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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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5)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今义:许多人,大家。)
(6)从先人还家(先人:古义:王安石死去的父亲;今义:自己的前辈。)
词类活用
(1)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惊奇、诧异”的 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2)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认为……有利可图”的意思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2)材——通“才”,才能。

初中文言文《伤仲永》原文译文及鉴赏

初中文言文《伤仲永》原文译文及鉴赏

初中文言文《伤仲永》原文译文及鉴赏初中文言文《伤仲永》原文译文及鉴赏伤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作品鉴赏: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伤仲永原文与翻译

伤仲永原文与翻译

伤仲永原文与翻译【创作背景】天圣三年( 1025 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震动乡里。

明道二年( 1033 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

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

康定元年( 1040 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

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

庆历三年公元( 1043 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朝代:宋代作者:王安石【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一起来看看为大家整理的:《伤仲永》原文及注释,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伤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简短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简短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简短《伤仲永》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后天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伤仲永原文及翻译!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有一天)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

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舅舅)回答说:“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伤仲永(原文、重点字词解释以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重点字词解释以及翻译)

启示:从方仲永身上汲取教训: 不能自恃聪明,放弃用功,而 思考勤奋努力,刻苦学习,才 能取得好成绩。
填空
1. 《伤仲永》的作者 王安石 是 宋 代政治 家、文学家。 2. 本文选自《 临川先生文集 》。
读准下列加红色的字音 wéi 自为其名 yì 邑人奇之 pān 日扳仲永 yè 环谒于邑人 不能称前时之闻 chèn mǐn 泯然众人矣
答问 深入理解课文
题目中的“伤”字是什么意思?
• “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
第一段为什么特别交代 方仲永“世隶耕” ? • “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 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 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 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
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1. “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 者。” ——幼年时天资过人,有作诗 才能; 2. “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 闻。”——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大 不如前; 3. “又七年……泯然众人矣。” ——又 七年后完全变成平庸之人。
有这么一个故事
有人得到一颗非常珍贵的种子。这颗种子种下以 后,会开世界上最美丽的花,会结世界上最甜蜜的果。 几年以后,他的朋友都以为它已枝粗叶茂,开花结 果了,纷纷前来向他要这颗果树的种子,谁知道,他 连那颗种子都还没有种下去呢。 “你为什么不种下去呢?”朋友们诧异了。“我 怕种下去会晒死。”那人回答说。 “可以早晚浇点水嘛。” “我怕浇水会把它泡烂。” “那可以开沟排水呀!”朋友们指点着。 “啊,这么珍贵的种子,不怕被飞鸟啄掉吗?我 舍不得播下去呢!”
王安石
作家作品简介
本文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作者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江西 临川人,北宋政治家、文学家。谥号 “文”。著有《王临川集》、《王文 公文集》,他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 “唐宋八大家” :韩愈、柳宗元、王安

《伤仲永》原文、译文、注释及赏析

《伤仲永》原文、译文、注释及赏析

伤仲永宋代:王安石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消失了,和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王安石说:方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他的天赋,比一般有才能的人要优秀得多;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他得到的天资是那样的好,没有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尚且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伤仲永课文原文及翻译精选4篇

伤仲永课文原文及翻译精选4篇

伤仲永课文原文及翻译精选4篇原文:篇一伤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伤仲永课文原文及翻译篇二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

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伤仲永 王安石

伤仲永 王安石

議論
記敘
主论







通 悟

于 人 者









卒之为众人
阐发
先扬
又 不 受 之 人 , 得 为 众 人
不 受 之 天
闻 而 知 之
, 固 众 人
五 岁 能 诗
指 物 作 诗 立
文 理 皆 有 可

就观


不始学
后抑


而 知



l
之Leabharlann 十l二又
三 矣









, 不






结构分析:
• 第一大段:叙述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 (第1段) 写仲永幼年作诗的非凡才能。(第1至5句) 写仲永父亲贪利而「不使学」的错误作法(第6.7句)
• 第二大段:叙述方仲永才能衰竭,终于成为普通 人。(第2段)
• 第三大段論述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意义。 (第3段)
结构分析表:
傷仲永 傷(文眼)
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他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亲自题上自己的名字。
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作为内容,请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有人指定事物叫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
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 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之处。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作客,
有一天,他爸妈看着他也觉得不是办法,决定把他送 去别的国家念书,但是他却请了法语的家教来教他,因为 他们认为这样才可以有效的学会三种语言。

伤仲永原文翻译及赏析

伤仲永原文翻译及赏析

伤仲秋廉文翻译及赏析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伤仲永原文翻译及赏析》的内容,具体内容:《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下面我为大家带来,希望大家喜欢。

…《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下面我为大家带来,希望大家喜欢。

伤仲永原文欣赏: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 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口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己耶?伤仲永原文翻译:金溪有个叫方仲永的百姓,家中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时,不曾认识书写工具。

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就向邻居那里把那些东西借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下了四句,并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和团结同宗族的人为主旨,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方仲永立刻就能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就每天带领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方仲永,他己经十二三岁了。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原文及注释

伤仲永北宋朝(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7.与:给;8.书:写;9.为:题写;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11.观:欣赏;12.自是:从此;13.是:这、此;14.就:完成;15.者:......的地方;16.稍稍:渐渐;17.或:有人;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19.邑人:同县的人;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22.扳:通“攀”,牵,引;23.环谒:到处拜访;24.使:让;25.从:跟从;26.称:相当;27.闻:听说;知道28.泯然:完全。

初中语文-《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初中语文-《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初中语文-《伤仲永》原文及翻译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课文分析]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金溪民方仲永,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隶耕。

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生五年,仲永五岁时,未尝识书具,不曾用过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忽啼求之。

有一天他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异焉,父亲对此感到很惊讶借旁近与之,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即书诗四句,,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自为其名。

而且自己为诗取了题目。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邑人奇之,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还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

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不使学。

不让他学习。

余闻之也久。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十二三矣。

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令作诗,让他作诗,不克不及称前时之闻。

可是,他写的诗不克不及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曰:“泯然众人矣”。

“他的才干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凡人了。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他先天的才干,远胜于一般有才干的人。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他那样天生聪明,像这样有才干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原本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8.年:岁9.未:不;没有10.尝:曾11.识:认识13.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金溪民方仲永,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隶耕。

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生五年,仲永五岁时,未尝识书具,不曾用过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忽啼求之。

有一天他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异焉,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借旁近与之,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即书诗四句,,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自为其名。

并且自己为诗取了题目。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邑人奇之,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还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

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不使学。

不让他学习。

余闻之也久。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十二三矣。

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令作诗,让他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可是,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曰:“泯然众人矣”。

“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他那样天生聪明,像这样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8.年:岁9.未:不;没有10.尝:曾经11.识:认识13.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及译文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及译文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及译文赏析《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

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原文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丐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混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入,得为众人而已耶?阅读练习1、我能解释下面各句中划线的词语。

①世隶耕_________________②或以钱币乞之_________________③复到舅家_________________④父异焉_________________2、我能判断出下列句子停顿有误的一项是[]A、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

B、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C、余闻之/也久。

D、父/利其然也。

3、我能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

①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②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方仲永自幼天资过人的具体表现有两处,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

初中文言文:《伤仲永》原文译文赏析

初中文言文:《伤仲永》原文译文赏析

初中文言文:《伤仲永》原文译文赏析《伤仲永》宋代: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译文】金溪县有个百姓叫方仲永,祖祖辈辈以耕种为生。

仲永出生五年,还没有见过书写工具,忽然有一天仲永哭着索要这些东西。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他。

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主旨,传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事物让他作诗就能立刻完成,并且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们对此都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地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花钱求取仲永的诗。

方仲永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牵着方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我叫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回到扬州,再次到舅舅家去,问起方仲永的情况,他说:“方仲永已经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才能是上天赋予的,远胜过其他有才能的人。

但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天所受的教育还没有达到要求。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本来就不天生聪明,本来就是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难道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注释】伤:哀伤,叹息。

王安石《伤仲永》全文注释翻译及赏析

王安石《伤仲永》全文注释翻译及赏析

伤仲永宋·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注释伤:哀伤,叹息。

金溪:地名,今在江西金溪。

隶:属于。

生:生长到。

识:认识。

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求:要。

异:对······感到诧异。

借旁近:就近借来。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

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指:指定。

就:完成。

文:文采。

理:道理。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感到惊奇(奇怪)。

稍稍:渐渐。

宾客:这里是以宾客之礼相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

乞:求取。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

利,认为······有利可图。

日:每天。

扳:通“攀”,牵,引。

环:四处,到处。

谒:拜访。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从:跟随。

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复:又,再。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通达。

悟:聪慧。

受:接受。

伤仲永 (完整)

伤仲永 (完整)
精品课件
㈡方仲永由神童沦为平庸之辈的 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看原因是“其父 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 把仲永当做赚钱的工具,荒废其学业, 不能使其天赋用在学习上。从道理上 说,原因作者(议论)认为方仲永才 能衰退的原因是“其受于人者不至”, 即没有进行后天的正常学习和教育.
作家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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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八大家:
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 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 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 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 曾巩。
精品课件
仲 zhòng 啼 tí
隶l ì
焉 yān
扳 pān 谒 yè
泯 mǐn 矣 yǐ
精品课件
尝 cháng 邑 yì 称 chèn 耶 yé
析题: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 见之,十二三矣。
我听了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 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 的名声相称。
精品课件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 问起方仲永的情况。
曰:“泯然众人矣。”
(人们)回答说:“(他的)才能完全消失, 成为普通人了。”
精品课件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聪慧是从上天 接受的。
其受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明得多。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后 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 为其名。

仲永的不幸文言文

仲永的不幸文言文

仲永的不幸文言文仲永的不幸,是一篇文言文,题目为《伤仲永》。

作者是北宋的王安石。

文中描述了方仲永,一个天资聪慧的儿童,因未接受教育而沦为平庸之辈的故事。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开篇介绍方仲永的籍贯、身份,已暗示了他的身世。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仲永五岁,还不会书写工具,却忽然哭着要。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就近借来笔墨纸砚,仲永现场书写了四句诗,并自拟题目。

这显示了仲永的聪明才智和天赋异禀。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仲永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族人为意,赢得了乡中秀才的赞誉。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从此,指着某物作诗就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以上是方仲永天赋出众、倍受关注、风光无限的时期。

但在这段描述中,已暗示了其父贪图小利、目光短浅的性格特点。

接下来的段落则描述了仲永由于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培养,才华逐渐消失,最终沦为平庸之辈。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作者长期听闻仲永的盛名,但直到明道年间随同家人返回故乡时,才在舅舅家见到他。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作者请他作诗,但他的诗已经不能与之前听闻的相称了。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又过了七年,作者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探访仲永,“泯然众人矣”说明仲永的才华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作者认为仲永的天赋虽然出众,但由于后天缺乏教育培养,最终才华消磨。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原文及翻译

伤仲永王安石金溪民方仲永,金溪县的平民方仲永,世隶耕。

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生五年,仲永五岁时,未尝识书具,不曾用过书写工具(纸、墨、笔、砚等),忽啼求之。

有一天他忽然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异焉,父亲对此感到很诧异借旁近与之,从邻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即书诗四句,,仲永立即写了四句诗,并自为其名。

并且自己为诗取了题目。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这首诗的意思是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邑人奇之,同县的人对这件事感到奇怪,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渐渐地,同县的人都以宾客之礼对待他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还有的人花钱请方仲永作诗。

他的父亲以此认为有利可图,不使学。

不让他学习。

余闻之也久。

我听说这件事也已经很久了。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了方仲永,十二三矣。

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令作诗,让他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可是,他写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曰:“泯然众人矣”。

“他的才能已完全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先天得到的。

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他先天的才能,远胜于一般有才能的人。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常人,是因为他受到后天的教育没有达到要求。

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他那样天生聪明,像这样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普通人,现在那些天生就不聪明,本来就是普通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1.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伤,哀伤,叹息。

2.世隶耕:世代耕田为业。

隶,属于。

3.年: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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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伤,是“怜惜”的意思。

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学习,以致成年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关于作者:
王安石,北宋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学,是唐宋八大家之一。

他的诗文语言雄健,长于说理,多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的作品。

他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学习本文,认真朗读课文,了解故事梗概,弄清文章结构,找出生字、生词,并逐一查字典注音、解释。

思考:
1、第一段前两句话中作者交代了方仲永哪四个方面情况,请各用两个字概括。

籍贯、姓名、身份、家世
2、文中“王子”指的是?解释“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一句。

王安石
终于成为普通人,是他受到的后天的教育不到位的原因。

3、方仲永最终“泯然众人矣”的原因究竟是什么?(请用原文回答)。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4、请根据你自己的理解,谈谈文章第三段文字的大意。

人的天资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必经过后天的不断的学习。

5、概括本文的中心?
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泯然众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

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是十分重要的。

积累:
1、通假字
日扳仲永环谒邑人:(“扳”同“攀”,牵,引。


贤于材人远矣:(“材”同“才”,才能。


2、特殊句式:
1、不使学
省略句。

省略了“使”的宾语,应为“不使之学”,“之”在此指代方仲永。

2、令作诗
省略句。

省略了“令”的宾语,应为“令其作诗”,“其”指代方仲永。

测试
1、下列红色字注音有误的一项是()
A、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bān
B、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 yè
C、泯然众人矣mǐn
D、不能称前时之闻 chèn
2、下列红色词在句中的意思与今义相同的一项是()
A、稍稍宾客其父
B、复到舅家
C、泯然众人矣
D、忽啼求之
3、对“伤仲永”的“伤”正确的理解是()
A、中伤
B、受伤
C、哀伤
D、伤心
4、“其文理皆有可观者”中的“文理”的正确理解是()
A、文章的条理
B、文采和道理
C、文采和条理
D、文章的道理
5、“邑人奇之”中的“奇”的意思是()
A、奇妙
B、特别
C、以……为奇
D、奇怪
参考答案
1、 A
解析:“扳”通“攀”,所以应该念“pān”。

2、 D
解析:“稍稍”在文中的意思是“渐渐”;“复”的意思是“又”;“众人”的意思是“普通人”。

3、 C
解析:这里考查的是一词多意的现象,可结合文章注释来理解。

4、 B
解析:结合文章注释来理解。

5、 C
解析:“奇”在这儿是意动用法。

中考解析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问题。

卫人束氏,举世之物,咸无所好,唯好畜狸狌①。

狸狌,捕鼠兽也。

畜至百余,家东西之鼠捕且尽。

狸狌无所食,饥而嗥。

束氏日市肉啖②之。

狸狌生子若③孙,以啖肉故,竟不知世之有鼠;但饥辄嗥,嗥则得肉食。

南郭有士病鼠,急从束氏假狸狌以去。

狸狌见鼠双耳耸,眼突露如漆,赤鬃,意为异物也,沿鼠行不敢下。

士怒,推入之。

狸狌怖甚,对之大嗥。

久之,鼠度其无他技,啮其足,狸狌奋掷而出④。

注释:狌:音shēng。

啖:dàn,吃。

若:及,至于。

奋掷而出:用力纵身逃出。

1.选出红色词解释错误的一项()
A.以啖肉故(缘故)
B.急从束氏假狸狌以去(借)
C.意为异物也(意思)
D.鼠度其无他技(估计)
2.选出红色词不属词性活用的一项()
A.束氏日市肉啖之
B.遂逐齐师
C.乃钻火烛之
D.南郭有士病鼠
3.狸狌失去捕鼠本领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读了这则寓言故事,你得到了什么启示?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C
2.B
3.狸狌长期依赖束氏,不去捕鼠“束氏日市肉啖之”或“长被束氏畜养的缘故”等也可。


4.(只要观点正确且与原文有联系即可。

可从束氏的角度、狸狌的角度、狸狌与老鼠关系的角度引发,如不要溺爱、要自立自强、不要养尊处优、不要抛弃特长、要注意生态平衡等。


课外拓展
一、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l-1086)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

字介甫,号半山,抚州临川(现在属江西省,临川镇于1955年设立抚州市)人。

庆历进士。

初知鄞县,借官谷给农民,试图减轻高利贷剥削,有成效。

仁宗嘉祐三年(1058)上万言书,主张改革政治。

神宗熙宁二年(1069),被任为参知政事,次年拜相。

他积极推行青苗、均输、市易、免役、农田水利等新法,抑制大官僚地主和豪商的特权,以期富国强兵,缓和阶级矛盾。

由于保守派固执反对,新政推行迭遭阻碍。

熙宁七年辞退;次年再相,九年再辞,退居江宁(现在江苏省南京市),封荆国公,世称荆公。

卒谥文。

他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驳斥保守派所称熙宁七年旱灾是由于新政触怒上天的谬论。

又认为历史是变化的,强调“权时
之变”,反对因循保守,并传有“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论点。

其诗文颇有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之作,体现了他的政治主张和抱负。

散文雄健峭拔,为“唐宋八大家”之一。

诗歌遒劲清新。

词虽不多而风格高峻。

所著《字说》《钟山日录》等,多已散失,现存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中的《周官新义》残卷,又《老子注》若干条保存于《道藏·彭耜集注》中。

二、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只有两年(1032-1033)。

“先人”。

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三、本文在材料安排上的特点
本文详写叙事部分,略写议论部分。

在叙事部分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略写他才能衰退时期的情形。

这样安排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主要是用方仲永作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

“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

为什么哀伤、哀怜?因为仲永有天才而“受于人者不至”。

但这不能怪仲永,他毕竟是个孩子;这全部责任都应当由贪财的父亲来承担,因为他剥夺了仲永的学习机会。

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有两点用意:第一,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第二,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根子、因为仲永父亲“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后天教育。

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逐渐衰退(“今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以至丧失殆尽(“泯然众人”),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用多说。

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作者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用不着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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