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1、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范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 2000)▼3 术语、定义和符号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3.1 术语和定义3.1.1地质灾害 geological hazard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1.2致灾地质作用geological process probably resulting inhazard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1.3致灾地质体 geological body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综合估量。
3.1.5滑坡 landslide斜坡(含边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6危岩 dangerous rock陡坡或悬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稳的岩体。
3.1.7崩塌 rock fall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3 术语、定义和符号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3.1 术语和定义3.1.1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hazard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1.2 致灾地质作用 geological process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1.3 致灾地质体 geological body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综合估量。
3.1.7滑坡 landslide斜坡(含边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8危岩 dangerous rock陡坡或悬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稳的岩体。
3.1.9崩塌 rock fall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3.1.10泥石流 debris flow大量泥沙、石块和水的混合体流动的现象.3.1.12 地面塌陷 ground collapse土体或岩体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坑、洞的现象。
地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
地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及范围《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21169号规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分级进行。
评估工作级别按建设项目的重要性和地质环境条件的复杂程度分为三级。
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技术要求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1.1分级评估、备案的原则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进行,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与建设项目重要性划分为三级。
一级评估应有充足的基础资料,进行充分论证,一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省口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局备案;二级评估应有足够的基础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二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评估报告报市地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三级评估应有必要的基础资料进行分析,参照一级评估耍求的内容,做出槪略评估,三级评估由获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乙、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进行。
1. 2就髙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同一区段内有多种地质灾害共存时,按就大不就小、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危险性级别。
如果在同一区段同时存在弱发育崩塌地质灾害,危险性小,中等发育滑坡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强发育地裂缝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则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评估原则,将该区段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土地适宜性差。
1. 3分区段评估的原则依据评估区段地质环境条件差异和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危险程度以及拟建工程的特点,将评估区划分为若干个危险性程度不同的区域。
将不同的评估区段按照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承灾对象的价值,可移动性等的基础上,从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划分为大、中等、小三级,并按区段对场地进行适宜性评估,将评估区段划分为适宜性差、基本适宜、适宜三级。
北京地质灾害险情等级标准
北京地质灾害险情等级标准
北京地质灾害险情等级标准是指对北京地区发生的地质灾害进行分类和评估的
标准。
地质灾害是指由地质因素引起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滑坡、泥石流等。
了解地质灾害的等级标准可以帮助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灾减灾措施,保障公众的安全。
北京地质灾害险情等级标准一般包括灾害程度、影响范围、灾害可能性等要素。
灾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对人类、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程度。
一般分为轻微、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影响范围是指地质灾害的潜在影响范围,包括受灾区域、受灾人口等。
灾害可能性是指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
根据北京地质灾害险情等级标准,制定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是十分重要的。
对
于灾害程度较轻微的地质灾害,可以采取加固、排涝等工程措施进行防范。
对于灾害程度较严重和特别严重的地质灾害,需要采取更加严格的预警、撤离和救援等措施来确保公众的安全。
此外,对于高灾害可能性的区域,还应加强监测和预警体系的建设,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和应急能力。
总之,北京地质灾害险情等级标准是对地质灾害进行科学分类和评估的依据,
可以帮助相关部门有效制定防灾减灾措施,保障公众的安全。
政府和公众应高度重视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加强灾害监测和预警,提高应急能力,共同应对地质灾害的挑战。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技术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规划区、建设用地和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8306-2001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察规范DZ/T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察规范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国家煤炭工业局2000)3 术语、定义和符号下列术语、定义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3.1 术语和定义3.1.1 地质灾害 geological hazard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3.1.2 致灾地质作用 geological process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作用。
3.1.3 致灾地质体 geological body probably resulting in hazard可能导致灾害发生的地质体。
3.1.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assessment of geological hazard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综合估量。
3.1.7滑坡 landslide斜坡(含边坡)上的土体和岩体沿某个面发生剪切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
3.1.8危岩 dangerous rock陡坡或悬崖上被裂隙分割可能失稳的岩体。
3.1.9崩塌 rock fall岩(土)体离开母体崩落的现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单位资质标准
最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单位资质标准规定哪些内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
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
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单位资质标准
(1)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基本条件
(一)建筑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建设单位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监控体系;
(三)建筑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或者环境地质高级技术职称,
技术人员中外聘人员不超过技术人员总数的百分之十。
(2)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单位资质要求
(一)建筑单位注册资金或者开办资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上;
(二)建筑施工企业具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和岩土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不少于三十名,其中从事地质灾害调查或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高级技术
职称的不少于八人、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十五人;
(三)建筑企业近两年内独立承担过十项以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有良好的工作业绩;
(四)建筑企业具有配套的地质灾害野外调查、测量定位、测试、物探、计算机成图等技术
装备。
地灾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地灾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一、引言地质灾害是指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作用,给人类生命财产和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地质现象。
为了有效评估地质灾害的风险等级,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严重程度评估、灾害风险性评估、灾害危险性评估、灾害易发性评估及灾害对社会影响评估的方法和要求。
二、灾害严重程度评估灾害严重程度评估是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后可能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以及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灾害类型、灾害规模、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
根据评估结果,将地质灾害严重程度分为三级:一级(极其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严重)。
三、灾害风险性评估灾害风险性评估是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地质构造稳定性、地形地貌条件、降雨量、地下水情况、人类活动影响等。
根据评估结果,将地质灾害风险性分为三级:一级(高风险),二级(中等风险),三级(低风险)。
四、灾害危险性评估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后可能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险程度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灾害发生后可能造成的生命损失、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等。
根据评估结果,将地质灾害危险性分为三级:一级(极其危险),二级(危险),三级(较危险)。
五、灾害易发性评估灾害易发性评估是根据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和可能性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历史地质灾害发生频率、地质构造稳定性、地形地貌条件、降雨量等。
根据评估结果,将地质灾害易发性分为三级:一级(极易发生),二级(易发生),三级(较容易发生)。
六、灾害对社会影响评估灾害对社会影响评估是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后可能对社会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评估指标包括社会稳定、经济稳定、政治稳定等。
根据评估结果,将地质灾害对社会影响分为三级:一级(影响极大),二级(影响较大),三级(有一定影响)。
七、结论本标准规定了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划分的五个方面,即灾害严重程度评估、灾害风险性评估、灾害危险性评估、灾害易发性评估及灾害对社会影响评估。
最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资料
Xi撳偍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
The Qi冭繘Xian侀€?鑰?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
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The鐗╂祦鑱旂洘表13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类型
项目类别
重要建设项目
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较重要建设项目
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一般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表14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复杂程度评来自分级项目重要性复杂
中等
简单
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一级
一级
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建设项目
二级
三级
三级
The鐗╄祫Cong㈣Chuai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5.破坏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The鍙彃Liao忕墿Xian佺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1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表
现状评估
区内未见滑坡、崩塌、泥石流、潜在不稳定边坡、地裂缝、地面沉降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分布与发育,为地质灾害不发育区;区内不良地质作用只要表现为坡面侵蚀和风化,现状危险性小,危害小。
区内未见滑坡、崩塌、泥石流、潜在不稳定边坡、地裂缝、地面沉降及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分布与发育,为地质灾害不发育区;区内不良地质作用只要表现为坡面侵蚀和风化,现状危险性小,危害小。
(8)控制生活垃圾、污水等排放,对生活污水须进行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垃圾等固体废弃物须送垃圾场集中处理,注意地质环境保护,避免造成水质污染及地质环境破坏。
(9)若建设工程中存在弃渣,须按水土保持的要求对弃渣进行拦挡,必要时要修建弃渣场进行集中堆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渣应设置相应的临时拦挡措施,若开挖边坡超过5m时,应设置马道。
(5)场地进行填方前,应先清除杂物,对地表进行填土整平工作应按照相关规范分层碾压,按照设计单位要求的压实度,以预防填土引起的不均匀沉降和变形。
(6)拟建安置房在设计及建设中应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以减少地质灾害对建筑物的影响。
(7)地基基础开挖应及时采取措施对坑壁、槽壁进行有效支挡防护,防止坑壁坍塌危害施工安全。基坑开挖取出的弃土不能随意堆放。
(10)普及地质灾害常识,加强村名的防灾减灾意识。村庄建成后应加强地质灾害灾害监测,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治。
(11)保护和加强山坡及周边植树造林,防治水土流失。
(12)场地四周地形较陡,拟建工程可能遭受周边斜坡产生滑坡、坍塌等地质灾害的危害,应引起重视,应采取防治措施。
(13)工程建设和营运期间,应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即时采取防治措施,以尽可能减轻地质灾害对拟建工程造成危害。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是指根据灾害的发生概率和对人类和物质造成危害的程度,对不同地区进行灾害危险性等级划分和评价的过程。
地质灾害包括地震、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沉降等多种类型,其危害性不同,因此需要进行科学评价来指导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减灾工作。
1.灾害发生概率评估:通过收集历史灾害数据、地质构造特征、地震活动性等信息,结合科学方法进行灾害概率评估。
例如,通过地震震级、频次、震源深度等因素,评估地震的发生概率,并根据其概率,划分危险性等级。
2.灾害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价:根据地质灾害可能对人类、物质以及环境造成的直接危害和间接危害,进行危害程度的评估和划分。
如地震可能引发建筑物倒塌、人员伤亡和社会经济损失等问题,评估这些危害的严重程度,并划分危险性等级。
3.脆弱性评估:评估地区和特定建筑物、设施、基础设施的脆弱性,即它们在地质灾害发生时的抵抗和适应能力。
通过对结构物、土地利用、土壤特点等因素的研究,评估其脆弱性,以指导减灾工作和城市规划。
4.风险评估:综合考虑地质灾害发生概率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对不同地区的地质灾害风险进行评估和划分。
通过分析灾害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的相关性,给出相应的危险性等级。
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有助于指导地质灾害的防治和减灾工作,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可以划定灾害危险区域,并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对于高危险区域,可以采取加固建筑物、管控开发和土地利用、撤离居民等措施;对于中低危险区域,则可以加强灾害监测和预警系统,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总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是一项重要的科学工作,它为地质灾害防治和减灾提供科学依据,有助于保护人类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地质灾害分类标准
地质灾害分类标准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具体标准如下:
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
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建议查阅关于地质灾害分类标准的文献或咨询地质学家。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主要用于对地质灾害的发生潜力和危险程度进行定量评估和分析,以便采取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
本规范包括以下内容:灾害类型划分、评估指标与方法、评估要素和参数、评估结果的等级划分和评价等。
下面将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进行详细介绍,以便更好地理解。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首先对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进行了划分并给出了详细的定义和特征描述。
其中包括地质滑坡、地震、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多种类型的地质灾害。
对于每种类型的地质灾害,规范给出了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方法。
在评估指标与方法方面,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综合考虑了多个因素,如地质环境、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人类活动等。
通过统计数据和现场调查,采用定量分析的方法对以上因素进行评估。
其中,评估指标包括灾害发生频次、灾害规模、灾害扩展速率等。
评估方法包括统计分析法、定量模型法、区域特征分析法等。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还规定了评估要素和参数。
评估要素包括灾害体特征、灾害环境特征、受灾体特征等。
评估参数包括地质条件、地貌条件、坡度、土壤类型、水文条件等。
通过对这些要素和参数的评价,可以得出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
最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给出了评估结果的等级划分和评价。
根据评估结果,将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划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特大灾害、大灾害、较大灾害、一般灾害和较小灾害。
对于不同等级的地质灾害,相应的防灾减灾措施也不同。
总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是对地质灾害进行定量评估和分析的一套规范和方法。
它综合考虑了多个因素,通过评估指标和方法的应用,可以准确地评估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提供科学依据为地质灾害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参考。
同时,规范提供了对评估结果进行等级划分和评价,为各级政府和科研机构提供决策依据,从而更好地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展开全文1.范围1.1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不同阶段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内容、要求、方法和程序。
1.2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各类建设工程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在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2.定义本技术要求采用下列定义:2.1 地质灾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2.2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容易产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2.3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地区。
2.4地质灾害危害程度:是指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与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
3.总则3.1为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今第394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 号)的精神,规范全国建设工程和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
3.2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必须对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该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
3.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
3.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主要内容是:阐明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和规划区各种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适宜性评价结论。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见表12)与建设项目重要性(见表1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3级,见表14。
表12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复杂中等简单1.地质灾害发育强烈 1.地质灾害发育中等 1.地质灾害一般不发育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2.地形简单,地貌类型单一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5.破坏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1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表13 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项目类型项目类别重要建设项目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较重要建设项目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一般建设项目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表14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复杂程度评估分级项目重要性复杂中等简单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一级一级较重要建设项目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建设项目二级三级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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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形较简单,地貌类型单一
3.地质构造复杂,岩性岩相变化大,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不良
3.地质构造较复杂,岩性岩相不稳定,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较差
3.地质构造简单,岩性单一,岩土体工程地质性质良好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良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较差
4.工程水文地质条件良好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强烈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级划分标准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见表12)与建设项目重要性(见表13),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3级,见表14。
表12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类表
复杂
中等
简一般不发育
2.地形与地貌类型复杂
项目重要性
复杂
中等
简单
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一级
一级
较重要建设项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建设项目
二级
三级
三级
5.破坏地质环境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
5.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工程活动一般
注:每类5项条件中,有1条符合较复杂条件者即划为较复杂类型。
表13建设项目重要性分类表
项目类型
项目类别
重要建设项目
开发区建设、城镇新区建设、放射性设施、军事设施、核电、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大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较重要建设项目
新建村庄、三级(含)以下公路、中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一般建设项目
小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洪口码头、矿山、集中供水水源地、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垃圾处理场、水处理厂等
表14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级表
复杂程度
评估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