设计)应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推理严密、计算准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楚、语言简练;有必要的关联资料、图表等;5、毕业论文(设计)要具有壹定创见性,要求作者对学术或工程的某壹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新的构想或新的发展和完善;6、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必须参阅壹定数量的外文资料,且于设计(论文)中反映出来。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要规范、符合学校规定和要求,文科专业字数壹般不少于6000汉字,理科专业字数壹般不少于5000汉字;外语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要用外文撰写,字数壹般不少于4000个单词。

第六条工程类等特殊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仍应符合相应行业的规范。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旨在介绍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在本办法的指导下,学生可以更好地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撰写、审核和答辩等工作。

同时,指导教师也能更好地对学生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

二、选题阶段1. 选题要求(1)选题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有一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价值。

(2)选题涉及的领域或问题在本学科领域内尚未有较为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或解决方案。

(3)选题要求经过指导教师审核,并在选题报告中提出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2. 选题流程(1)学生按要求提交选题申请书。

(2)学院指导教师进行审核和审批。

(3)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撰写选题报告。

(4)指导教师对选题报告进行评审,同意选题后,签署选题意见书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论文(设计)撰写阶段1. 撰写要求(1)遵循学术规范,尊重知识产权,严格抄袭检测。

(2)按规定格式、字数、留白和字体要求撰写论文(设计)。

(3)论文(设计)中要求有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实验结果及分析、结论和参考文献等。

(4)论文(设计)中要求详细陈述实验过程及结果,提供相关数据,数据分析要准确、中肯。

2. 撰写流程(1)学生及时提交规定的开题报告,答辩后进行论文(设计)撰写。

(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设计)初稿,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要求有严格抄袭检测。

四、审核阶段1. 审核要求(1)指导教师对论文(设计)进行认真审核,提出修改意见。

(2)学生再次修改论文(设计)后,提交指导教师审核。

(3)指导教师对修改后的论文(设计)进行审核,提出确认意见。

(4)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核。

2. 审核流程(1)学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后,指导教师进行初步审核。

(2)经指导教师审核修改后,学生提交正式稿。

(3)指导教师对正式稿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后,学生再次修改后提交。

(管理制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条例

(管理制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条例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条例第壹章总则第壹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教学计划、实现培养目标的壹个综合性教学环节。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的训练,使学生达到系统地巩固且扩大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本专业科学研究及工程技术问题,综合锻炼且提高学生的调查研究、搜集资料、查阅文献、使用工具、绘图、实验实习观察、记录、计算、设计、总结等能力,从而使学生获得比较全面的训练,增强综合实践能力,提高社会责任感,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二条为加强对成人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手册》有关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三条各教学单位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中,根据教学大纲要求,认真抓好动员、开题方案、中期检查、总结答辩四个阶段的工作。

中期检查要求每个学生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及阶段设计(论文)小结文字方案,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学生,各教学单位应通知学生改正。

第四条各教学单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验收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凡是能调试运行的,均必须组织验收小组进行调试运行验收,验收不能通过的应指导学生修正或重做。

杜绝“纸上谈兵”,反对弄虚作假。

第五条继续教育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向全校通报。

继续教育学院将按壹定比例抽查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同时将评审结果反馈各教学单位,且向全院通报。

第三章选题第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应坚持面向专业、面向经济建设、面向生产实际。

选题应达到专业培养目标所规定的教学基本要求,应能使学生充分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得到较全面的训练且有助于巩固、深化和掌握所学的知识。

第七条选题应和专业紧密关联且符合教学计划要求,应使学生着重受到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科学实验能力、工程技能、应用各种工具的水平以及独立工作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管理制度)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最后壹个教学环节,是学生于校期间壹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

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壹、目的和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1.调查研究、查阅、获取、分析、综合文献资料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设计、计算、绘图和标准规范的正确选择的能力。

4.本专业常用手段、设备的应用及关联实验数据的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

5.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6.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方案的能力。

7.语言表达、思辩能力,阐述观点准确、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要按照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培养计划执行。

提倡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始时间提前,以便让学生尽早介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工作程序1.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每年11月份,各学院(系)确定下壹年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提出下壹年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上报教研室或学院(系),经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

题目确定后,应向学生公布,各学院(系)可采取学生自选和分配相结合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壹个题目。

12月底,各学院(系)填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查签字后,于毕业设计前壹学期期末下达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各学院(系)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

安排必要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和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

3.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的要求,各学院(系)应对毕业生进行毕业设计资格审查[参见《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资格审查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一个环节。

其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进行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各院(系)、各专业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指导、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

学生要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为了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现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选题1、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由各院(系)组织指导教师拟定题目,经院(系)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后向学生公布,学生可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资料积累、学习志趣等情况,在公布的题目中进行选择,也可以在公布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外自选题目,但需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同意。

最后,由院(系)对选题及人数进行统一平衡。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确定后,一般不得变动。

因特殊情况要变动题目时,需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同意。

2、学院应在毕业设计(论文)正式开始前二个月左右向学生公布题目,组织学生选题或分配学生做题,学生选定题目后,应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3、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的前一个学期,院(系)应做好指导教师的配备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的准备工作。

4、每个学生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以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

原则上一个学生一个课题,完成大课题中子课题的学生应对整个课题有全面的了解,但要各有侧重,保证每个学生从事的研究或设计内容不同。

5、教师和学生拟题、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1)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2)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既要有理论研究题目,也要有实际和应用性的题目;(3)拟定的题目应当是科研、生产、教学中有意义的题目;(4)拟定题目的工作量要适度,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既能取得一定的成果,又不能过于轻松;(5)题目内容应当与本专业密切联系,一般不得跨专业拟定和选择题目;(6)拟题与选题应考虑指导教师的力量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教学条件。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 号)、《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 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等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工作,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科教学中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技能和平时科研训练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系统、综合的研究与训练活动,是本科学习阶段的最后总结和对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全面检验。

第二章组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分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以院(部)、系(教研室)为主体,实行教务处、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管理,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

第四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宏观管理和协调,负责组织、管理、指导与统筹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体进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和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学生的名单,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过程,统筹工作进度,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院(部)成立由院长(主任)任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

贯彻执行学校有关规定与工作要求,结合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做好拟题、审题工作,负责指导教师的筛选审查,进行师生动员,组织学生选题并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初期、中期、末期工作抽查,开展学术不端论文查重、答辩资格审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成绩评定工作,完成相关材料的汇总与统计,撰写工作总结,进行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指导教师考核,初审并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保证毕业生顺利完成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达成质量,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任务书的制定和审批、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评阅、毕业生的撰写和提交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的各个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剽窃抄袭行为。

第五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以独立完成为原则,指导教师应当明确指导方向,避免对毕业生论文(设计)的直接写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七条本条例的具体解释和修改由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

第二章选题和任务书的制定和审批第八条毕业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的通知提交选题申请,选题申请应包含论文(设计)题目、选题意义、论文(设计)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目标等内容。

第九条选题应当符合学科领域的研究方向和学术要求,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

第十条任务书应当明确论文(设计)的研究方向、内容、方法、时间安排、指导教师和评审委员等内容。

第十一条毕业生选题和任务书的申请应当经过指导教师认真审核和审批后方可上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条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受理、审核和报批毕业生选题和任务书的申请,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和指导教师。

第三章指导教师的指导和评阅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依据教师的专业背景和研究方向,合理分配指导教师。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任务书制定详细的毕业生指导计划,鼓励毕业生积极思考问题,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建议。

第十五条指导教师要及时进行中期检查和论文(设计)的初稿修改,确保毕业生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管理制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商洛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也是检验学生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掌握程度的重要标准之壹。

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的重要方式,是反映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的重要标志。

为进壹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极其重要的必修环节,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的基本目标是通过该课程培养学生以下几方面的能力: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2.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3.培养学生运用专业手段及科学方法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4.培养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处理实验数据、利用文献和书面表达等综合能力。

第三条毕业论文(设计)的形式,文理科以论文为主,工科以设计为主。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要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加强各环节的管理,确保完成的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原则,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检查和评估以及优秀毕业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和奖励。

第六条各系要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制订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确定、指导教师的分派、指导过程的监控、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和实施、论文(设计)质量的评估、论文(设计)存档、推荐优秀论文等环节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选题、开题、实验(设计、调研)、中期检查、撰写、答辩等阶段。

第七条各主要环节的时间安排如下:1.选题。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一、目的和任务1.毕业设计(论文)是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综合应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获得工程基本训练或从事科研工作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所有学生都应认真完成这个教学环节的学习任务。

2.毕业设计(论文)应着重培养学生独立工作的能力。

通过设计(论文)的实践,拓宽专业面,加深加宽已学理论知识。

3.毕业设计(论文)一般应安排以下环节的训练,但可根据培养目标及课题的不同而有所侧重:(1)进行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2)方案比较与选择。

(3)理论分析。

(4)实验分析。

(5)工程或工艺设计与技术措施。

(6)技术经济分析。

(7)进一步提高各种技能和工具的运用水平(包括查阅中外文献资料,运用技术手册和设计资料、使用计算机、工程制图实验测试、装配调试、加工制作等)。

(8)工作计划和组织管理。

(9)总结提高,撰写报告。

(10)语言和文字综述与总结。

二、组织领导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校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学校、学院、系三级管理。

2.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领导具体负责。

(1)审查、批准系拟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大纲”和“毕业设计(论文)计划”。

(2)审核批准各系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以及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名单,并于每届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报教务处备案。

(3)研究、检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审核批准各专业答辩委员会名单,并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前半个月报教务处备案。

(5)处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业务问题。

(6)撰写每年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7)评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人数可按应届毕业生人数的 5~8%评选。

3.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系主任具体负责:(1)组织系研究拟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

(2)组织选定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安排指导教师(包括校外指导教师),并于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报学院。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选题、下达任务书、课题调研、文献检索、相关实验(或实践)、论文撰写(或设计工作开展)及答辩等内容。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完成,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根据教育部、XXXX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校长领导,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学术不端检测,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等。

教育教学质量评估与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督导评估。

第三条学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组织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学院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进行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自我检查、自我评估与工作总结;组织本学院各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研究,以及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由学院统一保存,主要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记录、答辩记录、评阅书及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设计)文本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根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各学院填写《XXXX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落实情况一览表》《XXXX 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一览表》《XXXX大学XX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等,上报有关部门存档备案。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系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二)各专业系应成立以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各专业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专业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与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专业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等管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表达研究结果及答辩的能力等。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教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

毕业论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任务下达、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指导、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归档等阶段。

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本科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顺利完成,促进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不断提高,根据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综合训练环节,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写作能力、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教务处在分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指导性文件的要求和精神,制订我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检查、评估和总结,协调解决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编印《***学院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四)组织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研究与改革。

第四条各教学系负责本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贯彻执行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系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计划和实施措施;(二)布置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设计)任务,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动员;(三)审定本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学生的选题工作;(四)定期组织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抓好初期检查、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开展质量检查与工作评价;(五)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归档工作,负责向学院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第五条各专业教研室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本系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和要求;(二)选配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并跟踪落实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要求、日程安排和评阅标准等;(三)组织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的选定和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按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将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及相关材料整理报送给教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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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壹章总则第壹条本科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或进行毕业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培养效果的主要手段。

毕业论文是学生毕业及取得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是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的重要内容。

为进壹步规范毕业论文教学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毕业论文的组织和管理第二条教务处主管毕业论文工作,负责毕业论文常规工作检查和质量评估,以及优秀毕业论文汇编等工作。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系主任组成的毕业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

各系建立相应的毕业论文工作小组,由系主任任组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或主任助理任副组长,成员由各教研室主任组成。

第四条各系根据学院规定及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各专业毕业论文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程序,且具体落实。

第三章毕业论文指导教师的确定及职责第五条毕业论文实行导师负责制。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各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

第六条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由本系具有讲师之上职称(含讲师)或有俩年之上本科教学经历的具有硕士之上(含硕士)学位的教师担任,也能够是本院其他系(部)其他专业的教师。

如确有需要,经毕业论文工作小组审批,可聘请少量校外单位相当于讲师或讲师之上职称的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第七条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严格要求,把培养人才放于第壹位。

第八条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壹)确定选题,向学生讲清选题意义,提出明确要求。

(二)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的指导,审阅学生的社会调查和实验设计等研究实施方案,指导学生拟定论文写作提纲。

(三)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定期和学生进行交流讨论、答疑和指导等。

(四)对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仔细审阅,认真写出评语,作出恰当评价,指出优点和不足,提出评分意见。

第九条为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每位教师指导的毕业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篇;各系可根据教师(特别是副教授之上职称)的工作量进行适当调整。

第四章对学生的要求第十条毕业班学生应认真学习本办法,特别对于办法中所规定的量化指标和所要提交的关联材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准备和撰写,且按时上交。

第十壹条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发挥主观能动性;尊敬师长、团结互助,虚心接受指导教师及有关人员的指导和检查。

于选定题目后,应积极主动地和指导教师联系,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度、设想,不要被动地等待指导教师召集。

第十二条学生应于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开题方案和毕业论文撰写等过程,且及时提交毕业论文和关联材料。

第五章毕业论文的选题要求第十三条各系组织指导教师提出毕业论文选题。

鼓励学生自主选题,且根据选题内容确定指导教师。

如某些选题指导教师不足,由各系调配解决。

第十四条选题要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于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得到专业技术方面的综合训练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初步培养。

第十五条选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

既要注重对学生基本能力的训练,又要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的知识和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第十六条同壹指导教师的毕业论文应壹人壹题。

第六章毕业论文的开题第十七条本科生于撰写毕业论文前,须向指导教师提交壹份开题方案,具体内容应包括:研究目的及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及方法、预期目标、时间安排、主要参考资料等。

开题方案经指导教师书面认可后方能进行论文的撰写工作。

第七章毕业论文的撰写要求及格式规范第十八条毕业论文统壹使用A4版面,竖向横排,单面打印。

版面的边距设为上、下页边距2.5cm,页边距左3cm、右2cm。

字体、字号参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模板》(见附件2)。

第十九条文、经、管、法类论文壹般10000字左右,理、工类壹般6000字左右。

外语专业论文应结合专业方向,鼓励学生用外语撰写,正文壹般5000字(单词)左右。

第二十条毕业论文的封面由教务处统壹印发。

封面栏目要求打印,题目为三号宋体加粗;姓名、学号、系别、专业、指导教师为四号宋体加粗;日期为小四号宋体。

封底留白。

第二十壹条毕业论文的内文(壹)内文按顺序包含中文摘要及关键词,英文(外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注释、附录、参考文献、致谢等。

外语类毕业论文的不同要求由各系另行补充规定。

(二)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放于右下角;由正文首页开始编排;摘要、目录页、封面、封底不编入页码。

(三)题目严格控制于25个汉字以内;英文(外文)题目壹般不宜超过12个实词。

题目所限字数不包括副标题。

(四)摘要壹般不超过300字,外文摘要应是中文摘要的翻译,所表述的内容应和中文摘要壹致。

(五)关键词壹般为3~5个,另起壹行,排于摘要下方,词和词之间以“;”分隔。

(六)目录由论文的章节以及附录、参考文献、致谢等的序号、题名和页码组成,壹般排到2~3级标题。

(七)正文结构层次序数的表示方法第壹层为“1”,第二层为“1.1”,第三层为“1.1.1”,第四层为“1.1.1.1”。

同壹段落中序号用“①……②……”表示(即不分段)。

(八)图表采用文内插入形式,采用阿拉伯数字编排序号,且配有简明的标题。

表序、表题应置于表上正中位置;图序、图题应置于图下正中位置。

如系引用,应说明出处。

(九)公式使用计算机软件自带的公式编辑器编写,字体大小以简明美观为标准。

公式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依序编排(如“公式1”、“公式2”),置于公式所于行的最右侧。

公式应于文字下方另起壹行,居中排列,壹行写不完的长公式应于等号处转行,如做不到这点,于数学符号(如“+”、“-”号)处转行。

数学符号应写于转行后的行首。

(十)注释统壹使用脚注形式(即页末注),页内编排序号。

(十壹)附录是正文主体的补充项目,且不是必需的。

主要包括:正文内过于冗长的公式;供读者阅读方便所需的辅助性数学工具、重复性数据图表;本专业内具有参考价值的数据等。

(十二)参考文献的标注采用顺序编码制,即按照文章正文部分(包括图、表及其说明)引用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标注的符号为“[]”,作为上标,于标点符号前使用。

格式为:1.参考文献是连续出版物时,其格式为:[序号]作者.题名.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号):引文所于的起止页码;2.参考文献是专著时,其格式为:[序号]作者.书名.版本(第1版不标注).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于的起止页码;3.参考文献是论文集时,其格式为:[序号]作者.题名.见(英文用In):主编.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引文所于起止页码;4.参考文献是学位论文时,其格式为:[序号]作者.题名:[博士、硕士或学士学位论文].保存地点:保存单位,年份;5.参考文献是专利时,其格式为:[序号]专利申请者.题名.专利国别,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6.参考文献著录中需要注意:个人作者(包括译者、编者)著录时壹律姓于前,名于后。

由于各国(或民族)的姓名写法不同,著录时应特别注意。

名可缩写为首字母(大写),但不加编写点(·)。

另外,作者(主要责任者)不多于3人时要全部写出,且用“,”号相隔;3人之上只列出前3人,后加“等”或相应的文字如“etal”。

“等”或“etal”前加“,”号。

(十三)致谢是用于记载对提供各类资助、指导和协助完成论文撰写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等表示感谢的文字。

第二十二条毕业论文壹律左边装订成册,装订顺序为:封面、诚信声明、论文摘要和关键词、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致谢、论文评定表。

第八章毕业论文的成绩评定和答辩第二十三条毕业论文成绩评定统壹采用百分制。

成绩评定参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见附件3)。

无须答辩的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定;参加答辩的论文成绩由毕业论文工作小组根据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和答辩小组评定成绩综合评定。

有条件的单位可进行毕业论文交叉评阅。

第二十四条各系组织毕业论文指导教师以外的其他教师作为第二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进行评阅,给定评阅意见,无须给定成绩。

第二十五条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各系按要求设立若干个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成员由不少于3位具有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也可聘请外单位学科专业对口且具有副高级之上职称的人员。

每壹个答辩小组须设记录员1名,详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毕业论文答辩程序》(见附件4)。

答辩实行回避制度,指导教师不得参加自己指导的学生的答辩工作。

第二十六条全体提交毕业论文的学生均应参加答辩。

各系可自行制定答辩方案,自行组织答辩。

第二十七条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者按我院《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处理。

毕业论文如有抄袭、剽窃或造假等行为,经调查核实,按作弊处理。

第九章毕业论文工作总结第二十八条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依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见附件5)进行,于第8学期第14周前完成。

第二十九条毕业论文工作关联的各种资料和管理文件,以及学生的毕业论文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由教务处负责归档保管。

第三十条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各系应及时组织总结。

总结的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选题和开题工作、指导教师的工作情况、毕业论文质量、学生总体水平分析、存于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建议,以及执行本办法的情况。

各系(部)的毕业论文工作总结应于每年6月底前送交教务处。

第十章附则第三十壹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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