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设(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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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西南石大教【2015】1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以下称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校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全面检验。

做好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全面衡量和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目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并培养其优良的思想品质和探求真理的科学精神,提高其综合素质。

其培养和训练过程应包括综合运用知识能力、文献资料应用能力、设计(实验)能力、计算能力、外文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技术经济与社会文化分析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内容,并根据专业性质有所侧重。

第三条学生用于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包括评阅和答辩时间)不得少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周数。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要环节包括:申报题目——选题——开题——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审阅——评阅——答辩——成绩评定——总结归档。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学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学校校长和学院院长是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负责领导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教务处代表学校进行统一管理与协调,学院具体组织,专业教研室负责实施。

1.学校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协调与宏观管理。

指导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务处处长及分管副处长,以及学生工作部(处)、规划与评估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图书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学生工作辅导员组成。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与学士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包括选题(含命题、审题)、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评选、抽检等主要环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总体负责毕业论文的组织协调与统筹管理工作。

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工作实施细则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过程监控、条件支持、质量保障等工作。

第四条毕业论文工作一般应安排在本专业本科学习最后一个学年,原则上不少于12周。

第三章责任要求第五条对指导教师的要求1.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助理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学生原则上不超过6名。

2.指导教师要坚持教书育人、言传身教的原则,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于毕业论文指导全过程,培养学生成为基础扎实、视野开阔、德才兼备,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科学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经世致用领军人才。

3.毕业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要加强学术道德、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准确掌握学生毕业论文的进度,严格把控毕业论文质量。

凡因指导教师把关不严或指导不力而出现抄袭、伪造、篡改、代写、买卖毕业论文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按相关法律、法规或制度处理。

4.需要联合校外其它单位(境内)开展毕业论文工作的,可聘请该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校内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第六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在毕业论文工作中,应刻苦钻研,本着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2.学生应尊重指导教师,定期汇报毕业论文进展情况,虚心求教并接受指导。

3.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严禁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为强化实践教学,突出技能培养,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做好毕业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校区工作实际,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审批1.已提前就业,签订就业协议或试用协议的学生可以申请到相应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或由相关教师指派可以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接收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时热心支持和关心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能选派出中级职称以上的优秀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申请审批程序①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相关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报各系审批;②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③学生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署意见;④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⑤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系、学生本人、用人单位各留一份;⑥学生负责将其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决定通知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4.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确定后,各系进行统计汇总,将学生名单报教科部备案。

二、教学管理1.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确定一名校内教师作为专业指导教师,同时应聘请一名用人单位中级 (含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并填写《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登记表》,经系审核后,报教科部备案。

2.学生申请获得批准并确定指导教师后,应按照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要求,确定日程安排,报校内指导教师备案,并严格执行,按时完成。

3.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专业理论指导,重点把握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标准,校外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应用性指导,重点把握市场标准。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更好地发挥毕业论文(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的综合考核,是对本科学生毕业和学士学位资格认证的基本依据,对提高学生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第三条教务处是学校主管毕业论文(设计)的部门,职责是:(一)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的问题;(二)制定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表格、电子模版等;(三)组织检查、监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四)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考核、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等;(五)负责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管理;(六)负责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四条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负责人,职责是:(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有关工作;(二)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对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进度等作出规定;(三)组织落实本系(部)专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1、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组织学生选题;2、审定指导教师资格;3、组织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4、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5、负责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6、推荐本系(部)专业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参加评选;7、组织本系(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经验交流。

8、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并上报教务处。

第五条各教研室主任负责本教研室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职责是:(一)组织教师拟定选题并进行审核;(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三)检查、督促教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四)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第三章教学要求第六条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各环节中,要注意培养学生以下方面的能力:(一)调查研究、查阅中外文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综合分析和正确利用各种信息资料的能力;(四)理论分析论证、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应用计算机的能力;(五)语言文字运用、工程制图和编制设计说明书等综合分析与表达能力。

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大连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培养过程中最后一个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校期间一次较为系统的综合训练。

为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达到综合训练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应从以下几方面培养学生的能力:1.调查研究、查阅、获取、分析、综合文献资料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设计、计算、绘图与标准规范的正确选择的能力。

4.本专业常用手段、设备的应用及相关实验数据的获取及分析处理能力。

5.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

6.撰写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的能力。

7.语言表达、思辩能力,阐述观点准确、清楚回答问题的能力。

毕业设计(论文)要按照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按培养计划执行。

提倡将毕业设计(论文)的开始时间提前,以便让学生尽早介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二、工作程序1.确定题目及指导教师每年11月份,各学部(学院)确定下一年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名单,指导教师提出下一年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上报教研室或学部(学院),经讨论审定后确定符合条件的题目。

题目确定后,应向学生公布,各学部(学院)可采取学生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方法,使每位学生选定一个题目。

12月底,各学部(学院)填报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

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部长(副院长)审查签字后,于毕业设计前一学期期末下达学生。

2.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各学部(学院)必须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动员,组织师生学习本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及要求。

安排必要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培训和毕业设计(论文)专题讲座。

重庆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重庆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

重庆理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2009年12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专业培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必须的实践环节。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前的一个综合性实践环节,是使学生能够深化理解和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基本技能,提高调查研究、收集资料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树立实践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养成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严谨学风的重要途径。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也是学生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水平,应达到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标准要求。

第二章选题要求第四条确定课题和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师应准备好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相关资料和基本要求,在第7学期16周以前向学生公布;实行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学生及课题;第7学期18周以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第五条确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原则。

总的原则是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

(一)选题应体现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特色,力求与生产实际、科学研究相结合。

课题应具有综合性,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充学生所学的知识,有利于学生得到较全面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二)一人一题原则。

课题的大小和难易要适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量要饱满,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对于大的课题可以分解为若干子课题,由若干学生去完成,但每位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内容不能完全相同(大题目相同的,要加副标题)。

(三)选题应达到综合训练目的,注意避免范围过专过窄或偏离本专业所学的基本知识。

(四)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系(教研室)集体讨论确定,以保证题目的深度和广度,工作量的合理性及结果的可预测性。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

关于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规定为强化实践教学,突出技能培养,充分利用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做好毕业生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促进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校区工作实际,对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申请审批1.已提前就业,签订就业协议或试用协议的学生可以申请到相应用人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或由相关教师指派可以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2.接收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时热心支持和关心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能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并能选派出中级职称以上的优秀的技术人员担任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

3.申请审批程序①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学生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申请表》相关用人单位签署接收意见,报各系审批;②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③学生所在系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签署意见;④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所在系主任审查学生的所有申请材料并签署意见;⑤申请表一式三份,学生所在系、学生本人、用人单位各留一份;⑥学生负责将其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决定通知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各项管理工作。

4.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确定后,各系进行统计汇总,将学生名单报教科部备案。

二、教学管理1.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应确定一名校内教师作为专业指导教师,同时应聘请一名用人单位中级 (含中级)以上职称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校外指导教师,并填写《校外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登记表》,经系审核后,报教科部备案。

2.学生申请获得批准并确定指导教师后,应按照学校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要求,确定日程安排,报校内指导教师备案,并严格执行,按时完成。

3.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专业理论指导,重点把握毕业设计(论文)的专业标准,校外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应用性指导,重点把握市场标准。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培养方案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知识与技能、理论联系实际进行的一次较为全面的科学研究训练,是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学水平、学生毕业与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务处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宏观管理,学院具体负责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毕业论文(设计)包括主修、辅修本科专业培养方案所要求的毕业论文(设计)。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安排在全学程最后一个学期进行,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10周。

鼓励学院(系)提前启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并延长工作时间。

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学生本人独立完成。

第六条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毕业论文(设计)要求观点明确、论据翔实、条理清楚、言之成理、文字通顺,能反映学生掌握本学科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驾驭资料、仪器设备进行科研的能力,以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八条同一人的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不能相同或相近。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原则上以中文撰写,经学院(系)同意,学生可用外国文字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一般执行《XX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学院确有必要可参考、国际通用标准制定适于本学科的规范,并报教务处备案。

原则上,学院各专业规范应当统。

第三章指导教师第十一条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必要时可安排助教协助。

鼓励学院(系)聘请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即双导师制)。

指导教师在所指导的毕业论文(设计)方向应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或实务经验。

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天津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锻炼创造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

为此,参照《天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同时结合现代远程教育的办学特点,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特做如下规定。

一、选题要求1、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对学生的要求,份量上要适当,既要符合学生的程度,又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努力可以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2、学生可以将自己完成或参与完成的设计和科研成果作为毕业设计的内容,但设计和科研工作必须是在本院学习期间进行的,不仅符合毕业设计要求,又能证明是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

提交此类毕业设计的学生同样填写任务书、独立完成撰写报告;3、题目的难易程度和份量大小,以满足教学要求为准,使学生达到全面训练的目的;4、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尽量结合生产实际,也可选择部分模拟性质的课题,但要使学生得到全面的锻炼。

二、指导工作1、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一般由讲师以上教师担任指导工作;2、指导教师要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准备工作,对题目的内容、难点、要求、工作量的大小、方案以及教学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事先都要有所考虑,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指导学生填好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3、指导教师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设计思想。

随时检查和掌握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度,并认真做好记载;严格要求学生,既要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又要鼓励学生发挥创造精神,锻炼独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4、几个学生共同做一个课题时,对每个学生要有明确的应该独立完成的任务,教育学生不得抄袭他人作品;5、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方法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要使能力强的学生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干,也要热情关心学习基础比较差的学生,使他们通过努力有较快的提高,达到使每个学生都受到一次综合训练的目的。

北京城市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最终修改版

北京城市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最终修改版

北京城市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2010年修订)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保证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编制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与任务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中最后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其目的是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运用所学过的知识与技能,独立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并受到一次综合的训练。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生必修的一个教学环节,是其毕业与取得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

每一个本科生都必须完成一项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

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如下目标:1.培养学生的学术道德、科学素养、创新精神、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认真求实的工作作风;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独立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3.培养并提高学生应用计算机的能力、利用网络资源的能力和翻译、查阅文献的能力;4.培养学生运算与设计、测试与实验、数据处理、综合调研、正确运用国家标准、技术经济分析、制图及图形表达、撰写报告或论文等基本技能;5.培养学生收集、加工信息和获取新知识的能力;6.培养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控制、自我激励、人际交往及与他人合作的能力。

二、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的要求。

原则上各专业有50%以上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社会调查、汇报演出、作品设计、案例分析等实践、实证研究中完成。

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原则上应由指导教师拟定,并经专业教研室讨论通过,提出本次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导目录,经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确定,最后由学部批准;也可以由学生自己申报选题,通过由专业教研室参加的班级选题申报讨论,经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确定,最后由学部批准。

鼓励各学部与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有关单位联合进行选题,鼓励学生带着这类选题到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有关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鼓励学生结合就业单位的实际进行选题并在就业单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

天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天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天津大学文件津大校教〔2006〕39号签发人:余建星天津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过程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对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重要作用。

通过这一教学环节,学生可以得到工程实践能力、科学研究素养和创新意识的培养和训练。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切实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和管理1.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务处、各学院共同管理和组织实施。

各级领导要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所有环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安排,组织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抽查、中期检查,组织校级教学督导委员会对学院的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3.学院要对参加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教师进行培训,在每年11月中旬将指导任务落实到每位教师;组织学院的指导教师资格审查、题目审查、任务书和开题报告的审查、中期检查、答辩以及毕业设计(论文)自评等工作;负责检查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质量、出勤和纪律等情况,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学院应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所有资料统一存档,存放时间不少于3年,且各届学生各专业至少选取两份设计或论文永久保存。

二、认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1.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的选择要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设计或研究的内容应有利于学生巩固、消化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题难度要适中,工作量要饱满,使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2.根据专业性质,选题可以有所侧重。

工科类专业要增加工程设计课题比例,研究型课题要适当添加所研究内容的技术经济分析。

3.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求一人一题,提倡“真题真做”,要结合生产、科研或其它实际任务,优先选取既能满足教学要求,又能联系生产和科研的实际课题。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训练学生知识综合运用能力、工程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重要综合性实训环节。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但能够反映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也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为规范我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管理,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应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教务科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一)教务处职责1.依据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制(修)订符合我校实际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管理文件。

2.对各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过程进行指导与督查,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实施监控。

3.组织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和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二)二级学院职责1.在学校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制(修)订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

2.每年根据教学计划与学校统一安排,制定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3.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遴选及资格审核。

4.负责组织指导教师课题申报和学生选题工作,并负责选题质量的审核把关。

5.负责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与质量,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负责成立学院答辩委员会,指导答辩工作。

答辩委员会由各学院业务领导及专家5-7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

其成员须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其它相当职称。

答辩委员会主要负责答辩工作的组织及答辩成绩的评定等。

答辩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分设若干答辩小组(每组至少3人)。

7.负责组织本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评选与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遴选推荐工作。

8.负责编制上报本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毕业设计(论文)基本情况统计表、毕业设计(论文)分类汇总表。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进行综合专业训练和科学研究初步训练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04]14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在分管教学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专业系具体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具体负责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活动。

(二)各专业系应成立以系主任或分管教学工作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具体的组织、管理和质量监控。

(三)各专业系以专业为单位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小组,在专业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下达任务、论文(设计)中期检查与答辩、成绩评定等工作。

(四)教务处负责协调各专业系安排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布置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等管理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教学目的和要求(一)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方法(技能)的能力,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基础训练。

(二)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计算能力、实验研究能力、外文阅读能力、计算机使用能力、社会调查能力、资料查询与文献检索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和表达研究结果及答辩的能力等。

(三)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严谨认真的科学态度。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本科毕业论文一般安排在本科教学阶段最后一学年进行。

毕业论文工作包括组织准备、选题、安排指导教师、任务下达、开题、中期检查、论文撰写指导、评阅与答辩及成绩评定、归档等阶段。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重要实践环节。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工作,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毕业设计(论文)包括全日制本科生主修或辅修培养方案要求的学位论文。

第三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应培养以下能力:(一)调研、查阅中外文献和收集资料的能力;(二)理论分析、制定设计或实验方案的能力;(三)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的能力;(四)设计、计算和绘图的能力;(五)综合分析、编制设计说明书及撰写论文的能力;(六)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

第五条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检查和监督,对违背学术诚信的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各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由主管教学的学院领导负责组织,学院要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答辩委员会和若干专业答辩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分工明确的工作组织体系与责任制度,制定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及工作方案,确定工作进度、质量要求及检查安排。

学院应督促基层教学单位(专业)责任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解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违背学术诚信的毕业设计(论文)作者做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第七条各专业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应进行动员,组织指导教师、学生和有关人员学习学校关于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定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以及学院制定的规定。

第八条各专业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分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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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工程技术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主要教学环节,也是对大学生培养的阶段性教学质量的综合检验,是学生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的重要过渡环节。

为进一步做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加强管理,在原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院字【2005】4号文件的基础上,修订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1.全面系统地对学生进行设计方法、实验方法和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不同专业可以有所侧重)。

2.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独立地分析、处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包括调查研究、检索资料、文献综述、设计与计算、制订方案、测试设备、模拟处理、数据处理、撰写论文、分析与评价、口头表达、独立工作等能力。

3.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及奉献精神,提高全心全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自觉性。

二、选题原则1.毕业设计的命题必须符合人才培养目标。

在满足教学要求的前提下,所选与生产、科研、社会服务、经济管理、实验室建设等紧密结合的实际应用型题目一般应占设计(论文)题目总数的80%以上。

2.题目要有一定的综合性,较宽的知识覆盖面,能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而系统的训练。

3.题目要有一定的工作量,深度、难度适中,使中等程度的学生通过努力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对部分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可根据因材施教原则适当增加内容和提高要求。

4.原则上每人一题。

如数名学生同做一个课题,则应保证每个学生有不同的专题或不同的原始数据。

严禁完全照搬以往毕业设计内容。

5.在选题方式上,为充分调动师生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可采用自选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

题目确定后以任务书的形式通知学生,以便学生有所准备。

6.题目一经选定,一般不得中途随意更换。

如确因不可预知的因素需要更换题目时,必须在毕业实习结束前向系(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题。

7.教师选报设计课题的同时要对每个课题写出设计大纲和指导书,提交系主任结合本系和本专业的发展要求进行审定,审定后统一报学院备案;课题的审定工作应于第七学期结束前完成。

三、组织与管理1.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和有关专家、教授及各系(中心)主任组成,负责统一领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要原则问题。

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考核小组,由分管院长、教学教务管理人员及学生工作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日常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监督、检查。

2.学院的职责:(1)制订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规章制度;(2)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考核和总结组织工作;(3)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对各专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深度和广度),数量(字数、图纸、阅读中外文资料、外文文献翻译字数),规范及进度要求做出明确规定;(4)负责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中期检查,做好考核、答辩、成绩的综合及组织经验交流等组织工作;(5)负责协调解决毕业设计场地、设备器材,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提供保证。

(6)批准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7)对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总结。

3.各系(中心)的职责:(1)拟定本系(中心)《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方案》;组织编写毕业设计(论文)大纲。

(2)审核和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并组织教师对选题进行论证;(3)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核,确定指导教师;(4)搜集编写毕业设计(论文)参考资料;(5)安排学生的毕业设计分组,组织召开各系(中心)毕业设计动员大会;(6)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7)确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进度;(8)负责毕业设计期间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检查工作;(9)检查、督促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与指导;(10)制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与评分办法;(11)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评定;(12)收集、整理、汇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关资料并存档。

四、指导教师1.指导教师资格担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应是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实践经验的讲师(含工程师、实验师)以上人员承担,助教不能独立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

2.指导人数为确保指导力量,每个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8~10人(在本专业教师数量不足时或其他特殊情况,学生数可适当放宽,但不应超过15人);对首次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一般控制在4~6人。

3.指导工作要求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期间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自觉做到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成长。

结合专业实践,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1)做好指导准备工作题目落实后,指导教师要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包括毕业设计(论文)大纲、指导书、进度计划、有关资料及必要的设备材料等。

尽早通知学生,指导他们在毕业实习(调查)中,注意收集有关资料,拟定毕业设计(论文)的初步方案。

指导教师必须在学生进入课题前,在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上填写好题目、内容要求、进度计划并签名,各系(中心)组织集中审核后,由系(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并报请分管教学院长备案,然后下达给学生。

(2)指导教师要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提出量化要求,制订出具体指导工作计划。

毕业设计应包括学生应完成的计算工作量(含上机)、图纸绘制要求等内容;毕业论文应包括实验方案、实验方法、预期成果、主要参考文献等。

(3)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指导教师对学生的面授时间每周每人平均不少于1小时,并对学生进行考勤。

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出现的重大原则性错误应及早提出。

(4)指导教师因公、事、病请假,应委托其他教师临时代为指导。

请假一周以下者,由系(中心)主任批准;一周以上者,应由分管教学院长批准;三周以上者,学院应及时调整指导教师,并报教务处备案。

(5)在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期间,学生因病、事向指导教师请假的,学生应开请假条,指导教师同意学生请假的时间总权限为10天,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请假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超出该权限时间的,要求学生向学生管理部门请假,并向分管教学院长请假。

(6)指导教师要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设计方法、设计思想的指导,着重于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严肃、严格、严谨的学习与工作态度,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独立工作能力;要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不同程度的学生都能得到全面综合训练;经常检查督促,及时引导,积极解答疑难问题。

防止包办代替,放任自流,单纯追求出成果等现象的发生。

指导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学习一些新技术、新理论、新工艺。

(7)指导学生正确撰写毕业设计(论文)说明书。

(8)毕业设计(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向答辩委员会提出对学生工作态度、能力水平、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及应用价值的评定意见(写出评语)。

(9)为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鼓励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认真地做好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将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中评选优秀指导教师。

4.指导教师对学习不努力、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各阶段任务或无故缺勤、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在评语中建议答辩委员会给予该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等或不推荐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五、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应充分认识到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重要性,把握好在校最后一次直接向教师学习知识、增长才干、锻炼和提高自己实际工作能力的机会,为自己今后踏上工作岗位,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2.在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学生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任务。

虚心学习,尊敬老师,严守纪律,爱护公物,团结互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并注意劳逸结合。

3.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应严格执行学校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对在毕业设计期间违反纪律的学生,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其毕业设计(论文),并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4.学生应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学生在设计室内,应轮流值日,定期打扫室内卫生,保持设计室清洁,文明工作,净化环境。

不准在室内就餐、吸烟、吃零食等,严禁在设计室内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对违反规定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立即终止其毕业设计(论文),并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5.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必须严格遵守设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4:30<五一至十一期间2:30~5:00>,晚上7:00~9:00<五一至十一期间7:30~9:30>),指导教师应每天严格考勤,考勤结果占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的20%。

学院考核小组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三次无故不到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低一等;抽查超过五次以上无故不到者取消毕业答辩资格。

6.因病、事请假,需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并签字后到学生管理部门开请假单,请假单由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各保存1份。

学生必须在准假时限内到学生管理部门销假。

请假超过全过程四分之一者,不得参加答辨,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随下一级学生补做。

擅自离开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

请假需由本人亲自办理,一般不允许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事后必须补办有关手续。

7.在设计室进行设计的学生,不准玩游戏、网上聊天等,不得做与设计无关的事情。

发现经批评后无效的,设计成绩降低等级;情节较为严重的,毕业设计成绩定为不及格。

8.严禁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的抄袭、代作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涉及抄袭被抄袭、代作与被代作、弄虚作假的学生不准参加答辩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由本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毕业设计的格式与工作量1.为使学生掌握撰写技术报告和科研论文的基本方法,统一毕业设计的技术标准和规格要求,所有说明书和论文报告必须按《山东科技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与要求》编写。

2.为保证综合训练,所有学生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下述有关工作量:查阅文献资料数量视课题需要和学生水平而定,一般在8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2篇,其中一篇译成中文(约3000汉字);中外文摘要约300字,关键词3~5个;设计类课题必须有技术经济分析;设计图纸量视各专业具体情况确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报告,篇幅一般为1.5~2万字左右。

七、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1.每个学生独立撰写自己的设计说明书或论文,说明书或论文的电子稿经学院组织查重通过后,按规定的格式和封面装订成册,并由指导教师评阅后,交答辩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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