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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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湖北省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确保医疗机构药
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患者和公众的健康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省范围内各级医疗机构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
第三条湖北省药品备案采购指的是医疗机构对药品进行备案并进行采
购的过程。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开展药品备案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
和流程。
第二章药品备案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品备案应当依据国家和湖北省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备案要求,填写药品备案申请表,并提
供相关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确
保备案药品的质量合格。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备案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备案信息。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备案药品进行复核,确保备案药品的质量
和安全。
第三章药品采购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药品采购计划,明确采购数量、种类和预算。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确定药品供应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药品的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期限和价格等。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应当注重采购环节的监督和质量检验,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湖北省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其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药品备案采购的审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药品备案采购的情况和相关数据。
第五章处罚规定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药品备案采购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或者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药品质量存在问题导致患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