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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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学校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

学校学科竞赛与科技创新活动管理办法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拓宽知识面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更好地管理学校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加强学生的学科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

1. 增加宣传力度学校应通过定期举行宣讲会、发布宣传栏、建立网上平台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宣传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性,鼓励他们积极参与。

宣传的内容可以包括竞赛的优势、申报条件、参与流程等,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

2. 设立组织机构学校应成立专门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组织机构,负责活动的筹备、组织、监督和评估工作。

这个机构应包括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形成一个协作共赢的团队。

3. 制定规章制度学校应制定详细的竞赛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学生参赛的条件、流程、评奖办法等,并将其公示在学校内部,让学生和家长了解并遵守。

同时,也要加强对学生的指导和引导,让他们明确竞赛的目标和重点,提高参赛的有效性和质量。

4. 开展培训活动为了提高学生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水平,学校应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

这包括教师的培训、学生的培训和家长的培训。

教师培训的目的是提高他们的竞赛指导能力,学生培训的目的是提高他们的学科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家长培训的目的是让他们更好地支持孩子的竞赛参与。

5. 建立评估体系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评估体系,对参赛学生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

评估的指标可以包括学科知识水平、创新思维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

同时,还可以通过评估结果,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激励,提高他们的参与积极性。

6. 提供资源支持学校应为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资金、场地、设备等。

这样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条件,更好地发挥他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

7. 加强合作交流学校应鼓励学生与其他学校进行合作交流,开展联合参赛和项目合作。

这样可以拓宽学生的视野,增进他们的团队合作和交流能力,促进学习与创新的相互促进。

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规定

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规定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管理规定对于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推广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该规定在不同层面上的作用和重要性。

一、理解学科竞赛活动学科竞赛活动是指以特定学科为主题的竞赛形式,旨在通过知识、技能和应用能力的比拼,提升学生的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

学科竞赛活动包括数学、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类学科。

二、规范学科竞赛活动学科竞赛活动的规范是保障其有效进行的关键。

规范应包括:参赛资格条件、竞赛内容和形式、评选标准、参与人员的权限和义务等方面的规定。

这些规范可以确保学科竞赛活动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三、明确组织机构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需要明确的机构来负责。

这些机构可以是学校、学科教研组、学生会、学生科协等。

组织机构要负责活动的策划、安排、协调和监督,确保学科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建立学科竞赛活动档案学科竞赛活动档案记录了学科竞赛活动的举办情况、参赛选手名单、获奖情况等内容。

建立学科竞赛活动档案有助于总结经验、分享成功经验和评估活动效果,对于今后的活动规划和组织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五、加强宣传推广宣传推广是学科竞赛活动的重要环节。

通过校园宣传、媒体报道、社交平台等多种渠道,宣传学科竞赛活动的意义和成果,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其中,提高学科竞赛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培养优秀选手学科竞赛活动是选拔优秀学生的重要途径,但也需要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提升学生的学科竞赛能力。

在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中,可以规定培训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确保学生在竞赛中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平。

七、推动课程改革学科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参与过程中,可以发现和探索一些教学和评价的新模式和新方法。

这些创新有助于推动课程改革和教学质量的提升,对于学科竞赛活动的重视程度和效果都有着积极的影响。

八、促进学科交流合作学科竞赛活动是不同学校之间、不同地区之间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

在学科竞赛活动管理规定中,可以规定合作与交流的途径和方式,鼓励学生参与不同学校的竞赛,并促进学科交流和合作,提升学科竞赛的水平和质量。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制度学科竞赛管理制度对于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至关重要。

它不仅能促进学生的学科水平提高,还能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竞争意识。

为了确保学生学科竞赛的公平公正性以及有效性,学校应该建立完善的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一、竞赛范围与内容学科竞赛的范围应该包括学生所学科目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这既能确保竞赛的参与者符合竞赛的要求,也能使竞赛更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

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学科竞赛,并保证竞赛内容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和适应性。

二、组织机构与责任为了保证学科竞赛的有效管理,学校应设立学科竞赛组织机构,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

该机构可以由学校领导、相关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学科竞赛组织机构应当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竞赛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前,应按照学校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供相应的个人材料和资格认证文件。

学校在接收报名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参赛学生符合竞赛的规定和要求。

同时,学校还应设立合理的报名截止时间,避免报名的混乱和过度拖延。

四、竞赛规则与秩序学科竞赛应有明确的竞赛规则和秩序,以确保竞赛的公平性。

学校可以制定相关的竞赛规章制度,明确竞赛的具体流程、考核标准和参赛要求等。

同时,学校还应当组织相关培训和说明会,向参赛学生和教师介绍竞赛规则和要求,确保大家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下参与竞赛。

五、评价与奖励学科竞赛的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学校可以邀请外部专家组成评委团队,对竞赛结果进行评估和打分。

同时,学校还应当设立合理的奖励机制,对优秀的竞赛选手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他们在学科竞赛中取得更好的成绩。

六、宣传与交流学校应当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宣传学科竞赛的重要性和意义。

可以通过学校网站、电视台、校报等媒体进行宣传,在整个学校中形成良好的竞赛氛围。

另外,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科竞赛经验交流活动,让参赛学生和教师分享经验和心得,促进彼此的提高和进步。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制度在当今高竞争的教育环境下,学科竞赛已经成为衡量学生学业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

为了规范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行为,保证竞赛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学科竞赛管理制度。

第一,制定学科竞赛的参赛范围和条件。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和年级要求,确定学科竞赛的适用范围,并明确参赛的条件,将竞赛与学生的学业紧密结合,以避免参赛者参赛压力过大,对学习产生负面影响。

第二,制定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和责任部门。

学校需要成立专门的学科竞赛组织机构,设立负责学科竞赛的责任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学科竞赛能够顺利进行。

第三,制定学科竞赛的报名和审核流程。

学生参加学科竞赛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报名系统,方便学生进行报名,并对学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与核实,确保报名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四,制定学科竞赛的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学科竞赛需要明确比赛的规则和评分标准,确保竞赛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比赛规则应当包括比赛形式、内容和时间等方面的规定,评分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便于评委进行评分。

第五,制定学科竞赛的奖励办法和激励机制。

学科竞赛的奖励办法应当公正合理,既要关注学生的竞赛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学校可以设立不同层次的奖项,如一二三等奖,特别贡献奖等,同时可以给予参赛学生一定的学分奖励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学科竞赛。

第六,制定学科竞赛的监督和检查措施。

学科竞赛的监督和检查是保证竞赛公正的有效手段。

学校可以设立独立的考试监控小组,对参赛学生进行监督并检查他们的考试情况,避免作弊行为和不公平竞争。

第七,制定学科竞赛的宣传和交流方式。

学校可以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宣传学科竞赛的意义和重要性,鼓励更多的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并可以为学生提供交流的机会,促进他们之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

第八,制定学科竞赛的资金和物资保障措施。

学校应当着重考虑学科竞赛的资金和物资保障问题,确保学科竞赛能够顺利进行。

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

XXXX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XXXX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与系统化,支撑学生学科竞赛全面深入开展,保障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和支持体系的顺畅运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学生学科竞赛,旨在营造校园学术氛围,培育学生创新思维,激发学生创新活力,让学生在动手实践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养成团队合作精神与竞争意识,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创新创业型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竞赛是指XXXX大学本科学生参加的实践类竞赛,分为国家级(或国际性、地区性)竞赛、省(部)级竞赛和校级竞赛。

国家级竞赛是指国家政府部门或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全国性学术团体、行业学会(协会)组织的学科竞赛;国际性、地区性学科竞赛(含分区赛),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或某国家、某地区学术团体面向全球组织的学科竞赛,视同国家级学科竞赛。

省级竞赛是指省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等机构组织的全省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以及全国性学科竞赛的赛区竞赛。

校级竞赛是指由学校组织、学科覆盖两个及以上学院的学科竞赛。

学校按A、B、C三类构建学科竞赛体系,根据竞赛开展情况实施定期动态调整,新申请纳入学科竞赛体系的竞赛项目,须经学校教务处提请校教学委员会讨论确认。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XXXX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分别由教务处、校团委负责。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及“挑战杯系列”竞赛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其余学科竞赛由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组织。

第五条职责分工:(一)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校团委负责各级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承办省级及以上竞赛,负责落实经费、实施奖励、总结交流等;主办校级竞赛工作,制定校级竞赛章程及组织实施;成立竞赛研究团队进行专门教学研究,推进教学改革。

(二)承办校级竞赛的教学单位,教学副院长、学院分管本科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负责落实竞赛实施工作。

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

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

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学科竞赛是高校教育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提升学术水平。

为了保证竞赛的公平性和规范性,高校纷纷制定了相关的学科竞赛管理规定。

本文将就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一、竞赛资格和报名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首先明确了参加竞赛的资格要求。

一般来说,学生需为在校学生,符合规定的年级要求,并且在相关学科或领域有一定的基础。

报名通常由学生主动进行,并需要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

二、竞赛流程和安排学科竞赛管理规定规定了竞赛的流程和安排。

一般来说,学科竞赛分为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时间、地点和内容都有明确的规定。

此外,还对参赛人员的出勤要求、答题形式以及事后评分和颁奖等环节进行了具体安排。

三、参赛条件和权限学科竞赛管理规定明确了参赛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参赛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素质,遵守竞赛规则,尊重他人的权益。

而高校作为主办方,也应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和条件,确保参赛人员能够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和实力。

四、竞赛奖励和评价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对竞赛的奖励和评价进行了规定。

一般来说,优胜者会获得荣誉奖项、奖金、学分等奖励。

此外,学校还会对参赛者进行评价,并记录在相关档案中,供后续的评优、评奖和选拔工作参考。

五、考试违纪和处罚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中也包含了违纪和处罚的规定。

如果参赛人员在竞赛过程中出现作弊、抄袭、损坏设备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可能被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学科竞赛监督和管理高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还规定了竞赛的监督和管理措施。

学校会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同时,学校也将委派专业教师或专业人员担任裁判,确保竞赛的公正和权威。

七、竞赛成果和知识产权学科竞赛管理规定中还强调了竞赛成果和知识产权的问题。

一般来说,竞赛的作品和成果属于参赛者的个人财产,但在必要情况下,学校有权使用、推广或转让竞赛中的优秀作品,以促进学校的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

大学学科与科技竞赛(含体育、教学)管理办法

大学学科与科技竞赛(含体育、教学)管理办法

大学学科与科技竞赛(含体育、教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实践能力、应用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培养,激励全院师生参加课外学术、科技和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科与科技竞赛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作用,落实“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能、以赛促改”的培养目标,提高大学生应用创新和实践动手能力,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学科竞赛(含体育、艺术类)管理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类学科与科技竞赛分为A、B、C、D四大类别:A类竞赛:**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表”中的A类赛事。

B类竞赛:**省教育厅当年公布的“**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A、B类项目表”中的B类赛事。

C类竞赛:其他经学校批准参加的校外大学生学科竞赛。

D类竞赛:以学校名义行文公布的校内大学生学科竞赛,A、B、C类竞赛的校内选拔赛。

第二章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组织和管理第三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学科与科技竞赛领导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和财务处处长任副组长,各系部主任为成员,负责学科与科技竞赛的宏观指导和重大决策。

第四条学科与科技竞赛由教务处具体负责竞赛承办单位协调、竞赛方案审核及竞赛奖励认定等工作。

第五条学科与科技竞赛实行“一赛一报”制,涉及跨学科专业、有多个系部学生参与的竞赛,竞赛由承办系部申报,竞赛中应组织跨系部的专家评委团队进行评审,确保公平公正。

第六条竞赛承办系部在竞赛前完成“学科与科技竞赛申请流程”,填写《**大学**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报书》,上传竞赛方案、竞赛通知,由系部主任、教务处、分管院领导审批。

原则上A、B类竞赛应举办院内选拔赛。

第七条学院每年设立学科与科技竞赛专项经费,经费项目包括材料费、宣传费、报名费、差旅费、证书制作费等,经费报销按照学院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八条学院欢迎企事业单位为竞赛提供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事业单位经学院同意可获冠名权,赞助费用由竞赛承办系部根据学院相关制度用于竞赛活动。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方案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方案
背景
学科竞赛是学校教育重要的一部分,可以提高学生学科综合素质和竞争能力。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学科竞赛,制定本方案。

目标
- 提供统一的学科竞赛管理标准和流程
- 保障学科竞赛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 激发学生对学科竞赛的兴趣和参与度
- 提供有效的奖励和激励机制
管理流程
1. 确定学科竞赛的种类和级别
2. 制定学科竞赛的时间安排和报名流程
3. 邀请专业教师担任学科竞赛的组织和评审人员
4. 提供参赛指导和培训,鼓励学生积极参与
5. 组织学科竞赛的初赛和决赛,确保公正公平
6. 对优胜者进行奖励和宣扬,激励更多学生参与竞赛
7. 定期评估和改进学科竞赛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和效果
质量保障措施
- 确保学科竞赛的题目和评分标准公正合理
-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和家长的投诉
- 通过培训和交流提升教师的评审水平和专业能力
资金保障
- 学校将从教育经费中拨款支持学科竞赛的组织和奖励
- 寻求社会合作伙伴的赞助和支持
参与者责任
- 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学科竞赛,提供支持和资源保障
- 教师要积极组织学科竞赛活动,并关注学生的需求和反馈
- 学生要积极参与学科竞赛,遵守竞赛规则和道德准则
- 家长要支持和鼓励孩子参加学科竞赛,并积极参与家校沟通
总结
通过制定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工作方案,我们将统一管理学科竞赛,提供公正公平的竞赛环境,激发学生的研究兴趣和竞争力。


望通过努力,提升学科竞赛的质量和影响力,为学生的综合素质提升和个人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机会。

> 注:该方案仅为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规定

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规定

学科竞赛组织与管理规定学科竞赛是一种重要的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学生的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

为了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和高效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学校及教育机构组织学科竞赛的活动。

第二条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学科竞赛应贯彻素质教育的理念,注重学生的综合能力培养,鼓励创新思维和团队合作。

第四条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应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参与学科竞赛的热情和兴趣。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科竞赛的组织者应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管理水平,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学科竞赛应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包括组委会、评委会、秘书处等,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责。

第七条组委会应制定详细的竞赛计划和安排,明确比赛时间、地点、规模、参赛对象、竞赛项目等。

第八条参赛学校和学生应按照比赛规定、报名要求和时间要求参加学科竞赛,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九条学科竞赛应建立健全的评审和评价机制,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第三章奖励与荣誉第十条学科竞赛应设置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等级,并颁发证书和奖牌等奖励方式。

第十一条参赛者获奖后,应在学校和社会上享有一定的声誉和荣誉,并予以宣扬。

第十二条学科竞赛的优胜者可以获得奖学金、推荐信等特殊荣誉和额外的激励措施。

第四章安全与保障第十三条学科竞赛的组织者应确保竞赛活动场地的安全和秩序,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第十四条参赛学生应遵守竞赛纪律,不得采取舞弊、作弊等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学科竞赛的组织者应保护学生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得将学生的个人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第五章赛后评估与改进第十六条学科竞赛的组织者应在竞赛结束后进行赛后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学科竞赛的研究与发展应与国家的教育发展战略相结合,紧密配合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第十八条学科竞赛的组织者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业能力和团队精神,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调动广大教师指导学科竞赛的积极性,使我校竞赛活动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科竞赛的宗旨是丰富校园学术氛围和文化氛围,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促进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竞赛包括、科技部、共青团和教育厅等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第三条学校成立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人事处、宣传部、科技处、学生工作处、校团委、财务处、教师工作处、研究生学院和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处等相关部门及学院分管学科竞赛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认参加学科竞赛的范围和对学科竞赛进行分级分类,确认承办学院,全面领导学科竞赛的组织、奖励等工作。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负责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学科竞赛的分级分类及获奖级别认定工作。

(二)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宣传工作,指导承办学院做好相关学科竞赛的组织、报名与参赛工作。

(三)负责协调学校各相关部门,协助承办学院开展学科竞赛工作。

(四)负责学科竞赛成绩及相关成果材料的归档工作。

(五)负责学科竞赛经费管理,对获奖学生、指导教师和承办学院获奖进行申报。

第五条承办部门工作职责(一)负责制定详细的学科竞赛工作方案,报学校学科竞赛工作小组办公室审核。

(二)负责参赛宣传、竞赛组织、对外联络、指导教师配备、学生选拔、成绩上报等相关工作。

(三)提供赛前培训、参赛训练和竞赛期间所需的场地、仪器、设备、资料等。

(四)组织所承办学科竞赛的评审工作,并报学校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暂行办法为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高素质应用人才,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

为使本科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竞赛宗旨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高等院校、学术团体组织举办的、与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活动。

开展学科竞赛活动旨在提升大学生的学科专业技能,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丰富校园学术氛围,促进实践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培养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二章竞赛类别与级别第一条竞赛类别(一)A类:教育部、教育厅等主管行政部门指定的学科竞赛。

(二)B类:国家机关部门、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或参与的学科竞赛。

(三)C类:省级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学术团体组织的学科竞赛。

(四)D类:学校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第二条竞赛级别(一)国家级学科竞赛:国家机关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

(二)省级学科竞赛: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三)校级学科竞赛:全校性学科竞赛。

第三章竞赛组织与管理第三条学科竞赛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第四条教务处是学科竞赛管理职能部门,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订和落实学科竞赛管理规章制度与激励政策;确定竞赛的主办单位;负责对学院申报的年度学科竞赛计划进行审核并发布;负责预算及管理竞赛经费。

第五条学院是学科竞赛主体和责任单位,负责申报年度学科竞赛计划;负责组建竞赛组委会;负责制定竞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竞赛规程,开放实验场所、图书资料,提供竞赛必要的仪器设备、材料、场地和资料,指定指导教师,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参赛条件。

第六条学科竞赛实行项目负责制。

省级及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由学院指定教师专人负责指导与管理。

校级竞赛由主办学院负责指导所属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组织完成。

学校开展学科竞赛的管理规定

学校开展学科竞赛的管理规定

学校开展学科竞赛的管理规定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学科竞赛作为一种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激发学生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逐渐受到学校的重视。

为了规范学科竞赛的开展,保证竞赛的公平性和效益性,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对学校开展学科竞赛的管理规定展开讨论。

一、参赛学生的资格与要求学校开展学科竞赛,应该为学生明确参赛的资格与要求。

首先,学生应该具备相应学科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确保有足够的参赛能力。

其次,学生必须符合年级、学科等相关条件,确保公平竞争。

最后,学校可以根据参赛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初选,以提高竞赛的参赛质量。

二、竞赛科目和级别的设置学校还需要明确开展的学科竞赛的科目和级别的设置。

学校可以根据学科规划和学生的兴趣,选择合适的科目。

同时,根据学生的实际能力和学科水平,设置相应的级别,以确保每个学生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竞赛项目。

三、组织者的责任和义务开展学科竞赛需要有专门的组织者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组织者要制定详细的竞赛计划,包括时间安排、参赛规则、评分标准等,并及时向学生和教师宣传相关信息。

同时,组织者还需要提供必要的技术和设备支持,确保比赛的顺利进行。

四、教师的指导和培训教师在学科竞赛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学校应该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加强教师在学科竞赛方面的指导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教师需要了解竞赛要求和评分标准,并能给予学生有效的指导和建议,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发挥潜力。

五、评审和公正性评审是学科竞赛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直接关系到竞赛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评审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级别和教育经验,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判,确保参赛作品的公正评选。

评审过程应该公开透明,避免任何不公平的对待。

六、奖励和激励机制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机制,对竞赛获奖学生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肯定,以激发他们的学习动力和创新能力。

奖励可以包括荣誉证书、奖金、奖品等,同时可以鼓励获奖学生参加更高层次的学科竞赛,以提高自身水平。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

学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第一部分:引言学校学科竞赛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和发展个人潜能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更好地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与管理,学校需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规定,保障竞赛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介绍学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二部分:竞赛组织学校学科竞赛的组织需要设置竞赛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亲自领导或指派管理。

竞赛领导小组负责审批竞赛计划和组织实施,确保竞赛的规范进行。

第三部分:竞赛项目选择学校学科竞赛的项目选择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综合考虑。

可以根据学科特长设置多个竞赛项目,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并确保各个学科领域都有机会参与竞赛。

第四部分:参赛资格与选拔学校学科竞赛需要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成绩和兴趣爱好等因素来确定参赛资格和选拔方式。

选拔过程应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参赛学生的水平与竞赛的要求相匹配。

第五部分:竞赛指导与培训学校应组织专业教师对参赛学生进行相关竞赛指导与培训。

指导与培训内容包括竞赛知识与技巧的传授、解题思路的培养以及实践操作的训练等,以提升学生的竞赛实力。

第六部分:竞赛秩序维护为了保证竞赛的秩序和公正性,学校需建立竞赛纪律和规则。

在竞赛过程中,严禁舞弊、作弊以及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并对违规者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纪律教育。

第七部分:竞赛评审与奖励学校学科竞赛的评审与奖励需要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评审者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评审过程须严格把控。

对于获奖的学生,应予以嘉奖和奖励,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第八部分:竞赛成果展示学校应充分利用竞赛成果进行展示和宣传。

可以组织学科展览、成果汇报会、论文发表等形式,将学生的优秀成果进行展示,激发其他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竞争动力。

第九部分:评估与改进学校学科竞赛管理规定的实施需要进行评估与改进。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教师座谈、学生意见收集等方式,了解竞赛管理规定的优点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提高竞赛管理水平。

第十部分:合理安排与衔接学校学科竞赛的管理规定需要与学校教学计划相衔接,避免过多压缩学生的正常学习时间。

学科竞赛组织管理规定

学科竞赛组织管理规定

学科竞赛组织管理规定一、引言学科竞赛是指为了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学科学习而开展的一种竞争性活动。

学科竞赛具有积极作用,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其学科知识和能力。

这一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对于确保竞赛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二、设立竞赛组织机构为了规范学科竞赛活动,有必要设立专门的竞赛组织机构。

该机构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统筹组织竞赛,协调各参赛学校与相关单位,提供咨询与指导服务等。

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人员队伍,确保组织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确定竞赛项目与内容学科竞赛的项目和内容应该符合教育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既要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各学科的竞赛内容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能够促进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四、制定竞赛规则与流程学科竞赛的规则与流程应当公平、公正、透明。

组织机构要依据竞赛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规则,包括报名条件、参赛资格、赛事安排、评分标准等。

同时,要确保规则、流程的公示和知情,以确保所有参赛者都能公平竞争。

五、确保评审公正与专业性学科竞赛评审是竞赛活动的重要环节,评审人员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至关重要。

组织机构要严格审核评审人员的资质,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学科知识和评审经验。

评审标准要科学、合理,公正对待每一位参赛者。

六、落实奖励机制学科竞赛的奖励机制应当明确而有力度,能够充分激励学生积极参与。

一方面,要设立不同层次的奖项,鼓励参赛学校和学生争取更高荣誉;另一方面,要为优秀教师和指导教师设立相应的表彰与奖励,以鼓励他们积极投入竞赛教学工作。

七、加强参赛学生指导学科竞赛的参赛学生应该得到充分的指导和帮助。

组织机构要配备专业的指导教师,对参赛学生开展必要的培训和辅导,提供专业化的学科知识和竞赛技巧指导。

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健康参与竞赛,妥善处理竞赛与学业之间的关系。

八、推进竞赛活动与课程教学的融合学科竞赛活动应该与课程教学有机融合,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各学科的竞赛内容要贴近课程要求,使学生能够通过竞赛活动深化对知识的理解,提高学习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科技活动。

为推进学科竞赛活动持续有效开展,提高竞赛水平,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专业学会(含教指委、专指委)、学术团体或高校组织主办、与我校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学科竞赛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实施对象为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的学科竞赛活动由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校“双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第五条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由国家或省部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学科相应竞赛组委会主办;校级学科竞赛由教务处主办。

所有学科竞赛由学院或相关单位承办(以下简称为承办单位)。

第六条管理职责1、学校“双创”领导小组负责学科竞赛活动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

2、教务处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科竞赛组织、协调和管理,学科竞赛专项经费预算,赛事等级、类别和获奖等级审核认定等工作。

其中,“挑战杯”系列竞赛由校团委负责。

3、各承办单位的主管领导或教学院长应为学科竞赛的负责人(以下简称为承办单位负责人)。

承办单位应做好学科竞赛项目的组织、培训与参赛指导等工作,负责学科竞赛专家和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参赛学生的安全。

4、宣传、学工等部门应做好学科竞赛的宣传动员工作,设备、后勤等部门负责协助相关学院落实实验室、设备和其它竞赛所需场所等条件。

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学科竞赛的实施工作。

第三章实施管理第七条学科竞赛按项目的影响力及主办者性质分为不同级别和类型。

学校重点支持涉及不同学科专业、规模较大、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学科竞赛项目。

第八条竞赛项目级别1、国家级学科竞赛(含国际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专业学会(无专业学会组织的,可为行业协会)、教(专)指委等学术团体主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包括国际权威机构、学术团体组织的国际性学科竞赛。

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实施管理办法

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实施管理办法

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实施管理办法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群众性科技活动。

为保证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促进竞赛成绩和管理水平提高,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一、竞赛宗旨学科竞赛活动旨在营造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意思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应用型人才。

二、竞赛分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指教育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社会团体或行业协会,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结合学科和专业开展的群众性科技竞赛活动。

大学生学科竞赛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学科竞赛;其中,由政府及其部门组织或认定的、影响较大的竞赛项目为A类赛事,由教指委或各级各类协会主办的竞赛项目为B类赛事。

各级别竞赛具体界定如下:(一)国际级学科竞赛: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二)国家级学科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学科竞赛,以及为国际级学科竞赛决赛而举行的区域选拔赛。

(三)省级学科竞赛:指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

(四)校级学科竞赛:指以学校名义组织并行文公布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市级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的学科竞赛参照校级执行。

我校目前参加的学科竞赛详见《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参考目录》(附件2),新增项目由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竞赛组织与管理(一)学校成立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校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大学生学科竞赛政策制定、项目立项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

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活动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协调。

(二)各单位工作职责1.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学科竞赛的统筹管理与组织协调,其职责主要包括:(1)根据学科竞赛类别,确定竞赛的负责单位;(2)负责协调联系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3)协助二级学院组织校级竞赛的实施方案、竞赛规程、竞赛命题、比赛结果公布等;(4)协助二级学院组织省级及以上竞赛项目的学生选拔、集训及组队参赛;(5)组织承办省级及以上竞赛活动;(6)核实指导教师的辅导、培训工作量,核销竞赛所需经费;(7)审核落实竞赛获奖学生和指导教师的奖励。

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制度

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制度

学生学科竞赛组织管理制度学生学科竞赛是指学生在各个学科领域进行的一种竞争性活动,旨在培养学生的学科素养,提高他们的学科能力和综合素质。

为了有效组织和管理学生学科竞赛,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报名程序、比赛安排、评审标准、奖励机制、信息公开等方面展开回答。

1. 准备工作为了保证学科竞赛的顺利进行,学校需要提前做好一系列准备工作。

首先是确定学科竞赛的具体内容和参赛对象,同时制定相应的比赛章程和规则。

其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竞赛组织和管理能力。

还需要制定详细的计划安排,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时间节点。

最后,筹备比赛所需的经费和物资,确保比赛能够正常进行。

2. 报名程序学生学科竞赛应当充分保障公平公正,报名程序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学校应当提前公布报名时间、报名条件和报名方式。

同时,应当设立统一的报名通道,确保所有有意参赛的学生都能够顺利报名。

报名程序还应当包括对报名材料的审核和确认环节,确保参赛学生的身份和资格的真实性。

3. 比赛安排比赛安排是学科竞赛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对于学生来说,比赛时间和地点的合理安排能够减少他们的压力,提高参赛积极性。

学校应当合理设置比赛时间,避免与其他重要考试冲突,同时还要确保参赛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准备。

比赛地点的选择需要考虑到参赛学生的便利性和安全性。

4. 评审标准学科竞赛的评审标准直接影响着比赛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评审标准应当科学合理,既要充分体现学科知识的深度和广度,又要注重对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动手能力的评价。

评审标准应当明确具体,给出明确的评分要求和依据,避免主观性评价的出现。

5. 奖励机制学生学科竞赛的奖励机制对于激励学生参与竞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学校应当制定丰富多样的奖励机制,既要注重对于优胜者的奖励,又要关注到参与者的努力和进步。

奖励可以是物质奖励,如奖金或奖品,也可以是精神奖励,如荣誉证书或学术推荐。

6. 评价与反馈学科竞赛不仅仅是一次比赛,更是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学科能力的评价。

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

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

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为使学校师生参加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激发各院(系)组织师生参加大学生学科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学科竞赛”)的积极性、有效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竞赛活动旨在营造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构建大学生创新实践平台,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创新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促进相应学科的课程教学改革。

推进素质教育,造就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第二条学科竞赛建设要充分考虑学校的特色与优势、学科与专业特点,重点建设具有广泛影响力、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促进作用的学科竞赛,并把学科竞赛体系固化到人才培养过程中。

第二章学科竞赛类型及级别第三条从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竞赛层次、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考虑,将学科竞赛分为六类:国际级:指国际性学科竞赛。

国际性学科竞赛是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世界性学科竞赛。

国家级甲类:指国家级重要大赛。

国家级重要大赛是指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牵头主办的获奖难度高、社会影响较大的全国性重要赛事。

国家级乙类:指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教育部高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牵头主办,教育部或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下属机构、国家一级学会等举办的全国性比赛。

省级甲类:指福建省重要大赛。

指由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牵头主办的全省重要赛事。

省级乙类:省级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主办的非营利性的比赛。

其他类:指地市主办的竞赛,以及一些影响较小的地市级行业学会、协会主办的竞赛、校际间及学校组织的全校性学科竞赛。

第四条对国际级、国家级、省级以及其他类之外的比赛及由学(协)会或其他机构组织的不限制参赛学生人数并按参赛人数收取参赛费用的比赛,原则上不鼓励参加。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科竞赛是指围绕某一学科或在某一专业范围内开展的,以专业知识为背景,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协作意识为目的的竞赛。

第二条学科竞赛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专业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拓宽专业知识面、实现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重要途径。

学科竞赛的组织和开展,有利于推进课程体系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有利于营造优良的学风,对于提高我校的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第三条为使各类学科竞赛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常态化运行,提高竞赛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为保障学科竞赛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成立本科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部)处、校团委、各竞赛组织单位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负责学科竞赛的政策制定、项目审定、经费审查等重大事项决策。

学科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及对竞赛获奖学生、指导老师的奖励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对学科竞赛的组织实行项目管理制。

各学院有责任、有义务积极承办或组织学生参加相关竞赛活动。

第六条学科竞赛获奖情况将作为各学院教学和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也将作为班级学风建设、评比及辅导员考核的评价指标之一。

第七条学校鼓励各学院承办与自身专业相关的省级及以上竞赛作为学院的品牌赛事,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第八条学校职责(一)制定学校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组织认定各类本科生学科竞赛及其等级;(二)收集、发布各类竞赛信息,牵头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协调与竞赛相关的校内外单位的关系;(三)检查、考核竞赛过程和成效;(四)监管学科竞赛的相关经费,落实获重大奖项的师生奖励;(五)负责竞赛材料的备案、归档和竞赛交流等。

第九条学院职责(一)对所承办或参加的学科竞赛过程与成效负责,提供必要的场地、仪器设备、耗材等,做好竞赛保障等工作;(二)负责上报经费预算到教务处,监管经费使用,对经费使用负主要责任;(三)确定相对稳定的学科竞赛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指导时间、工作强度和任务量等,核算竞赛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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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大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科技活动。

为推进学科竞赛活动持续有效开展,提高竞赛水平,规范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部门、专业学会(含教指委、专指委)、学术团体或高校组织主办、与我校学科专业教学关系紧密的大学生课外学科竞赛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实施对象为全校在读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学校的学科竞赛活动由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校“双创”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第五条校级以上学科竞赛由国家或省部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学科相应竞赛组委
会主办;校级学科竞赛由教务处主办。

所有学科竞赛由学院或相关单位承办(以下简称为承办单位)。

第六条管理职责
1、学校“双创”领导小组负责学科竞赛活动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经费保障。

2、教务处负责制定和修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学科竞赛组织、协调和管理,学科竞赛专项经费预算,赛事等级、类别和获奖等级审核认定等工作。

其中,“挑战杯”系列竞赛由校团委负责。

3、各承办单位的主管领导或教学院长应为学科竞赛的负责人(以下简称为承办单位负责人)。

承办单位应做好学科竞赛项目的组织、培训与参赛指导等工作,负责学科竞赛专家和指导教师队伍建设;负责参赛学生的安全。

4、宣传、学工等部门应做好学科竞赛的宣传动员工作,设备、后勤等部门负责协助相关学院落实实验室、设备和其它竞赛所需场所等条件。

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学科竞赛的实施工作。

第三章实施管理
第七条学科竞赛按项目的影响力及主办者性质分为不同级别和类型。

学校重点支持涉及不同学科专业、规模较大、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学科竞赛项目。

第八条竞赛项目级别
1、国家级学科竞赛(含国际竞赛):指国家政府部门或全国专业学会(无专业学会组织的,可为行业协会)、教(专)指委等学术团体主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包括国际权威机构、学术团体组织的国际性学科竞赛。

2、省级学科竞赛:指省政府行政部门或省级专业学会(无专业学会组织的,可为行业协会)、教指委等学术团体主办的全省范围或区域性(如华东地区)的学科竞赛;国家级学科竞赛选拔赛(不含校级选拔赛)。

3、市级学科竞赛:指地市级政府行政部门、高校或学术团体主办的学科竞赛,国家、省级学科竞赛的校级选拔赛等。

第九条竞赛项目分类
学校根据竞赛项目的级别、影响力、声誉等因素将学科竞赛项目分A、B、C三类。

A类为重大项目、B类为重要项目、C类为一般项目。

类别划分由教务处组织专家认定,每年定期发布。

第十条学科竞赛承办单位在接到参赛通知后,应及时研究并提出参赛方案,并报教务处批准。

未经批准项目,学校不予认定。

第十一条“挑战杯”系列竞赛项目管理与实施由校团委按要求负责。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每年设立大学生学科竞赛专项经费,专项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管理。

鼓励多渠道筹措竞赛经费,如企业以冠名等方式赞助竞赛。

第十三条学科竞赛专项经费主要包括参赛报名费、参赛学生的住宿费、交通费,以及教师和学生获奖奖励等。

经费使用应符合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

竞赛指导教师的住宿费、交通费等由竞赛承办单位在业务费中支出。

参赛学生的住宿费、交通费按《关于印发<苏州科技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科【2014】41号)和《苏州科技大学关于调整差旅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通知》(2016年4月)执行,无交通和伙食补助费。

第十四条学科竞赛专项经费由项目负责人管理,教务处、承办单位监督使用。

报销凭证须由指导教师及承办单位负责人、教务处分管领导共同签字。

第十五条学校专项经费资助同一赛事的参赛名额原则上不大于上届我校获奖数量的三倍。

初次参赛或上届未获奖项目资助名额一般不超过三名(队),同一赛事连续三届(含三届)未获奖的项目暂停资助直至获奖为止。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十六条参赛学生的奖励
1、学校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2、本科学生确需在暑期参加学科竞赛集中培训,经学生所在学院等有关单位签署明确意见并批准后可替代暑期社会实践。

3、同等条件下,在转专业、奖学金评定、评优以及研究生推荐免试、录取等方面给予获奖在校本科学生优先考虑。

4、获奖学生除竞赛主办者的奖励外,学校按《苏州科技大学学科竞赛奖励标准》(附件1)给予奖励。

第十七条指导教师的奖励
获奖竞赛项目指导教师除竞赛主办单位的奖励外,学校按《苏州科技大学学科竞赛奖励标准》(附件1)给予奖励。

奖励按项目划入承办单位,分配办法由承办单位确定。

第十八条同一项目同年度多次获奖采用就高原则,不重复计算。

第十九条学科竞赛成绩列入各学院年度教学工作状态考核,教师指导学科竞赛成绩作为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内容之一。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由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大学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获奖指导教师的奖励参照本办法执行,不再按教学工作量计算。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苏州科技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苏科[2006]136号)》、《苏州科技学院学科竞赛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苏科教通[2008]38号)》同时废止,其它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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