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基本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灯是指在火灾等突发情况下,为人员疏散提供照明的设备。
它的作用是在火灾发生时,为人员提供逃生的必要照明,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因此,消防应急照明灯的标准必须严格执行,以确保其在关键时刻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灯的亮度应符合国家标准,一般来说,照明灯的亮度应该能够有效照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前方的情况,避免发生意外。
此外,照明灯的亮度还应该能够在一定范围内照亮周围环境,提高人员的逃生效率。
其次,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安装位置也是至关重要的。
照明灯的安装位置应该能够覆盖整个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找到逃生通道,并且避免在混乱中发生意外。
同时,照明灯的安装位置还应符合相关的消防安全标准,确保其不会成为火灾蔓延的障碍物。
另外,消防应急照明灯的供电方式也需要符合标准要求。
一般来说,照明灯应该采用备用电源供电,以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或断电时,照明灯能够正常工作。
此外,照明灯的供电系统还应具有自检和自动切换功能,确保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及时报警并切换到备用电源,保证其长期稳定可靠地工作。
最后,消防应急照明灯的维护和保养也是至关重要的。
定期对照明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各项功能正常,灯具完好无损,电路畅通,电池充足,以及灯具的清洁和防水工作。
只有经过严格的维护和保养,照明灯才能在关键时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总之,消防应急照明灯标准的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要求,确保照明灯的亮度、安装位置、供电方式和维护保养等各项要素符合标准,才能有效地提高火灾逃生的效率和安全性。
希望各单位能够重视消防应急照明灯标准的执行,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序、安全地撤离现场。
应急照明基本要求
8. 6. 2 应急照明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及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1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与其同时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或选用带指示灯型。
2 应急照明不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时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应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为lx。
4 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备用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7 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装设出口标志灯。
8 疏散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距地面1.Om以下的墙上,直通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0.Om,袋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干10.Om,走道转角区疏敦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1.Om。
9 人防工程中,疏散走道指示标志灯的间距应不大于10m,距地高度为1.00—1.20m。
10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蓄电池按90min配置,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5.3 应急照明5.3.1 疏散照明应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
5.3.1.1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地下建筑各厅、室出口、出入口等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2)地面水平照度不宜低于0.5Lx。
(3)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m;5.3.1.2 疏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处应设置疏散标志灯;(2)疏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顶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10m。
紧急照明工程操作规范
紧急照明工程操作规范
本操作规范旨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正确、迅速、安全地进行照明工程的操作。
以下是紧急照明工程操作规范的要点:
1. 紧急情况定义
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地震、停电等突发事件。
2. 紧急照明设备及设施
确保紧急照明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包括紧急灯、应急照明电源、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等。
3. 紧急照明操作人员
指定合格的紧急照明操作人员,并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培训和经验。
4. 紧急照明操作程序
4.1 紧急情况发生后,使用者应立即通知紧急照明操作人员,并启动应急照明系统。
4.2 紧急照明操作人员应及时到达紧急照明设备附近,检查设
备是否正常运行。
4.3 检查远离主电源的紧急照明电源是否正常工作。
4.4 检查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是否亮起。
4.5 如果发现任何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必要的修
复或替换措施。
5. 紧急照明操作记录
对每次紧急照明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操作人员、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以备后续审查和改进。
6. 定期维护和测试
定期对紧急照明设备进行维护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及时
发现潜在问题。
7. 紧急照明培训
定期组织紧急照明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和操作
技能。
8. 紧急情况演练
定期进行紧急情况演练,检验紧急照明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并及时改进不足之处。
以上是紧急照明工程操作规范的要点,操作人员需遵守此规范,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准确地进行照明工程的操作,并保
障人员的安全。
办公室应急灯的布置要求
办公室应急灯的布置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 应急照明灯应该安装在各层疏散通道的墙壁上或者是门框上,或者是安装在安全逃生的出口位置上方,或者是安装在楼梯的拐角口位置。
2. 各个应急照明灯之间的安装距离一般都不可以超过二十米,具体间隔几米,则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来进行合理安排。
3. 应急照明灯不仅需要和正常电源连接在一起,而且还需要特意和另外一组电源连接,或者是使用专门的蓄电池柜、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进行供电。
4. 应急照明灯一般应该安装在距离地面大约2.2米的位置,具体安装多高,需要根据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密度和空间面积大小来进行合理安排。
如果应急照明灯的安装密度比较密,使用场所的空间面积也比较大,那么安装高度则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
此外,应急照明灯的安装还需要注意防止被撞到,因此不可以安装在距离吊灯、悬挂装饰物等物品太近的地方。
同时,应急照明的设计也需要满足最低照度要求,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为人员提供足够的照明,帮助他们疏散到安全区域。
总的来说,办公室应急灯的布置要求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照明度、安装位置、安装高度、电源供应等,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
能够有效地发挥作用,保障人员的安全。
消防应急照明中对各处的照度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中对各处的照度要求
1. 安全通道和出口照度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的首要目的是为了保障
人员安全疏散,因此安全通道和出口的照度要求相对较高。
根据国内经验,安全通道和出口的照度要求一般为10lx至20lx。
这样的照度水平可以确
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清晰地看到安全通道和出口,并且准确地判断方向。
2. 疏散通道和安全设施照度要求:疏散通道是指人员疏散过程中经
过的楼梯、走廊等区域,安全设施是指消防器材、逃生标识等。
对于疏散
通道和安全设施,照度要求一般为5lx至10lx。
这样的照度水平可以确
保人们在疏散过程中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和安全设施,从而安全快速
地疏散到安全区域。
3. 灭火设备和灭火器照度要求:在火灾中,灭火设备和灭火器的使
用至关重要。
因此,对于灭火设备和灭火器,照度要求相对较高,一般为20lx至50lx。
这样的照度水平可以确保人们能够清晰地找到灭火设备和
灭火器,并快速使用进行灭火。
4. 应急指示标识照度要求:应急指示标识是指在火灾情况下,为了
方便人员疏散和灭火工作,设置的指示标识。
对于应急指示标识,照度要
求一般为50lx至100lx。
这样的照度水平可以确保人们清晰地识别应急
指示标识,从而准确地进行疏散和灭火。
以上是消防应急照明中对各处的照度要求的一般规定。
需要根据实际
情况,如建筑物的类型、规模、使用功能等进行具体的要求制定,并且需
要遵守国内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规定。
同时,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备
和系统,确保其正常工作和良好的照度效果。
应急照明照度
应急照明照度一、前言应急照明是指在灾难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保护,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照明措施。
应急照明照度是指在应急情况下,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保护,需要提供的最低照度要求。
本文将从应急照明的概念、应急照明标准、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照明设计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应急照明概念1. 应急照明定义应急照明是指在灾难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证人员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保护,而采取的一种特殊照明措施。
它是一种重要的被动安全措施。
2. 应急照明作用(1)提供基本光源:在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提供基本光源,确保人员能够看清周围环境。
(2)引导逃生: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通过合理设置和设计应急灯具来引导人员顺利逃生。
(3)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在停电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必要的照明,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三、应急照明标准1. 国家标准《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 50052-2009规定了建筑物应急照明的基本要求和设计方法。
根据该标准,应急照明的最低照度为5lx。
2. 行业标准《建筑物消防设施设计规范》GB 50016-2014规定了建筑物消防设施的设计要求。
根据该标准,应急灯具应当设置在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楼梯间、走廊等区域,并且应当满足一定的亮度和持续时间要求。
四、应急照明设备1. 应急灯具(1)自动开关式:在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自动切换到应急状态,为人员提供必要的光源。
(2)手动开关式:需要手动开启,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必要的光源。
2. 应急电源(1)蓄电池:能够在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发生时,为应急灯具提供必要的电源。
(2)发电机:在停电时间较长或需要保障大功率设备正常运行时,能够为建筑物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持。
五、应急照明设计1. 设计原则(1)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2)合理选用应急灯具和应急电源,确保其可靠性和持久性。
(3)合理设置应急灯具,能够覆盖所有建筑物内的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楼梯间、走廊等区域。
消防应急灯配置要求
消防应急灯配置要求
消防应急灯的配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数量: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一般按每个楼层至少配置一套消防应急灯的原则,且数量应不少于3套。
对于大型公共聚集场所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消防应急灯的数量。
种类:消防应急灯的种类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结构特点以及重要部位的需要来选择。
一般情况下,应配置应急照明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灯两类。
安装位置:消防应急灯的安装位置应依据相应的标准和实际情况,一般应安装在以下位置:建筑物的公共区域,如楼梯间、电梯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如会议室、剧场、体育馆等;重要设备房间和走廊,如发电室、变电室等。
亮度与工作时间:应急照明灯的亮度不得低于1lx,应急疏散指示灯亮度不得低于5cd/㎡。
同时,它们应当保证在停电的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至少一个小时。
功能要求:应急照明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灯应具有自检、自动检测、自动切换等功能,能够保证其正常工作状态。
此外,消防应急照明灯和安全疏散指示灯应设玻璃和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应急照明管理制度范本
应急照明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背景为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提供照明服务,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照明管理工作,包括建筑物内部的照明设备、消防灯具、安全出口指示灯等。
三、主要内容1. 应急照明设备的配置:(1) 每个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应配备应急照明设备;(2) 每个区域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应急照明电池或发电机,以保证长时间供电;(3) 应急照明设备应定期检测维护,确保正常工作。
2. 使用和保养:(1) 应急照明设备严禁私自拆卸和非法使用;(2) 每年定期组织应急照明设备的使用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3) 应急照明设备的电池和发电机应每隔一定时间进行充电或更换,保证电池和发电机的正常使用;(4) 应急照明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养工作由指定人员负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应急照明指示标识:(1) 在建筑物内部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地方应设置应急照明指示标识,确保人员能够迅速找到逃生通道;(2) 应急照明指示标识应每年检查一次,保证其清晰可见。
4. 应急照明管理责任:(1) 建立应急照明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2) 每个部门、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应急照明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购置、安装、维护和演练等;(3) 每年对应急照明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责任和处罚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其中严重违规行为可采取停职、辞退等措施。
五、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事业单位所有,未尽事宜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解释,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以上是应急照明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消防应急照明
消防应急照明现代社会大部分建筑物都设置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设备。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作用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提供明亮且可靠的照明,以便人们迅速疏散和施救。
本文将从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基本原理、设备要求和维护保养等方面进行论述。
一、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基本原理消防应急照明系统通过照明设备的自动切换或备用电源供电,确保建筑物在火灾等突发情况下依然能够提供充足的照明。
当供电失效时,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会立即自动启动,使照明设备在数秒内切换至备用电源,供电持久时间可以达到数小时。
这样,在火灾发生时,人们仍然能够看清楼道、走廊等逃生通道,并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进行疏散和施救。
二、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备要求1. 照明设备: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中的照明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a. 亮度要求:照明设备的亮度应足够明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们能够清晰看见周围环境,避免发生意外。
b. 分布要求:照明设备应合理分布在建筑物内的各个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处,覆盖范围要广,确保无死角。
c. 抗震要求:照明设备应具有较强的抗震能力,能够在地震等自然灾害中保持正常运作,不断电或损坏。
d. 质量认证:照明设备应通过合格的质量认证,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2. 电源设备: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电源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a. 自动启动:电源设备应能够自动启动,并在供电中断时立即切换至备用电源供电,确保不会因为电力故障而影响照明系统的正常运行。
b. 备用电源:电源设备需要配备备用电源,如蓄电池或发电机组,以供长时间供电。
c. 充电管理:如果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电源设备应具备充电管理功能,及时监测和维护蓄电池的电量,在需要时提供可靠的电源支持。
三、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维护保养为了确保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定期的维护保养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维护保养措施:1. 定期巡检:定期巡检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照明设备和电源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状态良好。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 10.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在墙上时,不能使照明灯光线正面 迎向人员疏散方向。
❖ 11.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必须使用金属吊管。金属吊管上端 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上。
❖ 12.蓄光疏散指示标志只能安编辑装课件在相邻两个标志灯之间,并 与标志灯在同一直线上,作为辅助指示,不能代替标志灯。
道方向”指示标志联合设置,箭头须指向通往出口
的方向。
编辑课件
(三)辅助疏散指示标志
❖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 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 1.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的展览建筑; ❖ 2.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的地上商店; ❖ 3.总建筑面积超过500㎡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5.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
❖ 4.系统布线和接地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 5.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 接,必须在预埋盒或接线盒内连接。
❖ 6.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或其 他标志灯(或标志牌)。
应急灯具。 ❖ 11、 终止电压 ❖ 过放电保护部分启动,消防应急灯具不再起应急作用时电池
的端电压。 编辑课件
一、应急灯的设置部位
❖ (一)应急照明灯的设置部位: ❖ 1、公共建筑、人防工程、乙、丙类高层厂房和高层民用建筑中的封闭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避难 层(间); ❖ 2、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高层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 3、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 蓄电池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 其他房间; ❖ 4、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商场营业厅、演播室等人员密 集的场所; ❖ 5、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地下汽车库与多层汽车库内应设应急照明。
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灯具的设置要求及参考规范
1: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标志灯的基本设置:(1)语音灯:灯具尺寸:350×160×20mm 功率:1W 工作电压;DC24V 应急时间:≧90min(安装方式:吊装、壁挂、吸顶)安装高度:吊装时灯具底边距地2.5m,明装时门框上方200mm处。
一、功能1.每套灯均带有独立地址编码;可通过主机远程控制实现亮灯、灭灯、频闪、语音提示功能;1.灯具自身24小时在线向主机主报运行状态:光源开路、短路;通讯线开路、短路;电源线开路、短路;2.带有中英文语音播放:“这里是安全出口”。
二.灯具安装位置1.设置于(首层或直接面向室外的楼层除外)楼梯的消防前室的门框上方。
2.首层或直接面向室外的楼层中,语音灯设置在直接面向室外的门框上方。
3.在避难层中,语音灯设置于进入避难区的门框上方。
(2)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出口灯灯具尺寸壁挂式:350×160×20mm 功率:1W 工作电压;DC24V 应急时间:≧90min(安装方式:吊装、壁挂、吸顶)安装高度:吊装时灯具底边距地不大于2.5m,明装时门框上方200mm处。
一、功能1.每套灯均带有独立地址编码;可通过主机远程控制实现开灯、灭灯、频闪功能;2.灯具自身24小时在线向主机主报运行状态:光源开路、短路;通讯线开路、短路;电源线开路、短路。
二.灯具安装位置1.长度超过20米的房间门框上方应设置出口灯。
2.在疏散走道中的门框上方应设置出口灯。
3.首层或直接面向室外的楼层中,出口灯设置于楼梯口及楼梯的消防前室的门框上方。
4.在避难层中,出口灯设置于楼梯口及楼梯的消防前室门框上方。
(3)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单面单向灯:灯具尺寸壁挂式:350×160×20mm 功率:1W 工作电压;DC24V 应急时间:≧90min(安装方式:吊装、壁挂、吸顶)安装高度:其灯具中心线距地1m线以下。
一、功能2.每套灯均带有独立地址编码;可通过主机远程控制实现亮灯、灭灯、频闪;3.灯具自身24小时在线向主机主报运行状态:光源开路、短路;;通讯线开路、短路;电源线开路、短路。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其作用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安全疏散的必要指引和照明。
因此,其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具备一定的亮度、照明范围和使用寿命等要求,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其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特殊情况。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如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商业场所等,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因此,在制定技术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功能和使用情况,以确保系统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另外,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还应包括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测等方面的要求。
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照明灯具的布局、亮度均匀性、灯具的防水防尘性能等因素,以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清晰的照明和指示。
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出现安装不牢固、线路接触不良等问题。
系统的维护和检测应定期进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此外,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还应包括系统的联动性和自动化程度。
系统应能够与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物管理系统等其他系统进行联动,以实现信息的互通和指令的传递。
同时,系统应具备一定的自动化功能,如自动测试、自动报警等,以减轻人工管理的负担,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综上所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考虑到建筑物的特殊情况,包括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测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系统的联动性和自动化程度。
只有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才能保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和建筑物的安全。
紧急电源应急照明照度要求
紧急电源应急照明照度要求
根据国际标准,一般建筑物的紧急照明照度要求为1流明/平方米,而在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处的照明照度要求可能更高,通常为
5流明/平方米。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人们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清晰地看
到逃生路线和紧急设备,以便安全疏散。
此外,紧急照明照度要求还可能受到建筑物类型、使用功能、
人员密度等因素的影响。
例如,高风险场所如医院、地下车库等可
能需要更高的紧急照明照度要求,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在实际应用中,紧急照明照度要求的满足通常需要采用应急照
明灯具或系统,这些设备能够在停电时自动启动并提供所需的照明
照度,以确保人员安全。
同时,定期的维护和测试也是确保紧急照
明照度要求得到满足的重要环节,以确保设备在紧急情况下可靠运行。
总之,紧急电源应急照明照度要求是确保建筑物在紧急情况下
提供足够照明的重要标准,其合理实施对于人员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物所有者和管理者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紧急照明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应急照明楼梯间设置要求
光明阶梯:应急照明在楼梯间的关键配置一、应急照明系统的重要性与基本要求应急照明系统在楼梯间的设置是保障在紧急状况下人员安全疏散的重要设施。
在设计初期,安装此类照明系统是为了在主电源断开时提供足够的照明,确保楼梯间的行人能够安全快速地离开危险区域。
(1)照明强度与分布:楼梯间的应急照明应提供足够的光亮,使人们能够清楚地看到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
(2)照明系统的可靠性:应急照明应当具备防故障功能,确保在突发情况下依然能够运行。
二、楼梯间应急照明的设置细则楼梯间作为建筑中连接各层的关键通道,在紧急疏散中起到桥梁作用,因此其应急照明的设置需严格遵循建筑安全标准。
(1)照明设备的选型:在选择照明设备时,需考虑其耐火性、防护等级以及光源类型,保证其在紧急情况下的持久性和稳定性。
(2)安装位置与间距:设备应安装在楼梯间的关键点,如拐角、平台和出口区域,且间距应保持一致性,以保证光线的连续覆盖。
三、楼梯间应急照明的检测与维护定期检测和维护应急照明系统对于确保其功能性至关重要。
楼梯间的应急照明不是一劳永逸的配置,它需要维护团队的持续关注。
(1)定期检测:定期的功能测试和光源替换是维持照明效果的关键步骤。
(2)维护标准化:建立标准化的维护流程和记录,以追踪照明系统的状态和及时处置潜在问题。
一、楼梯间应急照明的功能设计楼梯间的应急照明不仅仅是提供基本照明,其设计需考虑到指示和引导的功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快速疏散。
(1)指示标志的照明:楼梯间的逃生指示应当配备相应的照明装置,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出口标识。
(2)疏散路径的辨识:照明应设计以突出疏散路径,特别是在多向分支的楼梯间,保证疏散方向的清晰可见。
二、应急照明系统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的制定和执行,保证了楼梯间的应急照明系统能够在不同的建筑环境中提供恒定的照明质量。
(1)电气安全:所有应急照明设备都应符合电气安全标准,以防止电气火灾或电击事件。
(2)系统集成:应急照明应能够与建筑物的其他安全系统协同工作,如联动火灾报警系统,以实现自动启动照明。
应急照明管理办法
应急照明管理办法应急照明是在突发紧急情况下保证人员安全和顺利撤离的重要措施。
为确保应急照明有效可靠,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特制定本《应急照明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设施及场所的应急照明设备和管理工作。
二、应急照明设备要求1. 安装要求:(1)应急照明设备的布置位置应明显、合理,易于被人员发现和接近。
(2)应急照明设备的安装高度不得低于2.2米,以便人员在疏散时避免碰撞。
(3)应急照明设备应距离供电设备和易燃易爆物料等危险区域一定距离。
2. 设备性能:(1)应急照明设备应在停电等紧急情况下能够立即启动并正常工作,确保照明光线明亮且稳定。
(2)应急照明设备的照明时间应不少于90分钟,以满足人员安全撤离的需要。
3. 维护保养:(1)应急照明设备应按照厂家提供的维护保养要求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应急照明设备的电源电池需要定期充电,确保其容量和性能满足要求。
三、管理要求1. 巡检管理:(1)建立应急照明巡检制度,明确巡检的时间、频次和内容。
(2)巡检人员应定期对应急照明设备进行检查,主要包括照明设备是否损坏、电池是否正常、照明光源是否足够明亮等项目。
(3)巡检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问题,应及时记录并进行维修或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应急演练:(1)定期组织应急照明演练,以确保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迅速地利用应急照明设备撤离。
(2)演练内容应包括应急照明设备的位置标识、操作方法、照明效果以及应急照明演练中能够遇到的问题等。
(3)演练后应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完善。
3. 员工培训:(1)定期组织员工应急照明设备的操作和维护保养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
(2)培训内容应包括应急照明设备的基本知识、操作方法、故障排除等。
4. 文档管理:(1)建立应急照明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安装位置、型号、使用年限、维护保养记录等。
(2)每次巡检、维修或更换应急照明设备时,应及时更新相关档案。
厂房安装应急照明 依据
厂房安装应急照明依据
厂房安装应急照明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
首先,根据《建筑法》和《消防法》,建筑物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
其次,根据《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和《建筑防雷技术规范》,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和安装需要符合相
关的电气设计标准和防雷要求。
此外,还需要参考国家标准《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中关于应急照明系统的规定,确保系统
的设计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到厂房的具体情况和规模,以及可
能面临的应急情况。
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人员疏散和
安全疏散通道的照明需求,确保在火灾、停电等突发情况下能够提
供足够的照明,帮助人员安全疏散。
此外,还需要考虑到系统的可
靠性和稳定性,采用符合要求的照明设备和电源设备,确保系统在
应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总之,厂房安装应急照明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厂房的实际情况和可能面临的应急情况,以确保
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和安装能够满足安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应急照明灯具安全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白炽灯、管形荧光灯和其他气体放电灯的应急照明灯具的安全要求,其应急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 V,阅读本标准时,同时参阅GB 7000.1的有关章。
本标准不包括防爆应急照明灯具[见GB 3836.1—83(neqIEC 79)],也不包括非应急电压降低时对装有高压气体放电灯的灯具的影响。
注:在非应急期间,有些应急照明灯具能在正常电源电压下工作。
2一般试验要求应用GB 7000.1—1996(idtIEC 598—1:1992)中第0章,按本标准列出的顺序进行GB 7000.1中各相应章所述的各项试验。
按本标准要求试验组合应急灯具时,试验只限于灯具中用于应急照明的那些部件。
灯具中只用于正常照明的部分应符合相应各类灯具标准的要求(例如:如果灯具是嵌入式的,则应按嵌入式灯具标准的要求进行试验)。
如果自容式应急灯具的某些部件靠近灯具的主要部件(1m内),灯具的所有部件包括内部连结的各种方法应满足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3 定义本标准采用GB 2313(idtIEC 920:1990)、GB 7000.1和GB 10682(idt IEC81:1984)的定义,还采用IEC 924和IEC925中的定义,另外还采用下列定义:1)应急照明emergency lighting正常照明故障时使用的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
2)疏散照明escape lighting应急照明的一种,这类照明用于确保疏散的标志能有效地被识别并在正常照明或需要应急照明的所有时候都能安全地使用。
3)备用照明standby lighting应急照明的一种,这类照明能够使正常活动继续进行或安全地终止。
4)持续式应急灯具maintained emergency luminaire在正常照明或需要应急照明时,灯具中的应急照明光源才工作的灯具。
5)非持续式应急灯具non—maintained emergency luminaire只有在正常照明供电故障时,灯具中的应急照明光源才工作的灯具。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电源是指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保障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工作提供照明能源的设备。
它在灾难发生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确保人们在黑暗中能够看清周围环境,从而更好地采取应对措施。
因此,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要求至关重要。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可靠性是最基本的要求之一。
在紧急情况下,人们对照明设备的可靠性有着极高的要求,不能容忍任何意外情况的发生。
因此,消防应急照明电源需要具备稳定、可靠的性能,能够长时间提供持续亮度,确保人员能够安全疏散和执行灭火工作。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安全性也是必须要考虑的因素。
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们面临着极高的危险性,因此照明设备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规定,确保使用过程中不会引发二次事故。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应具备过载保护、短路保护等功能,以提供安全可靠的照明服务。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便携性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
在紧急情况下,人们需要迅速将照明设备携带到需要照明的位置,因此设备的体积和重量应尽可能小,便于携带。
同时,照明设备的操作简单,不需要复杂的安装和调试过程,方便人们快速使用。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续航能力也是需要重视的因素。
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往往需要持续较长时间的照明服务,因此照明设备应具备较长的续航时间,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不会因电池电量不足而失去照明功能。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环保性也是需要关注的因素。
作为一种紧急设备,消防应急照明电源应尽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因此,在设计和选择材料时,应考虑使用环保材料,并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在设计和制造时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要求。
可靠性、安全性、便携性、续航能力和环保性是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基本要求,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才能为人们提供安全、可靠的照明服务,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的发展将成为消防安全领域的重要一环,不断提升照明设备的性能,为人们在紧急情况下提供更好的帮助。
2024年消防应急照明灯市场需求分析
消防应急照明灯市场需求分析引言消防应急照明灯是一种用于应对火灾和紧急情况的照明设备。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对安全性和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因此,消防应急照明灯市场需求正呈现出增长的趋势。
本文将对消防应急照明灯市场的需求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市场前景。
市场需求分析1. 安全性需求消防应急照明灯作为一种重要的紧急设备,其安全性是用户所关注的重点。
消防应急照明灯需要具备以下特点:•高亮度:在紧急情况下,照明设备需要提供足够的光亮,以便人们迅速判断周围环境,并采取适当的措施。
•长续航时间:火灾等紧急情况可能导致停电,因此消防应急照明灯需要具备较长的续航时间,以保持持续的照明功能。
•防水防尘:消防应急照明灯通常需要在恶劣的环境下使用,如雨天或建筑工地等,因此需要具备防水防尘的功能。
2. 即插即用性需求消防应急照明灯的使用场景通常是突发的紧急情况,因此其操作简便性也是消费者关注的重点。
以下是即插即用性方面的主要需求:•便携性:消防应急照明灯需要具备较小的体积和轻便的重量,方便用户携带和操作。
•自动开启功能:消防应急照明灯需要能够自动感应光线变暗,火灾爆发时自动开启照明功能。
•多功能操作:除了提供基本的照明功能外,消防应急照明灯还可以具备报警功能、求救信号发送等多功能操作,以提高用户的应对紧急情况能力。
3. 节能环保需求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节能环保性能也有更高的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灯在节能环保方面的需求包括:•低能耗:消防应急照明灯需要采用低功率LED灯源,降低能耗,延长续航时间。
•可充电功能:消防应急照明灯可以具备可充电电池,方便用户进行充电,减少对一次性电池的使用。
•材料环保: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外壳材料需要选用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市场前景消防应急照明灯市场需求呈现出增长的态势,其前景可预见为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规模扩大:随着生活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消费者对安全设备的需求也在增加,加之国家政策对消防安全的重视,消防应急照明灯的市场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8. 6. 2 应急照明
应急照明的设置要求及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防火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1 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与其同时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或选用带指示灯型。
2 应急照明不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时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应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
3 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为lx。
4 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备用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7 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装设出口标志灯。
8 疏散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距地面1.Om以下的墙上,直通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0.Om,袋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干10.Om,走道转角区疏敦标志灯间距不应大于1.Om。
9 人防工程中,疏散走道指示标志灯的间距应不大于10m,距地高度为1.00—1.20m。
10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蓄电池按90min配置,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地下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5.3 应急照明
5.3.1 疏散照明应由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疏散标志灯组成。
5.3.1.1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下建筑各厅、室出口、出入口等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
(2)地面水平照度不宜低于0.5Lx。
(3)安全出口标志灯宜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上方,距地高度不宜低于2m;5.3.1.2 疏散标志灯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通道及其交叉口、拐弯处、安全出口和楼梯间等处应设置疏散标志灯;
(2)疏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应设置在距地面高度为1.0~1.2m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顶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宜大于10m。
(3)地面水平照度不应小于0.5Lx。
5.3.2 备用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1)营业厅,餐厅、急诊室、值班室、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柴油电站、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电话总机房、计算机室、楼梯间等应设置备用照明;
(2)消防控制室、变配电室、柴油电站、消防水泵房、排烟机房等工作部位的备用照明应保持正常照明的照度,其它场所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1/10,但最低不应小于5Lx。
5.3.3 手术室、急救室等房间应设置安全照明。
5.3.4 应急照明光源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照明宜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
(2)安全照明宜采用卤钨灯,也可采用瞬时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5.3.5 应急照明电源应符合供电方式、转换时间和持续工作时间的要求。
5.3.5.1 应急照明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宜选用下列供电方式之一或适宜的组合:
(1)另一个正常电源或另一路供电线路;
(2)独立于正常电源的柴油发电机组;
(3)蓄电池组;
(4)自带电源型应急灯。
5.3.5.2 正常电源故障后应急照明投入的转换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疏散照明不应大于15s,商场营业厅等人员集中场所不应大于5s;
(2)安全照明不应大于0.5s;
(3)备用照明不应大于15s,收款台、消防控制室等与消防有关的房间和商场营业厅等人员集中场所不应大于5s。
5.3.5.3 应急照明电源的持续工作时间不应少于30min,与消防有关的房间其备用照明的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20min。
5.3.6 应急照明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备用照明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同时使用时,应分别设置配电线路和控制开关,备用照明仅在事故状态使用时,正常照明熄灭后备用照明应自动投入工作;
(2)平时不使用的疏散照明应在控制室、配电室或值班室集中控制或自动控制,不允许就地关闭;
(3)应急照明回路上不应设置插座;
(4)蓄电池为应急照明电源时,应具有自动充电功能;
(5)应急照明严禁使用调光装置。
5.3.7 应急照明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个防火分区应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应有防火措施;(2)疏散照明线路宜采用耐火电线、电缆明敷,或电线电缆穿阻燃性硬质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用电线、电缆穿硬质管暗敷,其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cm。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11.3 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
11.3.1 除住宅外的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具:1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
2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
3 观众厅,建筑面积超过4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多功能厅、餐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
4 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中的公共活动房间;
5 公共建筑中的疏散走道。
11.3.2 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疏散走道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 lx;
2 人员密集场所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 lx;
3 楼梯间内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5.0 lx;
4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仍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11.3.3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宜设置在墙面的上部、顶棚上或出口的顶部。
11.3.4 公共建筑、高层厂房(仓库)及甲、乙、丙类厂房应沿疏散走道和在安全出口、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识;
2 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
1.0m 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其指示标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的有关规定。
11.3.5 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1 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m2的展览建筑;
2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m2的地上商店;
3 总建筑面积超过500m2的地下、半地下商店;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5、座位数超过1500 个的电影院、剧院,座位数超过3000 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11.3.6 建筑内设置的消防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 和《消防应急灯具》GB 17945 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