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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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7•【字号】浙政办发[2012]69号•【施行日期】2012.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6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国际竞争新优势、加快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76号)和全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任务分工,进一步分解细化涉及本部门的工作,明确配套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进度安排并严格予以落实。

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协调,及时跟踪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年底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报省政府。

二○一二年六月七日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加强规划指导1.按照九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制订落实年度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能源局负责)2.在省级以上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大县(市、区)规划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发挥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主阵地作用,确保省级产业集聚区、省级以上高新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和《关于实施“五大百亿”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政发[2003]16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03.06.17【实施日期】2003.06.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和《关于实施“五大百亿”工程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发[2003]1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五大百亿”工程,是2003—2007年我省基本建设的重中之重,事关浙江现代化建设全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内在要求,是增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载体。

“五大百亿”工程的实施对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促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欠发达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现将《关于实施“五大百亿”工程的若干意见》和《浙江省“五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二00三年六月十七日关于实施“五大百亿”工程的若干意见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今后五年,要全面实施“五大百亿”工程,即“百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百亿信息化建设”工程、“百亿科教文卫体建设”工程、“百亿生态环境建设”工程、“百亿帮扶致富建设”工程。

这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今后一段时期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顺利完成“五大百亿”工程的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五大百亿”工程项目按照突出重要性、公益性、可操作性和滚动计划性的原则确定。

列入“五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的项目,应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作用,项目前期工作比较扎实,建设条件基本具备。

二、“五大百亿”工程实施计划由省计委商省级有关部门进行编制,报省政府审定。

《中特在浙江的实践》多选题1

《中特在浙江的实践》多选题1

题干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共浙江省委先后提出了下列战略( )20世纪80年代初期,在浙江大地涌现出了许多各具地方特色的专业市场,逐步形成了“小商品、大市场”的浙江市场经济发展新态势,创造了诸多闻名全国的市场与发展模式,闻名全国的( )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两富”战略是指( )2011年以来,浙江积极推进新一轮体制机制创新和优势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内在活力,再创浙江新一轮领先发展优势,浙江依托的国家战略平台是(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浙江经济社会发生了全面而深刻的历史性变化,实现了三大历史性跨越,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大历史性跨越是( )浙江省委总结实行了“三个允许”、“五个不”的领导方法,这“三个允许”是()浙江公有资产的数量优势,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浙江实践表明,与单一的所有制相比较,混合所有制关系更加符合市场经济需要,更具优越性,( )实践表明,浙江的公有制企业通过股份制实现形式,扩大了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非公有制经济被视为浙江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基础所在、优势所在、活力所在、源泉所在。

浙江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主要经验有( )浙江发展块状经济的作用( )改革的先发优势为浙江营造了市场聚集和配置资源的独特优势,形成了引人注目的“零资源现象”,如( )千千万万个走南闯北的浙商留下了许多的创业故事,如( )浙江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的要求,稳步推进政府机构调整改革包括()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浙江积极探索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既重视提高效率,又重视促进公平,努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下列重大决策和举措在全国是率先提出来的(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浙江紧紧抓住机遇,以市场为导向,积极探索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了从工业小省向工业大省的历史性跃迁,浙江新型工业化跨越式发展的创新优势有()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要求浙江实现由加工制造大省向先进创造大省转变、由外贸需求拉动为主向外贸内需联动转变、由要素推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1.10•【字号】浙委发[2004]93号•【施行日期】2005.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的通知(浙委发[2004]93号)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学习贯彻,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实施意见,确保该项工作的全面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2005年1月10日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进一步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特制定本《纲要》。

一、总体要求(一)充分认识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重大意义。

目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加快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解决好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村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增收压力加大的问题,扭转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是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就是要把城乡经济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统一筹划,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整合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举措,着力解决好“三农”问题,缩小城乡差距,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支持促进作用,实现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

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新时期新阶段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若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若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若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若干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浙政办发[2003]1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确保实现我省今后五年各项奋斗目标,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意见,现将《政府工作报告》若干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给各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单位。

一、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1.积极建设现代农业。

一是推进农产品的专业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

今年上半年,拿出专业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的思路。

二是分别就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机制、建设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粮食安全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进行有关调查和研究。

今年上半年,提出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消除“餐桌污染”的工作建议或具体政策。

三是围绕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提出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行业协会的进一步意见。

四是认真研究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税费改革的顺利进行,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的落实。

总协调人章猛进,责任单位省农办、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单位省计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局、省教育厅。

2.培育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

对什么是先进制造业基地,怎样培育和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进行系统研究,提出规划意见。

一是就形成若干个由核心区块和核心企业带动的面向世界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进行研究规划。

二是今年上半年提出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进一步做大做强“五个一批”企业的意见。

2021年公需课《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城市发展评析》考试题目及答案

2021年公需课《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城市发展评析》考试题目及答案

2021年公需课《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城市发展评析》考试题目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明确示范区(理事会)是示范区建设重要事项的决策平台,负责研究确定示范区建设的发展规划、改革事项和支持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2、如今,(昆山)又提出了“下一站上海”,面向未来15年,建设城区东面的娄江新城,其重要依托便是西北工业大学和西交利物浦校区,为航空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发展提供创新支撑,与上海在产业链等方面形成良性互动。

3、数据显示,2011年以来,北京、天津、(上海)等地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截至2020年11月,试点碳市场共覆盖电力、钢铁、水泥等20余个行业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累计配额成交量约为4.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累计成交额近100亿元。

4、在合肥,“科大系”企业多达几十家,涉及(人工智能)、高温超导、纳米材料、新能源等多个领域。

5、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徽州民宿等多种业态蓬勃发展,七成以上村庄、十多万农民参与旅游服务,全域旅游格局初步形成,“(泉水鱼)”成为我国首个纯渔业农业重要文化遗产。

6、2019年7月,(嘉兴)市委正式通过《关于实施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打造以一体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典范的决定》。

《决定》明确了实施首位战略的总体思路:12410。

7、统筹推进省际之间工业互联网建设,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积极参与国家标识解析与(标准体系)构建。

8、目前,(宁波)成功获批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宁波片区、浙江自贸区宁波联动创新区,杭州湾新区获批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

9、2020年中国GDP万亿城市(23)个?10、2004年,(合肥)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科技创新型试点市”。

2010年进入国家科技部的创新型试点市和国家发改委的创新型城市试点。

11、针对产业布局不合理问题,长江保护法规定,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快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12.06•【字号】浙政办发〔2019〕62号•【施行日期】202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9〕6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依法依规推进制造业企业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依据分类分业、公开公示的A、B、C、D四类“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制造业企业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机制。

在全省范围内(含宁波市)制造业行业纳税人统一实行分类分档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2021年12月31日前,A、B两类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减免100%、80%,C、D两类企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不予优惠。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53号)中确定的第一类企业对应A类企业,第二类企业对应B类企业,第三类企业对应C、D两类企业。

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参照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制定房产税减免政策。

(责任单位:浙江省税务局、省经信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各市、县〔市、区〕政府,以下工作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完善制造业企业差别化用地机制。

建立存量工业用地“退二优二、区域平衡”机制,将“三改一拆”、土地综合整治等盘活的可用存量工业用地或指标,优先用于工业项目,优先支持A、B两类企业的用地需求。

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用地成本,鼓励各地根据工业项目产业类型、生产经营周期、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等,灵活确定工业用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可在A、B两类企业中优先试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浙江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浙江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浙江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04•【字号】浙政发[2003]28号•【施行日期】2003.09.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浙江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03]2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数字浙江建设规划纲要(2003—200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二00三年九月四日数字浙江建设规划纲要(2003—2007年)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

中共浙江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建设“数字浙江”,全面推进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决策,从而将我省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数字浙江”是全面推进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实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基础工程。

推进“数字浙江”建设,是以信息化带动与提升浙江工业现代化为核心,网络系统和数据库建设为基础,应用系统建设为重点,数字城市建设为支撑,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全面整合、开发和利用,发挥信息技术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推动作用,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建设“数字浙江”的根本目的就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实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使信息化、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进程有机结合,加速实现现代化。

在未来的五年里,要加快建设“数字浙江”支撑体系,积极发展和加快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等信息技术,全面推进工业与商贸企业的信息化改造,加速开发经济、社会等各类信息资源,逐步形成面向城乡、以中心城市为基础、以企业为主体的信息资源集成、应用与共享系统。

切实加强应用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加快建成全省信息应用体系主体框架,有力支持浙江先进制造业基地与“信用浙江”、“绿色浙江”的建设。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1.17•【字号】浙政发〔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3〕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任务分工由省经信厅另行印发。

浙江省人民政府2023年1月17日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精神,高水平建设“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制造强省,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主要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为主攻方向,以“腾笼换鸟、凤凰涅槃”为主要抓手,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重塑制造业政策体系,统筹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六大行动,加快构建以“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为主体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为“两个先行”夯实物质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由4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15个“浙江制造”省级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省级特色产业集群)和一批高成长性“新星”产业群等构成的“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体系基本形成,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升,“浙江制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际化水平持续领跑全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1/3左右,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以上,规上工业亩均税收达到40万元、亩均增加值达到195万元,规上制造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3.4%,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7件。

厅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

厅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

厅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2005—2007年)发表日期:2005-02-01 15:00:30阅读次数:363浙政办发〔2004〕11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2005—2007年)》(以下简称《导向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实施。

《导向目录》从我省制造业发展实际出发,结合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提出了今后三年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中的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循环经济4个大类,共36个重点领域和100项发展重点,体现了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方向,是对《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进一步深化、细化,对于各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上来。

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研发与产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04〕104号)精神,按照《导向目录》提出的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确定扶持重点,加强对各地和企业的指导与服务,集中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制造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全面提升。

各地要结合实际,参照《导向目录》,明确扶持重点,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着力推进制造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努力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进一步加快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导向目录》的实施期为2005—2007年。

在实施过程中,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协调小组要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国内外产业技术发展状况和国内外市场的变化,适时对《导向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8.30•【字号】浙政发〔2022〕23号•【施行日期】2022.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22〕2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建设制造强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积极推动产业格局、发展动能、企业主体、发展模式、空间布局重塑,着力构建数字经济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为“两个先行”夯实物质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稳定在1/3左右,规上制造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5万元/人以上;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2.5%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1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9%;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6%以上;山区26县每年共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0家以上;浙江制造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水平持续领跑全国,在全球价值链创新链产业链的位势明显提升。

到2035年,成为全球数字变革创新地、全球智能制造领跑者、全国绿色制造先行区,基本建成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一)打造4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

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开展集群竞赛,推动各地优化主导产业空间布局,加大龙头骨干企业和高能级创新平台培育力度,完善“一集群一机构”治理机制,打造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现代消费与健康、绿色石化与新材料等4个世界级先进产业群。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0•【字号】浙政办发[2013]114号•【施行日期】2013.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3〕1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8月20日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23号)和全省推进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特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今后三年全省规模以上现代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从2012年的326%提高到356%;重点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3%以上。

(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统计局)二、深入开展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不断增添创新驱动发展的动力(二)围绕形成装备产业链的整体优势,依托集成制造的大型龙头骨干企业与装备工业设计、装备电子和软件、装备仪器仪表等科技型中小企业,省、市、县(市、区)联合培育建设一批装备制造业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

到2015年,培育100家左右具有重大装备自主设计研发能力的重点企业研究院,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智能装备和知名品牌。

按企业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和3-5%两个档次,分别给予每家一次性1000万元、500万元的省级补助,企业所在市或县(市、区)按同比例配套。

加强对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指导、服务和监管,完善评价体系,健全退出机制。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浙政发[2010]45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发布日期】2010.09.21【实施日期】2010.09.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浙政发〔2010〕4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浙江省产业集聚区发展总体规划(2011-2020年)“十二五”时期是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

规划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是我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增强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举措,对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优化生产力布局、建设生态文明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科学合理、扎实有效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本规划期限为2011-2020年,其中以“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为重点。

一、发展背景与现实基础(一)发展背景。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尚未根本消除,国家不断深化区域发展战略,我省正在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高水平规划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区,成为推动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国家战略功能、提升国际经济地位的重要载体。

1.加快经济转型升级需要新空间。

当前,我省已进入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000美元以上的发展阶段,也是加快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既要破解产业层次低、布局散、竞争力弱等老问题,更要深入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高效生态农业等新领域。

同时,按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我省将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

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各类经济功能区对经济转型升级的载体作用,充分发挥产业、科技、人才集聚的优势,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优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浙政办发[2004]11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精)

浙政办发[2004]11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精)

浙政办发[2004]11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
及产品导向目录(2005—2007年)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4]11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及产品导向目录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参照实施。

《导向目录》从我省制造业发展实际出发,结合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技术政基地建设中的高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传统优势产业、循环经济4个大类,共36个重点领域战略性调整的方向,是对《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的进一步深化、细化,对于的指导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要求,切实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转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上来。

省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科技研发与产政办发[2004]104号)精神,按照《导向目录》提出的发展重点和发展目标,确定扶持重点,加量,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促进制造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全目录》,明确扶持重点,加强对社会投资的引导,着力推进制造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努力促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导向目录》的实施期为2005—2007年。

在实施过程中,省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工作展情况、国内外产业技术发展状况和国内外市场的变化,适时对《导向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
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浙江重点培育“415”产业集群

浙江重点培育“415”产业集群

11南京加快高质量发展制造业浙江重点培育“415”产业集群题。

天津将紧紧把握北京疏解非首都功能的窗口期,加强对大唐集团、中化工程、中国铝业、中国原子能工业等重点目标央企服务,摸清对接央企的二级、三级公司布局、主营业务、发展战略等情况,对接央企来津投资布局的具体需求,会同各区匹配资源,积极承接。

近日,南京市政府召开《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新闻发布会。

《纲要》提出了南京市2035年远景目标,设置了4类28个主要指标,具体概括为“12345”的总体特征。

即:常住人口突破1千万,地区生产总值总量突破2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突破3万美元,研发投入占比提高到4%左右,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0%左右,到2025年,制造业增加值占比达到30%。

南京始终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为有效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构建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产业链供应链,全面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联动长三角城市构建全产业链创新提升区,加强产业链精准招引,集中力量发展标志性重大产业项目,培育一批“链主式”企业,带动产业链垂直整合,营造高粘性、内生型产业生态。

规划中提及,南京将实施 8 条重点产业链“125”突破行动,构建“雁阵式”产业集群,到 2025 年,软件和信息服务产业链规模达到万亿元,新医药与生命健康、人工智能 2 条产业链规模达到五千亿元,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 5 条产业链整体实力进入全国前列。

规划还提出,要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立足产业规模优势、配套优势和部分领域先发优势,在未来网络、航空航天、区块链、量子信息、安全应急、脑科学等前沿领域,率先布局形成一批未来产业集群。

未来产业规模年均增长 20%以上。

近日,浙江发布《浙江省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全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全员劳动生产率和亩均增加值大幅增加,数字引领、创新驱动、业态融合的新制造模式基本确立,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先进制造技术处于领先地位,产业高端化、产品优质化、生产集约化的现代产业体系不断完善,重点标志性产业链韧性、根植性和国际竞争力持续增强,形成“415”产业集群和一批“新星”产业群,形成一批世界级领军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全球知名品牌和国际标准,在国际产业分工和全球价值链中的枢纽地位初步确立。

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

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

《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本世纪头二十年基本实现工业化的战略任务,要求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浙江省委、省政府按照十六大的战略决策,结合浙江实际,作出了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战略部署。

为了全面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工业现代化进程,结合《浙江省工业发展“十五”规划》,特制订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

一、宏观背景和现实基础(一)宏观背景在新的历史阶段,国际制造业向中国的转移进一步加快,沿海地区特别是长三角地区日益成为吸纳外资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为浙江制造业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提供了机遇;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已经成为制造业发展最大的推动力量,加快培育高技术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制造业的信息化水平,已成为浙江制造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随着制造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加强,产业集群化已成为国际制造业发展的一大趋势,进一步发挥浙江区域特色优势,发展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已成为浙江制造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和国内资源的日益稀缺,推行绿色制造,实现制造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已成为浙江制造业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现实基础制造业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主导力量,制造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工业化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改革开放以来,制造业作为浙江工业的主体,已成为推动全省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1978?2002年,浙江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7%,增长速度居全国之首;制造业增加值占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38%提高到43.8%;工业制成品出口额占全省外贸出口额的比重由60%提高到93%;制造业从业人数占全省从业人员总数的比重由15%提高到26%。

2002年,浙江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的销售收入、利润和外贸出口总额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9.5%、13.8%和12.1%,相当一批产业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出口规模居全国前列。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9.17•【字号】浙政发[2003]31号•【施行日期】2003.09.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3]31号)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走具有浙江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对于提高我省经济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全面实施《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促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改造提升制造业(一)改善企业装备水平。

积极推动制造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技术与装备。

规划建设的全国制造中心及全国重要特色产业基地中的骨干企业,其促进科技进步、环境保护和国家鼓励投资的关键设备,经批准可实行加速折旧。

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经批准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技术改造项目中,国产设备投资额的40%可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

引进国际一流关键设备和技术,经有关部门认定,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发生贷款额及项目完成后产生的新增税利情况,以银行贷款一年期基准利率为计算依据,给予一定的扶持。

(二)推进产品标准化进程,鼓励企业实施名牌战略。

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具有国际竞争力、高于现行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

对产品标准被认定为全国行业标准的企业,由所在地政府按产品标准的制定成本,给予相应的资助。

对质量长期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企业标准达到或高于国家标准的产品,以及经监督检查连续三次以上合格的产品,由质量管理部门帮助企业申报国家免检产品,鼓励企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产品和浙江名牌产品,享受免检产品待遇。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1.02•【字号】浙政办发〔2019〕1号•【施行日期】2019.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装备工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9〕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月2日浙江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为抢抓全球汽车产业技术变革、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和我省大湾区建设的重大机遇,加快汽车产业战略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一)总体要求。

顺应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共享化的发展趋势,坚持扬长补短、创新突破、科学引导、优化布局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汽车产业的基础优势,以产业结构战略转型和产品高端化为主线,加快融入全球汽车产业创新体系,优化以大湾区为核心的产业布局,培育国际一流企业和世界知名品牌,完善“汽车+”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构建集创新链、产业链、服务链于一体的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二)行动目标。

到2022年,汽车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汽车产业创新体系基本形成,产业引领能力和竞争力显著提升,打造成为世界级汽车产业集群。

培育万亿级产业规模。

汽车产量超过350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产量超过80万辆;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超10000亿元,其中汽车整车工业产值超4000亿元、汽车零部件工业产值超6000亿元。

形成高端产品结构体系。

纯电动B级乘用车汽车产量超过30万辆,保持全国领先;自主品牌中高档乘用车销量超过200万辆,总量位居全国第一;智能汽车、高端商用车实现规模化量产。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0.22•【字号】浙政发[2010]53号•【施行日期】2010.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0〕5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浙江省生物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加快培育生物产业,是贯彻落实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推进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精神和我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特点2009年全省生物产业实现销售产值1000亿元左右,已初步形成以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制造为主体,生物环保、生物能源等领域推进发展的产业格局。

主要特点是:(一)产业规模全国领先,但增长速度相对趋缓。

我省生物资源丰富,生物产业发展起步较早。

其中作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医药制造业2009年实现总产值657亿元,位居全国第三,完成出口交货值177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但近年来,我省生物产业发展速度相对趋缓,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与先进省市的差距有拉大的趋势。

(二)优势领域比较集中,但高端产品占比不高。

我省生物产业中,化学原料药、维生素、天然药物、保健产品、生物疫苗和检测试剂、生物发酵农药、兽用生物制品、生物饲料添加剂、农林良种、生物基材料、微生物制造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拥有一批拳头产品。

但药物制剂等高附加值产品比重较低,基因药物、生物工程育种等代表现代生物技术发展方向的高端产品明显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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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04]40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4.05.20
【实施日期】2004.05.2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先进制造业
基地建设规划纲要》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4]40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领导,加快推进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四年五月二十日
一、按照《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总体要求,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经贸委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落实)
二、切实加强对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领导和协调,根据《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加快对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组织实施,落实推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各项政策举措。

(由省经贸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组织落实)
三、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建设10个左右全国性制造中心和20个左右全国重要产业基地的要求,制定行业发展专项规划和区域发展规划。

指导和督促行业龙头企业制定与之相衔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由省经贸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有关市组织落实)
四、着力构筑三大产业带。

做好环杭州湾产业带、温台沿海产业带、金衢丽沿高速公路产业带的发展规划。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贸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落实)
五、根据《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结合浙江经济发展趋势和优势产业发展特点,建立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统计指标体系。

(由省统计局牵头,省经贸委配合组织落实)
六、组织建立浙江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专家咨询组和企业家咨询组两支队伍,就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措施展开咨询。

(由省经贸委组织落实)
七、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加大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优势产业力度,继续做好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努力培育发展装备制造业;保持工业高强度投入,进一步完善投资增长机制,全方位、多渠道筹集资金,着力引导民间资金投入传统优势产业改造。

力争纺织化纤、皮革、塑料、金属加工及制品等主要行业技术创新能力居国内领先水平,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巩固和提高这些产业在全国
的优势和地位。

(由省经贸委牵头,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落实)
八、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

从我省现有基础和潜在优势出发,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着力在电子通信、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集成电路、数字电视等领域培育一批优势企业。

(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等有关部门配合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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