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乡(街道、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乡镇统计管理制度

乡镇统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法和有关法规,健全乡镇统计工作机构,规范统计工作程序,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信息化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乡镇统计管理机构主要包括乡镇统计办公室、统计调查中心等,统计工作机构的职责是负责统计业务工作和管理。

乡镇统计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成,乡镇统计办公室主任由乡镇政府委派,统计调查中心主任由乡镇统计办公室任免。

乡镇统计办公室作为统计工作的牵头单位,是乡镇统计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统计政策的研究、统计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报以及统计监督检查等统计工作。

统计调查中心主要负责乡镇统计调查任务的组织实施,编制和发布统计报表、出具统计调查结论、宣传统计制度和统计法规等。

三、统计工作程序1.统计工作计划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每年制定统计工作计划,包括任务分配、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2.统计资料的收集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收集制度,确保各部门、单位和个人主管要及时、真实、准确地提供统计资料。

3.统计资料的整理和汇总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整理和汇总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统计资料的上报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向上级主管统计机构上报统计资料,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统计监督检查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统计监督检查制度,对每个部门和单位的统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意见。

乡镇统计工作流程主要包括统计调查计划的制定、调查对象的确定、调查程序的实施、数据分析处理和成果报告等。

1.统计调查计划的制定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根据上级主管统计机构的要求和乡镇实际情况编制统计调查计划,包括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方法和调查时间等内容,并报乡镇政府批准。

2.调查对象的确定乡镇统计办公室应当根据统计调查计划确定调查对象,包括各部门、单位和个人等。

重庆市乡村(街道)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重庆市乡村(街道)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重庆市乡村(街道)统计工作管理办法.docx文档标题:重庆市乡村(街道)统计工作管理办法一、总则目的和依据:明确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适用范围:指出本办法适用的乡村和街道范围。

基本原则:确立统计工作的基本原则,如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等。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统计工作机构:介绍乡村(街道)统计工作的组织结构。

职责分配:明确各级统计工作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三、统计人员统计人员资格:规定统计人员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

培训与管理: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四、统计调查调查内容:列出需要统计的主要内容,如人口、经济、社会等。

调查方法:介绍统计调查的方法,包括抽样调查、全面调查等。

数据收集:详细说明数据收集的流程和要求。

五、数据处理数据整理:描述数据整理的步骤和标准。

数据审核:明确数据审核的程序和责任。

数据存储:规定数据存储的方式和保密要求。

六、统计报表报表种类:列出需要编制的统计报表种类。

报表周期:规定各类报表的报送周期。

报表报送:详细说明报表的报送流程和要求。

七、统计分析分析目的:阐述统计分析的目的和意义。

分析方法:介绍常用的统计分析方法。

分析报告:规定统计分析报告的编写和使用。

八、统计监督监督机构:明确负责统计监督的机构。

监督内容:列出统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违规处理:规定违反统计工作规定的处理办法。

九、统计信息公开公开原则:阐述统计信息公开的原则。

公开内容:明确可以公开的统计信息内容。

公开方式:介绍统计信息公开的方式和渠道。

十、统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目标:描述统计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和意义。

信息系统:介绍使用的统计信息系统及其功能。

网络安全:规定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措施。

十一、附则办法的解释权: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属。

办法的施行时间:规定本办法的施行时间。

其他事项:列出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二、附录相关法律法规:列出与本办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统计工作流程图:提供统计工作流程的示意图。

村统计站工作制度

村统计站工作制度

村统计站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村统计站工作,提高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农村统计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统计站的工作任务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和乡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全村统计工作。

2. 制定全村统计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统计工作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3. 组织全村统计调查工作,按时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为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服务。

4. 收集、整理、分析和提供全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资料,定期向乡统计站报送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材料。

5. 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6. 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咨询服务,提高全村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7. 做好统计资料的归档和保密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三、统计站的工作程序1. 统计调查计划制定:根据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结合全村实际情况,制定全村统计调查计划,明确调查内容、调查对象、调查时间和报表要求等。

2. 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组织全村统计调查工作,确保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3. 统计数据整理分析:对收集到的统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汇总,形成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材料。

4. 统计数据报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乡统计站报送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材料。

5. 统计资料归档:对统计调查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统计资料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四、统计站的工作要求1. 统计站应配备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和专业统计软件,确保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 统计站应设立专门的统计数据处理平台,加强对统计数据的电子化和信息化管理。

3. 统计站应建立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机制,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检查和审核,确保统计数据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4. 统计站应加强对全村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

镇乡(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统计站工作职能一、认真执行《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的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三、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

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及统计调查数据。

四、搜集、整理、提供本镇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的统计公报。

五、调查研究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制订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镇、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帐,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七、完成本镇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

统计站站长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方法制度。

二、负责统计站全面工作,检查和督促各专业统计人员做好业务工作和各项统计调查工作,认真审核上报的各种报表和资料,确保上报的时间和质量。

三、加强对全镇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搞好与其他条线部门的协调关系,内部团结一致,通力协作,形成全方位工作的合力。

四、带领全站人员,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研究和探索统计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内在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写好统计调查文章,为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五、按规定时间组织好站内人员的学习和基层统计人员的学习,组织召开好办公会议和基层统计人员会议,经常总结分析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采取措施克服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六、加强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开创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乡镇统计站统计规章制度

乡镇统计站统计规章制度

乡镇统计站统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乡镇统计工作的管理,规范统计操作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制定本规章。

第二章统计站的设置乡镇统计站是指乡镇政府机构中负责统计调查、资料整理、数据分析和报表编制工作的相关部门。

1. 乡镇统计站的设置原则:根据乡镇规模和人口情况而决定是否设立统计站,对于人口较多、经济活动复杂的乡镇,应设立统计站。

2. 统计站的职能:统计站负责组织乡镇内的人口统计、经济统计、社会统计等工作,保障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统计调查1. 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调查对象包括乡镇内的个人、家庭、企业和机构等,统计站应根据需要确定调查对象范围。

2. 统计调查方法:统计站可以采用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现场观察等方法进行统计调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3. 统计调查流程:统计站在进行统计调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包括确定调查对象、制定调查方案、实施调查、整理数据等环节。

第四章统计资料整理1. 统计资料的整理:统计站应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存储等工作,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统计资料的保密:统计站对采集到的数据应严格保密,禁止泄露任何统计资料,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3. 统计资料的利用:统计站可以根据需要利用统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和报表编制等工作,为乡镇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第五章统计报表编制1. 统计报表的内容:统计站应根据需要编制相关的统计报表,内容应包括人口、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全面性。

2. 统计报表的形式:统计站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形式进行报表编制,如表格、图表、文字等,以便于数据的传达和分析。

3. 统计报表的提交:统计站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将统计报表提交给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确保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六章统计数据监测1. 统计数据监测的目的:统计站应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监测,发现数据异常和错误,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乡镇统计站一系列工作制度

乡镇统计站一系列工作制度

乡镇统计站一系列工作制度一、统计职业道德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二、统计员岗位职责1、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履行统计职责。

2、恪守“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

3、完成国家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本区域的基本统计资料,对本区域内计划的执行情况和经营管理的效益,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5、组织本镇各有关单位、人员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设,会同本单位有关职能机构完善计量、检测制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和核算制度;组织镇以下的统计业务工作;6、建立健全郴江镇统计信息网络。

郴江镇统计员和郴江镇统计信息网络在统计业务上受区统计局的领导。

7、统计人员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定的统计资料;揭发和检举统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三、统计站工作制度一、郴江镇统计站是镇政府设立的统计机构,其机构和人员隶属同级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领导。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统计工作计划,确保各项统计工作和调查任务的完成。

三、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统计执法检查,配合区统计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四、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组织本镇区域范围内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和日常统计管理工作。

五、开发利用统计信息资源,开展统计调查和分析,为党政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提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分析资料和调研报告,当好决策参谋。

六、负责全镇统计队伍的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协助区统计局办理单位《统计登记证》和《统计人员上岗证书》。

街道统计站规章制度

街道统计站规章制度

街道统计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街道统计站的管理,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街道统计站是指按照国家统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街道内统计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街道统计站的任务是组织实施街道内的统计工作,协助上级统计机构完成国家、地方的统计任务,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及时发布。

第四条街道统计站的工作要以服务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为宗旨,严守统计工作的保密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

第五条街道统计站的组织形式由街道统计局设立,统计站长直接负责统计工作,协助街道统计局领导履行统计职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街道统计站设有领导机构、部门机构和人员。

第七条领导机构由统计站长和副站长组成,统计站长为首席统计员,副站长负责协助站长处理日常工作。

第八条部门机构设置统计处、综合处、调查处、信息处和财务处等。

第九条统计处主要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制定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制度。

第十条综合处主要负责行政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行政文书的处理和公文的发放。

第十一条调查处主要负责统计调查和数据采集,组织实施统计普查和经济普查。

第十二条信息处主要负责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负责统计数据的录入、整理、分析和发布。

第十三条财务处主要负责统计费用的管理和财务工作的处理,负责统计经费的预算和使用。

第三章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街道统计站的工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坚守统计工作的诚信原则,严守保密制度。

第十五条统计人员应遵循行为守则,提高政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尊重数据的真实性和客观性,不得篡改、隐瞒和捏造统计数据。

第十六条统计人员应做到严格保守统计机密,不得泄露统计工作中的机密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第十七条统计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统计规定,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统计人员应培养团队精神,加强协作和沟通,共同完成统计任务,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纪律处分第十九条对于违反统计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严肃查处。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包括以下方面:
一、制度部分:
1. 统计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明确统计部门的职责和权责,划
定统计工作的职能和权限。

2. 统计工作人员的选拔和培训机制:制定统计工作人员的选拔
标准,并对其进行培训,提高其统计工作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3. 统计工作的日常管理制度:包括数据的收集、整理、存储和
保密,以及统计报表的编制和归档等。

4. 统计工作的质量控制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避免数据的篡改和损毁。

5. 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建立统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系统,确保统计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二、业务流程部分:
1. 统计数据的收集:统计工作人员通过收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获取相关数据。

2. 数据的整理和分析:统计工作人员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然后进行数据的分析和比较。

3. 统计报表的编制: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统计工作人员将数
据进行汇总和统计,然后编制统计报表。

4. 统计报表的审核:经过编制的统计报表需要经过负责人的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5. 统计报表的发布和传递:经过审核的统计报表会向上级机构
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发布和传递,以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

6. 数据的分析和利用:统计工作人员根据统计报表进行数据的
分析和利用,为相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和科学指导。

以上是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的基本内容,具
体的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乡镇统计站统计资料及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乡镇统计站统计资料及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乡镇统计资料及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一、统一管理本乡镇范围内一、二、三产业和社会、科技、人民生活等各类统计资料。

二、统一审核本乡镇范围内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加强监控和评估,防止数出多门、相互矛盾。

三、按照《统计法》的规定,整理本乡镇年度统计资料,定期(按月或季)公布并提供本乡镇的各类统计资料,努力实现统计资源和统计成果的共享。

四、严格遵守统计资料保密制度。

对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统计资料或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非经资料所有人同意,不得泄露。

五、严格统计报表签领、签收制度。

加强统计报表管理,做好统计报表的布置、签领、签收、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确保统计报表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

六、严格统计报表签章制度。

各部门、各基层统计单位
提供的统计报表,由其填报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行政公章后上报,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报表,须统计站审核,并加盖统计站公章后上报;乡镇提供的统计报表,由本乡镇行政负责人或统计站负责人审核、签署并加盖统计站公章后上报。

七、严格统计报表上报确认制。

按照统计方法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或拒报。

不得自行修改基层统计报表、编造虚假统计数据或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八、按照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将各种年、定报及相关统计资料于十月底前完成立卷归档工作。

对于电子文件应进行整理后备份保存,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归档双轨制。

各种统计原始记录、基层上报的统计报表、各行政村和企事业单位的原始统计资料应收集齐全,装订成册,按时入档。

要做好统计档案资料的借阅、保存、调用和移交记录工作。

2023年统计工作管理制度_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条例

2023年统计工作管理制度_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条例

2023年统计工作管理制度_统计工作管理制度条例统计工作管理制度篇1一、统计业务工作岗位责任制度(一)恪守统计职业道德、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上级部门制定的各项统计制度、方法和规定。

准确、及时完成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镇(街)各项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地方统计标准。

(三)负责收集和整理本镇(街)范围内的工业、农业、固投等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主要统计数据进行审查和质量评估。

(四)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核算制度,开展统计数字质量检查,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可靠。

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伪造和篡改各类统计资料。

(五)搜集、整理本单位综合与专业的统计资料,为业务主管部门编制、检查计划提供可靠依据。

(六)管理本单位统计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档案制度。

(七)开展统计分析,提交统计报告,及时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和决策提交依据。

(八)努力学习统计专业知识和科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九)配合统计主管部门做好本单位统计人员的上岗培训和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一)定期整理统计资料,加强统计资料管理。

各种统计资料保存连续完整,及时按照归档要求整理、装订、编号、管理、移交;及时备份同期计算机统计资料、统计软件,并保证与纸介质资料一致,积极推行档案存储光盘化;能够将年度统计资料整理成册。

(二)设立专门的档案柜,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三)各种统计报表和分析资料、原始记录及有关统计工作的文件、材料做到及时整理,分类入档,并对历史统计资料搞好搜集和整理。

四、统计人员调动或调整时,要分类别、按时间先后顺序搞好交接。

交接的资料、材料要列出清单,并由交接双方签字。

(五)各种统计资料要妥善保管,严格遵守《统计法》和《保密法》中有关统计资料保密工作的规定,不得乱翻阅,严格借阅手续,杜绝统计资料丢失现象的发生。

(六)按照文书档案管理标准,整理后及时将档案移交镇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街道】重庆市乡村(街道)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街道】重庆市乡村(街道)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重庆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实现基层统计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保障源头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重庆市统计管理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统计基础工作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管理的总体目标是:统计机构健全、人员落实;统计流程严密合理、工作有序;统计原始记录完整、台账健全;统计资料全面、准确及时;统计工作信息化、科学便捷;统计监督规范化、合理合法。

第三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加强统计队伍建设,配备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的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单独设置统计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统计工作。

乡镇(街道)统计管理办公室须明确负责人,并根据辖区规模大小,按不少于2人配备专职统计人员,切实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统计工作,统计业务受乡镇(街道)统计管理办公室领导。

第五条乡镇(街道)统计管理办公室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的双重领导,统计业务以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领导为主。

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变动。

确需调整和调动的,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同意;对工作不称职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上一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可建议调整。

第六条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持有全国统一的统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持有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乡镇(街道)统计人员须参加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和统计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七条乡镇(街道)统计管理办公室行使本行政区域社会经济综合统计职能,其主要职责是:(一)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

包括完成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国家统计局派出调查队布置的各项全面报表、抽样调查、普查、统计监测与评估及一次性、临时性调查任务;(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在辖区内布置统计报表,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审核上报本乡镇(街道)的基本统计资料;(三)组织本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统计档案等;(四)对乡镇(街道)各部门、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的社会经济活动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并组织指导上述单位的统计人员做好统计工作;(五)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加快乡镇(街道)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信息资料。

统计站规章制度范本

统计站规章制度范本

统计站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统计站工作,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统计站是负责本行政区域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搜集、整理、提供统计资料,实施统计监督,提供统计咨询服务。

第三条统计站应当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客观、公正、严谨、创新的工作原则,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

第二章统计调查与统计报表第四条统计站应根据国家统计调查计划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统计调查计划,确保统计调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五条统计站应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组织填报各类统计报表。

统计报表的填报单位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资料。

第六条统计站应当对统计报表的填报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确保统计报表填报质量。

第七条统计站应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分析,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章统计资料的整理、保管与发布第八条统计站应对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进行归档保管,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查阅、借阅制度。

第九条统计站应定期发布统计资料,满足政府、社会和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

发布统计资料时,应遵守国家有关统计信息发布的规定。

第四章统计监督与检查第十条统计站应依法对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十一条统计站应定期开展统计自查自纠工作,确保统计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五章人员与管理第十二条统计站应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统计站应加强对统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统计站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县建立乡(镇、街道)统计站实施方案

全县建立乡(镇、街道)统计站实施方案

全县建立乡(镇、街道)统计站实施方案根据《省统计局关于印发X省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X统字〔X〕56号)和《X市统计局关于布置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台账业务工作的通知》(X市统发〔20X〕36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全县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减轻基层统计工作负担,避免数出多门,决定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建立统计站,并纳入乡(镇、街道)年度目标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和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规范统计基层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素质和统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推动全县统计工作全面进步,使统计工作更好服务于宏观经济决策。

二、总体目标通过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统计站,进一步夯实全县统计基层基础,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基本单位名录库、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住户调查、劳动工资、各项统计调查、统计文件资料、乡(镇、街道)基础台账等管理制度,促进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更加健全、统计制度更加完善、统计管理更加规范、统计服务更加精准、统计数据更加客观,达到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服务优质化的目的。

三、统计站建设标准成立乡(镇、街道)统计站,建立乡(镇、街道)管辖区内部门、企业、村级统计人员的统计网络。

明确各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统计工作的副乡(镇)长(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并兼任乡(镇、街道)统计站站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统计站副站长,各乡(镇、街道)统计相关股、室、站、所为成员。

根据乡(镇、街道)总人口数明确专(兼)职统计人员,总人口数在三万人以下的,必须明确1名以上统计人员,乡(镇、街道)总人口数在三万人以上的,必须明确2名以上统计人员。

统计站要做到:(一)要有办公场所。

统计站要有相对独立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挂“统计站”标牌(统计站标配县统计局将统一定制),以便于统计资料的保管和统计对象联系、咨询。

2024年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文(二篇)

2024年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文(二篇)

2024年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文一、综合职能。

在区统计局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导和认真开展辖区内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省、市及区统计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

二、争先创优。

积极开展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争创“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

三、组织统计调查。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家、省、市、区统计局(调查队)和地方党委、政府部署的各类社会经济调查、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

四、发挥统计作用。

负责搜集、整理辖区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建立健全各种统计台帐、统计年鉴,积极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及时为上级部门、当地领导提供统计数据、经济社会信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信息、咨询,实施统计监督和服务。

五、制度化建设。

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障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建立包括《统计例会制度》、《综合统计站工作职责》、《原始记录和台帐制度》及《统计培训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等制度。

六、信息化建设。

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不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上接区统计局,下连部门、社区、企业,纵横贯通的统计信息网络。

建设维护好微机网络设施,完成好上级部署的信息化工作任务,确保网络与区统计局的畅通运行,确保各种联网直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动态维护辖区内基本单位名录库,为经常性的统计调查奠定基础。

七、科学管理。

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计数据;凡向上级报送报表、提供统计数据,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均需经综合统计站审查批准,并加盖印章,否则一律无效。

2024年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职责范文(二)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信息化的进步,统计工作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推进街道办事处的运行和社会管理,成立统计工作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规划2024年街道办事处统计工作站的职责和任务,以促进街道办事处的发展和社会管理的有效实施。

二、统计工作站的职责1. 提供统计数据支持统计工作站应该具备收集、整理和统计街道办事处各类数据的能力。

统计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

统计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统计工作站的管理,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统计工作站,包括所有用于统计工作的计算机、软件、数据存储设备等。

三、管理职责1. 统计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站的规划、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

2. 信息部门负责统计工作站的硬件设备、网络环境、软件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统计工作站的合理使用,确保数据安全。

四、管理制度1. 硬件设备管理(1)统计工作站硬件设备由统计部门和信息部门共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统计工作站硬件设备。

(3)统计工作站硬件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统计部门和信息部门,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

2. 软件系统管理(1)统计工作站软件系统由统计部门和信息部门共同管理,确保软件正常运行。

(2)未经统计部门和信息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卸载统计工作站软件。

(3)统计工作站软件系统更新、升级需经过统计部门和信息部门审核,确保数据安全。

3. 数据管理(1)统计工作站数据由统计部门负责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删除、泄露统计工作站数据。

(3)统计工作站数据备份由统计部门和信息部门共同负责,确保数据安全。

4. 安全管理(1)统计工作站应设置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病毒、黑客攻击。

(2)统计工作站用户应设置复杂密码,定期更换密码,确保账户安全。

(3)统计工作站用户不得将个人账户信息泄露给他人。

5. 使用管理(1)统计工作站使用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2)统计工作站使用人员应合理使用设备,不得滥用、浪费资源。

(3)统计工作站使用人员应爱护设备,不得随意损坏。

五、监督检查1. 统计部门和信息部门定期对统计工作站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1. 对遵守本制度,工作表现优秀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统计工作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有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XX省统计管理条例》,科学地组织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基层单位的统计工作。

三、各基层单位应当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根据统计工作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指定统计负责人,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

四、从事统计的专(兼)职人员必须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上岗,按要求参加由统计部门或主管业务部门组织的统计岗位培训或专业知识研究。

五、统计人员必须遵守《统计法》,坚持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恪守职业道德。

六、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支持统计工作采用现代先进技术、设备,为统计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七、统计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搜集、报送统计报表。

报出的统计数据要有据可查,不得编造虚假、伪造篡改统计数据,否则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负责。

八、报送的统计报表须经统计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报出。

9、统计资料上报后,发现过失,应当在一个月内进行更正,紧张指标附文字说明。

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单位上报的统计资料由各单位统计人员保管,汇总后统计资料,由主管业务部门统一管理。

11、各单位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管。

月度、季度及临时资料为短时间保管,年度资料长期保管。

十二、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统计数据负有保密义务。

十三、对各类违反统计工作规定的行为按《统计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街道办统计制度模板

街道办统计制度模板

标题:街道办统计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街道办统计工作,充分发挥统计在街道办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街道办统计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规范、服务发展的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统计资料,为街道办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街道办统计工作由街道办统计站负责,负责组织实施街道办的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街道办统计站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统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统计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统计调查第五条街道办统计调查应当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统计调查计划进行。

第六条街道办统计调查应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调查。

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者跨区域的统计调查,由街道办统计站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开展。

第七条街道办统计调查应当根据调查目的和调查内容,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时间等。

第八条街道办统计调查应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统计调查效率和数据质量。

三、统计报表第九条街道办统计报表应当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地方统计报表制度进行。

第十条街道办统计报表应当明确报表名称、报表内容、报表范围、报表时间等,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

第十一条街道办统计报表由街道办统计站负责收集、审核、汇总,并按时上报。

四、统计分析与监督第十二条街道办统计分析应当对统计数据进行深入研究,揭示街道办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特点,为街道办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三条街道办统计监督应当对街道办统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街道办统计站应当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和修正,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五、统计资料的保存与使用第十五条街道办统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进行保存,确保统计资料的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街道办统计资料应当及时提供给街道办领导和有关部门,为街道办决策提供依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镇乡(街道、管委会)统计站管理制度
统计站工作职责
统计站是隶属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综合职能机构,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业务上受县(市)统计局的领导,具体职责为:
一、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及相应统计管理条例和规定,并检查监督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保证本行政区域内各专业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客观性、科学性。

二、组织、协调本乡镇、本部门统计工作,完成国家、部门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对本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定期公布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信息资料,并提出分析报告。

四、建立健全行政区域内第一、第二、三产业统计报表管理制度,建立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档案,统一管理辖区内各专业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

凡是向上级报送的统计报表或提供统计资料,必须经统计站审查,并加盖印章;凡是下发到村(居委会)、企业的统计报表,必须经上级统计机构或统计站审核批准。

五、负责统计站计算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规范保存和使用统计数据资料;加强对本行政区域的村(居)委会、企业、事业
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业务水平。

六、积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七、坚持实事求是,保证统计数字的真实性,做到上报数字准确、及时。

坚决抵制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字的违法行为。

统计站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增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统计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促进政治学习、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业务学习以统计基础知识、统计法律法规、各专业业务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为主,结合本行政区域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对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交流、探讨、研究,使业务学习内容配合各自的工作需要。

二、具体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参加上级统计部门举行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好统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和统计资格培训考试,保证本行政区域内统计人员具备合格的资质。

三、统计站根据统计方法制度的改革,及时对各村(居)委会统计人员、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进行培训。

四、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业务学习可采取集中培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做到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学习培训效果,提高学习培训质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