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_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_中的有关问题_以泥石流灾害为例
1-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行)

1-1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 000)(试⾏)2020年3⽉⽬次引⾔ (5)1 范围 (1)2 规范性引⽤⽂件 (1)3 术语与定义 (1)4 总则 (2)4.1 ⽬的任务 (2)4.2 部署原则 (3)4.3 总体要求 (3)5 设计书编写 (5)6 调查内容 (5)6.1 基本规定 (5)6.2 孕灾地质条件调查 (5)6.3 特殊地区孕灾地质条件调查 (7)6.4 地质灾害调查 (9)6.5 地质灾害隐患调查 (10)6.6 承灾体调查 (10)7 基本调查⽅法 (10)7.1 资料收集与分析 (10)7.2 遥感调查 (11)7.3 地⾯调查 (11)7.4 物探 (11)7.5 钻探 (12)7.6 ⼭地⼯程 (12)7.7 测试与试验 (12)8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13)8.1 总体要求 (13)8.2 ⼀般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13)8.3 重点调查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13)8.4 单体地质灾害风险评价 (13)8.5 地质灾害风险管控 (14)9 成果编制与验收 (14)9.1 图件编制 (14)9.2 报告编制 (14)9.3 数据库建设 (14)9.4 成果验收 (15)9.5 资料归档 (16)附录 A (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调查新技术新⽅法及适⽤范围 (17)附录 B (规范性附录)规定符号图⽰图例 (18)附录 C (资料性附录)设计书编写提纲 (20)附录 D (规范性附录)野外调查格式及调查表 (21)附录 E (规范性附录)地质灾害分类表 (43)附录 F (资料性附录)⼟的类型与结构 (46)附录G (资料性附录)岩体结构类型及划分 (47)附录H (资料性附录)斜坡结构类型划分⽅案 (48)附录I (资料性附录)岩⽯风化程度划分及其判定 (49)附录J (资料性附录)单体斜坡稳定性评价⽅法 (50)附录K (资料性附录)遥感解译和隐患识别⽅法 (53)附录L (资料性附录)岩⼟体测试项⽬及参数表 (55)附录M (资料性附录)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法 (57)附录N (资料性附录)成果报告提纲 (63)附录O (资料性附录)数据库建库报告提纲 (65)附录P (资料性附录)附图附件编制 (66)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是地质灾害防治⼯作的基础。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DZ0245-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0245—200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1 范围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城市建设、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1.3本技术要求规定的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替代建设工程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的评价工作。
2 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2.1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
2.2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2.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和工程建设本身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程度的估量。
3 总则3.1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及特殊性岩土(含湿陷性黄土、红粘土、软土、多年冻土、膨胀岩土、风化岩及残积土等)变形灾害等。
3.2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应视建设项目的特点,并考虑所处区域的地质环境条件加以分析确定。
3.2.1若危险性仅限于用地面积内,则按用地范围进行评估。
3.2.2若危险性的来源或影响超出用地范围,则应依据地质灾害种类特征、适度扩展评估范围。
3.2.3建设用地位于强震区,工程场地分布有可能产生明显位错或构造性地裂的全新活动断裂或发震断裂,评估范围应尽可能把邻近地区活动断裂的一些特殊构造部位(不同方向活动断裂的交汇部位、活动断裂的拐弯段、强烈活动部位、端点及断面上不平滑处等)包括其中。
3.2.4重要的线路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山地丘陵区,评估范围应以相对路线两侧第一斜坡带为限;穿越线路的冲沟,以其汇水范围为限。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1.范围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2.1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2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总则3.1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今第394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 号)的精神,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3.2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3.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
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3.6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在充分收集利用已有的遥感影象、区域地质、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和气象水文等资料基础上,进行地面调查,必要时可适当进行物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地质灾害是一种常见的自然灾害,特别是在山区和高陡地形地区更为常见。
泥石流灾害作为一种具有破坏性的地质灾害,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威胁。
因此,在进行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时,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尤为重要。
本文将重点探讨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首先,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应该从区域尺度和工程尺度两个方面进行。
区域尺度评估主要考虑泥石流频发区和可能的泥石流源区,通过对历史泥石流数据的收集和分析,了解泥石流的规模、频率和运动特征,以及地形、地质、水文等因素对泥石流的影响,从而判断潜在的泥石流风险。
而工程尺度评估则侧重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评估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泥石流威胁,以及如何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其次,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需要有一套科学完备的评估方法和工具。
在区域尺度评估中,可以使用统计学和地统计学方法,通过对历史泥石流事件的统计分析,推断未来泥石流事件的可能性和概率。
同时,还可以利用地貌解译、地质工程勘查等方法,了解地质构造、土壤岩层条件等对泥石流的影响。
在工程尺度评估中,可以使用数值模拟方法,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模拟泥石流的运动过程,预测泥石流对工程的可能影响。
另外,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还需要考虑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除了地理和地质因素外,气候因素、水文因素等也会对泥石流的产生和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例如,降雨量、降雨强度等因素都会对泥石流的规模和频率产生影响。
因此,在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进行多因素分析和综合评估。
最后,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结果需要与相关部门和决策者共享和应用。
评估结果可以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建设,对于可能存在泥石流风险的区域,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例如加固山体、建设拦砂坝等。
同时,评估结果还可以提供给政府部门,为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在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中,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讲义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讲义2007-07-0412:42:39标签:国土资源法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于2003年11月19日由国务院第29次常务会议通过,11月24日由温家宝总理签发国务院第394号令公布,并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式步入法制轨道。
《条例》共七章四十九条,为帮助大家进一步学习、贯彻、宣传《条例》,现就《条例》主要内容作一简析。
一、什么是地质灾害(《条例》第2条)本条例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地质灾害的级别划分(《条例》第4条):地质灾害灾情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大小共划分四个等级。
即: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大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
三、防治地质灾害的三项原则一是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条例》第三条)大量的地质灾害属于自然灾害,其有一定的偶然性。
但是,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和防再减灾经验的不断积累,一些地质灾害的先兆是可以被人们捕捉到的,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通过这些信息,预报预警地灾,或者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治理,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灾害治理投入大、工期长,《条例》明确自然灾害治理由各级政府承担,中央政府以及灾害所在地的各级政府都负有治理的责任。
三是统一管理、分工协作的原则。
《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管工作,国务院其它有关方面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国土资发【2004】69号 文档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表》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做到既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又简化有关审批环节,现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求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为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好此项规定的落实工作,在用地审批和规划审查中应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
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附件1)。
三、对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
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正式颁布之前,一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二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三级评估暂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四、评估单位应自行组织具有资格的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对拟提交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由专家组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地质灾害文献综述

地质灾害文献综述一、引言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强烈地震。
汶川大地震不仅震级高、释放能量大、破坏力强、波及面广,而且由于强震发生在四川盆地西部地质环境原本就比较脆弱的中、高山地区,因而触发了大量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其数量之多、分布之广、类型之复杂、破坏之巨大,举世罕见。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占自然灾害总损失的20%以上,直接影响了人民的生活,制约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976 年,前国际工程地质协会主席Arnould 教授在发表的题为“地质灾害—保险和立法及技术对策”一文中提出了“地质灾害(geological hazard)”一词,他把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震灾害看成是一种地质灾害。
1987 年12 月11日第42 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169 号决议把20 世纪的最后十年确定为“国际减轻自然灾害十年”(International Decade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IDNDR)行动计划之后,地质灾害一词频繁出现于专业文献及新闻媒体。
地质灾害一词共有三种表达方式:geological disaster,geological hazard,geo-hazard。
地质灾害是自然灾害的一种,地质灾害是指造成人类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地质事件,上世纪中叶以来,我国工程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发生频率以及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等都呈明显上升趋势。
二、国外地质灾害研究概况20世纪60年代以前,地质灾害研究方法及理论不很成熟,地质灾害工作主要局限于灾害形成机理、分布规律及趋势预测研究,重点调查分析灾害的形成与活动过程,具有浓厚的工程地质色彩。
基本以地质灾害调查及风险评价居多,重点通过地质历史背景,地质灾害详细情况分析研究地质灾害形成条件及形成机理;由地质灾害历史及地质灾害遗迹恢复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演化规律及其影像范围。
浅谈泥石流灾害风险评估方法

浅谈泥石流灾害风险评估方法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浅谈泥石流灾害风险评估摘要:近年来,由于全球变暖,极端气候发生的频次越来越大。
现在地壳活动不断增强,为地质灾害发生提供了一个诱导因素,然而灾害多发生在山区,山区经济落后,人们的经济开辟活动不合理,如工程开辟、滥伐森林、破坏草场、过度垦荒等,使得泥石流这一地质灾害的危害进一步加大,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损失,因此,大力加强对泥石流及其灾害的风险评估的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1 概述泥石流是指在山区或者其他沟谷深壑,地形险峻的地区,因为暴雨暴雪或者其他自然灾害引起的山体滑坡并携带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特殊洪流。
泥石流具有蓦地性以及流速快,流量大,物质容量大和破坏力强等特点。
发生泥石流往往会冲毁公路铁路等交通设施甚至村镇等,造成巨大损失。
每年在世界各地都有大量的泥石流灾害事件发生。
我国是世界上泥石流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近十年来,平均每年造成的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达 100 多亿元,死亡近千人,并且随着人类社会经济活动的不断增强,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度索取和对环境的持续破坏,使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更趋严重。
泥石流灾害同其他自然灾害一样,主要表现为自然现象,它的发生发展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长期以来,人们从被动的人抗争、经验性的抵御,到逐步运用科学理论和先进技术方法,尽可能合理经济地组织实施防灾减灾工作,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但由于泥石流运动的客观复杂性和突发性,真正做到科学有效的防治还需要提高认识,为了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泥石流灾害减灾防灾工程,首要任务是对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危(wei)险性、危害范围和程度以及破坏损失等要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和评价,即灾害风险评估。
2 泥石流灾害风险评估基本现状时的后果,并将这些强度或者事件的概率统计作为风险的定量结果;风险评价主要是为决策者提出建议,据此可以权衡风险的大小。
《地质灾害评估》教学大纲

《地质灾害评估》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地质灾害评估Evaluation of Geological Disaster二、课程编号:0403065三、学分学时:2学分/32学时四、使用教材:《灾害地质学》;《地质灾害及其评估方法》潘懋编著,《灾害地质学》第一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地质灾害及其评估方法》(张发明自编讲义)五、课程属性:专业内选修课选修六、教学对象:地质工程专业本科生七、开课单位: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质科学与工程系八、先修课程:工程地质学、水文地质学基础九、教学目标: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在成因上具备自然演化和人为诱发的双重性,它既是自然灾害的组成部分,同时又属于人为灾害的范畴。
在某种意义上,地质灾害已经是社会属性的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居的重要因素。
根据有关条例,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本课程就是基于以上思想,在本科生中开展地质灾害评估技术、理论与方法的讲述,使毕业班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系统了解地质灾害的类型、成因机制及评价方法,为毕业后从事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十、课程要求:以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为依据,以地质学相关理论为基础,运用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岩土工程等知识,综合分析地质灾害的成因机理,系统评价地质灾害的危险性。
通过课程学习与训练,掌握地质灾害评估的专门技术。
十一、教学内容:本课程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第一章中国地质灾害的类型及其分布特点(4学时)知识要点:中国地质灾害的类型;中国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中国地质灾害时间分布特点;中国地质灾害空间分布特点。
地质灾害防治的问题及对策

地质灾害防治的问题及对策摘要:近年来,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问题十分突出。
本文笔者对地质环境条件分析,综合出各种致灾因素,并提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可供参考。
关键词:地质灾害;问题;对策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地质灾害频繁发生。
特别在山区,旧的地质灾害隐患尚未消除,新的隐患点又不断产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仍受到严重威胁,形势十分严峻。
我市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滑坡、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
据相关统计,2010 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2033起,造成12人死亡,3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54.3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地质灾害数量、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增加了152.1% 、131.6% 和162.6%。
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十分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防治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为重点防治监督管理,使我市防治地质灾害而开展的调查、评价、监测、预报和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
近年来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较大成绩,但总体上来讲,很多工程勘查精度较粗,防治率低,已满足不了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再加上地质灾害的难以预测性和突变性,使得我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考验。
目前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1.地质灾害隐患点多、分布广且危害较大根据目前已掌握的情况,全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825多处,危及近11.4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中威胁100 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52处威胁12046人,潜在经济损失5442.5万元。
2.基础调查工作滞后我市在我国属地质灾害多发的地级市之一,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停留在1:10万调查的基础上,地质灾害隐患点数、分布状况和危害程度变化情况尚不够清楚。
3.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人为的工程活动,如矿山地下开采、矿山地面工程设施建设、依山建房、开山修路、修建水库、地下水过量取用等已经成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3
DB33/T 881—2012
5 基本规定 5.1 评估程序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程序应按框图1执行。
接受评估委托
建设和规划项目初步分析及现场踏勘
地质环境基本特征分析
建设和规划项目工程分析
划分评估级别、确定评估范围编 制评估工作大纲
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类型确定及评价要素选取
现状评估
预测评估
综合评估 防治措施
DB33/T 881—2012
前
言
本规范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规范由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工程勘察院、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浙江华 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蒋建良 李 炜 蒋欢明 张上麟(以下按姓氏笔划) 吕永进 孙乐玲 邵再良 郑束宁 赵建康 龚新法 崔锦梅
结论与建议
提交报告或说明书
图1 工作程序框图 5.2 评估范围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区范围, 应根据建设工程或规划项目特点、 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种类按下 列要求确定:
4
DB33/T 881—2012 ——危险性仅限于用地范围的,则以用地范围为界; ——重要的线状建设工程,以线路两侧扩展 500m~1 000m 为限; ——在山区和丘陵地段,以第一斜坡带为限; ——有地质灾害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 除地面沉降外应包括地质灾害发生、 发展和可能影响的整 个范围。 5.3 评估级别 5.3.1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和项目重要性,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别划分为三个等级,见表 1。 表1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项目重要性 重要项目 较重要项目 一般项目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复 杂 中 等 简 单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相关技术问题评述

第 2卷
第 1 期
震 灾 防御技 术
T c n l g o Ea t q a eDia trP e e t n e h o o yf r rh u k s se r v n i o
Vo1 2, . No.1
20 0 7年 3月
Ma 20 L. 0 7
摘要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 ,是有效预 防、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对未来工程设施及其运
行环境直接危害和间接危 害的一项主动 防灾措施 。本文基于近年来在开展此项工作中 的一些经验
和 体会,对 地质 灾害评估工作 的整体流程 ,包括评估依据 、技术 内容、评审要求及评估工作完成
后如何 备案 等进行 了评述 ,并对地质灾害评估工作经常遇到的一些具体技术问题进 行了探讨 。
作为 目前进 行地 质灾 害危 险性评 估 的规 范和 依据 。
国内目前承担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的单位众多、资质各异 。由于这项工作具有起点
高、难度大 、技术创新性强和工程个性特点鲜明等特点,加之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对国土资 源部最新颁布的关于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 试行) 以下简称 《 》( 技术要求》 国 )( 家标准,19 )的解读各不相 同,因而在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 中,有许多方面仍存在模 99
关键词:地 质灾害
建设用地
评估
引言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 ,是有效预防、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对未来工程设施及其
运行环境直接危害和 间接危害的一项主动防灾措施。科学合理地开展此项工作 ,对发现项 目 建设区潜伏重大地质灾害问题 、提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建议 ,以及指导建设项 目安全实施
糊不清 的认识。本文试图通过笔者近几年在开展此项工作 中的一些经验和体会,对地质灾害 评估工作的整体流程 ,包括评估依据、技术 内容 、评审要求及评估工作完成后如何备案等进 行综述 , 并对所遇到的一些具体技术问题进行探讨, 希望与从事此项工作 的同行交流和分享。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程简要分析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程简要分析摘要:笔者长期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通过一线工作经验,结合国土资源部及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相关学习文件,简要分析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流程的各个环节,以及评估级别和评估范围的确定等关键问题。
关键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流程;关键问题Abstract: the author has long been engaged in geological hazard risk assessment, through hands on experience, combined with the land resources department and the Provincial Department of land and resources issued the relevant document, a brief analysis of the geological disaster risk assessment process each link, as well as the evaluation and assessment to determine the scope of such key problems.Key words: assessment of risk of geological hazard; evaluation process; key problems1、概述我国复杂的自然地理、地质条件,频繁发生的地震活动和极端气候,以及人类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是导致了我国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多发的主要原因。
因此,从源头上把好防治关,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损失,对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如何写好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首先要有一套清晰的评估工作流程(见框图1)。
笔者从实际工作中出发,简要的分析工作流程中各个环节的要点。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首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需要高精度的地质灾害数据。
这包括地质工程勘察数据、地形图、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等。
这些数据对于了解地质构造、地下水情况、土层性质等影响地质灾害形成的关键因素至关重要。
其次,评估过程需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模型。
评估模型应包括完整的评估指标和相应的评估方法。
评估指标通常分为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
静态指标包括地质构造、地下水位、地下水压等;动态指标包括降雨量、斜坡位移速率等。
评估方法包括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两类。
定性评估基于经验和专家判断,主要通过判断灾害潜势和危险性等级来进行定性分析。
定量评估则通过建立数学模型,采用数学统计、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技术分析各因素的权重和相互之间的关系,量化地质灾害危险性。
第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建立适当的风险评估体系。
风险评估体系是评估过程的核心,其目的是综合评估地质灾害概率、危险性和暴露度,从而评估相应的风险。
风险评估体系应包括评估指标、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等。
评估指标应包含灾害概率、危险性、暴露度和风险等因素。
评估方法应根据具体地质灾害类型和特征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如统计分析法、空间插值法、模型模拟法等。
评估模型则应能够综合分析评估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计算出相应的风险等级。
最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考虑时间和空间尺度。
地质灾害是时间和空间尺度巨大的自然过程,评估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尺度的因素。
时间尺度包括预测、预警和快速评估等不同阶段,需根据不同的时间尺度采取不同的技术手段。
空间尺度包括点尺度、面尺度和区尺度等,评估需根据不同尺度的灾害特征采取合适的技术方法,如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等。
综上所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技术要求主要包括:高精度的地质灾害数据、科学的评估模型、合适的风险评估体系以及考虑时间和空间尺度等。
这些技术要求能够提高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灾害防治和灾害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地质灾害是自然界的一种常见灾害,其中泥石流灾害被认为是较为严重的一种。
针对泥石流灾害的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介绍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并对其评估指标和评估过程进行解析,以期为相关工程实践提供参考依据。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对工程区域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及其可能带来的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和预测的过程。
而泥石流灾害作为一种较为复杂的灾害类型,其风险评估的方法也相对复杂。
根据《泥石流防治工程研究与设计规范》,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评估指标的选择是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基础。
常见的评估指标包括泥石流形成潜势指标、泥石流发生频率指标、泥石流规模指标、泥石流危害程度指标等。
通过收集和分析历史泥石流事件、现场调查数据和地质工程勘查数据,可以计算出这些指标的数值,进而评估地质灾害风险的大小。
其次,评估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有多个。
泥石流的发生受到地形地貌、地壳运动、气候气象、土地利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综合作用,并根据不同区域的特点进行调整。
例如,在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时,可以通过建立地形地貌图、地质构造图、地下水位图等专题图来进行分析。
同时,还需要考虑工程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对泥石流灾害的影响。
此外,地质灾害的风险评估需要借助风险评价模型。
常用的模型有定性评估模型和定量评估模型。
定性评估模型主要是根据专家经验和判断对工程区域的地质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其结果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定量评估模型则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来计算地质灾害风险指标的数值,能够较为客观地进行评估。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评估模型可以提高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准确性。
最后,在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时,应该充分考虑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涉及多个因素和数据,这些因素和数据的不确定性会直接影响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地质灾害是指由于地质因素引发的自然灾害,其中泥石流是一种具有破坏性的地质灾害,常常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巨大威胁。
因此,在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的勘查过程中,对地质灾害风险进行准确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用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以期为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提供支持和参考。
首先,常见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方法之一是基于统计学的方法。
这种方法通过历史灾害数据和统计分析,对未来可能发生的泥石流灾害进行风险评估。
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对历史泥石流事件发生的时空特征和频率进行分析,确定潜在的泥石流危险区域。
然后,利用风险模型和统计分析方法,计算不同区域发生泥石流的概率和破坏程度,以确定地质灾害的风险等级。
这种方法可以提供定量的风险评估结果,但其可靠性受到数据的局限性和假设的限制。
其次,在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中,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因为地质条件是判断泥石流灾害风险的关键。
在地质勘查过程中,可以应用GIS和遥感技术,对勘查区域的地质构造、地貌特征、岩性分布等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
同时,还可以通过地下水位、水土响应、地层性质等方面的研究,获取有关地质灾害的相关信息。
在这些基础上,可以利用专业软件模拟不同条件下可能发生的泥石流过程,进一步评估地质灾害的风险等级。
这种方法结合了地质工程实践和现代技术手段,能够提供比较准确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结果。
此外,还有一种常用的方法是专家经验判断法。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通常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的知识,比如地质学、水文学、工程力学等。
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结合他们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一种快速有效的方法。
专家根据现场勘查结果、历史泥石流事件案例以及相关文献资料,对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进行判断,并作出评估报告。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便捷、经济,但缺点在于专家判断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对评估结果的客观性有一定程度的影响。
泥石流防治工程勘查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泥石流防治工程勘查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泥石流是一种严重的地质灾害,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泥石流灾害,进行泥石流防治工程勘查时,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本文将介绍泥石流防治工程勘查中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意义、方法及其应用。
在泥石流防治工程勘查中,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对潜在的地质灾害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级,为工程设计和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可以帮助工程师了解泥石流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影响,从而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减少灾害风险。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的方法多种多样,常用的方法包括灾害历史资料分析、现场调查与监测、数值模拟分析和风险评估模型等。
首先,通过对灾害历史资料进行分析,了解泥石流发生的频率、规模和演化过程,从而对潜在的灾害风险有所了解。
其次,进行现场调查与监测,了解地质、地貌、水文等因素对泥石流形成和发展的影响,获得灾害发生的前兆信息。
再次,利用数值模拟分析,模拟泥石流的运动过程和灾害范围,评估可能造成的损害程度。
最后,结合以上方法,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评估模型,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泥石流灾害风险进行定量评估。
在实际应用中,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在泥石流防治工程勘查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可以为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评估灾害风险,工程师可以了解泥石流灾害对工程的可能影响,从而在设计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减少工程风险。
其次,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可以为灾害应急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通过对灾害风险的评估,可以确定应急预警和疏散区域,提前做好应对灾害的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另外,地质灾害风险评估还可以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防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然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难点。
首先,地质灾害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评估工作较为复杂。
泥石流发生需要多个因素的综合作用,如地质条件、降雨量、坡度等,评估这些因素的影响程度和相互作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我国贵州山区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我国贵州山区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摘要:文章就我国山区的具体地质环境,分析了我国贵州山区公路常见的几种地质灾害类型,有了对山区公路地质灾害类型的研究,提出了应对山区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的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为我国贵州山区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研究提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山区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探讨我国对于山区地质灾害的研究已经经过了漫长的过程,并且随着现代科技技术水平的发展,山区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技术不断提高。
山区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主要是指运用科学的方法对于地质灾害的发生时间、地质灾害的类型以及地质灾害发生后的影响范围进行评估和预测,能够做到实时的监测和预报地质灾害的相关情况,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我国对于山区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研究出了很多危险性评估模型和评估方法,但是由于我国贵州山区气候多变、地形复杂,加之人类活动的影响,对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频率、概率较易判断失误,因此,需要更加重视山区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用高科技增强地质灾害的数据获取和分析。
1 我国贵州山区公路地质环境1.1 山区公路的气象、水文环境在我国的不同地区都有山脉,山区的地理位置各不相同,因此所处的气候环境不同,但是,就我国贵州大部分山区的分布情况来分析,气候温和,多年平均气温较高,日照充足,雨量充沛,相对湿度较大,降雨是造成水土流失的主要外部因素。
贵州山区周围一般水系发达,河流和溪流纵横交错,分布有较多的水系。
1.2 山区公路的地质构造山区公路的建造一方面需要分析山脉的岩石成分,在贵州山区岩石主要包括泥岩、砂岩、灰岩、白云岩等,不同的岩石成分有不同的属性,如松散度等,直接影响着地质灾害发生的程度。
山区公路的建设主要会考虑地势较好,修建方便的山脉。
随着时间的推移,岩石会发生挤压、变形、断裂等活动,在公路修建的过程中,由于爆破器材的使用以及其他的人类活动,对于山体的地质结构也会造成很大影响,这些在公路的设计修建过程中都应考察清楚。
台风暴雨型泥石流风险区划方法研究——以温州山区泥石流为例

台风暴雨型泥石流风险区划方法研究——以温州山区泥石流为例王一鸣;殷坤龙;龚新法;仓飞【摘要】台风暴雨型泥石流是我国东南沿海山区的一种重要泥石流类型.由于这类泥石流的发生发展与台风降水密切相关,因而其风险区划方法也应与一般泥石流有所区别.结合温州山区台风暴雨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提出了台风暴雨型泥石流危险度区划模型和易损度区划模型,以及台风暴雨型泥石流风险区划方法.将该方法应用于温州山区,获得了温州各县(市、区)区域泥石流危险度分区、易损度分区及风险分区.通过2004年和2016年两次群发性泥石流事件的对比,发现风险度不同的两个区域在类似群发性泥石流事件中的人员伤亡情况存在明显差异,初步印证了本研究成果的科学性,为台风影响山区泥石流风险防控提供依据.%Debris flow induced by typhoon rainstorm is an important type of debris flow in southeast mountain area of China.As this type of debris flow is closely related with the typhoon rainstorm,risk mapping of this type of debris flow should be different from common debris bin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yphoon rainstorm and social economics in Wenzhou,this article brought up the mathematic models of debris flow hazard and vulnerability,and also the method of risk mapping of debris flow induced by typhoon rainstorm.This method was used in Wenzhou mountain area,and obtained the hazard zoning,vulnerability zoning,and risk zoning of debris flow in Wenzhou.By comparing two debris flow cluster events,finding the districts with different risk degrees suffered different casualties in the similar debris flow cluster events,preliminarily testified the scientificity of the researchfinding,offered the basis for risk prevention of debris flow in typhoon affected mountain area.【期刊名称】《灾害学》【年(卷),期】2017(032)003【总页数】7页(P80-86)【关键词】台风;暴雨型;泥石流;危险度;易损度;风险区划;浙江温州【作者】王一鸣;殷坤龙;龚新法;仓飞【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武汉430074;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浙江温州325003;中国地质大学,湖北武汉430074;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浙江温州325003;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浙江温州32500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43;P642.23泥石流是一种介于滑坡和水流之间的含泥、沙和石块的固液两相流体[1],由于其具有突发、夜发、群发以及大冲大淤的活动特点,往往成灾迅速而严重,是一种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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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卷第2期2013年6月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The Chinese Journal of Geological Hazard and Control Vol.24No.2Jun.2013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中的有关问题———以泥石流灾害为例刘希林(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广东广州510275)摘要:针对我国试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存在的问题,认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应该包括区域评估、流域评估和场地评估三个层次。
阐述和分析了顶层设计与区域评估、流域评估和场地评估的任务和内容,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围、评估分级、调查内容(以泥石流为例)、评估内容、提交成果,以及评估报告参考提纲等,提出了具体修订建议。
关键词:泥石流;危险性;灾害易发区;评估技术文章编号:1003-8035(2013)02-0008-08中图分类号:P642.2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13-03-11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071186)作者简介:刘希林(1963—),男,湖南新邵人,博士,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00),国土资源部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专家,主要从事泥石流灾害过程及评估和预测研究。
E-mail :liuxilin@mail.sysu.edu.cn2004年3月25日,国土资源部为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发布了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自此,我国建设用地审批中增加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备案登记”这一新的内容。
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这是从源头减少地质灾害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通知》的配套文件是附件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简称《技术要求》)。
可以说,《技术要求》是该《通知》的核心内容。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通知》的贯彻实施,导致我国地质行业产生了一种新的资质证书———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也诞生了一支新的专业队伍———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队伍,同时衍生了一项新的业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
据概略估计,全国具有资质证书的评估单位承揽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应该已经超过30万项。
由此初步推算,用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务的经费投入已逾450ˑ108元。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已成为我国地质行业较大的业务之一,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社会和防灾减灾事业的蓬勃发展。
1发展历程我国法定的地质灾害,在国务院公布的《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是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6种,其中又以泥石流、滑坡和崩塌为主。
泥石流、滑坡危险性的概念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初期尚处于启蒙阶段,受地震危险性评估影响,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泥石流、滑坡危险性评估研究初见端倪,其中以泥石流危险性研究为先导。
回顾我国泥石流危险性评估研究的发展历程[1],1988年,正式提出泥石流危险度的概念及其定量评估方法———泥石流危险度判定[2],1995年,出版标志性成果《泥石流危险性评价》[3],该书是我国目前唯一的泥石流危险性评估学术专著。
2000年,泥石流危险度评估技术方法入编《地质灾害勘查指南》[4]。
2005年,泥石流危险度研究成果入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地貌学原理》(修订版)[5]。
2006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 /T0200-2006《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6],将单沟泥石流危险区预测方法收入规范(规范性附录D )。
1988 2006年的19年间,不断完善的泥石流危险性评估研究成果逐渐得到了实践应用,起到了防灾减灾的实际应用,是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具体体现。
近20年来,在众多新老学者的共同努力下,初步建立了我国泥石流灾害评估的基本体系,有力地支撑了我国地质灾害行业危险性评估工作的快速发展。
泥石流灾害危险性评估包括区域评估[Regional assessment ](又称危险区划或面上评估)、流域评估第2期刘希林:我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中的有关问题———以泥石流灾害为例9[Local assessment](又称单沟评估)和场地评估[Site specific assessment](又称危险范围评估或灾害点评估)三个层面。
区域评估(危险区划)属于区域规划的工作,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来主导,除了专门的地质灾害区域规划外,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生态功能区划中也应反映地质灾害的制约作用;流域评估和场地评估(主要针对建设工程用地),主要由地质灾害专业人员来完成。
欧美发达国家在第一层面的工作做得很好,许多国家的主要自然灾害区划早已完成,区划成果也已结合到相关的农业区划、生态区划、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当中。
自然灾害防灾减灾的理念在顶层设计中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
正因为如此,欧美国家在地质灾害流域评估和场地评估即第二和第三层面的工作反而较少。
政府从宏观层面较好地控制了区域经济和社会功能的空间布局,在地质灾害极高危险和高度危险区,禁止开发和限制开发大规模建设工程项目,因此,也就不太需要专门针对某一建设工程用地而开展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我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多和灾害损失最严重的国家,经济建设高速发展,遇到的灾害问题越来越多。
因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我国特定发展时期的“特种”行业,就世界范围而言,我国在这方面的工作很有特色、也做得最好。
自2004年国土资源部发布《技术要求》试行到现在,9年已经过去,这一技术要求在实践中的试行效果如何?在科学和技术层面又有哪些可以改进?本文结合作者曾经承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横向委托项目的工作经验,以及多次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培训班上的讲学体会,以泥石流灾害为例,对我国目前试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从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加以建言,以期在将来的修订中使其进一步完善,取得更好的应用效果。
2顶层设计与区域评估首先,建议由国土资源部有关单位牵头,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已有的地质灾害普查详查资料数据,修编新的全国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区划图和6种法定地质灾害危险性全国区划图,审定批准后,作为宏观控制性区划,纳入各级政府的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当中。
为便于分级管理和指导应用,可以按灾害的社会属性即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进行分区,也可以按灾害的自然属性分区但必须标明行政区域。
我国地域辽阔,全国性地质灾害区划图属于基础性工作,只能起宏观控制作用,更多的是指导性的。
2004年科技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灾害综合研究组编纂的《中国重大自然灾害与社会图集》涉及到6种法定地质灾害的分布和分区[7],类似成果还有2011年史培军主编的《中国自然灾害风险地图集》中的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危险性等级图[8],这些区划图比例尺小,区划结果较为粗略,虽然具有宏观指导意义,但是远远不够。
顶层设计的关键是要在全国地质灾害综合区划和分灾种区划的宏观基础上,统一规范和标准,分省以县级行政区域(最好以乡镇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编制出较大比例尺的地质灾害综合区划图和分灾种区划图,从而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第一层面上建立和完善全覆盖、多种类的区域评估体系。
就泥石流、滑坡灾害而言,截止目前所能见到的公开或内部的全国性专题区划图有1991年出版的《中国泥石流分布及其灾害危险度区划图》[9]和《中国滑坡灾害分布图》[10],这两幅图现在来看已过于陈旧且资料不全。
2004年,殷坤龙在其《滑坡灾害预测预报》一书中发表过全国滑坡灾害分布和危险区划图[11],其中以县级行政单元为边界的滑坡灾害危险性区划图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四川和重庆曾出版过泥石流、滑坡分布及危险度区划图[12-13],陕西、甘肃、云南等省也曾印刷过类似的非公开出版的泥石流、滑坡灾害区划图。
这些零散的省级泥石流、滑坡灾害危险区划图,并未成为政府部门决策的依据。
比如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在确定哪些区域需要或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时,采用的是自行划定的《四川省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示意图》(图1)①,该图显然过于笼统和简单。
一是未将地质灾害细分为泥石流、滑坡等6种法定灾害,但《技术要求》要求分灾种进行评估,显然图中有的易发区并非包含全部6种地质灾害,若不标明哪一区域有哪一种或几种地质灾害,就有可能被认为是要求对6种地质灾害都进行评估,而实际上某些种类的地质灾害在该区域是不存在的。
因此,可能会导致无谓的工作量,甚至导致管理者与评估者的误解。
二是易发区和非易发区两级划分过于简单,在四川这样一个地质灾害十分严重①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文件.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4]240号,2004.10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ZHONGGUO DIZHIZAIHAI YU FANGZHI XUEBAO2013年的省区,可以分为四级,比如高易发区、易发区、非易发区,还可以划出一个无危险区,这样可以分区、分级评估,无危险区的建设用地可以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非易发区、易发区、高易发区的建设用地则要求分别进行不同级别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需要说明的是,地质灾害非易发区,不等于地质灾害不发生区,也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
图1中分区边界也很粗略,只给出了地级市(州)府所在地,连地级市的边界都未标出。
作为省级部门决策依据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至少应该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最好以乡镇区域为基本单元,才能达到科学决策的目的,满足精细操作的要求。
图1四川省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示意图Fig.1Sketch map of geological hazards prone areas in Sichuan province笔者在广东省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分区研究成果中,给出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的《广东省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分区图》(图2)[14],图中将广东全省泥石流灾害分为易发区、非易发区和无危险区三级。
广东泥石流灾害不是很严重,分三级已经基本能够满足要求。
据此,广东省60个县级行政区域、占全省面积54%的区域为无泥石流灾害危险区,这些区域内的建设用地也就无需进行泥石流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证书分三个等级,甲级资质证书由国土资源部颁发,可以全国范围内跨省使用,乙级和丙级资质证书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限省内使用。
但无论甲级、乙级还是丙级资质证书,实际使用时都得落实到某个省(自治区)、县(市)、乡(镇)的某个具体的建设用地,因此,省级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是具有实际控制作用的,是决定某一建设用地是否需要进行以及如何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关键依据。
所以,应该要求省级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图最好细化到乡镇一级行政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