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增值税筹划分析
“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
“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在"营改增"时代下,融资租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服务行业,面临着新的纳税政策和挑战。
为了适应和应对新的税收环境,融资租赁企业需要进行有效的纳税筹划,合法降低纳税负担,并确保公司的稳定经营。
以下是针对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
首先,融资租赁业应合理选择税务核算方法。
在"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可以选择核算应税行为方式的"费用法"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法"。
合理选择税务核算方法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负担。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以综合考虑税率、应税项目、应税周期等因素,选择最适合自身的核算方法。
其次,融资租赁业可以通过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纳税负担。
例如,对于创新型和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
此外,对于推动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可以申请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增值税负担。
第三,融资租赁业可以积极享受国家鼓励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政策,融资租赁企业可以享受到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一次性奖励、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
此外,融资租赁业还可以参与国家重大项目的融资,在项目运营过程中获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融资租赁业需要合规运营,遵守税法和财务会计准则。
合规运营将为企业提供良好的税务环境和企业形象,同时也降低了税务风险。
确保会计准则适用,规范纳税申报和税务处理流程,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税务合规性,避免出现税务风险。
第五,融资租赁企业应加强税务管理和风险控制。
设立专门的税务部门或聘请专业的税务顾问,能够及时了解相关税法和政策变化,并根据变化调整企业的纳税筹划。
定期进行纳税风险评估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涉税风险,确保税务合规。
综上所述,在"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包括:合理选择税务核算方法、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享受国家鼓励发展的相关产业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合规运营、加强税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
融资租赁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融资租赁税收筹划案例分析融资租赁是一种常用的企业融资方式,通过租赁资产并支付租金的方式获取资金,为企业节省了直接购买资产所需的大量资金。
在税收筹划中,融资租赁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基于一个融资租赁案例,对其税收筹划进行分析。
案例描述:某企业想要购买一批新的设备来进行生产,但是资金紧张,无法一次性购买。
于是,他们选择了融资租赁的方式,与一家融资租赁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
根据协议,企业每月支付一定的租金,并可以在租约期满后购买这些设备。
税收筹划分析:1. 租赁支付的税前扣除企业每月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的租金,可以作为经营成本进行税前扣除。
这减少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利润。
同时,由于租赁支付可以即时扣除,相较于购买设备后逐年进行折旧的情况,更有利于资金的回收和运营。
2. 租赁成本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国的增值税政策,租赁支付的增值税可以以进项税的方式抵扣,减少企业在租赁业务中产生的增值税负担。
这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优惠政策,降低了融资租赁的财务成本。
3. 设备购买的折旧扣除在租约期满后,企业可以根据购买设备的实际价值,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年限,将购买设备的成本在多年内进行折旧扣除。
这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企业的利润。
4. 资金利率和税务成本的权衡在选择融资租赁的方式时,企业需要权衡资金利率和税务成本。
由于融资租赁所需支付的租金是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经营成本的,这就意味着企业可以享受到更多的税收优惠。
然而,在确定利率时,企业需要考虑所承担的租金成本,以及可能涉及的合同提前终止费用等风险。
5. 文化和艺术设备的特殊税收政策对于文化和艺术设备的融资租赁,很多国家都给予了特殊的税收政策。
例如,一些国家降低了租赁支付的增值税税率,提高了租赁支付的税前扣除额度等。
因此,对于从事相关产业的企业来说,融资租赁的税收筹划会更有利可图。
6. 税务合规的需要尽管融资租赁具有许多税收优惠,但企业在利用融资租赁进行税收筹划时需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合规。
关于融资租赁业务中增值税处理的几点思考
融 资租赁行业 ,也未明确企业 以融资租 赁公司是物件的购买方 , 不是使用方 , 没 行业无疑是致命打击 ; 同时, 也打破 了原 赁 方式取得 的设备能 否进行增值 税抵 有抵扣项 ,因此也不能给承租人开具增 融资租赁行业,而且给行业发展带来 了
扣。在采购环节他们要求融资租赁公司
业 , 促进 厂 商产 品 销售 的 同 时 , 解 给他们开具专用增值税发票 ,而不是不 它在 也
决 了使 用 设 备 企 业 融 资 难 的 问题 。但 带抵扣项的普通增值税发票 。但因融资 产不能抵扣增值税 ,无疑增加 了企业的
20 0 9年 1 1曰起实行 的《 月 中华人民共 租 赁 公 司不是 生 产 型企 业 ,并 不具 备 开 采购成本 ,企业将不再选择此种方式购
增值 税转型 改革 对融 资租赁 业务
增加了承租人的经营成本 ,削弱了融资 原本具备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反而被排
租 赁 公 司的 竞争 能 力 ,使 之 成 为税 制 改 斥 出局 。 革 中亟 待解 决 的新 问题 。
一
、
的影 响
增值税转型对融资租赁业务最大的
财
政
F E Rt NDS OF 、
A∞wN ●●_ C 1 G ●● H —一 —
关于融 资租赁 业务 中增值 税处理 的几点思考
பைடு நூலகம்
= l
【 摘
羹 王
山轻业院学 陈艳 东工学商院
要 】 09 20 年增值税转型 改革后 , 增值 税制度允许企 业抵扣新 购设备所合的增值税 , 由于《 新 但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公司面临着新的税务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1. 税务风险分析(1)增值税计税方式变化:原来的税费改由增值税代替,增值税计税方式也由上缴税费变为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消费税计征。
这种变化会带来营改增后的融资租赁公司在税务申报、报税、税务核查等方面的新的风险。
(2)税率和税种变化:营改增后,不同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将有所调整,税务政策也会随着税法的改革而调整。
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并适应新的税率和税种,以避免税务风险。
(3)进项税额抵扣限制:营改增后,纳税人的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将受到限制,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将无法直接转换成成本或费用。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这意味着不能将租金计入税前成本,对企业的税务负担会有一定的影响。
(4)税务风险管控: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加强税务风险管控,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的税务申报和报税程序,加强税务核查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税务风险。
2. 应对建议(1)及时了解税法改革政策: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营改增政策的相关文件和规定,密切关注税务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制定企业的税务策略。
(2)优化企业结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优化企业结构和税务筹划,合理调整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资金结构,降低税务风险和税务负担。
(3)加强税务合规管理: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加强税务合规管理,及时掌握税收政策、法规和要求,加强内部税务培训和税务合规意识,确保企业的税务申报和报税符合相关法规和要求。
(4)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融资租赁公司应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主动与税务机关沟通,及时了解税务机关的政策和要求,充分发挥税务机关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营改增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税务风险产生了重要影响,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加强税务风险分析,合理应对税务风险,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和适应相关税法改革政策,加强税务合规管理,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关系,以减少税务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价值链视角下融资租赁企业税务筹划探讨
价值链视角下融资租赁企业税务筹划探讨价值链是企业内部从原材料采购直至产品销售所形成的所有活动的整合。
从价值链角度来看,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和职能存在不同的增值和价值创造能力。
因此,在税务筹划时,也应当将企业各项业务沿价值链进行归类,并寻找增值较高的业务进行重点考虑。
以融资租赁企业为例,其主要的增值业务包括资产融资、租后管理和资产处置等环节。
其中,资产融资是融资租赁企业的核心业务,也是税务筹划的主要方向。
此外,租赁后期的管理和资产处置也具有一定的增值空间,但相对来说较为狭窄。
因此,在税务筹划时,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注重资产融资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1.租金收入的税务筹划融资租赁企业的租金收入是其最核心的盈利来源之一。
在税务筹划中,租金收入的应税范围及税率的选择是关键。
首先,在租金收入的应税范围中,应当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等主要税种列入其中。
在此基础之上,选择合适的税率也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融资租赁企业来说,增值税的简易征收模式是较为合适的。
在公司所得税方面,应当选用更为灵活便捷的实际利润的计算方法,以最小化企业的税负。
2.资产投放的税务筹划作为融资租赁企业的核心业务,资产投放的税务筹划也是企业需要重点研究和关注的领域。
在资产投放方面,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注重税前资金流和税后资金流的管理,以最大化企业的收益。
具体而言,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资产采购成本的优化:融资租赁企业应当对资产采购成本进行深入分析,选择合理的采购渠道和合适的资产品种,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2)合同设计及合同计税: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注重合同设计,制定合理的合同条款,以最小化企业的税负。
同时,在合同计税方面,应当积极开展税收协定的利用和优惠政策的灵活运用,提高企业的税收效益。
(3)租赁期限的选择: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和市场需求,合理选择租赁期限。
对于资产周转较快的企业,应当选择更短的租赁期限,以实现资本的快速回收和企业收益的最大化。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随着经济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融资租赁在中国日益受到重视并成为各类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之一。
融资租赁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面临着各种税务风险。
特别是在营改增后,税务政策的不断调整给融资租赁公司带来新的挑战。
对融资租赁公司的税务风险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对建议,对于公司合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融资租赁公司税务风险分析1. 营业税变更为增值税后,税负增加: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公司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而很多项目的营业税税率在5%以下。
这就意味着融资租赁公司的税负大幅增加,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能力。
2. 损益扭曲:融资租赁公司的业务特点决定了其在决策时需要关注税收成本。
营改增后,租赁公司无法把增值税完全纳入成本,会导致损益扭曲,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企业形象。
3. 税务政策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税收政策的变化是外部环境对融资租赁公司税务风险的重要影响因素。
政策的变化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如增值税率的调整、减免政策的调整等,都可能会带来不确定性。
4. 跨境租赁业务的税收隐患: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跨境租赁业务时,需要面对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这就可能会产生交叉税收风险,增加公司的税务成本。
5. 税务合规风险:融资租赁公司在资产融资租赁业务中,往往涉及多个方面的税收问题,需要严格的税务合规,否则就会面临罚款和其他法律风险。
二、应对建议1. 税务风险管理: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体系,对于税务政策的调整要及时做出反应,确保公司的合规经营。
公司可以设立税务风险管理部门或委托专业的税务咨询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
2. 积极应对税收政策的变化:融资租赁公司应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和税务筹划,降低税务风险。
对于政策调整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可以通过增强税务风险管理和加强内外部合作等措施来规避风险。
3. 深化税收合规培训:融资租赁公司应加强对内部员工的税收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对税收政策、税法规定的了解和遵循,减少税务风险。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
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公司税务风险分析及应对建议随着我国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营改增),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税务风险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针对融资租赁公司在税务风险面临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建议。
一、营改增后税务风险分析1. 税负增加:融资租赁公司在营业税时代享受着较低的税负,但营改增后,增值税税负将会大幅度增加。
对于融资租赁公司来说,增值税即使可以扣除进项税额,但由于大部分业务涉及的是租赁业务,而租赁业务在增值税中一般是全额征税的,因此税负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
2. 税收筹划受限:由于融资租赁公司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租金收入,而租赁业务在税务上属于全额征税,因此税收筹划的空间相对较小。
以往的减税手段,如租赁期限拉长、租赁业务组织形式调整等,在营改增后将无法起到减税的效果,税收筹划的手段将受到限制。
3. 税务合规风险增加:营改增后,增值税税务管理更加严格。
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合规申报增值税,对于申报错误、漏报、错报等情况,将面临相应的罚款和利息的风险。
融资租赁公司在租赁业务中会涉及到租金的不同属性,例如特殊资产租金、金融租赁租金等,对于不同属性的租金如何计算增值税也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问题。
二、应对建议1. 提高组织架构的税务管理水平:融资租赁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税务管理制度和组织架构,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认识和管理。
加强对税法、税收政策等的学习和研究,确保公司在税务申报方面能够做到合规合法。
2. 积极参与税务政策调研:融资租赁公司应积极参与税务政策调研,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避免落入税务风险中。
3. 加强税务审计和风险评估:融资租赁公司应加强税务审计和风险评估,对公司的纳税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减少税务风险。
4. 合理使用税收优惠政策:尽量利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负。
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正常的税收筹划手段,如房租、利息等费用的设定来减少税负。
5. 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合作与沟通:融资租赁公司应与税务部门保持密切的合作与沟通,及时了解税务部门的监管要求,避免因为不了解政策而产生的税务风险。
“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
“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建议随着我国“营改增”税制的全面推行,融资租赁行业也面临着新的纳税政策和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加强纳税筹划,合理遵守税法,降低纳税风险,提高经营效益。
本文将针对“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业的纳税筹划,提出一些建议。
一、合理利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在“营改增”税制下,融资租赁业主要缴纳增值税。
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合理利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降低应缴纳的税额。
在购买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等方面,融资租赁公司应尽量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应商,以便将进项税额抵扣到应交税额中。
二、合理开展跨区域经营和合作在“营改增”税制下,不同地区的增值税率可能存在差异。
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合理规划经营范围,开展跨区域经营和合作,以降低税负。
在选择营业地点和区域合作伙伴时,应充分考虑税负差异性,以最大程度减少增值税支出。
三、合理评估租金收入和费用支出在“营改增”税制下,融资租赁公司的租金收入将作为应纳税额的计税基数,租金支出可以作为应纳税额的减免项。
因此,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合理评估租金收入和费用支出,避免虚增租金收入或虚报费用支出,以免触犯税法。
四、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为了鼓励融资租赁业的发展,政府可能会出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融资租赁公司可以通过了解和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纳税负担。
例如,可以申请享受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以减少纳税支出。
五、建立健全税务合规管理制度在“营改增”时代,融资租赁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税务合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税务合规管理,提高纳税合规性和风险防范能力。
公司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履行税收义务,及时申报纳税,避免涉税风险。
综上所述,融资租赁公司在“营改增”时代需要加强纳税筹划,合理遵守税法,降低纳税风险。
公司应合理利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开展跨区域经营和合作,评估租金收入和费用支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建立健全税务合规管理制度,以提高经营效益和竞争力。
融资租赁公司税务分析与筹划
融资租赁公司税务分析与筹划作者:王翀来源:《智富时代》2017年第01期【摘要】融资租赁公司是经国家税务总局和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内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
融资租赁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有《公司法》、《合同法》、《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涉及税种主要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本文就融资租赁公司的主要税种进行政策解读、纳税筹划分析,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税务咨询,以降低整体税负。
【关键词】融资租赁公司;纳税筹划;营改增一、增值税纳税筹划(一)增值税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
2016年5月1日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原先缴纳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也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二)增值税基本税率和征收率(三)融资租赁公司涉及税率(1)有形动产租赁适用基本税率17%,(2)不动产租赁税率11%(3)售后回租税率6%(4)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在1.7亿以上的试点纳税人,可享受差额征税,实际税负3%以上即征即退。
(四)融资租赁公司增值税税收优惠(1)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试行出口退税政策。
根据财税〔2014〕62号文件规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并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
融资租赁出口货物的范围,包括飞机、飞机发动机、铁道机车、铁道客车车厢、船舶及其他货物。
(五)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以利息差额征税,有形动产租赁适用17%的税率,不动产租赁适用11%的税率。
与“营改增”前相比,计税依据没变,但税率上所上升,由5%上升到17%。
虽然《办法》规定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如何确定实际税负还没有定论,是以取得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确定税负率,还是以净增值额确定税负率,两者计算结果有很大差异,不能贸然确定“营改增”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影响是好是坏。
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增值税筹划分析
税务园地TAXATION FIELD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增值税筹划分析田书源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摘要:本文针对购买融资租赁物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问题,通过案例阐述了增值税筹划路径,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提供了处理涉税事宜的完整方案和建议。
关键词:融资租赁;增值税;筹划一、筹划焦点出租人按照承租人指定的供应商、指定的租赁物进行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常融资租赁公司分期收取租金,初创阶段,销项税额远远小于进项税额,形成较大数额的待抵扣进项税。
这对讲求资金运作效益的租赁公司,是要规避的。
一般来讲,采用两个途径规避,一是,初始日,出租人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租人,将租赁物含税价计为租赁物本金,进行孳息;二是,初始日,出租人按照租赁物不含税买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租人,承租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可以选择支付进项税额给出租人,也可以选择以租金的方式分期支付,出租人会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或仅将租赁物不含税价计为租赁物本金,或将租赁物含税价计为租赁物本金。
第一种途径,是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实务中采用的方式,延续了营业税时代的烙印。
这在增值税时代,出租人不但享受了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将进项税额的资金成本转嫁到承租人身上,获取了双重收益。
承租人因租金分期支付,分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延迟抵扣了进项税额,抬高了融资成本。
第二种途径,应该是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模式的未来主流。
无论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对“营改增”后租赁物进项税额处理而导致经济利益上的得失都应非常重视。
融资租赁业务包含销售行为和融资行为。
销售行为一般是一次性完成,租赁初始日,即完成内含的销售行为。
另外,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买价也有决定权,所以,一般出租人也是以供应商的不含税售价进行转售。
那么根据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出租人将租赁物进项税额,平转给承租人,这样如果承租人销项税额较大的情况下,就完整实现了税负转嫁。
对供应商和出租人、承租人都在同一税务机关管辖地的,对税务机关的税收没有影响,如果供应商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不在同一税务机关管辖地,那么对抵扣地税务机关税收会产生影响。
融资租赁公司直租与售后回租的增值税筹划
融资租赁公司直租与售后回租的增值税筹划作者:***来源:《环球市场》2019年第15期摘要:本文介绍了营改增后,融资租赁企业适用的主要增值税政策;以具体案例,计算了直租与售后回租业务模式下的应缴增值税,并从理论上予以分析;给出了融资租赁企业采用直租或者售后回租的决策依据,具有的较强实践指导意义。
关键词:融资;直租;售后回租;增值税2016年5月1日,营改增全面施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规定,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融资租赁服务,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租赁活动,即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有形动产或者不动产租赁给承租人,合同期内租赁物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只拥有使用权,合同期满付清租金后,承租人有权按照残值购入租赁物,以拥有其所有权。
不论出租人是否將租赁物销售给承租人,均属于融资租赁。
一、增值税税目按照租赁标的物不同,融资租赁服务又可分为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不动产融资租赁服务。
根据36号文附件1《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等文件规定,融资租赁业务可以划分为三类: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不动产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
(1)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直租业务),适用租赁服务税目,增值税率为13%;(2)不动产融资租赁(直租业务),适用租赁服务税目,增值税率为9%;(3)融资性售后回租,适用贷款服务税目,增值税率为6%。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二、增值税计税依据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款第5项之规定,融资租赁服务,其应税销售额为:(1)融资租赁服务应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一借款利息(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一债券利息一车辆购置税;(2)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应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一借款利息(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一债券利息(3)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浅析集团公司如何利用融资租赁工具进行税务筹划
浅析集团公司如何利用融资租赁工具进行税务筹划作者:王营来源:《财会学习》 2018年第30期摘要:融资租赁是20 世纪50 年代兴起于美国的新型融资方式,逐渐成为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三大融资工具之一。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起步较晚,国家为了鼓励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出台了多项特殊的税务政策。
本文通过一个案例,阐述了作为集团公司,是如何利用融资租赁这个金融工具为企业创造价值的。
关键词:融资租赁;集团公司;税务筹划一、研究背景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 用户) 的请求,与第三方( 供货商) 订立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出资购买承租人选定的设备。
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一项租赁合同,将设备出租给承租人,并向承租人收取一定的租金。
[1]由于融资租赁公司的自有资金有限,且融资租赁作为“类金融”行业也不具有集资能力,其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保理借款。
中国银行业协会保理专业委员会( 简称FAC) 在其2010 年发布的《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中将保理业务定义为“保理业务是一项以债权人转让其应收账款为前提,集融资、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常见的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包括融资租赁服务( 简称“直租”) 和融资性售后回租( 简称“回租”)。
作为集团公司,我们如何利用融资租赁这个金融工具为企业创造价值,这正是我们研究的课题。
根据实践经验来看,在集团内部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通过交易结构安排降低集团总体税负,主要依赖于融资租赁业务的两大特殊税收政策以及国家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支持:一是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和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 即征即退政策( 简称“超3 返税”政策);二是地方财政扶持政策。
二、融资租赁税收政策针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相应出台了很多针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特殊税收政策,其中主要为以下几项:( 一) 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以下称“36 号文”) 附件2 第一条第三项第五款规定,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 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与增值税优惠政策探讨
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与增值税优惠政策探讨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资租赁公司为中介的方式,将资产租给使用者,用于生产经营。
在这一模式下,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需要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并且可以享受一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本文将探讨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核算与增值税优惠政策,并分析其相关影响。
一、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融资租赁出租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首先需要将出租的资产进行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出租资产时,应将其计入固定资产明细账,并根据相关规定调整账面价值,同时确认租赁收入。
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可对租赁资产的管理、加工等行为进行实质性控制。
在履行租赁合同的过程中,出租人需将租赁收入确认为应收款项,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租赁收入坏账准备。
出租人还需根据租赁合同中的约定,确认已收的租金收入,并根据约定对租金收入进行分期确认。
出租人还需要对租赁资产进行折旧或摊销,并计提相应的折旧或摊销费用。
在会计核算中,融资租赁出租人需要将租赁收入、折旧或摊销费用等计入利润表,同时将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折旧或摊销累计额等计入资产负债表。
出租人还需要对未结租金和其它应收款项进行管理与跟踪。
二、融资租赁出租人增值税优惠政策在我国,融资租赁业务可以享受一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其出租的固定资产不征收增值税。
具体来说,对于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的固定资产,其租金收入中不包含增值税。
这意味着,融资租赁出租人可以免征增值税,减轻了其税收负担。
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人还可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这对于出租人来说,可以减少税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对于出租人来说,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会计核算的程序与方法,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与可靠。
还需要及时了解租赁合同的变化与调整,及时更新相关的会计核算数据。
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减轻融资租赁出租人的税收负担,提高其经营效益。
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与增值税优惠政策探讨
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与增值税优惠政策探讨1. 出租人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处理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具体核算过程如下:(1)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始阶段,出租人应根据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将资产原值和融资租赁租赁本金两项金额计入应收账款和应付款项中。
(3)租赁期届满,出租人应根据租赁合同规定的履约选项确定资产的归属方式,若被租赁人选择履约,则出租人应转让资产给租赁人,并计入当期收益;若被租赁人选择不履约,则出租人应收回租赁资产,履行租赁合同的维修保养义务,并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处理折旧、残值等相关账务。
2. 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特殊性融资租赁业务的特殊性在于其本身具有多方复杂的关系。
对于出租人来说,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1)因融资租赁所获得的租金收入,需要按照租赁合同的规定进行分期确认,而且租金的金额不均匀,会对会计核算造成一定的影响。
(2)在出租人的财务报表中,资产的原值、租金收入及租赁本金应分别核算在不同的科目中,在进行财务报表分析时,需要将不同科目中的数据进行汇总。
(3)由于融资租赁租赁资产的价值较高,出租人需要进行相应的资本金投入,并承担资产维修保养和折旧义务,这些费用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
1.融资租赁租赁期内租金收入的增值税税率为17%,但对于租赁服务期限超过1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其增值税可以按照每年拆分计算,实际应纳税额直接乘以租赁服务期/(租赁服务期+12)即可。
2. 对于因融资租赁出租人转出融资租赁资产而发生的调拨、出售等行为,根据政策规定,这类行为产生的增值税应按照正常的增值税征收标准进行,并不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3. 对于刚性出租人,若其在租赁期结束后将资产出售至指定的方案,可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退税金额根据增值税销售额的14%进行计算。
总之,融资租赁业务的会计核算和税务政策对于出租人来说至关重要。
只有全面掌握相关知识,才能更好地开展业务,并为企业实现稳定的财务收益做出贡献。
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与增值税优惠政策探讨
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与增值税优惠政策探讨1. 引言1.1 背景介绍融资租赁是一种常见的企业融资方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企业资金筹集和设备更新的重要手段之一。
融资租赁出租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涉及到多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尤以租赁合同的分类、计量和确认为关键。
融资租赁出租人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时也需要了解政策的具体规定,以确保合规操作和最大化税收优惠。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相关法规政策的不断调整,融资租赁出租人面临着更加复杂的会计核算和纳税环境。
本文将对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核算问题和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深入探讨,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并通过案例分析给出具体的实践建议。
通过本文的研究,旨在提供给融资租赁出租人在会计核算和税收政策方面的参考,为其合规经营提供支持。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探讨,深入了解其中的问题和挑战,在实践中寻求解决方案。
具体来说,本研究的目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探讨融资租赁出租人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难点,分析其原因及影响。
通过深入了解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揭示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为进一步提出解决方案奠定基础。
分析融资租赁出租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条件,详细阐述政策实施的效果和影响。
通过对政策的解读和分析,揭示其中的优势和不足,为未来政策调整和优化提供参考。
探讨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与增值税优惠政策之间的关系,分析二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互补关系。
通过深入研究二者的关联性,为进一步提出整体解决方案和政策建议提供理论支持。
通过明晰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为融资租赁出租人的会计核算与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2. 正文2.1 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问题融资租赁出租人会计核算问题是指在融资租赁业务中,出租人在进行会计核算时需要面临的种种挑战和难题。
融资租赁业务的特点决定了其会计处理方式与传统租赁业务不同,因此会计核算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筹划分析
【摘要】融资租赁业务分为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两种类型,其中经营租赁业务按照“服务业”税目范畴中的租赁业项目交纳税费。
融资租赁业务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来确定需缴纳的流转税种。
本文采用案例法对税务筹划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和认识,以供参考。
【关键词】融资租赁;税务筹划;研究2014年,国家和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融资租赁发展的政策,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推动我国融资租赁业规模继续快速增长,行业整体发展态势良好,融资租赁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作用进一步提升。
2014年,国内融资租赁企业融资租赁投资放额超过了5374亿元,较之于上年度增加了1510.6亿元,增幅39.1%;就业务模式来看,直接租赁融资额占比大约22.4%,售后回租赁融资额占比大约61.7%左右。
国务院办公厅刚刚制定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筹划过程中,应当以此作为指导思想。
以下将采用案例的形式,就企业如何进行融资租赁进行分析。
一、案例分析某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且兼营融资业务,未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该公司根据a公司所提出的要求,购置一台大型机械设备,价款为500万元,增值税额为85万元,预计该设备使用年限在十年左右。
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该公司拟将机械设备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给a公司,财务人员制定了两套租赁方案:方案一:租期为10年,期满后机械设备所有权归a公司,租金为1000万元,a公司在每年年初支付给该公司100万元租金。
方案二:租期为8年,总租金额为800万元,a公司每年年初支付给该公司100万元租金,期满后该公司收回机械设备残值,预计200万元。
对于方案一而言,租赁期满以后,机械设备所有权就会转让,根据税法规定,对其征收增值税。
假设a公司也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该机械设备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融资租赁的增值税筹划案例及分析
融资租赁的增值税筹划案例及分析融资租赁是指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
即:出租⼈根据承租⼈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设备租赁给承租⼈,合同期内设备所有权属于出租⼈,承租⼈只拥有使⽤权,合同期满付清租⾦后,承租⼈有权按残值购⼊设备,以拥有设备的所有权。
税法对租赁期满承租⼈是否拥有设备的所有权对融资租赁⽅式进⾏了划分,并以此作为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规定,在融资租赁下,承租⼈通常应当将租赁开始⽇租赁资产原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资产的⼊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账价值,并将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
这⼀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是完全⼀致的,但与我国现⾏会计制度相⽐则有较⼤改进,其实质在于引⼊了现值概念。
在承租⼈付给出租⼈的租⾦中,既包括本⾦,也包括利息。
从精确核算⾓度讲,⽀付的本⾦应减少负债,⽽⽀付的利息应按⼀定的⽅法确认为费⽤。
但是,考虑到我国实际情况,租赁准则作了特别规定,即,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的⽐例不⼤,承租⼈在租赁开始⽇仍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记录租⼊资产和长期应付款。
这是因为,租赁业务对⼀般企业⽽⾔毕竟属于特殊业务,出于⽅便企业核算考虑,多给企业⼀种选择。
这与相关的国际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完全相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514号]规定,对经中国⼈民银⾏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均按《中华⼈民共和国营业税暂⾏条例》的有关规定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通过⽐较,我们不难发现,融资租赁⽅式不同,其税收负担也各不相同。
这就给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进⾏纳税筹划提供了契机。
融资租赁ABS的税务筹划
融资租赁ABS的税务筹划融资租赁公司既有融资需求又有资产出表需求,因此以融资租赁合同债权(应收租金)作为基础资产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市场空间非常广阔。
另一方面,备案制的实施也为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开展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在这种情况下,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业务应该会呈现大爆发的状态。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备案制之后在交易所交易的融资租赁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并不大。
与各类收费权资产证券化相比,租赁资产证券化无论是发行数量还是发行规模,都有较大的差距。
导致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增值税问题。
一、融资租赁(直租)如何纳税在没有将融资租赁合同债权资产证券化的情况下,以有形动产为例,融资租赁的主要需要交纳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印花税。
交易过程简图如下:这一过程中,出租方与资产出售方签订购销合同,支付对价并取得资产所有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之后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承租方定期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出租方就该租金以“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的名目开具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印花税印花税是就合同缴纳的税种,该交易过程涉及购销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
购销合同中,双方按购销金额的0.03%缴纳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而言,根据出租方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印花税按0.03%到0.1%不等。
2、所得税对承租人而言,固定资产的所得税可以纳入账面折旧,但由于所得税会对固定资产初始成本的计量不同,会导致有时间性差异。
具体表现在头几年上需要纳税调增,后几年上会纳税调减。
3、增值税增值税是融资租赁的难点,目前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已经营改增完毕,需要交纳增值税。
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保险费、安装费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一般而言,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而融资租赁企业的差额征收=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融资租赁企业的“差额征收”不是进项税额,而是“销项税额”中销售额的“减项”。
论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论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增值税纳税筹划
彭金梅
【期刊名称】《经贸实践》
【年(卷),期】2015(0)16
【摘要】在"营改增"的试点行业范围中,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制改革是各方争议较大的。
本文直租业务的税收筹划将以"营改增"之后的有关增值税法规为依据,主要从增值税的角度分析和阐述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企业出租人如何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筹划。
【总页数】2页(P61-61)
【作者】彭金梅
【作者单位】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42
【相关文献】
1.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增值税筹划分析
2.谈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的计算
3.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的经济效益分析——以一个融资租赁直租业务为例
4.金融租赁业务差额征税下出租方的增值税核算——以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租回为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的增值税筹划分析
作者:田书源
来源:《财会学习》2018年第22期
摘要:本文针对购买融资租赁物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处理问题,通过案例阐述了增值税筹划路径,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提供了处理涉税事宜的完整方案和建议。
关键词:融资租赁;增值税;筹划
一、筹划焦点
出租人按照承租人指定的供应商、指定的租赁物进行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通常融资租赁公司分期收取租金,初创阶段,销项税额远远小于进项税额,形成较大数额的待抵扣进项税。
这对讲求资金运作效益的租赁公司,是要规避的。
一般来讲,采用两个途径规避,一是,初始日,出租人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租人,将租赁物含税价计为租赁物本金,进行孳息;二是,初始日,出租人按照租赁物不含税买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承租人,承租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可以选择支付进项税额给出租人,也可以选择以租金的方式分期支付,出租人会根据承租人的选择,或仅将租赁物不含税价计为租赁物本金,或将租赁物含税价计为租赁物本金。
第一种途径,是很多融资租赁公司实务中采用的方式,延续了营业税时代的烙印。
这在增值税时代,出租人不但享受了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将进项税额的资金成本转嫁到承租人身上,获取了双重收益。
承租人因租金分期支付,分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延迟抵扣了进项税额,抬高了融资成本。
第二种途径,应该是融资租赁业务操作模式的未来主流。
无论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对“营改增”后租赁物进项税额处理而导致经济利益上的得失都应非常重视。
融资租赁业务包含销售行为和融资行为。
销售行为一般是一次性完成,租赁初始日,即完成内含的销售行为。
另外,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买价也有决定权,所以,一般出租人也是以供应商的不含税售价进行转售。
那么根据增值税的设计原理,出租人将租赁物进项税额,平转给承租人,这样如果承租人销项税额较大的情况下,就完整实现了税负转嫁。
对供应商和出租人、承租人都在同一税务机关管辖地的,对税务机关的税收没有影响,如果供应商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不在同一税务机关管辖地,那么对抵扣地税务机关税收会产生影响。
目前,部分地方税务部门是同意这种操作,如上海。
二、案例剖析
甲公司是一家融资租赁公司,乙公司是制药公司,2018 年 6 月 1 日,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方招标指定的供应商采购制药设备一台出租给乙方,租期5年,不含税利率7%,每年支付一次租金,等额本息后付。
使用年限为5年。
不含税价格3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6%。
方案一:租赁本金按照设备的含税价计算,初始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租金(本金和利息)增值税发票分期开具。
租赁本金=3000*(1+16%),含税利率=7*(1+16%),等额本息后付计算见表1:
“租金合计”项目里,本金部分是含税的,利息部分也是含税的。
即以含税的本金和含税的利率形成的含税租金(本金和利息)。
实质是,甲公司购买设备支付的含税价款3480万元全部孳息。
如果甲公司租赁初始日当期有足够480万元进项税额抵扣的销项税额,那么可以理解甲公司多得到480万元孳息,即120.99万元。
方案二:租赁本金按照设备的不含税价计算,初始日按照设备不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租息部分增值税发票分期开具。
乙公司单独支付甲公司480万元税款。
租赁本金=3000,含税利率=7*(1+ 16%),等额本息后付计算见表2:
“租金合计”项目里,本金部分是不含税的,利息部分是含税的。
即以不含税的本金和含税的利率形成的含税利息。
甲公司购买设备支付的不含税价款3000万元孳息。
甲公司通过开出不含税价款300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480万元)给乙公司,乙公司按照财税(2017)90号文件进行抵扣。
相比较方案一,乙公司少付利息891.73-768.74=122.99万元(含税)。
方案三:租赁本金按照设备的不含税价计算,初始日按照设备不含税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租息部分增值税发票分期开具。
乙公司不需支付甲公司480万元税款,这部分税款随同租金分期支付给甲公司。
这个方案与方案一的计算结果相同,不同的是,乙公司取得了设备3000万元(不含税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480万元进项税额,降低了资金成本129.99万元。
而甲公司占用的3480万元资金正常孳息,因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使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提前至开票时间,所以销项税额与购买设备的进项税额相抵减,即480-480=0,不会因甲公司初始日当期销项税额小,不够进项税额抵减而占用资金成本情况出现,甲公司没有损失。
三、税筹建议
本文方案,适合出租人和承租人进行商业谈判,争取利益,同时也可实现双赢,有效利用自身税务资源。
方案一,适合承租人为医院、政府等非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如果对承租人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来讲,则不适合双方的长久良性合作。
方案二和方案三,利益均享,充分发掘了增值税转嫁机理。
适合出租人拓展市场。
另外,由于税法对融资租赁直租业务是差额征税,借款利息是销售额减项,所以融资比例越大,利息越多,企业税负就越小。
供应商选择上也要考虑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税率的不同,价格比对上要将此因素进行平衡。
对供应商的付款时间选择上,也要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行匹配,付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间与增值税申报时间越近,资金成本占用越低。
四、结束语
税筹的本质就是在业务发生前,谋划业务模式,使其符合税法的约定,最大限度地享受优惠政策,转嫁税负。
参考文献:
[1]万敏.营改增后不动产租赁会计核算探析[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7-10.
[2]刘文革.浅析营改增对承租人融资租赁决策的影响[J].当代会计,2017-08.
[3]章爱文,王如峰.例析营改增带给我国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困境[J].会计之友,201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