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政策
人力资源政策
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HR)政策是指组织或企业制定和实施的关于员工招聘、培训、福利、绩效评估等方面的规定和准则。
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能够帮助企业吸引、培养和留住优秀的人才,提高员工满意度和绩效,从而推动组织的发展。
本文将探讨人力资源政策的重要性、制定过程以及一些常见的政策措施。
一、人力资源政策的重要性1. 促进组织发展:人力资源政策能够确保组织拥有适合的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绩效,从而推动组织的发展。
2. 激励员工:通过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和奖励机制,人力资源政策能够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满意度。
3. 保障员工权益:人力资源政策应该关注员工的权益保障,包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作环境等方面,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4. 培养和发展人才:人力资源政策应该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提供学习和成长的机会,帮助员工提升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人力资源政策的制定过程1. 需求分析:通过对组织的战略目标和业务需求进行分析,确定人力资源政策的制定方向和重点。
2. 政策制定:根据需求分析的结果,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政策,明确政策的目标、内容和执行方式。
3. 内部沟通:将制定好的人力资源政策与组织内部的各个部门和员工进行沟通,确保大家对政策的内容和执行方式有清晰的了解。
4. 政策实施:根据政策的要求,组织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准备工作,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5. 监督和评估:定期对人力资源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常见的人力资源政策措施1. 招聘政策:明确招聘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平和透明,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组织。
2. 培训政策:制定培训计划和培训制度,提供员工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帮助员工提升能力和职业素养。
3. 绩效评估政策: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绩效评估和薪酬激励。
4. 薪酬福利政策:制定合理的薪酬和福利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市场情况,提供公平和有竞争力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规章制度
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自愿自主、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安全。
第五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方式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招聘与求职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招聘信息发布、人才推荐、招聘会组织等服务。
(二)人才培训与评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人才评价等服务。
(三)薪酬福利管理:为企业提供薪酬设计、福利规划、社会保险等服务。
(四)劳动关系管理: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争议调解、员工离职等服务。
(五)企业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组织架构设计、企业文化建设等服务。
第七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服务方式:(一)线上服务: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等人力资源服务。
(二)线下服务:通过实体门店、招聘会、培训基地等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三)定制化服务:根据企业和个人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方案。
第三章服务规范与质量第八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求职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九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才推荐服务,应当根据求职者的条件和企业的需求,进行匹配,不得虚假推荐。
第十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设置培训课程,保证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薪酬福利管理服务,应当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员工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方案。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指导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
第二章行政许可和备案第五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在市场主体登记办理完毕后,依法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本规定所称职业中介活动是指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中介服务,包括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组织开展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服务、开展高级人才寻访(猎头)服务等经营性活动。
第六条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二)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三)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可以自愿选择按照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行政许可。
按照一般程序申请的,应当向住所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申请书;(-)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三)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四)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表;(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前款规定的申请材料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可以获得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政务信息共享获取。
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4.12.25•【文号】人社部发〔2014〕104号•【施行日期】2014.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财务)厅(局),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等文件的部署和要求,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为劳动者就业和职业发展,为用人单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行业,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招聘、职业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人力资源培训、人才测评、劳务派遣、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软件服务等多种业务形态。
伴随着人力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进程,我国人力资源服务业从无到有,取得长足发展,多元化、多层次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但总体看,规模偏小、实力不强、专业化程度不高、支撑保障能力不足,还难以有效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力资源服务的需求,亟待加快发展。
人力资源服务业具有高技术含量、高人力资本、高成长性和辐射带动作用强等特点,关系各类劳动者就业创业和职业发展,关系企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创新能力提升,是国家确定的生产性服务业重点领域。
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优先开发与优化配置人力资源,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内在要求,是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制度1. 简介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制度是指公司为了增强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互动关系良好,保护员工的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产效率。
2. 人力资源服务的目标公司的人力资源服务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招聘和选拔合适的人才,满足公司的需求。
•提供良好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建立公平公正的薪酬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创建和谐的工作环境,促进团队合作和员工关系的和谐。
•建立完善的绩效管理制度,为员工提供公正的评价和晋升机会。
3. 员工招聘和选拔3.1 招聘计划的制定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和人员流动情况,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并按照计划制定招聘流程和标准。
3.2 招聘渠道和方式公司采用多种招聘渠道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推荐、校园招聘、招聘网站等。
同时,公司对于每一位候选人都要进行全面的面试和考核,确保选拔到合适的人才。
3.3 用工合同的签订公司与新员工签订用工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基本信息。
4. 培训和发展4.1 培训需求分析公司定期进行培训需求分析,根据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和岗位需求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
4.2 培训计划和实施基于培训需求分析的结果,公司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根据计划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
同时,公司鼓励员工自主学习和参与外部培训,提高个人的工作能力。
4.3 岗位轮岗和晋升机制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全面发展,公司建立了岗位轮岗和晋升机制。
员工有机会在不同岗位上获得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技能,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
5. 薪酬管理5.1 薪酬体系的建立公司建立了公平公正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福利待遇等。
薪酬体系需根据市场行情、员工绩效和公司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调整。
5.2 绩效考核与奖励制度公司设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3.08.02•【字号】豫人社规〔2023〕5号•【施行日期】2023.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服务的通知豫人社规〔2023〕5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加快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书面报告(一)规范工作流程。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依照《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书面报告工作规程》(附件1)和《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书面报告格式文本》(附件2),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备案及书面报告工作。
有关申请材料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可以获得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通过政务信息共享获取。
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得擅自增加受理限制条件、增设办理环节,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或者额外提供申请材料。
(二)提升服务效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全面梳理申请行政许可和办理备案的材料目录、办事指南、格式文本和咨询监督电话等信息并及时修订完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平台、服务场所等渠道进行公布,优化办理流程,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提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行政许可、办理备案便利化程度。
人力资源管理新政策
人力资源管理新政策
近年来,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不断优化,持续加强人力资源的创新和管理能力,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政策。
下面就是我总结的部分最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政策。
1.实施人才准入制度
新政策规定了根据岗位性质和层级确定招聘人选的方法,并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考核和评估机制,以确保新招人员的素质符合企业要求。
同时,人才准入制度还将依据岗位性质、社会信誉及学历背景等因素,要求人员获得新的证书、资格证明等,以进一步拓展人才来源,提高人员素质。
2.推行弹性工作制度
新政策将推行弹性工作制度,以满足员工生活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工作安排,较大限度地实现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并由此产生协同效应。
此外,政策还鼓励企业提供多样化的工作形式和多层次的分类奖励,吸引人才、提高竞争力。
3.加强职业培训
政策强调企业必须依据岗位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尤其是在人才争夺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上,不断提高员工在职业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是企业的关键。
政策将注重培养人才的全面技能,将培训内容更加科学化、个性化,以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实
践能力。
4.推行薪酬管理制度
新政策制订了更加合理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政策将制定明确的工资梯度和晋升机制,注重合理分配企业成果回报和人员贡献,在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中实现平衡。
此外,政策还提出建立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牵头的薪酬调整机制,以确保工资制度的公正和透明。
总之,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将会推动我国的企业,更好地吸引、培养和管理人才,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概况总结
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概况总结我国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概况总结(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法规政策1、境内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人社部以及商务部。
行业自律性组织包括中国人才交流协会、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中国就业促进会以及各地市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等。
人社部是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等。
商务部负责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等。
中国人才交流协会是经民政部批准登记的,隶属于人社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由从事人才交流服务业务有关的机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
主要职能包括: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加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业务联系;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共同发展;联系其他行业组织,促进人才市场同其他要素市场的相互贯通等。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的直管社团法人,在民政部登记注册。
现有会员近160家,作为联系政府和会员单位的自律性服务组织,协会充分发挥协调、引领作用,促进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中国就业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人社部,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是以促进就业为宗旨的全国性社团组织。
中国就业促进会在国务院确定的人社部的职责范围之内,受其委托承担促进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2、境内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目录一、总则1.1 编制目的1.2 适用范围1.3 术语和定义二、机构设置与管理2.1 机构设置2.2 管理体系2.3 人员配置三、服务内容与标准3.1 服务内容3.2 服务标准3.3 服务流程四、质量控制与改进4.1 质量控制4.2 持续改进五、培训与发展5.1 培训计划5.2 培训实施5.3 员工发展六、客户关系管理6.1 客户满意度调查6.2 客户投诉处理6.3 客户关系维护七、合同与风险管理7.1 合同管理7.2 风险识别与评估7.3 风险防范与应对八、信息技术应用8.1 信息系统建设8.2 信息安全管理8.3 信息技术应用九、合规与监督9.1 法律法规遵守9.2 内部监督机制9.3 违规处理十、附则10.1 修订10.2 解释权10.3 生效日期附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原标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和员工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3 术语和定义本管理制度涉及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如下:(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等服务的组织。
(2)客户:指接受人力资源服务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
(3)服务质量: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满足客户需求的程度。
二、机构设置与管理2.1 机构设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具备完善的组织架构,包括管理部门、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等。
2.2 管理体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财务管理体系等。
2.3 人员配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合理配置各类人员,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服务内容与标准3.1 服务内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职业介绍、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才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2.09.28•【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研究起草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征求意见”栏目里提出意见。
3.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4.电子邮箱:*********************.cn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2年9月28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力资源服务活动,适用本规定。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劳务派遣、对外劳务合作或者其他服务活动的,执行国家劳务派遣、对外劳务合作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综合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行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机构设置1.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工作;2. 管理机构应当包括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服务人员等岗位,明确各自职责。
三、管理规范1. 服务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提供就业服务、职业指导等服务,不得从事违法活动;2. 信息保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求职者和用人单位的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或非法使用;3. 合同约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求职者、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各自权利义务;4. 客户满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关注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5. 人员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依法用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6. 绩效考核: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管理流程1. 招聘流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开展招聘活动,遵守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公平公正;2. 培训流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3. 离职流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处理员工离职手续,保障离职员工权益。
五、监督检查1. 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2. 客户投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投诉渠道,接受客户投诉并及时处理;3. 自查自纠: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自行纠正。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修订,应当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公布执行。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望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人力资源行业政策
人力资源行业政策1、引言人力资源行业政策是指针对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力市场的规定和措施,旨在促进就业、改善劳动关系、提高劳动生产率,以及保障劳动者权益。
人力资源行业政策的实施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和人力资源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
本文将对人力资源行业政策进行深入探讨,从多个方面分析其内容、目的以及对劳动力市场和社会的影响。
2、人力资源行业政策的内容人力资源行业政策主要包括就业政策、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保障政策等方面。
就业政策旨在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就业创造和减少失业。
它包括鼓励创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培训和职业教育等措施。
劳动关系政策涉及劳资关系的调整和管理,包括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工资和福利制度、劳资争议解决机制等方面。
劳动保障政策包括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福利。
3、人力资源行业政策的目的人力资源行业政策的目的在于解决劳动力市场的问题,促进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
它旨在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劳动关系,提高劳动生产率,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通过各种政策措施的实施,人力资源行业政策可以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合理选择就业形式,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水平,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营造公平的劳动环境。
4、人力资源行业政策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人力资源行业政策对劳动力市场有着深远的影响。
它可以增加就业机会,降低失业率,提高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平衡。
它可以提供培训和职业教育机会,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再次,它可以改善劳动关系,减少劳资纠纷和不公平待遇现象,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机制。
它可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和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
5、个人观点和理解从个人角度来看,人力资源行业政策是一种推动社会进步和促进人力资源管理发展的重要手段。
通过科学合理的政策制定和实施,可以更好地解决劳动力市场面临的各种问题,并且能够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和竞争力。
人力资源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在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时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政策,旨在明确人力资源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的程序和方式,保障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一、人力资源机构章程:
1.章程目的:明确人力资源机构的任务和职责,规范其行为和
权力。
2.组织架构:明确人力资源机构的层级关系、职责和权限划分。
3.人员配置:明确人力资源机构的人员编制、岗位职责和任职
条件。
4.工作程序:规定人力资源机构的工作程序和决策流程。
5.工作范围:明确人力资源机构在招聘、培训、绩效管理、薪
酬福利等方面的职责。
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招聘制度:规定企业招聘人员的程序、标准和方式。
2.薪酬制度:规定企业薪酬水平的确定、调整和发放方式。
3.绩效管理制度:规定企业绩效评估的标准、方法和程序。
4.培训发展制度:规定企业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
5.劳动关系制度:规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纪律
和劳动争议解决方式。
6.福利待遇制度:规定企业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及享受条件。
7.员工关怀制度:规定企业对员工的关怀和关爱措施。
以上是人力资源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不同企
业或组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以进行调整和补充。
这些章程和制度的建立可以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公正化,有效提升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最新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 国家鼓励开展平等、互利的人力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充分开 发利用国际国内人力资源。
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包括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 务机构。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经营活动的 机构。 第十五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 (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 (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 (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 (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 (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服务。 第十六条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 量和效率。 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 法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经费管理。
用人单位自主招用人员,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 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流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服务期、从业限制、 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接受用人单位委托招聘人员,应当要求用 人单位提供招聘简章、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经办人的身份 证件、用人单位的委托证明,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
人力资源法规和政策解析
人力资源法规和政策解析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和企业发展的重要资源,而人力资源法规和政策则是保障人力资源健康发展的基础。
本文将对人力资源法规和政策进行解析,包括关键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政策制定的背景和目的,以及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劳动法劳动法是人力资源领域的基本法律法规,也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核心依据。
其中,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仲裁法等是引领和指导劳动关系处理的重要法规。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劳动报酬和工时等内容。
而劳动争议仲裁法则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争议时的处理程序和方式。
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它们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起到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作用,也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护。
二、人力资源政策1. 就业政策就业政策是国家促进就业和实现全民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之一。
目前,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积极就业政策,包括扩大就业岗位、提高人才引进政策、加强职业培训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用工机会和人才资源,促进了就业和经济的发展。
2. 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是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提高社会福利的重要举措。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这些政策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全方位的社会保障,为劳动者创造了安定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保障。
三、人力资源法规和政策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1. 企业层面人力资源法规和政策对企业管理和经营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企业需要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经营,确保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同时,人力资源政策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用工机会和人才资源,促进了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人力资本的增值。
2. 员工层面人力资源法规和政策为员工提供了法律保障和福利保障。
劳动法规定了员工的劳动权益和福利待遇,确保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同时,人力资源政策提供了更多职业发展机会和培训资源,提高了员工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
人力资源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劳动者求职与流动、用人单位招聘人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人力资源服务,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第三条[市场功能] 发展和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应当与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结合,最大程度激发和释放人力资源创业创新活力。
第四条[基本原则] 求职招聘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应当遵循合法、诚信、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五条[管理机构] 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力资源市场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编制、商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
第二章劳动者求职与流动第六条[自主择业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自主择业的权利。
劳动者年满十六周岁,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可以直接联系用人单位或者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方式求职。
第七条[求职要求] 劳动者求职,应当向用人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实告知与应聘岗位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就业现状等情况,不得有隐瞒、欺诈等行为。
第八条[职业能力] 国家帮助劳动者提高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鼓励劳动者在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或者职业培训。
第九条[人员流动要求] 劳动者流动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服务期、竞业限制等有关人员流动的规定。
第十条[保障顺畅流动] 国家采取措施逐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畅通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力资源流动渠道,为人力资源跨地区、跨行业、跨体制流动提供便利条件。
国家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8〕19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8〕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8〕2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一)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
加快建设中心城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力争到2020年,集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达到200家,从业人员总量达到5000人,产业规模超过100亿元,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和知名机构10家,基本实现服务内容标准化、服务产品多元化、服务手段信息化。
(二)增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市场配置效能。
力争到2020年,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贡献率超过80%,在人才配置中的贡献率超过50%,全行业年服务各类人员200万人次,服务用人单位10万家次。
(三)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环境。
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标准规范体系、诚信服务体系,使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体制机制充满活力,监管机制规范高效,市场竞争公平、健康、有序。
二、工作措施(一)加快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
以赣州三个国家级开发区为支撑平台,按照“服务中心城区、辐射赣州、惠及周边、面向全国”的定位,采取“一园三区”模式,建设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即由经开区的主园区以及龙南、瑞金经开区的分园区,构建赣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三个产业园区结合各地特点,凸显不同定位,实现错位发展,打造省内一流、国内知名、与国际接轨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统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管理行为,确保其合法、规范经营,提升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水平。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机构(包括招聘、培训、咨询等)及其员工。
3. 基本原则公平竞争:遵守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
保密与安全:严格保护客户的隐私和商业秘密,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诚信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知识产权保护: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合法权益。
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保持专业素养,不搞虚假宣传和不当行为。
4. 组织机构和职责董事会:负责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发展战略和重要决策,并对机构的经营状况负总责。
执行团队:负责具体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工作,包括招聘、培训、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内部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内部管理,包括合规性、财务风险等方面的监督。
5. 服务管理客户合同:与客户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人才招聘:采用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招聘,不得歧视任何人。
培训与发展:提供员工培训机会,提升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评估与晋升:建立评估体系,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合理的晋升和奖惩。
投诉处理: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和员工的投诉,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退出机制:对于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道德要求的员工,采取相应的调整和退出措施。
6.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教育和宣传,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保密措施: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保护机构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7. 职业道德要求诚信守法:遵守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规则,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客户利益至上:以客户利益为导向,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
公平公正:公平对待所有员工和客户,不歧视任何人。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
(一)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部门名称:桥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为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特制定如下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二、监督检查内容和指标(一)监督检查内容1、从业人员的资质;2、提供就业信息是否真实有效;3、是否有为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提供人力资源中介服务行为;4、有否伪造、涂改、转让人力资源中介许可证;5、有否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或者向劳动者收取押金行为;7、服务场所是否明示许可证、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退费标准、监督机关和监督电话;7、人力资源中介服务许可证年审情况;8、有否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监督检查指标1、日常检查:每月对所有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不少于 1 次,每次检查不少于 2 名工作人员;2、专项检查:每年对所有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不少于 2 次,每次检查不少于 2 名工作人员;3、每年一次对所有人力资源中介服务许可证年检。
上述指标与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不一致的,以上级下达监督检查指标为准。
三、监督检查方式(一)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对用工单位进行上门或电话核实就业信息的真实性;(二)现场对劳动者询问是否扣押证件或押金等;(三)查看场所内悬挂证照、服务项目是否完整有效;(四)发现有用工单位或劳动者投诉举报的,立即责令其改正;(五)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立即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
四、监督检查措施(一)现场检查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职业指导和人力资源服务情况;(二)接举报投诉电话或信件,立即前往检查;(三)年度审核人力资源服务服务许可证。
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制定检查方案;(二)持有效证件进行执法检查,工作人员不少于 2 人;(三)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包括:从业人员资质、就业信息的真实性、服务是否规范、有否扣押证件押金、悬挂的证件是否完整有效等方面;(四)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当日以书面形式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五)对违反《就业促进法》、《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列》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六)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实行年审制度,对年审不合格的取消中介服务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政策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政策
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政策是指针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
制定的政策措施,旨在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服务质量、保障从业人员的权益,推动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
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政府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击不合法经营行为,保障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自律管理,建立行业协会组织,加强行业交流、培训和技能提升,推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3.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加强与企业、政府等各方合作,推动服务模式和业务领域的拓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
二、提升服务质量
1.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和素质提升,建立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2.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推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提高信息透明度和服务效率。
3.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服务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三、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1.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建立从业人员维权机制,防止用工纠纷和劳动权益侵害事件的发生。
2.加强对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保障,建立职业安全
管理制度,加强职业危害防护和事故应急处置。
3.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保障,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提供职业培训、节假日福利、健康管理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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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于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经办以及社会保险监管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9)《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于2013年7月1日开始施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集体合同、劳务派遣以及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2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监督检查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
2016年9月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人社部发〔2016〕82号),《纲要》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基本完备,各项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有效保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的直管社团法人,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现有会员近160家,作为联系政府和会员单位的自律性服务组织,协会充分发挥协调、引领作用,促进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中国就业促进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人社部,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是以促进就业为宗旨的全国性社团组织。中国就业促进会在国务院确定的人社部的职责范围之内,受其委托承担促进就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3
我国政府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发展高度重视,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相关产业相关政策如下:
(1)《“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
2017年1月26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国发〔2017〕10号)。《规划》指出,到2020年,要实现:就业规模稳步扩大,就业质量进一步提升;创业环境显著改善,带动就业能力持续增强;人力资源结构不断优化,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明显提高。
(10)《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于2014年3月1日开始施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以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企业、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对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以及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4)《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适用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职业中介机构,对求职与就业、招用人员、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援助、职业中介服务以及就业与失业管理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对政策支持、公平就业、就业服务和管理、职业教育和培训以及就业援助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协调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协调仲裁法》于2008年5月1日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协调仲裁法》对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作出相关规定,适用于下列的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人才市场管理规定》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于2001年10月1日开始施行。《人才市场管理规定》适用于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对其从事人才中介服务、用人单位招聘和个人应聘以及与之相关活动进行管理。
(3)《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
《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于2003年11月1日开始施行。《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适用于外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中国开展人才中介服务的公司பைடு நூலகம்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依法合资成立的人才中介机构,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投资设立的合资人才中介机构,对机构的设立与登记、经营范围与管理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
(一)行业管理体制及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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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是人力资源服务业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包括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等。
商务部负责牵头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等。
中国人才交流协会是经民政部批准登记的,隶属于人社部的全国性社会团体,由从事人才交流服务业务有关的机构、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主要职能包括: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与会员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业务联系;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促进共同发展;联系其他行业组织,促进人才市场同其他要素市场的相互贯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