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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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办法

郑州市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办法

郑州市应建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一、防空地下室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及其他可用于战时人员和物资隐蔽工程。

二、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数额,应按以下情况选择确定。

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含桩基)埋置深度超过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应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面积按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2、新建除一款规定和居民住宅以外的其他新建民用建筑,在20000㎡以上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4%修建6级以上防空地下室。

其中,一类人防重点城市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修建;二类人防重点城市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三类人防重点城市和其他城市(含县城)按照不少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

3、新建(包括翻新)10层以下或者基础埋置深度不超过3米的居民住宅楼,应建6B 级防空地下室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人防面积计算

人防面积计算

:应建人防建筑面积怎么算我知道了。

现在有个困惑的地方就是,这个人防建筑面积应该怎么算?是包括疏散的楼梯间(就是人防口部外面的楼梯间和电梯间)吗?
比如一栋32层的高层,按规范人防就是整个标准层的面积,做一个人防地下室(不停车的),如果人防建筑面积算口部外面核心桶的楼梯间和电梯间的面积的话,那就是直接标准层外轮廓的面积,如果不算,那就是要做大一点,标准层的投影面积就不够?
答:这个问题各地人防办的要求不一致。

当地有规定的按当地人防办的要求执行。

1、最严格的要求就是从人防防护密闭门开始计算,凡人防防护密闭门外的一律不参与计算人防建筑面积,这种计算与规范、图集不符,但属于地方规定也必须执行。

2、第一种情况计算的人防面积,毫无疑义都是属于人防面积。

对于防护密闭门外的楼梯、电梯、坡道等是否算入人防面积也有好几种情况:
2.1、电梯是绝对不能算入人防面积的,这点规范是非常明确的。

3.3.26当电梯通至地下室时,电梯必须设置在防空地下室的防护密闭区以外。

2.2、楼梯、坡道如果只是平时使用,与人防无关的则不算了人防面积。

2.3、人防口部的定义中包含人防使用的竖井及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通道。

此通道含坡道及楼梯。

2.4、布置人防口部、密闭通道等人防有使用到的楼梯、坡道。

按规范及其图示凡人防使用的楼梯、坡道均计入人防面积。

2.5、关于坡道是否可以全算人防面积的问题。

由于坡道计算到上部有盖板的位置往往面积非常大,如果均计入人防面积大大影响人防面积指标,给人防实际掩蔽面积造成不利影响。

为此我咨询过几个人防办,大部分意见是:对于坡道除了人防汽车库可以全算外一般只计算口部外的一跨作为人防面积。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工程知识一、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二、人防工程等级的划分:人防工程的有3个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 年版)我国人防等级按其抗力从高到低共有八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仅适于下列级别: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工程知识一、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二、人防工程等级的划分:人防工程的有3个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年版)我国人防等级按其抗力从高到低共有八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仅适于下列级别: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宁波人防建设项目经济指标计算书

宁波人防建设项目经济指标计算书

建设项目经济指标计算书
(用于人防工程面积计算)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个人):(盖章)设计单位:(盖章)设计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委托书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地址:
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个人姓名)
地址:
联系方式:
现委托作为我(单位)的受委托人办理(项目名称)(办事事项名称),委托权限为(选择相应项目并在 中打“√”):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申请;
代为接受询问;
代为行使陈述申辩权利;
代为要求和参加听证;
代为提交和接收法律文书;
代为(其他委托权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委托人:(签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注:办理委托手续时,须提供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相关身份证明。

一、计算标准及依据:
1、《宁波市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指标计算规则》
2、《浙江省建筑工程计算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DB33/T 1152-2018)
3、《宁波市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建筑规划方案审查的通知》(甬规字[2016]85号)
4、《余姚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划》
5、《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若干意见的通知》
二、计算结论:
见附表A至附表B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人防区域平时、战时红线图各4张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建筑项目综合指标表项目名称:
建筑单体指标表
项目名称:幢数:。

济南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济南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济南人防面积计算规则
(最新版)
目录
1.济南人防面积计算规则概述
2.计算人防面积的方法
3.计算规则的具体细节
4.济南人防面积计算规则的特殊情况
5.总结
正文
一、济南人防面积计算规则概述
济南人防面积计算规则是指在济南市范围内,用于计算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防护面积的一套标准方法。

根据建筑物的楼层、地下室的埋深以及门厅中空的地方等因素,计算出人防工程所需的防护面积。

二、计算人防面积的方法
1.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 100% 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2.楼层为 1 层—3 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 3 米或无地下室的,
按基层面积的 15% 计算;如埋深超过 3 米的按基层面积的 100% 计算。

3.楼层为 4-6 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 3 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 35% 计算;如埋深超过 3 米的按基层面积的 100% 计算。

三、计算规则的具体细节
1.只计算一层的面积。

2.门厅中空的地方不计算面积。

四、济南人防面积计算规则的特殊情况
1.在防护单元内,战时无法使用且仅供平时使用的设备房间不计入防护单元建筑面积。

五、总结
济南人防面积计算规则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它关乎到人民在战争时期的生命安全。

因此,在计算人防面积时,需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

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

石狮市福盛木林森鞋服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
序号建筑单体名称
总建筑面
积计容建筑
面积
层数
连接体地面
计容建筑面

生产性用房
面积
非生产性用
房面积
应建人防面

1 办公楼54109 19586 17 3100 3100 3100
2 宿舍楼19586 19586 14 1428 1428 1428
3 1#厂房24862 24862 15 1730 1730 1730
4 2#厂房24862 24862 1
5 1730 1730 1730
5 门卫128 1 5
6
7
8
9
10
合计7993
说明:
1.连接体计容地面建筑面积指的是符合《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点要求的连接体地面计容面积;高层建筑单体的首层建筑面积指的是建筑层数十层(含)以上的建筑物的首层建筑面积,含裙房的面积。

2.非工业用地项目,表格中的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须填写;
3.表格中填写的数据要和规划报建数据相一致;
4.此表格应由设计人员填写,签名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公章:
日期: 2014 年 12 月 3 日
人防面积计算标准: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高校新校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一)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十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四修建防空地下室。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那么〔试行〕根据?中华人民XX国人民防空法?、?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市关于结合建立工程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21〕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立工程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那么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立方案咨询〞的建立工程,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立工程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立方案咨询〞或对“人防工程建立规划设计条件意见书〞进展调整的建立工程,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改变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那么?〔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按照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工程审批流程的方法〔试行〕?〔京政发〔2021〕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意见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立工程,或建立工程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立工程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立工程,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立工程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立工程规划建立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立工程,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根据?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1〕?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标准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研究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立工程,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立和村民集中住宅建立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根据建立工程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那么另行研究确定;属于村民使用原有宅基地进展村民住宅建立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建筑面积的规定

人防工程知识一、对于人防工程的面积有以下规定: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 (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 (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 (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它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3、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顶盖的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照其上口外墙(部包括采光井、防潮层以及保护墙)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超过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全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该计算1/2面积。

4、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二、人防工程等级的划分:人防工程的有3个规范:1.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2.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2005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98(2001 年版)我国人防等级按其抗力从高到低共有八级,《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94仅适于下列级别: 防等级的划分有四种方式来划分的 按抗力等级划分,可分为1、2、2b、3、4、4b、5、6等8个等级,工程可直接称为某级人防工程; 按战时用途划分,可分为指挥通讯、人员掩蔽、医院、救护站、仓库、车库等; 按平时用途可分为商场、游乐场、游馆、影剧院(会堂)等; 按防化等级可分为甲、乙、丙、丁4个等级。

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

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

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
1、应建人防面积计算问题:
1.1、高层部分(住宅≥10F、公建≥24米)部分应建人防面积全算,与高层部分连接的裙房按当
地人防办的要求的百分比计算(一般2%,楼主也在厦门,那么裙房部分按4%计算)。

1.2、结构没有脱开裙房的人防面积计算有时候是全算的,比如裙房只有一小部分时人防办一般都
按高层给你全算的。

裙房面积占的很大时一般是按分开计算的(不管结构是否脱开)。

其实个人认为裙房不管结构是否脱开都该按多层来确定人防面积。

2、关于大地下室里面做一小部分人防地下室,出现无覆土的临空墙的问题。

其实只要不是全部做人防的地下室,那么必然会出现与非人防地下室相邻的一面是没有覆土的临空墙。

这种情况下此面临空墙一般平战都不作覆土(以前也碰到要求覆土的,那么平时就该覆土,一般覆土要到3米宽)。

当然无覆土的临空墙越少越好,如果一个很大的地下室,你把人防地下室放到中间,造成四周都是没有覆土的临空墙,这样的做法是肯定通不过的。

2、应建人防面积=高层建筑的基层面积,按100%计算(不管有、无地下室)+
楼层为1层—3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15%计算;
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楼层为4-6层的如果地下室埋深不到3米或无地下室的,按基层面积的35%计算;
如埋深超过3米的按基层面积的100%计算
3、福建省办已经出文“闽人防办[2008]54号。

人防面积计算的方法

人防面积计算的方法

关于人防面积指标计算的相关方法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九层以下(含九层),基础埋深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九层以下(含九层),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注:防空地下室的室外直接出口,应算作多层,从地下室竖向分割出来。

)2、为小区配套建设的中小学、幼儿园、市政站点等可不结合修建防空地下室。

如上述项目与其他建筑合并设置,应将其面积指标扣除。

摘录: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第三节人防工程7.3.1. 人防工程设计原则人防工程的建设须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坚持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应根据地面建筑规模和本市对不同区域实行分类防护的人民防空要求,依据北京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北京市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

确定人防工程建设的规模、布局、平战功能和各类工程的防护等级。

7.3.2 人防工程建设指标及设计要求1、建设指标凡是在本市市区、近郊区和卫星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指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大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下同)和外资民用建筑,均应配套建设人防工程。

10层以上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9层以下基础埋深大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3%修建防空地下室;9层以下基础埋深小于3m的建筑,应按其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空地下室;单建地下建筑应按其总面积的30%修建人防工程;各建设和设计单位应根据此规定核定新建项目应修建人防工程的指标。

2、设计要求(1) 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范和有关标准、规定设计人民防空工程。

(2) 小区人防工程的战时用途应以居民掩蔽为主。

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人防工程按构筑形式可分为地道工程、坑道工程、堆积式工程和掘开式工程。

地道工程:地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低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平地。

坑道工程:坑道工程是大部分主体地面高于最低出入口的暗挖工程,多建于山地或丘陵地。

堆积式工程:堆积式工程是大部分结构在原地表以上且被回填物覆盖的工程。

掘开式工程:掘开式工程是采用明挖法施工且大部分结构处于原地表以下的工程,包括单建式工程和附建式工程。

单建式工程上部一般没有直接相联的建筑物;附建式工程上部有坚固的楼房,亦称防空地下室。

早期人防工程多为地道工程。

80年代以来人防建设实行了指导思想的战略转变,强调平战结合,为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服务,新建的人防工程多为掘开式工程,位置较好,质量较高。

同时,为了吸引人们到地下来,为人们提供比较舒适的环境,一些人防工程装修的档次普遍高于地面建筑。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掘开式(附建式)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工程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计算;工程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出入口设计地面标高以下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口部伪装(附属)建筑的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2.坑地道工程掘进面积,按设计毛洞地坪面积(不包括超挖量)计算;被复净面积按毛洞被复(支护)后的地坪面积计算;衬套建筑面积按设计衬套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3.单层工程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单层工程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层高超过2.2m)也计算建筑面积。

4.多层工程的建筑面积按工程各层的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

5.工程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6.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等均按工程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7.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8.工程内设备管道层、储藏室及设置在工程底板以下的水池,如层高超过2.2m,应计算建筑面积。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规则2019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规则2019

人防应建面积计算规则2019一、2019建筑面积计算标准是怎样的1、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自然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之和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2、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时,对于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且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4、对于场馆看台下的建筑空间,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

室内单独设置的有围护设施的悬挑看台,应按看台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有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面积。

5、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6、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计算面积。

7、建筑物架空层及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应按其顶板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8、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9、对于建筑物间的架空走廊,有顶盖和围护设施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无围护结构、有围护设施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地下人防专业知识普及及面积计算规则演示文稿

地下人防专业知识普及及面积计算规则演示文稿

密闭通道
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所构成 的,并仅依靠密闭隔绝作用阻挡毒剂 侵入室内的密闭空间。在室外染毒情 况下,通道不允许人员出入。
防毒通道
由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之间所构成 的,具有通风换气条件,依靠超压排 风阻挡毒剂侵入室内的空间。在室外 染毒情况下,通道允许人员出入。
防倒塌棚架
设置在出入口通道出地面段上方, 用于防止口部堵塞的棚架。棚架能 在预定的冲击波和地面建筑物倒塌 荷载作用下不致于坍塌。
人防围护结 构
防空地下室中承受空气冲击波或土中 压缩波直接作用的顶板、墙体和地板的 总称。
室外出入
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

建筑投影范围以外的出入口。
室内出入
通道的出地面段位于防空地下室上部

建筑投影范围以内的出入口。
防护密闭 门
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密闭门 能够阻挡毒剂通过的门。
人防门代号(RF J01-2008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
(*总参防护密闭门按防护等级表示)
B-----标准或板 H-----活门槛 F-----防护 M-----密闭 S-----双扇 K-----门式内外可开 G-----钢结构 J-----卷帘或降落 L-----临空墙
HFM HHFM
*设置防暴波电缆井的目的是防止冲击波沿着电缆进
入防空地下室内部。
防护单元建 筑面积
指人防区域内的建筑面积,简单来 说可以以防护密闭门为界计算的区域面
积。
人防有效面 积
指满足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数 值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与结构面积之 差。
人防 掩蔽 面积
指供掩蔽人员、物资、车辆使用的人 防有效面积。其数值为人防有效面积减 去下列各部分面积后的使用面积。

人防面积计算方法

人防面积计算方法

1、所有建筑均按建筑形式分类,指标计算与使用功能无关。

计算方法:(1)十层以上(含十层)的建筑,应修建“满堂红”防空地下室,可按其第十层标准面积指标计算;(2)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超过3米(含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3%修建;(3)十层(不含十层)以下,基础埋深不超过3米的建筑,应按其面积(含地下)的2%修建;(4)单建工程(地上建筑投影范围之外的地下建筑)应按其面积的30%修建。

如一栋建筑既有高层又有多层,应按上述要求对建筑进行竖向分割后,分类计算应建设人防面积指标。

我具体到底怎么样计算操作。

2、建筑工程里面满堂红指的是什么意思?
满堂红,顾名思义,就是没有留下任何有空缺的地方;。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摘要:一、人防工程的定义与作用二、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概述1.计算规则的重要性2.计算规则的基本原则三、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的具体规定1.计算方法的分类2.各类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的具体规定四、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1.面积计算与图纸审核2.面积计算与工程量清单五、总结正文:人防工程是人民防空工程的简称,主要是为了防备敌人空袭,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地下防护建筑。

人防工程的建设不仅有利于战时人员掩蔽和物资储备,还能在平时为人们提供地下停车、商业、娱乐等多种用途。

因此,人防工程的面积计算对于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具有重要意义。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概述:1.计算规则的重要性:人防工程面积计算规则是衡量人防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的一个重要依据,对于合理配置资源、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2.计算规则的基本原则:人防工程面积计算应遵循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既要满足战时防护要求,又要充分考虑平时的利用价值。

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的具体规定:1.计算方法的分类:人防工程面积计算方法主要有投影面积法、展开面积法、剖面面积法等,不同类型的人防工程可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

2.各类人防工程面积计算的具体规定:各类人防工程如地道、人防地下室、人防指挥所等,在面积计算时需遵循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1.面积计算与图纸审核:在进行人防工程面积计算时,应认真审核设计图纸,确保各项参数准确无误。

2.面积计算与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面积计算结果应与工程量清单相互印证,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人防的面积指标配建

人防的面积指标配建

人防的面积指标配建
l 10层(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首层建筑面积配建;如遇高层包括多层裙房情况,裙房下部有埋深超过3m的地下室,裙房部分面积全算,如裙房下无埋深超过3m的地下室,裙房部分面积按照9层以下民用建筑计算,并最终与高层配建人防面积相加;
l 9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基础埋深大于3米(含)的按首层建筑面积配建;基础埋深小于3米的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4%配建。

对于设有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9层(含)以下民用建筑,其基础埋深指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地下室底板底面的距离;(但部分城市对埋深概念不一,杭州必须计入垫层厚度及放部分余量)
l 对于设有局部地下室(基础埋深大于3米)的多层建筑,位于地下室上的底层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到整个底层建筑面积50%的,且该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400平方米的,可统一按地上总建筑面积2%标准配建,否则应按位于地下室上的底层部分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2%)配建。

(该条是否适用请提前与各地区县防办沟通)。

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防空地下室面积计算规则

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算规则一、审批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定规则和特殊情况核定原刚1、新建(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新建1-9层民用建筑及20层以上,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

3、半地下室按50%计入地面总建筑面积。

4、棚户区项目:(1)新建(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新建1-9层民用建筑中的公建及20层以上住宅,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

(3)新建1-9层民用建筑中的住宅,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修建防空地下室。

(可减去拆除的棚户区住宅面积)5、新建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教学楼、普通高校学生公寓、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用建筑:(1)10-20层(含)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2)1-9层,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5%修建防空地下室。

(3)20层以上,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5%修建防空地下室。

5、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6、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的项目,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7、工业项目:(1)工业项目中的办公楼、食堂、宿舍、车库、研发中心等,合计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按照1、2条的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

(3)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可不修建防空地下室。

8、如按地面总建筑面积计算,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不足800平方米的,按800平方米计算。

二、防空地下室战时使用功能及最低防护级别1、住宅、公寓:二等人员掩蔽部、核六B;2、办公建筑:(目前和你们没有关系,现在不告诉你可不可以)(1)党政机关:(2)公共事业单位:(3)其他:3、医疗卫生:(目前和你们没有关系)4、商业建筑:(1)大、中型:二等人员掩蔽部、物资库,核六;(2)小型:二等人员掩蔽部、核六;5、文化体育建筑、候机楼、候车室、学校:(目前和你们没有关系)三、竣工验收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核算办法和特殊情况核定原则1、以通过验收项目的竣工图为依据计算竣工防空地下室面积。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

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计算规则(试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北京市人民防空条例》有关规定,及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北京市关于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民防空工程面积指标和战时功能要求的规定(试行)〉的批复》(国人防〔2014〕503号),现将本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结合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计算规则明确如下:一、2015年3月1日之后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询问”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按本通知所附《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详见附件)标准计算。

2015年3月1日之前申报“人防工程建设方案询问”或对“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条件看法书”进行调整的建设项目,其配建人防工程的面积指标仍按原《关于贯彻〈关于变更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规定的通知〉的实施细则》(86京防委字第4号)所规定的标准计算。

二、依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方法(试行)》(京政发〔2013〕86号),在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看法书》中已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建设项目,或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已编制完成人防工程专项规划,并在专项规划中明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的,按所明确的要求配建人防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所列计算标准。

三、《建设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指标一览表》中设定为“按地上建筑面积比例”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均指建设项目所需配建人防工程的最低标准,即建设项目规划建设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表中所列计算指标要求。

设定为“按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需求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须由民防部门依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07—2020)》和人防工程专项规划、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确定。

设定为“另行探讨确定”配建人防工程的建设项目,即C1、C2、C3类用地,属于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集中住宅建设的,其人防工程面积指标由民防部门依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功能、规模、人口数量,本着“突出重点、留意实效”的原则另行探讨确定;属于村民运用原有宅基地进行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暂不配建人防工程。

东莞人防面积计算

东莞人防面积计算

关于明确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标准的通知广州、深圳和各地级市人防办(民防办)、发改局(委)、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建委):为加强人民防空建设,进一步规范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根据《人民防空法》、《广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财政部颁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以及广州军区和中南五省(区)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防空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精神,现就我省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标准明确如下:一、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不低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居民住宅楼和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

三、新建除第一、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3-5%修建6级(含)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四、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第一、二条规定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5%集中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集中修建项目的选址和实施计划需报县级以上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备案。

五、按第三、四条规定的幅度具体划分:广州、深圳、珠海、湛江市按照不低于5%标准修建;汕头、佛山、惠州、茂名市按照不低于4%标准修建;其他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县(县级市)和地级市直辖镇规划城区按照不低于3%标准修建。

经济发展较快的(乡)镇要同步规划和建设人民防空工程。

六、新建防空地下室的防护等级和用途由各市、县(县级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确定。

七、按照广东省物价局、财政厅、人民防空办公室、建设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粤价[2000]157号)和[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文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地级市(含)以上的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易地建设费:(一)新建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二)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只占地面建筑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础处理问题,且经济很不合理的;(三)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四)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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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建十层以上(含十层)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十层以下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修建防空地下室。
2.非工业用地项目,表格中的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须填写;
3.表格中填写的数据要和规划报建数据相一致;
4.此表格应由设计人员填写,签名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人防面积计算标准:
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城市规划区外的开发区、工业园区、保税区、高校新校区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
应建人防地下室面积计算书
序号
建筑单体名称
总建筑面积
计容建筑面积
层建筑单体的首层建筑面积
生产性用房面积
非生产性用房面积
应建人防
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10
合计
说明:
1.连接体地面计容建筑面积指的是符合《福建省防空地下室防护标准审批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三点要求的连接体地面计容建筑面积;高层建筑单体的首层建筑面积指的是建筑层数十层(含)以上的建筑物的首层建筑面积,含裙房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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