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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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第2版(2000年版)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第2版(2000年版)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00年二月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涵义1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土建水电合同

土建水电合同

土建水电合同
合同范本。

土建水电合同。

甲方,(委托方名称)。

乙方,(承包方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土建水电工程的承建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工程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工程名称)的土建水电工程承建任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施工、材料采购、设备安装等。

2. 工程地点,(工程地点)。

二、工程期限。

1. 工程预计开始时间为(时间),预计竣工时间为(时间)。

2. 工期延误责任,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工程费用。

1. 工程总造价为(金额),具体分期支付方式和支付比例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工程变更费用,如因甲方原因需要对工程进行变更,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

1. 乙方承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工程质量保修期为(时间),在此期间内,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

五、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暂停工程施工,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 若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工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并签订书面协议。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篇一」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2、工程承包方式:a承包人包工包料;b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c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是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20xx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4、工程结算方式:水路____米,电路____米5、乙方承包内容: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现场整理装袋;3、水电施工穿墙、打孔、切割;4、开关插座面板安装;5、小五金的安装;6后期灯具的安装(水晶灯另计);7、其他收费项目另计。

第六条:纠纷处理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水利工程通用合同条款范本

水利工程通用合同条款范本

水利工程通用合同条款范本甲方(以下简称“委托人”):乙方(以下简称“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水利工程的施工事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1.5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2.1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3.1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3.2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3.3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四、质量标准4.1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5.1 总价承包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6.1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解释,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以相互矛盾的文件为准。

七、合同的履行7.1 委托人责任:1)负责工程各种联系和协商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2)负责现场技术指导管理及协助乙方施工及技术资料整理的工作;3)提供桩基础施工图纸贰套;4)委托人负责处理好施工现场地下的一切障碍物。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13--0208)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13--0208)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13--0208)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一、词语涵义1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承包人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2009年版.doc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2009年版.doc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3)1. 一般约定 (3)3. 监理人 (8)4. 承包人 (9)5. 材料和工程设备 (13)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5)7. 交通运输 (15)8. 测量放线 (16)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17)10. 进度计划 (20)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21)12. 暂停施工 (22)13. 工程质量 (24)14. 试验和检验 (26)15. 变更 (27)16. 价格调整 (29)17. 计量与支付 (31)18. 竣工验收(验收) (35)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37)20. 保险 (39)21. 不可抗力 (40)22. 违约 (41)23. 索赔 (44)24 .争议的解决 (45)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47)1. 一般约定 (47)2.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7)3. 监理人 (48)4. 承包人 (48)5. 材料和工程设备 (48)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49)8. 测量放线 (49)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50)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50)12. 暂停施工 (50)13. 工程质量 (51)14. 试验和检验 (51)15. 变更 (51)16. 价格调整 (51)17. 计量与支付 (52)18. 竣工验收 (53)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54)20. 保险 (54)24. 争议的解决 (54)第四节合同附件 (55)1. 工程量清单 (55)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已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_________ (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通用版合同(4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通用版合同(4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通用版合同工程名称:_____ 发包人:_____ 发包人:_____ 承包人:_____ 使用说明1.《_____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水利部、_____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gf--0208),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并经水利部办公厅以办建管〔〕122号转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0214)配套使用。

即将水利部范本(gf--0208)中的“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条、”“《通用合同条款》”等改为“《_____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应全文引用《_____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得删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3.招投标结束后按《_____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_____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派现场代表:_____ 联系电话: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 地址: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项目经理:_____ 联系电话:_____ 总工程师:_____ 质量负责人: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 地址: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 联系电话:_____ 监理工程师:_____ 发包人拟修建_____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1.3 可研文件名称、文号:_____1.4 初设文件名称、文号:_____1.5 工程规模:_____ 建设任务:_____1.6 工程概算审批总投资_____万元;资金来源: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合同工程量2.1 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名称;其中渠系或堤防工程,必须标注起止里程桩号)_____2.2 主要合同工程量:(以招投标文件为准)_____三、合同价款3.1 合同价款承包方式:_____(详见合同附件3)3.2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人民币小写_____万元)。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05--0208)精选3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05--0208)精选3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05--0208)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说明1.《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水利部、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技术条款》(GF-2000-0208),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并经水利部办公厅以办建管〔2003〕122号转发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03-021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GF- 2003-0214)配套使用。

即将水利部范本(GF-2000-0208)中的“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xx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xx条、”“《通用合同条款》”等改为“《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2.水利水电土建工程在编制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文件时,应全文引用《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不得删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补充,但不得违反公正、公平原则。

3.招投标结束后按《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派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拟修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承包人的投标,双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15篇)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15篇)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15篇)水利工程施工合同1合同编号: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质量等级:必须保证合格,争创优良。

合同价款:(详见工程预算表)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包工程质量)三、工程期限: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期:天。

第二条图纸一、图纸提供套数:套;二、图纸提供日期:年月日;第三条双方一般责任一、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二、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联系电话:。

三、甲方工作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关设计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

2、驻地工程现场甲方代表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签证。

并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工作,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

3、审核乙方工程进度月报。

4、协助施工单位调解与当地各单位的纠纷。

5、审查认可工程决算,组织工程验收。

6、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

若发现不合格可发出返工、停工及复工通知书,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工作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得转包。

如果承包单位擅自将工程转包出去,属承包者违约,承包者应承担违约责任。

2、程项目经理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得少于22天),配合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处理和解决有关工程事宜。

3、程施工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施工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后,交甲方审查认可。

4、乙方必须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发生工伤事故和对周围的人、物造成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工程施工期间于每月25日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包括工程量和形象进度)。

6、乙方应按水利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我评定,建设方复核,质检单位核定。

第四条工程质量一、乙方工程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须服从。

关于水利工程合同范本(通用6篇)

关于水利工程合同范本(通用6篇)

关于水利工程合同范本〔通用6篇〕关于水利工程合同范本〔通用6篇〕水利工程合同1建立单位:施工单位:一、工程情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承包范围:图纸范围所有1、开工日期:开工日期:2、质量等级:3、合同价款:4、承包方式:5、施工范围:执行《江苏省农田水利配套建筑物施工细那么》。

6、图纸提供日期为合同签字当日,提供二套图纸。

二、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详图,施工要求及国三、(水利部、建立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与上级部门有关补充规定方法。

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对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认真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付款方式:本工程预决算,水利工程按江苏省水利工程预决算定额(94动态)及相关编制方法,建筑工程按江苏省综合定额编制。

工程开工视工程规模预付 %工程款,施工期间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价款的 %,经历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一般责任:(一)甲方工作1、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委派同志为驻工地代表(责任为建立单位监理监视工作)。

2、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及完成时间。

如征地、占地、拆迁、围堰、供电、通讯、交通道路等。

并提供取土区,出土区及排水承区位置。

3、提供工程地质及水准点,施工平面布置。

4、组织设计交底。

根据工地现场的实际情况进展布置,提供详细施工平面图。

5、现场的“三通一平”甲方负责所需物品的联络及提供有关资料。

6、协调处理地方关系。

7、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证件、批发。

(二)乙方工作1、任命工地负责人。

2、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方案。

3、应甲方要求提供施工图和进度方案。

4、定期提供季、月、旬进度统计报表。

5、遵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施工防护及工场清洁工作。

6、开工后未交付前,保护好工程完好,清理施工现场。

五、质量与验收1、乙方随时承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验收并提供便利条件。

2、隐蔽工程由承包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现场监理(甲方驻工地代表)检查验收,甲方驻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应到现场检验,检验确认合格认可前方可签证,进展下一工序的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两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两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二)第一条合同的定义和签署1.1 本合同适用于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包括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等各类建设工程。

1.2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签署,并由双方自愿订立。

第二条工程的承包范围2.1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材料供应、设备安装调试等一切与工程有关的工作。

2.2 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三条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3.1 乙方承包的工程造价根据双方约定的合同总价进行支付。

合同总价应详细列明分项价款及支付方式,并附带相关支付计划。

3.2 工程款项按照工程进度及验收情况支付,支付方式可采用分期付款或按阶段完成支付的方式。

第四条施工期限和交工验收4.1 乙方在合同中承诺的施工期限应准确、合理,并符合实际施工需求。

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4.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和施工困难,并与甲方及时协商解决。

如因乙方责任导致施工延误,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组织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甲方有权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保修责任5.1 乙方应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5.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为合同约定的期限。

在保修期间,乙方应负责修缮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缺陷。

第六条变更和索赔6.1 如因乙方原因需要变更施工合同内容或施工进度,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

6.2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友好解决,可报请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7.1 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应经书面协议并按照约定程序办理。

水利水电土建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

水利水电土建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

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第 2 版(2000 版)目录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涵义 (1)1词语涵义 (1)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2)1.4有关工期的词语 (2)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2)1.6其它词语 (2)二、合同文件 (3)2语言文字和法律 (3)2.1 语言文字 (3)2.2 法律、法规和规章 (3)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3)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3)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3)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3)4.2 发布开工通知 (3)4.3 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4)4.4 提供施工用地 (4)4.5 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4)4.6 提供测量基准 (4)4.7 办理保险 (4)4.8 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4)4.9 及时提供图纸 (4)4.10 支付合同价款 (4)4.11 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4)4.12 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5)4.13 环境保护 (5)4.14 组织工程验收 (5)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5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5)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5.3及时进点施工 (5)5.4执行监理人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5)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5)5.6办理保险 (6)5.7文明施工 (6)5.8保证工程质量 (6)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6)5.10 环境保护 (6)5.11 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6)5.12 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6)5.13 程维护和保修 (6)5.14 完工清场和撤离 (7)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7)四、履约担保 (7)6履约担保 (7)6.1 履约担保证件 (7)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7)五、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7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7.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 (7)7.2总监理工程师 (8)7.3监理人员 (8)7.4监理人的指 (8)7.5监理人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8)六、联络 (9)8联络 (9)8.l 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 (9)8.2 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9)七、图纸 (9)9图纸 (9)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9)9.2施工图纸 (9)9.3施工图纸的修改 (10)9.4图纸的保管 (10)9.5图纸的保密 (10)八、转让和分包 (10)10转让 (10)11分包 (11)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11)11.2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11)九、承包人的人员及其管理 (12)12承包人的人员 (12)12.1 承包人的职员和工人 (12)12.2 承包人项目经理 (12)13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3)13.l 承包人人员的安排 (13)13.2 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13)13.3 承包人人员的上岗资格 (13)13.4 监理人有权要求撤换承包人的人员 (13)13.5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 (13)十材料和设备 (14)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4.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4)14.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4)15 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5.1 承包人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15)15.2 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5)15.3 承包人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15)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15)15.5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16)十一、交通运输 (16)16交通压输 (16)16.1 场内施工道路 (16)16.2 场外公共交通 (16)16.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17)16.4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17)16.5 水路运输 (17)十二、工程进度 (17)17进度计划 (17)17.l 合同进度计划 (17)17.2 修订进度计划 (17)17.3 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进度计划 (18)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18)18工程开工和完工 (18)18.1 开工通知 (18)18.2 发包人延误开工 (18)18.3 承包人延误进占 (18)18.4 完工日期 (19)19暂停施工 (19)19.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13)19.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113)19.3 监理人的暂停施工指示 (114)19.4 暂停施工后的复工 (114)19.5 暂停施工持续 56 天以上... (115)20工期延误 (115)20.1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116)20.2 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16)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117)21工期提取 (118)21.1 承包人提前工期 (118)21.2 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 (118)十三、工程质量 (119)22质量检查的职责和权力 (119)22.1 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19)22.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职责 (119)22.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权力 (120)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120)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120)23.2 监理人进行检查和检验 (121)23.3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检验 (122)23.4 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22)23.5 额外检验和重新检验 (123)23.6 承包人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123)24现场试验 (124)24.1 现场材料试验 (124)24.2 现场工艺试验 (124)25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125)25.1 覆盖前的检查 (125)25.2 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26)25.3 重新检查 (26)25.4 承包人私自覆盖 (26)26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26.l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27测量放线 (27)27.1 施工控制网 (27)27.2 施工测量 (27)27.3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27)28补充地质勘探 (27)十四、文明施工 (28)29文明施工 (28)29.1 治安保卫 (28)29.2 施工安全 (28)30环境保护 (29)30.l 环境保护责任 (29)30.2 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29)十五、计量与支付 (30)31计量 (30)31.1 工程量 (30)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30)31.3 计量方法 (30)31.4 计量单位 (31)31.5 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 (31)32预付款 (31)32.1 工程预付款 (31)32.2 工程材料预付款 (32)33工程进度付款一 (32)33.1 月进度付款申请单 (32)33.2 月进度付款证书 (33)33.3 工程进度付款的修正和更改 (33)33.4 支付时间 (33)33.5 总价承包项目的支付 (33)34保留金 (33)35完工结算 (34)35.1 完工付款申请单 (34)35.2 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34)36最终结清 (34)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34)36.2 结清单 (35)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35)十六、价格调整 (35)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5)37.l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35)37.2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36)37.3 权重的调整 (36)37.4 其它的调价因素 (37)37.5 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37)38 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37)十七、变更 (37)39变更 (37)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37)39.2 变更的处理原则 (38)39.3 变更指示 (38)39.4 变更的报价 (39)39.5 变更决定 (39)39.6 变更影响本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40)39.7 合同价格增减超过 15% (40)39.8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 (40)40备用金 (41)40.1 备用金的定义 (41)40.2 备用金的使用 (41)40.3 提供凭证 (41)十八、违约和索赔 (42)41承包人违约 (42)41.l 承包人违约 (42)41.2 对承包人违约发出警告 (42)41.3 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 (42)41.4 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43)41.5 解除合同后的估价 (43)41.6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43)41.7 协议利益的转让 (44)41.8 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 (44)42反包人违约 (44)42.1 反包人违约 (44)4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44)42.3 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45)4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45)43索赔 (46)43.1 索赔的提出 (46)43.2 索赔的处理 (46)43.3 提出索赔的期限 (47)十九、争议的解决 (47)44争以评审 (47)44.1 争议的提出 (47)44.2 争议评审组 (47)44.3 争议的评审— (47)46仲裁或诉讼 (48)46.1 仲裁 (48)46.2 诉讼 (49)二十、风险和保险 (49)47 工程风险 (49)47.1发包人的风险 (49)47.2承包人的风险 (49)47.3风险责任的转移 (50)47.4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50)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50)48.1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50)48.2损失和损坏的费用补偿 (50)49 人员的工伤事故 (51)49.1人员工伤事故的责任 (51)49.2人员工伤事故的赔偿 (51)49.3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51)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2)50.1发包人的责任 (52)50.2承包人的责任 (52)50.3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责任 (52)50.4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52)51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53)5l.1保险凭证和条件 (53)5l.2保险单条件的变动 (53)5l.3未按规定投保的补救 (53)51.4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53)二十一、完工与保修 (53)52完工验收 (53)52.1 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53)52.2 完工资料 (53)52.3 工程完工的验收 (54)52.4 单位工程验收 (54)52.5 部分工程验收 (55)52 6 施工期运行 (55)52.7 发包人不及时验收 (55)53 工程保修 (56)53.1 保修期 (56)53.2 保修责任 (56)53.3 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56)54完工清场及撤离 (56)54.1 完工清场 (56)54.2 施工队伍的撤离 (57)二十二、其它 (57)55纳税 (57)56严禁贿赂 (57)57化石和文物 (58)58专利技术 (58)59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58)60合同生效和终止 (59)60.1 合同生效 (59)60.2 合同终止 (59)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前言 (60)1词语涵义.................................................................. 60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60)1.2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60)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60)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61)4.4 提供施工用地 (61)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61)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61)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61)6 履的担保 (61)6.1 履约担保证件 (61)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61)7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62)7.l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62)11 分包 (62)11.l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62)l1.2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63)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63)14.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63)14.3 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3)15 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64)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64)17 进度计划 (64)17.4 提交资金流估算表 (64)18 工程开工和完工 (65)18.1 开工通知............................................................ 6O 18.4 完工日期 (65)20 工期延误 (65)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65)21 工期提前 (65)21.1 承包人提前工期 (6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66)23.l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66)29文明施工 (66)29.2 施工安全 (66)32预付款 (66)32.1 程预付款 (66)32.2 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66)33工程进度付款 (67)33.4 支付时问 (67)34保留金 (67)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67)37.4 其它的调价因素 (67)39变更 (67)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7)39.3 变更指示 (67)47工程风险 (67)47.1 发包人的风险 (67)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68)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68)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68)50.4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68)51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68)51.1 保险凭证和条件 (68)51.2 保险单条件的变动 (68)51.3 未按规定投保的补救 (68)53工程保修 (69)53.1 保修期 (69)53.4 疏浚工程无保修责任 (69)60 合同生效和终止 (69)60.1 合同主效 (69)61保密 (69)62联营体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69)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涵义1 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子的涵义: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范本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范本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标准版范本
1. 引言
2. 合同主体信息
3. 合同背景及目的
本合同的背景是甲方拟委托乙方进行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目的
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证工程施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4. 合同内容
5. 合同签署及生效
本合同须由甲方与乙方全权代表在法定见证人的见证下进行签署,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 各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文件和工程
资料;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按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材料和设备。

6.2 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施工;按
合同要求确保施工质量;按合同要求完成施工进度;按合同约定提
供工程材料和设备。

7. 工程款项支付
根据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合同约定,甲方按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项支
付方式和支付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

8. 违约责任
8.1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未按
时提供工程材料和设备等。

8.2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未按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施工、施工
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9. 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 合同的生效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期限为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周期。

11. 其他约定事项
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事项。

水利施工合同范本

水利施工合同范本

水利施工合同范本
第一部分,合同概述。

1.1 合同当事方,甲方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乙方为水利工程
业主。

1.2 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规定甲方为乙方进行水利工程施工
的相关事宜。

1.3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二部分,工程内容。

2.1 工程范围,本合同所指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库、水闸、渠道、泵站等水利工程的施工及相关配套工程。

2.2 工程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
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3 工程进度,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如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

3.1 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工程进度及质量进行工程款支付,
具体付款比例及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2 变更和索赔,如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并经乙方同意后进行施工调整。

如因乙
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或增加成本,甲方有权提出索赔要求。

3.3 安全保障,甲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
现场安全,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协助。

第四部分,合同解决方式。

4.1 合同解除,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对方有权解
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4.2 争议解决,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以上为水利施工合同范本,具体合同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水利工程最新通用合同条款

水利工程最新通用合同条款

水利工程最新通用合同条款一、合同主体1.1 发包人:指水利工程的业主或其委托的代理人,负责工程的资金投入、组织管理和工程监督。

1.2 承包人:指承担水利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

二、工程范围与内容2.1 工程范围:本合同约定的水利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运行等。

2.2 工程内容:根据工程范围,承包人应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材料采购、设备供应、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验收、保修服务等。

三、合同价格与支付3.1 合同价格:本合同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等。

3.2 支付方式:合同价款采用进度付款和竣工付款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进度付款: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支付已完成的工程量的价款。

(2)竣工付款: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

四、工期与进度4.1 工期: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为XX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2 进度:承包人应按照约定的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报发包人批准。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五、质量与标准5.1 质量: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

5.2 验收: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应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向发包人申请验收。

发包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竣工手续。

六、安全与环保6.1 安全: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6.2 环保:承包人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确保施工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七、违约责任7.1 承包人违约:如承包人未能按照约定完成工程,应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发包人损失、承担逾期利息等。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2009年版.doc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2009年版.doc

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一般约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发包人的义务..................................................................................................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监理人................................................................................................................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承包人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错误!未定义书签。

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合同条款的比较分析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合同条款的比较分析

同内 容上 都 借 鉴 了 ( F 1 D I C新 红 皮 书 》 的 有关 条 款 , 同时针对 我 国国情做 了相 应 的调 整 。 ( 一) 工 程规范 的时效 性和 针对性
来 独立公 正地 解决 争端 , 但 二者也 有较 大 的区别 : ( 1 ) 从争 端解 决机制 开始 的时 间上来 看 , D A B在 争端 发生 之 前可 以给 合 同双 方 提供 专业 的意 见 , 以
件) 的周知性 , 本文也将其与相关条款进行比较分析 。 《 水电 2 0 1 0范本》 ) , 2 0 1 0 年 7月国家能源局正式颁 发 。本范本 的合同通用条款全文引用了( ( 2 o o 7 标准


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主要合 同范本
文 件》 。
( 一) 《 水 利水 电 2 0 0 0年范 本》
( 三) 《 水 利水 电 2 0 0 9版 范本》
2 0 0 9年水利部在 国家( 2 0 0 7标准文件》 的基础
上 颁发 《 水 利 水 电工 程 施 工 标 准 招 标 文件 ( 2 0 0 9 年
件》 的通用合同条款为主要构架 、 几种版本合同条款 版) 》 ( 以下简称《 水利水电 2 0 0 9 版范本》 ) 。 本范本全 同时适用的局面。 由于各种合同范才 在一定的差异 , 文引用( 2 0 0 7 标准文件》 通用合 同条款的相应条款 ,
化, 以增 强对合 同实 施 的指 导性 和可 操作性 。 ( 二) 监理 工程师 的职 权 ( 3 ) 从争 端最后 解 决方法 来 看 , 在双 方不 执行 第 三 方 裁决 的结 果 时 , ( F I D I C新 红 皮 书》规 定 合 同双
( 四) 《 水 电2 0 1 0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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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通用合同条款)》一、词语涵义1.词语涵义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本条内的各词语涵义仅适合于本合同,不是该词语的通用解释。

这些词语在合同条款中出现时,一般应认为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但若上下文有要求时,亦可以有其他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1)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

(2)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人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人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列入本款的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人和监理人等是本合同的有关当事人。

发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甲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业主、雇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发包单位等;承包人即一般合同中所称的乙方,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承包方、承包单位、承包者或承包商等;监理人即通常所称的监理单位,在以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合同中也称为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

1.2 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合同文件是发包人和承包人执行合同的文字依据,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中明确列入合同的文件和图纸为准。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技术条款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是说明合同标的物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及其施工技术要求,也是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和计量方法。

此名词在以往国内的招标和合同文件中常称为技术规范,为了与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规范相区别,本合同文件中改称技术条款。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图纸为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的总称。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施工图纸仅为图纸中的一部分。

上述各类图纸的内容还应包括其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人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投标文件是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由投标人已填写价格的工程量清单)以及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文件的总称。

投标报价书、工程量清单和其他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格式规定在招标文件的有关章节内。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发包人应发中标通知书给中标人,表明发包人已接受其投标并通知该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派代表前来签订合同。

若在签订合同前尚有遗留问题需要洽谈,可在发中标通知书前先发中标意向书,邀请对方就遗留问题进行合同谈判。

一般说来,意向书仅表达发包人接受投标的意愿,但尚有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洽谈,并不说明该投标人已中标。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包含的永久工程指各类档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河湖疏浚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永久工程。

若临时工程中某项工程(如导流隧洞)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建造并需移交发包人时,则该项工程对本合同来说,亦可视作永久工程。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临时工程包括施工交通工程、施工供电工程、施工供水工程、施工照明工程、施工通信工程、砂石料生产系统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

导流工程亦为临时工程,但由于其特殊性,如本款(2)项说明中所述,其中的某项导流建筑物在合同中亦可视作永久工程。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中的主体工程指各类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和抽水泵房工程、升(降)压变电站工程、航运过坝工程、筏道工程、鱼道工程、灌溉渠首工程和河湖疏浚工程等,不包括上述永久工程中的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附属永久工程。

主体工程的内容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的划分可参照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中项目划分的第二级项目,如混凝土坝(闸)工程、土(石)坝工程、溢洪道工程、泄洪洞工程、引水明渠工程、地面厂房工程和地下厂房工程等。

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列清本合同所包合的全部单位工程项目。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它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 有关工期的词语(1)开工通知:指发包人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应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由发包人委托监理人签发开工通知。

本合同条件第18.2款规定,若监理人未按规定期限发出开工通知,承包人有权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2)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监理人按第18.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之日(或发包人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即视作合同工程的开工日期。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发包人已在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要求承包人完工的日期,作为合同双方约定的工期。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和部分工程的完工日期为合同要求的完工日期;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进度可能提前或拖后,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为用以结算的实际完工日期。

1.5 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指签订合同时在协议书上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价格调整和变更等原因,承包人实际得到的金额将不同于此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费用”中不包括利润系指计算各项费用时不应计算利润。

1.6 其他词语(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合同图纸中应有工地范围图,图上应明确标示工地界线和坐标,必要时还可划定承包人营地、弃渣堆放场地和危险物品仓库等分区场地范围。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合同中规定的天数都为7的倍数,不足7天的以小时表示。

二、合同文件2.语言文字和法律2.1 语言文字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本合同使用汉语文字是由于国内招投标和合同文件中涉及的大量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均为汉语文字。

2.2 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本款规定的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编制本合同文件的法律依据。

在合同实施期间,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与本合同有关的部分发生变更时,本合同需作相应修改,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减应按第38条的规定调整,若工程引起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规定办理。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人作出解释。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内。

在规定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时,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专用合同条款内提供了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示例,以供参考,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以合同的优先顺序由监理人进行解释。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4.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前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并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此后,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与承包人联络,并监督管理合同的实施。

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责任是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提供施工用地和部分施工准备工程);移交现场测量基准及其有关资料;及时提供图纸以及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使承包人能顺利地开展工作;工程完工后应及时主持和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人还应统一管理工地的文明施工工作,包括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

若发包人未履行本条规定的义务,则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4.1 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发包人应在其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发包人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严格遵守适用于本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或规章的相应责任。

4.2 发布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前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

专用合同条款第18.1款规定了发布开工通知的期限,在此期限前,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布开工通知,若开工通知未在此期限前发出,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

4.3 安排监理人及时进点实施监理发包人应在开工通知发出前安排监理人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起,监理人应开始正式履行本合同的监理职责,为此,发包人应做到在承包人进点前,提前安排监理人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 提供施工用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用地范围和期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

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移民工作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并应按合同规定的施工进度要求提供给承包人。

一般应在招标文件中标明施工用地的范围及其可提供给承包人使用的期限,在签订合同前,由双方进一步商定分区分批提供施工用地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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