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告审查制度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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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广告代理制的现状

我国实行广告代理制的现状

我国实行广告代理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内容摘要:广告代理制是广告公司在广告经营中处于主体和核心地位,为广告主全面代理广告业务,向广告主提供以市场调查为基础、广告策划为主导、创意为中心、媒体发布为手段、同时辅以其它促销手段的全面性服务。

实行广告代理制,可以使广告业内部形成良性运行秩序,最大限度地发挥广告主、广告公司与媒体的长处。

全国有许许多多个城市实行广告代理制,这一重大现状,把广告界、企业界、媒体单位紧密的联系起来。

广告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国际惯例接轨,迎接国际广告业的挑战。

本文就我国广告代理制存在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作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广告代理制、现状、问题、对策一、广告代理制的内容广告代理制主要包括广告公司的客户代理和媒介代理、代理服务的业务范围及代理佣金制等内容。

客户代理和媒介代理,构成了广告公司代理业务的主要范畴。

广告代理制突出了广告代理公司在广告运作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

广告代理具有双重代理的性质:一方面它全面代理广告客户的各项广告活动。

在广告代理制度下,广告客户必须委托有广告代理权的广告公司代理其广告业务,不得与广告媒介单位直接联系发布广告(分类广告除外),这样可以有效保证广告客户的广告投入的效益。

另一方面它又代理媒介的广告时间与广告版面的销售,为媒介承揽广告业务。

也就是说媒介单位不能直接面对广告客户承接广告的发布、设计和制作等业务,这些活动都应该归属于广告公司的业务范畴。

二、广告代理制的现状从现实状况分析,由于我国广告预算与所期望产生的效益不一致,致使企业对广告产生“自立心态”,认为自己的广告水平不比广告公司低,所谓代理只不过是“扒皮”,是“肥水外流”。

于是企业纷纷成立自己的广告部、广告公司,自己开始独立自主地发布广告。

而与此同时,从媒体角度讲,由于社会多年对创意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了解创意所带来的功效,只是从硬媒介的角度来认识广告作用,在实际的广告活动中,重点放在选择媒体上,并将其认为是广告主体,忽视了其功能只是载体,至使媒体垄断心态产生,认为广告公司代理是“清水捞银子”,净赚代理费,不如自己也成立广告公司。

我国的药品广告管理制度

我国的药品广告管理制度

我国的药品广告管理制度引言随着我国医疗健康事业的不断发展,药品广告管理制度也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药品广告的宣传力度对于增加药品销售、推广医疗知识、提升患者意识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不良的药品广告影响了患者的正常用药心理,也对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因此,加强对药品广告的管理,规范药品广告宣传行为,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管理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药品广告的定义药品广告是指为了促进药品销售而发布的宣传信息,一般包括言辞、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

它是药品企业与患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也是患者获取药品信息的重要途径。

然而,由于药品广告的特殊性质,一旦出现不正当宣传,就有可能对公众的健康带来潜在的风险。

二、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的现状1.监管部门的角色我国的药品广告管理主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审批、监管和追踪药品广告。

此外,各省市的药品监管部门也应该配合监督管理局的工作,对药品广告进行监督检查。

2.现行法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是我国目前的主要药品广告管理法规,对药品广告的发布、审核、审批机构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此外,也有一些其他相关法规对药品广告的内容和发布进行了制定。

3.广告行业的自律广告行业自身也建立了药品广告的自律机制,以规范市场宣传。

例如,中国广告协会成立了药品广告专业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对行业内的药品广告进行监督。

三、我国药品广告管理存在的问题1.不合规的药品广告层出不穷一些企业为了增加产品销售,不择手段地发布不合规的药品广告,甚至存在夸大疗效、隐瞒不良反应等恶劣倾向。

2.药品广告监督不力一些地方的药品监管机构对药品广告的监督不足,导致了一些违规广告屡禁不止。

3.法律法规的完善性有待加强尽管我国有一套完备的药品广告管理法规,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加以完善。

四、我国药品广告管理的发展与趋势1.法规的进一步完善在未来,我国会不断完善药品广告的管理法规,从而更好地规范药品广告的宣传行为。

我国商标评审法律制度的历史_现状与制度完善_史新章

我国商标评审法律制度的历史_现状与制度完善_史新章

我国商标评审法律制度的历史、现状与制度完善史新章内容提要:我国的商标评审法律制度是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历史沿革和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有助于我们对该法律制度有更清楚的认识。

商标评审制度的价值功能包括制止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监督与纠错、有利于与司法机关形成合理分工。

我国的商标评审制度设计与商标评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审理机制都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关 键 词:商标评审制度 历史沿革 现状分析 价值功能依据《商标法》第20条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审理商标评审案件,做出商标评审决定或裁定。

商标评审法律制度承担着保障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商标领域正当竞争秩序的重担,已成为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与商标法其他领域相比,商标评审法律制度的研究还稍显寂寞。

我国目前正在进行《商标法》的第三次修订,对商标评审制度历史沿革和现状进行梳理分析,有助于对该法律制度有更清楚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本文拟针对我国的商标评审制度设计与商标评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完善建议,以期对正在进行的《商标法》第三次修订工作有所助益。

一、我国商标评审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自1983年我国第一部《商标法》实施以来,就设立了商标评审法律制度,此后为了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及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我国在1993年和2001年对《商标法》做过两次重大修改,商标评审法律制度也随之发展健全。

以下从商标评审机构、职能范围和案件审理方式三个方面对我国商标评审法律制度做一简要评述。

(一)商标评审机构1983年3月1日,我国开始施行《商标法》,该法第20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第一届商标评审委员会成立于1983年,1985年组成第二届委员会,1987年组成第三届委员会,1991年组成第四届委员会。

中央电视台广告投放审查规定

中央电视台广告投放审查规定
世纪盘古Benson
1、公立学校收取组织机构代码 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私立学校收取营业执照、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私立学校收取办学许可证;
第四部分 案例分享
案例一:广告要真实、准确——宣传驰名商标,谨防张冠李戴! 案例二:名称表述有学问——“酸奶”?“酸奶饮品”? 案例三:不能鼓励饮酒——“饮酒动作”葛优做了吗? 案例四:尊重传统文化,肩负媒体责任——是什么样的广告惹怒
声称或暗示有治疗 或防止疾病的作用 非保健食品的奶粉 宣传产品具有保健 功能
奶粉产品成分、 营养物质的宣传:
含量等表述必须准 确,营养素作用的宣称 必须具有科学依据 对营养素功能的宣 称不应作为对奶粉功 能的宣称
目前常用的成分及 作用:
DHA,帮助大脑聪明 眼睛明亮 结构油脂促进骨骼发 育,欧米茄三和六帮助 脑部发育,IGG增强抵 抗力
在各类临时性广告活动中,以及含有附带赠送礼品的广告中,不得将酒类商品作 为奖品或者礼品出现。
案例四:尊重传统文化,肩负媒体责任——是什么样的广告惹怒了观众?
【案例简述】写给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的一封信:您好,我是一名党员,先反 映一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因愈发感到其到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的地步,市 场也不能寝、食不甘味,想起来就义愤填膺、怒不可遇、火冒三丈,所以才 鼓起勇气,冒昧上书党的中央宣传部长。问题即:“脑白金”、“黄金酒”、 “汇源果汁”等广告,居然用我们民族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做推销手段和 工具。一种商品,你可以宣传你的产品如何如何好,观众买不买是一种自由 选择,完全是市场行为。“不买他们的产品是不是就不孝敬爸妈?不买黄金 酒是不是就不孝敬长辈?没有汇源是不是就不叫过年呢?”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规定
保健食品:
具有特定保健功 能,适宜特定人 群,具有调节机 体功能,不以治 疗疾病为目的的 食品。

我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及其改革

我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及其改革

我国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及其改革王敬松一、/党的喉舌0:广播电视的根本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广播电视是党和政府、人民的喉舌,或者说是党和人民的喉舌,这些都是经常见之于各种媒体和文件的语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之下的政府,党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

因此,简化地说,广播电视是党的喉舌是丝毫不错的。

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报刊多有出现,除了原来一般是/地市级0以上、并由本级党委主办的/党报0、/党刊0仍是党的喉舌外,其他的如/子报0、/子刊0,尤其是一般被俗称的/小报0、/小刊0并不完全是党委直接主办的,故不能一概地说报、刊都是党的喉舌。

当然,并非说这些报刊可以拒绝执行甚至反对党提出的宣传政策和方针,只是它们的主办者并非都是一级党委。

在一定意义上讲,被列入党报、党刊行列虽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也并非是随意的事。

广播电视就不同了。

任何一家广播电台、电视台,无论是何层级,都是由政府广播电视部门直接办的,都纳入一级党委的管理之中,从中央到地方的每一家广播电台和电视台都无一例外地被称为党的喉舌。

这种性质反映在多种文件中,如1981年1月,中共中央在有关决定中严肃指出,广播电视/必须无条件地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一致,不允许发表与中央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

0基于以上性质,我国的广播电视就不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随便发表意见的/中性0平台。

它只能播出体现党的政策、方针、决定、指示、意见等和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的节目。

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中出现的/嘉宾观点不代表本台0等类似于/文责自负0的声明完全不适合我国的广播电视,自然也从来没有出现过同时也不允许出现这种情况。

自然,广播电视也不是播音员或主持人个人随意表现的舞台,而是党的宣传阵地,是党的舆论工具,要求在这个高度上对待播音主持工作。

/转播0是一个业内反映持久、涉及面很广的问题。

转播是中国广播电视的一个特色,也可以说是中国新闻界的一个特色。

中国广告管理体制的变革汇总版gai

中国广告管理体制的变革汇总版gai
中国广告管理体制的变革
王文琳><谢瑜晴><刘卓妍><王晓棠><晏圣古
我国广告管理体制的历史和现状
历史与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广告行业以超常规的速度增长 随着全国性广告管理机构确立、全国性广告法规的制定,政 府主导型的的广告管理体制形成。 改革开放初期——符合广告管理实践需要
暴露问题:广告管理的对象已经高度市场化,而广告管理体 制却并未市场化,反而遵循着计划经济模式 。
行政管理体制:问题、深层原因及其后果
执法
执法不规范:简单粗暴一刀切 执法理念:将公众利益与广告主、公司、媒体利益对立 执法动机:个别政法职能部门追求自身利益
行政管理体制:问题、深层原因及其后果
(四)接受投诉职能缺失消费者怒而不言,对虚假广告习以为常,
长期来看不利于广告行业的发展
(五)审查职能缺失双轨制的审查制度与监管机关的审查同时缺位,
自身能力提高
① 理性执法,拒绝运动性的突击执法 ② 摒弃强制行政的流氓恶霸行为,摒弃压制与威慑的暴力 执法,用沟通交流的房市获取人民认同、建立政府权威 ③ 设置并监管审查部门,保证广告发布前前审查制度有效 把关 ④ 《新广告法》出台后,严格遵守对于政府义务描述的条 款。保证立法公正合理、执法高效,保证一旦出现违法 广告即时进行肃清、核查以及惩治 ⑤ 对广告业界建立信用机制,使之成为社会信用机制的一 部分。并力图争取银行的力量参与到信用的金融折算奖 惩中去
现实根源:国家与社会关系的裂解 单位制的瓦解,社会自由性不断增长,人民获得体制 外自由流动的资源和自由流动的空间,是广告行业遭 遇政府权威流失的潜在危机,并进一步导致了 弱国 家-弱社会
解决问题思路
强国家-强社会 双向重建

浅析我国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浅析我国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浅析我国⼴告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研究拟定⼴告业务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对⼴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告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告经营审批及依法查处虚假⼴告;指导⼴告审查机构和⼴告⾏业组织的⼯作是⼴告监管司的职能。

下⾯由店铺为你介绍⼴告监管的相关法律知识。

浅析我国⼴告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告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1994 年《⼴告法》颁布实施以来,在⼴告业发展初期的⼴告监管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

但是从1994年到2012年,根据中国⼴告协会公布的数据,全国⼴告业营业额从200.46亿⼈民币猛增长到4000亿⼈民币,⼴告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随着⼿机、互联⽹、私家车车⾝⼴告、电⼦显⽰屏等新兴⼴告媒介的出现,越来越多的影响着⼴⼤消费者的⽇常⽣活,⼴告经营和发布形势发⽣了重⼤变化,与过去相⽐,经营的单位多了,发布的形式多了,涉及的范围更⼴了,⼴告法律法规内容相对滞后,对很多新出现的问题,诸如⽹络⼴告的定义和类别,⽹络⼴告虚假违法的界定、管理权限,对新媒介⼴告等规范措施却没有及时跟上。

《⼴告法》本⾝在内容上存在不⾜,《⼴告法》作为⼴告监管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在调整范围上,没有覆盖所有⼴告类别,只调整商业⼴告,使⼤量⾮商业⼴告只能依据《⼴告管理条例》,导致在⼴告监管中,以《⼴告法》和《⼴告管理条例》并⾏的局⾯,使得⼴告⽴法在体系上不够严谨。

(⼆)监管主体规定之间存在⼀定的冲突 ⼴告监管领域⼴,涉及部门多。

如对于户外⼴告的管理,《⼴告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户外⼴告的设置、张贴,由当地⼈民政府组织⼯商⾏政管理、城建、环保、公安等有关部门制订规划,⼯商⾏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实施。

" ⽽《⼴告法》第33条规定:" 户外⼴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民政府组织⼴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

" 赋予了这些部门的共同管辖权,法律法规之间的不协调,使部门之间职能交叉,多头执法,规定不统⼀,容易产⽣相互推读、互相"扯⽪"的现象,监管效果⼤打折扣。

中央电视台广告审查(暂行)标准

中央电视台广告审查(暂行)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中央电视台广告审查(暂行)标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第二条广告应当严格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严禁..在广告中出现以下内容: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天安门、党旗、军旗(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

2、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名义、形象、题词,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军队番号、军事装备及军人形象,人民币等。

3、使用我台节目主持人、播音员的名义或形象等。

4、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

5、妨碍社会安定,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国家、民族尊严,损害国家、民族、社会公共利益。

6、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7、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8、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9、妨碍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如:以珍稀野生保护动物大熊猫、老虎等为原料的产品广告。

10、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

11、使用错别字、繁体字以及不规范的语言文字(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注册的商标等除外)。

12、损害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身心健康。

13、含有类似新闻形式的流动字幕。

14、以小于所购买广告时长的多条广告版本累加的形式播出,例如:不允许以同一个5秒广告形式重播三遍充顶一个15秒广告。

15、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16、进行个人或政绩宣传。

17、宣传国家已明令废止或禁止宣传的荣誉、称号等,如国家免检产品。

18、在我台涉外频道播出白酒类产品广告。

19、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下列情况中,须标注字迹清晰的相应字幕,时间不得少于5秒:1、广告中涉及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须提供相关促销活动说明或公证处公证书,并在广告中标明赠送礼品的品种、数量及活动期限。

2、广告中涉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浅谈中国网络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浅谈中国网络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毕业论文

浅谈中国网络广告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绪论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新的促销手段,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的急速发展过程。

网络广告的研究日益被人们所重视。

那么什么叫做网络广告?网络广告的特点有哪些?监管方面有哪些问题?又应该如何加强监管?本文在这些方面做详细论述。

一、网络广告的特点(一)网络广告的定义网络广告作为一种新兴的广告形式,与传统的广告有许多的不同之处。

网络广告是指以数字代码为主体,采用先进的电子多媒体技术设计制作,通过因特网广泛传播,具有良好交互功能的广告形式。

(二)网络广告的特点1.网络广告传播时空广、信息量大网络广告运用了现代卫星通讯技术、光缆通讯技术、把电话、无线电通讯、有线网和商业网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一个全方位立体化的全球网络,把信息24小时不间断的传播到世界各地。

与传统广告相比,网络广告不受时间、版面的限制约束,它能够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加上良好的音响效果,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产品外观、价格性能、技术指标等对客户有用的信息反映出来;还可以采用多重超链接进行细致描述。

网络广告能全天候为网民服务。

网络广告容量之大,是其他媒体无法比拟的。

2.网络广告传播技术先进,形式多样化网络广告建筑在高速信息通信和多媒体技术基础上,使用多媒体、超文本格式文件、java语言制作出图文声像等多种形式,将产品的形状、用途、使用方法、价格等信息展现在用户面前。

网络广告的受众还可以通过交互式界面的多重链接对某种感兴趣的产品进行详细的了解。

利用网上的导航器、搜索引擎使全球用户都可以在网上浩瀚的信息海洋找到相关的广告内容。

网络广告先进的技术手段和多样化的表现形式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吸引消费者注意力。

激发他们购买欲奠定了基础。

3.网络广告具有指向性和互动性网路广告的互动性改变了传统广告的单向性弊端,使广告信息发布者和接受者之间可以及时沟通。

在互动过程中,广告受众可以自主选择和访问广告站点,向广告主询问广告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说出未满足需求;广告主可以按照受众的要求对广告产品服务进行补充调整。

我国广告审查相关法律制度浅析

我国广告审查相关法律制度浅析
绝虚假 广告 最 为重要 的一环 , 到 明确广告 审查 内容、 中广告 审查主体 、 应做 集 完善相 关 法律责任 等 , 挥其应 有作 用, 发 有效 遏
制虚假 广告 的发 布。 关键 词 广告 审查 法律 制度
中图分 类号 : 904 D 2.

文献 标识 码 : A
文章编号 :0 909 ( 0  ̄324 10 —522 9 -5 ̄2 0
布 了虚假广告,应 当对其过错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如广告 内容虚 假, 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制作或发布的, 也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也就 是 说 , 告 经 营 者 、 告 发 布 者 需 要 审 查 广 告 主证 照 , 同时 广 广 并
容,查看广告内容的表现 形式是 否违反广告管理法规和 国家其他法 律、 法规的规定。凡广告中含有违反国家法律 , 法规内容和表现形式
的 , 出不 予 出具 证 明 或 承 办 的 决 定 。三 是 审 查 证 明 文件 , 验 广 告 做 查 客 户 应 当 提 交 和 交 验 的 证 明 文件 是 否真 实 、 法 、 效 。 当证 明文 件 合 有
承担判断广告 内容是否真实 的责任。 但某些广告主会向广 告经营者 、 广告发布者提供伪造的证照 ,以至于虚假广告出台。而在广 告内容 上, 作为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缺少与产品相关的专业性知识, 从而
导 致 无法 判 断 广 告 内容 是 否 有 虚假 的情 况 。 同时 因 为 媒 体 之 间 日益 激烈的竞争, 为拿 到 广 告 的 订单 , 查 的不 严 格 是 自然 而 然 的 。所 以 审 让 广 告 经 营者 、 告 发 布 者 对广 告 审查 是 不 科 学 的 。 因 此 , 任 主 要 广 责 应 由广 告 主承 担 。 广 告 审查 可 由工 商 部 门成 立 一 个 专 门的 机 构来 进 行 , 告审 查 机 广 构 应 包括 工 商 行 政部 门人 员 , 生 、 融 等 领 域 专业 人 士 , 告应 由行 卫 金 广 政 人 员 、 业 人 士共 同审 查 得 出 结 论 。 查通 过 的 , 出证 明 文 件 , 专 审 给 广

我国广告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我国广告审查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广告 监督管 理机关是 县级 以上人 民政府工 商行政管 理部 月出现第一个 网络广告 , 在其后的几年间 , 网络广 告经营额迅速
门 , 告 审查 机 关 是指 有 关 行政 主管 部 门 。《 广 广告 法 》 三 十 四条 上 升 。作 为 新兴 的广 告 媒 介 , 我 国 的 《 告 法 》 , 乏 相 应 的 第 在 广 中 缺
商品或产 品的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这种现象必须 引起大 督管理机关针对广告 内容进行的监测活动 。如果 广告发布前把 家的重视。
1 广告审查的内涵分析
关不严 , 那事后审查就显得尤为重要 , 而广告监督 管理机关的审
查就是以事后 审查为主的 。这不可避免地带有 一定 的滞后性和
《 广告法 》 规定 , 广告审查是指广告经营者 、 广告发布者在承 被动性 , 因为等到查出某些广告属于违法广告 , 尽管应 当停止播 办广告业务 中依据广告管理法规的规定 , 在广告发布之前检查 、 放 、 以取缔 , 予 但是这些违法广告 已经对消费者造成 了恶劣的社
规定 “ 利用广播 、 电影 、 电视 、 报纸 、 刊以及其他媒体发布药品 、 监督管理审查制度 。打开电脑会发现 网络中充斥着很多的违法 期
医疗器械 、 农药 、 兽药等商 品的广告和法律 、 行政法规规定应 当 广告 , 虚假广告数不胜数 , 甚至还有大量的色情广告 , 严重的危 进行 审查 的其他广告 , 必须在发布前依据有关法律 、 行政法规 由 害和影响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 不得发布” 3 完善广告审查制度的对策分析
核对广告是否真实合法 , 并将检查 、 核对情 况和检查结论 、 意见 会影响 , 这种不良的社会影响是很难消除的。 记录在案 , 以备查验 的活动 。依据广告审查主体 的不同 , 广告审 23 新兴的广告媒介缺乏有效的审查制度:新兴的广告媒介是 . 查可分为广 告监督管 理机关 审查和广告 主体 自行审查 两种形 指网络广告和手机广告 , 中又 以网络广告为 主。近年来 , 其 网络 式。 广告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呈现迅猛的发展势头 ,中国 自 19 97年 3

广告审查制度

广告审查制度

广告审查制度广告审查制度一、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即审查广告客户能否做某项内容的广告,这需要了解有关广告和客户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审查广告内容是否真实、客观是否会使人们产生错觉或误解。

错觉或误解。

三、审查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三、审查广告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广告中不得出现的内容:广告中不得出现的内容:一、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一、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二、损害我国民族尊严的;二、损害我国民族尊严的;三、有中国国旗、国徽、国歌标志三、有中国国旗、国徽、国歌标志 、国歌音响的;、国歌音响的;四、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内容的;四、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内容的;五、弄虚作假的;五、弄虚作假的;六、贬低同类产品的。

六、贬低同类产品的。

阿克苏市曙光广告装饰部阿克苏市曙光广告装饰部一、为了规范广告经营活动,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告市场经济秩序,发挥广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制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制度。

二、凡由经营部设计、制作、发布的广告均须签订广告代理合同。

代理合同。

三、客户签定合同时必须出具营业执照,产品〈商品〉合格证明,广告发布的许可证明。

合格证明,广告发布的许可证明。

四、合同需证明:广告内容,图片等,并说明发布起止日期。

日期。

五、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

五、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

六、合同执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各自妥善保管。

六、合同执行完毕后,甲乙双方各自妥善保管。

七、合同签订后如有改动,须另附补充合同说明。

七、合同签订后如有改动,须另附补充合同说明。

阿克苏市曙光广告装饰部一、凡在本公司发布的所有广告,必须在经审查后,签订广告发布合同。

订广告发布合同。

二、合同由专人进行建档,并负责保管。

二、合同由专人进行建档,并负责保管。

三、根据“广告管理条例”规定,广告发布档案至少保存两年以上。

我国广告代理制的历史演进与发展趋势(doc 7页)

我国广告代理制的历史演进与发展趋势(doc 7页)

文化传播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查试卷中外广告史作者杨丹萍学号200808311017成绩2011年6月17日中国广告代理制的历史演进和发展趋势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广告业已从起步阶段走向发展阶段。

自1987年《广告管理条例》颁布,首次提出“广告代理费”的概念,我国广告业开始逐步进入广告代理阶段,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但是由于起步晚的先天不足,在加上中国特有环境,造成广告代理制推行过程中出现不少问题,经过二十多年发展,仍然与西方经济发达的国家相比,相对发展滞缓。

对此应该重点整顿和调节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三者之间关系,充分发挥广告公司的桥梁作用。

关键词:广告代理广告代理费广告主广告媒介广告公司历史演进发展趋势正文:一、广告代理制的含义广告代理制是国际上通行的广告经营机制。

它是指在广告活动中,广告主委托广告公司实施广告宣传计划,广告媒介通过广告公司承揽广告业务。

在这种经营机制下,广告公司处于中介地位,通过为广告主和广告媒介提供双重服务,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

通过广告代理制运行规则图可以看出,广告主、广告公司、广告媒介是广告市场中最基本的组成要素,在广告代理体制下强调三者内部合理分工,各司其职,互相合作,共同发展。

而广告公司在为广告主和媒介提供双重服务的过程中,发挥桥梁作业。

二、广告代理制的历史演进(一)国际代理制的历史演进广告代理制是伴随着广告经营活动的规模扩大和专业化分工而自然形成的制度安排,期间经历了版面销售经营、专业技术服务和全面广告代理等三个继起但又并非完全替代的发展阶段。

通过下图,我们可以更为直观了解广告代理制的历史演变脉络。

以上广告代理制发展的五个阶段,表明了广告代理制的成长和演变,显示出它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不同的特征,同时广告代理制是广告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的广告业是否走向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如已被许多经济发达的国家采用,并为各国的广告业参与国际广告竞争创造了必要条件。

我国药品广告监督管理的现状与特点

我国药品广告监督管理的现状与特点

我国药品广告监督管理的现状与特点目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方法:收集2006-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年报以及2013年和2015年《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鉴》中省(区、市)层面数据,采用对比分析、定量分析等方法对药品广告批准、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撤销、向工商行政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件数以及药品广告异地备案件数等数据进行分析。

结果与结论:全国药品广告批准数量由2006年的35 530件下降至2016年的30 027件,除个别年份有小幅度增长外整体处于下降态势;大部分年份全国撤销违法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数量基本稳定在100件以内,但各省(区、市)间差异较大;向工商行政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件数呈现先上升,自2014年后下降的趋势,各省(区、市)移送违法药品广告占批准总数的比例差异很大;2015年,18个省(区、市)药品广告异地备案数量占药品广告批准数量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9.87%)。

建议相关部门逐步试点取消药品广告异地备案制度,建立完善的药品广告事前审查制度,强化与工商行政部门的协调合作,细化药品广告审批与查处分项统计指标,逐步完善我国药品广告的监管工作。

ABSTRACT OBJECTIVE:To provide reference for strengthening drug advertisement supervision in departments of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METHODS:The annual statistical reports were collected from departments of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during 2006-2016,and the level of province data of Statistical Yearbook of Chin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were also collected in 2013 and 2015. Comparative analysis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 were used to analyze drug advertising approval,revocation of drug advertisement registration approved number,disclosing illegal drug advertisements to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and off-site record of drug advertising. RESULTS & CONCLUSIONS:The number of national drug advertising approval decreased from 35 530 in 2006 to 30 027 in 2016,and showed a downward trend on the whole except for a small increase in a few years. The number of revocation of national illegal drug advertisement was basically within 100 in most years;but there was a significant difference between provinces (regions,cities). The number of illegal drug advertisement transferred to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s rose first and then declined since 2014;there was great difference in the proportion of illegal drug advertisement in total number of approved advertisement among the provinces (regions,cities). The proportion of the number of off-site record of drug advertisement in the number of drug advertisement approval in 18 provinces (regions,cities)was higher than national average (69.87%)in 2015. Relevant departments are suggested to gradually abolish off-site record system of drug advertisement,establish prefect drug advertisement review in advance system,strengthen cooperation with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refine statistical indexes of drug advertisement approval and examination,and improve drug advertisement supervision gradually.KEYWORDS Drug advertisement;Supervision;Status quo;Characteristic药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广告审查制度

广告审查制度

广告审查制度广告审查广告审查制度内容条件文件材料所谓广告审查制度,是指广告审查机关在广告交付设计、制度、代理和发布前,对广告主主体资格、广告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和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审查,并出具与审查结果和审查意见相应的证明文件的一种广告管理制度。

广告审查制度为了保证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相应地建立起不同形式和不同层次的广告审查制度,对防止虚假广告的泛滥,维护正常的广告经营秩序和广告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进入新时期以后,我国也建立起了以广告经营者为主体的广告审查制度,并随着广告管理法规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正尝试着建立以独立的广告审查机构为主体的广告审查制度,颁布了试行的《广告审查标准》。

所有这些,都昭示着我国的广告管理正不断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

所谓广告审查制度,是指广告审查机关在广告交付设计、制度、代理和发布前,对广告主主体资格、广告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和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审查,并出具与审查结果和审查意见相应的证明文件的一种广告管理制度。

它是目前世界各国,当然也包括我们中国所普遍采用的保证广告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

一般的说,除了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进行审查以外,还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对广告的自审自查,即:广告主在委托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和代理广告之前,对自身广告真实性与合法性的自我审查;广告经营者在承接广告业务时,对广告主主体资格、广告内容及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是否真实、合法的审查;广告发布者在播放或刊出广告之前,对广告内容及表现形式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查。

广告审查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对广告主主体资格的审查。

广告审查机关在审查广告时,首先应该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即要求广告主提交“营业执照以及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只有当广告主出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拥有生产、经营某种商品或提供某项服务的营业执照,并提供自己要求的广告与营业执照尚核定的生产、经营范围相一致的证明后,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主主体资格的审查才算完成。

简述我国广告法的建设

简述我国广告法的建设

我国广告法的建设1. 背景介绍广告作为一种商业传播形式,在现代社会中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逐步建立了广告法律体系。

广告法作为我国广告行业的基本法律法规,对广告内容、形式、宣传方式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和约束。

2. 广告法的发展历程中国的广告法立法始于20世纪80年代,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以下是我国广告法的发展历程:2.1 广告法的初步形成(1980年代)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广告市场逐步崛起,但广告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存在大量虚假广告和不良竞争现象。

为了规范广告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2 广告法的确立(1993年)199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正式发布实施,成为我国广告行业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详细规定了广告的定义、广告主体、广告的内容和形式、广告的发布和监管等方面的内容,为我国广告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3 广告法的修订(2008年)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行了全面修订,主要包括对广告宣传的主体责任、广告法违法行为的处理、广告审查制度的完善等方面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修订后的广告法更加健全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广告市场行为。

3. 广告法的主要内容3.1 广告基本准则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了广告的基本准则,包括真实性、合法性、诚信性、社会效益性等要求。

广告在发布前必须履行真实性审查,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广告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3.2 广告审查制度广告发布前需要经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广告审查包括广告内容审查和广告事先告知审查。

广告内容审查主要检查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诚信性;广告事先告知审查主要是为了防止虚假宣传,并对涉及特定领域的广告进行监管。

3.3 广告行政监管我国设立了专门的广告行政监管机构,负责广告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广告发布管理制度广告发布管理制度对于商业活动至关重要,它有助于规范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一种有效的手段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本文将探讨广告发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其主要内容和应遵守的规则以及近年来的发展趋势。

一、广告发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广告是企业宣传和推广产品的重要手段,也是商业利润的来源之一。

但是,广告行业的不规范竞争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因此,实施广告发布管理制度具有以下重要性:1. 保护消费者权益广告发布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广告宣传内容,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利益和权益。

2. 提高商业活动的诚信度依据广告发布管理制度,广告宣传者必须准确明确地声明广告的主要内容和宣传效果,这可以提高广告宣传者的诚信度,防止商业欺诈。

3. 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广告发布管理制度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恶性竞争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促进广告行业的健康发展,增强竞争力。

二、广告发布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应遵守的规则广告发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广告发布标准广告发布标准包括广告宣传内容的规范标准,如广告的真实性、权威性、可靠性、明确性、安全性、健康性等。

广告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可靠,不能误导消费者,必须符合广告法律法规规定。

此外,广告发布者还应遵守行业标准和规范。

2. 广告发布审查广告发布审查是广告发布管理制度的核心部分。

广告审查主要是由政府机构或行业组织进行,审查广告是否符合广告发布标准及相关广告法律法规,防止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不良行为。

3. 广告发布登记广告发布登记是广告发布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广告发布者必须在其广告发布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政府机构或行业组织办理广告发布登记手续。

4. 广告发布违法行为的处理广告发布者如果存在广告发布违法行为,将被依法处理。

处理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撤销广告发布许可证等。

严重违法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告发布管理制度的发展趋势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告发布管理制度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

论述广告证明制度主要内容

论述广告证明制度主要内容

广告证明制度1. 引言广告是现代商业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能够促进商品销售,还能够传播信息、塑造品牌形象。

然而,由于广告的特殊性质,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各国纷纷建立了广告证明制度。

广告证明制度是指通过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核和审批的制度,以确保广告真实、合法、公正。

本文将从广告证明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方式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挑战等方面进行论述。

2. 广告证明制度的主要内容2.1 广告法律法规广告证明制度主要基于国家相关的广告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规定了广告行为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范要求。

例如,在中国,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其中包括了对虚假宣传、违禁产品等问题的禁止和处罚措施。

2.2 广告审核机构为了执行广告证明制度,各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负责对广告进行审核和监管。

这些机构通常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承担,负责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发布。

在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广告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广告进行审核和监管。

2.3 广告证明文件在通过审核后,广告主需要获得相应的证明文件才能发布广告。

这些证明文件通常包括广告许可证、广告备案等,以确保广告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同时,这些证明文件也是监管机构对广告内容和发布行为进行跟踪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3. 广告证明制度的实施方式3.1 前置审查制度前置审查制度是指在广告发布之前,必须经过审核机构的审查和批准。

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避免违法、虚假、误导等不良广告的出现,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然而,前置审查制度也可能存在审查周期长、效率低下等问题。

3.2 后置监管制度后置监管制度是指在广告发布之后,由监管机构对广告进行检查和追踪管理。

这种方式可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对违法广告进行处罚,维护市场秩序。

然而,后置监管制度的有效性也受限于监管资源和手段的限制。

3.3 行业自律机制除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外,行业协会也扮演着重要角色。

行业协会可以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并组织成员进行广告审核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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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丐纪20年代 ,一些报馆戒杂志社依据自律条文 对刊载广告进行审查。
全国报界联合会通过的《劝告禁载有恶影响亍社会之广告案》
针对:奖券、春药及淫秽之书等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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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广告自审自查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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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一些大城市对广告审查的力度加强。
上海市工商局制定了《电台广告广告及报刊商业性广告管理方法》
2、媒体“独大”
发布者CCTV没有负任何责任 国家行政事业的一部分,实行行政事业管理模式; “无冕之王”的传媒特性——国家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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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亍完善我国广告审查制度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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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广告法中有关广告审查部分的内容
1、扩大特殊审查的广告范围; 2、加强对新兴媒介的监管;
3、加重广告审查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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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端(3):
四、广告监管异化: 以“擅自变更”批件内容作为违法认定和处罚的依据
五、扼杀广告创意: “按照格式化内容设计、制作、发布广告,丌得进行任何 改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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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小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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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重大政治违法广告案例
2001年4月23日,夬视一套晚8时左右黄金时间 “小 护士防晒霜”(黄金海岸系列)广告。 广告画面中,祖国大陆海岸线为金黄色而台湾省却是 白色标线——存在重大的政治问题。
分级审核办法:商业同好会 —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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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时期 特征:
一、没有把广告审查作为一种制度建立起来;
二、带有极强的自审自查的性质; 三、建国后的广告仅限亍一些大城市; 四、广告审查的对象只是一些重要媒体广告,如广播, 对其他媒体很少审查甚至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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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二 80年代中期 —— 9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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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端(1):
一、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 “审而丌查”:
《广告法》第27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 据法律、行政法规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对 内容丌实戒者证明文件丌全的广告,广告经营者丌得提供 设计、制作、代理服务,广告发布者丌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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弊端(2):
二、“特殊商品”的局限性: 目前纳入事先审查制度的广告共有药品、农药、兽药、医 疗、医疗器械、中医药、保健食品七类。 三、“新兴的广告媒介缺乏有效的审查制度: 网络广告 手机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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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完善的事前审查机制,保证广告审查机 构的独立地位
1、任何利用大众媒体发布的广告都应由该机构审批通过; 2、机构应具有行政机关赋予的权威性,并受其监督; 3、制定严密的审查标准及程序; 4、经费主要通过收取审批费用来筹措,并丏公开机构的财务情况; 5、机构成员应通过与业的审查资格鉴定; 6、接受社会监督,严厉处罚机构渎职行为。
中国广告审查制度的变革
小组成员: 奚媛、曾慧洁、田露、徐吕羚
目录
时期一:20丐纪20年代 —— 80年代
时期二:80年代中期 —— 93年 时期三:1993年以后 案例分析:小护士 关亍完善我国广告审查制度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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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一 20丐纪20年代 —— 先于广告审查制度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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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告审查对广告的事后监管方式亟待改革
除了对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进行事前审 查,对亍小护士此类的护肤品、食品的其它大多产品,都实 行“事后监督”的审查方法。—— “亡羊补牢”的下策。 其余商品戒服务广告则丌在其审查之列,依旧由广告经 营者和广告发布者“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 容”。—— “形同虚设”。
三、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同属审查者,职责分工丌 明; 四、广告主发布广告,要经过双重审核,负担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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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开始对
广告审查制度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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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期三 1993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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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以后:制度现行广告审查制度
“双轨制”广告审查制度
一般商品和服务广告由广告商、媒体和广告审查员 进行自我审查;广告法及相关法规列丼的特殊商品和服务 广告,由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并进行审查监管。 1993年 7月 部分城市进行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的试点 1995年2月,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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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建立起了广告审查制度:
广告发布前由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共同参不、而 以广告经营者为主体的多头、分散审查广告内容。
广告发布后由广告管理机关依法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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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时期 特征:
一、广告经营者既要从事广告经营活劢,又要行驶广告 审查的职责,负担加重难以兼顾;
二、广告经营者既是广告活劢组织者、参加者,又是广 告的审查者,由亍利益驱使把关丌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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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告审查机关存在“行政丌作为”戒是 “行政滥作为”行为
1、有关行政部门对其下属企业广告,审而丌察戒者丌审丌察。 2、地方广告审查机关办事丌力,监管松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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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媒体拥有“免责权”?
1、“官本位”传统
“刑丌上大夫,礼丌下庶民” 广告主和广告经营者——“公事公办”; 广告发布者——“法外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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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意义:
较之单纯由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对广告内容的查验,这种广告审 查制度有其积极意义: 一、有利亍利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官方背景,建立广告 审查结果的权威性; 二、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对药品、医疗器械、农药、 兽药等特殊商品广告进行审查,有利亍发挥其内行的长处, 顺利开展广告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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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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