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名词解释优选稿

合集下载

法律学名词解释

法律学名词解释

法律学名词解释法律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涉及到众多专业术语和名词的使用。

而了解这些名词的含义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一些常见的法律学名词进行解释和说明。

一、法律(Law)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规范行为的准则。

它的主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以及保护人民合法权益。

法律共分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劳动法、合同法等领域。

二、法律的层级结构法律的层级结构指的是法律规范之间的上下关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1. 宪法(Constitution):宪法是一国国家组织的最高法律文件,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

宪法确立了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

2. 法律(Statute):法律是国家机关或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一般性法规则。

法律属于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定的规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

3. 行政法规(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按照法律授权制定的对于特定行政行为的规范。

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

4. 地方性法规(Local Regulation):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性行政机关制定的,用于规范某一特定行政区域内的行政行为。

5. 司法解释(Judicial Interpretation):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的释义和适用的准则。

司法解释对于具体案件的判决具有指导性和约束力。

三、法律责任与法律关系1. 法律责任(Legal Responsibility):法律责任是法律规定的,因违反法律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等。

2. 法律关系(Legal Relationship):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定下,两个或多个主体之间因特定法律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是司法活动的基本依据,也是法律保护的对象。

四、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1. 法律适用(Legal Application):法律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法律后果。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1. 法学名词概述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规范、法律制度和法律思维方式的学科,拥有丰富的专业术语和名词。

本文将对几个常见的法学名词进行解释,以加深对法学概念的理解。

2. 立法立法是指国家以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过程和行为。

立法机关通常由国家议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机构组成,他们代表民众的利益,通过立法来管理社会秩序,保护公平公正。

3. 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具体内涵进行解析和阐释的过程。

法律条文有时候会存在歧义或模糊之处,为了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真正含义,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本解释、历史解释、制度解释和价值解释等。

4. 法理学法理学是研究法律本质和法律规则的学科。

它从哲学、逻辑学和社会学等角度出发,探寻法律存在的原因和法律规则的合理性。

法理学对于理解和解释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5. 法益法益是指受法律保护的权益和利益。

法益可以是个人的权利(如生命、财产、自由等),也可以是公共利益(如环境保护、社会秩序等)。

法律旨在保护法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正。

6. 国际法国际法是规范国家间关系的法律体系。

它由国际条约、国际公约和国际法习惯等构成,规范国家之间的行为,并维护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稳定。

国际法对于促进国际协作、解决争端具有重要作用。

7. 行政法行政法是研究和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分支。

它涉及政府权力的合法性、行政程序的规范以及公民与政府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行政法对于保障公民权益、规范政府行为至关重要。

8. 刑法刑法是规范犯罪行为和惩罚措施的法律领域。

刑法规定了犯罪的定义和刑罚的种类,旨在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平正义。

刑法对于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9. 民事法民事法是规范私人关系和民事纠纷解决的法律分支。

它涉及合同、财产、婚姻等民事关系,并规定了私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对于维护公平交易、保护个人权益至关重要。

10. 版权版权是指对于以文学、艺术形式表达的作品的法律保护。

版权法规定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使用方式以及侵权责任等。

法律名词解释

法律名词解释

法律名词解释名词解释:1.奴⾪制五刑:是商朝已较通⾏的奴⾪制时期五种刑罚的总称。

即轩墨(刺⾯或额,并涂上⿊⾊)、劓(⾳义,割去罪犯⿐⼦)、刖(⾳⽉,砍掉罪犯脚)、宫(男犯割掉⽣殖器,⼥犯破坏⽣殖机能)、⼤辟(死刑)。

2.禹刑:是夏朝法律的总称,是夏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族社会晚不期习俗陆续积累的习惯法。

以禹刑统称夏朝的法律,是为了表⽰对祖先禹的尊崇与怀念,也是为了加强法律的威慑⼒。

3.昏、墨、贼、杀:夏刑的主要内容之⼀,见于《左传》.“昏”是指⾃⼰做了坏事⽽窃取别⼈的美名.“墨”是指贪得⽆厌,败坏官纪.“贼”是指肆⽆忌惮地杀⼈.这三种犯罪都是要处死.4.威侮五⾏:它是夏朝时期夏启宣布有扈⽒的⼀种罪名。

“五⾏”指⾦、⽊、⽔、⽕、⼟,泛指天象. “威侮五⾏”即不敬上天,这是最严重的犯罪,必须加以最严厉的惩罚.它体现了⼀种奉“天”罚罪的惩治观.5.孥(⾳奴)戮(⾳陆):是夏商的刑罚。

孥指妻⼦、⼉⼥;戮即杀。

即把不遵从王命的⼈,连同妻⼦、⼉⼥⼀并处死。

类似以后的族刑。

另⼀解释,把不遵从王命的⼈,或加以刑戮,或沦为奴⾪。

6.夏台:也称“钓台”,传说夏桀曾把商族⾸领汤“囚之夏台”。

故后来夏台成为夏朝中央监狱的名称。

7.劓殄(⾳舔):劓,原为割⿐刑罚,在这⾥作割断、断绝解释。

殄,灭绝,绝尽。

即⼀⼈犯罪,株连全家,连同后代⼦孙都杀绝。

8.炮烙(⾳袍格):相传为商代所使⽤的⼀种酷刑。

即⽤⽅格铜柱涂上油,加炭⽕烧热,令罪犯步⾏其上,烧⾜致残,或不能忍受时便掉在炭⽕中烧死。

9.醢(⾳海):商代的⼀种酷刑。

把罪犯剁成⾁酱。

10.脯:商代的⼀种酷刑。

把罪犯处死后晒成⾁⼲。

11.斫(⾳酌)胫:即砍掉⼩腿的刑罚。

膑,膝盖⾻。

12.内服:是指商王将“王畿”周围分封给诸侯的封地,还有封给侯、甸统治的边境地区。

13.圜(⾳园)⼟:是夏、商、西周监狱的统称。

因为那时的监狱⼤都是在地下挖成圆形的⼟牢,或在地上围起圆墙,以防犯⼈逃跑,故称圜⼟。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一、法学基础名词解释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及其实施与适用原则的学科。

在法学领域中,有一些基础名词需要我们进行解释。

1. 法律:法律是由国家或政府制定、公布、施行并强制力约束公民和其他组织行为的规范性规定。

2. 法规:法规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律赋予的权力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3. 法律条款:法律条款是法律、法规等法律文件中具体规定某一事项的规则性措辞。

4. 法人:法人是根据法律规定享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组织或机构,其权利和义务与其组成人(自然人)分离。

5. 公法与私法:公法是调整国家与个人、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等;而私法是调整个人或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合同法、民法等。

6. 法理学:法理学是研究法律原理、法律思维方式以及法律的理论基础和本质的学科。

二、刑法名词解释刑法是研究犯罪行为与刑事责任的法学分支,下面解释一些刑法领域的重要名词。

1. 犯罪:犯罪是指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具备法定要件和犯罪构成条件。

2. 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具有主观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违法或犯罪后果;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或过失而造成违法或犯罪后果。

3.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人因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刑罚和刑事制裁等。

4. 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在合法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所采取的合理防卫行为。

5. 自首:自首是指犯罪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管辖权的国家机关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取证的行为。

三、民法名词解释民法是研究民事关系与民事行为的法学分支,下面解释一些民法领域的重要名词。

1. 合同: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通过协商、约定来建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行为。

2. 报销:报销是指企事业单位对员工因公产生的费用进行核销、结账并支付的行为。

3. 担保:担保是指某一方(担保人)就债务人的债务向受益人承担相应责任的法律行为。

法律名词解释整理

法律名词解释整理

法律名词解释整理一、法律名词解释1.法律(law):是指由国家机关制定并强制实施的、用以调整公民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利益的规范性文件。

2.法律规定(legal provision):指法律中具体的法条或条款,用于明确规定法律关系和约束公民行为。

3.法律适用(application of law):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对案件进行合理、公正的解释和裁决。

4.法律责任(legal liability):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5.法律效力(legal effect):是指法律具有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对公民具有法律约束力,保障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得到有效实施。

6.合法合规(legitimate and compliant):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精神的行为和事务,遵守法律的要求,不存在违法行为。

7.法律程序(legal procedure):是指为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步骤进行的法律行为或法律程序。

8.依法治国(governance according to law):是指国家在行使权力、管理社会、调整利益关系时必须依照法律进行。

9.法理学(jurisprudence):是指对法律本质、基本原则和规范的研究,包括法律哲学、法律社会学等学科。

10.法官(judge):是指经过法律职业培训和考试,担任审判职务的专门人员,负责审理并裁决案件。

二、法律名词解释的重要性法律名词解释在法律领域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可以帮助公民准确理解法律规定,在行为上做到明确、合规。

其次,通过对法律名词的解释,可以避免因法律术语理解错误而导致的法律风险和纠纷。

此外,在法律实务中,准确解释法律名词也是法官、律师等从事法律工作必备的基本技能。

三、法律名词解释的方法1.定义解释法:即通过对法律名词进行定义,明确其含义和适用范围。

这种方法适用于那些具有明确、普遍接受的定义的法律名词。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法学名词解释法学作为一门学科,涵盖了广泛的知识范畴,其中包括了许多特定的法律名词。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为您解释一些常见的法学名词,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与法律相关的概念和术语。

一、法律法律是由国家或组织制定和实施的具有强制力的规则和准则的总称。

法律用于规范和管理社会行为,确保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并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二、法规法规是由国家或组织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定。

它通常是在法律框架下的具体规定,用于指导和规范人们的行为。

法规一般由政府机关或专门的法律机构制定,旨在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三、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行为所承担的法律后果和义务。

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个人或组织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等。

四、法院法院是负责解决法律纠纷和审理案件的司法机构。

法院由法官组成,根据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判决和裁决。

法院在法律体系中起到公正和合法管理纠纷的作用,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五、法人法人是指依法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机构,可以独立于其成员存在并行使其权益。

法人可以是企业、政府机构、非营利组织等。

法人享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利和义务,如签订合同、参与诉讼等。

六、合同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合同用于规范和约束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通常包含各种条款和条件,涉及交付、付款、违约责任等内容。

七、侵权侵权是指个人或组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使其遭受到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可以包括侵犯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

侵权行为可能导致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八、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行为和刑罚的法律规范。

刑法规定了各种犯罪行为和与之相应的刑罚,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刑法的适用需要满足法定的犯罪构成和法定的刑罚规定。

九、民法民法是规定个人和家庭关系、财产权益以及非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

法学的名词解释推荐

法学的名词解释推荐

法学的名词解释推荐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与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的学科,其研究对象是法律制度、法律规则以及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等方面。

本文将推荐几个法学中常见的名词解释,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法学领域的知识。

一、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主体(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律上相互联系的社会现象。

简单来说,就是一种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存在主体、形成要件和产生法律效果。

例如,雇佣合同就是一种法律关系,雇主和雇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法律规定,并且产生法律效果。

二、法益法益是指个人、集体或社会在法律保护下所享有的利益。

法益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种权利,旨在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法益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可以包括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等。

例如,个人的财产权益包括对财产的支配权和收益权等。

三、法治法治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来管理社会事务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方式。

它是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安排。

法治的核心内容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行政、依法裁判、法律保障公民权利等。

法治的实现需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有效的法律实施机构以及广泛的法律意识。

四、司法独立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机关在独立、中立、公正的原则下行使审判权的一种状态。

司法独立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

司法独立的实现需要具备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的法官和独立的法律程序等条件。

五、合法性合法性是指行为、制度或决策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度。

一个行为被认定为合法,意味着其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合法性是法律对行为的一种评价,它是法律权威性和可实施性的一种体现。

合法性的评判标准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司法机关的裁判依据。

六、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法律责任是法律对违法行为者的一种制裁措施,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法益。

法律责任的形式和程度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而定,可以包括赔偿、罚款、拘留、监禁等。

七、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司法救济程序。

法学概概名词解释

法学概概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氏族习惯:原始社会中自发形成并世代相袭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2.国家意志:通过法律形式而获得集中表达的统治阶级意志。

法律是国家意志的基本表现形式。

3.法律的工具价值:指人利用法律的功能与作用来实现一定目的的价值。

4.法律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或基本成分。

5.法律规范:即法律规则,是每一个单一的法定行为模式。

6.法律原则:指在一定层次的法律体系中,对法律规范具有指导意义且比较稳定的法律原理和准则。

7.法律的渊源:指用以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8.法律概念:指对同法律相关的各种事实加以概括而抽象出其共同特征所形成的具有权威性的法律用语。

9.判例法:指以特定的法院所作的典型的或具有新意的判决中包含的原则作为判案依据的法律。

10.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社会主义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11.法律的遵守: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恪守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即守法。

12.法律的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内,对什么人有约束力。

13.法律的解释: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条件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14.法律制裁: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所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罚措施。

15.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16.社会主义法律关系:受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7.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即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18.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19.行为能力:能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资格。

20.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

法学名词解释法学是研究法律规则和法律实践的学科,涉及到大量的法学名词。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一些常见的法学名词进行解释和阐述,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理解法学领域的专业术语。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学名词解释:1. 法律(Law)法律是指由国家或地区制定和颁布的规范人类社会行为的规则和制度。

它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强制力,并对社会秩序和公正起着重要的调节和维护作用。

2. 法律体系(Legal System)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整体组成部分。

它由宪法、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构成,旨在管理和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公共秩序。

3. 法律原则(Legal Principles)法律原则是指法律领域中的基本理念和普遍准则,是制定法律和解释法律的基础。

常见的法律原则包括公正、平等、合理、信赖保护等。

4. 法人(Legal Person)法人是指拥有独立法律地位并具有权利和义务的组织或机构,如公司、政府机构等。

法人可以进行合法的经济和法律行为,享有与自然人相似的权利和义务。

5. 民事法(Civil Law)民事法是指规定个人和组织之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则和制度。

它涵盖了合同、侵权、财产权利等方面的规定,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解决争议。

6. 刑法(Criminal Law)刑法是规定犯罪行为及其相应处罚的法律。

它主要涉及到犯罪的定义、要素、刑罚和刑事诉讼等方面内容,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7. 行政法(Administrative Law)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体系。

它限制和指导政府部门的权力运行,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8. 宪法(Constitution)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根本法与基本法。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结构、权力运行和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最高法律规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9. 司法(Judiciary)司法是指国家机关依法运行的司法机构的活动和职能。

司法机构负责处理诉讼案件,审判和解决纠纷,保证法律的公正适用和实施。

法理学名词解释整理

法理学名词解释整理

法理学名词解释:法学:亦称法律学/法律科学,是以法和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独立学科,是法律实践活动、 法学科研活动和认识成果的总称。

法:法律:由国家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指定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

常委会指定的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法的要素: 是指法构成法律的基本成分即法律的基本兀素。

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法律事实和法律现象的概括, 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 畴。

法律规则:从形式上看,就是具体规定法律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究其实质,法律 规则是体现或代表一定集团的利益, 或者体现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行为规则。

法律规则是法 律文件的重要成分,是构成法律的“细胞” 。

法律原则:是指那些可以作为规则的思想基础或政治基础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

法律现代化:是指一国法律伴随着该国的政治、 经济、文化等诸多领域的现代化而出现的转 变过程,它意味着一个社会的法律能够适应现代化社会的要求, 能够对现代化社会的各种纷 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予以有效调整,从而使现代化社会的各个方面处于有序化的运转状态。

法律继承:是指新的历史类型的法对旧的历史类型的法的继受与承接,是新法对旧法的“扬 弃”即批判地继承,体现了不同本质的法之间的历史继承性和借鉴性,是法律发展的基本方式之一。

法律移植:是指将国外法部分地直接移入本国,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现行法律规范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产生法律效力。

立法:是指法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与程序,认可、创制、修改和废止法律和规范性 文件的一项专门性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

立法体制:是指有关国家立法机关权限划分的制度和结构。

既包括中央各国家机关之间及地 方各级国家机关之间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制度和机构, 也包括中央和地方关于立法权限划分 的制度和机构。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原则与标准组成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 和谐、协调的统一整体。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法学名词解释:一、原则性名词解释:1.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并公布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和规范社会行为。

2. 宪法: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机构的职责和权力、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基本法律原则。

3. 法治:法治是指在一个社会中,所有公民和组织都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是对社会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的统一标准,以实现公正和秩序的原则。

二、刑法名词解释:1. 犯罪:犯罪是指违背刑法规定,触犯国家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过错性和危害性。

2. 罪责:罪责是指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刑罚和法律制裁。

3. 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具有主观的故意和目的的犯罪行为,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和恶性。

4. 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指犯罪人没有直接和故意的目的,但由于疏忽、疏漏等过失行为导致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民法名词解释:1. 婚姻:婚姻是指一男一女依法缔结的家庭关系,具有法律保护和制约作用。

2. 遗产继承:遗产继承是指在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下,遗产按照一定规则传承给合法的继承人。

3. 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依据法律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

4. 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权益,拥有独立的资产和能力,能够对外进行法律行为的组织或机构。

四、行政法名词解释:1. 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组织,包括各级政府和它们的工作机构。

2. 行政裁量权:行政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自由选择最优的解决方案的权力。

3. 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效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行政契约:行政契约是指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平等协商、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以实现行政目标和权益保障。

五、国际法名词解释:1. 主权:主权是指一个国家在自身领土内享有最高权力和独立地位,不受其他国家干涉和侵犯。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

法学名词解释大全第一编法理学1. 制定:指有关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创造出新的法律规范,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法律,称为制定法或成文法。

2. 认可:指有关国家机关赋予社会上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范以法律效力,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法律是不成文法。

3. 法的本质:指法的内部联系,是法区别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属性。

4. 法律规范作用:指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5. 法律的社会作用:指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6. 法律价值:亦称法的价值,指法律(作为)客体能够满足人类、社会、国家(作为主体)的需要,这种主客体的需要与满足关系就是法律价值。

7. 民法法系:指以古代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8. 普通法法系: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9. 政策:指一定的社会集团为了实现某种利益,达到某种政治、经济或社会的目的,根据社会发展情况而制定的行动方案。

10. 道德:是关于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等观念、原则、规范和标准的总和。

11. 立法:通常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

12. 立法体制:是关于一国立法机关设置及其立法权限划分的体系与制度。

它包括哪些国家机关享有哪些范围的立法权,不同立法权之间的关系如何。

其核心问题是立法权限的划分问题。

13. 立法程序:指一定的国家机关在创制、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

14. 法律解释:指在一定的法律适用场合,有权的国家机关或个人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对法律文本所进行的阐释。

15. 法律实施:亦称法的实施,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实际地贯彻施行。

16. 执法:亦称法的执行,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行政管理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和实施法律的活动。

常见法律名词解释

常见法律名词解释

常见法律名词解释常见法律名词解释1、司法:是指专门的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法定程序具体适用于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

2、独任庭:是由审判员一人审判简易案件的组织形式。

3、合议庭:是由三名以上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团集体审判案件的组织形式。

4、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负责审判重大疑难案件以及对审判业务进行指导。

5、回避制度:指司法人员与其经办的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特殊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因而不能参加处理这个案件的制度。

6、审判监督制度:又称再审判制度,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依法重新审判的一种特别的审判制度。

7、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组织体系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8、检-察-院:是一些国家和地区中设立的司法机构。

10、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1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12、仲裁: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做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13、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4、刑法:有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之分,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狭义刑法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15、犯罪:是危害社会关系、触犯刑事法律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16、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或者意识支配下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17、作为:是指行为人以身体活动实施的违反禁止性规范的危害行为。

18、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

19、危害结果: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危害结果指由行为人的危害行为所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法学法学是–“法律学”或“法律科学”的简称。

是以法律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和学科的体系。

2、法系的概念法系是资产阶级法学家提出来的,它是指按照法的历史传统和渊源、法在形式上和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以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所作的分类,凡在这些方面具有相同特点的国家的法便属于同一个法系。

例如: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可以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3、法的发展一国的法律制度在不改变其本质属性的前提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法律的时代精神、法律的运作体制与框架、具体的法律制度方面的自我创造、自我更新、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法律的发展指与法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括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

4、法律移植–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某种法律规则或法律制度移植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对同时代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引进(区别与法律继承)法律移植的范围:–外国的法律–国际法和国际惯例5、法律渊源又称法律渊源,或法源。

指法律的来源、源头。

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分为法的历史渊源、法的理论渊源、法的物质渊源、法的形式渊源等。

6、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法律术语7、法律规则是指具体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并设置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它是构成法律的最基本、最主要的要素。

8、法律原则是指构成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它是法律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之一。

9、制定法:是现代国家主要的法律源源,即由不同的享有立法权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

10、判例法:是指制定法相对称的一种法的渊源,是先前法院作出的判决对以后法院处理类似案件时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判例。

11、习惯法是习惯发展而来的一种法的渊源,习惯是人们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一种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模式,这种行为模式获得社会成员或统治者的认可,成为习惯法。

法律学名词解释

法律学名词解释

法律学名词解释法律学名词解释是指对法学领域中的专业术语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的文章。

本文将解释和阐述一些常见的法律学名词,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法律知识。

一、法律学名词解释1. 法律(Law)法律是一套规范行为的准则和原则,由国家或社会制定,并由其执行和保障的一种社会规范。

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等特点,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平等公正和人权。

2. 法律制度(Legal System)法律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等各个分支。

法律制度的建立旨在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保护公众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法律条文(Legal Article)法律条文是法律文本的组成部分,是法律的基本形式和表达方式。

法律条文通常由标题、正文、注释和解释等组成,具体规定了法律的内容、范围和适用条件等。

4. 法律解释(Legal Interpretation)法律解释是对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解读和说明的过程。

法律解释由相关的法律机构、司法机关或专业人士进行,旨在确保法律的适用具有一致性和权威性。

5. 法律责任(Legal Liability)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承担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法律责任可以是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等,依法定程序进行认定和追究。

6. 法律主体(Legal Subject)法律主体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受到法律保护和约束,其行为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后果。

7. 法治(Rule of law)法治是指在一个国家或社会中,以法律为准则和规范,依法行政、依法执法、依法裁决,保障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的一种社会政治理念和制度安排。

8. 司法体系(Judicial System)司法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司法机构和组织的总称。

司法体系的主要职责是审理和解决法律纠纷、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并监督相关法律的执行和适用。

法律名词解释

法律名词解释

国体:即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就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

政体: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就是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实现自己的统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前提和基础),有法必依(中心环节),执法必严(关键),违法必究(保障)社会主义法律制定: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在其法定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创制、认可、修改和废止法律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特点:1、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的专门活动,是国家机关实施职能的活动。

2、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指导思想:一个中心,两个中心点。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2、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3、维护法的严肃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原则;4、坚持群众路线,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5、有鉴别有选择地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的原则。

原则性:指我国社会主义法的创制工作必须坚持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邓小平立法思想为指针。

灵活性:就是要结合实际情况,找到实现原则所必需、许可的各种具体形式、方法和步骤。

严肃性:指法律必须具有权威,“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稳定性:是指法律一经制定、生效,就应当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的不变,决不能朝令夕改。

连续性:是指创制、修改、补充法律时应当保持与原有法律在内容和效力等方面的衔接,法律应当吸收或保留原法律中那些合理有用的成分。

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阶段:准备阶段,确立阶段,完备阶段。

准备(起草)阶段:包括立法动议的形成、草拟法律草案条文,修改、补充法律条文,征徇有关单位和个人意见等。

确立(形成)阶段:包括法律议案的提出和审议;法律审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完备阶段:包括法的解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清理、法律汇编和法律编纂等。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学名词解释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法理学名词解释?1、法学:我们认为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它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2、法律现象:所谓法律现象是指法律以及由法律引起的相关的各种社会现象。

3、法理学:法理学是研究一般的法律和法律现象之规律和原理的理论学科。

是关于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

4、法学方法论:法学方法论就是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

5、阶级分析方法:阶级分析方法是用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观点去观察和分析阶级社会中各种社会现象的方法。

6、价值分析方法:价值分析方法是运用一定的价值准则去评判、衡量各种社会现象并形成一定的价值判断的方法。

7、实证分析方法:实证分析方法是通过对经验事实的观察和分析来建立和检验各种理论命题的方法。

8、法:法是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的、以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体系,它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它应当是通过利益调整从而实现社会正义的工具。

9、制定:制定是指国家机关通过立法活动产生新规范。

10、认可:认可是国家对既存的行为规则予以承认,赋予法律效力。

11、法律解释:法律解释是指有权的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根据一定的标准与原则对法律的字义与目的所进行的阐释。

12、法的程序性:法的程序性,即法律的强制实施都是通过法定时间与法定空间上的步骤和方式而得以进行的。

13、法的要素:法的要素是指组成法律系统所不可缺少的各种基本因素或元素。

14、法律规则: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意义的一般性规定。

15、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指的是一条完整的法律规则是由哪些要素或成分所组成,这些要素或成分是以何种逻辑联系结为一个整体的问题。

16、假定?:假定是法律规则的必要成分之一,是法律规则中关于适用该规则的条件的规定。

也有学者称为“条件”或“条件假设”。

17、处理:处理也是法律规则的必要成分之一,是法律规则关于行为模式的规定,即法律关于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必须做什么的规定。

也有学者称为“行为模式”。

18、法律后果:法律后果也是法律规则的必要成分之一,是法律规则中对遵守规则或违反规则的行为予以肯定或否定的规定。

有些学者也称为“后果归结”或“法律后果归结”。

19、权利规则:权利规则又称授权性规则,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

20、义务规则:义务规则是规定人们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则。

21、复合规则:复合规则是指兼具授予权利和设定义务双重属性的法律规则。

22、强行性规则:强行性规则是指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绝对肯定形式,不允许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协议或任何一方的任意予以变更的法律规则。

23、任意性规则:任意性规则是指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具有相对肯定形式,允许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协议或单方面予以变更的法律规则。

24、确定性规则:确定性规则是明确地规定了行为罪责的内容,无须再援用其他规则来确定本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

25、委任性规则:委任性规则是没有明确地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授权某一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则。

26、准用性规则:准用性规则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法律规则。

27、调整性规则:调整性规则是对已经存在的各种行为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授予权利或设定义务来调整相关行为的法律规则。

28、构成性规则:构成性规则是以本规则的产生为基础而导致某些行为方式的出现,并对其加以调整的法律规则。

29、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众多法律规则之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原理和准则。

30、基本原则:基本原则是体现法律的基本精神,在价值上比其他原则更为重要,在功能上比其他原则的调整范围更广的法律原则。

31、具体原则:具体原则是以基本原则为基础,并在基本原则指导下适用于某一特定社会关系领域的法律原则。

32、公理性原则:公理性原则是从社会关系本质中产生出来、得到社会广泛公认并被奉为法律之准则的公理。

33、政策性原则:政策性原则是国家在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中为实现某种长期、中期、或近期目标而作出的政治决策。

34、实体性原则:实体性原则是直接涉及实体性权利、义务分配状态的法律原则。

35、程序性原则:程序性原则是通过对法律活动程序进行调整而对实体性权利、义务产生间接影响的法律原则。

36、法律概念:法律概念是法律的要素之一,指的是在法律上对各种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37、法的渊源:法的渊源,也称“法源”、或“法律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的外在表现形式,因此也叫法的形式。

38、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

39、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在本部门权限内发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0、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适用于本辖区内的规范性文件。

41、政府规章: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会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于本辖区内的规范性文件。

4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对正在制定或拟议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符合统一的规范性要求,以使各规范性法律文件成为规格严整、和谐协调的整体而进行的各种活动。

43、法律汇编?:法律汇编,又称法规汇编,是指将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和标准进行排列汇编成册的一项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化的整理归类活动。

44、法律编纂?:法律编纂是指依法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对属于某一类的或某一部分法的全部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整理、审查、补充、修改,或者在此基础上编制一部新的系统化的法律创制活动。

45、法律清理:法律清理,也叫法规清理,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授权机关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或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一定时期和范围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审查、清理、整理等,并重新确定起法律效力的活动。

46、成文法:成文法是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因此又称制定法。

47、不成文法:不成文法是指由国家认可其法律效力,但又不具有系统的规范性文件形式的法,一般指习惯法。

48、实体法:实体法是指以规定和确认权利和义务或职权和职责为主的法律。

如民法、刑法、行政法、宪法等。

49、程序法?:程序法是指以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施或职权和职责得以履行的有关程序为主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等。

50、公法?:公法是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之间或国家于个人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它一般涉及到公共权力、公共关系、公共利益和上下服从关系、管理关系、强制关系,包括行政法、刑法、诉讼法? 51、私法:私法主要是调整个体与个体之间关系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部门的总和,它主要涉及个人利益、个人权利、自由选择、平权关系,包括民法、商法、婚姻家庭法。

52、衡平法:衡平法是指英国在14世纪后对普通法的修正和补充而出现的一种判例法。

53、法的效力:法的效力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

广义的法的效力,是指法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即凡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法律,都对人的行为具有一种普遍性的法律上的约束力和强制力,这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狭义的法的效力,则仅指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包括法的效力层次、效力范围(人、空间、时间等)等等。

54、法的效力层次:法的效力层次是指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各种法的渊源中,由于其制定主体、程序、时间、适用范围等不同,各种法的效力也不同,由此而形成的一个法的效力等级体系。

在法学理论中,法的效力层次有时也被成为“法的效力等级”、“法的效力位阶”。

55、法的效力范围:法的效力范围是指法律在何种时间范围、何种空间范围内,对何种人、何种事项具有效力。

法的效力范围包括法的对象效力范围、空间效力范围和时间效力范围三个方面的内容。

56、法的时间效力范围:法的时间效力范围是指法何时生效,何时终止生效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具有溯及力的问题。

57、法的溯及力:法的溯及力,又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

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58、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法学中有时也称“法的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59、法制体系:法制体系,有时也称法制系统,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制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合而成的一个呈纵向的法制运转体系。

60、法学体系:法学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有关法律的学科体系61、法系?:法系是指由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历史上所形成的具有相同法的结构和法的表现形式(法的渊源)的一种法的类型,法系的概念更多地表达的是一种法律传统,它是跨越历史和国度的?62、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63、行政法法律部门:行政法法律部门,是指有关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具体包括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一般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也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或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64、民商法法律部门:民商法法律部门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以及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65、权利?:我们可以把权利释为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66、义务:义务是设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受动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67、应有权利:应有权利是权利的初始形态,它是特定社会的人们基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传统而产生出来的权利需要的权利要求,是主体认为或被承认应当享有的权利。

68、习惯权利:习惯权利是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形成的或从先前的社会承传下来的,表现为群体性、重复性自由行动的一种权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