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与治疗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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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与治疗工作规范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与治疗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服务,提高精神科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精神科医疗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精神障碍的诊断

第一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和再次诊断,应当由具有主治医生及以上资质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实施。精神障碍的医学鉴定,应当由取得资质的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人实施。

第二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结论,应当依据卫生部发布的《疾病分类与代码(GB/T14396-2001)》中F01-F99分类(及代码),以及现行《国际疾病分类(ICD)》中“精神与行为障碍”的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作出。

严重精神障碍的判断,应当以疾病症状严重程度为基础,同时结合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程度、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的认识能力,以及处理自身事务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条医师作出精神障碍的诊断前,应当亲自检查患者,必要时向家属或知情人了解病史。对患者本人的各种检查结果应当作为诊断精神障碍的最主要依据。既往病历和诊断可以作为当前诊断的重要参考信息,但不应作为当前诊断的唯一证据。

门诊患者应当在不超过连续3次就诊过程内作出诊断;初步诊断明确的住院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进行入院诊断,(副)主任

医师应在1周内完成复核诊断;紧急观察住院的疑似患者,应当在入院后72小时内作出明确诊断。

实施紧急观察住院的疑似患者,入院后病史、病程录书写按照住院患者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条如果因病情复杂需要延长观察时间,或者因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难以作出诊断的,可以延期作出诊断。延长期间应当采取措施努力消除客观原因,并在病历上予以记录。

门诊患者的延期诊断时限为连续6次门诊,住院患者的延期诊断时限为14日。

第五条经过延期仍然不能确定诊断的疑难病例,门诊或病房应向医务部提出会诊申请,医务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7日内组织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参加的会诊。

紧急观察住院的疑似患者逾期仍不能明确诊断则建议患者或监护人申请医学鉴定。

第六条在得出诊断或者会诊结论之前,如果经过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评估患者因精神症状导致具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等危险性,应当在取得患者或监护人书面同意后对患者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但要在病历中详细记载。

第二章精神障碍的治疗

第七条精神障碍的治疗应当遵循临床路径以及专业学术团体制定和公布的最新版《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没有专业学术团

体技术规范的,应当以专家共识或者权威专业著作(包括教科书)为参考依据。

第八条精神障碍的治疗遵循自愿、协商的原则,治疗方案的选择应在安全有效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地以保护患者利益和控制病情为目的。

第九条自愿住院的患者视为自愿接受治疗,原则上应当住开放管理的病房(诊断属于严重精神障碍的除外)。自愿接受治疗的患者,有权利选择治疗方式和内容。但是当患者的选择从医学的角度对患者不利时,医师有责任对其进行解释和协商,帮助患者选择最适当的治疗。如果在治疗问题上不能达成基本一致的意见,则应终止治疗关系。

第十条对非自愿住院患者实施治疗前,医师应尽最大可能取得患者本人的同意。如果患者不同意治疗,而医师认为不予治疗将对患者明显不利时,应当取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实施治疗。

第十一条门诊就诊和住院治疗的设施、设备应当按照保护精神障碍患者人身安全、防止其受到伤害的原则配备。

住院环境和条件应当尽可能接近患者的正常生活。

药物的选择应当以诊断和治疗为目的,使用有证据显示安全、有效的药物。在精神科住院治疗期间,不得对精神障碍患者实施与治疗其精神障碍无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

第三章精神障碍的住院和出院

第十二条精神障碍患者住院遵循自愿原则。申请自愿住院的患

者需填写《自愿住院申请书》。门(急)诊医师按照入院标准和精神障碍患者就诊当时的病情对患者是否需要住院治疗进行检查评估后,如果认为该患者需要住院治疗,门(急)诊医师应当出具《自愿住院通知书》。

病情允许采用自愿住院方式的精神障碍患者,在取得精神科执业医师出具的《自愿住院通知书》并签署《自愿住院申请书》和《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后,可以自行办理或者由监护人协助办理入院手续。

自己要求住院治疗但经门(急)诊医师检查评估认为不符合入院标准的,不得办理入院手续。

第十三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生自杀、自伤行为或者具有发生此类行为危险的,经精神科执业医师检查评估后,如果认为该患者需要住院治疗,门(急)诊医师应当出具《非自愿住院通知书》。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能自理个人生活或者发生导致健康明显受损或危及生命的拒食、受冻、意向倒错等伤害自身的行为障碍的,经门(急)诊医师检查评估后,如果认为该患者需要住院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出具《非自愿住院通知书》。

患者的监护人取得门(急)诊医师出具的《非自愿住院通知书》并签署《非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后,应当代为或者协助患者办理入院手续。

监护人如果拒绝签署《非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应当将患者带回家中并做好看护管理。

患者的监护人无法及时到场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履行上述

手续,但应当注明理由,并在到院后补充完成签字手续。

第十四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者具有发生此类行为危险的,经门(急)诊医师检查评估后,如果认为该患者需要住院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出具《非自愿住院通知书》。

患者的监护人取得医疗机构出具的《非自愿住院通知书》并签署《非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后,应当代为或者协助患者办理入院手续。

监护人如果拒绝签署《非自愿住院知情同意书》,应当由患者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签署并且办理入院手续。患者属于流浪乞讨人员的,由送诊的有关部门签署并且办理入院手续。

患者的监护人阻碍实施上述住院治疗或者患者擅自脱离上述住院治疗的,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请求协助。

第十五条对于由近亲属、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送来的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危险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门(急)诊应当组织至少二名拥有主治医师或更高资格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对其精神状态进行检查评估。经评估认为需要住院观察者,评估医师应当出具《紧急观察住院通知书》。

护送上述疑似患者至本院的人员,应当在取得本院出具的《紧急观察住院通知书》并签署《紧急住院观察住院同意书》后,代为或者协助患者办理入院手续。由所在单位、当地公安机关送诊的,送诊人员还应当同时通知患者的近亲属;当疑似患者是外籍人士时,应当及时通知领事馆代表。

第十六条对于实施紧急观察住院的疑似患者,应当安置在病房

专门的观察室,进行观察和护理。疑似患者的近亲属或者护送疑似患者至我院的人员应当陪伴并承担看护职责。

第十七条负责留观疑似患者的病房应当在实施紧急观察住院后的72小时内作出诊断结论。

如果因病情复杂需要延长观察时间,或者因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难以作出诊断结论的,经病房副主任医师或更高职称的医师评估后,可以延期至14日内作出诊断结论。如果在该期限内仍不能确诊,应建议疑似患者或送诊者申请医学鉴定。如果疑似患者不接受鉴定建议,可以办理终止观察出院手续。

第十八条有危害他人安全行为或者有发生此类行为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对非自愿住院治疗的诊断结论有异议,不同意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的,可以在接到书面诊断结论和住院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本院医务部或者其他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提出再次诊断申请。

向本院医务部提出申请的,医务部应当在接到再次诊断书面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二名初次诊断医师以外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应具有副主任或以上的职称)对患者进行精神检查,并在7日内出具再次诊断的结论。

向外院提出申请的,经医务科备案后,所在病房应配合相关诊断的进行。

第十九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对再次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再次诊断结论之日起3日内,向依法取得执业

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进行精神障碍医学鉴定。

鉴定申请经医务科备案后,所在病房应配合相关鉴定的进行。

第二十条自愿住院患者病情稳定或者提出申请出院的,经病房主治医师(或更高资格的医师)检查确定可以出院后,可以自行或者委托其监护人办理出院手续。

第二十一条按照本《规范》第十三条入院的患者病情稳定或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出院的,经病房主治医师(或更高资格的医师)检查确定可以出院后,可以自行或者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出院手续。

第二十二条自愿住院或者按照本《规范》第十三条入院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出院,而病房主治医师(或更高资格的医师)检查后认为患者病情不宜出院的,应当将不宜出院的理由告知患者本人及其监护人,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如果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仍然要求出院,须签署书面申请的《自动出院协议》,方可办理自动出院手续。病房医师应当在协议中提出出院以后的医学建议。

第二十三条各病房至少每7天应当对按照本《规范》第十四条入院的患者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估(由主治医师或更高资格的医师主持),内容包括患者的症状、危险性等。住院超过3个月的慢性患者,至少每月全面评估1次。

患者出院前,病房应当组织至少包括分管该患者床位的主治医师、床位医师和责任护士在内的精神卫生专业人员检查评估,讨论是否符合出院条件,并在病历中予以记录。

经评估后确定该患者可以出院时,病房应当口头或者书面通知其

监护人。

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前往本院代为或者协助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第二十四条在开放病房住院的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提出暂时请假出院要求的,须提交书面请假出院申请,经病房主治医师(或更高资格的医师)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出院手续。

第二十五条按照本《规范》第十五条办理紧急观察住院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经观察后,病房确定被观察者无严重精神障碍或者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由护送疑似患者至本院的人员办理终止观察出院手续。

第四章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

第二十六条知情同意的主体是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者(因病情或医疗需要不宜向患者本人说明情况时)患者的监护人。

第二十七条知情同意的范围包括:

(一)患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二)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和治疗方法、目的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三)与精神障碍治疗有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的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四)导致人体器官丧失功能的外科手术、精神外科治疗手术的目的、方法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五)有关精神障碍患者的肖像或者视听资料的使用目的、范围以及时限。

(六)对精神障碍患者通信和会见来访者予以限制的理由以及时限。

第二十八条隐私保护的范围包括:

(一)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诊断结论、治疗方案和预后判断。

(二)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向医护人员提供的个人史、过去史、家族史等内容。

(三)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向医护人员提供的书信和日记等资料。

(四)有关精神障碍患者的肖像或者视听资料。

第二十九条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自愿放弃知情同意,或者自愿放弃隐私保护,但需与经治医师签署书面协议。

第三十条实施知情同意的程序为:

(一)评估:在进行前述知情同意范围内的活动之前,病房或经治医师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状况和医疗需要进行评估。

(二)告知:评估后,病房或经治医师应当告知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充分合理的信息。

(三)同意:病房或经治医师在告知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充分合理的信息后,应当取得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自愿表示的同意。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暂缓取得知情同意:

(一)急诊时。

(二)告知真实的信息可能不利于患者的健康或者治疗时。

(三)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自愿放弃知情同意时(需签署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未经精神障碍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的许可,本院任何工作人员(包括正在接受临床教学培训的在校医学生、研究生、轮转住院医师、进修人员)不得将在精神检查和治疗患者时获得的信息披露给其他个人或团体。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一)患者有可能实施危害他人或者危害社会的行为时。

(二)患者有可能实施危害自身的行为时。

(三)担任高度责任性工作的患者,因精神症状的影响而表现出明显的对事物的判断和控制能力受损时。

(四)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时。

第三十三条因学术交流、教学等目的而需要在专业培训活动、书籍、杂志等出版物或者影视宣传资料中公开精神障碍患者的病情资料的,应当隐去能够识别该患者身份的资料以及标志性材料,这些资料和材料包括:

(一)患者姓名、正面图像或影像。

(二)患者的家庭住址。

(三)患者的工作单位。

(四)患者的具体工作或者职务。

(五)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亲属或者同事或者朋友的姓名和住

址。

(六)患者的详细经历或不具科研、教学意义的个人习俗和爱好等材料。

(七)其他明显可能导致识别患者身份的标志性材料。

如果患者的身份无法被充分掩饰,则应当得到该患者或者其监护人的同意。

第三十四条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在患者最后一次门诊或者最近一次出院后的2年内向本院索要门诊或者住院治疗的书面诊断结论。

患者本人索要书面诊断结论时,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及写明索要理由的申请书;监护人索要书面复核诊断结论时,必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明、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以及写明索要理由的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一式三份,一份存入病历档案,一份交医务部门备案,一份由申请人自行保管。医务部门经过审核并受理以后,应当在3日内开具加盖公章并注明出具日期的复核诊断结论书,交给患者或者其监护人。

第三十五条有关精神障碍患者病历档案资料的复印或者复制程序,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执行。

复印或者复制的精神障碍相关病历资料的有效期,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院出具的书面诊断结论,自出具之日起1年以内有效,超过1年自动失效。

涉及医疗事故的病例资料知情与证明,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涉及刑事案件办案需要,或者涉及司法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残疾评定的,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十六条精神障碍患者要求了解有关其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和可能预后的记录或者病历资料时,如果经治医师确认让患者本人知道上述记录可能对患者不利,则出于治疗的考虑,应当拒绝患者的要求。

第五章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实施

第三十七条对门、急诊和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患者暂时采取约束或者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应当出于以下目的:

(一)保障患者自身的安全。

(二)保护其他患者的人身安全。

(三)保障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早日康复。

(四)保护医务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第三十八条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之前,精神科执业医师、护士应当仔细评估患者的情绪、合作程度、行为表现等,努力劝导患者配合治疗。

第三十九条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精神科执业医师的医嘱实施约束或者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

特殊或者紧急情况下,可按精神科执业医师的口头医嘱实施紧急

约束或者紧急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医师应当在患者被紧急约束或者紧急隔离后3小时内补充书面医嘱,并在病程记录内记载和说明理由。

医师书面医嘱后的24小时内,病房应当通知患者的监护人。

第四十条精神科执业医师每天至少要对被隔离的患者进行一次检查、对被约束的患者进行两次检查,并对是否需要继续隔离或者约束进行一次评估。

精神科护士每30分钟至少应当巡查一次被约束或者隔离的患者,密切观察约束保护带的松紧、约束部位的血液循环情况,每2小时应当松解约束保护带一次,并做好基础护理工作。

患者被连续约束48小时或者隔离达72小时时,应当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对患者进行检查,并对是否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或者隔离措施作出评估。

第四十一条老年精神障碍患者在住院期间,为防止发生意外,可以不经医师医嘱,由病房护士长决定使用或者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四十二条被约束患者的护理交接班应当在床边进行,内容包括松紧情况、皮肤情况、保护带数目、以及护理记录是否完整、正确等。

第四十三条实施约束和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过约束技巧等方面的专门训练。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用权他们尽快摆脱障碍,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三、开展健康教育的原则: 1、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面向全体学生,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使用权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用权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3、关注个别差异,根据不同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的心理健康水平。 4、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要把教师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科学辅导与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参与有机的结合起来。 四.实施途径和方法: 1、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 学校成立心理健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组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定期研究并解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定期开展检查和督促,从人员、资金及时间上保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积极、有效地进行。 2、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广大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是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正常、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学校将有计划地逐步建立一支以班主任为骨干的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学校将为教师学习、培训有关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供必要的条件,定期开展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把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训列入学校师资培训计划。 3、优化环境 学校要在开展心理辅导活动的同时,要充分地利用心理信箱、心理小报、网络、小广播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向师生宣传心理健康知识,针对出现的热点问题进行及时地疏导。

4、学校教育过程中全面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1)心理健康教育要与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管理紧密结合,学校的德育队伍要明确心理健康教育的要求,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理论和方法,提高自身心理素质,在提高德育工作实施的同时,扎实有效地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2)各科教学要善于从教材中挖掘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进行有机渗透,从知识、意识上循序渐进地教育,帮助学生不断提高心理素质。 (3)学校要为心理健康教育提供舞台,创设文明健康的校园氛围,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创设良好的环境。 5、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 积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普及心理科学常识,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的人格水平。 6、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 学校建立了”;心语室”;,属学校德育领导小组管理,成立了一支热爱心理辅导的师咨队伍。通过不断完善,使学校心理咨询室能承担以下职责: (1)为有需要的学生做团体或个体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扰。 (2)通过心理咨询与辅导,访谈调查与心理测量,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及时发现需要给予特别帮助的学生,并且掌握一般学生的心理状况。 (3)承担及指导其他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帮助教师掌在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的有关知识和技能。 (4)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有宣传及普及工作。 (5)开展升学指导。 7、开展个案研究 逐步建立心理疏导的个人档案,对有心理困惑的学生进行跟踪性的,研究性的个案辅导,并进行具体分析,从而能够确实的解决学生所遇到的问题,帮助他们更加顺利地完成学业。 8、积极开通学校和家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 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路路通等方式,向家长普及心理卫生知识,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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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与治疗工作规范为进一步规范精神卫生服务,提高精神科医疗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精神科医疗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精神障碍的诊断 第一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和再次诊断,应当由具有主治医生及以上资质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实施。精神障碍的医学鉴定,应当由取得资质的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人实施。 第二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结论,应当依据卫生部发布的《疾病分类与代码(GB/T14396-2001)》中F01-F99分类(及代码),以及现行《国际疾病分类(ICD)》中“精神与行为障碍”的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作出。 严重精神障碍的判断,应当以疾病症状严重程度为基础,同时结合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程度、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的认识能力,以及处理自身事务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条医师作出精神障碍的诊断前,应当亲自检查患者,必要时向家属或知情人了解病史。对患者本人的各种检查结果应当作为诊断精神障碍的最主要依据。既往病历和诊断可以作为当前诊断的重要参考信息,但不应作为当前诊断的唯一证据。 门诊患者应当在不超过连续3次就诊过程内作出诊断;初步诊断明确的住院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进行入院诊断,(副)主任

医师应在1周内完成复核诊断;紧急观察住院的疑似患者,应当在入院后72小时内作出明确诊断。 实施紧急观察住院的疑似患者,入院后病史、病程录书写按照住院患者相关要求进行。 第四条如果因病情复杂需要延长观察时间,或者因各种客观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难以作出诊断的,可以延期作出诊断。延长期间应当采取措施努力消除客观原因,并在病历上予以记录。 门诊患者的延期诊断时限为连续6次门诊,住院患者的延期诊断时限为14日。 第五条经过延期仍然不能确定诊断的疑难病例,门诊或病房应向医务部提出会诊申请,医务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7日内组织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参加的会诊。 紧急观察住院的疑似患者逾期仍不能明确诊断则建议患者或监护人申请医学鉴定。 第六条在得出诊断或者会诊结论之前,如果经过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执业医师评估患者因精神症状导致具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等危险性,应当在取得患者或监护人书面同意后对患者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但要在病历中详细记载。 第二章精神障碍的治疗 第七条精神障碍的治疗应当遵循临床路径以及专业学术团体制定和公布的最新版《临床诊疗指南/精神病学分册》。没有专业学术团

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范本

Formulate objectives and tasks and daily work items management, so as to enhance the initiative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编号:FS-DY-20275 心理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为了适应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xx提出的新时期荣辱观的要求,及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再上新台阶,制定如下计划。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根据学生成长过程的需要,在学校的全教育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心理方面的帮助和服务,以达到充分发挥学生潜能、促进形成中学生心理健康和个性主动发展的目标,让每一位学生在活动中了解自我、悦纳自我、调控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在教育活动中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做人、

学会共处。 (二)基本原则 我校在开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为了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全面性原则。面对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3、差异性原则。关注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和发展相结合。 5、保密性原则。对求助学生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决不应作为社交闲谈的话题,要进行保密。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关于制定湖南省精神卫生条例的建议.doc

关于制定《湖南省精神卫生条例》的建议 “关爱生命万里行”活动小组 时间:2007年9月 针对湖南在中部崛起中的地位,省委、省政府已经提出湖南逐步成为中部地区的商品粮中心、装备制造业中心的目标。我们认为:增进社会和谐、维持社会秩序、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顺利进行将是实现这一目标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重视精神卫生及疾病防治”又是这重要一环中非常重要的条件。要加强我省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重视精神卫生及疾病防治的治本之策又在于为精神卫生工作立法,基于此,我们认为制定《湖南省精神卫生条例》不仅仅是十分的应当,而且是非常的必要: 1、制定《湖南省精神卫生条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是我省精神卫生事业法制化发展的需要 美国著名的法学家罗斯科?庞德指出法律的目的就是社会控制的目的,就是能够实现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就是法律秩序的目的。省政协委员周进宇等在2005年省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建议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立法的政协提案,提案说,“我省约有精神残疾人四五十万人,是中国精神疾病‘重灾区’,衡阳市就有‘武疯子’四五万人。”并且由于医院治疗收费高,大多数家庭无力承受病人治疗费用,致使80%的患者不能及时住院治疗,相当多的病人出院后,因经费困难未能坚持长期服药,导致复发率高。这道出了我省精神卫生工作面临的窘境。近年来,实际我们还不难发现高校不少的自杀个案和精神创伤、精神障碍、精神疾病问题频繁地出现在各类媒体上,完善和落实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补助政策、规范我省精神卫生管理、提高公民的精神健康水平,保护精神疾病患者的合法权益,已成为社会利益的亟待研究解决的热点问题。并且人们已经认识到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到今天,只有通过法律法规和规章,才能充分保障精神疾病患者的权益,才能保障精神卫生机构的稳步发展。 2004年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标志着我国人权保障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全面发展时代。说明党和国家以人为本,充分重视个体价值和人的发展的执政理念已经更具有实践的意义。精神卫生权毫无疑问是人权的重要一部分。《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我国于1997年签署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2条也是健康保障权,即人人享有体质心理健康保障权。这些都告诉我们精神健康是健康权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保护精神健康,是刑法、民法、行政法等许多法律部门的共同任务。制定《湖南省精神卫生条例》因此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 我省卫生厅早在1985年就被卫生部指定协同起草《精神卫生法》(草案)。结合湖南实际,我省在新世纪又出台了《湖南省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4年~2010年)》。 2005年8月2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卫生厅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原则,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我省精神卫生工作的发展。这彰显着省委、省政府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不过由于某些客观原因,我省的精神卫生工作特别是相关工作机制还刚刚起步,还没有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精神卫生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制定《湖南省精神卫生条例》已经成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第四十章第二节已经明确提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重视精神卫生及疾病防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等文件也提出了全面推进新世纪我国精神卫生工作发展的具体目标。上海市、北京市、宁波市、杭州市等已出台精神卫生地方性法规,广西省、广东省、吉林省等其他各省市也在加紧精神卫生立法工作。为精神卫生工作立法,依法开展精神卫生工作,保护精神疾病患者和精神卫生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精神疾病防控氛围,进一步促进精神卫生工作,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广泛共识和大势所趋。加上省人大代表和省政协委员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4篇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4篇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1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和教育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精神,尊重学生的人格,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根据学生成长过程的需要,在学校的全教育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心理方面的帮助和服务,以达到充分发挥学生潜能、促进形成小学生心理健康和个性主动发展的目标,让每一位学生在活动中了解自我、悦纳自我、调控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心理小辅导员的管理,利用“心理减压站”社团,使我校的心辅工作上一个台阶。 2.在学校网站开设版块,提供心辅的空中平台,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同时接受学生家长的咨询。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你心我知”心理广播的质量。 4.加强师资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提高教师的心辅水平。 5.继续开设好心理辅导活动课,让心理辅导促进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 6.开设团体辅导观摩课,加强研究,提高实效。

7.撰写个案、论文,注重资料的积累。 三、具体工作: 队伍:建立以校长为核心,以德育教导为分管领导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全校的教师(特别是班主任)组成强大的师资队伍。目前我校已有1名教师通过了新区心理咨询的培训,并获取了相关证书。本学期我校将加大教师的培训面,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区心理辅导中心举办的各类辅导班,提高师资水平。我们将请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到我校作专题讲座,争取使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早日上台阶。 团辅:在前几年我校开设团体心理辅导活动课的基础上,今年的3年级开设此课,每周每班开设一节,期末上交教案。组织校内的研究课,并组织参加片里的观摩课。经常吸收反馈,提高心理辅导活动课的实效性。 个辅:继续建立对学生个别心理辅导的接待制度,在每周一到周五中午的11:50――12:50为个别心理辅导开放时间。作好情况记载并作资料保存。心理辅导员每月定期进行心理辅导的交流与分析,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宣传:今年为了加大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力度,增加了三块宣传阵地。一块是利用每周二的谈话课时间开设“你心我知”的专题广播,到时将播送学生学习上、生活上、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问题,案例分析等。 第二块宣传阵地是辅导站与工会结合,利用工会的板报进行这方面的宣传。利用家长会和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有关方面的宣传。第三块是通过学校网站不定期地提供心理辅导方面的信息,接受学生、家长等的咨询。 常规:班主任作好每学期1位学生的个案分析,撰写心理健康教学论文,每学期至少一篇,期末上交。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区举办的相关论文比赛。注重资料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2014年修订)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2014年修订)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8号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11月20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 (2001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0年9月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2014年11月20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和完善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维护和增进市民心理健康、预防和治疗精神障碍、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活动,推进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领导精神卫生工作,组织编制精神卫生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设和完善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精神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精神卫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有关部门承担的精神卫生工作进行考核、监督。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 第四条市卫生计生部门主管本市精神卫生工作。区、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精神卫生工作。 民政、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发展改革、财政、司法行政、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精神卫生工作。

2020年高校心理健康的工作计划范文

高校心理健康的工作计划范文 在新学期认真贯彻学校心理健康的有关精神,积极配合院阳光心理工作部的各项工作,推动我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 以扎实开展心理危机预警工作为基础; 以朋辈辅导和心理委员辅导相结合为辅导模式 以寝室信息员、班级心理委员以及朋辈心理工作部为信息链做好日常工作; 重点以“新生适应”为主题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外活动。 1、做好心理危机干预的常规工作,严格落实“五早”信息预警机制,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月通报和周通报工作,确保心理预警学生稳定。 2、配合学校院系,认真开展XX级新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认真做好心理普查、心理访谈、心理档案的建设工作;完成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寝室心理健康信息员的选拔和培训工作;完成新生心理拓展训练活动等。

3、加强对我系新进学生辅导员和新任心理委员的培训与指导,通过座谈会、案例交流、知识讲座等形式,提升我系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水平。 4、加强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信息员的队伍建设,围绕主题,召开朋辈辅导员经验交流会,构架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对新生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5、进一步加强班级心理委员建设,通过严格考核等形式,增强朋辈辅导员的角色归属感和责任感。 九月份: 1、制定本学期我系心理健康工作计划。 2、准备系阳光心理部招新工作。 3、上交《九月份心理健康月报表》和《心理危机排查表》。 4、做好系朋辈心理工作部招新 __。 5、建立好心理委员和寝室信息员的飞信群。

6、做好节假日心理危机干预和辅导工作。 十月份: 1、组织系朋辈心理工作部干部干事招新。 2、召开十月份班级心理委员和寝室信息员例会。 3、开展第一期朋辈辅导员小讲坛。 4、做好“新生适应”的前期准备工作。 5、开展“新生适应”活动。 6、开展新生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组织各班进行评比。 7、配合院阳光心理工作部完成新生心理拓展训练。 8、上交《十月份心理健康月报表》和《心理危机排查表》。 十一月份:

精神卫生制度

精神卫生制度 目录 一、关于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通知... - 1 - 二、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领导小组职责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职责 ............ - 2 - 四、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 ............ - 4 - 五、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症精神病患者信息管理制度 ........ - 6 - 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 7 - 七、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 13 - 八、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症精神病患者分类干预制度 ....... - 17 - 九、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疾病双向转诊制度 ............. - 19 - 十、中心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处置预案........................ - 21 - 十一、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流程图........................ - 28 -

关于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通知 中心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促进我中心精神卫生工作规范有序发展,结合中心实际情况,成立精神卫生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XX副组长: XX专干: XX 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精神卫生工作人员职责 一、中心精神卫生防治工作人员负责本地区的社区精神卫生工作。按西安市社区精神卫生管理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对辖区登记在册病人进行管理。 二、全面掌握本地区人口学基本资料,包括户籍人口数、常住人口数、流动人口数、户在人在数、户在人不在数,人在户不在数等。 三、全面掌握本地区精神病人的动态,做到每个病人有登记,变化有记录,规范使用各种表册卡片,做到底数清,动态明。 四、新发现的病人要及时与病人及家属见面,及时为病人登记建卡,纳入统一管理。 五、在节假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与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对重点精神病人提出治疗意见,加强随访和投药,与各部门共同做好病人监护工作。对肇事肇祸事件要及时上报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 六、对精神病人按四期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随访工作,按要求将数据及时录入计算机内存档。 七、参加区或市组织的各项业务学习,或学术报告等,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安排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安排本学期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为保障,以学校的工作计划、德育计划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通过多种形式对不同年龄层次的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努力创造条件辅助和激励学生健康成长。 一、指导思想: 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是教改的重要内涵,国家教委新制定的中小学德育大纲中已明确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二、具体目标: 1、注重学生心理辅导,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做好个案辅导、登记工作。 2、重视心理咨询室的常规建设,努力发挥心理辅导室的作用,进一步在全校做好宣传、发动、普及、教育等工作。 3、重视学生心理团体辅导工作。 4、不断丰富教师的教学策略,有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5、做好家长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6、充分利用班队会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每学期最少开

设两节以心理健康为内容的主题班队会) 三、内容要求: 1、学习心理与智能发展指导。 (1)帮助学生了解自己,认识自己的潜能,激发其学习的信心。 (2)引导学生形成强烈持久的学习动机。 (3)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4)学习策略的辅导,包括阅读、记忆、思维、问题解决、自我监控等策略。 (5)特殊时段的学习心理调适。如竞赛前夕、升学考试前夕。 2、情绪、情感、情操教育。 (1)认识情绪的丰富多样性与易变性。学会认识自己与他人的情绪。 (2)掌握控制、表达、发泄情绪的适当方式与合理途径。 (3)学会保持积极心境的方法。 3、坚强意志与承受挫折的教育。 (1)培养坚持不懈、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 (2)培养学生形成处事果断的良好习惯。 (3)培养学生良好的自我控制力。 (4)引导学生正确应对挫折与困难。 4、自我意识、人际交往及性教育。 (1)学会正确认识自己,悦纳自己,尊重自己、相信自己。 (2)学会正常人际交往,与同学、老师、家长良好关系。

《精神卫生法》及相关知识竞赛题目参考答案

《精神卫生法》及相关知识竞赛题目 一、填空题: 1.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 患者的人身自由。 2.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禁止对精神障 碍患者实施家庭暴力,禁止 3.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工作环境,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对处于职业发 4家庭成员之间应当相互关爱,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提高精神障碍预防意识;发现家庭成员可能患有精神障碍的,应当帮助其及时就诊,照顾其生活,做好看护管理。 5.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者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心理咨询人员发现接受咨询 6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应当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保障患者在现有条件下获得良好的精神卫生服务。 7.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者是精神障碍患者,推诿或者拒绝为其治疗属于本医疗机构诊疗范围的其他疾病。 8.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精神卫生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 法律保护。全社会应当尊重精神卫生工作人员。 9. 10.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结论表明精神障碍患者应当住院治疗而其监护人拒绝,致使患者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或者患者有其他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情形的,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共七章85条,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12.1838年,世界上第一部《精神卫生法》在法国诞生,其内容包括精神病人与罪犯的区别、对精神病人的人道处理、精神病人治疗设施的管理义务等,这部法律强调保护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和财产,不得非法拘禁精神病患者。 13. 2001年WHO调查160个成员国中,已有3/4 的国家有了精神卫生法,立法的内容逐渐演变为强调体现对人的尊重,重视患者基本权利的保护。 14.我国香港地区于20世纪50年代制定了精神卫生法规,现行的《精神健康条例》也多次修订,台湾于1990年颁布《精神卫生法》,2007年进行了修订。 15.2001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精神卫生地方性法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2002年4月7日起正式施行。 二、是非题(请在框内打√或X) 1.“精神卫生”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精神病学”范围,还包括心理健康促进和疾病防治两大方面。√ 2.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可以根据条件增补心理援助内容。X

春学期小学心理健康个人工作计划范本

春学期小学心理健康个人工作计划范本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比如工作职责,确定一下工作目标,这样就可以有针对性的明确自己的工作计划,可以先确定一个总的方向,在按时间分段完成.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2020年春学期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计划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2020年春学期小学心理健康工作计划范本(一)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 以打造阳光校园,创设和谐的人际关系为总目标.通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使我校每一名师生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苦有地方倾诉、郁闷有人沟通、压力有地方宣泄,让我校的师生心理不断成长,人格不断健全,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不断增强,能勇于面对现实,勇敢挑战困难,以良好的心态快乐工作、学习、生活,真正做到开心每一天. 二、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领导和管理 我校心理健康工作由校长直接领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心全面指导、筹划;并由心育专题辅导员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心育组成员共同协作完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心育课题研究负责人:唐瑛瑛、高清华 心理咨询室(阳光小屋)负责人:李萍、吴晓莉 阳光信箱负责人:李明媚、胡明花 心育网站负责人:柳志强、柏春花 心育活动负责人:戴红霞、陈梅 学生心理科学小论文、心育日记负责人:童彩萍 教师心育论文、个案等负责人:李丽丽 心育组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心育活动,如:开设团体辅导、班级团体辅导、班级活动课辅导、亲子教育、家长学校、个体咨询、搜集各种资料、校园文化氛围建设等,并充分发挥伙伴效应,继续选拔阳光小天使 ,让学生参与,学会自主管理.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 搞好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自身素质与心理健康教育水平,是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正常开展的重要条件.

2017年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2017年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心理素质是人的素质的核心,是未来人才素质中一项重要内容,学校教育中促进学生身心协调发展,离不开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应有的内容,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可以帮助青少年学生全面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当代社会各种心理压力和处理心理危机的能力,以应对未来社会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挑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轨道,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也是夯实德育工作基础,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根据教育局的指导精神,本学期我片区的心理健康教育计划如下: 1、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识与知识 教师的心理健康状况,直接影响着学生的行为,影响到学生身心的发展与成长,最终影响到教育的成败。教师的一言一行,比父母对子女更有深刻的影响。如果教师的心理不健康,必然污染整个教育环境,对学生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教师对学生的影响是建筑在教师的人格的基础上的,教师的心理健康对于学生的影响,要比其他因素的影响都来得大。美国心理学家鲍德温研究了73位教师与1000位学生的相互关系后得出结论:一个情绪不稳定的教师很容易扰动其学生的情绪,而一个情绪稳定的教师,也会使其学生的情绪趋向于稳定。因此普及心理咨询知识,有利于教师正确认识自己,调控自身情绪,积极对待工作,最终

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 2、落实《心理哺育》课程的教学。 课程由各班的班主任承担实施。本学期周五的“生命/班队”课中安排4节活动课。 3、心理健康教育有机渗透到学科教学。 学习活动是学生所有活动中的主导活动,也是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主要来源之一。成绩与期望值之间的差距引起的无能感,长期学业失败造成的自尊心低落,过分强调竞争的学习环境给学生造成的紧张与焦虑。事实证明,单靠心理健康教育课要从真正意义上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是远远不够的,没有解决学科教学这个环节,也就没有从根本上解除学生的心理困扰,更谈不上发展学生的心理潜能了。要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和谐的发展,必须把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结合,有机地渗透到学科教学中。 4、建立和完善心理咨询室 心理咨询室作为个别心理咨询的专门场所,它的建立和完善,直接关系到个别辅导的效果。好的心理咨询环境能使来访的学生降低焦虑,消除疑虑,愉悦情绪,达到更好地交流与沟通。 (1)让咨询室成为心理放松室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情绪问题,这些情绪如果不能得到很好的调适,将会形成累加效应,最后导致心理崩溃。心理放松室就是学生宣泄不良情绪,降低焦虑,寻找心理平衡的场所。采用温馨的颜色、使人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优秀范文两篇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优秀范文两篇 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而学校又是担负着重要的责任,下面是 ___网的收集的关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范文,欢迎借鉴参考。想要获取更多文章,敬请关注 ___网,谢谢大家! 一、指导思想: 心理健康教育是小学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现代基础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从小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开发学生的潜能,塑造学生的健康人格,这对于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提高未来人才的质量,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二、班级现状分析: 我班现有37名学生,其中男生21人,女生16人。调查中发现,许多学生虽然在总体上不表现出明显的心理问题,但在某些方面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或者不适应。从性别来看,女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好于男生;从成绩来看,成绩中上等的学生心理健康整体状况较好,而成绩较差的学生存在一定的心理健康问题。 三、工作目标:

1、面向全体学生,开展预防性与发展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在自我认识、承受挫折、适应环境,以及学习、交友等方面获得充分发展。 2、对于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 3、提高学生对校园生活的适应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培养他们活泼、合群、乐学、自主的健康人格。 四、存在的问题: 1、学习适应问题,主要指围绕学习活动而产生的心理行为问题,如考试焦虑、学习困难、注意力不集中、学校恐怖症、厌学等。 2、情绪问题,主要指影响学生正常生活、学习与健康成长的负性情绪问题。 3、常见行为问题,主要指在学生生活、学习中表现出来的不良行为特征,如多动、说谎、胆怯等。

五、采取的措施: 1、利用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争取家长的配合,共同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2、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帮助学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识,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的人格水平。 3、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要多和学生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疏导。 4、结合教学内容,在教学活动中,让学生对各门学科产生兴趣,热爱学习。 5、要平等待人,尊重有心理问题的学生的人格,要使自己成为这些学生的朋友,这样才能架起沟通心灵的桥梁。 6、努力创设民主的教学环境,使学生产生积极的心理状态和学习行为,以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7、发掘教材中的心理教育因素。加大研究力度,实现课堂教学与心理教育的整合。

2020年下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下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范文 为了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素质教育,贯彻 __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本学期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如下: 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是教改的重要内涵,国家教委新制定的中小学德育大纲中已明确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 1、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及发展规律,运用心理健康的理论和方法,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培育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的身心全面和谐地发展。 2、立足教育,重在指导,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心理健康的实践性和实效性,面向全体学生,关注个别差异,尊重学生、理解学生。 3、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力,培养学生乐观的、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人格的健康发展。

4、对少数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科学的、有效的心理咨询和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 我校组织老师参加培训,进一步系统学习心理学知识,了解心理课设计方法。学校对在师资培养十分重视,花了很多心血。然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不是心理健康教师一个人的事,是所有学校教育工作者的事,所以学校成立以心理健康教师为主,班主任教师为辅,其他教师为基础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战线, __学生的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2、正常开设心理课辅导。保证一二年级每周一课,三至六年级的间周一课。 3、以“点”带“面”,利用学校宣传阵地 “各班板报、学校广播站”是我校学生熟悉的宣传阵地,本学期将充分利用现有的阵地宣传心理知识,在广播台进行讲座,对个别案例进行解析,对一些常识性的问题进行解答,让学生在学习、生活中随时保持正常的心态。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保护患者权益与知情同意制度(2013.04.08)

上海市黄浦区精神卫生中心保护患者权益与知情同意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切实保障精神障碍患者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及卫生部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权益保护] 精神障碍的诊断、治疗,应当遵循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人格尊严的原则,保障患者在现有条件下获得最有利的精神卫生服务。 第三条[涵盖范围] 精神障碍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权利涉及医疗权、知情权、决定权、隐私权、申诉权等方面。 第四条[环境设施] 门诊就诊和住院治疗的设施、设备应当按照保护精神障碍患者人身安全、防止其受到伤害的原则配备。 住院环境和条件应当尽可能接近患者的正常生活。 第五条[诊断与治疗] 患者与监护人对医师做出的诊断享有知情权,对医师提出的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对住院患者实施治疗前,应根据住院的不同类型签署相应的治疗知情同意书。 自愿住院患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治疗。 对非自愿住院患者中有伤害自身行为或危险者,或者患者为紧急观察住院者,实施治疗前,医师将尽最大可能取得患者本人的同意。如果患者不同意治疗,而医师认为不予治疗将对患者明显不利时,只有在取得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后,才可以实施治疗。如果监护人与医师在治疗问题上不能达成基本一致的意见,双方均可以选择终止治疗关系。 对非自愿住院患者中有危害他人安全或危险者,住院期间医师有权采取符合诊疗规范的相应治疗措施。如患者或监护人对医疗机构的诊断有异议,可以申请再次诊断和医学鉴定。如再次诊断或医学鉴定结论表明患者不属于严重精神障碍且不具备人身危险或者不需要住院治疗,医疗机构不得继续对患者实施住院治疗。 第六条[知情同意] 患者及监护人对以下事项具有知情同意权: (1)患者在诊断、治疗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2)有关患者的病情、诊断、治疗方案和治疗方法、目的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和相关费用支出。 (3)参加与精神障碍治疗有关的实验性临床医疗的风险、替代医疗方案。 (4)接受导致人体器官丧失功能的外科手术的目的、方法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5)有关患者的肖像或者视听资料的使用目的、范围以及时限。 (6)对精神障碍患者通信和会见来访者予以限制的理由以及时限。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一、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应达到以下标准 1、要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班级工作计划。 2、要有专项经费、有专人负责,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要有课时计划(含必修课、选修课、活动课、班、团队会活动等)。 4、设有心理咨询室及相关设施,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坚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 5、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德育干部等应有系统的培训和进修计划。 6、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考评方法。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领导 学校充分认识到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作为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德育工作体系,要把心理健康教育做为增强德育实效性和针对性的重要突破口。 学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符合本校的发展规划和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研讨、指导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做到有分管领导,有专兼职辅导教师。 三、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及基本原则 (三)自我调适。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评价自我、帮助其树立信心,获得积极的自我认同感。要让他们学会调节和控制自己的情绪和意志。

(四)青春期心理。要让学生了解青春期身心发展特征、卫生常识,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异性交往,培养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等。 (五)生活和社会适应(包括职业指导)。要培养学生具有主动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的能力,提高抗挫折的心态和能力,在各种 意外环境下学生能够自我保护。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职业指导,增 强对预期生活方式或社会环境的适应能力。 心理健康教育是一项科学性、实践性很强的教育工作,除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外,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目标性原则。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促进学生健 康发展,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培养学生的优良心理品质,提高学 生的生存、适应能力,促进学生自主发展的潜能。围绕这些目标,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主要有人生观与价值观教育、人格培养、 情绪情感训练、意志力的培养、自我觉察与认识、生存训练、潜能 开发等。 5、主动性原则。心理健康教育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把它做 为一种预防性教育,而不是一种补救式教育。要以学生为主体,帮 助他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保持积极向上的情绪和朝气蓬勃的精神 气质,排解厌学、自卑、恐惧、焦虑等消极情绪和困惑,真正做到 防微杜渐。 (二)心理健康教育应渗透到学校教育中的方方面面,在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班(团队)会活动中,都应注重对学生健康心理的引导 和培养,充分实现“全面渗透、全程开展、全员参与”这是心理健 康教育的根本途径。 (三)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作用。各科教学要有意识地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让学生学会学习,热爱学习,掌握科学的学习 方法。 (四)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把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作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切入口,每两周上一节,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班(团队)会活动课进行; 也可结合选修课进行,把传授心理知识富于活动之中,在活动中注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问题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问题 陕西省榆林市精神卫生研究所寇耀时刘靖宇 我国目前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1600万人,年发病率约30‰[1]。卫生部2000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指出,部分城市前十名主要疾病死亡率及死因构成显示,精神病位列第九。所造成的负担占我国疾病总负担的首位,精神疾病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我们身心健康的疾病,同时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1]。精神疾病所导致的患者的非理智行为,不仅威胁着患者自身的健康,而且严重威胁着患者周围人群和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了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在临床护理过程中,经常采用约束的方法来保护患者,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保护性约束还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精神患者冲动、自杀、伤人、毁物等激烈的危险行为,是精神科的一种非常必要的护理行为[2]。 1保护性约束的概念 保护性约束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病情的特殊情况,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医疗保护措施,它是精神科治疗护理这类特殊患者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3]。 精神科专家贾宜诚[4]强调不容许使用“紧身衣”锁链一类野蛮工具进行长期约束。约束保护术是一项规范的精神科特殊护理操作技术,不是一种简单的捆绑技术,包含着一定的医疗风险[3]。 2约束保护的作用和应用原则约束保护一直是辅助治疗与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急性精神科病房中患者的不合作行为,冲动暴力、逃跑、自伤、破坏规则及拒药会造成工作人员和病员的应激和伤害,而约束保护作为急性医学干预手段,可减少不合作事件的发生,加强自身行为控制[5]。分析表明,约束保护不仅可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还可避免患者伤害他人、物品或自伤、自杀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6,10]。 谢斌等[7]建议约束保护的应用原则:(1)患者当时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的危害性;(2)为保证患者得到及时地治疗;(3)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 3临床约束对象调查分析发现:由精神症状导致的行为障碍者,如运动性兴奋、损物、自伤、自杀[8]、口头威胁、徒手攻击和持物攻击伤人的患者[9]。抗癫痫类等药物的不良作用导致患者意识上的混乱,平衡能力受到影响者[6]。 在老年精神科多用于痴呆、运动灵活性欠佳或有行为问题的患者,原因是患者步态不稳以及有摔伤的危险[9]。此外,针对有意识障碍、躁动、谵妄等症状的老年人,约束保护可提高其治疗依从性,防止意外的发生[10]。 4保护性约束护理的措施 对于发生冲动、伤人、毁物、自杀、自伤的患者护士应及时应对,冷静思考如何控制病区秩序,保持病区稳定,并同时通知病区其他医务人员,有序疏散隔离其他患者,以免造成他人伤害和引发病区混乱。 4.1 保护性约束的形式保护性约束有两形式,分为体力控制和机械性控制;临床护理中大多是先体力控制后,再行机械性控制。机械性控制的用具,国内目前以约束带为主(见图1)。图1 约束带及使用方法

XX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XX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这篇关于《XX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范文》的文章,是特地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了适应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xx提出的新时期荣辱观的要求,及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积极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再上新台阶,制定如下计划。 一、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规律,根据学生成长过程的需要,在学校的全教育过程中为学生提供心理方面的帮助和服务,以达到充分发挥学生潜能、促进形成中学生心理健康和个性主动发展的目标,让每一位学生在活动中了解自我、悦纳自我、调控自我、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在教育活动中学会认知、学会做事、学会做人、学会共处。 基本原则 我校在开展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过程中,为了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性与实效性,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针对性原则。根据学生心理发展特点和身心发展规

律,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 2、全面性原则。面对全体学生,通过普遍开展教育活动,使学生对心理健康教育有积极的认识,使心理素质逐步得到提高; 3、差异性原则。关注个别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4、尊重学生,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启发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积极做到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相结合;面向全体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尊重、理解与真诚同感相结合,预防和发展相结合。 5、保密性原则。对求助学生的所有资料和信息决不应作为社交闲谈的话题,要进行保密。 二、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与任务 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培养学生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使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障碍的学生给予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使他们尽快摆脱障碍、调节自我,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增强自我教育能力,适应21世纪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帮助学生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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