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操作规程(2015年版)
2015版中国药典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方案
2015版中国药典纯化⽔微⽣物限度检测⽅法验证⽅案1. 审批起草⼈签名:审核⼈签名:批准⼈签名:2. ⽬录1.审批 (1)2.⽬录 (2)3.⽬的 (3)4.范围 (3)5.职责 (3)6.执⾏程序 (4)7.描述 (4)8.⽅法验证 (4)8.1.⼈员培训 (4)8.2.⽂件确认 (5)8.3.仪器确认 (5)8.4.供试品确认 (6)8.5.培养基及缓冲液确认 (6)8.6.菌种确认 (7)8.7.培养基 (7)8.8.菌种:枯草芽孢杆菌、铜绿假单胞菌。
(7)8.9.供试品制备 (8)8.10.试验结果 (9)8.11.验证结果分析与评价 (10)9.偏差处理 (10)10.变更控制 (10)11.附件⽇志 (11)12.再验证 (11)13.参考书⽬ (11)14.修订历史 (12)3. ⽬的纯化⽔微⽣物限度检查采⽤薄膜过滤法,验证该⽅法适⽤于纯化⽔中需氧菌总数的测定。
4. 范围本验证⽅案适⽤于上海XXXX有限公司QC实验室,对纯化⽔微⽣物限度检查⽅法(薄膜过滤法)适⽤性的验证。
5. 职责5.1. 验证⼩组组成:5.2. 验证⼩组组长负责5.2.1. 组织起草或审核验证⽅案及变更申请;5.2.2. 对验证⼩组成员进⾏培训;5.2.3. 验证⽅案的组织实施;5.2.4. 对验证过程中的记录审核,保证其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5.2.5. 组织验证报告的起草、汇总并参与对其进⾏审核及验证周期的拟定。
5.3. QA参与⼈员负责5.3.1. 审核验证⽅案、报告及报告中出现的偏差、变更;5.3.2. 参与验证⽅案的实施及评价;5.3.3. 对验证⽅案及报告进⾏编号并纳⼊验证⽂件系统且归档。
5.4. QC参与⼈员负责5.4.1. 起草验证⽅案;5.4.2. 已经批准的验证⽅案的具体实施;5.4.3. 收集测试数据,应评估数据并对测试数据做出评论;5.4.4. 参与偏差调查、变更申请等;5.4.5. 起草验证报告。
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
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佛山市华普生药业有限公司文件编码:TS-VP-4201-00页数:1/56 人工牛黄甲哨唑胶囊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起草部门:QC组签名:日期:审核部门:QC组签名:日期:部门:质量部签名:日期:批准质量负责人签名:日期:质量部颁发本文件根据需要应分发于以下部门:01 质量部下表用于记录修订/变更主要内容及历史。
佛山市华普生药业有限公司文件编码:TS-VP-4201-00页数:2/56 人工牛黄甲哨唑胶囊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文件编号修订原因修订日期TS-VP-4201-00 按GMP(2010年修订版)要求新制定2015.10.22佛山市华普生药业有限公司文件编码:TS-VP-4201-00页数:3/56 人工牛黄甲哨唑胶囊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目录1. 概述2. 验证目的和范围3. 组织及职责4. 验证进度计划表5. 验证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及相关文件的确认6. 验证所需要的菌种、培养基、检验样品的确认7.验证项目和验证方法7.1试验菌株7.2需氧菌总数检查、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检查方法验证的菌液制备7.3需氧菌总数检查、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检查方法验证--常规倾注平皿法7.4需氧菌总数检查方法验证—离心沉淀-薄膜过滤法7.5控制菌检查方法验证—离心沉淀-薄膜过滤法8.偏差与漏项控制佛山市华普生药业有限公司文件编码:TS-VP-4201-00页数:4/56 人工牛黄甲哨唑胶囊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9.验证报告会审佛山市华普生药业有限公司文件编码:TS-VP-4201-00页数:5/56 人工牛黄甲哨唑胶囊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验证方案1. 概述我公司生产品种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项目为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以及大肠埃希菌检查和沙门菌检查。
参照《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附录1105:微生物计数法,以及1106:控制菌检查法的规定,本公司对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予以验证。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
霉菌与酵母菌总数、控制菌得检查。
二、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1105-1106)三、目录1。
微生物限度标准2.设备、仪器及用具3。
消毒液、稀释剂、试液及培养基4。
检查总则(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5。
微生物计数法检查6.控制菌检查法7.实验技术8、附件1.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用原料及辅料得微生物限度标准(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
(3)。
“无”为标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
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2.设施、仪器及用具2、1、设施:2、1、1.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及相关设施: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得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得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得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2、1、2.其她设备:高压蒸汽灭菌器;细菌培养箱(30~35℃);霉菌培养箱(25~28℃);电炉(或其她适宜得加热装置);恒温水浴;电热干燥箱(250~300℃);电冰箱。
生化试剂储存箱。
2、2仪器及器皿2、2、1。
菌落计数器;显微镜(1500X);电子天平或药物天平(感量0、1g);pH 系列比色计。
2、2、2.玻璃器皿:锥形瓶(250~300ml,内装玻璃珠若干)、研钵(玻璃或陶瓷制,∮10~12cm)、培养皿(∮9 cm)、量筒(100ml)、试管(18×180mm)及塞、吸管(1ml分度0、01,10ml分度0、1)、载玻片、盖玻片、玻璃消毒缸(带盖)。
2、2、3新购得玻璃器皿得清洁:先用流水冲洗,浸泡于1%~2%盐酸(工业用)液中约2~6小时,除去游离碱质,再用流水冲洗.用于化学分析得玻璃仪器,需用重铬酸钾清洁液浸泡数分钟后,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晾干备用。
2、3用过得玻璃器皿:2、3、1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得器皿:可随时洗涤.用清水冲洗(或浸泡),除容量仪器外,可用毛刷与肥皂粉,内外刷洗,再用清水涮洗干净,晾干备用.容量仪器宜用清洁液浸泡或涮洗,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试管及培养皿:先正放或直立于高压蒸汽灭菌器内,经121℃灭菌30 分钟.趁热倾出培养物,再以清水或用毛刷及肥皂粉刷洗,最后以流水涮净。
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标准操作规程,规操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围成品、辅料、包装袋及纯化水的检验。
责任微生物限度检验人员容本检验操作规程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和《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进行检查。
微生物计数法一、计数方法1、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2、计数方法本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检查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定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4、菌种及菌液的制备4.1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袋),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藏。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4.2菌液制备按规定培养各试验菌株。
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3-5ml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
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中,用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子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使用。
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使用。
4.3阴性对照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
4.4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按照表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置规定的条件下培养。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
1.4.2供试品检查
• 供试液制备
– ⑵ 水不溶性非油脂类供试品
• 取供试品, 用 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 缓冲液,或 pH7.2 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 大豆胨液体培养基制备成 1:10 供试液。 分散力较差的供试品,可在稀释液中加入 表面活性剂如 0.1%的聚山梨酯 80,使供 试品分散均匀。若需要,调节供试液 pH 值至 6~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 试液进一步 10倍系列稀释。
1.3.3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1. 供试液制备 2. 接种和稀释 3. 抗菌活性的去除与灭活 4. 供试品中微生物的回收
– 平皿法 – 薄膜过滤法 – 最可能数法(MPN 法)
5. 结果判断
1.4 供试品检查
• 1.4.1检验量
– 检验量即一次试验所用的供试品量(g、ml
或cm²)。
–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供试品的检验量为10g 或
• 需氧菌总数是指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 总菌落数(包括真菌菌落数);
•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是指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 生长的总菌落数(包括细菌菌落数)。
• 若因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生长的细菌使霉菌 和酵母菌的计数结果不符合微生物限度要求,可 使用含抗生素(如氯霉素、庆大霉素)的沙氏葡 萄糖琼脂培养基或其他选择性培养基(如玫瑰红 钠琼脂培养基)进行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定。
1.4.2供试品检查
• 供试液制备
– ⑷需用特殊方法制备供试液的供试品
• 膜剂供试品 • 肠溶及结肠溶制剂供试品 • 气雾剂、喷雾剂供试品 • 贴膏剂供试品
1.4.2供试品检查
1. 平皿法
– 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 – 除另有规定外,取规定量供试品,按方法适用性
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和菌数测定,每 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个平皿。 – 培养和计数 除另有规定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 基平板在30~35℃培养3~5天,沙氏葡萄糖琼脂 培养基平板在20~25℃培养5 ~7天, 观察菌落 生长情况,点计平板上生长的所有菌落数,必要时 可适当延长培养时间至7 天进行菌落计数并报告 。菌落蔓延生长成片的平皿不宜计数。点计菌落 数后,计算各稀释级供试液的平均菌落数,按菌 数报告规则报告菌数。 – 若同稀释级两个平皿的菌落数平均值不小于15, 则两个平皿的菌落数不能相差1 倍或以上。
1.板蓝根颗粒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方法验证方案(2015年版)
1.板蓝根颗粒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方法验证方案(2015年版)G M P文件湖北****药业有限公司1.概述1.1板蓝根颗粒是《中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品种,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2020660,其处方由板蓝根组成,具有清热解毒,凉血利咽之功效,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腮部肿胀;急性扁桃体炎、腮腺炎见上述证候者。
有效期:18个月。
1.2根据剂型与产品处方判断,板蓝根颗粒的微生物限度检查内容应包括需氧菌总数计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大肠埃希菌检查;根据板蓝根颗粒的成分和历史验证数据分析,该产品无明显的抑菌活性,拟采用“平皿法”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采用“常规法”进行控制菌检查。
2.目的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用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以确保测定方法的可靠性,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可靠。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3.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4.范围本验证方案适用于公司板蓝根颗粒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方法的适用性试验。
5.职责5.1验证领导小组5.1.1负责验证方案的审批。
5.1.2负责验证的协调工作,以保证本验证方案规定项目的顺利实施。
5.1.3负责验证数据及结果的审核。
5.1.4负责验证报告的审批。
5.1.5负责发放验证证书。
5.2质量部5.2.1负责验证所需的培养基、样品、菌液、缓冲液等的准备。
5.2.2负责取样及对样品的检验。
5.3项目验证小组5.3.1负责拟订验证方案。
5.3.2负责验证方案的实施和收集各项验证试验记录,并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后,起草验证报告,报验证领导小组。
6.验证实施条件6.1验证方案培训:在验证实施前,应对参与验证的人员进行验证方案以及与验证相关的文件进行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掌握了验证的相关要求与知识。
6.2微生物限度检测室:检验所使用的检测室应经过HVAC系统确认,并符合要求。
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规程(2015年版)
1 目得规范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2 依据《中国药典》2015版。
3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微生物限度检验。
4 责任中心化验室负责人:对本规程得实施负责.中心化验室检验人员:严格按照本规程执行检验操作。
5 程序5.1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版。
5.2 抽样:照《取样标准操作规程》进行。
6 内容6、1需氧菌总数、霉菌与酵母菌总数计数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与最可能数法(MPN法)。
检查时,按已验证得计数方法进行供试品得需氧菌总数、霉菌与酵母菌总数得测定。
6、1、1设备、仪器及用具6、1、1、1设备微生物限度检测室、净化工作台、生化培养箱(30~350C)、生化培养箱(20~250C)、电热恒温水浴锅、烘箱、脉动真空灭菌柜、紫外灯等。
6、1、1、2仪器及器皿显微镜、托盘天平、锥形瓶、研钵、培养皿、量筒、试管及塞、移液枪及吸头、薄膜过滤器等.6、1、1、3用具大、小橡皮乳头,洁净工作服、口罩、医用手套、接种环、酒精灯、酒精棉球、灭菌剪刀、灭菌镊子、不锈钢药匙、试管架、火柴、记号笔、薄膜过滤膜等.6、1、2试液6、1、2、1消毒液A.0、1%新洁尔灭溶液B.75%乙醇溶液6、1、2、2稀释液、试剂及配制A。
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取磷酸二氢钾3、56g、无水磷酸氢二钠5、77g、氯化钠4、3g、蛋白胨1、0g,加纯化水1000ml,微温溶解,滤清,分装,1210C灭菌15分钟。
B。
聚山梨酯80C.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D。
pH6、8无菌磷酸盐缓冲液6、1、3 培养基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6、1、4操作方法6、1、4、1试验前准备6、1、4、1、1将供试品及所有已灭菌得平皿、锥形瓶、试管、移液枪吸头(1ml、10ml)、量筒、稀释液、培养基等移至传递窗内。
每次试验所用物品必须事先计划,准备足够用量,避免操作中出入操作间。
6、1、4、1、2开启微生物检测室紫外灯与空调净化系统,并使其工作不低于30min。
2015年版微生物限度检验操作规程.
青岛**有限公司文件目的建立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规范操作,保证结果的准确性。
范围成品、辅料、内包装袋及纯化水的检验。
责任品管部微生物限度检验人员内容概述:本检验操作规程依据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和《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进行检查。
微生物计数法一、计数方法1.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2、计数方法本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检查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定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4、菌种及菌液的制备4.1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袋),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藏。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见表1。
4.2菌液制备按表1规定培养各试验菌株。
取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取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加入3-5ml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
采用适宜的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中,用含0.05%(ml/ml)聚山梨酯80的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的黑曲霉孢子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黑曲霉孢子悬液可保存在2-8℃,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使用。
表1 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4.3阴性对照为确认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应进行对照试验,阴性对照试验应无菌生长。
4.4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按照表1规定,接种不大于100cfu的菌液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置规定的条件下培养。
《中国药典》2015年版微生物测定修订情况
常州药检
一、微生物计数法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 菌、枯草芽孢杆菌菌液至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 板,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2个平皿,30~35℃培养 不超过3天。同时,用相应的对照培养基代替被检培 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分别接种不大于100cfu的白色念珠菌、黑曲霉菌液至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每一试验菌株平行制备 2个平皿,30~35℃培养不超过5天。同时,用相应 的对照培养基代替被检培养基进行上述试验。
常州药检
一、微生物计数法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菌种: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 孢杆菌、白色念珠菌、黑曲霉,不得超过5代。
常州药检
一、微生物计数法
常州药检
一、微生物计数法
常州药检
一、微生物计数法
取其新鲜培养物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 0.9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适宜浓度菌悬液。黑曲霉制 备时在缓冲液或氯化钠溶液中加入0.05%(v/v)聚山 梨酯80。 菌液在室温下2小时内使用,2~8℃时可在24h内使用, 黑曲霉孢子悬液可2~8℃保存,在验证过的贮存期内 使用。
MPN法
常州药检
一、微生物计数法
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每株菌每种培养基 至少制备2个平皿,以算术平均值计算。使用涂布 法应采用适宜的方法使培养基表面干燥,且每个 平皿接种的供试液不少于0.1ml。
常州药检
一、微生物计数法
薄膜过滤法:一般取相当于1g(ml、10cm2)的供试 品,(若供试品中所含的菌数较多时,供试液可 酌情减量)加至适量稀释液中,混匀,过滤。用 适量冲洗液冲洗。 每株菌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一张滤膜。 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
常州药检
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操作规程(2015年版)
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操作规程1 目的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测。
2 依据《中国药典》2015版。
3 范围所有需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测的产品。
4 责任4.1验证小组负责检验方法验证/确认方案的起草、验证/确认方案的实施。
4.2验证委员会负责验证/确认方案的审批,验证/确认结论的审核。
5 程序5.1 由验证小组提出验证申请,验证方案编制完成后,填写《确认和验证方案审批表》,经验证小组会签,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验证方案编制人对验证小组其余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按验证方案试验。
5.2 试验完成后及时编制验证报告,并填写《验证报告审批表》,经验证小组会签,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验证报告结论才可实施。
6 内容6.1 概述通过验证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及控制菌的检查。
根据样品特性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按制定的方案进行试验,根据验证结果判断是否符合验证标准。
若符合,按验证的方法和条件进行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若不符合,重新建立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再进行验证,直至验证结果符合设立的验证标准。
6.2 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方法的验证6.2.1 验证用菌株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 104]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 501]黑曲霉[CMCC(F)98 003]白色念珠菌[CMCC(F)98 001]6.2.2 验证用菌液制备6.2.2.1接种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枯草芽孢杆菌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于30~35℃培养18~24小时。
取上述培养物各1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备用。
6.2.2.2 接种白色念珠菌至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于20~25℃培养2~3天。
微生物限度方法学验证完整版
微生物限度方法学验证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微生物限度检查方法学验证一、检验方法依据微生物计数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1105);控制菌检查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1106);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1107);抑菌效力检查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1121)检查。
二、菌种、培养基及稀释液表2培养基表3对照用培养基表4试剂稀释液:(1)缓冲液取L磷酸二氢钾溶液250ml,加L氢氧化钠溶液118ml,用水稀释至1000ml,摇匀,既得。
(2)%无菌氯化钠溶液取氯化钠,加水溶解使成1000ml,过滤,分装、灭菌。
(3)%(ml/ml)聚山梨酯80的%无菌氯化钠溶液取聚山梨酯80 ,用%无菌氯化钠溶液溶解并稀释至1000ml,滤过,分装,灭菌,备用。
(4)靛基质试液取对二甲氨基苯甲醛,加入95%乙醇95ml,充分振摇,使完全溶解后,取盐酸20ml徐徐滴入。
三、菌液的制备1细菌、霉菌、酵母菌接种大肠埃希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枯草芽孢杆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中,培养24小时;接种白色念珠菌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培养基上,培养48小时。
上述培养物用%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50~100cfu的菌悬液备用。
接种黑曲霉的新鲜培养物至改良马丁琼脂斜面培养基上,培养7天,加入5ml含%(ml/ml)聚山梨酯80的%无菌氯化钠溶液,将孢子洗脱,然后吸出孢子悬液(用带有无菌棉花的能过滤菌丝的无菌毛细吸管)用%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 含孢子数50~100cfu的孢子悬液。
菌液制备后若在室温下放置,应在2小时内使用,若保存在2~8℃可在24小时内使用。
2控制菌接种大肠埃希菌、乙型副伤寒沙门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新鲜培养物至营养肉汤培养基中,培养24小时。
用%无菌氯化钠溶液制成每1ml含菌数为10~100cfu 的菌悬液。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
1.4.2供试品检查
• 供试液制备
– ⑶油脂类供试品
• 取供试品,加入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使溶 解,或与最少量并能使供试品乳化的无菌 聚山梨酯 80或其他无抑菌性的无菌表面 活性剂充分混匀。表面活性剂的温度一般 不超过 40℃(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 45℃),小心混合,若需要可在水浴中进 行,然后加入预热的稀释液使成 1∶10供 试液,保温,混合,并在最短时间内形成 乳状液。必要时,用稀释液或含上述表面 活性剂的稀释液进一步 10倍系列稀释。
– 培养和计数 培养条件和计数方法同平皿计数 法,每张滤膜上的菌落数应不超过100cfu。
• 菌数报告规则
– 以相当于 1g、1ml 或10cm2 供试品的菌落数 报告菌数;若滤膜上无菌落生长,以﹤1 报 告菌数(每张滤膜过滤1g、1ml 或10cm2 供 试品),或﹤1 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 数。
1.4.2供试品检查
• 供试液制备
– ⑷需用特殊方法制备供试液的供试品
• 膜剂供试品 • 肠溶及结肠溶制剂供试品 • 气雾剂、喷雾剂供试品 • 贴膏剂供试品
1.4.2供试品检查
1. 平皿法
– 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 – 除另有规定外,取规定量供试品,按方法适用性
试验确认的方法进行供试液制备和菌数测定,每 稀释级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个平皿。 – 培养和计数 除另有规定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 基平板在30~35℃培养3~5天,沙氏葡萄糖琼脂 培养基平板在20~25℃培养5 ~7天, 观察菌落 生长情况,点计平板上生长的所有菌落数,必要时 可适当延长培养时间至7 天进行菌落计数并报告 。菌落蔓延生长成片的平皿不宜计数。点计菌落 数后,计算各稀释级供试液的平均菌落数,按菌 数报告规则报告菌数。 – 若同稀释级两个平皿的菌落数平均值不小于15, 则两个平皿的菌落数不能相差1 倍或以上。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
霉菌与酵母菌总数、控制菌得检查。
二、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1105-1106)三、目录1。
微生物限度标准2.设备、仪器及用具3。
消毒液、稀释剂、试液及培养基4。
检查总则(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5。
微生物计数法检查6.控制菌检查法7.实验技术8、附件1.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用原料及辅料得微生物限度标准(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
(3)。
“无”为标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
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2.设施、仪器及用具2、1、设施:2、1、1.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及相关设施: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得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得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得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2、1、2.其她设备:高压蒸汽灭菌器;细菌培养箱(30~35℃);霉菌培养箱(25~28℃);电炉(或其她适宜得加热装置);恒温水浴;电热干燥箱(250~300℃);电冰箱。
生化试剂储存箱。
2、2仪器及器皿2、2、1。
菌落计数器;显微镜(1500X);电子天平或药物天平(感量0、1g);pH 系列比色计。
2、2、2.玻璃器皿:锥形瓶(250~300ml,内装玻璃珠若干)、研钵(玻璃或陶瓷制,∮10~12cm)、培养皿(∮9 cm)、量筒(100ml)、试管(18×180mm)及塞、吸管(1ml分度0、01,10ml分度0、1)、载玻片、盖玻片、玻璃消毒缸(带盖)。
2、2、3新购得玻璃器皿得清洁:先用流水冲洗,浸泡于1%~2%盐酸(工业用)液中约2~6小时,除去游离碱质,再用流水冲洗.用于化学分析得玻璃仪器,需用重铬酸钾清洁液浸泡数分钟后,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晾干备用。
2、3用过得玻璃器皿:2、3、1未被病原微生物污染得器皿:可随时洗涤.用清水冲洗(或浸泡),除容量仪器外,可用毛刷与肥皂粉,内外刷洗,再用清水涮洗干净,晾干备用.容量仪器宜用清洁液浸泡或涮洗,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试管及培养皿:先正放或直立于高压蒸汽灭菌器内,经121℃灭菌30 分钟.趁热倾出培养物,再以清水或用毛刷及肥皂粉刷洗,最后以流水涮净。
2015年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1.1 总则:
• 环境: –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 求。(在不低于GMP 现行版要求的D 级洁净环境 、局部洁净度不低于B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 行)【10版:在环境洁净度10000级下的局部洁净 度100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 –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 ,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 出。 –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 测。
菌数报告规则
– 需氧菌总数测定宜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 300cfu 的稀释级、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测定宜 选取平均菌落数小于100cfu 的稀释级,作为 菌数报告(取两位有效数字)的依据。取最 高的平均菌落数,计算1g、1ml 或10 cm² 供 试品中所含的微生物数。 – 如各稀释级的平皿均无菌落生长,或仅最低 稀释级的平板有菌落生长,但平均菌落数小 于1 时,以﹤1 乘以最低稀释倍数的值报告菌 数。
1.4.2供试品检查
• 供试液制备 – ⑴ 水溶性供试品
• 取供试品,用 pH7.0 无菌氯化钠-蛋白胨 缓冲液,或pH7.2 磷酸盐缓冲液,或胰酪 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 1:10 供试液。若需要,调节供试液 pH 值至 6 ~8。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 一步 10倍系列稀释。水溶性液体制剂也 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1.3.1菌液制备及使用
试验菌株 试验菌液的制备
金黄色葡萄球菌 〔CMCC(B) 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 〔CMCC(B)10 104〕 枯草芽孢杆菌 〔CMCC(B) 63 501〕 白色念珠菌 〔CMCC(F) 98 001〕
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 养基 【10版:营养肉汤或营养琼脂培养基】 30~35℃,18~24小时
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中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
一、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限度的检查方法和操作要求;适用于检品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控制菌的检查。
二、引用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1105-1106)三、目录1.微生物限度标准2.设备、仪器及用具3.消毒液、稀释剂、试液及培养基4.检查总则(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5.微生物计数法检查6.控制菌检查法7.实验技术8. 附件1.微生物限度标准非无菌药用原料及辅料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未做统一规定。
(1).“—”为不得检出。
(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
说明:1.“—”为每100 cm中不得检出。
2.目测霉变者以不合格论。
3.“无”为标准依据或无相应规定。
2.设施、仪器及用具2.1、设施:2.1.1.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及相关设施: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
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
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2.1.2.其他设备:高压蒸汽灭菌器;细菌培养箱(30~35℃);霉菌培养箱(25~28℃);电炉(或其他适宜的加热装置);恒温水浴;电热干燥箱(250~300℃);电冰箱。
生化试剂储存箱。
2.2仪器及器皿2.2.1.菌落计数器;显微镜(1500X);电子天平或药物天平(感量0.1g);pH系列比色计。
2.2.2.玻璃器皿:锥形瓶(250~300ml,内装玻璃珠若干)、研钵(玻璃或陶瓷制,∮10~12cm)、培养皿(∮9 cm)、量筒(100 ml)、试管(18×180mm)及塞、吸管(1ml分度0.01,10 ml分度0.1)、载玻片、盖玻片、玻璃消毒缸(带盖)。
2.2.3新购的玻璃器皿的清洁:先用流水冲洗,浸泡于1%~2%盐酸(工业用)液中约2~6小时,除去游离碱质,再用流水冲洗。
用于化学分析的玻璃仪器,需用重铬酸钾清洁液浸泡数分钟后,再用流水冲洗,最后以纯化水涮洗2~3次,晾干备用。
2015版中国药典微生物限度记录
培养基的储藏
琼脂培养基不得在 0 ℃ 或 0 ℃ 以下存放,防止冷冻破 坏凝胶特性。
琼脂培养基最好现用现配,如置冰箱保存,一般不 超过一周,且应密闭包装,若延长保存需经验证 确定。 培养基灭菌后应立即取出,不得储存在高压灭菌器 中。
培养基适用性试验
修订内容
控制菌检查用培养基数量减少 7个,在增菌过程中, 使用无选择性增菌培养基。
2.一次只可加0.1-0.2ml样品。
薄膜过滤法
1.孔径应不大于0.45微米。直径一般为50mm,若采用其他直 径的滤膜,冲洗量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2.滤膜材质应保证供试品及其溶剂不影响微生物的充分被截 留。 滤器注意点 1.滤器及滤膜在使用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灭菌。 2.使用时,应保证滤膜在过滤前后的完整性。 3.水溶性供试液过滤前先将少量的冲洗液过滤以湿润滤膜。 4.油类供试品,其滤膜和滤器在使用前应充分干燥。 5.供试液经滤膜过滤后,若需要用冲洗液冲洗滤膜,每张滤 膜每次冲洗量为100ml,总冲洗量不得超过1000ml,以避免 滤膜上的微生物受损伤。
理由:
污染菌受到环境、加工过程及储存等影响,受到损 伤,使用无选择性增菌培养基培养,使受损伤的 细胞得到修复,提高检出 配制的培养基的适用性检查 促生长能力、抑制能力和指示特性 的检查。
实验菌株的管理使用及鉴定
菌种的保藏 低温、干燥、缺氧、缺乏营养等环境条件都可以抑制微生物 的代谢和生长繁殖,因此,低温、干燥和真空是菌种保藏 的重要手段。
(三)2015版药典微生物检查法修订内容——计数法
修订前
细菌数——营养琼脂 霉菌及酵母菌数——玫瑰红钠琼脂 修订后 需氧菌总数——胰酪大豆胨琼脂(TSA)
霉菌及酵母菌总数——沙式葡萄糖琼脂(T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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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限度检测方法验证操作规程1 目的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测。
2 依据《中国药典》2015版。
3 范围所有需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测的产品。
4 责任4.1验证小组负责检验方法验证/确认方案的起草、验证/确认方案的实施。
4.2验证委员会负责验证/确认方案的审批,验证/确认结论的审核。
5 程序5.1 由验证小组提出验证申请,验证方案编制完成后,填写《确认和验证方案审批表》,经验证小组会签,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验证方案编制人对验证小组其余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可按验证方案试验。
5.2 试验完成后及时编制验证报告,并填写《验证报告审批表》,经验证小组会签,报验证委员会审核,由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批准后,验证报告结论才可实施。
6 内容6.1 概述通过验证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的测定及控制菌的检查。
根据样品特性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按制定的方案进行试验,根据验证结果判断是否符合验证标准。
若符合,按验证的方法和条件进行产品的微生物限度检查;若不符合,重新建立制订检验方法和检验条件,再进行验证,直至验证结果符合设立的验证标准。
6.2 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方法的验证6.2.1 验证用菌株铜绿假单胞菌[CMCC(B)10 104]金黄色葡萄球菌[CMCC(B)26 003]枯草芽孢杆菌[CMCC(B)63 501]黑曲霉[CMCC(F)98 003]白色念珠菌[CMCC(F)98 001]6.2.2 验证用菌液制备6.2.2.1接种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枯草芽孢杆菌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于30~35℃培养18~24小时。
取上述培养物各1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备用。
6.2.2.2 接种白色念珠菌至沙氏葡萄糖液体培养基中,于20~25℃培养2~3天。
取上述培养物1ml,用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菌悬液,备用。
6.2.2.3接种黑曲霉至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上,于20~25℃培养5~7天,加入含0.05%(ml/ml)聚山梨脂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将孢子洗脱。
然后,用适宜方法吸出孢子悬液至无菌试管内,用含0.05%(ml/ml)聚山梨脂80的0.9%无菌氯化钠溶液或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制成适宜浓度的孢子悬液,备用。
6.2.3 供试液的制备6.2.3.1 水溶性供试试品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供试液。
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
必要时,用同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水溶性液体制剂也可用混合的供试品原液作为供试液。
6.2.3.2 水不溶性非油脂类供试品取供试品,用pH7.0无菌氯化钠-蛋白胨缓冲液或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溶解或稀释制成1:10供试液。
分散力较差的供试品,可在稀释液中加入表面活性剂如0.1﹪的聚山梨酯80,使供试品分散均匀。
若需要,调节供试液pH值至6~8。
必要时,用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6.2.3.3 油脂类供试品取供试品,加入无菌十四烷酸异丙酯使溶解,或与最少量并能使供试品乳化的无菌聚山梨酯80或其他无抑菌性的无菌表面活性剂充分混匀。
表面活性剂的温度一般不超过40℃(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45℃),小心混合,若需要可在水浴中进行,然后加入预热的稀释液使成1:10供试液,保温,混合,并在最短时间内形成乳状液。
必要时,用稀释液或含上述表面活性剂的稀释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6.2.3.4 肠溶制剂供试品取供试品10g,加入pH6.8无菌磷酸盐缓冲液,置45℃水浴中,振摇,使溶解,制成1:10的供试液。
必要时,用一稀释液将供试液进一步10倍系列稀释。
6.2.4 接种和稀释按下列要求进行供试液的接种和稀释,制备微生物回收试验用供试液。
所加菌液的体积应不超过供试液体积的1%。
为确认供试品中的微生物能被充分检出,首先应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6.2.4.1 试验组取上述制备好的供试液,加入试验菌液,混匀,使每1ml供试液或每张滤膜所滤过的供试液中含菌量不大于100cfu。
6.2.4.2供试品对照组取制备好的供试液,以稀释液代替菌液同试验组操作。
6.2.4.3 菌液对照组取不含中和剂及灭活剂的相应稀释液代替供试液,按试验组操作加入试验菌液并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
若因供试品抗菌活性或溶解性较差的原因导致无法选择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时,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供试液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如果供试品对微生物生长的抑制作用无法以其他方法消除,供试液可经过中和、稀释或薄膜过滤处理后再加入试验菌悬液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
6.2.5 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供试液接种后,按下列“微生物回收”规定的方法进行微生物计数。
若试验组菌落数减去供试品对照组菌落数的值小于菌液对照组菌落数值的50%,可采用下述方法消除供试品的抑菌活性。
6.2.5.1 增加稀释液或培养基体积。
6.2.5.2 加入适宜的中和剂或灭活剂。
中和剂或灭活剂(表1)可用于消除干扰物的抑菌活性,最好在稀释液或培养基灭菌前加入。
若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试验中应设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即取相应量稀释液替代供试品同试验组操作,以确认其有效性和对微生物无毒性。
中和剂或灭活剂对照组的菌落数与菌液对照组的菌落数的比值应在0.5~2范围内。
表1 常见干扰物的中和剂或灭活方法6.2.5.3 采用薄膜过滤法。
6.2.5.4 上述几种方法的联合使用。
若没有适宜消除供试品抑菌活性的方法,对特定试验菌回收的失败,表明供试品对该试验菌具有较强抗菌活性,同时也表明供试品不易被该类微生物污染。
但是,供试品也可能仅对特定试验菌株具有抑制作用,而对其他菌株没有抑制作用。
因此,根据供试品须符合的微生物限度标准和菌数报告规则,在不影响检验结果判断的前提下,应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若方法适用性试验符合要求,应以该稀释级供试液作为最低稀释级的供试液进行供试品检查。
6.2.6 供试品中微生物的回收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用的各试验菌应逐一进行微生物回收试验。
微生物的回收可采用平皿法、薄膜过滤法或MPN法。
6.2.6.1 平皿法平皿法包括倾注法和涂布法。
每株试验菌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2个平皿,从算术平均值作为计数结果。
6.2.6.1.1 倾注法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制备的供试液1ml,置直径90mm的无菌平皿可,注入15~20ml温度不超过45℃熔化的胰酪大豆胨琼脂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混匀,凝固,倒置培养。
若使用直径较大的平皿,培养基的用量应相应培养加。
按表1规定条件培养、计数。
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
计算各试验组的平均菌落数。
6.2.6.1.2 涂布法取15~20ml温度不超过45℃熔化的胰酪大豆胨琼脂或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注入直径90mm的无菌平皿,凝固,制成平板,采用适宜的方法使培养基表面干燥。
若使用直径较大的平皿,培养基用量也应相应增加。
每一平板表面接种上述照“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制备的供试液不少于0.1ml。
按表1规定条件培养、计数。
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
计算各试验组的平均菌落数。
6.2.6.2 薄膜过滤法薄膜过滤法所采用的滤膜孔径应不大于0.45µm,直径一般为50mm,若采用其他直径的滤膜,冲洗量应进行相应的调整。
供试品及其溶剂应不影响滤膜材质对微生物的截留。
滤器及滤膜使用前应采用适宜的方法灭菌。
使用时,应保证滤膜在过滤前后的完整性。
水溶性供试液过滤前先将少量的冲洗液过滤以润湿滤膜。
油类供试品,其滤膜和过滤器在使用前应充分干燥。
为发挥滤膜的最大过滤效率,应注意保持供试品溶液及冲洗液覆盖整个滤膜表面。
供试液经薄膜过滤后,若需要用冲洗液冲洗滤膜,每张滤膜每次冲洗量一般为100ml,总冲洗量不得超过1000ml,以避免薄膜上的微生物受损伤。
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制备的供试液适量(一般取相当于1g、1ml或10 cm2的供试品,若供试品中所含的菌数较多时,供试液可酌情减量),加至适量的稀释液中,混匀,过滤。
用适量的冲洗液冲洗滤膜。
若测定需氧菌总数,转移滤膜菌面朝上贴于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平板上;若测定霉菌和酵母总数,转移滤膜菌面朝上贴于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平板上。
按表1规定条件培养、计数。
每株试验菌每种培养基至少制备一张滤膜。
同法测定供试品对照组及菌液对照组菌数。
6.2.6.3 MPN法 MPN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不及薄膜过滤法和平皿法,仅在供试品需氧菌总数没有适宜计数方法的情况下使用,本法不适用霉菌计数。
若使用MPN法,按下列步骤进行。
取照上述“供试液的制备”“接种和稀释”和“抗菌活性的去除或灭活”制备的供试液至少3个连续稀级,每一稀释级取3份1ml分别接种至3管装有9~10ml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同法测定菌液对照组菌数。
必要时可在培养基中加入表面活性剂、中和剂或灭活剂。
接种管置30~35℃培养3天,逐日观察各管微生物生长情况。
如果由于供试品的原因使得结果难以判断,可将该管培养物转种至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或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在相同条件下培养1~2天,观察是否有微生物生长。
根据微生物生长的管数从表2查被测供试品每1g或1ml中需氧菌总数的最可能数。
表2 微生物最可能数检索表020 6.2 1.217 0309.4 3.535 100 3.60.217 1017.2 1.217 10211435 1107.4 1.320 11111435 12011435 12115538 13016538 2009.2 1.535 20114435 20220538 21015438 21120538 21227994 22021540 22128994 22235994 23029994 23136994 30023594 301389104 3026416181 310439181 3117517199 31212030360 31316030380 3209318360 32115030380 32221030400 32329090990 33024040990 331460901980注:表内所列检验量如改用1g(或ml),0.1g (或ml)和0.01g(或ml)时,表内数字应相应降低10倍;如改用0.01g (或ml)、0.001 g(或ml)和0.0001 g(或ml)时,表内数字应相应增加10倍,其余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