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抽样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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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取证的程序

抽样取证的程序

抽样取证的要领(一)概念抽样取证是指办案人员根据案情需要,为了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检验、鉴定以取得检验(鉴定)报告证据或者提取物证,依据科学的方法,抽取具有代表性的一定量的物品作为证据的管理活动。

(二)抽样取证的一般要求1、办案人员应两人以上,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2、应有当事人在场。

当事人是单位的,应通知其单位领导,并有其单位领导或者相关的实物保管人员、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在场;3、抽样的方法科学,样品具有代表性。

应遵循一定的科学方法或者随机抽取样品,法律、法规、规章、质量标准对抽样、封样方法和样品的数量等有规定的,应遵守其规定。

样品的代表数量应该准确、具体,所代表的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存放地点、数量等信息均应记录在案。

封样要科学、严谨。

4、当场制作笔录。

抽样笔录应当场制作,并由当事人、在场人、办案人签章。

实施现场检查的,还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三)抽样取证的程序1、抽样的启动。

在接到举报、投诉、上级交办或者日常检查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形下,可以抽样取证,否则,不得随意进行。

2、抽样的实施。

抽样的方法、步骤、数量、工具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国标”中对抽样有具体规定的,须符合该规定),样品通常不少于一式两份。

3、封样。

抽取的样品应使用专用封签当场封样,并有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工商执法人员、被检测人签字盖章。

4、备份。

以备复检的样品,可以由承检单位带回,也可以封存于被检测人处保管。

5、送检。

可由承检单位办理,也可由工商执法人员、被检测人共同送检。

6、告知。

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检测人。

7、异议。

被检测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检测结果确认书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

8、复检。

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到复检申请后,经审查,认为有必要复检的,应及时通知承检单位和复检申请人。

产品认证抽样检验的管理规定

产品认证抽样检验的管理规定

产品认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版本:01/0文件编号:CQM/ZY-SH-00-8发布日期:2006年11月28日实施日期:2006年11月28日产品认证抽样检验管理规定1 概述1.1目的为了规范产品认证抽样检验活动,保证产品认证工作规范、合理,特制订本规定。

1.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产品认证抽样检验工作。

具体的抽样、检验活动按该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方案”执行。

2 相关文件CQM/CX-06-2008 分包管理程序3 职责3.1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负责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制修订。

3.2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负责分包检验机构的组织管理工作,公布检验机构名录,核实检验能力。

3.3分公司、子公司/集团公司业务部负责组织检查组或指定人员进行产品抽样。

3.4分包检验机构负责产品检验或必要时派员进行产品的现场抽样和检验。

3.5检查组长对产品抽样工作负责,现场组织抽样人员按产品认证实施方案或规定要求实施抽样工作。

4 抽样工作4.1 抽样原则检查员通过工厂检查和产品一致性检查确定抽样样品,抽样时要确保抽样的公正性和样品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不会受到损害,抽样样品应具有代表性。

4.1.1按“产品认证实施方案”进行抽样;4.1.2按认证产品单元进行抽样,不同认证产品单元分别抽样;4.1.3抽样样品必须能代表认证产品的范围;4.1.4抽样样品必须是经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且应随机抽取;4.1.5抽样产品库存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抽样基数;4.1.6初次认证时,可遵循下列准则:a)同一种类同一等级有多种型号/规格时,可选择抽样(为能代表认证产品的型号/规格范围,抽样按大中小型号/规格选择抽样);或按以抽取技术含量高、生产难度大、产量最大和最少的产品为主的方式实施。

b)产品种类、等级、生产条件相同,仅商标不同时,可选择抽样。

c)液体或粉状产品仅因包装容器体积不同,可选择抽样。

4.1.7年度监督在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在产品种类、等级、生产条件相同、规格/型号不同时,同时应考虑产品产量、销量,产品一致性变更涉及的产品单元情况,对获证产品可进行轮流抽样检验,并应确保以每一获证的产品单元进行至少一次监督检验。

OK(ZMTQP754-QC001)产品签样程序

OK(ZMTQP754-QC001)产品签样程序

1.目的确定生产/返工及检验依据,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质检部、生产部、销售部。

3.职责:质检部:负责产品签样分发/回收和存档工作。

收集相关质量异常样本,同时结合客户质量标准对质量异常样本签样确认以及对品质异常产品跟踪,确保生产的正常和生产产品品质达到客户要求。

销售部:负责与客户联系或接受委托签样,同时确保相关的质量信息及时传递到公司有关部门。

生产部:配合有关部门调试产品,确保质量适合的样品或偏差样本,以满足签样要求,同时负责产品质量的改进工作和客户产品签样的分发/回收和存档等跟进工作。

4.签样程序:4.1 签样权限4.1.1专用瓶4.1.1.1客户签样a、新产品首批下单生产时,销售部须在《生产通知单》上注明签样人,并联系客户现场签样,以客户签样为准作为产品生产首件确认的依据。

b、生产部接到订单生产时,根据客户的质量要求及重点,结合打样情况,初步确认签样样本并尽可能准备质量偏差样本(如颜色偏差等),征询客户签样。

c、生产部安排试产10~30分钟,并取样交客户签样确认,同时生产管理人员、质检负责人或过程检验员进行产品质量签样跟踪,了解客户的重点需求,生产部将客户重点要求或关注重点要求记录在样本上或相关的档案中,如工艺单、资料卡,质检负责人将客户关注重点记录在产品档案上。

4.1.1.2代签样a、如客户因特殊原因无法现场签样,可提供书面委托书委托销售员代签样,当产量1万套以下时销售员直接签样;产量1万套以上时销售经理须在委托书签名确认,销售员方可签样。

b、销售员在《生产通知单》上注明代签样人,对于客户委托签样须附上客户委托书,同时销售经理或调度主任在《生产通知单》上签名确认。

c、客户委托销售代签样,仅限当批,销售员须准备6份代签样版供客户签名确认,原则上于10天内回馈客户确认原版签样,作为下批准产依据。

d、如同款产品下批生产时未能获得客户确认版签样(或在途),销售部须提供客户对上批代签样书面同意生产函,并提交销售总监审批后方可正常生产。

药品抽样原则和程序.

药品抽样原则和程序.

注意事项
• (二)由说明书、包装辨别真假.正规企业所用的 说明书都具有一定的防伪功能,水印是暗印,只 有对光后才能更清楚。仿冒企业所印的水印非常 粗糙,不是暗印。折痕也有一定的规律,折痕较 整齐,一般为机折,仿冒品一般为手工折痕,不 很整齐。正品包装所用的纸板质量较好,有较强 的强度,粘合较牢固,字迹较清晰,打码较清晰 牢固,为后来打印,仿冒品包装新用纸板质量较 差,强度较弱,粘合不太牢固,字迹有时不很清 晰,打码较模糊不牢固,有的为先印刷上的。
现场抽验
• (3)抽取样品。抽样工作要科学规范,抽 取样品应具代表性。抽样操作应当规范、 迅速、注意安全,抽样过程应当不影响所 抽样品和被拆包装药品的质量。
现场抽验
★抽样数量 一般为3倍全检量,贵重药品为2倍全检量,每 个全检量至少3个最小包装。 ★取样方法 制剂一般以完整的最小包装为取样对象,从确 定的抽样单元中抽样单元样品。 ★最终样品制作 将取得的单元样品汇集成最终样品,等分成3份 ,以备检验、复核、留样和作为查处假劣药品的 物证之用。
注意事项
• (三)可以不送检的样品。 • 监督、抽样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采取查封、扣押等 行政强制措施,并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按 照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行 政处理决定:
注意事项
•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禁止使用的; • (二)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 产、配制、经营、进口,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 》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配制、使用的; • (三)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 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 (四)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 的; • (五)应标明而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 (六)未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

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

附件 1药品抽样原则及程序1 适用范围本原则及程序适用于依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实施的抽样工作。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及规范性检查、稽查执法等药品监管工作另有规定的,执行相应规定。

2 术语和定义本原则及程序采用下列定义。

2.1 批号用于识别一个特定批的具有唯一性的数字和(或)字母的组合。

2.2 抽样批施行抽样的同一批号药品。

2.3 抽样单元施行抽样的便于清点、搬运和存放的药品包装单位。

2.4 单元样品从一个抽样单元中抽取的样品为单元样品。

2.5 最小包装直接接触药品的最小包装单位,对于20ml以下(含20ml)安瓿、口服液、小瓶固体注射剂等,可将放置此类包装的包装单— 1 ——位(如:盒)视为“最小包装”。

2.6 均质性药品性质和质量均匀一致的同一批药品。

抽样过程的均质性检查主要是检查药品外观性状的均质性。

2.7 非均质性药品不同部分的性质和质量有所差异的同一批药品。

2.8 正常非均质性药品正常理化属性可呈现为非均质性但不改变其性质和质量的同一批药品(如:混悬液及低温下可析出部分结晶而复温后能恢复原来状态的液体药品)。

2.9 异常非均质性药品生产或者贮运过程中因未按正常工作程序操作等因素造成非均质性的同一批药品。

2.10 最终样品由不同单元样品汇集制成的供检验或查处物证等使用的样品。

3 抽样原则3.1 科学性,取样操作、贮运过程应科学合理,保证样品质量。

3.2 规范性,抽样程序应规范、有序,不得随意更改。

3.3 合法性,抽样工作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3.4 公正性,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应不徇私情、客观公正。

—— 2 —3.5 代表性,抽取的样品应能够较真实地反映抽样时所代表数量的药品实际质量状况。

4 抽样量确定4.1 编制抽检计划或抽样方案时,应当根据标准检验、补充检验方法和(或)探索性研究的检验需求确定抽样量。

产品抽样管理制度

产品抽样管理制度

产品抽样管理制度一、前言产品抽样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可以有效地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

因此,建立完善的产品抽样管理制度,对于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从产品抽样的定义、原则、方法、程序、设备及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的介绍和详细说明,以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产品抽样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二、产品抽样的定义产品抽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为了验证产品的合格性或者校验生产过程是否正常运行,从生产线上随机抽取一部分产品进行检验的过程。

通过抽样检验,可以对产品的质量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

三、产品抽样的原则1. 随机性原则:抽样时应随机选择样本,确保样本能够代表整个批次产品。

2. 公平性原则:对于同一批次产品,每个产品应有相同的机会被抽中。

3. 全面性原则:抽样应涵盖整个生产过程的关键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的全面监控。

4. 可比性原则:抽样时应使用符合规范的检验方法和设备,保证抽样结果具有可比性,能够客观反映产品质量情况。

四、产品抽样的方法1. 随机抽样法:根据产品抽样量和生产批次大小,采用随机数表、随机数发生器等方式进行随机抽样。

2. 分层抽样法:根据生产工艺、产品特性等因素,将产品分为不同层次,再在各层次中进行随机抽样。

3. 累积抽样法:持续抽样,直到满足一定的验收标准为止,可迅速发现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4. 系统抽样法:根据一定的规则和程序,按照一定的间隔或周期进行抽样检验。

五、产品抽样的程序1. 抽样计划的编制:根据生产规模、产品特性、生产工艺、品质目标等因素,确定抽样计划。

2. 抽样方法的选择:根据产品特性和生产过程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

3. 抽样数量的确定:根据抽样样本的大小、抽样精度、抽样误差限和重抽概率等因素,确定抽样数量。

4. 抽样方案的实施:根据抽样计划和抽样方法,进行抽样操作。

抽样检验工作的基本流程

抽样检验工作的基本流程

抽样检验工作的基本流程抽样检验又称抽样检查,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产品(样本) 进行检验,据以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的统计方法和理论。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抽样检验工作的基本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抽样检验工作的基本流程1、目的为加强食品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抽检工作,保障食品的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中心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食品进行定期监督抽样检验工作。

3、职责3.l 中心主任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和协调。

3.2 收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或上级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方案或计划时,中心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编制计划,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检验优先于其他检测任务,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3.3 卫生监测科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包括采样送检、数据分析汇总、结果评价及结果报送。

3.4 办公室(质量管理科)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的质量控制等。

3.5 检测科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检验、检测过程的质量监督、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的报送等。

3.6 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所需的物资和交通工具等的后勤保障工作。

3.7 本中心授权签字人负责食品监督抽样检测报告的批准。

4 工作程序4.1 采(抽)样4.1.1 采样应由2名(含)以上食品食品抽样人员参加,在执行抽样任务时,抽样人员应当向被抽样者出示有效证件。

抽样前,须准备加盖公章的《采样记录》和其他有关文书等。

4.1.2 抽样操作应当规范,抽样过程应当不影响所抽样品的质量,抽样应为同一批次的产品。

4.1.3抽样后,抽样人员应及时填写《采样记录》。

将所抽样品除一件样品留样处,其余样品用《专用封签》按“送检样品”签封。

食品样品采样规程

食品样品采样规程

食品样品采样规程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类食品样品的采样。

2采样器具灭菌探子、铲子、匙、采样器、试管、吸管、广口瓶、剪子、开罐器等。

3样品的采集要求3.1采样必需留意样品的生产日期、批号、代表性和均匀性〔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样品除外〕。

采集的数量应能反映该食品的卫生质量和满足检验工程对样品量的需要,一式三份,供检验、复验、备查或仲裁,一般散装样品每份不少于 0.5Kg 或500ml,但要根椐客户托付协议书中具体要求和该样品检测工程确定样品的具体采集数量。

原则上,样品采集送检后,由检验科据样品检测工程和客户托付协议书中具体要求对理化工程局部样品自行分检〔份〕。

其细菌学局部参照是否作留样处理的原则确定是否分检〔份〕。

3.2采样容器依据检验工程,选用硬质玻璃或聚乙烯制品。

3.3液体、半流体食品饮料,如植物油、鲜乳、酒或其他饮料,如用大桶或大罐盛装者,应先充分混匀后再采样。

样品应分别盛放在三个干净的容器中。

3.4粮食及固体食品应自每批食品上、中、下三层中的不同部份分别实行局部样品,混合后按四分法对角取样,再进展几次混合,最终取有代表性样品。

3.5肉类、水产等食品应按分析工程要求分别实行不同部位的样品或混合后采样。

3.6罐头、瓶装食品或其他小包装食品,应依据批号随机取样,同一批号取样件数,250g 以上的包装理化不得少于 6 个,250g 以下的包装理化不得少于 10 个。

3.7掺伪食品和食物中毒的样品采集,要具有典型性。

4 样品的采集在食品检验中,所采集的样品必需有代表性。

食品中因其加工批号、原料状况〔来源、种类、地区、季节等〕、加工方法、运输、保藏条件、销售中的各个环节〔例如有无防蝇、防污染、防蟑螂及防鼠等设备〕及销售人员的责任心和卫生生疏水公平均可影响食品卫生质量,因此必需考虑周密。

4.1样品种类样品种类可分为大样、中样、小样三种。

大样系指一整批,中样是从样品各局部取得了混合样品,小样系指做分析用的检样。

药品抽样原则和程序

药品抽样原则和程序

药品抽样原则和程序国家对药品质量实行的监督抽验,是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手段之一。

药品抽样是药品检验工作的组成部分。

顾名思义,抽验就是“抽样检验”。

没有抽样就没有抽验。

但不是随便怎么抽样都可以。

只有按照科学合理的抽样程序进行抽样,使之在手续上合法,技术上可靠,程序上规范,才能保证随后的检验结果在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因此,有必要对如何进行抽样加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药品抽样程序。

一、药品抽样工作的意义(一)体现国家对药品质量实行的技术监督国家对药品质量的技术监督,涵盖药品从研究开发到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全过程。

一般来说,对上市前药品的监督是“事前监督”,而对上市后药品的监督是“事后监督”。

事前监督做得好,事后监督就可省些力。

但由于我国目前大部分药品生产企业未通过GMP认证,医药市场又比较混乱,因此,在大力推行事前监督的同时,继续加强事后监督势在必行。

抽验是事后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

抽验工作分为抽样和检验两部分,抽样是在实验室外直接面对被监督者进行的,具有很强的技术监督性质。

在抽样过程中,抽样人员不仅要严格按照抽样程序抽取样品,以保证抽验结果的可靠,而且在必要时,还应根据监督需要检查相关的批生产记录、进货记录、售货记录和检验记录,索取有关资料。

因此,可以说,抽样工作直接体现着国家对药品质量的监督。

抽样工作的好坏关系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效能、执法形象和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成效的评价,不可等闲视之。

(二)为药品抽验工作提供合法、可靠的样品药品抽验结果正确与否,不仅取决于检验过程,而且取决于抽样过程,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首先取决于抽样过程。

只有抽样过程为后续检验工作提供合法、可靠的样品,检验的结果才有意义,否则检验操作再正确、精密、规范,所做的仍不免是“无用功”,得出的结论仍可能是错误的。

所谓“合法、可靠的样品”,是指:1、样品是由抽样人员依法深入被抽样单位存放药品的现场抽取的,而不是由被抽样单位以送代抽的;2、样品是在抽样人员不受被抽样单位或个人意愿影响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抽样程序抽取的;3、样品的品名、来源、生产单位、规格、批号明确,绝无发生混淆之可能;4、样品质量不因抽样和抽样后的贮运过程而发生变化,从而可以根据样品检验的结果对其所代表的一批药品质量作出判定。

产品抽样方法指南

产品抽样方法指南

产品抽样方法指南产品抽样方法指南抽样方法分类:大宗原料(一般是袋装)、常规袋装原料(一般为化工原料)、箱装(维生素、药物等)、桶装(固体、液体原料)、微量原料(小包);1大宗原料取样方法大宗原料:玉米、小麦、碎米、面粉、豆粕、棉、菜粕、花生粕、膨化大豆、发酵豆粕、鱼粉、肉(骨)粉、次粉、麸皮、油糠、米糠粕、统糠、DDGS、石粉、沸石粉。

(1)取样批确定:一车确定为一批。

如果是船或车皮在一天内运完的按到货的前中后分成三批。

(2)预验收:在车上进行,去掉雨布后,车上的四个面按两条对角线方式进行布点抽样检查物料是否有结块、发热、霉变、打湿、掺假等不符合质量的现象,并根据检查情况通知原料保管员是否卸货或卸货时要进行挑选等。

预验收的样品不作检测。

(3)如果是在预验收时决定挑选卸货的原料则采取100%取样方式(每一包均取到:按单包方式取样判别。

)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分开码放并统计数量。

(4)检测取样:在卸货时进行取样,取样点数及位置确定(每个小垛都取到,每个小垛的对立的两个侧面上,以对角线沿路线间包用扦样器取样)。

(5)单包取样方法(平敞的单包,扦样器从一个角沿对角线方向扦进包的对角,此时扦样器的开口方向应向下。

)(6)旋转:扦样器扦进包装袋以后,不急于抽出,必须缓慢地原地旋转180度,让扦样器盛满样品后再匀速抽出。

(7)回扦样感观检查:扦样器回抽出来后要检查样品的颜色及细度。

(8)扦样器卸样至样品袋:用手或其他硬质物件轻敲扦样器手持部位让扦样器内的物料滑落至样品袋内。

(注意,进入样品袋的样先不用混合,并在边取样边查看每扦样的感观是否有不一致的情况)(9)按第四步中的方向及布点扦样完后,在样品袋上用记号笔标记清楚:样品名称、车号、样品来源、来样日期。

如有到货通知单号也一起标上。

卸货过程中的取样量一般比较大,此时应按四分法将样品进行缩样。

2常规袋装原料抽样(1)取样批确定:每家供方进货产品,以每天的供货量为一批。

食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方案制定及抽样实施问题探讨

食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方案制定及抽样实施问题探讨

食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方案制定及抽样实施问题探讨摘要:改革后,在我国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下,带动了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对食品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就目前食品生产状况来看,出现许多企业为追求味道、吸引消费者而不顾及食品安全的现象,导致消费者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

因此必须做好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通过严格的检查抽样,及时发现食品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食品质量;监督;检查抽样引言食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是各级食品监督管理部门为切实维护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所进行的重要举措。

食品质量安全是消费者对于食品的最根本的要求,也是管理部门进行重点管理的内容之一。

对市场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对于确保食品安全,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义重大。

如何在琳琅满目的食品市场中科学地抽取待测样品,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科学性、代表性而言至关重要。

1抽样检验概述抽样检验是从一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定的样品进行检验,判断该批产品是否合格。

食品质量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主要采取监督抽样检验的方法,以此来对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合格进行判断。

通过抽样检验来严把食品质量关。

因此质量监督中抽取的样品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通常是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取,即检查过程中随时进行抽样,将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更真实的反映出来。

在具体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中,抽样存在突击性、权威性和开放性等特点。

在当前的食品质量监督中,食品抽样检验的应用十分广泛,不仅精确度较高,而且能够有效保证食品质量,为食品质量监督提供可靠依据,进一步保证食品的质量。

在实际抽样检测过程中,抽样范围较广,而且食品抽样检验作为一种监督食品生产和经营者的一种日常手段,可以促进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的提高,增强食品安全管控能力,进一步保证食品安全。

具体的抽检信息和结果,可为食品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和规范开展提供重要依据。

2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中存在的问题2.1抽样人员专业知识不足食品安全抽样监测是一项复杂的工作,需要抽样人员准确迅速辨别食品具体类别。

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制度

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制度

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检验质量管理,规范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卫生监督程序》、《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本辖区范围内的食品进行定期监督抽样检验。

第三条抽检工作应与被抽检单位无直接利益关系,以国家法律法规、委托合同及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为检验工作依据。

第二章工作内容第四条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包括任务领取、抽样方案制定与批准、抽样实施、样品检验、数据分析汇总、评价及结果报送等。

第五条抽样应具有代表性。

抽样检验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与标准提出的标准值(或检出限)不一致时,应按照政府规定的要求执行。

第六条监督抽检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人员不得少于2 名,抽样量应当不少于检验需要量的3倍。

第七条食品监督抽样检验具体按《食品监督抽检工作程序》执行(见附录)。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中心要加强对食品监督抽检人员的管理和教育,不断提高食品监督抽检人员的思想觉悟、廉洁自律意识和检测技术水平;保证检验数据的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真实,并对检测结果负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检测中发现的超标及异常情况;建立完善的监督抽检档案管理,确保检验资料的完整性及数据的可追溯性。

第九条检验结果应由检验人员独立判断,不受外界的影响和干预。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条中心在食品监督抽检中应独立、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抽检活动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

第十一条中心应加强政廉政建设,从事食品监督抽检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守国家和政府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

(二)不得在被抽检单位兼职。

(三)不准收受与食品监督抽检有关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等。

(四)不准参加可能对食品监督抽检有影响的宴请及其他活功。

抽样样品封签(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通用)

抽样样品封签(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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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封签
样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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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签
标示样品名称:
被抽样单位:被抽样单位盖章(指模):
抽样单位经手人(加盖公章):被抽样单位经手人:
抽样签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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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单位经手人(加盖公章):被抽样单位经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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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样品名称:
被抽样单位:被抽样单位盖章(指模):
抽样单位经手人(加盖公章):被抽样单位经手人:
抽样签封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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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封签
样品编号:
样品
封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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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抽样单位:被抽样单位盖章(指模):
抽样单位经手人(加盖公章):被抽样单位经手人:

产品选样及封样程序

产品选样及封样程序

产品选样及封样程序一、目的确保所选建筑材料(设备)充分体现本公司意图及设计师构想,并在材料(设备)的品质及价格成本方面加以控制。

二、适用范围公司开发楼盘所涉及的甲定甲供材料、甲定乙购材料及乙定乙购材料。

三、样品收集方式1、在公司已建楼盘使用过的品质优良的产品(例如踏步砖、庭院灯、草坪灯、埋地灯、开关插座、住户配电箱等),由厂家提供产品的实样或小样。

2、设计上易根据项目的不同而调整的产品,请有关供货厂家提供已在深圳优质楼盘中使用过产品的实样、小样以及相关产品。

3、多了解与公司开发的楼盘相同档次以及更高档次的楼盘的材料信息,有针对性地提供与公司开发的楼盘类似项目材料的实样、图片和产品目录,提供设计参考。

4、充分利用外部资源,联系拥有丰富展品的材料供应商或专业建材大卖场,请相关的设计人员前往其展示厅选材,选好样再由供应商提供样品。

四、工作程序1、初步设计开始之前,营销部对项目的定位档次及装修标准进行确定,形成决议性文件以“会议纪要”、“项目策划书”、“项目装修定位建议书”的形式下发至设计部主管领导及设计部经理,并由设计部经理进一步下达至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设计负责人。

2、在扩初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本部协助设计部各专业工程师负责材料(设备)的设计选型工作,并协助提供相关技术标准及性能参数。

3、对于外立面、精装修等影响外观效果的甲定物料,由设计部协助设计顾问公司、精装修设计公司、景观设计公司设计负责人选定材料(设备)样板,并对提交样板进行封样,样板数量不少于三套,设计部、成本部各留一套,另一套由成本部在选定供货单位后,移交至项目部。

4、成本部负责依据图纸编制《工程材料(设备)管理控制汇总表》,划分出甲定甲购、甲定乙购、乙定乙购的材料(设备)范围,并经项目经理、设计、成本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会签确认并报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5、成本部负责根据《工程材料(设备)管理控制汇总表》、设计部提交的样板,并结合工程进度编制《甲供甲定材料(设备)进场计划》,确定材料供货范围,供货周期,品质要求,运输包装方式,进场时间,验收方式,并将《甲供甲定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提交项目部、设计部、工程管理部。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产品检验抽样规定

1.产品检验抽样规定2.范畴:适用本公司IQC进料检验、OQC成品出货检验的所有产品。

3.职责:a)IQC、OQC负责执行本规定b)品管部负责监督执行并视产品实际情形制定、修改本规定4.程序:A.来料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 (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电子料MAJOR:0.4;MINOR:2.5②组合料MAJOR:1.0;MINOR:4.03)检查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每一订单作为一个检查批次以上规定了来料检验通用抽样检验标准,部分物料专门规定的除外,参见具体物料检验标准,专门情形由物料QE决定。

B.成品出货检验1)抽样标准:按MIL-STD-105E(等同GB2828-87)Ⅱ级检查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2)合格质量水准AQL规定:①内销有线产品、寻呼机:MAJOR:0.4;MINOR:2.5②内销无线产品:MAJOR:0.65;MINOR:2.5③外销产品:在客户验货标准规定的AQL轻重缺陷均加严一个等级,专门情形由产品QE决定3)检验严格度:正常检验4)抽样方式:随机抽样5)抽样批量①一样以生产线每小时生产某机型的平均数量作为一个批量,有线一样以280PCS为一个批量②依照相应机型的质量操纵打算来确定每批批量③生产清机尾数少于50PCS应全检6)抽样标准转移规则正常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不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加严检验加严检验时,若连续五批中有两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正常检验时,若连续十批经初次检验合格,则从下一批检验转到放宽检验放宽检验时,若有一批不合格,则从下批检验转到正常检验抽样方案见附录1-4。

产品质量管理监督抽样检查

产品质量管理监督抽样检查
, 不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要求”
4.2 检验结论表述
4.2.1 监督检查管理系统检验结果的表述
检验结论为“符合企业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行业、 地方)标准要求”时:
【按企业明示指标判定】栏目中选择“符合”, 【综合判定结果】栏目选择“待提高”, 【产品检验情况】栏目中应注明具体不符合推荐性 条款要求的检验项目名称。
一、异议受理部门
❖ 由实施监督抽查的部门(计划实施部门) 或其上级部门负责异议的受理。
❖ 能监督承检机构是否违规 ❖ 能发现监督抽查执行的问题 ❖ 能反映评价规则的问题 ❖ 能反映标准的问题 ❖ 能发现产品是否适用监督抽查的问题
二、异议分类及处理原则
❖ 对样品和抽样、检验等程序提出异议,且异议申请人确 能提供相关证据的,由计划实施部门进行答复;
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在指
定抽样月份的25日前将样品及相关材料
▪ 《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抽样人员应当向被检验 人出示抽样身份证明。受委托检验 机构的抽样人员还应当出示委托抽 样任务书。
抽样人员不得参与所抽样品的检验活 动,但因现场抽检确需参与的除 外。”
抽样单位应及时填写《产品质量监督企业抽 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抽检分离的产品, 抽样单位应于抽样月份的25日前将企业抽查情况 汇总表报送有关承检机构,并抄送企业所在地的 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级局)。
涉及现场检验的,承担产品质 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检验机构(以下 简称承检机构)应在现场对检验结 果进行确认,企业应在相应的检验 原始记录上签章。
抽样中发现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 题、企业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 无照生产等情况,抽样人员应停止抽 样并及时报告企业所在地县(市、区) 质监局,各有关县(市、区)局接到 报告后应依法组织查处。

食品抽样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食品抽样对检测结果的影响

食品抽样对检测结果的影响【摘要】食品安全问题影响到一个国家的民生健康和社会稳定发展,我国数十年来非常重视食品安全的管理,尤其是近十几年来,在人们生活水平和质量显著提升的背景下,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关注。

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研究与实践,探讨食品抽样对其检测结果产生的影响,详细的介绍食品抽检的重要性以及食品抽检的重要参数,食品抽样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因素分析,并针对现场食品抽样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食品抽样;检测结果;影响因素;解决对策食品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是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

在确保食品安全的一系列工作中,食品抽检是非常重要的环节,提高抽检的准确性,才能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这需要相关部门及人员从食品抽检环节强化监督,及时排除可能对检测结果产生影响的各个因素,以确保食品安全。

1.食品抽检的重要性食品安全是事关人民健康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问题,同时也是全球关注的焦点话题。

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由“温饱型”转向“小康型”,人们对食品的要求由“吃得饱、吃得好”向“吃安全、吃健康”转变。

但是,我国“亿万农民都在生产食品”的现状,特别是新技术、新工艺、新资源食品的生产,以及集约化和工业化生产进程的加快,导致了食品安全事故越来越多。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已经引起了各界人士,包括普通消费者的极大关注,因此,食品抽检显得尤为重要。

2.食品抽检的重要参数食品安全抽检的重要参数主要有: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品质指标等。

其中重金属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一直是世界各国重点监控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从事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日常检验量较大的一项工作。

食品中的致病微生物是“食品中毒”的首要问题。

贝类毒素、黄曲霉毒素等生物毒素也是一直困扰着中国对外贸易的要害问题。

食品安全检测技术成为食品安全保障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抽样及样品管理制度

抽样及样品管理制度
4.4.2.2.2内包材标样以半年为期实施更换,每次更新后必须确保所有内包材标样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所有内包材标样需准确填写《产品抽样记录表》。
4.4.2.3外包材留样管理:
4.4.2.3.1原辅料检验人员对所有外包材按袋箱、碗箱进行分类存放管理。
4.4.2.3.2外包材标样以一年为期实施更换,每次更新后必须确保所有外包材标样的有效性和完整性。所有外包材标样需准确填写《产品抽样记录表》。
2.1.3用于商检样品:根据商检老师指定抽样产品,填写样赠品请领单,经质量中心总监签字确认后,由计划物供部开单员出具其它出库单(出库类别:样赠品等出库),再由财务下预算签字后,凭其它出库单到成品库领取相应出口产品,最后由成品库出口产品管理员发起被抽出口产品补生产需求到计划室和车间。抽样数量,除商检老师特殊要求外,一般方便食品类:袋装10袋,碗/杯装10个,超市组合装4提;调味品类:火锅、鱼调料等6袋,麻婆豆腐、回锅肉等小克重产品10袋,抢抢吃即食类6瓶,大规格公斤装1至2瓶/袋,抽样数量以实际取样单为准。
4.3.1管理责任人:半成品留样样品的管理责任人为质量中心内勤(各分厂为兼职的人员或质量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
4.3.2半成品日常留样:化验员抽样后填写《产品抽样记录表》后,分类放置,并明确标识;
4.3.3存放期限:半成品留样存放期限为该产品的保质期限。
4.4原辅材料、包材留样管理:
4.4.1原辅材料、包材留样的管理责任人为原辅料检验人员;
2.2原辅材料、包材抽样:
2.2.1农副产品及食品工业原辅材料类的留样数量:≥500克;
2.2.2包材留样数量:≥一个最小单位。
2.3半成品抽样:
2.3.1新配方量产抽样:对有调味包和川调生产的工厂品保室,在新配方量产前2个月,必须留样,以作口味对比测试时使用,留样数量为(粉包30包、酱油包30包、川菜调味料5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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