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DBZ-29.1-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1)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 29.6— 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ystem Part 6: Charging station supervisor management system
GB/T 2887-2000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T 9813-2000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3730-2002 地区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 GB 1628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T 17626.2-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200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6-1999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 GB/T 17626.8-2006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0-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2-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DL/T 634-5-104-200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 DL/Z 860.1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l部分:概论 DL/Z 860.2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2部分:术语 DL/T 860.6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6部分:与变电站通信有关的智能电子设备的配置描述语言 DL/T 860.10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10部分:一致性测试 DL/T 860.71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7-1部分:变电站和馈线设备的基本通信结构原理和模型 DL/T 860.72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7-2部分:变电站和馈线设备的基本通信结构 抽象通信服 务接口(ACSI) DL/T 860.73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7-3部分:变电站和馈线设备的基本通信结构 公用数据类 DL/T 860.74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7-4部分:变电站和馈线设备的基本通信结构 兼容逻辑节 点类和数据类 DL/T 860.81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 第8-l部分:特定通信服务映射(SCSM) 映射到MMS(ISO/IEC 9506-l和ISO/IEC 9506-2)和ISO/IEC 8802-3 GA/T 711-20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软件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通用技术指南 SZDB/Z 29.3-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SZDB Z-29.2—2010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SZDB/Z 29.2—2010 4.7 充电站建设前期,应开展对充电站的环境和安全评价。 5 充电站和充电桩 5.1 充电站组成和功能 5.1.1 充电站主要由行车道、充电区、供配电设施、充电装置、监控装置等组成。公共充电站还应包 括营业场所。 5.1.2 具有电池更换功能的充电站应包括备用电池存储,电池更换的设施及场所。 5.1.3 充电站供配电设施由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及其电力、控制线路等组成。 5.1.4 充电站的基本功能应包括供配电、充电、监控、计量和通信。扩展功能包括计费。 5.2 充电桩组成和功能 5.2.1 5.2.2 5.2.3 5.2.4 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部分组成。 充电桩包括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 充电桩通常以成组的型式进行设置,以提高其利用率。 充电桩基本功能为供电或充电、计量和通信,扩展功能为计费。
2010- 05-18 发布
2010- 06-01 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SZDB/Z 29.2—2010
目
次
前言 ................................................................................. 1 1 范围 ...............................................................................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2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总则 ............................................................................... 4 5 充电站和充电桩 ..................................................................... 5 6 充电站和充电桩电气部分 ............................................................. 7 7 电能质量的要求 .................................................................... 10 8 电气照明 .......................................................................... 11 9 防雷与接地 ........................................................................ 12 10 电气测量和计量 ................................................................... 13 11 监控系统 ......................................................................... 14 12 充电站安全防护 ................................................................... 15 13 对其他专业的设计要求 ............................................................. 15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谐波电流允许值的换算和公共连接点各用户谐波电流允许值计算.... 17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环境噪声限值 ............................................... 18 附 录 C (资料性附录) 充电站占地参考面积 ......................................... 19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ICS43.080T 47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29.3—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ystemPart 3: Off-Board Charger2010-05-18发布2010-06-01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SZDB/Z 29.3—2010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3)5 使用条件 (3)6 技术要求 (4)7 检验和试验项目 (8)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11)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充电机遥测、遥信、遥控量 (12)ISZDB/Z 29.3—2010II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 29-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九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第7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第8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第9部分:城市电动公共汽车充电站。
本部分为SZDB/Z 29-2010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科陆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德林、蔡羽、文新民、陆象桢、徐涛、高声敢、余建国、黄志伟、李飞、余南华、蒋浩、王晓毛、孙卫明、柯丽、李涛、邓伟光、张建华、郭彬、邓先泉、傅毅、邵浙海、赵宇、刘金玉、吴志强、王凤仁、李志刚、徐跃飞、雷惠博。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29.1—2010)1范围SZDB/Z29-201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设备有关设计、功能、技术和电气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895.21-2004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7215.211-2006交流电测量设备 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GB 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L/T 620交流电器装置的过电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 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JJG 842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B/T 9288外附分流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电动汽车Electric Vehicle (EV)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
不包括室内电动车、有轨及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电动车等车辆。
3.2充电 Charge从外部电源供给蓄电池直流电,将电能以化学能的方式贮存起来的过程。
3.3充电站EV Charging Station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将直流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上的设施总称。
车载充电机On-Board Charger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
3.5非车载充电机Off-Board Charger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并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能的充电机。
若无特别说明,本标准所指充电机为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3.6充电站监控系统Charging Station Supervisor System将充电站的充电机、配电设备、谐波监测、视频监视、火灾报警及站内其他设备的状态信息、参数配置信息、充电过程实时信息等进行集成,实现站内设备监视、保护、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SZDBZ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充电设施应靠近充电区停车位设置,电动汽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站内其他车辆的充电与通行。
充电区应考虑安装防雨设施,以保护站内充电设施、方便进站充电的电动汽车驾乘人员。
充电站不应设在厕所、浴室等场所的正下方,安装电气设备的功能用房不应与上述场所贴邻。
充电站不应设在室外地势低洼易产生积水的场所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
充电站应预留一定的备用场地。
充电站布置
一般要求
充电站总体布置应满足便于电动汽车的出入和充电时停放,保障站内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充电区的入口和出口应至少有两条车道与站外道路连接,充电站应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便于电动汽车的停发和进出。
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的,将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的设施总称。
配电站DistributionStation
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将10(20)kV变换为380V电压的供电设施。
车载充电机?On-BoardCharger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
非车载充电机?Off,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参照GB50016-2006、GB50229-2006的要求。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当与有爆炸危险的建筑物毗邻时,应满足GB50058-1992的要求。
充电站不应设在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
不宜设在多尘、水雾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当无法远离时,不应设在上述场所风向的下风侧。
办公、生产等场所的停车场宜根据深圳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停车位数量设置一定比例的充电桩。
电动汽车专用停车区应设置靠近临近的配电站。
SZDBZ 29.6-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18
网络管理层 Network Management Level
由城市或区域中各充电站的远程数据交互、运营管理、数据维护、安全保障组件联合构成,实现城市或区域充电站网络运营管理功能,管理维护区域内充电站运营数据和综合资源,达到实现运营商事业管理功能。
3.9
VPN (Virtual Private Network)
g)设置操作权限:依据操作员权限的大小,规定操作员对系统及各种业务活动的范围,操作员应事先登陆,并应有密码措施,操作时应有完善的监护措施;
报警
采集的模拟量发生越限、突变、数字量变位及计算机系统自诊断故障时能进行报警处理。事故发生时,事故报警装置立即发出音响报警,主机/操作员站的画面显示上应有相应设备的颜色发生改变并闪烁,同时显示报警条文。
报警方式分为两种:事故报警和预告报警。
对事件的报警应能分层、分级、分类处理,起到事件的过滤作用,能现场灵活配置报警的处理方式。
数据管理和维护
数据管理
数据管理应具有如下功能:
a)提供充电站数据的内部和外部访问权限;
b)能接收城市充电网络管理中心的运营指令;
c)能提供不同等级的数据访问权限,阻止非授权用户读取、修改、破坏或窃取数据。
数据维护
数据维护应具有如下功能:
a)应具备数据备份和恢复功能;
b)具有良好的扩展性和适应性,满足数据规模的扩充及应用程序的修改;
GB/T 17626.10-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阻尼振荡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2-1998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振荡波抗扰度试验
DL/T 634-5-104-2009远动设备及系统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采用标准传输协议
DL/Z 860.1 变电站通信网络和系统第l部分:概论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充电站应预留一定的备用场地。
充电站布置
5.1.2
充电站总体布置应满足便于电动汽车的出入和充电时停放,保障站内人员及设施的安全。
充电区的入口和出口应至少有两条车道与站外道路连接,充电站应设置缓冲距离或缓冲地带便于电动汽车的停发和进出。
充电区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转弯半径按照电动汽车类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坡向站外。
充电设施应靠近充电区停车位设置,电动汽车在停车位充电时不应妨碍站内其他车辆的充电与通行。
充电区应考虑安装防雨设施,以保护站内充电设施、方便进站充电的电动汽车驾乘人员。
5.1.3
电气设备的布置应遵循安全、可靠、适用的原则,并便于安装、操作、搬运、检修、试验。电气设备的布置应符合GB50053-1994和GB50054-1995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工作。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专用电动汽车数量较多时,宜设置专用充电站。
电动公共汽车使用的专用充电站宜设置在公交汽车枢纽站、公交专用停车场附近。
充电站应充分利用临近的道路、交通、给排水、消防等公用市政设施。
充电站应满足消防安全的要求,与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参照GB50016-2006、GB50229-2006的要求。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DL/T 5137-2008 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电监安全[2008]23号)
3
SZDB/Z 29.1-201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SZDB/Z 29.1-2010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本部分适用于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设计和建设工作。
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充电站建设前期,应开展对充电站的环境和安全评价。
5
充电站组成和功能
充电站主要由行车道、充电区、供配电设施、充电装置、监控装置等组成。公共充电站还应包括营业场所。
具有电池更换功能的充电站应包括备用电池存储,电池更换的设施及场所。
充电站供配电设施由高压开关柜、变压器、低压开关柜及其电力、控制线路等组成。
配电站 Distribution Station
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将10(20)kV变换为380 V电压的供电设施。
车载充电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
非车载充电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能的充电机。若无特别说明,本规范所指充电机均为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办公、生产等场所的停车场宜根据深圳市电动汽车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按照停车位数量设置一定比例的充电桩。
SZDBZ 29.3-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
SZDBZ 29T 47SZDB/Z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29.3—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ystem Part 3: Off-Board Charger2010- 05-18公布2010- 06-01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治理局公布目次前言I1 范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总则45 使用条件46 技术要求57 检验和试验项目108 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13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充电机遥测、遥信、遥控量14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 29-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九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治理系统;第7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第8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治理系统通信协议;第9部分:都市电动公共汽车充电站。
本部分为SZDB/Z 29-2010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深圳市进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都市进展研究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科陆电子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范畴SZDB/Z 29-2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深圳地区充电站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和贮运等的要求。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充电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编制说明概要.doc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充电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能源局共同研究决定,要求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制定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国家标准。
GB/TXXXX.1的制订计划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达,项目计划号: XXXXX,项目名称: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用插头插座和车辆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充电接口起草小组。
二、制定目的和意义目前中国电动汽车的技术已经逐渐成熟,并正在向产业化推广。
电动汽车充电接口对于充电站的建设和电动汽车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充电接口的标准是保证电动汽车充电的安全性、互换性的基础标准,在充电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和电动汽车大规模应用之前,统一充电接口标准意义重大。
根据不同的充电模式和充电连接方式,充电接口也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和规格,对于这些不同类型和规格的充电接口,都应该满足通用的结构、安全、耐环境等要求,GB/TXXXX.1的目的就是规定对充电接口的这些通用要求,为具体的结构形式和产品设计开发提供规范性的指导。
三、制定原则和主要参考文件在充电接口系列标准的制定过程中,总的原则是:立足国内电动汽车和充电设施的研发和示范基础,同时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和国际标准或国际标准的阶段性草案;汽车行业、能源行业、电工行业共同参与方案和框架讨论,三个行业的典型企业共同参与标准的起草和讨论;起草过程,充分考虑和现有标准的统一和协调。
GB/TXXXX.1的起草过程中,主要的参考文件有:GB/T 11918—2001 工业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IEC 60309-1:1999,IDTQC/T 841-2010 电动汽车传导式充电接口IEC 62196-1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最新版CD文件四、标准起草过程1.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组织下,成立了电动汽车充电技术与设施标准化专家组,并于2010年8月10日在北京召开了专家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对充电标准体系框架进行了讨论。
深圳供电局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订货 及验收技术标准(报审版)1020
深圳供电局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订货及验收技术标准目录1.范围 (1)2.引用标准 (1)3.技术要求 (2)3.1基本技术指标 (2)3.2结构要求 (3)3.3账务管理模块 (6)3.4元器件的选用 (6)3.5通信要求 (8)3.6功能要求 (9)3.7电气要求 (13)3.8绝缘性能 (14)3.9电磁兼容 (14)3.10寿命要求 (15)4.验收 (15)4.1验收方法 (15)4.2验收结果 (16)附录A:交流充电桩操作说明 (16)附录B:语音提示说明 (17)附录C:显示界面说明 (18)1.范围本技术标准规定了广东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使用的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订货及验收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标准适用于深圳地区各有关单位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的交流充电桩的选型、配置与检验。
2.引用标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技术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T 18487.1-2001 电动车辆传导充电系统一般要求GB/T 20234-2006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插头、插座、车辆耦合器和车辆插孔通用要求GB/T 17215.321-2008 交流电测量设备特殊要求第21部分:静止式有功电能表(1级和2级) GB/T 11463电子测量仪器可靠性试验GB/T 17626.2-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GB/T 17626.3-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射频电磁场抗扰度试验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GB/T 17626.5-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GB/T 17626.6-2006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1-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GB/T 17626.12-2008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振荡波抗扰度试验GB 2099.1-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03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6587.1电子测量仪器环境试验总纲GB 6587.2电子测量仪器温度试验GB 6587.3电子测量仪器湿度试验GB 6587.4电子测量仪器振动试验GB 6587.5电子测量仪器冲击试验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GB9286-1998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DL/T 645-2007多功能电能表通信协议Q/CSG11516.1-2010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通用技术要求Q/CSG11516.2-2010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Q/CSG 11516.4-2010 电动汽车交流充电桩技术规范SZDB/Z 29.1—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SZDB/Z 29.2—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SZDB/Z 29.4—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SZDB/Z 29.5—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3.技术要求3.1基本技术指标3.1.1正常工作条件(1)运行环境温度:设备在环境温度不高于50℃,不低于–20℃能正常连续运行;(2)储存环境:充电桩能长时间存储在温度为–25℃~55℃之间、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无腐蚀性和爆炸气体的仓库内。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_第1部分:通用要求
将充电站的充电机、配电设备、谐波监测、视频监视、火灾报警及站内其他设备的状态信息、参 数配置信息、充电过程实时信息等进行集成,实现站内设备监视、保护、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3.7 交流充电桩 A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8 直流充电桩 DC Charging Point 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 与交流电网连接, 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小功率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9 充电桩 Charging Point
4
SZDB/Z 29.1—2010
I I
P
IN
100%
β-均流不平衡度;I-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IP-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IN -
模块的额定电流值。 3.27 插头与插座 Plug and Socket-Outlet 把活动电缆和固定的电线连接起来的一种装置,它由插头和插座两部分构成。 3.28 锁紧装置 Retaining Device 防止插头或连接器从正确的连接位置意外脱落的设备。 3.29 帧 Frame 组成一个完整消息的一系列数据位。 3.30 CAN 数据帧 CAN Data Frame 组成传输数据的CAN协议所必需的有序位域,以帧起始(SOF)开始,帧结束(EOF)结尾。 3.31 报文 Messages 一个或多个具有相同参数组编号的“CAN数据帧”。 3.32 标识符 Identifier CAN 仲裁域的标识部分 3.33 标准帧 Standard Frame 《CAN总线2.0B版本》中定义的使用11位标识符的CAN数据帧。 3.34 扩展帧 Extended Frame 《CAN总线2.0B版本》中定义的使用29位标识符的CAN数据帧。 3.35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作者:————————————————————————————————日期:ICS43.080T 47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 /Z 29.2—2015代替SZDB/Z 29.2-2011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ystemPart 2: Code for design of EV charging station and charging point送审稿(本稿完成日期:)-XX-XX发布XXXX-XX-XX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4)5 充电站和充电桩 (4)6 充电站和充电桩电气部分 (7)7 电能质量的要求 (10)8 电气照明 (12)9 防雷、接地和检测 (13)10 电气测量和计量 (14)11 监控系统 (15)12 充电站安全防护 (15)13 对其他专业的设计要求 (16)附录A(规范性附录)谐波电流允许值的换算和公共连接点各用户谐波电流允许值计算 (18)附录B(规范性附录)环境噪声限值 (19)附录C(资料性附录)充电站占地参考面积(以2台变压器、8个充电桩为例) (20)附录D(资料性附录)充电站建设示意图 (21)前言SZDB/Z 29-2015《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已经或计划发布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第7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第8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第9部分:城市电动公共汽车充电站;——第10部分:大电流交流充电接口;——第11部分:大电流交流充电接口通信协议。
SZDBZ 29.5-2010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 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
SZDBZ 29T 47SZDB/Z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29.5—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ystem Part 5: AC charging point2010- 05-18公布2010- 06-01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治理局公布目次前言II1范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则25使用条件26技术要求27试验方法58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7附录A(规范性附录)交流充电桩电气接口界面的要求8附录B(规范性附录)操纵导引电路12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 29-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九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治理系统;第7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第8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治理系统通信协议;第9部分:都市电动公共汽车充电站。
本部分为SZDB/Z 29-2010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深圳市进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都市进展研究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科陆电子有限公司。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范畴SZDB/Z 29-201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交流充电桩的使用条件、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包装和储存等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深圳地区各有关单位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的交流充电桩的选型、配置与检验,接入深圳地区的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可参照执行。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范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of Electric Vehicles’ Charging InfrastructureDG/TJ08- -20112011上海前言本规范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沪建交【2011】号号《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由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交通大学等单位共同编制。
本规范共分7章,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充电设施接入电网要求、充电设施建设要求、充电设施建设验收要求、公共停车设施设置充电基础设施导则。
主编单位:上海市电力公司上海交通大学参编单位: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二〇一一年三月目次1 总则 (5)2 术语 (6)3 一般要求 (9)3.1 总体要求 (9)3.2 标准体系框架 (9)3.3 设备要求 (10)4 充电设施接入电网要求 (12)4.1 谐波 (12)4.2 计量 (12)4.3 基本要求 (13)5 充电设施建设要求 (14)5.1 选址要求 (14)5.2 用地面积及基本配置 (15)5.3 供电系统 (15)5.4 安全原则 (17)6 充电设施的建设验收要求 (19)6.1 一般规定 (19)6.2 土建工程 (19)6.3 通风专业 (20)6.4 电气工程 (20)6.5 消防、安防验收及防雷检测 (21)7 公共停车设施设置充电基础设施导则 (25)7.1 一般原则 (25)7.2 充电设施配置原则 (25)引用标准名录 (27)本规范用词说明 (29)条文说明 (30)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5)2 Terms (6)3 General Regulation (9)3.1 Overall Regulation (9)3.2 Standard system framework (9)3.3 Equipment Requirements (10)4 Access Network Requirements of Charging Facilities (12)4.1 Harmonic Wave (12)4.2 Measurement (12)4.3 Basic Requirements (13)5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Requirenments (14)5.1 Site Selection (14)5.2 Land Area and the Basic Configuration (15)5.3 Power Supply System (15)5.4 Safety Principles (17)6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Inspection (19)6.1 General Regulation (19)6.2 Civil Engineering (19)6.3 Ventilation (20)6.4 Electric Engineering (20)6.5 Fire, Security and Mine Inspection (21)7 Guidelines of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for Public Parking Facilities (25)7.1 General Principles (25)7.2 Principles of Charging Facilities Configuration (25)Explanation of the Words in the Specfication (27)Explanation of Clauses (30)1 总则1.0.1 为促进上海市工程咨询服务业发展,提高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行业整体水平,规范招标代理活动行为,特制定本规范。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充电桩
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充电桩设计负荷等级及负荷计算1、车位与充电桩的比例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和续驶里程是电动汽车最重要的两个参数,锂电池目前使用寿命5-8年,充电循环寿命600-1000次。
为保持电池良好,延长电池寿命,电量下降到20%时需要充电(防止过放电),充电到电量的80%~90%时即停止充电(防止过充电)。
电动汽车续驶里程以前为150km左右,现在可以达到200km以上,随着技术进步电池能量密度的提高,新产品的出台,续驶里程将能达到300km以上,这样的续驶里程基本上可以满足大部分人通勤里程和短途出行的需求。
按新能源汽车发展的路线图,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大,充电时间短以后,其普及率将提高。
对居住小区,以续驶里程300km进行计算,可行驶里程约120km(冬季环境温度低,电池电量会衰减,或使用几年电池反复充放电电量会衰减,或冬、夏季还要开空调),以每天平均通勤里程约24km计算,则每台电动汽车需要每5天充一次电,即车位与充电桩比例为5∶1,按总车位的20%设充电桩。
2、负荷等级及负荷计算居住小区电动汽车以通勤为主,按GB50052-200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218-2015《民用建筑电动汽车充电设备配套设施设计规范》第5.1.3条,其配电充电监控系统用电为二级负荷,其它负荷为三级负荷。
慢充桩(交流充电桩),其充电电流小,充电时间长(一般6-8h),电池寿命可以延长,多数居民早出晚归,适用于设慢充桩。
本文以某住宅小区为例,其地下室为设备用房(设有两个变电所T1、T2,每个变电所均有供住宅用的专用1000kVA干式变压器)及500辆大型地下车库。
按车桩比5∶1,则需设100个慢充桩,考虑小区访客及应急需要,设两个快充桩(非车载充电机,充电时间一般在1h内),参照DBJ50-218-2015第4.1.2条,每51个车位设1个充电站,共设2个充电站,每个充电站同建筑专业商定设为一个防火分区,为节约投资并节能,1号充电站位于1号变电所旁,2号充电站位于2号变电所旁,线路最短,电能损耗最小。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ICS43.080T 47 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29.2—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ystemPart 2: Code for design of EV charging station and charging point2010-05-18发布2010-06-01实施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 29-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九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第7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第8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第9部分:城市电动公共汽车充电站。
本部分为SZDB/Z 29-20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科陆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德林、蔡羽、文新民、陆象桢、徐涛、高声敢、余建国、黄志伟、李飞、余南华、蒋浩、王晓毛、孙卫明、柯丽、李涛、邓伟光、张建华、郭彬、邓先泉、傅毅、邵浙海、赵宇、刘金玉、吴志强、王凤仁、李志刚、徐跃飞、雷惠博。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1 范围SZDB/Z 29-2010的本部分规定了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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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080T 47SZDB/Z 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SZDB/Z 29.1—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system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2010-05-18发布2010-06-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7)5 设计要求 (7)6 功能要求 (8)7 环境与安全防护要求 (8)8 标识与标志要求 (9)附录 A (规范性附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直流计量装置 (10)附录 B (规范性附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交流计量装置 (12)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促进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延伸供电服务价值链,指导和规范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SZDB/Z 29-2010《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分为九个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充电站及充电桩设计规范;——第3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第4部分:车载充电机;——第5部分:交流充电桩;——第6部分:充电站监控管理系统;——第7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电气接口;——第8部分:非车载充电机监控单元与电池管理系统通信协议;——第9部分:城市电动公共汽车充电站。
本部分为SZDB/Z 29-2010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深圳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海油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深圳市奥特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科陆电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德林、蔡羽、文新民、陆象桢、徐涛、高声敢、余建国、黄志伟、李飞、余南华、蒋浩、王晓毛、孙卫明、柯丽、李涛、邓伟光、张建华、郭彬、邓先泉、傅毅、邵浙海、赵宇、刘金玉、吴志强、王凤仁、李志刚、徐跃飞、雷惠博。
电动汽车充电系统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用要求1 范围SZDB/Z 29-201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设备有关设计、功能、技术和电气安全防护等方面的通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深圳市电动汽车配套充电设施建设与改造。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6895.21-2004 建筑物电气装置GB/T 17215.211-2006 交流电测量设备通用要求、试验和试验条件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DL/T 620 交流电器装置的过电保护和绝缘配合DL/T 645-2007 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DL 5027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JJG 842 直流电能表检定规程JB/T 9288 外附分流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电动汽车 Electric Vehicle (EV)用于在道路上使用,由电动机驱动的汽车,电动机的动力电源源于可充电电池或其他易携带能量存储的设备。
不包括室内电动车、有轨及无轨电车和工业载重电动车等车辆。
3.2充电 Charge从外部电源供给蓄电池直流电,将电能以化学能的方式贮存起来的过程。
3.3充电站 EV Charging Station具有特定控制功能和通信功能,将直流电能量传送到电动汽车上的设施总称。
3.4车载充电机 On-Board Charger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上的充电机。
3.5非车载充电机 Off-Board Charger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并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能的充电机。
若无特别说明,本标准所指充电机为电动汽车非车载充电机。
3.6充电站监控系统 Charging Station Supervisor System将充电站的充电机、配电设备、谐波监测、视频监视、火灾报警及站内其他设备的状态信息、参数配置信息、充电过程实时信息等进行集成,实现站内设备监视、保护、控制和管理的系统。
3.7交流充电桩 AC Charging Point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车载充电机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8直流充电桩 DC Charging Point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小功率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
3.9充电桩 Charging Point交流充电桩与直流充电桩的统称。
3.10充电机效率 Charging Efficiency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
3.11充电区 Charging Area充电站内为电动汽车进行充电的停车区域。
3.12配电站 Distribution Station在中低压配电网中,用于接受并分配电力、并将10(20)kV变换为380 V电压的供电设施的总称。
3.13谐波 Harmonic电力系统的电流和电压中非正弦周期分量所含的频率为基波频率整数倍的正弦周期分量。
3.14脉波数 Pulse Number在一个基波周期内,换流器的换相次数。
3.15谐波含有率 Harmonic Ratio (HR)周期性交流量中含有的第h次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16总谐波畸变率 Total Harmonic Ratio(THD)周期性交流量中谐波分量方均根值与其基波分量方均根值之比(用百分数表示)。
3.17蓄电池组 Battery Pack由一个或多个蓄电池模块组成的单一机械组成。
3.18传导式充电 Conductive Charging利用电传导给蓄电池进行充电的方式。
3.19恒流充电 Constant Current Charging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方式。
3.20恒压充电 Constant Voltage Charging充电电压在充电电流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方式。
3.21恒流限压充电 Constant-Current Limit Voltage Charging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机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完毕。
3.22稳流精度 Stabilized Current Precision充电机在稳流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 V ~437 V 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充电电压调节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20%~100%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时其输出电流稳定程度,按以下公式计算:()%100I I I Z Z M I ⨯⎥⎥⎦⎤⎢⎢⎣⎡-=δ式中:δI -稳流精度;I M -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I Z -输出电流整定值。
3.23稳压精度 Stabilized Voltage Precision充电机在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 V ~437 V 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其电压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时其输出电压稳定程度,按以下公式计算:()%100U U U Z Z M U ⨯⎥⎥⎦⎤⎢⎢⎣⎡-=δ式中:δU -稳压精度;U M -输出电压波动极限值;U Z -输出电压整定值。
3.24纹波系数 Ripple Factor充电机在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323 V ~437 V 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其电压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测得电阻性负载两端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的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100U 2U U p g f ⨯⎥⎥⎦⎤⎢⎢⎣⎡-=δ式中:δ-纹波系数;U f -直流电压中脉动峰值;U g -直流电压中脉动谷值;U p -直流电压平均值。
3.25效率 Efficiency充电机的直流输出功率与交流输入有功功率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100W W A D ⨯⎥⎥⎦⎤⎢⎢⎣⎡=ηη-效率;W D -直流输出功率;W A -交流输入有功功率。
3.26均流及均流不平衡度 Equalizing Current and Unbalance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电源模块,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
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叫均流不平衡度,在总输出(30%~100%)额定电流条件下,按以下公式计算:()%100I I I N P ⨯⎥⎥⎦⎤⎢⎢⎣⎡-=ββ-均流不平衡度;I -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I P -N 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I N -模块的额定电流值。
3.27插头与插座 Plug and Socket-Outlet把活动电缆和固定的电线连接起来的一种装置,它由插头和插座两部分构成。
3.28锁紧装置 Retaining Device防止插头或连接器从正确的连接位置意外脱落的设备。
3.29帧 Frame组成一个完整消息的一系列数据位。
3.30CAN 数据帧 CAN Data Frame组成传输数据的CAN 协议所必需的有序位域,以帧起始(SOF )开始,帧结束(EOF )结尾。
3.31报文 Messages一个或多个具有相同参数组编号的“CAN 数据帧”。
3.32标识符 IdentifierCAN 仲裁域的标识部分3.33标准帧 Standard Frame《CAN 总线2.0B 版本》中定义的使用11位标识符的CAN 数据帧。
3.34扩展帧 Extended Frame《CAN 总线2.0B 版本》中定义的使用29位标识符的CAN 数据帧。
3.35优先权 Priority在标识符中一个3位的域,设置传输过程的仲裁优先级,最高优先级为0级,最低优先级为7级。
3.36参数组 Parameter Group (PG)在一报文中传送参数的集合。
参数组包括:命令、数据、请求、应答和否定应答等。
3.37参数组编号 Parameter Group Number (PGN)用于唯一标识一个参数组的一个24位值。
参数组标号包括:保留为、数据页位、PDU格式域(8位)、组扩展域(8位)。
3.38可疑参数编号 Suspect Parameter Number (SPN)应用层通过参数描述信号,给每个参数分配的一个19位值。
3.39协议数据单元 Protocol Data Unit (PDU)一种特定的CAN数据帧格式。
3.40传输协议 Transport Protocol数据链路层的一部分,为传送数据在9字节或以上的PGN提供的一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