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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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8.03.26•【字号】闸府发[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8年重点工作的通知(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闸府发[2008]6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根据区委常委会2008年工作要点和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今年区政府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有18项。

一、关于“三个区带”建设。

重点是要积极推进苏州河沿线、不夜城上海现代交通商务区以及共和新路沿线综合服务业集聚带等重点地块和项目建设,加大土地储备和功能开发力度,确保年内部分楼宇交付使用。

这项工作由周平同志负责,曹立强、孙国彪同志配合。

二、关于提升产业能级。

重点是要继续推动交通商务服务业、商贸流通服务业、房地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四个重点产业发展,不断优化产业结构。

积极培育服务外包、创意产业等新兴产业,努力发展服务经济。

这项工作由周平同志负责,孙国彪同志配合。

三、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重点是要做好科技创新政策环境优化,推进上大高新区扩容,进一步发挥上海多媒体谷国家数字媒体技术产业化基地的品牌效应,加快科技企业引进和培育,促进和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

这项工作由花蓓同志负责。

四、关于投融资改革和财税增收。

重点是要探索构建政府债务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税收征管,努力保持财税增幅相对稳定。

加强综合财政收支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这项工作由许谋赛同志负责。

五、关于投资促进工作。

重点是要制定鼓励政策,积极引进地区总部型企业落户闸北。

实施“腾笼换鸟”战略,推进都市型工业园区功能调整和闲置厂房改造,提高楼宇入驻企业税收属地率,大力发展楼宇经济。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正文:----------------------------------------------------------------------------------------------------------------------------------------------------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18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告如下:一、下列9件文件继续有效1、关于转发区人事局、区成人教育委员会《闸北区关于贯彻〈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闸府[1994]43号);2、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区集体资产管理指导办公室《关于闸北区集体资产产权界定的若干意见的请示》的通知(闸府发[1997]14号);3、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国资办《闸北区国有企业核销不实资产试行办法》的通知(闸府[2001]18号);4、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房地局《闸北区关于贯彻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闸府发[2001]55号);5、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房地局《闸北区贯彻〈上海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拆迁房屋补偿安置若干规定〉的意见》的通知(闸府办发[2003]23号);6、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房地局《闸北区关于进一步贯彻上海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的通知(闸府发[2003]24号);7、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房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控制的通知》的通知(闸府发[2003]28号);8、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审计局《闸北区政府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闸府发[2003]43号);9、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商委《闸北区农贸(菜)市场规范化管理意见》的通知(闸府发[2003]66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4.02.12•【字号】虹府办发[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5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12日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和十届市委五次全会、九届区委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改革统领全局,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推进旧区改造,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维护城区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努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一、进一步增强北外滩产业集聚和开放服务功能总体要求:坚持航运和金融“双重承载”,主动融入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积极对接自贸试验区,推动航运和金融服务业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区投促办、区金融办、工商分局、税务分局、提篮桥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主要内容:(1)加快航运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船员评估示范中心等航运公共平台建设,在航运金融、船舶管理、船员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

(2)发挥公用型保税仓库作用,探索发展免税商品销售展示、游艇经济等新业态。

(3)加快发展邮轮、游艇、游船经济,积极推进设立本土邮轮公司,建立上海国际邮轮信息和票务平台,争取上海游艇交易中心在北外滩设立。

(4)以财富管理为特色,继续吸引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金融业态和金融机构集聚发展。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徐府发[2014]4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徐府发[2014]4号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徐府发〔2014〕4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4年1月15日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

为深入贯彻十届市委五次全会、区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于今年工作的部署,区政府明确2014年度15项(共79小项)重点工作,要求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克难奋进,以重点工作推进带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为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具体安排如下:一、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增强区域发展内生动力主要内容:(1)优化部门职责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做好张江高新区行政审批权限下放试点。

(2)推进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及网上监察系统功能,加强行政监察。

(3)健全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加强民主协商和工作协商,完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机制,创新政务公开制度。

(4)探索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管理体制,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发挥国资国企在区域经济社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推进城市养护作业领域市场化改革。

(5)加快卫计、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基础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完善社会民生资源统筹管理和优化配置。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本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本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本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6.29•【字号】闸府办发[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做好本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闸府办发〔2010〕12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本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关于做好本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为维护法制统一,保证本区规范性文件更加科学,与法律、法规、规章更加统一、和谐,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市政府第26号令)的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本市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0〕23号)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本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作如下通知:一、关于规章清理根据23号文附件《市政府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及清理分工》,本区负责《上海市铁路上海站地区综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清理。

(一)清理分工本区《暂行规定》的清理工作由上海站管委办牵头负责。

上海站管委办会同区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局、建交委、绿化市容局、规划土地局、工商分局、人保局等《暂行规定》的实施部门,按23号文的清理重点和要求认真进行清理,提出清理意见。

区政府法制办对《暂行规定》的清理予以指导和协调。

(二)清理时间本区《暂行规定》的清理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

1、8月5日前,上海站管委办完成《暂行规定》的清理,并将清理工作小结及填写的规章清理建议表(见附件2),报送区政府法制办会审。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9.04.09•【字号】闸府办发[2009]13号•【施行日期】2009.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闸府办发(2009)13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二○○九年四月九日2009年区政府重点工作200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是上海筹办2010年世博会各项工作的冲刺之年,也是我区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加快建设和谐新闸北的关键一年。

区政府重点工作要围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按照区委八届六次全会、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要求,全力保增长、坚持调结构,聚焦旧区改造、加快环境整治,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民生持续得到改善,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世博会筹办有序推进。

一、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全区经济和社会调控的各项主要预期指标。

主要内容:完成增加值97.52亿元,同比增长8%;完成区级财政收入36.09亿元,同比增长7%;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进一步下降;完成实事项目10项。

由周平同志负责。

二、进一步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全力加快“三个区带”开发建设总体要求:加快“三个区带”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步伐,优化区域功能布局,引导产业集聚,为现代服务业发展拓展空间和搭建平台。

主要内容:(1)努力提升不夜城上海现代交通商务区核心区功能。

深化功能规划设计,提升不夜城地区产业能级;加大在建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加快恒丰路沿线商务楼宇建设,加强对建成楼宇的招商引导。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1.02.14•【字号】闸府办发[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闸府办发〔2011〕5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二○一一年二月十四日2011年区政府重点工作2011年是闸北区“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闸北加快调结构、促转型步伐的关键之年。

区政府重点工作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九届市委十三次、十四次全会、八届区委九次、十次全会和十四届人大八次会议精神,按照“六个着力”和“提升、转型、创新、惠民”的要求,深化“南高中繁北产业”的战略布局,以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建设为引领,全面加快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步伐。

一、确保完成全年发展目标总体要求:全面完成年初确定的全区经济和社会调控各项主要预期指标。

主要内容:完成增加值127.77亿元,同比增长12%;完成区级财政收入51.86亿元,同比增长12%;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下降率完成市下达指标;完成实事项目10项。

由周平同志负责。

二、全面聚焦苏河湾开发建设总体要求:加快苏河湾开发建设步伐,完善综合配套,带动区域形象的整体提升。

主要内容:(1)成立领导机构,强化统筹协调,成片推进区域开发建设。

(2)全面启动1街坊、41、42街坊建设。

加快启动117街坊商办楼、嘉里不夜城三期等项目建设。

(3)实现隆宇商办楼竣工,恒基商办楼、阳名公寓式商办楼投入使用。

(4)启动大统基地等地块动迁,加快推进2、4街坊、3街坊和118、119、120街坊(长安西)等地块动迁。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3.08.09•【字号】闸府办发[201319号•【施行日期】2013.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闸府办发[2013]19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一三年八月九日2013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3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3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有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将公开透明贯穿于行政审批全过程。

根据审改进程,及时公布本区取消、下放和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审批目录以及简政放权的具体举措。

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重点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结果公开工作。

推进行政许可信息公开,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办事指南的编制公布,并建立社会评价机制。

公开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未公开的,不得作为审批依据。

(区审改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彭浦镇负责)(二)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继续做好区级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

扩大部门预算决算公开范围,延伸至各街道、彭浦镇,丰富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1.05.19•【字号】闸府办发[2011]14号•【施行日期】2011.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闸府办发〔2011〕14号)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1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2011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1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力度,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为主线,增强行政权力的透明行使,努力开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步伐相一致、与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相结合、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呼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格局。

一、全面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严格执行中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原有主动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公共资金分配、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的透明度。

(一)推进财政性资金公开。

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市财政局等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切实做好本区预算、财政专项资金等信息公开推进工作。

完善预算编制,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形成部门预算公开的有效方式。

继续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

逐步公开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非税收入情况。

(区财政局牵头)(二)深化审计公开。

扩大审计结果公开,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以及民生领域重点资金、重点项目的审计公开力度。

适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整改结果。

(区审计局牵头)(三)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人民政府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静府发[2014]3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人民政府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静府发[2014]3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人民政府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静安区人民政府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02月19日静府发〔2014〕3号)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静安区人民政府2014年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静安区人民政府2014年工作要点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

2014年区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十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九届区委七次全会的部署,坚持标杆意识,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把改革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更加注重稳定增长、提质增效,更加注重深化改革、开放创新,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打造精品、管理精细,坚定信心、凝聚合力、统筹推进,努力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区政府实事项目和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作为今年区政府要全力推进、突出抓好的工作:一、实现区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好经济运行监测分析。

高度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把稳增长放在突出重要位置,针对区域重点产业、楼宇经济、总部经济发展,动态掌握各方信息,提高财经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以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契机,建立和完善数据信息库,开展对本区产业、企业发展状况的全面分析研究。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2.02.09•【字号】闸府办发[2012]5号•【施行日期】2012.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的通知(闸府办发〔2012〕5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经区十五届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201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二○一二年二月九日2012年区政府重点工作2012年是新一届政府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区“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

区政府重点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九届市委十七次全会和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更加注重稳定增长、更加注重结构调整、更加注重改革开放、更加注重民生保障、更加注重城市安全,立足上海全局高度,结合闸北区情实际,把握未来发展前景,全力推进“南高中繁北产业”发展战略,坚持能快则快,加快转型发展,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全力推进苏河湾开发建设总体要求:完善规划布局,加快旧区改造和重点楼宇建设,启动周边路网配套建设,提升区域功能形象。

主要内容:(1)规划为先,加强苏河湾地区规划与市级各项规划的对接融合,不断完善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整体开发、统筹推进。

(2)完善领导体制,探索建立重大问题联动及合作会商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开发。

(3)实施天星大楼东块等地块房屋征收,加快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大统基地旧区改造。

(4)上半年完成长安西、中粮新兰(西北块)等基地收尾,下半年力争完成苏河湾2、4街坊、浙北绿地等结转基地收尾。

(5)加快101街坊项目建设,启动闸北广场二期、嘉里不夜城三期、宝矿117地块等项目建设,确保1街坊、41、42、43号地块等项目按时间节点推进。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3.23•【字号】闸府办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区政府2010年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闸府办发〔2010〕9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根据闸府办发〔2010〕8号文的要求,区政府办公室将对区政府2010年度所列18项重点工作开展督查。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落实工作目标,现将18项重点工作按照区政府领导分工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了细分。

望各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加以对照,细化落实工作方案,并将进展情况按规定时间节点反馈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工作项目编号及内容以本通知下达为准;2、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工作项目落实情况应包括:正常进展情况、主要做法、需提请区政府领导协调解决的事宜;3、各项工作责任人原则上为各部门(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

为确保督查工作正常推进,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责任科室及督查工作联络员,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以电子文本(局域网)或书面形式反馈区政府办公室督查科(联系人:薛莉萍、王正平;联系电话:63805390转6908、6906;直线或传真:63819346);4、今年第一次报送的时间为5月10日前,内容应为2010年18项重点工作1-4月份进展情况,之后每过两月报一次工作推进情况。

特此通知附件:1、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分解表2、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双月报表3、重点工作督查联系人登记表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1附件2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双月报表( - 月)单位盖章:附件3重点工作督查联系人登记表(以上登记表请于收到后一周内反馈至区府办督查科)。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4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4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4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4.04.20•【字号】闸府发[2004]19号•【施行日期】2004.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4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二○○四年四月二十日闸府发(2004)19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现将《闸北区人民政府2004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闸北区人民政府2004年第二季度工作要点2004年第二季度政府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市政府二季度工作会议精神,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抢抓机遇、突出重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确保实现“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夯实基础。

一、关于经济工作1、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精心组织上海现代交通商务区国际研讨会。

加强上海现代交通商务区核心区的招商引资,推进不夜城地区主题楼宇招商。

围绕培育核心产业的目标,对国内外著名企业进行分析与筛选,建立核心产业招商客户网络信息库。

进一步完善后备项目储备机制。

完成企业服务大厅调整工作。

组织好企业集中联合年检和网上联合年检工作,落实完善“一门式”服务,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2、推进产业功能区建设。

大宁商业文化中心要完成规划设计报批工作。

6月底前确定中部地区资源整合方案,加快大宁灵石公园接待中心、会务中心和茶宴馆建设。

市北工业新区12号地块要加紧前期项目申报,做好13-1地块、开创大楼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推进二期厂房租售。

彭浦镇要配合做好清场交地工作。

汽车大道项目要抓好冶矿厂、白遗桥和五汽公司等相关地块的详控规划,积极推进项目启动。

北郊特色物流园区要全面完成详规报批工作,启动汽贸物流大厦建设,信息管理大楼建设力争有所突破。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4.09.30•【字号】•【施行日期】201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30日区政府2014年第四季度重点工作第四季度是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冲刺阶段,也是考虑明年工作计划的关键时期。

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坚持一手抓当前,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手抓长远,深入开展调研,谋划重点工作,为实现明年工作“开门红”和圆满完成“十二五”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着力推进以下九方面工作:一、综合经济(一)财税。

做好区域经济运行动态监控,加强对宏观政策面和区域重点产业发展的跟踪分析。

完善组织全年财政收入的管理措施,确保全年财政收入收好官。

扎实开展2015年度区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税务分局、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规划。

按照统一部署,全面开展“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完成前期课题调研。

加快推进南、中、北三大功能区的规划设计,完成包括社区专项、文化体育设施等在内的各专题规划研究。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土局、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三)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

深化区投资服务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协作,明确责任分工。

积极发展楼宇(园区)经济、涉外经济、总部经济、平台经济(网络经济)。

加大总部型企业引进力度。

梳理整合区内楼宇资源,优化落实楼宇招商提前介入机制,各街道主动服务,制定“一楼一策”,实现商务楼宇建设和招商工作的有序衔接,从源头上提高税收落地率。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7.16•【字号】闸府办发[2012]20号•【施行日期】201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闸府办发〔2012〕20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经区十五届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2012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2012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2年,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更加注重拓宽公开领域、加快公开步伐、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方便群众知情和监督,依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严格执行市各部门有关规定,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特别是财政预算决算、公共政策、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

(一)增强公共资金运行和监管透明度。

深化区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将区级财政预决算内容中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细化到项级科目。

积极推进区级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的信息公开,逐步做到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各区级部门均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经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部门预决算及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以及公务车辆、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有关情况。

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进一步拓展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项目,与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现上下联动公开。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下发《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下发《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下发《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4.04.28•【字号】闸府[2004]9号•【施行日期】2004.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下发《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闸府(2004)9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经中共闸北区委第56次书记办公会和第45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现将区信息委《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为落实《闸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闸府发〔2004〕15号),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操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我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机构范围:区政府组成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其中,区公安分局、区国家安全分局将按市里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其它44个政府部门和单位都有各自独立的机构代码,派出机构使用委派部门的机构代码。

挂靠政府部门的非常设机构,统一使用挂靠部门的机构代码。

二、明确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建立“信息谁提供、谁把关”的责任制。

各部门和单位是本部门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编制本部门信息目录、指南以及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并须经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方为有效。

区监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相关行政复议的办案事宜并配合区监委进行检查评议,区保密局负责指导信息公开中相关保密事项管理,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也要各司其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三、区政务大楼内设统一接待受理窗口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在区政务大楼二楼办理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接待受理窗口,由区档案局负责。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9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9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9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9.02.25•【字号】闸府发[2009]8号•【施行日期】2009.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9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闸府发(2009)8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现将《闸北区人民政府2009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特此通知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闸北区人民政府2009年第一季度工作要点2009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区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政策措施,紧紧围绕“四个确保”的总体要求,增强忧患意识、坚定必胜信心,抢抓有利机遇、力保经济增长,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的发展势头。

一、关于经济工作1、产业功能区开发建设。

确保恒基不夜城广场二期、裕年国际商务大厦等楼宇的施工进度。

继续推动“苏河湾”现代服务业集聚带相关地块的推介和挂牌出让工作。

加快推进市北工业园区5号地块出让和多媒体谷江裕大厦等项目建设。

2、招商引资。

调整完善各类政策,大力引进总部经济,确保在谈的重大项目落地。

加大领导出访招商力度,拓宽招商渠道。

加强对新建成楼宇的整体包装宣传,提前介入商务楼宇的招商工作。

3、服务企业。

加大对全区纳税大户的跟踪力度,及时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难点瓶颈。

深化“百人团队联系百家企业”机制,启动新一轮走访活动,深入企业研究解决问题。

切实执行首问首办责任制、电话约谈和现场办公制,提高服务效能。

4、国资国企改革。

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推进国有企业改革。

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制度和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管理制度。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6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6号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政府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的通知(虹府办发〔2014〕6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区政府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12日区政府201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

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区委的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按照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以改革统领全局,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着力推动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年工作的良好开局。

在做好面上工作的同时,第一季度要重点推进以下十方面工作:一、综合经济(一)财税。

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和政策动态对我区经济发展的影响。

落实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按照全年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保8争10”的目标,按计划组织好第一季度收入,实现“开门红”。

认真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税务分局、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二)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

学习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举措,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服务模式。

制定全年招商推介活动安排和招商合作对接计划。

及时兑现企业扶持政策。

召开重点企业和重点楼宇表彰会。

推进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财安金融等3家企业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以及厚藤文化等4家企业股份制改造的协调服务工作。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8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8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8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8.10.30•【字号】闸府发[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08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闸府发[2008]25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现将《闸北区人民政府2008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

特此通知二○○八年十月三十日闸北区人民政府2008年第四季度工作要点2008年第四季度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振奋精神,迎难而上,团结一心,全力以赴,坚定不移地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实现区级财政收入同比增长12%,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为明年各项工作开好局奠定基础。

一、关于经济工作1、楼宇载体开发建设。

确保华森钻石商务广场、宝矿国际广场、裕年国际商务大厦等项目进度,加快推进恒基147地块等项目建设。

继续推动“苏河湾”现代服务业集聚带相关地块的推介和挂牌出让工作。

市北工业园区实现全年10万平方米建筑结构封顶目标,完成北上海现代物流园区共和国际商务广场等项目建设,东方环球企业园一期21万平方米工程交付使用。

完成合金工厂创意产业园改扩建工程。

2、招商引资。

认真梳理现有项目信息,全力推动在谈、在办项目进入实质性启动程序。

加强商务楼宇管理,充分发挥服务企业工作小组的作用,切实提高商务楼宇的税收属地率。

认真落实“百人团队联系百家企业”机制,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

筹建信息服务产业集聚基地,吸引服务外包企业入驻。

3、国资国企改革。

加快资源整合和功能再造,重点做好大宁资产公司整合发展工作。

探索国企融资渠道。

结合实施新一轮契约化考核,逐步完善企业董事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14年实事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14年实事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14
年实事项目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闸府办发[2014]1号
【发布部门】809037002
【发布日期】2014.01.26
【实施日期】2014.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闸北区人民政府2014年实事项目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4〕1号二○一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闸北区人民政府2014年实事项目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闸北区人民政府2014年实事项目
1、完成市下达新增养老床位数;扶持6个老年学校开展标准化建设;新增居家养老服务对象500个;新增1个社区老年人日托中心;新增2个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新建2
个,改造13个标准化老年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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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
工作安排》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闸府办发[2014]5号
【发布部门】809037002
【发布日期】2014.02.13
【实施日期】2014.02.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4〕5号二○一四年二月十三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十五届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将《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14年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闸北爬
坡奋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的关键一年。

区政府重点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届市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九届区委七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围绕建设“活力闸北、平安闸北、和谐闸北”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两聚焦三确保”的工作总基调,更加注重转型发展,继续加快旧区改造,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力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一、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总体要求: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能进则进、能减则减、能快则快,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主要内容:(1)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

(2)深化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实现经常性审批项目入驻行政服务中心。

(3)优化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审批,压缩审批时限。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和完善批后监管制度。

(5)继续理顺部门职责体系,坚持机构“瘦身”与充实基层相结合,严控编制总量。

(6)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7)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进城市养护作业领域市场化改革。

第1、2、3、4项由胡卫国副区长牵头负责;第5项由刘燮副区长牵头负责;第6项由胡卫国、刘燮、鲍英菁副区长按照分工牵头负责;第7项由黄永平副区长牵头负责。

二、深化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体制、机制、管制的创新突破,助推全区服务经济和转型发展再上新台阶。

主要内容:(1)加强市区联动,健全服务业改革发展工作机制。

(2)主动对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争取市里支持闸北区检测认证、人力资源、金融服务等产业优先对接自贸区相关做法。

(3)探索试行“先照后证”,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4)着力推动非银行类金融服务业、专业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高端商贸
业和现代物流业五大产业集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产业。

(5)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突破,争取在市场准入、金融创新、人才政策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创建国家级产业平台项目。

(6)完善服务业统计体系。

第1、2、3、5、6项由胡卫国副区长牵头负责;第4项由吴斌副区长牵头负责。

三、加快国资国企改革
总体要求:调整优化国资布局结构,以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主要内容:(1)探索多种赢利模式,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国有经济竞争力。

(2)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外派董事和监事会成员选派制度。

(3)下放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审核权限。

(4)探索中长期激励机制,试行国资收益管理预算制度。

(5)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分类考核。

由胡卫国副区长牵头负责。

四、创新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
总体要求:以深化网格化管理、整合协管员及社区工作者队伍为重点,创新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主要内容:(1)深化完善“条包块管、以块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基层综合服务管理系统化建设。

(2)坚持“管理进网格、服务进社区”,将服务范围从街区延伸至居民区,探索把市容顽症、治安顽症等纳入网格化管理。

(3)优化整合协管员及社区工作者队伍,实行资源综合管理、力量统筹调剂。

(4)制定鼓励社会组织发展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区级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创投)平台作用,鼓励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

第1、2项由黄永平副区长牵头负责;第3、4项由刘燮副区长牵头负责。

五、推动南中北协调发展
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南高中繁北产业”发展战略,推动区域联动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主要内容:(1)加快推进苏河湾华侨城42街坊商办楼、大悦城一期西北块商业项目以及浙江北路绿地等建设,实现“三年出形象”的既定目标。

(2)推进中部大宁中心广场、利福集团久光项目、新体育中心等建设,培育环大宁商圈。

编制完善环上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相关规划。

(3)推动市北高新园区深度转型,主动对接市创新热点、产业导向和重大项目。

加快园区创富中心等项目开发建设。

(4)推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优化城区用地功能,制定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实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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