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应怎样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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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应怎样计算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已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法将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确定为纳税人,将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四类污

案例1100千克。甘肃省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元/每污染当量。这家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计算该企业1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0.95、0.87、16.7、10.75分别为相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

二氧化硫:10/0.95=10.53

氟化物:10/0.87=11.49

一氧化碳:100/16.7=5.99

氯化氢:100/10.75=9.3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氟化物(11.49)>二氧化硫(10.53)>氯化氢(9.3)>一氧化碳(5.99)

应税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案例2:某企业2018年1月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各10千克。排放第二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总有机碳(TOC)、挥发酚、氨氮各10千克。甘肃省水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4元/每污染当量。计算该企业1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0.0005、0.005、0.04、0.02、0.025、0.02分别为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4、0.49、0.08、0.8分别为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

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总汞:10/0.0005=20000

总镉:10/0.005=2000

总铬:10/0.04=250

总砷:

总铅:

总银:

总汞(

总汞:

总镉:

总砷:

总银:

总铅:400×1.4=560

第四步,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单位:千克)悬浮物(SS):10/4=2.5

总有机碳(TOC):10/0.49=20.41

挥发酚:10/0.08=125

氨氮:10/0.8=12.5

第五步,对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

挥发酚(125)>总有机碳(20.41)>氨氮(12.5)>悬浮物(2.5)

氨氮:

境保护税。

计算方式:应税固体废物应纳税额=【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免征)-贮存或者处置量(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

案例3:某企业2018年1月产生尾矿10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尾矿300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200吨,计算该企业1月尾矿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尾矿适用税额为15元/吨。

应纳环境保护税:(1000-300-200)×15=7500(元)

四、应税噪声问题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分别计算,合并计征;同一单位边界多噪声超标按最高处声级计算;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两处计算;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

案例4

米,有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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